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推荐下载: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推荐下载: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小编希望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很多,企业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是整个破产程序中的重要一环。企业提请破产清算,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样就耽误了时间。那么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的说法。

一、破产清算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院如何受理破产清算案件?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