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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500强日企)

员工手册(500强日企)
员工手册(500强日企)

员工手册(500强日企)附录

1 就业规则……………工作时刻一览表

2 专门岗位及待遇规定

3 差旅费规定

4 驻在规定

5 责任权限规定……………XXX责任权限表

6 奖惩条例

7 雇佣、再雇佣的合同程序……………续签合同审查书

8 离职人员手续办理规定……………辞职讲明、辞职申请书

……………终止合同通知书

……………解除合同审批表、解除合同通知书

……………终止合同讲明、终止合同申请书

……………离职通知书

9 请假制度

10 带薪休假制度……………年度休、欠勤申请表

……………年度/月份出勤、加班汇总书

11 人事调动顺序书……………人事调动审批书、调动通知书

12 提案制度

13 自然状况变更申请表讲明

14 医疗费有关规定

1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6 工伤医疗治理方法

17 外出步骤表……………XXX公司车使用规定(JETTA)

……………公事外出申请表(个人用)

18 来访客人及车辆进出治理程序……………XXX入门许可书

19 食堂治理规定

20 宿舍治理规定……………宿舍自治会组织图

21 探亲治理规定……………探亲补助申请表

22 通勤规定

23 关于福利保健方面的措施

24 庆吊慰咨询制度……………庆吊慰咨询金申请表

25 取暖费补助规定……………取暖费补助申请书

26 奖学金制度

27 短期借款制度(内规)……………短期借款申请表

28 结婚·生育规定……………XXX女职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表

29 关于MBO发表内容的规定

30 资金支付的治理规定

31 TS(商业隐秘)治理规定

32 XXX企业伦理和行动指南

就业规则XXX(苏州)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目的)

本规则制定了XXX(苏州)有限公司生产部门职员的劳动条件,职员应遵守的服务纪律等有关就业的必要事项。

(职员的定义)

本规则中的职员是指,通过第9条和第10条所规定的手续,被公司录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公司业务,被支付工资的人。

然而,不包括下列人员。

不以本录用为前提的临时雇用的人员;

平常雇用的人员(打工性质的,钟点工等)

(适用范畴)

本规则适用于全体职员。

(规则的义务)

职员应认真遵守本规则及其他诸规定·操作基准·命令以及公司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职员要相互协作共同致力于公司的进展。

(任免命令的交付)

职员的录用·调动·职务的任免·工资及退休等按照任免命令行使。

(与法令的关系)

本规定未尽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其他法令制定,另外按照需要由公司随时制定或修改。

第二章服务

(服务的原则)

职员应该响应公司的创业宗旨,严格服从就任时的誓约·本规章制度及职务上的指示,用心工作。

(服务须知)

职员应专门遵守下列事项。

相互协作努力爱护公司的秩序。

经常保持风度,作为职员不管是在公司内,依旧在公司外,都不得显现有损风光及信用的行为。

工作时刻内,除了工作需要之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引诱他人离开工作岗位。

未经承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金钞票、贵重物品或宴请等。

注意使用·保管公司的设施·物品及工作服等,不得擅自作为私人使用。

商业隐秘: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告知、公布、公布、

出版、传授、转让本公司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

些隐秘信息。

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不得在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

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咨询等等。(7)属于公司业务范畴内的事项,申请专利或其他的时候,要事先得到公司的认可。

未经承诺不得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得知风·水·火灾·地震或其他有关公司的专门事件,或能够事先预料的时候,要赶忙赶到公司处理紧急业务。

未经公司承诺,不得在公司内集会·演讲·传播·揭示各类文章·张贴·签名运动·物品的传销及其他类似的行为。

不得在厂区内强制宣传特定的宗教及其活动。

注重工作场所的环境,努力做好整理·整顿·清扫。

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时刻,工作时刻内要钻心从事业务。

第三章人事

第1节雇用

(招收录用)

应招者本人应亲自到公司,提交履历书·毕业证·学历成绩证明书·户口等必要的证件,同意考试。

(雇用的成立)

被录用的职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需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手续办理终止后,职员的雇用将正式成立。

对新招收的职员设定试用期。具体期限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在试用期内,所属部门长认为不适合能够取消其录用资格。现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日运算发放。

(雇用开始时需提交的资料)

被录用的职员要及时将下列资料提交给公司。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档案

其他公司所需的资料

(身份证明书的发行)

公司发给本人能够证明你是本公司职员的身份证明书。

(身份变更申报书)

符合下列条款中的任何情形时,职员应及时向公司提交相应的变更申报书。

结婚·怀孕·分娩

现住址的变更

家庭状况的变更

其他公司指定的事项

第2节调动及任免

(调动)

公司按照业务需要,能够改变职员的所属部门·工种。职员无正当理由不可拒绝。

否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承担经济补偿金。

公司按照业务需要,能够任命职务或解除职务。职员无正当理由不可拒绝。

公司按照需要,能够任命或解除各种与业务有关的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委员会的委员职务(工会委员会除外)。职员无正当理由不可拒绝。

(工作交接)

职员接到前条的命令时,应在一周内将所担当的业务全部交接给后任者,并向公司提交与后任者共同签名的交接书。

第3节退休·辞职及解雇

(退休)

职员退休:男职员年满60岁、女操作工年满50岁(干部年满55岁)。按劳动法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日为领取完符合退休年龄的当月月薪的次日。

(辞职)

职员符合下列条款的任何一项,均视为退职,丧失其职员身份。

提交辞职申请书,并得到认可时

按照第16条的规定,到了退休年龄时

死亡时

规定雇用期限的,到雇用期限终止时

(辞职申请)

职员期望辞职时,应在30天前提交辞职申请书。但公司认可的例外。

(预告解雇)

公司在职员显现下列各款之一情形时,能够预告解雇职员。

停止营业或将公司事业转让时。

亏损或缩短经营年限时。

因不可抗力的缘故造成事业临时停业1个月以上时。

因公司事业性质变更,需要减少人员,没有能够调配的合适业务时。

在完成所担当的业务方面,认为的确在能力上不胜任时。

公司解雇职员时,应在30天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预告。

(无预告解雇)

公司在显现下列各款之一的情形时,能够无预告解雇职员。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欺诈行为。

试用期内,发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通过试用证明不合格时。

对职员·职员家属及代理人施加暴力或重大侮辱时。

因职责上的重大过失、营私舞弊、不正行为,给公司造成缺失时。

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时。

违反劳动合同或就业规则,情节严峻时。

按前款(1)条或(3)条到(6)条规定解雇时,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30天以内处理。

(借贷品及债务的偿还)

职员退社时,从公司借用的物品及债务,应在离开公司日前清理完毕。

(解雇的限制)

职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不得解雇职员。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职前的义务)

职员退职时,要认真工作到退职之日,同时应迅速将所担当的业务切实交接给后任者,而且必须向公司提交与后任者共同签名的交接书。但公司认可的例外。

(退职日)

职员死亡的情形以死亡日视为退职日,其他情形均以公司决定离职日视为退职日。

第四章工作

第1节工作及休息时刻

(工作时刻)

职员的工作时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范畴内,规定如下。

正常班8:00-16:50,午休时刻为12:00-12:50。

倒班人员的工作时刻另行规定。

门卫等从事专门工作的工作时刻另行规定。

一个月是指上月的15日到当月的14日。

因业务上不得已的理由,需要休息日上班工作时,可在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范畴内,事先申请,与其他休息日换休。

(工作时刻的变更)

按照业务需要或其他不得已的理由,公司可在一周工作时刻不超过40小时的范畴内,事先申请,制定与第25条不同的工作时刻。

(休息时刻)

休息时刻按照第25条规定执行。但按照业务需要能够变更。

职员能够自由利用休息时刻,但外出应向部门长汇报去向及预返时刻。

下班以后,需要加班时,参考『工作时刻一览表』中的加班开始时刻。

(出差事宜)

公司可按照业务需要,命令出差。

出差时因工作上的缘故或疾病等其他事由,变更命令事项时,必须得到认可。

出差回公司后,应赶忙将出差中的事项,以规定的报告形式进行汇报。

出差中除得到专门命令外,均视为通常工作时刻工作。

有关差旅费及其他细节,另行规定。

(哺乳期及产假规定)

按法律规定,女职员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可取得哺乳假等。但此休假只可在婴儿未满一周岁内取得,不得将其换休到婴儿满一周岁以后。

工作时刻一览表

备注:休息时刻合计30分钟,分6次轮休,每次5分钟。

2.工作时刻以外的加班,加班时刻以15分钟为单位进行运算。

第2节节假日

(节假日)

节假日按下列规定执行。

周休日(星期六星期日)

国家规定的节日(新年1日、春节3日、劳动节3日、国庆节3日、

妇女节0.5日、青年节0.5日)

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公司可事先申请,将前一条规定的假日换休到其他日。

第3节时刻外及节假日工作

(时刻外及节假日工作)

公司可按照业务需要,征得职员同意后,在规定时刻外或节假日工作。

(时刻外及节假日工作的实施)

时刻外及节假日工作按照规定实施。

(换休日)

职员在假日工作1天(超过4小时),可在1个月内换休1天。

换休日视作正常出勤,不减工资。

(时刻外·节假日工作补贴)

时刻外及节假日工作时,按照法律规定按比例支付加班工资。

(专门时工作)

因风·水·火灾·地震及其他不可幸免的缘故公司发生异变时,第25条的工作时刻外及第30条的节假日能够命令出勤。

(夜班白班工作)

公司按照业务或保安需要,能够不局限于第32条的时刻外及节假日工作规定,命令夜班或白班工作。

关于前项的详细内容另行规定。

第4节出入公司·缺勤·迟到·早退及外出

(出入公司)

职员上下班出入公司时,必须出示职员证。

(禁止入厂)

职员属于下列各款情形时,禁止入厂或责令退厂。

携带易燃易爆品·凶器及其他危险品者。

带有酒气扰乱风气给他人造成惧怕者。

被认为卫生方面有害或防灾方面有危险者。

防碍公务,扰乱秩序,或有其可能性者。

其它停止工作者或被责令禁止者。

(缺勤手续)

职员因伤病或其它事由缺勤时,应在规定的休欠勤申请表上填写理由和预休天数,报送所属部门长,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专门情形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在事后赶忙报告。

因伤病缺勤天数超过3天时,除提交前项的申请书外,还应附上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

(迟到手续)

职员迟到时应赶忙在规定的报告书上填写理由和迟到的时刻,报送所属部门长。

(早退手续)

职员早退时应事先在规定的报告书上填写理由和早退时刻,报送所属部门长,经批准后方可离去。另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2次时,视作缺勤1天,并反映在奖金的出勤率上,减少奖金额。

(外出手续)

职员在工作时刻内会客或外出时,应事先在申请书上填写理由和预定时刻,报送所属部门长,经批准方可外出。

(无申请缺勤)

不按第42条规定事先申请的缺勤者,视作无申请缺勤。无申请缺勤超过3天以上时,视作自动辞职。

第5节休假

(休假的种类)

休假分为年度有薪休假及法律规定的假期。

前项休假,如果没有专门规定,均视作出勤。

休假中的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法律规定的休假期间的节假日)

法律规定的休假期间包括节假日。

(年度有薪休假)

有关年度有薪休假规定另行制定。

(婚假)

按照法律规定,能够取得结婚休假。具体规定参照有关结婚·生育规定。

(丧假)

按照法律规定,能够取得丧假。

父母(含养父母)、配偶或小孩(含养子)死亡时,经总经理许可后,给丧假3天(按

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江苏省以外的可增加路途假,交通费本人负担。

(产前产后休假)

按照法律规定,能够取得产前产后休假。然而,产假产后休假不得在过了产前产后之后,再取得。

(休假的申请)

职员欲休假时,应提早将休假的种类及天数填写在规定的申请书上,向所属部门长申请批准。

第五章工资

(工资)

职员的工资·补贴·奖金·差旅费及其他有关津贴规定另行制定。

第六章表彰及处分

第1节表彰

(表彰事项)

职员符合下列条款任何一项时,经奖惩委员会讨论给予表彰。

长年勤恳工作者。

运气技能出众,可成为其他职员的榜样者。

在业务进展方面,作出重大奉献者。

在业务方面,作出有益的发明制造或改良者及其合作者。

对公司的事故或灾难的预防及救助作出奉献者。

其他被认定有必要表彰者。

(表彰方法)

表彰时授予奖状并向宽敞职员张榜通知。

除前项的奖状外,作为副奖有奖品、奖金、专门加薪等。

(表彰时刻)

表彰在公司创业纪念日举行。然而,如果有必要亦可随时举行。

第2节处分

(处分)

公司为了坚持公司秩序,在职员作出第59条规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处分。有必要时,可召开奖惩委员会会议。

(调查事由)

公司为了调查处罚事由,可命令停工待命。

(处分的方法)

处分的方法是写检讨书,然后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处分,并在公司内张贴公布。

警告……………………杜绝今后再发生

罚款……………………用罚款的方式杜绝今后再发生

停止升职升薪…………在一定时期内停止提干及提薪,以杜绝今后再发生

解除劳动合同…………不事先预告解雇,而是赶忙开除

(减薪)

职员显现下列情形时,公司能够对其进行减薪处分。然而,按照状况亦可只警告。

无任何理由,不服从上司的指示、命令。

无正当理由或虚假理由缺勤、迟到、早退、外出、擅开岗位。

伪造上班、下班时刻及其他运算工资的基础数据。

违反上班、下班的手续。

擅自将公司的物品带出或预备带出。

扰乱公司风气。

在公司内进行赌博、以盈利为目的的借贷、买卖、募捐及其他类似的行为。

打架斗殴,扰乱公司秩序。

损坏、丢失、乱用公司设施、器具、产品、备品、其他物品。

因工作上的过失或监督不善而发生事故。

违反就业规则及其他规定。

与上述条款类似的其他行为。

(解雇)

职员显现下列情形时,公司能够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但按照情节轻重亦可进行降薪处分。

无正当理由或虚假理由连续3天或累计6天以上缺勤。

对他人施加暴力或威逼,防碍他人业务。

伪造履历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被录用者。

未经公司承诺,在职期间为他人所雇用,或从事其他职业者。

泄露公司技术和经营上的隐秘并造成不良后果。(另处扣除工资、奖金,按照缺失情形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良后果。

有意或因重大过失扰乱工作者。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有意或因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缺失,损害公司名誉者。

受到罚款以上处分者。

受到3次以上书面警告仍不悔改者。

与上述条款类似的其他行为。

(损害赔偿)

职员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缺失时,可令其赔偿缺失。

第七章安全及卫生

(安全及卫生)

有关职员的安全及卫生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八章灾难补偿

(医疗补偿)

职员因工负伤,或患疾病时,按法律规定进行医疗补偿。

(休业补偿)

职员因前条不能工作而得不到工资时,按法律规定进行休业补偿。

(休业补偿及损害补偿的例外)

职员因重大过失而造成工作中负伤,或患疾病时,前两条规定的休业补偿或损害补偿亦可不支付全部或部分。

(遗属补偿)

职员因工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对其遗属或职员死亡前用其收入坚持生计的人,进行遗属补偿。

(丧葬费)

职员因工死亡时,作为丧葬费,支付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安慰或慰咨询)

除了本章规定的损害补偿外,按照另行规定的庆吊慰咨询金制度,进行安慰或慰咨询。

(灾难补偿及安慰或慰咨询的手续)

公司在执行灾难补偿及安慰或慰咨询时,能够要求提供必要的手续。

(与法律的关系)

同意补偿的人,因同一事由,从劳动者灾难保健法及其他法律中,得到了相当于那个地点规定的灾难补偿时,本规则的补偿将不再进行。

第九章劳动保险·福利

(劳动保险)

公司考虑职员的医疗、离职等,参加下列劳动保险。

养老保险

公司和职员按照国家及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法律规定,分不交纳保险费。

失业保险

公司和职员按照国家及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法律规定,分不交纳保险费。

(住房基金)

公司和职员按照国家及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法律规定,分不交纳住房基金。

(教育培训)

公司为了陶冶职员的情操,提升文化素养和技术水平,适时安排必要的培训。

(研修的机会)

为职员的研修,制造机会并提供方便。

(福利)

公司为职员提供各种福利设施,职员按照规定能够自由利用设施。

(庆吊慰咨询)

职员及其家属在庆吊或受灾时,公司可按照另行规定的庆吊慰咨询金制度,发给补助金。

(医疗费)

职员的医疗费由公司负担。具体的负担方法和金额另行规定。

(定期健康检查)

为了确保职员的身心健康,公司每年定期地为职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负担。

(工作服等的提供)

公司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向职员无偿出借下列工作服等物品。

入社时

夏季工作服及冬季工作服………………各2套

工作鞋……………………………………2双

工作帽……………………………………2个

此后在工作服不能穿用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以旧工作服更换新工作服。

退社时应全部归还公司。

第十章劳动爱护

(劳动爱护)

公司经常注意和关怀职员的工作安全和健康,为职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因公司方的不周造成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及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专门情形公司可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一章其他

(讲明权)

本规则的讲明权归属公司的人事·总务部门长。

(本规则与中国政府的关系)

本规则未尽事宜将遵照国家及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法律规定。第十二章附则

本规则自1997年12月1日起改订并施行。

1999年10月1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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