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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及指南

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及指南
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及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

——审计工作底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第五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和联系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

(一)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

(二)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三)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

(四)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第八条对每项具体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

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第一节总体要求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一)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二)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三)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一)审计过程;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三)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

(四)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第十条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二)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和评价审计结果时需要作出判断的范围;

(四)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五)已识别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六)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的基础的必要性;

(七)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

第二节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第十一条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第十二条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如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以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因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所测试的项目或事项的不同而不同。

第三节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一)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二)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

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四)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编制重大事项概要,将其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以有效地复核和检查审计工作底稿,并评价重大事项的影响。

重大事项概要包括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及其如何得到解决,或对其他支持性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第十六条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第四节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

第十七条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一)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

(二)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第四章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六十天内。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六十天内。

第十九条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

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变动,主要包括:

(一)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三)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四)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第二十条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一)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二)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三)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届满前删除或废弃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第五章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

第二十三条在审计报告日后,如果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一)遇到的例外情况;

(二)实施的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

(三)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变动及其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与已审计财务信息相关,且在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的事实,该事实如果被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前获知,可能影响审计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指南

转换:读你校对:龙逸凡

复核:龙逸凡排版:龙逸凡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2)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和内容 (2)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整 (3)

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3)

第一节总体要求 (4)

第二节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和范围 (5)

第四章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9)

第五章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 (11)

附录1131—l:审计档案的组成范例 (12)

一、永久性档案清单 (12)

二、当期档案清单 (12)

附录1131-2: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格式范例 (14)

一、背景资料 (14)

二、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 (15)

附录 1131-3:重大事项概要工作底稿格式范例 (28)

附录 1131-4:问题备忘录格式范例 (30)

附录 1131-5: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格式范例 (31)

第一章总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编制目的和使用的文字及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控制程序的要求。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明确了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指出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也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目的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1)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2)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而涉及诉讼或有关监管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时,审计工作底稿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便于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对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审计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如果时间拖延过久,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遗忘某些事项,使得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能全面地反映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一般情况下,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比事后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更准确。

三、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使用的文字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和联系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程序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l)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

(2)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注册会计师不得对其进行不当删除、废弃和改动。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本准则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八条),主要说明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内容及归整的要求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和内容

本准则第七条说明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和内容。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

本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从传统的纸质形式扩展到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但无论审计工作底稿以哪种形式存在,会计师事务所都应当针对审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控制,以实现下列目的;

(l)使审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其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在审计业务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组成员共享信息或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员时,保护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防止未经授权改动审计工作底稿;

(4)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审计工作底稿。

为便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进行质量控制和外部执业质量检查或调查,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应与其他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并应能通过打印等方式,转换成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内容

本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此外,审计工作底稿通常还包括业务约定书、管理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本指南附录1131-1①“审计档案的组成范例”中列举了若干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资料和记录,供参考。

注①:为帮助理解,本指南给出的范例对某些需要解释的项目予以举例说明(以[×××]表示)。这些举例并不能涵盖所有情况,也不能取代相关准则中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分析表主要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执行分析程序的记录。例如,记录对被审计单位本年各月收入与上一年度的同期数据进行比较的情况,记录对差异的分析等。

问题备忘录一般是指对某一事项或问题的概要的汇总记录。在问题备忘录中,注册会计师通常记录该事项或问题的基本情况、执行的审计程序或具体审计步骤,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例如,有关存货监盘审计程序或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备忘录。本指南附录1131-4列示了问题备忘录格式范例,供参考。

核对表一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使用的、为便于核对某些特定审计工作或程序的完成情况的表格例如,特定项目(如财务报表列报)审计程序核对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等。它通常以列举的方式列出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的审计工作或程序以及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问题,并在适当情况下索引至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便于注册会计师核对是否已

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本指南附录l131-5中列示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格式范例,供参考。

在实务中,会计师事务所通常采取以下方法从整体上提高工作(包括复核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并进行统一质量管理:

(l)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审计准则及在实务中的经验等,统一制定某些格式、索引及涵盖内容等方面相对固定的审计工作底稿模板和范例,如核对表、审计计划及业务约定书范例等,某些重要的或不可删减的工作会在这些模板或范例中予以特别标识;

(2)在此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再根据各具体业务的特点加以必要的修改,制定适用于具体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的内容

本准则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由于这些草稿、错误的文本或重复的文件记录不直接构成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支持性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保留这些记录。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整

本准则第八条规定,对每项具体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

在实务中,审计档案可以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这一分类主要是基于具体实务中对审计档案使用的时间而划分的。

(一)永久性档案

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例如,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重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若永久性档案中的某些内容已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予以更新。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以便满足日后查阅历史资料的需要,永久性档案中被替换下的资料一般也需保留。例如,被审计单位因增加注册资本而变更了营业执照等法律文件,被替换的旧营业执照等文件。可以汇总在一起,与其他有效的资料分开,作为单独部分归整在永久性档案中。

(二)当期档案

当期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主要供当期和下期审计使用的审计档案。例如,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本指南附录1131-1的“审计档案的组成范例”中涵盖了审计档案各组成部分的范例,供参考。

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本准则第三章(第九条至第十七条),主要说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的总体要求,并且对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重大事项以及编制人员及复核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一节总体要求

本准则第九条及第十条说明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总体要求和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总体要求

本准则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

(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l)审计过程;

(2)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3)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

(4)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本条规定是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应该按照本条规定,考虑如何恰当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

本准则第十条规定,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通常,不同的审计程序会使得注册会计师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由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编制不同格式、内容和范围的审计工作底稿。例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有关函证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包括询证函及回函、有关不符事项的分析等)和存货监盘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包括盘点表、注册会计师对存货的测试记录等)在内容、格式及范围方面是不同的。

2.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和评估的重大风险水平的不同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尽相同。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应收账款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而其他应收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则注册会计师可能对应收账款实施较多的审计程序并获取较多的审计证据,因而对测试应收账款的记录会比针对测试其他应收款记录的内容多且范围广。

3.在执行审计工作和评价审计结果时需要作出判断的范围。审计程序的选择和实施及审计结果的评价通常需要不同程度的职业判断。例如,运用非统计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进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基于应收账款账龄、以前的审计经验及是否为关联方欠款等因素,考虑哪些应收账款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并运用职业判断在总体中选取样本,并对作出职业判断时的考虑事项进行适当的记录。因此,在作出职业判断时所考虑的因素及范围可能使注册会计师作出不同的内容和范围的记录。

4.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多项审计程序可能会获取不同的审计证据,有此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较高,有些质量则较差,注册会计师可能区分不

同的审计证据进行有选择性的记录,因此,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也会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5.已识别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有时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会发现例外事项,由此可能导致审计工作底稿在格式、内容和范围方面的不同。例如,某个函证的回函表明存在不符事项,如果在实施恰当的追查后发现该例外事项并未构成错报,注册会计师可能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解释发生该例外事项的原因及影响。反之,如果该例外事项构成错报,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并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由此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和范围方面可能有很大不同。

6.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基础的必要性。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及复杂的事项时,注册会计师仅将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或获取的审计证据记录下来,并不容易使其他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通过合理的分析,得出审计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说明并记录得出结论的基础(即得出结论的过程)及该事项的结论。

7.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可能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例如,如果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重新计算时,通常可以针对总体进行测试,而采用人工方式重新计算时,则可能会针对样本进行测试,由此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会在格式、内容和范围方面有所不同。

考虑以上因素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是否恰当。注册会计师在考虑以上因素时需注意,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均是为达到本准则第四条所述的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特别是提供证据的目的。例如,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所记录的审计程序有所不同,但两类审计工作底稿都应当充分、适当地反映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为帮助理解,本指南附录1131-2列举了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工作底稿和相关支持性的工作底稿范例,供参考。另外,某些准则的指南中包含若干审计工作底稿的范例,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可以参考。

第二节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和范围

本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和范围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要素:

(l)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

(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4)审计过程记录;

(5)审计结论;

(6)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7)索引号及编号;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下面分别对以上所述要素中的第(4)、(5)、(6)、(7)、(8)、(9)项进行说明。

二、审计过程记录

(一)记录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计师应当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记录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可以实现多种目的。例如,便于对例外事项或不符事项进行检查,以及对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进行复核。

本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第十二条第二款进一步指出,识别特征因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所测试的项目或事项不同而不同。

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为帮助理解,以下列举部分审计程序中所测试的样本的识别特征:

(l)本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指出,如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以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需要注意的是,在以日期或编号作为识别特征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同时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订购单编号的方式,例如,若被审计单位按年对订购单依次编号,则识别特征是××年的××号;若被审计单位仅以序列号进行编号,则可以直接将该号码作为识别特征;

(2)对于需要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下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作为识别特征,例如,总账中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会计分录;

(3)对于需要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例如,若被审计单位对发运单顺序编号,测试的发运单的识别特征可以是,对4月1日至9月30日的发运台账,从第12345号发运单开始每隔125号系统抽取发运单;

(4)对于需要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作为识别特征;

(5)对于观察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观察的地点和时间作为识别特征。

(二)重大事项

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l)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4)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同时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有关重大事项的记录可能分散在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同部分。将这些分散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的有关重大事项的记录汇总在重大事项概要中,不仅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集中考虑重大事项对审计工作的影响,还便于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全面、快速地了解重大事项,从而提高复

核工作的效率。对于大型、复杂的审计项目,重大事项概要的作用尤为重要。因此本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编制重大事项概要,将其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以有效地复核和检查审计工作底稿,并评价重大事项的影响。

本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重大事项概要包括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及其如何得到解决,或对其他支持性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有关重大事项概要工作底稿格式范例,参见本指南附录1131-3。

(三)记录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上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以及项目组成员和被咨询人员不同意见(如项目组与专业技术部门的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记录如何处理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它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关注这些矛盾或不一致,并对此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恰当地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

但是,对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的记录要求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需要保留不正确的或被取代的资料。例如,某些信息初步显示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发现这些信息是错误的或不完整的,并且初步显示的矛盾或不一致可以通过获取正确或完整的信息得到满意的解决,则注册会计师无需保留这些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此外,对于职业判断的差异,若初步的判断意见是基于不完整的资料或数据,则注册会计师也无需保留这些初步的判断意见。

(四)其他准则中的相关记录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不仅要遵守本准则的规定,还要遵守其他准则中关于审计工作记录的相关规定。

三、审计结论

注册会计师恰当地记录审计结论非常重要,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四、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以下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列明标识并说明其含义的例子,供参考。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运用更多的审计标识。

∧:纵加核对

<:横加核对

B:与上年结转数核对一致

T:与原始凭证核对一致

G:与总分类账核对一致

S:与明细账核对一致

T/B:与试算平衡表核对一致

C:已发询证函

C\:已收回询证函

五、索引号及编号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按照所记录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层次进行编号。例如,固定资产汇总表的编号为Cl,按类别列示的固定资产明细表的编号为C1-1,以及列示单个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的明细表编号,包括房屋建筑物(编号为C1-1-l)、机器设备(编号为Cl-l-2)、运输工具(编号为Cl-1-3)及其他设备(编号为C1-1-4)。相互引用时,需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交叉注明索引号。

以下是不同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相互索引的例子,供参考。

例如,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的总额应分别与固定资产明细表的数字互相勾稽。以下是从固定资产汇总表工作底稿(表1131-1)及固定资产明细表工作底稿(表1131-2)中节选的部分,以作相互索引的示范。

表1131-l 固定资产汇总表(工作底稿索引号:C1)(节选)

表1131-2 固定资产明细表(工作底稿索引号:C1-1)(节选)

六、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日期

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l)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

(2)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在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通常,需要在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

在实务中,如果若干页的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同一性质的具体审计程序或事项,并且编制在同一个索引号中,此时可以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一页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例如,应收账款函证核对表的索引号为L3-l-1/21,相对应的询证函回函共有20份,每一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索引号以L3-1-2/21、L3-1-2/21……L3-1-21/21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就可以仅在应收账款函证核对表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

第四章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

本准则第四章(第十八条至第二一下二条),主要规定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明确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是事务性工作并对审计工作底稿在归档后的变动和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期限

本准则第十八条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作出了规定,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六十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六十天内。

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规定的归档期限内分别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二、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性质

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注册会计师应完成所有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适当的审计结论。由此,本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指出,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

本准则第下九条第二款指出,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注册会计师可以作出变动,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一)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时的记录要求

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l)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3)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

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主要是指在保持原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录的信息,即对原记录信息不予删除(包括涂改、覆盖等方式)的前提下,采用增加新信息的方式予以修改。例如,原审计工作底稿中列明存货余额为100万元,现改为120万元,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在原工作底稿中增加新的注释的方式予以修改。

一般情况下,在审计报告归档之后不需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修改或增加。注册会计师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1)注册会计师已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够充分;

(2)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有关详细内容,参见第五章。

(二)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届满前删除或废弃审计工作底稿

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届满前删除或废弃审计工作底稿。

删除审计工作底稿主要是指删除整张原审计工作底稿,或以涂改、覆盖等方式删减原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全部或部分记录内容。

废弃审计工作底稿主要是指将原审计工作底稿从审计档案中抽取出来,使审计档案中不再包含原来的底稿。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整的永久性档案虽然包括以前年度获取的资料(有可能是十年以前),但由于其作为本期档案的一部分,并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对当期有效的档案,应视为当期取得并保存十年。如果这些资料在某个审计期间被替换,被替换资料可以从被替换的年度起至少保存十年。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保管、归档工作,注册会计师除遵守本准则的规定外,还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

第五章审计报告日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变动

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三条),主要说明在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例外情况时,对变动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要求。

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审计报告日后,如果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l)遇到的例外情况;

(2)实施的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

(3)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变动及其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与已审计财务信息相关,且在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的事实,该事实如果被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前获知,可能影响审计报告。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才获知法院在审计报告日前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诉讼、索赔事项作出最终判决结果。

例外情况可能在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也可能在财务报表报出日后发现,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四章“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的相关规定,对例外事项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

另外,发现例外情况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变动可能会发生在归整工作结束前,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原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内容均构成了原审计报告的支持性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如果针对例外情况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变动(即使在归档工作完成前),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此外,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归档期间对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作出变动,且变动是属于事务性的,则可以遵循本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附录1131—l:

审计档案的组成范例

一、永久性档案清单

(一)审计项目管理

.被审计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联系人、职务、电话

.参与项目的其他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姓名和地址

.审计业务约定书原件

.各期审计档案清单

[如对各期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记录共有几本审计档案、存放地点等] .其他

(二)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

.组织结构

.各投资方简介

.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名单、职责)

.董事会成员清单

.历史发展资料

.业务介绍

.关联方资料

.会计手册

.员工福利政策

.其他

(三)法律事项资料

.有关设立、经营的文件的复印件

[如公司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验资报告

.历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影响财务报表的重要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复印件

[如所得税减免批准证明、银行借款合同和担保协议等]

.有关土地、建筑物、厂房和设备等资产文件的复印件

[如资产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

.分支机构的资料

.所投资企业的资料

.其他

二、当期档案清单

(一〕沟通和报告相关工作底稿

.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与主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报告

.与治理层的沟通和报告

.与管理层的沟通和报告

.管理建议书

.其他

(二)审计完成阶段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

.管理层声明书原件

.重大事项概要

.错报汇总表

.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和试算平衡表

.有关列报的工作底稿

[如现金流量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

.财务报表所属期间的董事会会议纪要

.总结会会议纪要

.其他

(三)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评价

.对外部专家的评价

.对服务机构的评价

.被审计单位提交资料清单

.主审注册会计师的指示

.前期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预备会会议纪要

.其他

(四)特定项目审计程序表

.舞弊

.持续经营

.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关联方

.其他

(五)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可以按会计科目、某类交易或列报划分).进一步审计程序表

.有关控制测试工作底稿

.有关实质性测试工作底稿(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底稿(如适用)

(七)其他

附录1131-2:

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格式范例

为演示注册会计师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如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本附录以对被审计单位的销售交易为例,给出进一步审计程序表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范例(包括控制测试、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的审计工作底稿)。

本范例仅以工业企业的销售交易为例,并且只包含该交易类别中被审计单位的部分重要控制活动及注册会计师拟实施的部分审计程序(以[×××]表示)。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执行审计工作并作相应的记录。

本范例列示的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并不是唯一的。在实务中,针对不同项目,所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及结果等均不相同,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以下范例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不应拘泥于格式是否与本范例相符,而在于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目的和记录的要求。

一、背景资料

被审计单位:A公司,主营业务是生产及销售供暖设备,其客户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及一般的企业用户。该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较稳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公司近三年发展计划,该公司本年要实现2%的市场份额增长和10%的收入及净利润增长。A公司坏账准备是根据账龄分析法下的个别认定法计提。

在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之前,注册会计师已在具体审计计划中,对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及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了记录。假定注册会计师识别的有关销售交易类别的重大错报风险如下: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操作实务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实务操作介绍-综合类工作底稿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的介绍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在整个工作底稿中的地位 如果要对一本审计底稿进行审计、复核的话,入手之处肯定为“综合类工作底稿”,综合类工作底稿集中体现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执行结果,是所有审计工作底稿的灵魂、精髓。 (二)综合类工作底稿的分类介绍 综合类工作底稿按照审计执行进程阶段可以分为预备调查阶段等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综合类工作底稿按其编制特点、编制人员等区分,可以分为:

二、综合类工作底稿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综合类工作底稿的特点及其重要性为: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贯穿整个审计过程,脉络清晰,条理分明; (二)客户承诺书、客户声明书类的工作底稿划清审计与会计的责任,明确客户(包括会计 人员)的责任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对客户的行为起到威慑及约束的作用,保证审计基础的真实性; (三)调查了解类的工作底稿,让注册会计师能够迅速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控制环境、关客户承诺、声 明类工作底稿 分析复核类工作底稿 内部流转类工作底稿 审计情况总结 类工作底稿 特殊、重大会 计事项审计类 工作底稿 调查了解类工 作底稿 综合类审计 工作底稿

联交易等会计经营活动,从而帮助注册会计师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 (四)分析复核类、特殊、重大会计事项审计类工作底稿单独归类,既能够提醒注册会计师必须重点关注此类会计事项,按照审计程序指引进行审计,又能够让查看审计工作底稿的人快速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 (五)审计情况总结类工作底稿,既是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情况的归纳汇总,又能够帮助审计工作底稿阅读者比较迅速的了解公司最终审计调整及审定报表情况; (六)内部流转类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计划、小结以及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该部分工作底稿流转于事务所内部,进行三级复核,是保障审计质量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之一,保障审计工作开展的顺利、严密。 三、综合类工作底稿的分类介绍 (一)所有审计程序完成情况的综合类工作底稿 综合审计程序(索引号Z1) 1、底稿主要内容、编制目的介绍: 该工作底稿按照审计执行阶段分段记录审计工作的具体完成情况,详细记录具体每一审计步骤是否完成以及完成的底稿索引。该底稿系注册会计师在完成所有审计程序之后,最终完成的工作底稿;该底稿集中概括记录了所有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 2、编制该底稿时候需要注意事项: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1.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得出的结论,以及在得出结论时作出的重大职业判断。 2.审计工作底稿构成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通常包括: … (1)审计业务约定书 (2)总体审计策略与审计总结 (3)具体审计计划 (4)程序表 (5)客户填报明细表及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6)审定表 (7)调查访谈问询表或记录 (8)分析表及分析程序,如交易和余额分析,重要比率和趋势分析等 (9)核对及计算表 (10)抽样检查表 } (11)询证函回函客户声明或说明 (12)观察及监盘或抽盘记录 (13)问题讨论与沟通 (14)咨询记录 (15)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 % (16)客户文件记录摘要与复印件(如合同协议等),这些文件包括:企业法律和组织结构信息,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和会议纪要等 (17)项目组及所内部审批文件 (18)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的过程记录,如对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和结果的记录;由其他审计师审计的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所执行的记录;同其他审计师、专家和其他第三方交流的记录等

(19)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关于了解会计和内控系统的证据、重要审计领域审计结论 (20)其他有助于形成审计结论的资料 ( 关于程序表 本底稿包括的审计程序系标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裁剪审计程序表,审计助理人员根据裁剪后的审计程序表实施审计程序,即不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应当删除,追加的审计程序应当补充至程序表中。 如何选择实施审计程序非常重要,总体原则是质量与效率并重,即执行的程序恰到好处,以最少的工作量获取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程序表中列举的程序执行的详略程度取决于:——风险评估结果 ——审计对象的复杂程度 ; ——重要性 ——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关于明细表 明细表系会计科目审计的总导引底稿,由被审计单位提供,地位十分重要。一般情况下,明细表尽可能填列详细些。对于客户已经编制了明细表的,取得项目经理分拆的本科目明细表,并转换为底稿版;对于客户未编制明细表的,按照项目经理下发的模板填写各科目明细表。 本所“企业填报明细表”单列于工作底稿中,便于审计人员进场前或进场后将该空白明细表提供给审计客户,由被审计单位填报,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 关于审定表 (1)未审数:未审数应确保与被审计单位最终提供的已盖章未审报表数据相一致。 (2)调整数: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如客户已确定是否调整,则应将调整情况写到调整数当中;如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客户尚未确定是否调整,则应先假设客户同意调整,再将调整情况写到调整数当中。如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后,客户不同意进行调整,应修改相关底稿,以与最终审定报表一致。 (3)审定数:根据未审数、调整数的确定而确定。 (4)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事项:即审计调整分录过入,并简要说明错报调整的原因。 — (5)审计结论:审计人员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某一审计事项所作的专业判断。就内部控制测试而言,审计结论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对其依赖程

审计工作底稿书写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第页(共页) 附件:页

审计工作底稿书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个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基本情况、审计评价、举报事项、汇总审计事项等也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索引号:一个审计项目统一按阿拉伯数字流水编号。 三、第页(共页):底稿只有1页,填写第 1页(共 1 页),如果有2页,第一页填写第 1页(共2页)、第二页填写第 2 页(共 2 页),以此类推。 四、项目名称:与审计通知书所列名称一致。 五、审计(调查)事项: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名称填写。 六、审计人员:需要手签名。 七、编制日期:编制底稿的日期,手签打印均可。 八、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二条列举的审计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如×××单位×××时间×××账页、会计凭证、报表,×××人的×××事项的审计询问记录等)。多个底稿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九、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简要概括审计认定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人、性质、方式、金额、数量等内容,得出的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即违法违规问题定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审计工作底稿中不需要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十、审核意见:审核人需要手签,审核意见种类包括: 1.予以认可; 2.责成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审核人员提出2、3项审核意见的,审计人员应当将落实情况和结果作出书面说明,经审核人员认可并签字后,附于本底稿后。 十一、审核人员:需要手签名。 十二、审核日期:审核底稿的日期,手签打印均可。 十三、附件:审计工作底稿所附审计证据页数。

审计工作底稿的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的说明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比较重要,内容较多,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相关的说明,这样才能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 (一)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素 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2.审计过程记录; 3.审计结论; 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5.索引号及编号; 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8.其他应说明事项。 (二)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素说明 1.审计工作底稿的标题 每张底稿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底稿覆盖的会计期间(如果与交易相关)。 2.审计过程记录 在记录审计过程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重点方面: (1)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

志; 识别特征因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测试的项目或事项不同而不同; 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 (2)重大事项及相关重大职业判断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①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②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③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④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3)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不一致,则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不一致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①注册会计师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 ②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具体审计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本规范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 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参审人员自行编制;也可以由被审计单位 管理当局或第三者提供而形成;可以是书面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必要的声像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应以自制的书面文字形式为主。 第三条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规范要求的 有关内容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形成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是按规定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明。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完整记录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 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一)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三)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可以简单记录。 (四)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参审人员应对该审计项目表达明确的专业判断意见。 (五)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六)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采用的格式规范。 (七)标识一致,即审计标识符的含义前后一致,并标识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八)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连贯,文字端正,有关验算数据正确。第六条以下情况为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繁简程度的相关因素, 并以此做为检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繁简得当的根据: (一)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 (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 (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五)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审计意见类型。 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基本内容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即会计报表的编报单位,被审计单位可以简写,但应与总体审计计划确定的简称前后一致。 (二)审计项目名称,即某一会计报表项目名称或某一审计程序及实施对象名称,如具体审计项目是某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则应同时写明该会计科目名称。审计项目名称不可以简写。

审计工作底稿指引使用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指引使用说明 为了便于广大执业人员在短时间内理解《审计工作底稿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尽快掌握操作方法,我们编写了使用说明。执业人员拿到本书后,应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再按照指引所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具体运用。 一、本指引的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实现了国际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所倡导的风险导向审计技术是适应审计环境变化而产生的,它对于有效防止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更好的帮助广大执业人员运用新的审计准则,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的审计工作底稿指引,对如何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相关指南,实施审计程序,设计和编制工作底稿,提供了系统例示和说明。 二、本指引的特点 将了解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作为审计的起点,是风险导向审计有别于传统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本指引突出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采用了开放式的设计思路,引导注册会计师通过风险评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以企业内部控制为基础灵活地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同时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在实际操作时,应根据审计项目的情况,对工作底稿的内容进行选择。 三、本指引主要内容 风险导向审计一般由三部分内容组成: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本指引设计的工作底稿主要是针对风险评估部分。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不包括内部控制)、了解内部控制三个方面内容。 (一)风险评估程序 根据一般常用的风险评估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两个层次: 第一一般风险评估程序 一般风险评估程序是所有审计项目必须履行的审计程序,主要采用询问、分析、观察和

计划阶段审计实务操作说明

计划阶段审计实务操作说明

计划阶段审计实务操作流程、方法及步骤说明 【实验目的】 通过对计划阶段审计实务的操作,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有一个感性认识,并能运用其理念完成审计计划的各项工作。 【实验要求】 根据提供的实务操作资料,借助“审计之星教育系统”,按照审计操作流程完成计划阶段的各项审计工作并完成各工作底稿的编制。 【实验流程】 计划阶段审计实验的操作流程如下: ★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与审计模拟对象签订业务约定书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评估其重大错报风险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计划实施的程序 ★初步确定重要性水平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 ★编制总体审计策略 流程一:开展初步业务活动 (二)初步业务活动内容 1)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经济环境及行业情况(程序和方法:阅读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询问、复核年度报告); 2)实施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程序(程序和方法:阅读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询问、分析程序); 3)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程序和方法:阅读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询问、小组成员内部沟通并讨论); 要求编制的工作底稿的方法及步骤提示说明: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主要阅读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里的基本资料及 后附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来填写,其中总资产额、净资产额、主营业务收入、税后利润金额可查阅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获取等。 *承接业务的风险初步评价表: 主要通过阅读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含上年度审计报告)和对所学的审计理论知识的理解来填写和评价风险。 其中资产负债率指标信息可通过审计之星的【财务分析】功能模块获取,实验步骤如下: (1)点击主菜单〖财务分析〗—【分类指标分析】—*******分析(具 体在哪个类别的指标里自己找)或点击界面引导图上的〖财务分析〗进 入引导界面,然后双击“******分析”图标。 该步骤也可省略,直接操作步骤(2)也可以: (2)点击主菜单〖财务分析〗——【同行业指标评价】或点击界面 引导图上的〖财务分析〗进入引导界面,然后双击“同行业指标评 价”图标,出现选择对话窗。(如图9-16) 图 9-16 行业类型选择: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企业规模选择:小型选择后,点击“确定”进入“同行业指标评价”界面。如图9-17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 (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审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划。 3.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 1.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公司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等。项目名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三)审计事项时点或期间。此项目是为了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是指实施审计时纳入审计范畴的具体审计事项,如:现金、银行存款等。

审计底稿基础规范要求

审计底稿基础规范要求 下面内容是通过日常底稿复核中发现的相关不规范事项,特别是平时做得比较少的完成阶段、初步业务活动阶段、风险评估阶段和特殊事项的审计,在此作进一步的强调,并不代表全部。各位应加强自我学习和团队探讨,团队的探讨对审计人员非常重要,往往一个人的意见并不完全正确,而通过大家对与事项相关的材料、处理依据等充分了解、探讨后才会形成一个正确的处理意见,这样对大家的自我提高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项目开始前,应根据对项目的判断和执业规范中规定的模板选择条件,选择恰当的审计模板(重要企业、一般企业、审阅),完成期初数据和附注导入、账套关联和审前数设置、重要性水平的设定和项目分工。 一、完成阶段 1、报告流转表上相关信息和签字要齐全。 2、存档的审计报告或专项报告需要本所盖章及相关注师签署。 审计报告日期:是划分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和公司财务责任的关键时点。通常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日期与管理层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日期为同一天,或晚于管理层签署。通常对(拟)上市公司,除获取保持与审计报告日期一致的管理当局声明书、确认函外,还应当获取公司董事会关于通过本次审计报告的决议。 3、存档的审定后报表、附注、被审计单位专项说明等(注:即按责任划分应当由被审计单位自行出具或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公司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等)签署、盖章确认。本所目前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交对其报表、附注的确认函(格式附后),确认函的日期保持与审计报告日期一致。 确认函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们已审阅了贵所出具的公司XXXX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为)、审定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共页)和其他所有专项审计报告及其附注、说明,我们同意按贵所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作出调整和进行披露,并正式签署财务报表。

审计作业之审计工作底稿复习进程

审计作业之审计工作 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 第七组参与人员2013080405 01 06 02 07 03 08 04 09 05 10

审计工作底稿一般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1综合类工作底稿 综合类工作底稿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它主要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总结、未审会计报表、试算平衡表、审计差异调整汇总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以及注册会计师对整个审计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所有记录和资料。 2业务类工作底稿 业务类工作底稿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施阶段为执行具体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它包括:符合性测试中形成的内部控制问题调查表和流程图、实质性测试中形成的项目明细表、资产盘点表或调节表、询证函、分析性测试表、计价测试记录、截止测试记录等。 3备查类工作底稿 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营合同、协议、章程、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结构图、董事会会议纪要、重要经济合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或摘录等。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包含十部分,分别是:(1)被审计单位名称;(2)审计项目名称;(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4)审计过程记录;(5)审计标识及其说明;(6)审计结论;(7)索引号及页次;(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其主要功能见下表:

因审计工作底稿种类较多,下面仅就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举例:以主营业务收入和货币资金项目工作底稿为例,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方法及技巧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方 法及技巧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方法及技巧 审计工作底稿是和助理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取得的资料,它不仅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证明CPA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依据。规范、高效率、高质量地编制各种审计工作底稿是执业CPA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的体现。本文拟就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方法和技巧谈几点个人意见。 的审计过程实际上是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进而作出审计结论的过程。通过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把业已收集到的数量众多但又不系统、没有重点的各种审计证据资料,系统地加以归类整理,从而使审计结论建立在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之上。 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性要求 《独立审计准则》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了规范性的操作要求,主要包括: (一)必要性规定。《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第15条)。“《》同时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第19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是对CPA执行审计业务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报告无疑是一份地道的虚假报告。 (二)技术性规定。《》第五条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性规定,即“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三)适当性规定。规范的审计工作底稿并不是各种书面文字的简单堆砌,应当体现已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和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审计工作底稿种类繁多,且有不同的来源和编制人,为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适当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复核管理制度范本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复核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所审计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和审计任务的完成。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由在所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制度办理。 三、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计意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注册会计师或助理审计人员编制形成,也可由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后整理形成。 四、本公司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为此,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手册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统一印制了两种(一种称文字式工作底稿、一种称表格式工作底稿),三类(综合类、业务类、备查类)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供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中恰当运用。 五、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服从项目主审安排,按审计计划的分工认真撰写所内统一印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按各底稿要求的格式逐项计算和撰写,必要时,要另

加附表和计算过程,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对实质性审计工作底稿要求的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及各个表格的编制说明要求内容和项目正确撰写本人所承办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底稿中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及审计结论负直接责任,并在所编审计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 六、审计底稿中运用的各种审计标识应说明其含义,并应保持前后一致。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七、依据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审计工作底稿建立两级复核制,即由项目主审对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撰写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项复核,在复核过程中要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签名;由所业务负责人对正体审计项目进行复核,对在复核中,各复核人员如发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做出的审计记录存在问题,应指示有关人员予以答复、处理,并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 八、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完成外勤工作后,应将本人所承办的审计工作底稿按所内规定的三类工作底稿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后交付项目主审,由主审统一编写该项目顺序编号,并进行复核、归类、整理后,按档案管理规定,交档案保管员建档归案,并按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 九、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其权属关系归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留或转移。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方法及技巧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方法及技巧 审计工作底稿是CPA和助理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取得的资料,它不仅是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证明CPA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依据。规范、高效率、高质量地编制各种审计工作底稿是执业CPA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的体现。本文拟就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方法和技巧谈几点个人意见。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实际上是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进而作出审计结论的过程。通过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把业已收集到的数量众多但又不系统、没有重点的各种审计证据资料,系统地加以归类整理,从而使审计结论建立在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之上。 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性要求 《独立审计准则》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了规范性的操作要求,主要包括: (一)必要性规定。《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第15条)。“《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同时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第19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是对CPA执行审计业务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报告无疑是一份地道的虚假报告。

(二)技术性规定。《独立审计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五条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了具体的技术性规定,即“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三)适当性规定。规范的审计工作底稿并不是各种书面文字的简单堆砌,应当体现已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和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审计工作底稿种类繁多,且有不同的来源和编制人,为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适当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复核”(第21条),同时,对于由业务助理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第20条)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现状和问题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是一项对专业能力与实务经验要求较高 的工作。受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素质不高,会计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响,目前,在编制工作底稿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如内容不完整,要素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标识不一致,内容不清晰,结论不明确。 (二)复核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缺乏风险控制的有效机制,使编制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DOC 6页)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DOC 6页)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具体审计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本规范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 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参审人员自行编制;也可以由被审计单位 管理当局或第三者提供而形成;可以是书面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必要的声像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应以自制的书面文字形式为主。 第三条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规范要求的 有关内容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形成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是按规定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明。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完整记录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 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一)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三)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可以简单记录。 (四)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参审人员应对该审计项目表达明确的专业判断意见。 (五)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目前唯一一份编制完整审计工作底稿

请选择一家沪市或深市上市公司,试编写以下审计工作底稿: 1、 初步业务活动程序表 被审计单位: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索引号:A 项目:初步业务活动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2011-12-31 编制:勇复核:某注册会计师 日期:2011-01-10 日期:2012-01-15 初步业务活动目标: 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如接受业务委托,确保在计划审计工作时达到下列要求:(1)审计师已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2)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意愿 2、业务承接评价表 业务承接评价表 被审计单位:___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__ 索引号:_____AB ________ 项目:_________业务承接评价____________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2011-12-31 编制:__勇 __ 复核:_____某注册会计师________ 日期:___2011-01-15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2012-01-20_____________ 1.客户法定名称: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客户地址:银川市北京西路603号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网址:

联系人:孙志强 3.客户性质(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其他):民营 4、客户所属行业、业务性质与主要业务: 西北轴承公司属于轴承行业,该公司主营各类滚动轴承的生产与销售。 5、最初接触途径(详细说明): 1)本所职工推荐____ 2)外部人员引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详细说明)经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介绍(本人假设的) 6、客户要求我们提供审计服务的目的及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 目的:使广大潜在投资者相信该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日期2012年4月10日出具2011年的财务表表 直接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地址:主营:石油化工生产销售所持比例:20% 10、子公司的名称、地址、相互关系、主营业务及控股比例: 名称:西北轴承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址:主营:轴承进出口控股比例:100% 11、合营企业的名称、地址、相互关系、主营业务及控股比例: 无 12、联营企业的名称、地址、相互关系、主营业务及控股比例: 1、宁夏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主营:轴承销售 2、新疆宁银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主营:轴承销售 3、南京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南京市主营:轴承销售 4、太原市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地址:山西太原市主营:轴承销售 13、分公司名称、地址、相互关系、主营业务: 1、北京宁夏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主营:轴承销售 2、成都西北轴承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四川成都市主营:轴承销售 14、客户主管税务机关:银川市税务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客户法律顾问或委托律师(机构、经办人、联系方式):无 16、客户常年会计顾问(机构、经办人、联系方式):无 17、前任审计师(机构、经办人、联系方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最近三年变更事务所的频率:无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应用指南201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应用指南 (2017 年2 月28 日修订) 一、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参见本准则第九条) 1.及时编制充分、适当的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便于在完成审计报告前,对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在审计工作完成后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可能不如在执行审计工作时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准确。 二、记录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参见本准则第十条) 2.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2)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3)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 (4)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5)识别出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6)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基础的必要性; (7)审计方法和使用的工具。 3.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

(1)总体审计策略; (2)具体审计计划; (3)分析表; (4)问题备忘录; (5)重大事项概要; (6)询证函回函和声明; (7)核对表; (8)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包括电子邮件)。注册会计师还可以将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如 重大的或特定的合同和协议)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然而,审计工作底稿并不能代替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 4.审计工作底稿不需要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反映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5.注册会计师的口头解释本身不能为其执行的审计工作或得出的审计结论提供足够的支持,但可用来解释或澄清审计工作底稿中包含的信息。 对遵守审计准则的记录(参见本准则第十条第(一)项) 6.原则上讲,注册会计师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将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出充分、适当的审计工作底稿。其他审计准则包含的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如何将本准则的要求应用到其他审计准则提及的特定情况。其他审计准则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要求,并不影响本准则的普遍适用性。此外,某一审计准则没有对审计工作底稿提出要求,并不意味着按照该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可

审计作业任务之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 第七组参与人员2013080405 01 06 02 07 03 08 04 09 05 10

审计工作底稿一般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1综合类工作底稿 综合类工作底稿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它主要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总结、未审会计报表、试算平衡表、审计差异调整汇总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以及注册会计师对整个审计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所有记录和资料。 2业务类工作底稿 业务类工作底稿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实施阶段为执行具体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它包括:符合性测试中形成的内部控制问题调查表和流程图、实质性测试中形成的项目明细表、资产盘点表或调节表、询证函、分析性测试表、计价测试记录、截止测试记录等。 3备查类工作底稿 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营合同、协议、章程、组织机构 及管理人员结构图、董事会会议纪要、重要经济合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或摘录等。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 包含十部分,分别是:(1)被审计单位名称;(2)审计项目名称;(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4)审计过程记录;(5)审计标识及其说明;(6)审计结论;(7)索引号及页次;(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9)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其主要功能见下表:

因审计工作底稿种类较多,下面仅就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举例:以主营业务收入和货币资金项目工作底稿为例,

审计工作底稿使用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使用说明 本实验提供的审计工作底稿基本格式旨在表明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及大致的排列方式,并不表示审计工作底稿的规定格式。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应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格式,可由各会计师事务所自己制定,但必须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此外,本实验中的审计工作底稿并不表示会计报表审计中应编制的全部工作底稿,而只是选取了其中的一部分。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1.被审计单位名称:即会计报表的编制单位。若会计报表的编制单位为某一集团的下属公 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公司的名称。被审计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2.审计项目名称:即某一会计报表项目名称或某一审计程序及实施对象的名称。如具体审 计项目是某一分类会计科目,则应同时写明该分类会计科目。 3.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即审计工作底稿上审计内容的时点(指资产负债类项目)或期间 (指损益类项目)。 4.审计过程记录:即审计人员审计轨迹与专业判断的记录。审计人员应将其实施审计而达 到审计目标的过程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5.审计标识及其说明:审计标识是审计人员为便于表达审计含义而采用的符号。为了便于 他人的理解,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各种审计标识所代表的含义。审计标识应前后一致。审计标识说明如下: ∧纵加核对相符T/B与试算平衡表核对一致 <横加核对相符 C已发询证函 B与上年结转数核对一致 C-已收回询证函 T与原始凭证核对一致 *备注一 G与总分类帐核对一致 **备注二 S与明细分类帐核对一致 6.审计结论:即审计人员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某一审计事项所作的专业判断。 就控制测试而言,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满意程度及是否可以信赖,其审计结论通常有“内部控制良好”、“内部控制一般”等表达方式:就实质性测试而言,是指审计人员对某一审计事项有余额或发生额的确认情况,其审计结论通常有“帐户余额可以确认”、“账实相符”、“账表相符”等表达方式。 7.索引号及页次:即审计人员为便于整理、利用审计工作底稿,将具有同一性质或反映同 一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分别归类,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控制所作的特定编号即为索引号;页次是在同一索引号下不同的审计工作底稿的顺序编号。审计工作底稿索引示例

英文标准审计工作底稿

XYZ Audit & Review Service Systems Audit Guide First Edition EN ISO 9001/2000 April 2002 Permanent File Index

XYZ Audit & Review Service Systems Audit Guide First Edition EN ISO 9001/2000 April 2002 Working File Index

XYZ Audit & Review Service Systems Audit Guide First Edition EN ISO 9001/2000 April 2002 Audit Remit

Category internal systems computer advice Subcategory main other new network security VFM

For unscheduled audit request: Date request received Officer requesting work Telephone number Audit staff member contacted Staff member authorising work Names of suitably trained staff authorised to carry out work Projected start day of work Budgeted man-days Expected completion date Signed by (principal) Date Audit remit agreement: copy of remit letter appended …………………………………. XYZ Audit & Review Service Systems Audit Guide First Edition EN ISO 9001/2000 April 2002 Statement of Control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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