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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解央行MPA考核

初解央行MPA考核
初解央行MPA考核

解读央行MPA考核

1、MPA是什么?

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宏观审慎评估。

2、央行监管范围?

N-SIFIs(全国性系统重要性机构,目前为大型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R-SIFIs(区域性系统重要性机构,一般为各省资产规模最大城商行);CIFIs(普通机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或各省非资产规模最大的机构)。

3、MPA考核哪些内容?

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指标包括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类16项指标。根据宏观调控需要,人民银行总行可对指标构成、权重和相关参数、评分方法等进行调整。意思是有时候原来方法管不住了,就得加加码,2016年10月份,央妈将表外理财纳入2017年广义信贷增速考核,今年又准备把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考核。

4、MPA分几档考核?

三档:A、B、C。

5、如何被评为A档机构?

MPA考核七大类指标每一类指标满分均为100分,优秀线为90分,达标线为60分。如果七大类指标都是优秀。有些省人行还设置了补充指标,比如广义信贷增速不低于“当年目标GDP增速+CPI涨幅”的机构方可评为A档机构。其中,当年目标GDP增速按全国GDP目标减1个百分点,当年CPI涨幅按国家设定的预期目标。

6、如何会落入C档机构?

如果资本和杠杆情况、定价行为中任意一项不达标,或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中任意两项及以上不达标(达标线60分)你就是C档机构。不是A档机构,也不是C档机构,就是B档机构了。

7、MPA评估的频率和流程是什么?

首先,每家被评估机构要在季后10日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提交以下材料:(1)宏观审慎评估自评报告;(2)宏观审慎评估表;(3)信贷重点工作项目清单;(4)其他可用作评估参考的材料。以证明自己成绩。其次,为了防止熊孩子作弊,各市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在收到自评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报送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审核过程需通过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签章确认,保证材料准确真实、评分公平公正,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评估。再次,省级自律机制于季后15日内对所有参评机构的定价行为出具意见,报送评估委员会秘书处。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对评估材料再次核对,可随机抽取部分参评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秘书处根据复核情况,形成宏观审慎评估总

体意见,并于季后20日内提交全部评估委员。最后,评估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评估会议,评估委员对评估结果进行讨论、表决。经超过半数委员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送给各人行省级分行(省中心支行)。各人行省级分行(省中心支行)综合考量评估结果,结合宏观调控需要,对相关机构采取激励约束措施,并予以通报。

8、为何说广义信贷是MPA考核的核心?

要想评为A档机构,七大方面都要优秀(≥90分),而只要资本和杠杆情况和定价行为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就落入了C档机构。其中,最难完成的是资本充足率指标,对于大多数银行而言,真实资本充足率在10.5%至15%之间,2016年3季末,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31%。假设机构i真实资本充足率为13%,如果计算出来的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C*)超过17%,就会落入C档,要评为A档,C*最多只能为14%。在机构性参数、目标GDP和CPI已经以知的情况下,C*的计算结果更多的是取决于广义信贷增速。经初步测算,对大多数资本充足率在13%左右的机构而言,只有广义信贷增速低于13%(恰好为M2增速),大于8.8%(部分区域对广义信贷增速设定不低于“当年目标GDP增速+CP1涨幅”的下限)才能被评为A档,而广义信贷增速一旦超过17%,直接就进入C档。

9、广义信贷包括哪些?

2016年MPA考核中,广义信贷指法人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入返售资产、存放非存款类

金融机构款项的余额合计数。2017年一季度开始,MPA评估将表外理财、应收及预付款纳入广义信贷范围,为防止重复计算,表外理财资产端需扣除现金和存款。

10、广义信贷怎么考核?

广义信贷考核其增速与目标M2增速偏高程度,对N-SIFIs、R-SIFIs 和CFIs三类机构而言,高于20个、22个和25个百分点则不达标,得0分,低于则为满分,意味着如果是负增长也是满分。目标M2增速为国家设定并公布的当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速目标,2016年具体目标公布前,暂按13%把握。

关于将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的事情

背景:2013年12月,央行为推动利率市场化,开始推行同业存单,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最短是1个月,同时,同业存单不计入存贷比,也不计提存款准备金,更不纳入同业负责。按照监管要求,同业负债不超过总负债的三分之一,具有同业负债性质的同业存单规避了该项监管要求,得以快速膨胀。但为了脱实向虚,实现去杠杆,引导同业存单等创新型金融工具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稳定发展,就有了将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一事。

近日,央行发布的《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拟从2018年一季度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对其他银行继续进行监测,适时再提出适当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第10号--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第10号 为更好地适应国内贸易发展需要,促进国内信用证业务健康发展,规范业务操作及防范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现予公布实施。原《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银发〔1997〕265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简单总结如下: 1.关于信用证的定义,旧规“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新规改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取消了对转让的限制。 2.第三条,旧规规定只有商品交易,但新规增加服务贸易条款; 3.新规强调“真实贸易背景”; 4.新规新增一个独立章节“第二章定义”,明确信用证各相关业务的定义。 5.关于开证,新规明确信用证需要提及的各个要素,较之旧规的16个要素,新规变为22个要素,增加诸如“是否可转让”、“是否可议付”等要素 6.保证金和收费的硬性条款取消了。旧规规定开证时必须向银行交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新规改为“一定数额”。 7.旧规规定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新规延长到1年;本次办法出台之前,银行同业间的国内证二级市场福费廷已对于信用证有效期有所突破,部分银行已开始操作一年期国内证的福费廷买卖,而97年的办法里曾明确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次修订对此予以了肯定。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内贸易活动需要,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前款规定的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信用证服务。服务贸易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旅游、咨询、通讯、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广告宣传、电影音像等服务项目。 第四条信用证业务的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义务,不得利用信用证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信用证的开立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第六条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第七条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贸易合同相互独立,即使信用证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 银行对信用证作出的付款、确认到期付款、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关系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抗辩的制约。 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第八条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或服务。 第二章定义 第九条信用证业务当事人

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3]16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1.2003年8月17日发布 2.银发〔2003〕163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现将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国统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启用前《办法》的实施 (一)自2003年9月1日起,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按《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新开立需核准的银行结算账户暂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待全国统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运行后统一换发“开户登记证”. 2003年9月1日以前已开立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暂不按《办法》的规定规范,待账户管理系统运行后,再按照《办法》的规定予以规范。 (二)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除外)及财政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其提交的开户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后,连同存款人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核准手续。符合开户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并将开户银行报来的存款人开户资料复印件存档。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财政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应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其提交的开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开户条件的,办理开户手续,暂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三)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办法》规定需要其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2003年9月1日(含)之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应出具其开户核准通知书;9月1日之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应出具其开户许可证。 二、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确认 对于存款人在《办法》实施前开立并已在银行办理委托收付款业务的储蓄账户(含已申领的信用卡和借记卡), 2003年9月1日起,银行可将其自动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俟存款人到银行柜台办理第一笔业务时,再办理确认手续。由单位因代发工资为个人统一办理的账户,视同已办理确认手续。 三、关于无字号个体工商户预留银行的签章 按照《办法》规定,无字号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因此,无字号个体工商户预留银行的签章必须与其账户名称保持一致,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 四、关于各类申请书的使用 (一)开户申请书。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以下简称单位开户申请书,附式1),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存款人有关联企业的,必须在单位开户申请书上如实填写关联企业的名称。所谓关联企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1.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央行被重新定位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作为央行业内人士,都需要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透彻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如果按照新职能大的指向,从组织机构的整合、职责任务的再造等诸多细节上去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央行新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显见如下特点:一、新职能突出了人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专业化,为今后人行充分履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新的“三定”方案中,“一个强化”引人注目,“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之前,人民银行似乎从来不声称自己制定货币政策,每年的银行货币政策报告也是《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但笔者注意到:从今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起,已经把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纳入货币政策的视野之内,并且不再局限于就事论事,转而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几个突出问题,如增加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等,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并开诚布公地提出自己的意见。现在的人民银行正以全新的姿态、精力集中地以专业化水平履行新时期中央银行职能。 出乎预料的是,央行“三定”方案对货币政策执行机构的改革,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去分解货币政策司,这也正好说明决策者更注重强化货币政策的核心地位和执行力度,以专业化的水平和灵活的政策工具调节经济,从而会使得货币政策的调控更精干、更专业、更独立。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货币政策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许有心人已经嗅察到货币政策目标表述上的微妙变化。 二、新职能把维护金融稳定的大任交予人行,央行责无旁贷地全面主导金融风险调控 “三定”方案中,“维护金融稳定”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单列为央行三大支柱职能之一,这是改革以来第一次明确将“维护金融稳定”的责任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可谓任务艰巨而光荣。央行职能调整后,无论从社会来看,还是从金融工作自身来看,金融稳定才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其网站版块分为多个。 首先最顶上是术语表,网站地图和RSS订阅。术语表就是各种有关金融银行货币的专业术语,如我们平常都有学到的“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等;网站地图就是大概介绍每个版块包括哪些内容,如”会计财务司“就包括”会计财务司简介“”工作动态“”制度法规“”教育培训“四个部分;RSS订阅就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新闻。 接着就是信息公开和服务互动栏。信息公开共包含20个部分。一是新闻发布,主要是用于发布有关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的新闻和各种经济金融银行货币的报告,如“2014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二是人民币,它包括人民币发行,人民币管理,反假币工作,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其中人民币发行还包含了人民币发行现状和人民币票样,从人民币票样我们可以得知各年份发行的人民币的样式;三是法律法规,它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立法征求意见,比如在国家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有关金融银行法律的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就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是经理国库,它包含动态信息,规章制度和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其中动态信息大部分是有关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情况;五是货币政策,它又包括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工具,人民币汇率,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货币合作,在货币政策工具中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六是国际交往,它包括国际交往和国际金融信息,主要是为我们提供最新的国外金融资讯;七是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投资政策,并衔接财政政策、利用外资政策等制定的指导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政策),它包括政策动态和业务简介;八是人员招录,它主要是用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招录人员的公告和信息;九是金融市场,它包含金融市场运行分析,货币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和房地产与汽车金融,除了金融市场运行分析是描述当年每月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外,其他都是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和业务简介;十是金融研究,它包括各种学术活动,研究刊物和科研服务;十一是金融稳定(金融稳定是指一种状态,即

人民银行发布的主要征信标准

人民银行发布的主要征信标准 序 号 名称主要内容适用范围 1 《征信数据元数据 元设计与管理》 规定了征信数据元的基本 概念和结构、征信数据元的 表示规范以及设计规则和 方法等,并给出了征信数据 元的动态维护管理机制 适用于与征信业务有关的 机构进行数据元设计与管 理,并为建立征信数据元的 注册与维护管理机制提供 指导 2 《征信数据元个人 征信数据元》 规定了与个人征信业务有 关的机构使用的数据元 适用于从事个人征信业务 的机构与相关机构间的个 人征信信息交换与共享。 3 《征信数据元信用 评级数据元》 规定了与信用评级相有关 的数据元 适用于对信用评级机构及 金融机构内部评估系统的 评级结果进行质量评价,以 及相关机构间的信用评级 信息交换与共享 4 《征信数据交换格 式信用评级违约率 数据采集格式》 规定了信用评级违约率数 据采集业务中对数据的要 求、数据采集对象和来源、 数据采集指标体系、数据采 集报文的结构以及数据采 集流程和方式 适用于从事信用评级违约 率数据采集业务的机构与 相关数据报送机构间的信 用评级违约率数据的交换 与共享 5 《信贷市场和银行 间债券市场信用评 级规范信用评级主 体规范》 规定了在信贷市场和银行 间债券市场从事信用评级 的机构进入和退出该市场 的程序、从事信用评级业务 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适用于信贷市场和银行间 债券市场中从事信用评级 业务的主体 6 《信贷市场和银行 间债券市场信用评 级规范信用评级业 务规范》 规定了信用评级业务中信 用评级程序、信用等级符号 及含义、信用评级报告内容 等 适用于信用评级机构进行 信用评级时的业务操作 7 《信贷市场和银行 间债券市场信用评 级规范信用评级业 务管理规范》 规定了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准则、信用评级的跟踪与检 验、信用评级业务的质量检 查和信用评级业务数据的 适用于信用评级市场信用 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控制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法规类别】支付结算 【发文字号】[77]银会字第82号 【失效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废止金融规章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77.10.28 【实施日期】1978.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77]银会字第82号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民银行是全国各部门经济活动的结算中心。人民银行的结算工作要坚持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防止和打击资本主义活动,准确及时地办理结算,加速资金周转,积极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 第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照现金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凡在银行(包括建设银行、信用社。下同)办理结算的单位,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在银行开有帐户。帐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支付。 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结算凭证是办理资金结算的依据,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凭证上的单位和银行应写明全称,并冠有省(市、自治区)、县名称。 第三条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遵守结算纪律。不准相互拖欠;不准赊销商品;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不准出租出借在银行开立的帐户;未经国家批准,不准预收、预付货款。 各级银行对违反结算纪律的单位,要严格地按照规定,实行必要的制裁,情节严重的报告党委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算和在银行办理结算的单位,都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遵守下列结算原则: 一、钱货两清; 二、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 三、银行不予垫款。 第五条为了保障单位资金的所有权,除按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暂行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比照办理),和县以上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单位的罚没款,可凭其通知扣款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扣款。 第六条结算管理体制,采取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异地(包括省、市、自治区内县与县之间)的结算办法,由总行统一制订。同城和县内结算办法,由各分行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结算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并报总行备案。 各级行处(包括建设银行、信用社。下同)对总行制订的结算办法,结算原则以及规定的结算纪律,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 银发[1997]393号 1997-9-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四条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第八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第九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历史: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1984年国家将商业银行的职能剥离出去成立中国四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职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我国实行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即全国只在首都北京设立一个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作为中央银行的总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或发布的货币政策、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等,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范围内,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的特点 中国人民银行的特点在于: 第一,它是我国惟一发行货币的机构,是银行的银行,要为国家和金融机构办理金融业务,提供服务。 第二,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机构,但不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而是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并在各种调控中起着关键作用。 第三,它拥有的资本全部是国家资本,并具有法人资格,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第四,它不以营科为目的,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1.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是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流通量的调节来实现的,这就需要运用特定的工具,称为货币政策工具,它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2.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额,称为存款准备金。这部分款额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是: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从而达到紧缩或放松货币供应量的目的。当存款准备金比例提高时,存入中央银行账户的款额就增加,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就会减少;反之,该比例降低时,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就会增加。近年来,我国外汇顺差的迅速扩大导致人民币流动性过剩,中央银行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至2007年12月,存款准备金率已达到14.5%。 3.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它通常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平、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商业银行给客户的贷款利率受基准利率的影响。我国从1984年开始将原来的统一分配资金的作法,改为由中央银行借贷给商业银行资金,因此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支付结算办法 银发[1997]393号1997年9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四条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

用帐户。 第八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帐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第九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第十一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第十三条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是ABDE A.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 B.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 C.改善法人治理结构 D.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 E.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现就开展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的和原则 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主要目的是:明晰信用社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信用社经营机制转换;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减少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资扩股,充实资本实力,增强信用社整体抗御风险的能力;改革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 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规范操作,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信用社产权模式和运行机制;三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使机构改革与完善法人治理、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紧密相结合;四是坚持方向,改善服务,提高支农服务水平。 二、范围和条件 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具体条件是:(一)全辖农村信用社统算,账面资能抵债;(二)基层农村信用社自愿;(三)县(市)联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四)统一法人后股本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并使核心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2%。 (一)专项票据兑付申请书。主要内容应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列报:最近3年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比例降幅、农户贷款面、本年利润和费用总额的年度变化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三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及形式、时间和对象;委托处置不良贷款的占用形态变化、清收变现进度、处置费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借款人性质 (1法人企业、2非法人企业、3事业单位、4个体工商户、5其他)借款人名称 《贷款卡》编码□□□□□□□□□□□□□□□□ 年月日

年审须知 一、贷款卡实行年检制度,每年3—6月为年审时间。 二、年审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企业 ①贷款卡; ②《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③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年审前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大中型企业才须提供现金流量表);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2、事业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①贷款卡; ②《贷款卡年审报告书》; 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④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只限非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贷款卡遗失或损坏办理年审时须同时进行换发的,持卡单位除先进行登报挂失后,再比照上述不同性质单位填写《年审报告书》和《换发申请表》。备注:各参审单位基本信息如有变更请携带相关部门变更证明资料和年审资料一并参审。

填表说明 (1)表中“*”数据项为必填项;其他项为选择项,表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填写该数据项,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写该数据项;个体工商户及事业单位无“上市公司标志、股票代码、上市地、集团客户标志、进出口权标志”数据项,可以不填写。 (2)借款人性质:分为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法人、其他借款人。 (3)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的登记注册类型。具体分为:内资、国有、股份合作、集体、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三资、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营、其他。 (4)行业分类:参照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按“中类”填写。[见贷款卡申领使用须知] (5)行政区划:借款人注册地的行政区划,参照国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见贷款卡申领使用须知] (6)借款人特征: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其他。 (7)经营产地所有权:分为自有、租赁、其他。 (8)证件类型:分为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通行证、临时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证、警官证、其他证件。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 为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规范银行和境外投资者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范围,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境外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法律规定。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本办法对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实施管理。 第二章业务办理 第五条境外投资者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可以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其中,与投资项目有关的人民币前期费用资金和通过利润分配、清算、减资、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等获得的用于境内再投资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分别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和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六条银行应当在审核境外投资者提交的支付命令函、资金用途说明、资金使用承诺书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前期费用向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支付。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剩余前期费用应当转入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开立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或原路退回。 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含新设和并购)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无需提交前述第(一)项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已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出资方式、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大变更的,应当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或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变更情况报送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向银行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申请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其中,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注册资本或缴付人民币出资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被并购境内企业的中方股东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并购资金,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中方股东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股权转让对价款,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九条境外投资者在办理境外人民币投资资金汇入业务时,应当向银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等有关材料。银行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可以登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关信息。 对于房地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汇入业务时,银行还需登陆商务部网站,验证该企业是否通过商务部备案。

人民银行校园招聘:人行中支入职三个月,谈谈感受

人民银行校园招聘:人行中支入职三个月,谈谈感受 版权声明注:以下资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我的本科是工科专业,工作两年后辞职,自学考研,读金融学专业。对人民银行的认识一直都很模糊,考研期间才通过专业课对它的职能有了一些粗浅的了解,对它的构成和待遇,也是从去年找工作期间才逐渐有所认识的。进入省会中支工作了三个月,一直都很繁忙,抽空写一篇总结性的经验贴,给后来的学弟学妹留一份参考吧。 一、笔试 我考研是自学的,没有报任何辅导班,全靠看书和做题,虽然是工科跨到金融学,而且已经上班两年了,也仍然考了某985大学的经济学院前几名,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辅导资料的发达。然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招聘考试则不同,有效的辅导材料几乎是一片空白,网上为数不多的正规出版物经过我的实际使用,有用程度几乎为0,我只能依赖考研时的老底。我校经济学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是两年制,也就是4个学期,第一学期大家拼命学习为了争奖学金(说是奖学金,其实就是学费免单),因为决定奖学金排名的专业课全部集中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忙考证,第三学期忙就业,第四学期忙毕业,几乎没有大块的时间留给我准备人行的考试。所以当我听到同学们说人行考试下周就要开始的时候,感觉非常茫然,因为的确是没有任何准备。考前那一周时间,我匆忙地翻看了一遍早就买好的人行及商业银行招聘考试的辅导材料,连一道题都没做,就仓促地上了考场。 人行笔试那段时间也正是各商业银行笔试的高峰期,那段时间几乎每个周末都有好几场笔试,我疲惫地考完这家考那家,好在学校是985,很多笔试会安排在本校进行,节省些精力,但人行笔试安排在当地一家金融专科,因为这所学校跟人行颇有渊源。考试那天特别冷,即使挤在公交车里也一样。车里有很多同班同学,大家都是奔向同一个目的地,虽然事后表明,那一车同学里只有我如愿抵达了终点。笔试就如同一场期末考试,大家坐在很普通的教室里,拉单桌答纸质卷子,甚至还没有2B铅笔的那种答题卡,全部手写。卷子的题目其实不算难,经济学的本科生答起来可能比硕士生更顺手,因为主要都是西经和货币银行学的内容,考察深度也基本上跟考研相仿,但题量不大,而且只有两道大题,剩下全是客观题。那

央行三大法宝

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浅谈 ——现代经济学学习笔记之六十六 中央银行,简称央行,这是借鉴国外的金融体制,在改革开放之后传入国内的。人们通常将中央银行定义为,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很形象也很贴切。中央银行就是以政府信用为依托,以政府赋予的特权,发行货币,保证经济中的流动性,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中央银行可以创造货币,可以给商业银行贷款,因此,称之为银行的银行。 没有考证过中央银行的历史,据说最早的是17世纪的瑞典中央银行,但权威的说法是1844年改造过的英格兰银行是最早的中央银行。而最有影响力的美联储至今不到100年,Fed的重要性是公认的,它的设计思路也是精致的。美国著名演员、慈善家威尔.罗杰斯曾说过,“人类有史以来已经有三项伟大的发明:火、轮子和中央银行”,可见,它的重要程度和深入人心。 一、货币政策手段的三大法宝 各国中央银行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虽然组织结构和独立性各异,但核心功能都是一致的,即通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通过若干可供使用的政策工具,以影响准备金、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实现经济健康发展的最终目标---低通货膨胀、高经济增长和低失业率。 设立中央银行的初衷是为了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防止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倒闭。历史上金融部门往往是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的根源,而中央银行通过逆向操作,可以熨平这种波动,预防和制止危机。后来,中央银行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成为其主要功能,其调节的手段就是调整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能直接操纵的是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公开市场操作、基准利率的调整和存款准备金率的确定,这三个手段被称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三大法宝;通过政策工具在短期内所调控和影响到的准备金、货币供应量、利率称为中间变量,也称中介目标;最后所要达到的低通胀、高增长、低失业是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中介目标是实现最终目标的途径和过程:

2021银行结算规定

2021银行结算规定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150

2021银行结算规定 银行帐户管理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人民银行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银行先进事迹材料 20XX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党委在总分行党委正确领 导下,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要求,坚持“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履行银行先进 个人基层央行职责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自1999年以来连续13年被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综合考评为工作业绩“优秀单位”,20XX年、 20XX年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党委班子坚强有力 党委制定了《20XX-20XX年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和《关于建设学习型党委(党组)的实施意见》,努力建设“学习型、和谐型、人本型、创新型、廉洁型”的党委班子。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了以建设“一 流中心支行”为目标,以学习与创新为两个根本抓手,以队伍建设、效能 建设和文化建设为“三大支柱”,坚持“强基固本、彰显特色、科学发展、勇创一流”的理念,努力建设一流班子、锻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 实施一流管理、塑树一流形象的党委工作总体思路,并逐年确立工作重点,确保整体发展序时推进,实现了“一年一局新棋、一棋一个新招、棋棋落 子有声、招招取得实效”。党委一班人始终坚持“立言”与“立行”相结合,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廉履职,充分发挥党 委班子的整体效能。党委书记、行长傅德汉曾被评为安徽省家庭助廉教育 工作先进个人,20XX年被中国金融政研会表彰为新中国六十年金融先进文

化优秀建设者,20XX年以来在行员年度考核中连续6年被金融工作者先进 事迹材料南京分行考评为优秀。 党员队伍素质优良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委通过开展“党性修养修炼年”活动,搭建 “每日一读、每月一课、每季一讲”等平台,开展央行业务入党课、党建 文化月、党员业务竞技比赛等活动,着力强化党员思想道德、能力素养、 群众满意和业绩优化四项修炼,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通过创新实施党员 领办制、重点工作党员挂帅、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业绩记实考评等载体,激活党员主体意识,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通过开展“党 员先锋行”、“党员示范岗”、“十大党员之星”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了 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同时,坚持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职工队伍建设,制定《20XX—20XX年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确立了“403020”人才培养目标,20XX、20XX年集中开展“学习年”和“创新年”活动,20XX年 实施人才开拓开发工程和以“定岗、定职、定员”为主要内容的岗位标准 化管理,并开展业务专家和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开展青年职业规划导航和 精品工作项目评选活动。党员带群众,群众促党员,全行上下形成了创业 创新创优的浓厚氛围。 党建机制日益优化 作为总行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党建工作联系点、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党委注重在抓基层打基础中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试点效应。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引》,切实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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