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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二中食堂管理监督办法(2016年3月) 3

竹溪二中学校食堂、超市监督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竹溪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竹溪二中学校食堂超市监督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学校食堂、超市由承包人进行自主经营,食堂超市监管办公室进行统一监管。监管的中心工作围绕“卫生、价格、服务”开展监管工作,贯彻经营商比服务,比价格,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把教师当做自己的家人,真心的为师生服务的经营理念。

2、学校食堂监管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监控成本,定期核算利润,规范饭菜的合理定价,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监管,即时解决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督促学校超市经营者做到:所销售商品明码标价、严禁“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产品上柜;商品定价要合理,使校园超市商品价格不高于外面超市商品价格。

4、食堂、超市必须随时接受学校、上级有关部门、当地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职责分工

1.学校分管领导:兰静君

2.食堂、超市管理办公室主任:郭江林

职责:全面开展食堂、超市监管工作,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具体工作是对食堂生产过程及出售过程进行每日不定时的监督检查、核实商品的市场价格、沟通食堂超市的经营人、处理师生投诉、组织开展膳食委员会的所有工作。

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刘振清郭江林

职责:负责食堂、超市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工作,具体工作是严把进口关,登记采购渠道、索票索证、检查有关证件、签订责任书、库防设施及卫生检查、不定时的对食堂生产卫生进行检查。

4.食堂、超市管理办公室其他成员:陈刚、蔡晓荣

职责:对食堂进行成本核算、监控利润,检查各类入库台账,粮油入库索票索证。

三、严把三关

食堂、超市监管过程从进口关、加工关、出口关三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

1.严查进口关:一是对经营商的采购物品的渠道登记、索要票据收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原材料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通过正规渠道拒绝“三无”产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及过期变质产品进入校园。二是与经营商签订安全卫生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追究。三是规范库房管理,对过期变质的物品就行及时销毁,加强库房“八防”(防鼠、防虫、防蝇、防毒、防火、防潮、防盗、防尘)措施。四是监控原材料的价格,做好市场调查、询价,控制价格波动范围。

2.监督生产关:一是由膳食委员会制定成员督查食堂、超市排班表,每日按照《竹溪二中校园食堂工作人员监管条例》对食堂的卫生情况、生产过程进行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食堂进行及时整改。二是加强不定时的卫生抽查,兰静君、郭江林、刘振清每天进行不定时间、不定次数的对食堂生产过程进行随机抽查。三是食堂做好食品留样,每餐食物必须留样48小时。

3.提升出口关:一是食品的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二是严格

要求员工打饭时的个人卫生。三是提升服务人员的态度。四是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经营方要求进行商品价格调整的情况下,食堂超市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市场调查、对经营方的成本核算及师生对所提供的服务等情况进行考虑,通过膳食委员会集体决定食品物价,做好价格的调控。

四、档案管理。

食堂、超市经营方各自做好卫生安全档案,随时能够接受上级的检查。

1.食堂经营方档案主要从以下六方面进行整理归档:一是各级卫生安全文件,二是食品留样登记,三是食堂清扫消毒记录,四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五是来访人员登记,六是原材料入库台账。

2.超市经营方应做的档案:一是进货商品台账,二是过期食品处理台账,三是各级卫生安全文件,四是各级单位检查的证件及档案。

五、监管工作依据。

附件一:关于成立竹溪二中膳食委员会的通知

附件二:竹溪二中校园食堂、超市工作人员的监管条例

附件三:竹溪二中食堂、超市监管处罚条例

附件四:竹溪二中陪餐制度

附件五:竹溪二中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附件一: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

关于成立师生膳食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各部门:

为提高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食堂工作的管理力度,推动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开展,提高学校膳食服务水平,把学校食堂办成让师生满意的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师生膳食委员会。其成员如下:

主任:兰静君

副主任:郭江林刘振清

教师代表:兰静君郭江林刘振清李毅万绍明

吴磊张晓英向永辉柯凌

经营方代表:周满红杨磊

学生代表: 刘福建刘声旭秦西李国涛田世滨黄晓锋钟秋林何衍红毛昌盛黄秋杰尹兆源万青松

李林源黄彩虹易鑫鑫彭焱吴坤蔡建兴

谌强周晓波许奎

师生膳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郭江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及日常管理工作。

膳食委员会主要职责:

1.重视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严把生产卫生关,每天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深入食堂,对食堂、库房、生产操作、就餐环境、饭菜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出现,杜绝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发生。

2.负责学校食堂超市食品的价格监督,若价格高于市场,应及时了解食材市场价格,对比校方的成本核算结果,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讨论核定出物品的出售价格。

3.加强食堂食堂与师生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调查了解师生对食堂超市的满意度,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反映食品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等情况,提升师生就餐服务质量。

4.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专题性研究,每周六上午对本周食堂超市检查工作进行整理,制定食堂整改意见与措施,监督食堂超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附件:1.膳食委员会工作方案

2.膳食委员会成员每日检查排班表

3.竹溪二中食堂超市安全卫生检查表

4.竹溪二中食堂超市安全卫生检查整改通知书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

二O一五年九月六日附件1.

竹溪二中膳食委员会工作方案

随着学校新食堂的投入使用,学校为加强对食堂超市的监管,提高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食堂工作的管理力度,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开展,提高学校膳食服务水平,把学校食堂办成让师生满意的部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拟组织成立“膳食委员会”,方案如下:

一、基本职能

膳食委员会是由食堂超市经营人、学校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基本职能是为改善膳食质

量、提高服务水平而进行食品安全卫生进行检查、决定物品的合理定价、提出整改建议、宣传教育。

具体任务是:

1、积极倡导和教育学生科学饮食、文明用餐。

2、促进师生与食堂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组织召开会议,征求、听取、收集师生对食堂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或对某个问题深入了解,然后向老师和学生、家长做出必要的解释。

3、检查食堂饭菜价格与质量,通过市场物价调查,监督、结合成本核算,通过膳食委员会控制食品合理的价格,维护师生的权益。

4、检查食堂卫生,督促食堂工作人员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清洁、有序、舒适、文明、舒心的就餐环境。

二、机构设置

1、成员产生:“膳食委员会”由32名人员组成。

校方代表:兰静君郭江林刘振清李毅万绍明

吴磊张晓英向永辉柯凌

经营方代表:周满红杨磊

学生代表:刘福建刘声旭秦西李国涛田世滨

黄晓锋钟秋林何衍红毛昌盛黄秋杰

尹兆源万青松李林源黄彩虹易鑫鑫

彭焱吴坤蔡建兴谌强周晓波

许奎

2、机构职责:

主任:兰静君全面主持“膳食委员会”的工作。

副主任:郭江林处理“膳食委员会”日常事务,包括每学期

初做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工作总结、会议安排及通知发放,及时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并对每次活动进行记录存档,做好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调查小组:检查、监督食堂的饭菜份量、质量和价格,开展市场物价调查,做好价格解释工作,对不合理的价格,督促食堂进行调整。不定期深入到学生之中调查情况,听取、收集、整理学生对膳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膳食委员会”,督促食堂不断改善工作。

卫生小组:检查、督促食堂卫生,按照有关规章对食堂卫生要求的标准,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监督食堂整改。

三、组织形式:

1、工作制度:“膳食委员会”实行民主制的工作制度,日常事务由副主任主持,重大决议须由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

2、会议制度:“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例会,各委员对主任负责,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讨论、研究食堂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案。

3、报告制度:委员通过视察或其它途径发现食堂工作的问题,应及时向“膳委会”报告。“膳食委员会”应尽快就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

4、换届制度:“膳食委员会”换届每年一次。每届在换届时应做出工作总结报告,并做好交接工作。

四、膳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1、重视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监督检查,严把生产卫生关,每天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深入食堂,对食堂、库房、生产操作、就餐环境、饭菜质量进行检查,

提出整改意见,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出现,杜绝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发生。

2、负责学校食堂超市食品的价格监督,若价格高于市场,应及时了解食材市场价格,对比校方的成本核算结果,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讨论核定出物品的出售价格。

3、加强食堂食堂与师生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反映食品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等情况,提升师生就餐服务质量。

4、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专题性研究,每周六上午对本周食堂超市检查工作进行整理,制定食堂整改意见与措施,监督食堂超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6年5月6日

附件2.

竹溪二中食堂超市安全卫生检查表

年月日星期

竹溪二中食堂超市安全卫生检查整改通知书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

竹溪二中膳食委员会成员每日检查排班表

备注:膳食委员会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食堂门口集合,按照竹溪二中食堂安全卫生检查表进行认真检查,食堂监管办公室收集一个星期的检查表,进行综合整理,提出整改方案。

附件二:

竹溪二中校园食堂、超市工作人员的监管条例

一、监管食堂、超市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所有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所有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卫生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人员应从自身做起,工作服整洁合身,用帽子或发网固定头发,穿雨鞋防止拌倒,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佩戴饰物等上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严重后果;使用刀具或其它电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二、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学校食堂、超市工作人员身体必须健康状况良好,无任何先天性、传染性等各种疾病。学校建立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所有食堂、超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并且要求每年一检查,每年一换证。学校对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凡相关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经营,必须立即离岗,当工作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三、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时刻保持身体干净整洁。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工作帽);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

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四、食堂、超市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食堂管理办公室要督促食堂、超市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制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及有关法律、法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建立食堂、超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竹溪二中膳食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三:

竹溪二中食堂超市监督管理处罚条例

一、食堂监管处罚条例:

为保证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食堂监督管理,特制定以下处罚条例:

针对食堂管理出现以下问题处罚托管经营人:

1、在操作间工作的工作人员不穿工作服(带帽)、吸烟、随地吐痰、涂指甲、穿拖鞋违犯任意一项罚款20元。

2、小孩及外来人进入操作间罚款20元。

3、用手直接抓食品罚款20元。

4、服务态度恶劣、不文明用语,屡次不改者罚款20元。

5、不服从管理者罚当事人10元。

6、隔夜剩饭、菜售给就餐人员罚款100元。

7、凡购买四季豆、发芽土豆责令当场销毁并罚款100元。

8、造成食物中毒轻者(3人以下)处罚100 —500元,负担所有医药费用。大面积中毒情况交由卫生监督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

9、购回蔬菜堆放不按指定地方摆放罚款50元。

10、食物中发现虫、头发等其他杂物、罚款20元。

11、“三防”措施不到位,熟制品无遮盖罚款50元。

12、不允许操作间放置生活用品罚款50元。

13、禁止给学生手机进行充电,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不得经营与超市存在冲突的现有商品,如外面批发的成品饮料、自制的奶茶、果汁等饮品,只能经营自己加工的熟食及粥类品。如若违规处罚200元。

15、食堂营业时间规定:不得全天开放,上午第一节课前开放40分钟;中午放学后开放半小时;下午放学后开放1小时;晚自习9:30-9:55,其他时间关闭大门。学校将采取师生举报和每天查看摄像记录来判定是否违反规定时间开放,如若违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二、超市监管处罚条例:

为促进学校超市经营者做到:所销售商品明码标价、严禁三无过期产品上柜;不出售违规物品;特制定以下处罚条例:1、售货员要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出现违规,罚款经营方20元。

2、所进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承包人责

任,罚款100-500元。造成3人以上食物中毒,交由卫生监督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

3、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自由购买,不得强卖,不向学生出售烟、酒等副食品,违规罚款200元。

4、不得经营与食堂存在冲突的现有商品,如自制熟食、如若违规处罚200元。

5、禁止给学生手机进行充电,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超市营业时间规定:不得全天开放,上午第一节课前开放40分钟;中午放学后开放半小时;下午放学后开放1小时;晚自习后9:30-10:00,其他时间关闭大门。学校将采取师生举报和每天查看摄像记录来判定是否违反规定时间开放,如若违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本条例自签订合同起执行经营方:

食堂、超市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附件四:

竹溪二中学校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教师陪餐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领导、教师按教师值日表每天进行陪餐。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人员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菜谱,为改善学生生活,献计献策。

4、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的配餐日志。

5、陪餐人员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7、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6年5月6日附件1:竹溪二中陪餐日志

竹溪二中试餐日志

竹溪二中试陪餐日志

备注:就餐前20分钟进行试餐,在试餐过程中若发现食品有问题,由试餐人员再试餐建议一栏中写出问题与建议,若出现腹泻等严重情况,通知食堂经理拒绝有问题的食品出售。

附件五:

竹溪二中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措施和预案: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领导协调各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学校成立食物中毒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冯立军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柏元哲兰静君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

成员:刘定文王国辉刘振清汪烈炎熊大平李荣玖陈耀华龙春茂洪东许忠荣郭江林杨磊

周满红

三、报告程序: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班主任应马上报告校领导、食堂、超市经营方。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四、应急措施:

1、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2、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5、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和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校方联系人电话:0719-2881011(校办) 155********(郭江林)180********(刘振清)

竹溪二中食堂监管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附件六: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和流行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现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长:冯立军(校长)

副组长:柏元哲(副校长)兰静君(副校长)

组员:郭江林(后勤办)刘振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杨磊(食堂经理)周满红(超市经理)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副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部署,督促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员:在食管办的组下开展食堂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加工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加强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严格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索证制度,控制食品污染,杜绝食源性疾病,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竹溪二中后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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