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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五章统一建设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七章监督奖惩

第八章附则

附件一: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附件二: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附件三: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附件四: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附件五:

网络管理细则...............................................................................

附件六

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

附件七:

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信息技术部是全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八条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依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或安排人力实施。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第五章统一建设

第十三条信息化项目由信息技术部和项目需求单位共同负责建设,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建设和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严把需求管理关。需求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的建设目标、详细的业务流程和功能要求,必须做到业务范围界定清晰。

第十五条严把方案设计关。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重大信息化项目由信息技术部组织方案设计。设计方案未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第十六条严把实施监管关。信息技术部和项目需求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共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严控实施风险。

第十七条严把项目验收关。信息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基建工程项目中含有信息化建设内容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公司在工程项目验收时将信息化建设纳入验收内容,信息技术部参与项目验收。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细则,加强公司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

第二十条信息技术部应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单位外购信息资源必须及时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制订完善的运行管理细则,确保所有业务数据及时、准确录入系统,确保数据安全。所有信息系统管理员资料及口令必须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除公司总部可设置对外网站外,子公司设置对外网站必须报信息技术部审核,其它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置对外网站。对外网站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信息技术部要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短信平台管理,合理管控及调配公司短信平台资源。

第二十四条信息技术部要加强计算机和应用系统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加强技术研究与创新,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队伍和应用队伍的水平。

第七章监督奖惩

第二十五条信息技术部会同品质部、行政部等部门不定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建设必须做到项目按计划、实施按设计、竣工有验收。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的,按计划外工程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项目建设发生重大事故影响公司网络运行和网络安全的、擅自发布公司商业秘密等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公司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较好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八章附则

附件一: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附件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附件三: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附件四: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附件五:网络管理细则

附件六:机房管理细则

附件七: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附件八:微信公众号统一管理细则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需求管理,确保应用系统开发质量,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是指对信息化项目确立、需求方案制定、需求变更控制等进行管理。

二、项目确立

(一)公司各子(分)公司、项目及各部门(以下简称需求单位)对信息化有建设需求,需向信息技术部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表一)和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表主要包括项目的名称、申报单位、项目概算和项目基本情况等内容。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项目目标、需求分析、建设周期、项目投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

需求单位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当确定由其中一个单位统筹,统一申报。

(二)信息技术部根据申报材料,提出项目资源配置方案,必要时成立技术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项目申报材料经信息技术部审核并报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需求方案编制。

三、需求方案编制

需求方案由需求单位负责编制,需求方案包括业务需求、技术需求、设备需求等,明确项目建设目标,详尽描述项目的建设内容、业务范围、业务流程、数据规模、用户数量、应用范围等内容。

四、需求方案审核

(一)需求单位完成需求方案编制后,由信息技术部组织审核。

(二)信息技术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批准后,作为系统开发依据。

五、需求方案变更

(一)需求方案变更是指对需求内容的增减、取消和调整。

(二)需求方案如需变更,由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填写《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详见附表二)和项目变更方案,按照本细则规定的需求方案的提交和审核程序执行。

(三)信息技术部根据审核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和变更方案,调整需求方案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技术文档。

附表一: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表二: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申报表编号:

附表二: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职责界定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是指对网络建设、系统集成和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试点运行、应用推广、软件后期维护等工作进行组织管理的过程。

(二)信息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和项目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技术、设备选型;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果接收、升级完善等管理工作。

(三)各子(分)公司、项目及各部门(以下简称需求单位)负责业务需求和业务流程的细化、系统功能要求的提出与系统功能验证、系统升级业务需求采集、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提出升级完善建议等。

二、系统开发

(一)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网络建设项目、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的组织管理。

(二)信息技术部按照设计规范和开发进度方案组织系统开发工作,并定期向需求单位通报开发进展情况。

(三)信息技术部负责检查项目开发工作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开发单位修改、更正。

(四)信息技术部和需求单位共同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规避项目风险。

(五)信息技术部负责组织项目开发单位组成系统测试组,负责系统测试工作。系统测试组编制软件测试计划和测试用例并进行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等。

(六)需求单位负责对通过阶段性测试的系统进行试用,检测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三、试点推广

(一)需求单位负责制定系统推广实施计划,编制系统应用推广方案。

(二)需求单位负责确定系统试点范围,协调解决试点期间的业务问题,验证业务需求的合理性和系统功能的完整性、正确性,并汇总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系统的建议。信息技术部组织项目开发单位进行系统的修改完善。

(三)经试点成功后,需求单位会同信息技术部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人员培训,进行全面推广。

四、维护升级

(一)信息技术部统一组织对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项目的升级工作。

(二)需求单位根据业务需求变化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系统升级建议,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规定的项目审核程序进行审核。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验收条件

(一)项目按设计要求完成,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并能满足实际需要;

(二)完成项目要求的相关培训且已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三)项目档案文件完整、准确;

(四)应用系统类项目,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三、验收依据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

(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

(三)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

(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

(六)项目合同或协议;

(七)业务需求说明书;

(八)系统运行记录报告和使用单位意见;

(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资料。

四、验收内容

(一)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批准。

(二)施工情况。主要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三)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四)档案资料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设计、施工、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各类标准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五)应用系统项目:

1、功能: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2、项目管理:对项目计划、采用标准、需求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3、测试结果:对测试单位出具的项目测试报告;

4、技术文档:对项目开发单位交付的文档资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进行审查。文档资料主要包括:项目计划、需求分析、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代码编写标准、源程序代码(只提供电子文档)、测试方案、测试报告、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管理文档、系统和设备的配置参数、系统安装程序(只提供电子文档)、系统及设备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原始资料、系统和设备管理维护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应急方案、项目开发工作总结等。

五、验收程序

(一)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技术部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二)信息技术部组织项目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召开评审论证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并填写《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详见附表二),由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验收组组长根据验收表决情况签署验收意见。信息技术部将验收项目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最终验收审批报告,归类整理并列出清单,按照有关规定归档保存。

(三)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未通过验收”。

(四)凡未经过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五)项目需要复议的,信息技术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单位,开发单位在1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六)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信息技术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单位,限期整改,符合验收条件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附表一: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附表二: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确保信息系统应用效果,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系统管理

(一)信息技术部负责对单位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监管,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

(二)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负责制订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使用信息系统。

二、用户管理

信息系统用户必须填报《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以开通相应操作权限,信息系统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部门管理员、?业务操作员,并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一)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维护管理;负责为信息系统用户设置权限;负责对部门管理员进行技术支持。

(二)部门管理员:负责终端用户系统的安装、使用指导及日常维护;分配业务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根据业务需要设定流程;对业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及时解决业务操作人员遇到的问题。

(三)业务操作员:负责严格按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三、安全管理

(一)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用户密码应严格保密并要定期更改。因帐号和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由帐号持有人负责。

(二)信息系统使用不得进行授权以外的非法操作。

(三)系统使用人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退出系统。

(四)凡岗位变动的信息系统用户,要及时填报《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变更或注销帐号。

(五)因工作需要变更使用权限的,需填报《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变更其操作权限。

(六)部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四、应急处理

系统发生故障时,信息技术部必须及时处置并通知相关业务单位以降低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相关业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不得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及时将有关业务数据重新录入至信息系统。

附表: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

信息系统帐户注册(注销、权限变更)申请表

网络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网络管理,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职责界定

(一)信息技术部是网络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负责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各单位是网络的协管部门,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履行本单位网络维护管理职责。

二、网络接入

(一)公司网络与国际互联网接入实行统一对外出口,任何单位一律不准擅自接入外网。

(二)严禁接入网络的终端利用其他方式(电话拨号接入、ADSL接入、无线接入等)接入国际互联网。

(三)涉密终端一律不得接入网络。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不得进入国际互联网传播或存储。

(四)外来人员或其设备不得擅自接入网络。确需接入的,由接入单位提出申请,经信息技术部同意后方可接入。

(五)因同一办公地点的接入需求大于现有接入能力,需要对现有接入能力进行扩充时,须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信息技术部备案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充。

三、IP地址管理

(一)信息技术部负责网络的IP地址段的规划、分配和管理,并登记备案。

(二)重要网络设备的IP地址由信息技术部统一设定。

(三)IP地址一经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四)获准接入网络的用户如因使用人员或设备位置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并报信息技术部进行备案。

(五)各部门网络接入需求数量超出公司所分配的IP地址范围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信息技术部核定后增加分配IP地址范围。

四、网络安全管理

(一)为保障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公司采用集中控制、分布式防护的多层次网络安全体系。

(二)信息技术部负责监控和分析各网络节点的流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并采取措施隔离异常节点或终端,防止影响网络的运行。

(三)信息技术部负责对主要节点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各单位信息部门负责本单位内部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四)网络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一台设备的管理必须落实到人。

(五)网络内的设备严禁安装、下载、使用各种造成安全隐患的软件;严禁利用黑客技术搜索、探询、攻击网络设备;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网络设备和线路,未经信息技术部同意,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结构、形态和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非法登录网络设备。

五、网络使用者的言行规范

(一)所有网络使用者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的管理和监督。

(二)网络使用者的言行实行“谁上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安装未经授权许可使用的各类非法软件,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发布、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法律法规、有违社会公德、有损公司形象和员工利益的信息。因不当使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附件六

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信息机房的管理,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一、职责界定

信息机房是公司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的基础设施。信息技术部是信息机房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机房的建设及日常安全管理。信息机房以下简称机房。

二、日常管理

(一) 机房必须设置机房管理员。

(二) 机房管理员应当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地面清洁,并对机房内设备进行吸尘清洁。

(三)建立机房出入登记制度,未经批准,严禁非机房管理员随意无故进入机房作业。

(四) 非机房管理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作业的,应该经所在单位责任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开展相关工作,机房管理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机房管理员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五) 机房管理员离开机房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并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

(六) 任何人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七)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八) 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九) 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管理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十) 机房管理员应完整保存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十一) 机房设备的报废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报废。

(十二) 机房管理员应对网络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务器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同时应对网络数据流量情况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行为并给予应对处理。

(十三)

附表:

附件七:

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短信平台管理,合理管控及调配公司短信平台资源,规范短信内容质量,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适合有短信群发需求的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

三、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短信平台总账户及密码的管理及对子账户及密码的监管,同时根据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需求分配短信量。

(二) 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负责公司短信平台子账户及密码的管理,并

对项目/部门短信平台发送情况进行监管,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

(三)短信平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短信平台管理细则》进行执行。

四、短信平台的管理

(一)短信平台统一归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进行管理,总账户密码不得外泄,如由相关部门需要开通短信平台账户的,需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通。

(二) 如不按规定私自泄露账户密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外,另视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在使用短信平台过程中发现技术问题及时反馈信息技术部进行协调处理,发现客户投诉应第一时间反馈公司品质部门。(四)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定期跟进短信平台使用情况,如: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短信费用统计、发送失败的短信费用返还及费用充值等。

五、短信额度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对短信平台进行费用充值,保障短信平台正常使用。(二)原则上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应当在短信额度范围内进行发送,如额度已用完,各单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短信额度申请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审批完后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结果给申请单位分配短信额度;

(四)未经公司审批同意,私自调整短信额度,超出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并按《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罚。

六、短信平台的使用

(一)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需要发送短信需提前填写《短信群发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批,编写短信内容尽量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条限70字(含标点符号及公司名称)超出将按两条发送,如确实内容较多,请尽量将字数控制在接近70字的倍数内;

(二) 通过公司总账户发送的短信须标注公司名称:“”;各分(子)公司、项

目、部门发送的短信可统一标注“”,也可标注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

(三)各分(子)公司、项目、部门在进行短信群发时,需按《短信发送使用登记本》填写记录,以便后期核查;

(四) 短信群发内容不得违背公司管理形象及相关法律法规。

附表:

短信群发申请表

短信发送使用记录表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建立信息化应用基础网络设施与支撑平台、开发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等以实现和加强信息化能力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行装处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1

第四条行装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我院信息化发 展规划,报院领导审定。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核 第五条行装处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提出具体的建设项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向分管院领导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立项申请报告;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内容、投资预算;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4、其他事项。 第六条分管院领导对提出的信息化建设申请进行初审, 并批示书面意见。分管院领导批示同意申请的,进入论证阶 2

段。 第七条项目进入论证阶段后,行装处技术科应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八条行装处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将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复审,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的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正式立项,列为本院信息化建设预备项目 第十条行装处于每年10月前,综合考虑续建项目、前期项目和预备项目的资金总体需求情况,拟定下一年度我院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计划草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总体计划草案包括下列内容: 3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2018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全)

2018年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 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 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 全的物品。 2.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 3.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司信息中心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4、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5、禁止上班时间在内部局域网或INTERNET网上聊天、游戏、娱乐、购物、证券、收发非工作邮件、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禁止从INTERNET网上下载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软件的下载需经IT室系统管理员同意。公司将定期检查每台计算机使用日志,若发现以上情况,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6、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禁在电子邮件中涉及与泄露公司商业信息,若发现,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7、设计部应对CAD图纸资料进行严格管理,若因客户需求而将其带出公司须经设计部部长和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再由CAD图纸管理员统一出图或拷贝方可。 8、在通过INTERNET收发电子邮件时,为防止外界病毒的侵袭,不打开、点击和阅读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若接到可疑邮件,请自行删除或与IT室联系解决。 9、不得任意删除、修改与安装计算机的应用软件与系统文件。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XXX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系统,通过计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提高使用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求,促进公司信息化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二级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一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目标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做好对公司信息化的中长期远景规划。 (三)分步实施原则: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公司信息化职能部门进行整体统一规划,具体实施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的过程。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在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和调整公司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方案。 (三)根据自身专业出发对相关产品进行合理化建议和推荐。 (四)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五)组织处理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第三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一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等管理。 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 情信息,提供建议和方案,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条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必须及时告知运营部,由运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给予修复,对不能进行修复的设备,由运营部相关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四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化职能部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相关系统模板。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情况制定相应表单、流程。 第二条公司软件系统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操作的技术支持 和协助。所有信息化系统软件帐号由人事部向信息化职能部门信息管理人员提出分配需求,由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帐号和相关权限的分配。 第三条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公司网站、销售系统、0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要求,为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各类信息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有效发挥信息系统作为公共服务体系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业务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可靠”的建设目标。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是指直接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计算机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信息基础设施。是指由学校和各电信运营商在校园范围内建设的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网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无线网(WiFi)室外和室内接入设备等。 2. 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各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平台、应用软件及中间件等的采购、开发和集成;以及相关信息化硬件设备的采购,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但不包括各种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文体设备。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遵循需求调研、立项申请、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以及变更、验收、投入运行等规范程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审议信息化建设各单位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六条网信办作为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以下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广和应用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推动了社会现代化管理进程。为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优势,给公司的经营、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二航局及公司“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程度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公司全员参与的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人力、资金、设备、市场、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等原始资料进行动态和静态的数据纪录,然后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增强企业应变能力。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逐步发展公司的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两级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系统,成为支持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科学化的重要辅助手段。 第四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的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信息设备(软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上网卡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信息化组织是高度集中的组织,在企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上是权威性的、有效的组织,是集管理与信息化技术应用于一体的企业管理改善的组织。 页脚内容- 1 -

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四川商投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集团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促进集团信息化建设,根据《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设定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开展的“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范 围:提出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议,对集团和分子公司IT 规划进行论证、对集团信息化建设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IT技术和理论培训、集团信息化有关软件和硬件设备采购的论证、IT项目检查和验收评审和技术鉴定工作、IT建设技 术和政策咨询。 第三条信息化“专业咨询活动”的领域:信息化规划和决策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化应用、软件与通信、硬件和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1名专家可以从 事多个“专业咨询活动”领域。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信息化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聘请专家的流程: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人员经个

人或单位推荐,本人填写推荐表,报集团信息化办公室初审后报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纳入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并发放专家聘任书,集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评标信息化专家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第六条集团信息化专家的权利: (一)受委托和邀请,担任相关“专业咨询活动”的专家成员。 (二)按照相应“专业咨询活动”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独立做出判断,不受任何干预。 (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专业咨询活动”报酬。第七条专家的义务: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专业咨询活动”的意见和结论承担责任。 (二)对“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透露相关文件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 (三)遵守“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纪律,不得和任何与“专业咨询活动”结论和意见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专业咨询活动”相关个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 (三)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四)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0A系统)建设、运营、

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五)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六)负责公司硬件、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信息化工作任务在本部门的执行; (二)上报本部门年度信息化需求; (三)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信息化设施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 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人员管理: (一)对信息技术管理机构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明确各岗位的人员素质要求; (二)建立重要岗位的双人负责制,并加强对单人单岗的监控;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重要岗位应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建立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

第八条服务器管理 (一)公司所有信息化系统涉及到的服务器主机应按照国家服务器设备的管理标准,保障服务器主机在合适的环境中运行。 (二)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运行进行监控,依据服务器资源的占用情况,及时对服务器进行调整。在必要的情况下,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级,安装补丁程序。 第九条计算机管理 (一)综合部负责公司各类计算机、工作站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升级管理。 (二)综合部每年初应根据需求,对存在故障无法解决、设备老化、市场无配件更换的老旧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统计并上报备案。 (三)在未经综合部许可的情况下,各计算机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相关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统一规划 (2) 第三章统一标准 (2) 第四章统一计划 (2) 第五章统一建设 (2) 第六章日常管理 (2) 第七章监督奖惩 (2) 第八章附则 (2) 附件一: (2)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2) 附件二: (2)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2) 附件三: (2)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2) 附件四: (2)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2) 附件五: (2) 网络管理细则 (2) 附件六 (2) 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 (2) 附件七: (2) 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信息技术部是全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八条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依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或安排人力实施。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

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

3.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邮政信息化投资和建设管理程序,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保障信息化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高效支撑业务发展和管理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等主要管理事项。 第三条邮政信息化建设实行集团公司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公司、集团直属单位、集团控股公司两级管理。 第四条各级邮政企业(含集团控股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信息化规划管理 第五条邮政信息化规划是集团公司和各级邮政企业开展信息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原则上以三至五年为一个规划编制周期。 第六条邮政信息化规划应提出规划期内的信息化整体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以及重大技术路线选择、重大信息化投资安排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信息科技与建设部作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集团信息化规划。集团公司信息技术局和各相关单位做好配合与支撑。 第八条集团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纳入集团信息化规划管理。省分公司、集团控股公司信息化规划应在集团信息化规划指导下编制。 第九条集团信息化规划(含邮务类板块信息化规划)经集团公司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决策,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执行。集团控股公司信息化规划须在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由集团控股公司执行。省分公司、集团控股公司的信息化规划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章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管理 第十条邮政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是邮政固定资产年度投资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团公司和各级邮政企业安排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进行投资计划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企业采购管理部门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信息科技与建设部按照年度投资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组织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分公司和集团控股公司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信息化投资需求,包括重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等。 第十二条省分公司、集团直属单位、集团控股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投资预算,上报集团公司衔接。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录 2适用范围 .................................................. 3名词解释 .................................................. 4项目控制流程 .............................................. 5阶段评审 .................................................. 6项目启动 .................................................. 7需求调研 .................................................. 8工作量评估 ................................................ 9供应商考察 ................................................ 10采购...................................................... 11设计...................................................... 12编码...................................................... 13测试...................................................... 14部署...................................................... 15试运行 .................................................... 16上线...................................................... 17验收......................................................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

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战略实施,明确全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需求管理、项目前评估和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等工作内容,确保全公司信息化项目拓展的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增强市场应变力,提高内部控制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 第二条建立和巩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制度。在强化信息化规划和计划管控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项目从需求发掘、立项、实施、验收、后评价、需求再发掘的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效益。要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后评价管理机制,对各核心应用系统功能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推广应用成熟经验,清理整合重叠或不适用的系统功能,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四统一、五兼顾”原则,对核心系统要坚持“统一规划、规范投资,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统一建设、优化资源,统一管理、

共享服务”,兼顾“整体与局部、先进与实用、近期与长远、集中与分散、建设与维护”的原则,在一个统一的架构下整体推进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企业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全面协同。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内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一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的最高领导、权威机构,负责领导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和实施方案,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并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二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加强业务应用与信息技术两大领域的沟通与融合,在应用层面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信息化领导小组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企业信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Microsoft-Office-Word-文档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规划是公司一段时间内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是各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唯一依据。 第三条信息化规划主要分为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 第四条信息化规划编制原则 (一)紧贴公司战略 (二)远近结合,以近为主原则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避免重复建设、集约化、精益化原则 (五)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实用为主,符合实情原则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两化融合管理委员会职责 决策公司信息化发展方向,审批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及投资预算。 第七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运营改善部是公司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组织成立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该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运营改善部相关专业及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信息化工作联系人 组成。 第八条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职责 (一)负责开展信息化规划及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二)负责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组织与协调。 (三)负责年度信息化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的编制。 (四)负责信息化前期项目储备库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职责 (一)负责配合信息化规划编写过程中的需求调研、专题讨论及阶段评审工作。 (二)提报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 (三)对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出具项目实施评价报告。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库的建立 第十条每年八月初,各部门依据公司信息化五年规划建设框架,汇总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需求并向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提出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一)。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的基本原则为:

企业信息化管理规范.doc

企业信息化管理规范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是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五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集团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 1

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审核,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第五章统一建设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和项目需求单位共同负责建设,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建设和 2 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严把需求管理关。需求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的建设目标、详细的业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集团系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建设能够促进集团的发展,保证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够按时完成,达到预定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建设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推进部(以下简称信息化推进部)负责集团系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组织 1、信息化管理组织人员构成 分管领导: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主管领导:信息化推进部总经理 成员构成:信息化推进部和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人员 2、信息化管理组织设技术支持小组 组长: 组员: 3、信息化管理组织临时组建效能评估小组。小组由软件主要使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组织指定的成员组成。 第四条工作职责 1、信息化推进部负责研究制定集团整体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各产业集团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2、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审批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信息化项目的计划、方案及预算。 3、在信息化推进部的统一部署下,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 4、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对集团系信息化项目的进展进行督导和监控。 5、信息化推进部委托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6、信息化推进部负责新技术、新应用在集团系的推广。 第五条工作方式 1、信息化推进部会议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重大决策上报控股公司审批。 2、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上报各产业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分步实施方案,信息化推进部讨论研究确定。. 3、信息化推进部审批软件系统选型、实施方案的组织与流程后,产业集团方可组织实施项目。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化推进部给予阶段性评估,对于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进行牵引和督导。 5、信息化推进部组织效能评估工作,在软件实施完毕并运行一段时间后,评估实施效果。 第六条审批流程 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将需要信息化推进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交给信息化推进部初审后,然后提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审议结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反馈给各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管理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石家庄肾病医院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1)职能: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工作。 (2)请示与上报:院长、分管副院长 (3)任务与职责: 1 、信息科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3、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 、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医院网站的建设及管理。 信息科岗位职责 一、信息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科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组织全院各类应用系统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与外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和信息交换 (五)负责组织全院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 (六)遵守医院各项保密制度。 二、成员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二)负责信息化相关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院内对外数据交换

(七)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档案管理 (八)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收发、运转和档案资料管理。 (九)协助中心领导办理行政、对外交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行政事务工作。 (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请示报告制度。 2.对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 息功能作用,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资料。 4.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5.模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信息科管理目标 为医院总目标的实现,信息科管理符合三甲医院及山东省基本现代化医院的基本要求,做到: 1.加强对医院总目标的贯彻,严格遵守科室综合目标责任考评细则。 2.建立、完善医院信息系统(HIS),使其促步系统化、完整化,逐 步实施PACS。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端正工作作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室成员 素质。 4.加强网络设备的维护,使其正常运行。 5.监控网络运转,保证数据畅通运行,做好数据备份。

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行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为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业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化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内容。 第四条********行业信息化遵循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整体推进的要

求,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集中建设、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实现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行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领导********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议********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研究********行业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审议********行业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 (四)审核并批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计划和预案,下达启动灾难恢复指令,指挥灾难恢复工作。 (五)听取********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审议工作报告。

第六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承担********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和检查监督********行业信息化工作。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卷烟物流分公司、卷烟销售分公司要明确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规划。规划符合********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律,符合本单位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规划包括现状、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业务、应用、数据和技术等架构,全面系统地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第九条********行业信息化规划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纲领

同煤集团信息化管理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信息化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4) 第三章工作职责 (4) 第四章信息化资金管理 (7) 第五章信息化项目管理 (7) 第六章会议制度 (10) 第七章网络管理 (11) 第八章软件开发管理 (11) 第九章设备管理 (12) 第十章网站管理 (13) 第十一章信息安全管理 (14) 第十二章培训管理 (15) 第十三章工作考核 (15) 第十四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一一一为加强同煤集团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两化融合,打造综合信息化基础平台,促进煤炭企业生产方式在新起点上再 跨越,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同煤集团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控股公司。 一一一信息化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是集团公司整体规划中的 重要组成部分,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 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分级建设、全员参与的原则。 一一一同煤集团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建设、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信 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安全管理、培训与考核、信息设 备的管理等。 一一一企业信息化工作目标: 1. 建立企业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规范企业信 息化建设行为。 2. 逐步建立发展公司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成决策层、经营管 理层、生产执行层三级综合信息化网络管理体系。 3. 依靠完善的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提高企业的科学决策水平,提升 大集团的管控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一一建立同煤集团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组织机构另行下文),领导组一 是同煤集团信息化工作的决策机构。 同煤集团总工程师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按照企业信 一一 一 息化领导组决议,日常领导全集团公司的信息化建设。 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处是信息化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领 一一导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一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相应地设立信息化 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一一 一组建同煤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作为领导组的咨询和技术支持机构。专家委员会可聘请国内知名信息化专家和公司内信息 一一化专家共同组成。由公司领导组聘任,信息化管理处具体负责管一 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 一一一集团公司信息化领导组职责: 一 根据国家和行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集团发展战略目标,1. 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审定并发布集团公司信息化建 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 研究、审定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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