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北京市各区房地局具体办公地点,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

北京市各区房地局具体办公地点,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

北京市各区房地局具体办公地点,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
北京市各区房地局具体办公地点,咨询电话及办公时间

一、房屋登记分工

????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办理市辖行政区内军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及外资独资、中外合资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的房屋登记;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办理区县辖行政区内除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办理登记外的房屋登记。

????二、房屋登记部门的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三、登记窗口地址、咨询电话

???单?位????????????登记办证地点????????咨询电话

东城区房管局地安门东大街88号(地安门十字路口东南角) 84014947

西城区房管局西安门大街115号(红楼电影斜对面) 66184506

崇文区房管局东花市南里二区3号楼(富贵园小区) 67122090拨0

宣武区房管局鸭子桥路29号(白纸坊桥西万龙酒店) 83975114

朝阳区房管局姚家园路石佛营东里128号院?(朝阳公园桥往东800米) 85839922 海淀区建委双榆树北里22号(当代商城北侧) 82618228

丰台区建委丰台镇大井东里甲2号(丰台体育中心北门往北) 63812840

石景山建委八角西街66号(方地大厦) 68838208

通州区建委新华南路196号(果园环岛东北角山国际大厦) 52118577—78

大兴区建委兴政街29号(建设大厦) 69261295/69261324

门头沟区建委新桥南大街48号(国土局分局大厅) 69828118—269

房山区建委良乡西路3号(国土局分局大厅) 89368814/89352214

顺义区建委府前东街甲25号(光明广场对面) 69444169/69448847

昌平区建委昌平区南环东路10号(国际联华超市西行200米) 80111095

平谷区建委府前街32号(国土局分局大厅) 69966332

怀柔区建委开放路33号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康意德医院对面) 69681073/69687497

密云区建委环新路32号(燕山宾馆后面) 69042534

延庆区建委东外大街89号(金宸大厦一层) 69148075

亦庄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67865572/67880083

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和平里北街2号(城铁柳芳站口西100米) 64409000—1195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京政发[2011]2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 四、对符合房屋征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自收到区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sodocs.net/doc/3e13401182.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北京写字楼中英文对照

Jianguomen Area建国门区域 Henderson Centre 恒基中心 Jian Guo Apartment 建国公寓 Ya Bao Apartment 雅宝公寓 Oriental Plaza 东方广场 Royal Palace 贡院六号 Lee Garden 丽苑公寓 China World Trade Center Area国贸区域 Cheng Yuan Plaza 成远大厦 Global Trade Mansion 世贸国际公寓 SOHO New Town 现代城SOHO The St. Regis Beijing 国际俱乐部公寓 Luxury Apartment 丽舍 (apartamentos en Beijing) New Town Apartment 现代城 Regent Court 丽晶苑 The Ascott Beijing 雅诗阁 The Kerry Residence 嘉里公寓 Yan Hua Court 燕华苑 Ritan Area日坛区域 Diyang Apartment 迪阳公寓 Fairview Garden 怡景园 Palace Apartments 京华豪园 Jing Guang Area京广中心区域 Bauhinia Court 紫荆豪庭

Chaoyang Garden 朝阳园 Golden Lake Garden 锦湖园公寓Sunshine 100 阳光100 Goldfield Plaza 金地国际花园 Blue castle 蓝堡国际公寓 China Central Place 华贸中心 He Qiao Lizhi Hotel Apt. 和乔丽致Part 5:Sanlitun Area三里屯区域 East Gate Plaza 东环广场 East Lake Villas Apartment 东湖别墅Embassy House 万国公寓 Estoril Court 爱德苑 Julong Garden 聚龙花园 Lian Bao Apartment 联宝公寓 One World Apartments 世芳豪庭 Pacific Century Place 盈科中心 Sun City 阳光都市 Seasons Park 海晟名苑 Part 6:Chaoyang Park朝阳公园区域Lakeside Garden 清境明湖 Parkview Tower 景园 Boya Garden 博雅园 JingDa International Apartment Palm Spring 棕榈泉国际公寓 Beijing Golf Palace 北京高尔夫公寓Park Avenue 公园大道 Park Apartments 天安豪园 Greenlake Garden 碧湖居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标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二章建筑分类与面积指标 第九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其适用对象见表1。 表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类别划分 第十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 4

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功能分类 第十一条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第十三条设备用房使用面积应根据地理位置、建设规模以及相关设备需求确定,宜按办公室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9%测算。 第十四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合理确定门厅、走廊、电梯厅等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5%,高层建筑不应低于60%。

第十五条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食堂: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停车库:总停车位数应满足城乡规划建设要求,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辆, 7

可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自行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平方米/辆;电动车、摩托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平方米/辆。 3、警卫用房:宜按警卫编制定员及武警营房建筑面积标准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 4、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本着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的原则,在平时可以兼作地下车库、物品仓库等。 第十六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可按下式计算得出:S=[A+B+(A+B) ×9%]/K+C 式中:S—总建筑 面积; A—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总使用面积;B— 服务用房总使用面积;K—基本办公用房 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C—附属用房总建 筑面积。 第三章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十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第十八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在城市中的布局宜相对集中。联合建设时,其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等应统一规划与建设。 第十九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应遵循功能组织合理、建筑组合紧凑、服务资源共享的原则,科学合理组织和利 8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办公使用功能的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第四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适用为主、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建设。 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的办公用房,应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六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 第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 干政策的通知 【标 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文 号】京政发﹝1999﹞14号 【发文日期】1999-04-26 【实施时间】1999-04-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是首都经济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是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特制定本政策。 一、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 (一)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二)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

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建立实验室;允许在校研究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四)对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五)市有关部门每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计划并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六)鼓励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本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凡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在国外开办公司(企业)的,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并经市外经贸委批准,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注册资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后可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其他留学人员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按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后,可享受本市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开发、生产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经认定,可以申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科技产业投入资金的支持。对以上留学人员,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并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七)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总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合作方可凭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属于职务发明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项目,从项目实施起,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高于5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成果转让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要进一步改进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办法,具体办法由市工商局另行制定。 (八)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从事成果产业化实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九)积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智力资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可达到35%。鼓励并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规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十)继续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科技经费年增长率不低于20%。对科技经费中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项目开发的属于按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经报批后,准予核销。 (十一)市、区县两级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部分按50%的比例在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北京市CBD写字楼市场分析

北京写字楼市场分析 北京形成于上个世纪年代中期,是北京高档写字楼最集中、商务氛围最浓厚的商圈。年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建设北京的商务中心区()。北京的范围为:西起东大桥 路,东到西大望路,南起通惠河,北到朝阳路(三环路以西地区到朝阳北路),约平方公里,以 东三环路为轴线,分东、西两个区。近年来,写字楼需求呈现旺盛态势,供应量也持续增加,售 价逐年攀升,平均租金处于北京市最高水平。 一、区域概况 、的功能定位及规划 (商务中心区)的经济功能定位是:建设成为集办公、会展、酒店、居住及文化娱 乐为一体的国际商务中心区;成为现代化超高层建筑集中,国际知名公司云集,知识、信息、资本密集,具有规模效应与集散效应优势的区域;成为金融、保险、电信、信 息咨询等行业的公司地区总部与营运管理中心。前期规划提出建筑规模控制在万平方 米之内,其中写字楼约占左右,公寓左右,其它左右为商业、服务、文化及娱乐设施 等。其中,大北窑立交桥东北角的区域被定为核心区,占地约3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是超高层建筑集中区域,主体建筑将突破300米,形成一组标志性建筑群,主要用于写字楼、酒店、会展中心、文化娱乐等商务设施建设。 、交通状况 目前内拥有东三环、建外大街、朝阳路等城市主干道,还有一线地铁及几十条公 交线路,路网发达,交通十分便利。考虑到区域的交通压力,道路系统及内外交通组 织较为超前,规划道路用地约为155公顷,占总面积的。交通拥堵问题将借助立体空 间体系来解决,地下空间以东三环两侧的商务设施区为重点的规划范围,建成后南北 长约2100米,东西宽约1300米,形成约177公顷的巨大地下走廊。到年,地下空间 将体现“一轴、一区、两点、三线”的框架:一轴为东三环路地下空间发展轴线;一 区为核心区域,即以地铁国贸换乘站为带动,重点开发东三环两侧;两点为地铁国贸 换乘站和地铁号线光华路车站;三线为建外大街地下联络线、光华南路地下联络线和 东西街地下联络线。

2016年党政机关发布办公用房标准

2016年党政机关发布办公用房标准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篇一: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

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 办公厅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教 育 委 员 会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民 族 事 务 委 员 会 公 安 局 国 家 安 全 局 监 察 局 民 政 局 司 法 局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国 土 资 源 局 环 境 保 护 局 规 划 委 员 会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交 通 委 员 会 农 村 工 作 委 员 会 水 务 局 商 务 委 员 会 文 化 局 卫 生 局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审 计 局 外 事 办 公 室 社 会 建 设 工 作 办 公 室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地 方 税 务 局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局 新 闻 出 版 局 文 物 局 体 育 局 统 计 局 园 林 绿 化 局 旅 游 局 金 融 工 作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民 防 局 侨 务 办 公 室 法 制 办 公 室 信 访 办 公 室 研 究 室 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完整版)北京市写字楼商圈划分及研究

北京市写字楼商圈划分及研究 “写字楼商圈”的概念 “写字楼商圈”与“商务区”为一个概念。虽然“商圈”这个概念在学术上专指在商业上以商场或商业区为中心,向四周扩展的被认为会到此购买商品的顾客的居住范围(TradingArea)。但是在业内用“商圈”这个名称来指代“商务区”(BusinessDistrict)这个概念几乎是约定俗成的做法。 一个写字楼商圈的主要特征,首先当然应该是地理上的集聚性,然而这个集聚性除了要求地理位置的相邻以外,还应该要求其他的一些属性,比如商务交流的方便性;其次是商务行业机构的数量和密度足够大;第三就是区域内部的商务资源对区域内商务主体的商务活动具有内敛性,即对该商务资源的接近能有效节 省这些商务活动的交易费用或有效提高它们的交易效率;第四是要有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 “写字楼商圈”划分的标准 商务行业机构的数量与密度 严格来说,商务行业机构的数量与密度应该用集聚区内进行商务活动的企业规模和密度来反映,但是对企业的调查和统计比较困难,而研究表明:一个区域内企业的规模和密度是与该区域的写字楼规模与密度呈正相关的(假定所有企业都需租用或购买写字楼进行办公且其规模越大所需写字楼面积也越大)。所以我们采用集聚区内的写字楼规模(个数及总建筑面积)及密度来反映这个标准。 商务配套设施的档次及数量 商务配套设施包括酒店、商场、银行、会展中心、停车场、体育运动场馆、公寓、餐饮、各种生活娱乐设施等,种类繁多且不同商务类型商圈对这些配套设施的要求各不相同,既难于统一划定标准也难于进行调查统计。故我们在此采用定性的方法,将各写字楼集聚区的商务配套设施档次及数量分为高标准、完善、一般、匮乏四个档次进行分析。 区域内部的商务资源 商务资源的状况是确定一个写字楼集区能否构成一个独立写字楼商圈的关键因素,因为促使商务活动集聚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交通便捷性、办公条件优越性(商务配套完善、写字楼硬件条件好、租金低廉等)等,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排等,财政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第二章权属管理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应当登记在行政主管部门名下。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权属的登记主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可以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 因历史资料缺失、权属不清等问题无法登记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公用房权属备案,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六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分台账,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确保总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分台账信息账账相符,

办公室考勤管理规定

办公室考勤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办公室人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以当月实际出勤天 数为准。工作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30(中午12:00—1:30)为休 息时间。周六上午按规定照常上班,下午休息。 2、节假日休息时间公司统一规定。 二、打卡。 1、办公室人员均采取打卡制度,员工均要依规定作息时间准时打卡,漏 打卡者须于2个工作日内经部门第一负责人证明,至总办补签。 2、员工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委托他人打卡或私自改动考勤卡,未依规 定者,对双方当事人给予50元处罚。 3、除下列情况外,公司员工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 a 因故请休假,填妥《请休假申请单》批准时限内者; b 特殊情况,事后说明事由,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者。 三、外出。 1、办公室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2、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写明外出时间、外出事由, 返回时再注明返回时间。不登记私自外出者,外出时间视为旷工。 3、出勤时间因公外出者,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四、加班、补休。 公司加班原则上实行补休制度。根据加班时数,可经部门第一负责人同意,在不影响工作状况下两月以内补休冲抵,补休冲抵时间计取须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补休不能抵事假或病假。 五、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者按2元/分钟扣罚;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做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做旷工1天处理;因客观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达公司,须提前向总 办或部门负责人申请。 2、下班时间前15分钟以内擅自先行离开者为早退,超过15分钟以前离开公司者,以旷工半日论处。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a 经请假但未获批准擅自先行离开者; b 凡捏报请假事由经查明属实者; c 故意不打卡或外出未经批准者。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 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 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 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附旧址复垦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五条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六条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按照每年土地利用计划,向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下达村民建房用地控制指标。 第七条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 (二)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 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受理。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 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 校: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 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1 月14日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98* 2003 年)规 划纲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 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 号)以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区、县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街道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 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以下统称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 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 领导干部任期届满, 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北京写字楼出租合同正式模版

编号:YK-HT-026974 北京写字楼出租合同 Beijing office rental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北京写字楼出租合同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总部设在________;乙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在京注册办事处设在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此合同,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所租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鼓楼红都商务中心第7层的房屋(建筑面积467平方米),作为办公房(下称“所租房屋”)所租房屋具体情况如下:结构:__________

楼层配套:有无电梯;__________ 装修情况: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付日期与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本时间段内租金。 2.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

篇一: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相关链接申伯装饰设计新闻:正部级办公室设计面积每人不超过54平米 篇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 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和17号文件精神,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按如下原则整改: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及时安排整改。副省级城市、副部级单位副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参照市(地、州、盟)级正职标准执行。 二、关于领导干部两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按照17号文件精神,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占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办公用房的,须严格审批后,由领导干部兼职单位提供小于标准面积的适当工作用房。其中,省区市和中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批;其他相关负责同志由省区市和中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各地市州和各司局级以上单位参照执行。 三、关于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问题 1.在立项批复中已明确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的事业单位,可继续使用行政办公用房,但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原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进行核定。 2.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及实际情况,对其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做如下处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投资“1999”2250号)和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需求进行核定,超出部分应予以清理腾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原则上予以清理腾退,确有困难的,由上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整安排,实行有偿使用,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其他事业单位应将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及时清理腾退。

山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办公需求,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物业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管理、统一配置调剂、统一维修管理、统一处置管理、统一物业规范。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省机关事务局负责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投资安排等,省财政厅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 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市、县(市、区)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实施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第二章权属管理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均属国有资产,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 第六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 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工作,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权属登记在行政主管部门名下,并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 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8月17日起到20日止,每天6时至24时,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对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二00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但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特种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及大型客车; 3、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4、邮政车; 5、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6、持“2007好运北京”标识车证的机动车; 7、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货运通行证(含危险品运输通行证)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 (二)货运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仍执行现有限行措施,即:四环路以内道路(含四环路),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行驶;四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四环路辅路),全天禁止京B号牌的摩托车行驶;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行驶。 (三)渣土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此期间专用通行证、承担奥运工程渣土运输任务的车辆除外)。 获奖译文中译英 Bei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Announcement 作者:plainjane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has decided that from August 17 to 20, 2007, temporary traffic control measures will be taken for roads in Beijing municipality from 6 o’clock to 24 o’clock every day. Below is an announcement on issues concerned. 1, Traffic control measures for Beijing-registered vehicles: Only vehicles with the plate number ending with the odd numeral are allowed on roads on odd days while vehicles with the plate number ending with the even numeral on even days. (Odd numerals include 1,3,5,7,9; even numerals include 2,4,6,8,0. This rule also applies to the following mentioned vehicles. ) Vehicles with plate numbers written in Chinese characters such as “二00二” are treated as even numbers. Vehicles which will be exempted from these restrictions are as follows: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