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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完整版)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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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是通过体外和动物体内的研究方法,揭示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得药物的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Absorption, Distribution, Metabolism, Excretion, 简称ADME)的过程和特征。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在新药研究开发的评价过程中起着重要

作用。在药物制剂学研究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是评价药物制剂特性和质量的重要依据。在药效学和毒理学评价中,药代动力学特征可进一步深入阐明药物作用机制,同时也是药效和毒理研究动物选择的依据之一;药物或活性代谢产物浓度数据及其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是产生、决定或阐明药效或毒性大小的基础,可提供药物对靶器官效应(药效或毒性)的依据。在临床试验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能为设计和优化临床试验给药方案提供有关参考信息。

本指导原则是供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新药的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参考。研究者可根据不同药物的特点,参考本指导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试验设计,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

基本原则、试验设计的总体要求、生物样品的测定方法、研究项目(血

药浓度-时间曲线、吸收、分布、排泄、血浆蛋白结合、生物转化、对药物代谢酶活性及转运体的影响)、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与评价等,并对研究中其他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附录中描述了生物样品分析和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的相关方法和要求,供研究者参考。

二、基本原则

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试验目的明确;

(二)试验设计合理;

(三)分析方法可靠;

(四)所得参数全面,满足评价要求;

(五)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试验设计

(一)总体要求

1. 受试物

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应采用工艺路线及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后的工艺制备,一般应为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否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应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现用现配,否则应提供数据支持配制后受试物的质量稳定性及均匀性。当给药时间较

长时,应考察配制后体积是否存在随放置时间延长而膨胀造成终浓度不准的因素。如果由于给药容量或给药方法限制,可采用原料药进行试验。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名称、标准、批号、有效期、规格及生产单位。

化学药物:受试物应采用工艺相对稳定、纯度和杂质含量能反映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受试物应注明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名称、标准、批号、有效期、规格和生产单位等,并符合试验要求。

在药物研发的过程中,若受试物的工艺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性的变化,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性研究。

化学药物试验过程中应进行受试物样品分析,并提供样品分析报告。成分基本清楚的中药、天然药物也应进行受试物样品分析。

2. 试验动物

一般采用成年和健康的动物。常用动物有小鼠、大鼠、兔、豚鼠、犬、小型猪和猴等。动物选择的一般原则如下:

2.1 首选动物:在考虑与人体药代动力学性质相关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毒理学和药效学研究相同的动物。

2.2 尽量在动物清醒状态下进行试验,最好从同一动物多次采样获取药代动力学参数。

2.3 创新性药物应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动物,其中一种为啮齿类动物;另一种为非啮齿类动物(如犬、小型猪或猴等)。其他药物,可选用一种动物,建议首选非啮齿类动物。

在动物选择上,建议采用体外模型比较动物与人代谢的种属差异性,包括代谢反应类型的差异和代谢产物种类及量的差异。通过比较,选取与人代谢性质相近的动物进行非临床药代评价;同时尽可能明确药物代谢的研究对象(如:原形药物、原形药物与代谢产物、或几个代谢产物同时作为药代动力学研究观察的对象)。

2.4 经口给药不宜选用兔等食草类动物。

3. 剂量选择

动物体内药代动力学研究应设置至少三个剂量组,低剂量与动物最低有效剂量基本一致,中、高剂量按一定比例增加。不同物种之间可根据体表面积或药物暴露量进行剂量换算。主要考察在所设剂量范围内,药物的体内动力学过程是属于线性还是非线性,以利于解释药效学和毒理学研究中的发现,并为新药的进一步开发和研究提供信息。

4. 给药途径

所用的给药途径和方式,应尽可能与临床用药一致,也要兼顾药效学研究和毒理研究的给药途径。

(二)生物样品的分析方法

生物样品中药物及代谢产物的分析方法包括色谱法、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法和微生物学方法等。应根据受试物的性质,选择特异性好、灵敏度高的测定方法。色谱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法(GC)和色谱-质谱联用法(如LC-MS,LC-MS/MS,GC-MS,GC-MS/MS方法)。在需要同时测定生物样品中多种化合物的情况下,LC-MS/MS和GC-MS/MS 联用法在特异性、灵敏度和分析速度方面有更多的优势。

对于前体药物或有活性(药效学或毒理学活性)代谢产物的药物,以及主要通过代谢从体内消除的药物,建立生物样品分析方法时应考虑测定原形药和主要代谢产物,考察物质平衡(Mass Balance),阐明药物在体内的转归。在这方面,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法和色谱-质谱联用法具有明显优点。

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法测定生物样品可配合色谱法,以保证良好的检测特异性。如某些药物难以用上述的检测方法,可选用其他方法,但要保证其可靠性。

方法学验证(Validation)是生物样品分析的基础。所有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都依赖于生物样品分析,只有可靠的方法才能得出可靠的结果。应通过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灵敏度、重现性、稳定性等研究,对建立的方法进行验证。制备随行标准曲线并对质控样品进行测定,以确保生物样品分析数据的可靠性。

本指导原则提供了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见附录(一)],研究时可根据药物特点及分析方法的具体类型进行选择。

(三)研究项目

1. 血药浓度-时间曲线

1.1 受试动物数:以血药浓度-时间曲线的每个采样点一般不少于5个数据为限计算所需动物数。建议受试动物采用雌雄各半。对于单一性别用药,可选择与临床用药一致的性别。

1.2 采样点:采样点的确定对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有重大影响,若采样点过少或选择不当,得到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可能与药物在体内的真实情况产生较大差异。给药前需要采血作为空白样品。为获得给药后一个完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采样时间点的设计应兼顾药物的吸收相、平衡相(峰浓度附近)和消除相。对于吸收快的血管外给药药物,应尽量避免第一个点是峰浓度(C max);在C max附近需要3个时间点,尽可能保证C max的真实性。整个采样时间应持续到3~5个半衰期,或持续到血药浓度为C max的1/10~1/20。为保证最佳采样点,建议在正式试验前进行预试验,然后根据预试验的结果,审核并修正原设计的采样点。同时应注意采血途径和整个试验周期的采血总量不影响动物的正常生理功能和血液动力学,一般不超过动物总血量的15%~20%。例如,每只大鼠24 h内采血总量不宜超过2 mL。在采血方式上,同时也要兼顾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

1.3 口服给药:一般在给药前应禁食12小时以上,以排除食物对药物吸收的影响。另外在试验中应注意根据具体情况统一给药后禁食时间,以避免由此带来的数据波动及食物的影响。

1.4 多次(重复)给药

对于临床需长期给药或有蓄积倾向的药物,应考虑进行多次(重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多次给药试验时, 一般可选用一个剂量(有效剂量)。根据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试验结果求得的消除半衰期,并参考药效学数据, 确定药物剂量、给药间隔和连续给药的天(次)数。

1.5 血药浓度测定

按照已验证的分析方法,对采集的生物样品进行处理及分析测定,获得各个受试动物的各采样点的血药浓度数据。

生物样品的处理应与分析方法验证中的处理方法一致。

1.6 药代动力学参数

根据试验中测得的各受试动物的血药浓度-时间数据,求得受试物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静脉注射给药,应提供消除半衰期(t1/2)、表观分布容积(Vd)、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清除率(CL)等参数值;血管外给药,除提供上述参数外,还应提供峰浓度(C max)和达峰时间(T max)等参数,以反映药物吸收、消除的规律。另外,应提供统计矩参数,如: 平均滞留时间(MRT)、AUC(0-t)和AUC(0-∞)等,对于描述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也是有意义的。

1.7 应提供的数据

1.7.1 单次给药

各个受试动物的血药浓度-时间数据及曲线和各组平均值、标准差及曲线。

各个受试动物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及各组平均值、标准差。

对受试物单次给药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的规律和特点进行讨论和评价。

1.7.2 多次(重复)给药

各个受试动物首次给药后的血药浓度-时间数据及曲线和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及各组平均值、标准差和曲线。

各个受试动物的3次稳态谷浓度数据及各组平均值、标准差。

各个受试动物血药浓度达稳态后末次给药的血药浓度-时间数据和曲线和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及各组平均值、标准差和曲线。

比较首次与末次给药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和有关参数。

对受试物多次给药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的规律和特点进行讨论和评价。

2. 吸收

对于经口给药的新药,进行整体动物试验时应尽可能同时进行血管内给药的试验,提供绝对生物利用度。如有必要,可进行体外细胞试验、在体或离体肠道吸收试验等以阐述药物的吸收特性。

对于其他血管外给药的药物及某些改变剂型的药物,应根据立题目的,提供绝对生物利用度或相对生物利用度。建议采用非啮齿类动物(如:犬或猴等)自身交叉试验设计,用同一受试动物比较生物利用度。

3. 分布

一般选用大鼠或小鼠进行组织分布试验,但必要时也可在非啮齿类动物(如犬)中进行。通常选择一个剂量(一般以有效剂量为宜)给药后,至少测定药物及主要代谢产物在心、肝、脾、肺、肾、胃肠道、生殖腺、脑、体脂、骨骼肌等组织的浓度,以了解药物在体内的主要分布组织和器官。特别注意药物浓度高、蓄积时间长的组织和器官,以及在药效靶组织或毒性靶组织的分布(如对造血系统有影响的药物,应考察在骨髓的分布)。必要时建立和说明血药浓度与靶组织药物浓度的关系。参考血药浓度-时间曲线的变化趋势,选择至少3个时间点分别代表吸收相、平衡相和消除相的药物分布。若某组织的药物或代谢产物浓度较高,应增加观测

点,进一步研究该组织中药物消除的情况。每个时间点,一般应有6个动物(雌雄各半)的数据。

以下情况可考虑进行多次给药后特定组织的药物浓度研究:

(1)药物/代谢产物在组织中的半衰期明显超过其血浆消除半衰期,并超过毒性研究给药间隔的两倍;

(2)在短期毒性研究、单次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或其他药理学研究中观察到未预料的,而且对安全性评价有重要意义的组织病理学改变;

(3)定位靶向释放的药物。

进行组织分布试验,必须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4. 排泄

建议同时提供啮齿类和非啮齿类动物的排泄数据,啮齿类(大鼠、小鼠等)每个性别3只动物,非啮齿类(如犬)每个性别2~3只动物。根据药物特性,也可选择单一性别动物,但需说明。

4.1 尿和粪的药物排泄:将动物放入代谢笼内,选定一个有效剂量给药后,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分段收集尿或粪的全部样品,直至收集到的样品中药物和主要代谢产物低于定量下限或小于给药量的1%。粪样品收集后按一定比例制成匀浆,记录总重量或体积,取部分尿或粪样品进行药物和主要代谢产物浓度测定或代谢产物谱(Metabolite profile)分析,计算药物和主要代谢产物经此途径排泄的速率及排泄量。每个时间段至少有5只动物的试验数据。

4.2 胆汁排泄:一般在动物麻醉下作胆管插管引流,待动物清醒且手术完全恢复后给药,并以合适的时间间隔分段收集胆汁,进行药物和主要代谢产物测定。

4.3 记录药物及主要代谢产物自粪、尿、胆汁排出的速度及总排出量(占总给药量的百分比),提供物质平衡的数据。

5. 与血浆蛋白的结合

一般情况下,只有游离型药物才能通过脂膜向组织扩散,被肾小管滤过或被肝脏代谢,因此药物与蛋白的结合会明显影响药物分布与消除的动力学过程,并降低药物在靶部位的浓度。建议根据药理毒理研究所采用的动物种属,进行动物与人血浆蛋白结合率比较试验,以预测和解释动物与人在药效和毒性反应方面的相关性。

研究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可采用多种方法,如平衡透析法、超过滤法、分配平衡法、凝胶过滤法、色谱法等。根据药物的理化性质及试验室条件,可选择使用一种方法进行至少3个浓度(包括有效浓度)的血浆蛋白结合试验,每个浓度至少重复试验3次,以了解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以及可能存在的浓度依赖性和血浆蛋白结合率的种属差异。

对血浆蛋白结合率高,且安全范围窄的药物,建议开展体外药物竞争结合试验,即选择临床上有可能合并使用的高蛋白结合率药物,考察对所研究药物蛋白结合率的影响。

6. 生物转化

对于创新性的药物,尚需了解在体内的生物转化情况,包括转化类型、主要转化途径及其可能涉及的代谢酶表型。对于新的前体药物, 除对其代

谢途径和主要活性代谢产物结构进行研究外, 尚应对原形药和活性代谢

产物进行系统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而对主要在体内以代谢消除为主的药物(原形药排泄<50%),生物转化研究则可分阶段进行:临床前可先采用色谱方法或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方法分析和分离可能存在的代谢产物,并用色谱-质谱联用等方法初步推测其结构。如果临床研究提示其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有开发前景,需进一步研究并阐明主要代谢产物的代谢途径、结构及酶催化机制。但当多种迹象提示可能存在有较强活性或毒性的代谢产物时,应尽早开展活性或毒性代谢产物的研究,以确定开展代谢产物动力学试验的必要性。

体内药物生物转化可考虑与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和排泄试验同时进行,应用这些试验采集的样品进行代谢产物的鉴定及浓度测定。

应尽早考察药效和毒性试验所用的实验动物与人体代谢的差异。这种差异有两种情况,其一是量的差异,动物与人的代谢产物是一致的,但各代谢产物的量不同或所占的比例不同;其二是质的差异,即动物与人的代谢产物是不一致的,这时应考虑这种代谢的种属差异是否会影响到其药效和毒性,并以此作为药效和毒性试验动物选择的依据。建议在早期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时,进行药物体外(如动物和人肝组织匀浆、原代肝细胞、肝S9、肝微粒体等)代谢试验,以预测动物与人体体内代谢有无差异。

7. 药物代谢酶及转运体研究

药物的有效性及毒性与血药浓度或靶器官浓度密切相关。一定剂量下的血药浓度或靶器官浓度取决于该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过程(ADME),而代谢酶和转运体是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两大生物体系,是

药物ADME的核心机制之一。因此,创新性药物的研究开发应该重点关注药物吸收和主要消除途径的确定、代谢酶和转运体对药物处置相对贡献的描述、基于代谢酶或转运体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的评估等。

体外试验体系是评价药物代谢酶和转运体作用机制的有力手段,应结合体内试验,综合评价药物的处置过程。非临床ADME研究应主要采用人源化材料(如:人肝微粒体、肝S9、原代肝细胞及P450重组酶等),鉴定药物是否是代谢酶的底物或抑制剂。P450同工酶之外的药物代谢酶,如葡萄糖醛酸结合酶、硫酸转移酶等,也应该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评估。

对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CYP1A2、CYP2B6、CYP2C8、CYP2C9、CYP2C19、CYP2D6、CYP3A4等)抑制的考察可以通过使用类药性探针底物(Drug-like Probe Substrate)完成。抑制试验应该在酶动力学线性范围进行,即探针底物药物的浓度 K m(米氏常数),抑制强弱通过IC50或K i判断。P450同工酶抑制试验的思路与方法适用于其他药物代谢酶和转运体的研究评价。药物对P450酶的诱导应该重点对人CYP3A4以及CYP1A2、CYP2B6进行评估。体外诱导试验可运用人肝细胞多次给药后相关mRNA表达和/或酶活性的变化进行评价。

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外排和摄入转运体主要包括P-gp、BCRP、OATP1B1、OATP1B3、OAT1、OAT3和OCT2等,建议针对这些转运体进行研究。除此之外的其他转运体研究,在必要时也可予以考虑。

创新药物非临床ADME研究还应该考虑到代谢酶与转运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及潜在的相互作用、人特异性代谢产物的评估等。

8. 物质平衡

在临床前和临床早期阶段,特别是毒性剂量和有效治疗剂量范围确定的情况下运用放射性标记化合物,可通过收集动物和人体粪、尿以及胆汁以研究药物的物质平衡。这些研究能够获得化合物的排泄途径和排泄速率等信息,而且有助于代谢产物的性质鉴定,并通过有限的数据比较它们的体内吸收和分布特点。通过体外和动物样品中分离出的代谢产物有时可作为参比品用于临床和非临床的定量研究。同时,组织分布研究和动物胆管插管收集的胆汁能够提供药物的组织分布数据和明确胆汁清除特点。一般应采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物质平衡。有关试验方法的介绍及相关考虑见附录(二)。

考虑到每一个化合物及其代谢产物具有各自的理化特性,在开展不同化合物的同位素标记研究时对试验方法作慎重的调整/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四、数据处理与分析

应有效整合各项试验数据,选择科学合理的数据处理及统计方法。如用计算机处理数据,应注明所用程序的名称、版本和来源,并对其可靠性进行确认。

五、试验结果与评价

对所获取的数据应进行科学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综合论述药物在动物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包括药物吸收、分布和消除的特点;经尿、粪和胆汁的排泄情况;与血浆蛋白结合的情况;药物在体内蓄积的程度及主

要蓄积的器官或组织;如为创新性的药物,还应阐明其在体内的生物转化、消除过程及物质平衡情况。

在评价的过程中注意进行综合评价,分析药代动力学特点与药物的制剂选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关系,从体外试验和动物体内试验的结果,推测临床药代动力学可能出现的情况,为药物的整体评价和临床研究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六、附录

(一)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基本要求

1. 基本概念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基本参数包括:(1)准确度,(2)精密度,(3)特异性,(4)灵敏度,(5)重现性,(6)稳定性。现将相关的概念介绍如下:

准确度: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测得值与真实值的接近程度。

精密度:在确定的分析条件下,相同基质中相同浓度样品的一系列测量值的分散程度。

特异性:分析方法测量和区分共存组分中分析物的能力。这些共存组分可能包括代谢产物、杂质、分解产物、基质组分等。

灵敏度: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灵敏度主要通过测定定量下限样品的准确度和精密度来表征。

重现性:不同试验室间测定结果的分散程度,以及相同条件下分析方法在间隔一段短时间后测定结果的分散程度。

稳定性:一种分析物在确定条件下,一定时间内在给定基质中的化学稳定性。

标准曲线:试验响应值与分析物浓度间的关系。应采用适当的加权和统计检验,用简单的数学模型来最适当地描述。标准曲线应是连续的和可重现的,应以回归计算结果的百分偏差最小为基础。

提取回收率:分析过程的提取效率,以样品提取和处理过程前后分析物含量百分比表示。

定量范围:包括定量上限(ULOQ)和定量下限(LLOQ)的浓度范围,在此范围内采用浓度-响应关系能进行可靠的、可重复的定量,其准确度和精密度可以接受。

生物基质:一种生物来源物质,能够以可重复的方式采集和处理。例如全血、血浆、血清、尿、粪、各种组织等。

基质效应:由于样品中存在干扰物质,对响应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分析批:包括待测样品、适当数目的标准样品和质控样品的完整系列。一天内可以完成几个分析批,一个分析批也可以持续几天完成。

标准样品:在生物基质中加入已知量分析物配制的样品,用于建立标准曲线,计算质控样品和未知样品中分析物浓度。

质控样品:即QC样品,系指在生物基质中加入已知量分析物配制的样品,用于监测生物分析方法的重复性和评价每一分析批中未知样品分析结果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2.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建立和验证

由于生物样品取样量少、药物浓度低、内源性物质(如无机盐、脂质、蛋白质、代谢产物)及个体差异等多种因素影响生物样品测定,所以必须根据待测物的结构、生物基质和预期的浓度范围,建立适宜的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

分析方法验证分为全面验证和部分验证两种情况。对于首次建立的生物样品分析方法、新的药物或新增代谢产物定量分析,应进行全面方法验证。在其他情况下可以考虑进行部分方法验证,如生物样品分析方法在试验室间的转移、定量浓度范围改变、生物基质改变、稀少生物基质(动物组织样品)、证实复方给药后分析方法的特异性等。

应考察方法的每一步骤,确定从样品采集到分析测试的全过程中,环境、基质、材料或操作上的可能改变对测定结果的影响。

(1)特异性

必须证明所测定的物质是预期的分析物,内源性物质和其他代谢产物不得干扰样品的测定。对于色谱法至少要考察6个不同个体空白生物样品色谱图、空白生物样品外加对照物质色谱图(注明浓度)及用药后的生物样品(注明样品来源基质、用药后的时间)色谱图。对于以软电离质谱为基础的检测方法(LC-MS、LC-MS/MS等),应注意考察分析过程中的基质效应,如离子抑制等。

(2)标准曲线与定量范围

根据所测定物质的浓度与响应的相关性,用回归分析方法(如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获得标准曲线。标准曲线高低浓度范围为定量范围,在定量范围内浓度测定结果应达到试验要求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用至少5个浓度建立标准曲线,应使用与待测样品相同的生物基质,定量范围要能覆盖全部待测浓度,不允许将定量范围外推求算未知样品的浓度。建立标准曲线时应随行空白生物样品,但计算时不包括该点。

(3)精密度与准确度

要求选择3个浓度的质控样品同时进行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考察。低浓度选择在定量下限附近,其浓度在定量下限的3倍或3倍以内;高浓度接近于标准曲线的上限;中间选一个浓度。每一浓度每批至少测定5

个样品,为获得批间精密度,应至少3个分析批合格。

精密度用质控样品的批内和批间相对标准差(RSD)表示,相对标准差一般应小于15%,在定量下限附近相对标准差应小于20%。

准确度一般应在85%~115%范围内,在定量下限附近应在80%~120%范围内。

(4)定量下限

定量下限是标准曲线上的最低浓度点,要求至少能满足测定3~5个半衰期时样品中的药物浓度,或C max的1/10~1/20时的药物浓度,其准确度应在真实浓度的80%~120%范围内,RSD应小于20%。应由至少5个标准样品测试结果证明。

(5)样品稳定性

根据具体情况,对含药生物样品在室温、冰冻或冻融条件下以及不同存放时间进行稳定性考察,以确定生物样品的存放条件和时间。还应注意储备液的稳定性以及样品处理后的溶液中分析物的稳定性。

(6)提取回收率

应考察高、中、低3个浓度的提取回收率,其结果应精密和可重现。

(7)稀释可靠性

样品稀释不应影响准确度和精密度。应该通过向基质中加入分析物至高于标准曲线上限浓度,并用空白基质稀释该样品(每个稀释因子至少5 个测定值),来证明稀释的可靠性。准确度和精密度应在±15%之内。稀释的可靠性应该覆盖试验样品所用的稀释倍数。

(8)残留

方法开发期间应使残留最小化。方法验证期间应通过检测标准曲线定量上限浓度后测定空白样品来确定其残留,通常残留应不大于定量下限的20%。生物样品分析期间也应进行残留检测,如在测定高浓度样品后和分析下一个样品之前测定空白样品。

(9)微生物学分析

上述分析方法验证的很多参数和原则也适用于微生物学分析,但在方法验证中应考虑到它们的一些特殊之处。结果的准确度是关键的因素,如果重复测定能够改善准确度,则应在方法验证和未知样品测定中采用同样的步骤。

(10)组织分布样品

组织分布样品由于每种组织样本数目少,所以其分析方法只需验证选择性、日内精密度和准确度等。通常选择一两种代表性组织(如肝、肺、肾、大肠等)进行分析方法验证。

3.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应用

应在生物样品分析方法验证完成之后开始测试未知样品。推荐由独立的人员配制不同浓度的标准样品对分析方法进行考核。

每个未知样品一般测定一次,必要时可进行复测。药代动力学比较试验中,来自同一个体的生物样品最好在同一分析批中测定。

每个分析批应建立标准曲线,随行测定高、中、低3个浓度的质控样品,每个浓度至少双样本,并应均匀分布在未知样品测试顺序中。当一个分析批中未知样品数目较多时,应增加各浓度质控样品数,使质控样品数大于未知样品总数的5%。质控样品测定结果的偏差一般应小于15%,最多允许1/3质控样品的结果超限,但不能在同一浓度中出现。如质控样品测定结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分析批样品测试结果作废。

同一天内进行不同组织样品测试时,用代表性组织作为基质建立标准曲线,但质控样品应采用目标空白组织制备。根据当日标准曲线计算质控样品的浓度,若相对偏差在 15%之内,则可共用一条标准曲线,否则采用与待测组织样品相同的空白组织建立标准曲线。

浓度高于定量上限的样品,应采用相应的空白基质稀释后重新测定。对于浓度低于定量下限的样品,在进行药代动力学分析时,在达到C max 以前取样的样品应以零值计算,在达到C max以后取样的样品应以无法定量(Not detectable, ND)计算,以减小零值对AUC计算的影响。

4.分析数据的记录与保存

分析方法的有效性应通过试验证明。在分析报告中,应提供成功完成这些试验工作的相关资料。建立一般性和特殊性标准操作规程,保存完整的试验记录是分析方法有效性的基本要素。生物分析方法建立中产生的数据和QC样品测试结果应全部记录并妥善保存,必要时接受检查。

5.需提交的数据与材料

提供给药品注册管理部门的材料应当包括:(1)综合信息;(2)方法建立的数据;(3)在日常样品分析中的基本资料;(4)其他相关信息。

(1)综合信息

项目编号、分析方法编号、分析方法类型、分析方法验证简化的理由,以及相应的项目计划编号、标题等。

(2)方法建立的数据

分析方法的详细描述;该方法所用对照品(被测药物、代谢产物、内标物)的纯度和来源;稳定性试验描述及相关数据;描述测定选择性、准确度、精密度、回收率、定量限、标准曲线的试验并给出获得的主要数据;列出批内、批间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详细结果。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代表性的色谱图或质谱图并加以说明。此外,尚需对所建立的方法学在实际分析过程中的优缺点进行评价。

(3)在日常样品分析中的基本资料

所用样品(受试物、代谢产物、内标物)的纯度和来源。样品处理和保存的情况,样品编号、采集日期、运输前的保存、运输情况、分析前的保存。信息应包括日期、时间、样品所处条件,以及任何偏离试验计划的情况。样品分析批的综合信息,包括分析批编号、分析日期、分析方法、分析人员、开始和结束时间、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变化,以及任何可能偏离分析方法建立时的情况。

用于计算结果的回归方程,分析样品时标准曲线列表,各分析批质控样品测定结果综合列表并计算批内和批间精密度、准确度,各分析批包括的未知样品,浓度计算结果。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是通过体外和动物体内的研究方法,揭示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得药物的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Absorption, Distribution, Metabolism, Excretion, 简称ADME)的过程和特征。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在新药研究开发的评价过程中起着重要 作用。在药物制剂学研究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是评价药物制剂特性和质量的重要依据。在药效学和毒理学评价中,药代动力学特征可进一步深入阐明药物作用机制,同时也是药效和毒理研究动物选择的依据之一;药物或活性代谢产物浓度数据及其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是产生、决定或阐明药效或毒性大小的基础,可提供药物对靶器官效应(药效或毒性)的依据。在临床试验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能为设计和优化临床试验给药方案提供有关参考信息。 本指导原则是供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新药的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参考。研究者可根据不同药物的特点,参考本指导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试验设计,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 基本原则、试验设计的总体要求、生物样品的测定方法、研究项目(血

药浓度-时间曲线、吸收、分布、排泄、血浆蛋白结合、生物转化、对药物代谢酶活性及转运体的影响)、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与评价等,并对研究中其他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附录中描述了生物样品分析和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的相关方法和要求,供研究者参考。 二、基本原则 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试验目的明确; (二)试验设计合理; (三)分析方法可靠; (四)所得参数全面,满足评价要求; (五)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试验设计 (一)总体要求 1. 受试物 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应采用工艺路线及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后的工艺制备,一般应为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否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应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现用现配,否则应提供数据支持配制后受试物的质量稳定性及均匀性。当给药时间较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 一、概述 药物临床试验的一般考虑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是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研究药物在进行临床试验时的一般考虑。制定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申请人和研究者制定药物整体研发策略及单个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也为药品技术评价提供参考。另外,已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等进行临床试验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物和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临床试验基本原则 (一)受试者保护 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具备的安全性基础 开展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其非临床研究或以往临床研究的结果必须足以说明药物在所推荐的人体研究中有可接受的安全性基础。 在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中,应当由药理毒理专家和临床专家等动态地对药理毒理数据和临床数据进行评价,以评估临床试验可能给受试者带来的安全性风险。对于正在或将要进行的临床试验方案,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参与药物临床试验的有关各方应当按各自职责承担保护受试者职责。 (二)临床试验基本方法 1.临床试验一般规律 药物研发的本质在于提出有效性、安全性相关的问题,然后通过研究进行回答。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体进行的研究,用于回答与研究药物预防、治疗或诊断疾病相关的特定问题。通常采用两类方法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按研发阶段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和Ⅳ期临床试验。 按研究目的分类,将临床试验分为临床药理学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两个分类系统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两个分类系统互补形成一个动态的有实用价值的临床试验网络(图1)。 图1. 临床研发阶段与研究类型间的关系 (实心圆代表在某一研发阶段最常进行的研究类型,空心圆代表某些可能但较少进行的研究类型) 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POC)是指验证候选药物的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一) 二OO八年一月

目录 一、概述 (2)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3)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7) 四、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15) 五、变更药品制剂的生产工艺 (24) 六、变更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 (31) 七、变更药品注册标准 (37) 八、变更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 (41) 九、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44) 十、改变进口药品制剂的产地 (50) 十一、变更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以及单独改变 进口的原料药的产地 (54) 十二、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58) 附录一、药物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 (63) 附录二、免除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一般考虑 (72) 附录三、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 (75) 参考文献 (77) 名词解释 (80) 著者 (81)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变更是指对已获准上市化学药品在生产、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提出的涉及来源、方法、控制条件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 目前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包括以下项目: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和制备工艺变更、注册标准变更、规格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进口药品产地变更、进口原料药产地和进口药品所用原料药产地变更、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等研究。 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角度阐述对产品进行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补充申请。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较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变更类别划分考虑了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

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H】G C L 1-2 指导原则编号: 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二○○五年三月

目 录 一、概述 (1) 二、药代动力学研究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建立和确证 (2) (一)常用分析方法 (2) (二)方法学确证 (2) 1、特异性 (3) 2、标准曲线和定量范围 (3) 3、定量下限 (4) 4、精密度与准确度 (4) 5、样品稳定性 (5) 6、提取回收率 (5) 7、微生物学和免疫学分析 (5) 8、方法学质控 (6) (三)分析数据的记录与保存 (6) 1、方法建立与确认的数据 (7) 2、样品分析的数据 (7) 3、其他相关信息 (7) 三、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具体内容 (7) (一)健康志愿者药代动力学研究 (8) 1、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研究 (8) 2、多次给药药代动力学研究 (11) 3、进食对口服药物制剂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13) 4、药物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14) 5、药物-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 (14) (二)目标适应症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15)

(三)特殊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 (15) 1、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15) 2、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16) 3、老年人药代动力学研究 (17) 4、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 (17) 四、结语 (18) 五、参考文献 (19) 六、著者 (20)

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新药的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旨在阐明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动态变化规律。对药物上述处置过程的研究,是全面认识人体与药物间相互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临床制定合理用药方案的依据。 在药物临床试验阶段,新药的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1、健康志愿者药代动力学研究 包括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进食对口服药物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药物代谢产物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以及药物-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研究。 2、目标适应症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3、特殊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 包括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和儿童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上述研究内容反映了新药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在新药研发实践中,可结合新药临床试验分期分阶段逐步实施,以期阐明临床实践所关注的该药药代动力学的基本特征,为临床合理用药奠定基础。 鉴于不同类型药物的临床药代动力学特征各不相同,故应根据所研究品种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不同阶段所拟研究的具体内容,合理设计试验方案,采用科学可行的试验技术,实施相关研究,并作出综合性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起草说明 (2013年5月7日) 1、本指导原则的修订背景 2005年SFDA发布了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但中药、天然药物的相关指导原则一直未制定。近年来创新药物的研发与申报不断增加,药代动力学研究的技术手段与观念也不断更新。为适应新药研发进展和审评需要,于2012年4 月启动了本指导原则的修订工作。历经初稿的征询专家意见、药审中心内部讨论,撰写第一稿后于2013年3月28日召开了专家讨论会,之后根据专家意见在药审中心内部讨论后,撰写成第二稿。 本指导原则在2005年版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中药、天然药物的特点,增加了相关描述,将适用范围扩大为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生物制品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指导原则有待另行制定,仍不在本指导原则的讨论范畴。 2、本指导原则的主要修订内容 2.1 关于生物样品分析方法 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相关要求仍然以附录形式存在,并请有关专家结合中国药典2015版的修订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使二者保持一致。鉴于该部分内容在非临床药代动力学、临床药代动力学等研究中的通用性,建议在适当的时间单独制定指导原则。 2.2 增加了“药物代谢酶及转运体研究”的研究项目 药物的有效性及毒性与血药浓度或靶器官浓度密切相关。一定剂

量下的血药浓度或靶器官浓度取决于该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除过程(ADME),而转运体和代谢酶是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两大生物体系,是药物ADME的核心机制之一。因此,本指导原则强调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应该重点关注药物主要清除途径的确定、代谢酶和转运体对药物处置相对贡献的描述、基于代谢酶或转运体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的评估等。 2.3 关于“物质平衡” 经讨论,将“Mass Balance”由2005版指导原则的“物料平衡”确定为“物质平衡”,进一步强调了物质平衡研究的重要性,并推荐采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进行物质平衡研究。 2.4 关于“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 低能量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安全有效、结果简单明了,已被公认为药代动力学试验的“金标准”之一。本指导原则增加了附录2,对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进行介绍,旨在推动国内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在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中的应用。具体试验方法的介绍仍在进一步修订中。 2.5 关于附录3 经讨论,将2005版指导原则中“六、常见问题与处理思路”改为“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以附录3的形式出现,并删除了药代动力学与制剂研究、关于多次给药(将多次给药的相关考虑放在正文中)、关于改变酸根晶型的药物、药代动力学与毒代动力学(毒代动力学研究指导原则已同步修订,会在其中体现相关考虑)。

药物毒代动力学研究指导原则

附件6 药物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毒代动力学研究目的是获知受试物在毒性试验中不同剂量水平下的全身暴露程度和持续时间,预测受试物在人体暴露时的潜在风险(注释1)。毒代动力学是非临床毒性试验的重要研究容之一,其研究重点是解释毒性试验结果和预测人体安全性,而不是简单描述受试物的基本动力学参数特征。 毒代动力学研究在安全性评价中的主要价值体现在: (一)阐述毒性试验中受试物和/或其代物的全身暴露及其与毒性反应的剂量和时间关系;评价受试物和/或其代物在不同动物种属、性别、年龄、机体状态(如妊娠状态)的毒性反应;评价非临床毒性研究的动物种属选择和用药方案的合理性。 (二)提高动物毒性试验结果对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预测价值。依据暴露量来评价受试物蓄积引起的靶部位毒性(如肝脏或肾脏毒性),有助于为后续安全性评价提供量化的安全性信息。 (三)综合药效及其暴露量和毒性及其暴露信息来指导人体试验设计,如起始剂量、安全围评价等,并根据暴露程度来指导临床安全监测。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生物制品的毒代动力学研究可参考本指导原则(注释2)。

二、基本原则 毒代动力学研究需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GLP)(注释3)。 毒代动力学试验通常伴随毒性试验进行,常被称为伴随毒代动力学试验。开展研究时可在所有动物或有代表性的亚组或卫星组动物中进行,以获得相应的毒代动力学数据(注释4)。 三、基本容 (一)暴露量评估 毒代动力学试验的基本目的是评估受试物和/或其代物的全身暴露量,常通过适当数量的动物和剂量组来开展研究。伴随毒代动力学研究所用动物数量应保证能获得足够的毒代动力学数据。由于毒性试验常采用两种性别动物,暴露测定也应包括两种性别的动物。选择单性别动物时应说明理由(注释5)。 暴露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注释6):血浆蛋白质结合、组织摄取、受体性质和代特征的种属差异、代物的药理活性、免疫原性和毒理学作用。在血浆药物浓度相对较低时,特殊的组织或器官也可能会有较高水平的受试物和/或其代物。对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化合物,用游离(未结合)浓度来表示暴露更为合适。 暴露评估中需关注血浆或体液中代物浓度的情况有:1)受试物为“前体化合物”且其转化生成的代物为主要活性成分;2)受试物可被代为一种或多种具有药理或毒理活性代物,且代物可导致明显的组织/器官反应;3)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 【H】G P H4-1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ΟΟ四年三月十八日

目录 一、概述 (3) 二、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 (3) 三、剂型的选择 (5) 四、处方研究 (7) (一)、原料药 (7) (二)、辅料 (7) (三)、处方设计 (10) (四)、处方筛选和优化 (11) (五)、处方的确定 (13) 五、制备工艺研究 (14) (一)、工艺设计 (14) (二)、工艺研究 (14) (三)、工艺放大 (16) 六、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 (17) 七、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 (19) 【附录】 (20) 【参考文献】 (22) 【起草说明】 (23) 【著者】 (28)

一、概述 药物必须制成适宜的剂型才能用于临床。制剂研发的目的就是要保证药物的药效,降低毒副作用,提高临床使用的顺应性。如果剂型选择不当,处方、工艺设计不合理,对产品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影响到产品疗效及安全性。因此,制剂研究在药物研究与开发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国内外有关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药品研究开发的自身规律,结合国内药物研发实际状况,并考虑到目前制剂研究中容易被忽视的影响制剂质量、有效性、安全性的重点问题进行制订的。 由于制剂的剂型及生产工艺纷繁复杂,且各种新剂型和新工艺也在不断出现,制剂研究中具体情况差异很大。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制剂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为制剂研究提供基本的技术指导和帮助。关于各种剂型研究的详细技术要求,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药物研发者可参照本指导原则阐述的制剂研究的基本思路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二、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 制剂的剂型种类繁多,生产工艺也有着各自的特点,研究中会面临许多具体情况和特殊问题。但制剂研究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一系列研究工作,保证制剂剂型选择依据充分,处方合理,工艺稳定,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适合工业化生产。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非那西丁药代动力学研究实验报告分析

非那西丁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实验报告 一.概述: 非那西丁(Phenacetin)为一种解热镇痛药,因为潜在副作用在临床已基本不使用。但由于其是CYP1A2酶的特异性底物,被广泛选择作为底物用于酶活性测定实验以及影响酶活性作用药物的研究。本学期临床药代动学实验课以非那西丁在大鼠体内的代谢实验、大鼠肝微粒体温孵实验两部分为例,通过实验设计,实验操作,结果评价等一系列过程,系统地学习了药代动力学中药物体内外的简单研究方法、实验数据的处理、以及相关药动学参数的计算与评价。 二.正文 1.非那西丁在大鼠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1.1实验目的 研究非那西丁在大鼠体内代谢的药代动力学,学习大鼠眼底静脉丛取血等操作。 1.2实验材料与方法 仪器:HPLC-UV色谱仪,高速冷冻离心机,涡旋振荡器; HPLC色谱条件:检测波长:254nm 色谱柱:inertsil-ODS-SP,5um,4.6*150mm 流速:1.0ml/min 柱温:40℃ 流动相:40(乙腈):60(50mM磷酸盐缓冲液)(注:50mM磷酸盐缓冲液配制:6.8g磷酸二氢钾,加入150ml氢 氧化钠溶液(0.1M),配制成1L的磷酸盐缓冲液) 试剂:非那西丁注射剂,对乙酰氨基酚标准品,肝素钠,10%高氯酸; 实验动物:雄性大鼠,180g—220g 1.3实验步骤 1.3.1标准曲线的制备:取空白血浆,加入对乙酰氨基酚标准品,使其 浓度分别为0.156,0.313,0.625,1.25,2.50,5.00,10.00ug/ml。在给定的色谱条件下进行HPLC分析,以样品的峰面积对样品浓度进行线性回归。 1.3.2给药及血浆采集处理:取大鼠一只,尾静脉注射非那西丁 (10mg/kg)后,分别于0,5,10,15,30,45,60,90,120min于尾静脉取血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恶性肿瘤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的一类疾病,尽管现有治疗手段取得了一定疗效,但多数肿瘤患者生存时间有限,缺乏有效的可以治愈的药物,亟需开发新的药物来满足需要。在抗肿瘤药物的风险效益评估中,医护人员和患者可能愿意承受相对较大的安全性风险,所以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除遵循一般药物临床研究原则外,还应考虑其特殊性。由于肿瘤生物学研究的进展,一些新的作用机制、作用靶点的抗肿瘤药物不断涌现,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传统细胞毒类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点;肿瘤疾病的药物治疗也从以往的单纯追求肿瘤缩小向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提高生存质量转变,这些改变使抗肿瘤药物临床疗效评价终点指标也出现较大改变。因此,传统的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已经变得不适宜,需要更多地探索能加快和促进开发进程的临床研究策略。 本指导原则将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一般考虑进行阐述,重点阐述在不同临床研究阶段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旨在为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方法学指导。申请人在进行临床研究时,还应当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既往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进行,对于一般药物临床研究需要遵从的原则以及与其他指导原则重复内容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抗肿瘤新化合物的临床研究,抗肿瘤生物制品也可参考部分内容,不适用于中药制剂。药物类别上主要针对细胞毒

类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由于非细胞毒类药物(如信号传导抑制剂,生物反应调节剂,激素类等)是目前新药开发的主要方向,本指导原则也将尽可能对此类别药物临床研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本指导原则中的观点仅代表SFDA当前对抗肿瘤药物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认识,不能涵盖在新药研发中遇到的所有情况,申请人在研究中应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尤其应注意的是,抗肿瘤药物研究理论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可能对将来抗肿瘤药物开发模式产生影响,因此申请人可以积极探索更为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并及时寻求SFDA 药品注册部门的建议。 二、临床研究的总体考虑 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究过程通常分为Ⅰ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Ⅰ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是对药物的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进行初步研究,为后期研究给药方案的设计提供数据支持;Ⅱ期临床试验主要是探索性的研究,如给药剂量探索、给药方案探索、瘤肿有效性探索等,同时也观察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则在Ⅱ期基础上进一步确证肿瘤患者临床获益情况,为获得上市许可提供足够证据。 需要指出,这种临床研究的分期并不是固定的开发顺序。在本指导原则中,尽管对Ⅰ、Ⅱ期探索性试验和Ⅲ期确证性试验区别对待,但统计假设的建立和检验也可以成为Ⅱ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同样,部分探索性研究也可能成为Ⅲ期临床试验的一部分。 由于Ⅲ期临床试验需要提供生存获益的疗效数据,试验周期较长,因此可以采用探索的开发模式,按照预定的中期分析计划,依据不断积累的信息,对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调整。

第四篇 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 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临床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PK)研究旨在阐明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Absorption,A)、分布(Distribution,D)、代谢(Metabolism,M)和排泄(Excretion,E)的动态变化规律。药效动力学(pharmacodynamics,PD)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作用原理及作用规律。人体对药物的处置过程(ADME)和药物在体内作用规律的共同研究,有助于全面认识人体与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为临床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提供依据。本指导原则重点探讨药代动力学研究的相关问题,也提及部分药效动力学的相关内容。 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无论是研究设计还是方法学,都遵循与成年人群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一致的科学原则,但由于儿科人群在不同的发育阶段各有其特殊性,与成人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又存在诸多不同之处,需要从伦理和科学性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因此,本指导原则在系统地阐述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特点的基础上,以研究设计和方法学为重点,就如何安全、有效并且符合医学伦理地在儿科人群中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关键技术要点进行分析和说明。其重点阐明儿科人群研究的特殊性,为计划在儿科人群中开展药代动力学研究的注册申请人和科研机构提供指导性建议,鼓励和推动针对

我国儿科人群的药物研发。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小分子化学药物,其他药物如生物制品可以参照其中的适用内容。本原则鼓励注册申请人针对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中的技术问题与药品注册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二、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特点 (一)总体考虑 在儿科人群开展药代动力学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给予不同年龄阶段儿科人群相应剂量的药物后,了解其体内过程,重点明确全身暴露的水平,从而尽可能地依据现有的研究数据,推导出拟用于该目标人群的用药剂量。 通常情况下,在开展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研究之前,会有一定的成人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因此,在设计儿科人群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方案时,应充分借鉴成人研究数据,保证在儿科人群开展的研究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当药物在儿科人群中拟用于已在成人经过充分研究并获得批准的适应症,其疾病进程在儿科患者与成人相似,且药物全身暴露水平与预期治疗结果具有较好的相关性时,可通过儿科人群药代动力学与成人数据的相似性来外推在儿科人群的预期有效性。因此,在儿科人群进行的PK和安全性研究可为推荐儿科人群拟用剂量提供依据。通过以上外推难以确认儿科人群体内的药物浓度-效应关系与成人的相似性时,尽管儿科患者疾病过程与成人基本一致,仍应该进行儿科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PK/PD)的相关研究。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草稿) 二OO 五年三月 1 目录 一、前言 (2)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2)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2) (二)等同性原则 (3) (三)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原则 (5) 三、质量控制研究 (7) (一)制备工艺研究 (8) (二)结构确证研究 (9) (三)制剂处方筛选及工艺研究 (10) (四)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 (13) (五)稳定性研究 (18) 四、安全性、有效性研究 (20) (一)口服给药制剂 (22) (二)注射给药制剂 (25) (三)局部给药制剂 (27)

五、参考文献 (29) 六、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30) 七、著者 (35) 2 一、前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境内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我国已经颁布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涵盖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一般性技术要求。本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国 家标准药品研制的现状,针对其不同于新药的特点,较为系统地提出了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过程中有关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研究的一 般性原则,并重点阐述了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中相关技术要求之间 的内在联系及其科学内涵,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 品时,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已有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达到 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中的化学药品。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和评价中,需要在本原则指导下,以科学性为根本,对 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中应注意遵循如下原则,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无论创新药还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3 控性的要求是一致的,研发的根本原则都是要围绕安全、有效和质量可 控进行充分的研究。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有别于创新药之处在于, 可以利用已上市产品的可获得资料,因此有可能减少相应部分的研究工 作。 如果研制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与已上市产品的药学基础相同,即原料药的合成路线、工艺条件以及所用原材料、试剂和溶剂的来源、规格 等均一致;制剂的处方工艺相同,包括其中所用原料药、辅料的来源、规格等一致;并经验证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生物等效,

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 Z H 】 G P T 1 - 1 指导原则编号: 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六年一月 目录 一、概述 (3) 二、基本原则 (3) (一)实验管理 (3)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 (三)随机、对照、重复 (4) 三、基本内容 (4) (一)总体考虑 (4) 1、受试物 (4) 2、受试物药代动力学研究 (5) 3、试验系统 (5) 3.1 试验动物 (5) 3.2 其他试验系统 (6) 4、给药 (6) 4.1 剂量选择 (6) 4.2 给药途径 (7) 4.3 给药频率 (7) 4.4对照组 (7)

(二)试验方案 (7) 1、试验方案选择的一般考虑 (7) 2、常用的试验方案 (8) 2.1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I段) (8) 2.1.1试验目的 (8) 2.1.2动物选择 (9) 2.1.3 给药期 (9) 2.1.4 动物处理 (9) 2.1.5 观察指标 (9) 2.2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II段) (10) 2.2.1试验目的 (10) 2.2.2动物选择 (10) 2.2.3 给药期 (10) 2.2.4 动物处理 (11) 2.2.5 观察指标 (11) 2.3 围产期毒性试验(III段) (12) 2.3.1试验目的 (12) 2.3.2动物选择 (12) 2.3.3 给药期 (12) 2.3.4 动物处理 (12) 2.3.5 观察指标 (12) 3、其他试验方案 (13) 3.1 单一(全程)试验设计(啮齿类动物) (14) 3.2 两段试验设计(啮齿类动物) (14) (三)毒代动力学 (14) 四、结果分析与评价 (15) (一)统计分析 (15) (二)数据报告 (16) (三)结果分析 (16) 1、生殖毒性 (16) 2、发育毒性 (17) 3、其他 (17)

药物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4

药物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毒代动力学研究目的是获知受试物在毒性试验中不同剂量水平 下的全身暴露程度和持续时间,预测受试物在人体暴露时的潜在风险(注释1)。毒代动力学是非临床毒性试验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其研究重点是解释毒性试验结果和预测人体安全性,而不是简单描述受试物的基本动力学参数特征。 毒代动力学研究在安全性评价中的主要价值体现在: (一)阐述毒性试验中受试物和/或其代谢物的全身暴露及其与毒性反应的剂量和时间关系;评价受试物和/或其代谢物在不同动物种属、性别、年龄、机体状态(如妊娠状态)的毒性反应;评价非临床毒性研究的动物种属选择和用药方案的合理性。 (二)提高动物毒性试验结果对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预测价值。依据暴露量来评价受试物蓄积引起的靶部位毒性(如肝脏或肾脏毒性),有助于为后续安全性评价提供量化的安全性信息。 (三)综合药效及其暴露量和毒性及其暴露信息来指导人体试验设计,如起始剂量、安全范围评价等,并根据暴露程度来指导临床安全监测。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生物制品的毒代动力学研究可参考本指导原则(注释2)。 二、基本原则

毒代动力学研究需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注释3)。 毒代动力学试验通常伴随毒性试验进行,常被称为伴随毒代动力学试验。开展研究时可在所有动物或有代表性的亚组或卫星组动物中进行,以获得相应的毒代动力学数据(注释4)。 三、基本内容 (一)暴露量评估 毒代动力学试验的基本目的是评估受试物和/或其代谢物的全身暴露量,常通过适当数量的动物和剂量组来开展研究。伴随毒代动力学研究所用动物数量应保证能获得足够的毒代动力学数据。由于毒性试验中通常采用两种性别动物,暴露测定也应包括两种性别的动物。选择单性别动物时应说明理由(注释5)。 暴露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注释6):血浆蛋白质结合、组织摄取、受体性质和代谢特征的种属差异、代谢物的药理活性、免疫原性和毒理学作用。在血浆药物浓度相对较低时,特殊的组织或器官也可能会有较高水平的受试物和/或其代谢物。对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化合物,用游离(未结合)浓度来表示暴露更为合适。 暴露评估中需关注血浆或体液中代谢物浓度的情况有:1)受试物为“前体化合物”且其转化生成的代谢物为主要活性成分;2)受试物可被代谢为一种或多种具有药理或毒理活性代谢物,且代谢物可导致明显的组织/器官反应;3)受试物在体内被广泛代谢,毒性试验仅可通过测定血浆或组织中的代谢物浓度来进行暴露评估。

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 【H】G P T 5-1 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二○○五年三月

目 录 一、概述 (1) 二、基本原则 (2) 三、试验设计 (2) (一)总体要求 (2) (二)生物样本的药物测定方法 (3) (三)研究项目 (4) 四、数据处理与分析 (9) 五、结果与评价 (9) 六、常见问题与处理思路 (10) 七、参考文献 (13) 八、附录(生物样品的分析方法) (15) 九、著者 (21)

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是通过动物体内、外和人体外的研究方法,揭示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得药物的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过程和特点。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在新药研究开发的评价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药效学和毒理学评价中,药物或活性代谢物浓度数据及其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是产生、决定或阐明药效或毒性大小的基础,可提供药物对靶器官效应(药效或毒性)的依据;在药物制剂学研究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是评价药物制剂特性和质量的重要依据;在临床研究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能为设计和优化临床研究给药方案提供有关参考信息。 本指导原则是供药物研究开发机构进行化学药品新药的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参考,而不是新药申报的条框要求。研究者可根据不同药物的特点,参考本指导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试验设计,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基本原则、试验设计的总体要求、生物样品的药物分析方法、研究项目(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吸收、分布、排泄、血浆蛋白结合、生物转化、对药物代谢酶活性的影响)、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与评价等,并对研究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处理思路进行了分析。

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的常见设计类型与统计分析

发布日期 20140327 化药药物评价 >> 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的常见设计类型与统计分析 张学辉,卓宏,王骏 化药临床二部 一、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的统计分析问题现状 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在新药上市注册申请中占有重要地位。 与大样本量的 临床试验相比,这类试验样本数少、 观测指标少,其统计分析问题要简单很多, 未引起申请人或研究者的重视,一般较少邀请统计专业人员参与。甚至一些人 认为这类试验是描述性试验,不需要进行专业的统计分析。其实正是因为这类 试验的样本数少,才要更加重视其试验设计和统计分析的规范性,才能得出相 对可靠的专业结论。从目前申报资料看,存在较多问题: 1 )研究设计时未充 分考虑三要素”(受试者、试验因素、观察指标),无法满足研究目标的专业 需要;2)研究设计不符合 四原则”(随机、对照、重复和均衡),不采用常见 的设计类型,设计出一些不同寻常的异型试验; 3)资料整理和统计分析方法 选用不当,与研究设计类型不匹配,尤其是滥用 t 检验和单因素多水平设计资 料的方差分析方法。 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的一般要求参见技术指导原则 ⑴。本文拟介绍这类试 验的常见研栏目 标题 作者 部门 正文内容

究设计类型与统计分析方法,供大家参考。 二、创新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 这里的创新药物是指新化学实体。这类药物通常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多项 的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包括单次给药、多次给药、食物影响、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等药代动力学试验。后续还要进行目标适应症患者和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试验。 2.1创新药物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试验 创新药物的健康受试者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试验通常在I期耐受性试验结 束后进行。受试者例数一般要求每个剂量组8?12例,男女各半。药物剂量, 一般选用低、中、高三种剂量,有时会选用更多剂量。剂量的确定主要根据I 期临床耐受性试验的结果,并参考动物药效学、药代动力学及毒理学试验的结果,以及经讨论后确定的拟在∏期临床试验时采用的治疗剂量推算。高剂量组剂量必须接近或等于人最大耐受的剂量。 由于该类药物初上人体试验,出于安全性和伦理的考虑,每位受试者只给药一次,最常采用多剂量组平行设计。一般设计为在健康受试者(男女各半)中、随机、开放、多剂量组平行、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试验。整理这类试验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时,可以归类为两因素(剂量、性别)析因设计。各剂量组内性别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或者不考虑性别因素时,可以将该试验简化为单因素(剂量)的平行组设计。 安全性好的药物,在伦理允许情况下,也可采用多剂量组、多周期的交叉设计。交叉设计的优点是节省样本量、自身对照、减少个体间变异,缺点是多周期时间长、重复测量次数多、受试者依从性差易脱落、统计分析方法复杂。 当选用低、中、高三个剂量组时,通常采用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三剂量组

S3B关于重复剂量组织分布研究的药代动力学指导原则

S3B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 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 现行ICH程序第4阶段推荐采用 1994年10月27日 根据ICH程序,有关ICH专家工作组起草了该指导原则,并与管理部门进行了讨论。在ICH程序第4 阶段,最终草案被推荐给欧洲联盟、日本和美国的管理部门采用。

药代动力学: 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指导原则 三方协调的ICH指导原则 在ICH指导委员会于1994年10月27日召开的会议上,该指导原则已进入ICH程序第4阶段,被推荐给ICH三方的管理部门采用。 前言 对一个化合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全面认知,在阐述药理学和毒理学研究是很重要的。组织分布研究对化合物和/或代谢产物的分布和蓄积的信息,尤其在潜在作用部位分布和蓄积的相关性信息是必要的;该信息可能有助于毒理学和药理学研究的设计及解释这些试验的结果。 在欧洲联盟、美国和日本,将单次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作为非临床研究的一部分已得到普遍认可。这些研究通常可提供足够的有关组织分布信息。 对于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试验尚无统一的要求。但是,有些情况下重复给药评价可能获得重要信息。 本文为何时需考虑进行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以及如何进行这些研究提供指导。 以下情况应考虑进行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 1. 当单次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提示,受试物(和/或代谢物)在器官或组织的表观半衰期明显超过其血浆消除相的表观半衰期,并同时超过毒性研究给药间隔的两倍,可能需要进行合适的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 2. 在重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或毒代动力学研究中,如果循环中的化合物/代谢产物的稳态水平明显高于单次给药动力学所预期的水平,那么,应考虑进行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 3. 在短期毒性研究、单次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和药理学研究观察到未预料的,而且对评价受试物的安全有重要意义的组织病理学改变,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可能有助于解释这些发现。这些损伤的器官或组织应是该研究的重点。 4. 开发作为定位靶向释放的药物,可能需要进行合适的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

化学药品补充申请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 【H】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二OO五年十一月

目录 一、概述 (2)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3)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7) 四、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15) 五、变更药品生产工艺 (23) 六、变更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 (31) 七、变更原料药及药品注册标准 (36) 八、变更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 (40) 九、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43) 十、变更进口药品的产地 (49) 十一、变更进口药品生产所用原料药的产地以及变更单独 进口的原料药的产地 (53) 附录一、药物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 (58) 附录二、免除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一般考虑 (67) 附录三、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 (70) 参考文献 (72) 名词解释 (75) 著者 (76)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证书或进口证书持证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有关变更研究。变更是指对已获准上市化学药品在生产、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提出的涉及来源、方法、控制条件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药品的质量控制以及安全性和有效性。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 目前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包括以下项目: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药品处方和制备工艺变更、注册标准变更、规格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进口药品产地变更、进口原料药产地和进口药品生产所用原料药产地变更等研究。 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角度阐述当持证人拟考虑对产品进行变更,并拟向管理当局提出相应的变更申请时,应考虑或组织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后,申办人向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补充申请,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质量、安全性、有效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品质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品质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较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的品质没有产生负面影响。类别划分是根据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关要求,并参考了国外的有关文献而确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持证人有效地开展变更研

药物非临床药理毒理研究与评价

药物非临床药理毒理研究与评价 张晓颖 2013/11/01

内容概要?药物非临床药理毒理研究主要内容 ?非临床指导原则体系的历史和现状 ?对修订后的非临床药理毒理指导原则的分析–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单次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QT间期延长潜在作用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毒理学研究中应考虑的关键问题 ?个人感悟

药物非临床药理毒理研究主要内容?有效性:药效学研究 –体内和体外 –多种模型 –没有具体的指导原则(除了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 ?毒性:毒理学研究 –药物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单次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重复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QT间期延长潜在作用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PK行为:药代动力学研究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非临床指导原则体系的历史?1993版:卫生部药政局 –新药药理毒理学研究指导原则(西药、中药) –系统总结,探索经验 ?1999版:ICH指导委员会 –药品注册的国际技术要求 –系统介绍,制定全新指导原则 ?2005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化国外现有指导原则 –丰富指导原则体系

非临床指导原则体系的现状 (2013版) ?关键点: –中化药合并 –毒代动力学常规要求 –动物数增加 –阶段性符合国际现状 –方法学问题 –受试物方面分别表述 –GLP相关要求 ?现有指导原则的修订/合并: –一般药理学研究合并修订 –急性毒性研究合并修订 –长期毒性研究合并修订 –刺激性研究合并修订 –药代动力学研究修订 ?新指导原则的制定: –供试品分析 –毒代动力学 –QT间期研究

抗菌药物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 抗菌药物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目录 (2) 一、概述 (3) (一)抗菌药物作用特点及临床试验要求 (3) (二)抗菌药物PK/PD研究意义及分类 (3) (三)依据PK/PD研究确定给药方案的基本原则 (5) (四)抗菌药物PK/PD研究的特点 (6) (五)抗菌药物PK/PD研究策略 (6) (六)本指导原则的目的及应用范围 (8) 二、非临床阶段的PK/PD研究 (8) (一)体外研究 (8) (二)体内研究 (12) (三)感染动物PK/PD研究 (14) 三、临床阶段的PK/PD研究 (15) (一)PK研究 (15) (二)PD研究 (19) (三)临床PK/PD关系建立 (19) 四、PK/PD研究的应用 (24) (一)PK/PD研究应用于研发决策 (24) (二)PK/PD研究应用于I期临床试验 (25) (三)PK/PD研究应用于探索性临床试验 (25) (四)PK/PD研究应用于确证性临床试验 (26) (五)上市后研究 (29) (六)PK/PD在制定细菌敏感性折点中的应用 (29) (七)PK/PD在制订β-内酰胺酶抑制剂合剂给药方案中的应用 (31) 五、PK/PD研究注意事项 (33) (一)PK/PD研究局限性 (33) (二)PK/PD研究报告格式及要求 (37) 六、名词解释 (39) 七、参考文献 (42) 附.......................................................................................................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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