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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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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研经丛书

路得记

目录

每日研经丛书 (1)

引言 (1)

第一章 (1)

第二章 (3)

第三章 (6)

第四章 (7)

引言

路得记编进这一卷注释书里并不适合,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个短故事的结构极为严谨。在某个程度上看它是个十足的古代希腊记述,没有一个字可以删掉,几乎是每一句话都值得深思的。然而初次研究这整个经卷的任务,是撇开所有的注解段落,一口气把全卷读一次。全卷分为四章是有它们要指出的要点的,而当我们思想它的更短的段落时将发现它很有帮助。然而,从开始时我们便应该记住,就整个艺术观点上看,每一个段落只是一个组成部分。──《每日研经丛书》

第一章

悲伤的处境(一1-5)

曾经有许多种不同方式用于研读路得记。部分的原因是由于长久以来,读者按各自不相同的态度与带着不同的问题去究读这一卷书。另一部分原因,是讲故事人的高超之技巧。有些技巧表现于故事的传递方面,其中包括了在不同情况之下传递给不同的读者。

它被视为具有时代性作品──一篇适合于许多时代的短文。事实上,这种处理方式,给故事的发生日期带来了十分不同的答案。许多人认为这故事是对排外的民族主义极具技巧的抗议,按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的记载,犹大流亡巴比伦之后的一段时间,这排外的民族思想极受鼓励。这政策的重要特征是对犹太人娶异族妇女加以否定。路得的故事是用来为较开放的政策作辩护,且引证大卫王的祖父母的例子作为支持。如果这种说法是合理的,这本路得记该是属于主前大约四百年时的作品。

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视路得记为尝试将很早以前的一种情况变为无害。犹大与以色列的王权制度,从实施的开始,便引起争论。尽管大卫的军事才能较扫罗杰出几倍,也尽管许多涉及大卫个人的故事都比扫罗更为有魅力,大卫的信誉由于他的残忍的和他对待不属于自己的女人的方式,令那些对君主制度起疑心的人都感惶恐不安。贬抑他的人可能注意到他被人取笑,认为他有摩押血统的人是好不到那里去的。路得的故事在大卫时代第一次讲到,是否要说明他的祖先并非普通的摩押妇人,而是在任何人面前都能挺胸昂首的女性?

不少历史学家阅读及研究过这本书。到底它能告诉我们犹大与摩押之间的一些甚么关系?数据层面有多么丰富可供探索,加强我们对习惯的法律,例如妇女与财产权,关于对没有儿女的寡妇的责任,异邦土地的收复等方面的认识。在继续讨论之前,有两点关于法律及历史的兴趣值得一提:(一)我们确定写故事的日期越早,便越能从故事中获得更可靠的数据。但是,(二)由于故事中人物的不寻常和突出的表现,结果使故事带着幽默及令人兴奋的气氛。这一点可能对正常行为及习惯的学者造成一种坏影响。

在研究开头几节之前,我想提出进一步的观点:越来越多的圣经学者意识到圣经里有许多属于特别一类的故事,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在圣经时代之后,在犹太教里占重要地位,希伯来人称为米大示(midrash,编者注:米大示是犹太人的旧约圣经注释)。这些故事具有助乐的功能,但也有较为严肃的目的。这目的常是为寻求解释难以解释的经文,甚至‘软化’后来显得有困难,或者不太适当的圣经命令。路得记结尾的部分,令我们想起一个较为伤风败俗的故事,就是犹大的儿媳他玛怎样保全她的寡妇的权利(创卅八章)。可能路得记的一部分正是他玛故事的重现。

还有更多对开头的这几节的评论,我在此只提出几点特别简要的注释。

(一)犹大山地,与巴勒斯坦大部分地区一样,都不是肥沃的农庄。许多家庭常需要到别处找粮食,就像雅各儿子们的骆驼队,要艰苦跋涉到埃及籴粮一样,这件事成为约瑟故事的背景。大卫自己在身陷险境时,也选摩押作为他与全家人寄居之地(撒上廿二3-4)。

(二)在路得记里,就像我们在士师记多次见到的情形一样,至少也有好几次使用名字去描写戏剧性人物的特征。第一章的结尾,拿俄米为自己名字的含意哀伤。对希伯来文的读者来说,玛伦和基连英年早逝的事并不值得惊奇,因为从希伯来文看,一个是指‘疾病’,另一个在动词上含有‘结尾’的意思。对于一对多病、体质虚弱的兄弟,又能寄以甚么期望呢?

(三)我们应该留意拿俄米是多么快的成为这卷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第二节介绍两个孩子是以利米勒的儿子,但在第三节已经是‘妇人和她两个儿子’。尽管这卷书用的是路得的名字,拿俄米的名字与故事的情节总是连系在一起。

(四)开头五节描述的创伤,是这妇人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故事结尾几节所谈的也是针对这情况(四14-17)。她在伯利恒的邻居争相传报,说她得了一个儿子。许多经过了多年辛劳的祖母明白那是甚么意思。

回到伯利恒(一6-22)

路得记里的复杂情节互相交错着,反映了生命本身的缩影,当然也反映了生命在神面前的形态。在这个心理觉醒的时代,我们都毫无疑问的承认我们有多重性格,在概念与抱负上也各不相同。消息传到摩押,说犹大又有充足的粮食,拿俄米信这是耶和华的眷顾(6节),便立刻准备起程回家。饥荒(这件事不能怪责耶和华)令这一家人离开伯利恒;耶和华的眷顾令他们可以回来。

但是拿俄米的经验教她体会到,耶和华不仅是好事的作者。当伯利恒的妇女认出两个陌生者之一时,她们就都‘惊讶’,拿俄米用她那含双关意义名字向她们发出急促之语,说她们怎可以用含有甜意的‘拿俄米’称呼她?她们应该知道含苦意的‘玛拉’会更适合。而这也是耶和华的意思。她是‘满满的’离开伯利恒!这是灾民回忆她离开为饥荒所蹂躏的故乡时,最能引人注意的表达方式。至少她还有一个丈夫和两个儿子,时间治疗一部分伤痕;当新挫折出现时,旧伤痕已被忘记了。当时遭受饥饿的灾民现在记起她确是满满的离开,那时候她是值得称为拿俄米。她回到粮食丰登的故乡却是两手空空,心事重重。

我们已经留意到故事的叙述是多么简洁的。写故事的人只用短短几句,能隐约指出别的作者用滔滔长谈所描写的情况。书中的对话有其重要性,却是非常严谨的。评论者或释经者有责任去留意这一点,却不应该对写故事的人故意不提的事作补充。事实上,如果我们愿意,我们能够从我们的幻想与经验中提供各种细节。拿俄米似乎是一想到回伯利恒便动身的。只是在她们要上路的时候,她才提出要两个儿媳回她们的家乡去。但是她有甚么目的?她知道自己要的是甚么吗?无论好或坏的经验,我们都清楚知道家庭生活是怎么一回事,所提议的未必能够真正的是她们所愿意的。她与两儿媳亲嘴道别──可能在许多国家的正式礼仪是在吻每边面颊的同时轻轻地拥抱一下对方。俄珥巴领受她的好意,但路得坚持不肯离开,不被她所说服。她那感人的表白(16-17节)与这篇拘谨的记事对照,就显得更是意味深长和感人了。

虽然笔者明知道平凡的见解有破坏这样崇高的言词危险,但仍然想提出两点:

第一,路得的表白的高潮,不是她以拿俄米的神为她的神──既然她视拿俄米的国为她的国,以她的神为自己的神就是一件极自然的事──高潮在于她宣称这是永远的。她的话超出婚礼中常听见的‘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的限度。死亡不会使她与拿俄米分离。这句话标明她不可能撤回到摩押。旧约圣经充满了有关家庭坟墓的记载,例如死后与列祖一同埋葬。‘与列祖同位’是死的委婉说法。我们都知道有些人一心一意地放弃事业的发展机会,婚姻的前途,清静的家居和度假的生活,为了供应亲友和其他人的需要,而这些情形大多数是暂时性质,‘死能使你我相离’。路得所下的许诺是全面性的,不仅有强烈的感情而且时间持久。

第二,路得的表白使她的誓约突出,适合作为基督徒在人生旅程中,对那位我们至死不分离的主的誓约──是他呼召我们离开家乡为的是事奉他。当我们思想主耶稣的话时,我们应该牢记在他的天父家里有许多‘住宅’的原意,那是指‘歇脚的地方’,可供我们住宿。

不过我们已经把论题扯得太远、太快了。其次,在我们放下第一章之前,我们应该注意,拿俄米遣回儿媳时所说的话,同时也引出本书的一个主题(11-13节)。拿俄米确是很乐意负起她对儿媳的责任。他玛的故事(创卅八章)及申命记廿五章五至十节的律法记载,都表示年轻的寡妇有责任与丈夫家的兄弟结婚。但拿俄米自己也是守寡的,她没有怀孕待产,而且年纪太老不宜另嫁,因此她说不能再生儿子来作她们的丈夫。我们很快会发现这样说,‘她是低估了自己’。──《每日研经丛书》

第二章

处身异族田间(I)(二1-23)

开头的一节不太像是第二章叙述故事的开始;这故事是从第二节开始的,第一节是个评注。路得出去到田间工作。拿俄米等到她回家了(19-20节),才知道她是在波阿斯那里工作。但是我们这些读者早就知道这个秘密。第一节应该当做旧式章回小说的标题。这倒是个方便的方法,没有这一节,现代的读者就常会受骗──他们必须等到本章的末了部分,甚至直到故事的结尾,才能知道发生了甚么事;而有了这一节,读者可以轻松而且全神贯注于事情发展的经过。波阿斯对这两个女人倒是早有所闻的。他向监管收割的仆人打听那陌生女子的时候(5-6节)已经知道她是谁。但是有关波阿斯的事,读者从故事一开始时便知道。

这位波阿斯是属于以利米勒的家族,当然是指他的支派,他的大家族。他是有产业的人──笔者认为这种说法较‘大财主’一词接近原文的意思。希伯来文的hayil一词,提醒我们想起传统的封建价值观中的最好的。我们想象一个拥有田地的人及不倚赖别人的人,他又是十分受他手下的工作人员支持的,当战事发生时他是个武士,因为他能骑上马,且在马背上证明自己的勇气。总之,hayil这希伯来字暗示了财产与男人的英勇。于是译文用‘有产业的人’,‘大财主’。对拿俄米来说,最重要的是她知道这个人认识她的丈夫。那是希伯来经文所说的以及古希腊译文的意思。虽然至少像雅各王译本这样古老,它却是现代引进的翻译,去把相识变成为亲属关系。而这一个引进破坏了该经节的逻辑。有关波阿斯他是已故丈夫的亲属这一点,在后面二十节才弄清楚。

我们倒转过来研读了开头第一节,而尚未强调它的开始。年轻的路得出去碰运气,但年老的拿俄米认识某一个人。这是我们在第一章已经讨论过某些事情的另一个例子。在那里我们看到了路得记怎样提供我们从不同的观点去看满足与空虚、痛苦与喜乐之间的连系;这样一种双重的观点也贯穿着第二章。

常有人问:‘这是命运或是天意?’或问‘是运气或是神旨?’路得记似乎不愿作此区别的。第三节记载‘他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但是,当她告诉婆婆当日的经过情形时,拿俄米祈求耶和华祝福波阿斯,说:‘因为他不断的恩待活人死人’(20节)。

这一章,甚至整本路得记里,有一些微妙的事而并不容易从希伯来文译成英文。但是英文圣经的读者一旦留意到这些微妙处便可能会喜欢。第五与六节中‘仆人’与‘女子’是同一个希伯来名词na'ar,但是指性别不同的男女。这个词无论就年龄或地位,统指年轻人。较为接近的英文名词,各地各阶层的用法各有不同。与na'ar相等的男、女可能是‘少年’(lad)和‘少女’(lass);而‘男孩’和‘女孩’(boy and girl)则指年轻人的年龄──但是在英殖民地‘男孩’(boy)确实用作(有色)仆人。第八和廿三节之间经常用的‘仆人们’和‘使女们’的复数,在英文标准修订本译作‘青年人’‘仆人’‘女仆人’。在路得与波阿斯的‘少年们’(lads)和‘少女们’(lasses)之间,甚至有在较老和较年轻的两代间的恶作剧成份。他指示路得,‘常与我使女们(maid-servants)在一处’。路得对她的婆婆覆述这件事时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my servants)’(21节),而她的婆婆对她说:‘你跟着他的使女(maid-servants)出去……这才为好’(22节)。路得十分肯定她能够在男女混杂共处的环境中照顾自己。

处身异族田间(Ⅱ)(二1-23)(续)

许多到过中东的游客,仍然喜欢旧时代流传下来的礼貌。不必费劲的选用正确字眼,几乎成为一种技巧。以别人的问候作回答仍是一种不拘形式的做法;因此,当波阿斯来到田里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的回答是‘愿耶和华赐福与你’。后来,他发现了陌生人的时候,

他既没有直接与对方交谈,也没有侵犯任何在对方生活圈子中男人的权利。他没有问(5节)到有关对方的丈夫或父亲或主人的资料──因为这一个女孩子还不独立。当他确知没有人对她负责,只有拿俄米,而拿俄米又是他的一个至近亲属时,他才与对方直接交谈。

在十和十三节中,路得对波阿斯的反应是极为机智得体的,虽然在标准修订本第十三节的译文我们须稍作补救。故事中用的短句:‘怎样蒙你的恩’,将整个情况加以美化。一方面它意识到我们在口头上说了多少,尤其是未说话之先的眼神;在另一方面它也留意到,非语言的交通,须作诠释、辨别或‘发现’。陌生人之间的无言交往较为重要,但也较为脆弱。受人注意,得到别人的关注,特别是对陌生人来说,容易招至别人的排挤。这要看是那一种关注了。路得早就看出波阿斯的好意,但她技巧地询问‘为甚么’,跟着又为波阿斯提供退避的方法,免得自己说话过分。她用自己是个外邦人做为引人注目的实际理由。

接着波阿斯给予热情的响应,他表示他知道拿俄米的身世,又说他相信路得应得耶和华的赏赐,路得于是再次技巧地提出自己的实情(13节)。标准修订本的译文与路得在这里第十节开始的句子相同,只是不用问题方式提出,内容也较为积极。接着她对这简单的邀请的目的加以探索。当她说:‘愿在你眼前蒙恩’时,她不再是为了探索波阿斯刚才的表现,而是在形容目前的状况,甚至在找寻将来的去向。这一节的另一个翻译上的疏忽,是在末了部分──‘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按希伯来原文的意思较为微妙。她拿自己与他的‘使女’(maid-servant)比较,然后又顾虑到情形并非如此。这一个词故意有双重意思。她是在说明一种可能的构想,而且可能已有机会晋升更高的地位,不是女工,或说不仅是使女。

波阿斯对待路得也有相应的进展。他知道路得是谁之后,立即对路得维护有加。他称路得为‘女儿’。他不仅嘱咐路得在他田里工作,且嘱咐路得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甚至答应不让仆人欺负路得。一个没有人保护的年轻寡妇容易成为别人攻击的对象。正如喇合的遭遇一样(书二章),寡妇与妓女结下不解之缘。看到路得的反应之后,他认为路得对婆婆的照顾应从耶和华得到十足的补偿,而他的行为也与他的诺言相称。到了吃饭的时候,他还特别的招待路得,圣经记载路得吃饱了还有余剩的。这里说的是吃饱了而不是说需要的满足。吃过之后,波阿斯又作了十分慷慨大方的指示。孤儿与寡妇可以获准在收割者工作完毕后继续拾取麦穗。路得可以从麦捆里拾取麦穗而不受阻吓。收割的人甚至要从麦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这种毫不吝惜的慷慨,令路得可以携带大约有一伊法大麦回家。古代的一伊法,按现代的计算是大约十三公斤至廿五公斤之间。即使是最少的数量也是极大堆的‘麦穗’。

现在转而略谈在家等候的拿俄米。当她问路得:‘你今日在那里拾取麦穗?在那里工作?’又说‘愿那顾恤你的人得福’的时候,她的感情是流露出来抑或深藏不露,这一点不易决定。她是在看到大量大麦带回家里又有吃饱后剩余的食物时,惊讶地说出上面的话?或是在有抑制的情况下提出的日常问题?‘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是否有特别含义,或只是顺口说算了,就像我们说,‘感谢神使你找到工作!’拿俄米听到提及波阿斯的名字似乎显得更兴奋了,但是她的兴奋心情令她说出惯用的祝福话语。然后,当路得说波阿斯准她到田里拾取麦穗,直等到收完了庄稼,拿俄米又作出父母以安全为至上的典型反应,要她最好在波阿斯田里工作,因为到别人的田里去,恐怕会惹麻烦。

写故事的人在第廿二节使拿俄米称路得为‘女儿’,他技巧地在路得与拿俄米及波阿斯之间的谈话加上括号,因为那正是波阿斯在第八节对路得所说的。这只是贯穿全书事件的第一个例子。波

阿斯与拿俄米未曾会面,但他们的思想与谈话方式相同。他们抱持同一态度,也知道彼此期望一些甚么。他们藉着路得彼此沟通,也知道对方所用的信号。

第二章故事发生期间,拿俄米一直待在家里。换一句话说,她比起在第一或第三章更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就某方面说她仍是占着支配地位。我们已经留意到她的名字出现在这两章的开头与结尾。波阿斯的盛情也从大麦的收割推广到小麦收割期间(从逾越节至五旬节),而这段期间,路得仍与拿俄米同住。──《每日研经丛书》

第三章

簸麦场上的夜晚(三1-18)

许多圣经读者读了路得故事这一段主要情节,都感到惊奇。拿俄米怎会鼓励路得做个这么急进的女性?我们作进一步讨论之前,再一次留意到这一章也以拿俄米为开头及结尾。

这两个女人回伯利恒已经好几个星期了。路得顺利地经过了收完庄稼时期。拿俄米现在回到她在一章九节所关心的问题──她的儿媳应该在她的新夫‘家中得平安’;于是她采取了步骤!

研究古代以色列宗教的学者,都知道每年主要的宗教节期与农历有关连。最早的是逾越节和除酵节,它们是在大麦收割的时期。接着大约七个星期之后,小麦收割完成时是五旬节。接下的夏季结束,是各种水果收成完毕后的收获节(希伯来文是Succoth),其他比较地方性的事亦在此阐明。每一次节期都是举宴庆祝的好机会。拿俄米要路得等待波阿斯吃喝完了,带着醉意而且心情愉快时,才采取行动。还有,这件事不可任其自然发展,她要路得沐浴抹膏,换上衣服。

宴会完毕,波阿斯与路得两人之间在半夜里发生甚么事呢?清楚说明的很少,大多数只属于猜想。至于这些事是涉及微妙的感受或蓄意影射,就要由读者自己去做决定了。当然其中也有含双重意义的重要事例。路得所得的指示是在宴会完毕之前不要让波阿斯认出她。这是说路得蒙上面纱避免别人认出她,或是我们应该记得‘认出’一词,在希伯来文和英文一样常含性方面的认识呢?掀开波阿斯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这句话是甚么意思?我们必须记得希伯来文regel是指大腿到脚趾的肢体。如果译成‘腿上的被’,故事的画面就会完全不同而且更准确。从第八节的记载,我们至少知道路得躺卧的位置,波阿斯一翻身便能看到她。这一段到底有多远才更适当呢?我们至少应该清楚这段记述在旧约圣经中并非独一无二的。我们记得他玛为了从犹大怀孕得后嗣所做的事(创卅八13-19),以及罗得女儿因为担心死后没有存留后裔而设计与父亲同寝的事(创十九30-38)。

路得夜间的主动行为确实受到错误的诠释──波阿斯不愿意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14节)说明了这一点。但是我们从两点不同的指示知道路得的出现并非不受欢迎,也不算是不合体统。波阿斯惊醒后定神一想,并不认为路得的来访不恰当。他为路得祝福。他用hesed一词去形容路得的来临,这个字不易翻译,但它可能含有‘忠心’的意思比含有‘恩待’的成份更多。波阿斯提及路得在本城的信誉,也确信路得的信誉不会因此受损。有人或会嘲笑说年轻的路得不找年轻人而找中年人,令波阿斯昏了头脑(10节)。然而笔者倒不认为这是经文的原意。

另一个指示是,从第九节路得声称波阿斯是她的‘一个至近亲属’这句话的希伯来文来看。至近亲属的希伯来文是go'el,这个词常译为‘拯救者’,在第四章开头时,我们将对这个字作更详尽的讨论。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她对波阿斯的声称,在社会、法律和宗教上都有重要的意义。第二

点必须清楚说明的,(虽然乍听起来好像较陌生)是希伯来的kanaph,同一个字在第九节译为‘衣襟’在二章十二节以众数的字眼出现则译为‘翅膀’。路得以很像波阿斯待她的态度回报他。然后波阿斯盼望神因路得的一片忠心祝福她──路得来到耶和华神展开的翅膀的遮盖下。现在路得求波阿斯变成那位报以展开翅膀遮盖的代理人。

在我们进入另一场面之前,我们应该留意:波阿斯送路得离开之前不仅答应要办妥一切有关她的法律问题,也给她大麦作为实际的保证──多产与丰收的标记──对她说不可空手回去看她的婆婆(17节)。‘空手’这个词正是拿俄米形容耶和华怎样使她回伯利恒的痛苦经验。她满满的出去,空手的回来;然而路得并非空手回来。──《每日研经丛书》

第四章

赎回(四1-6)

我们都知道‘赎回’在这段记叙中的含义。它是背街后巷用的经济术语,用来形容从当铺老板或放债者买回某些作为保证的贵重物品。我们也知道在基督教神学名词中,它是用来形容耶稣基督完成拯救的字眼。

这里所形容的情况稍为不同。在路得故事里,‘赎回’主要含有家人休戚相关及互负责任。我们讨论约书亚记二十章时作为特例,概述这是家庭对于报血仇负有责任。

(一)

在较为穷困的农村里,村民与土地是相依为命的。如果在某种程度上农地减少了,农地的主人就难得吃饱。如果在另一方面,耕地的人减少,耕种工作未能完全展开,出产就会减少。旧约时代的人有一种习惯法去处理以上所提的两种情况。(甲)生来是自由的农耕者,可能因环境所迫将自己卖给债权人为奴;另一可能是一个人死了没有儿子承继工作。(乙)由于疾病或战争,意外事故或因饥荒而逃亡异乡,也会令家庭属下的农地变为不生产地。这两种情形当时成为路得记里的问题。以利米勒因饥荒被迫离开故土,虽然他有儿子,但他们都是英年早逝,无法在这方面尽责任。

(二)

对‘赎回’采取主动似乎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权利。在任何家庭中要找‘赎回者’是有一定先后次序的,这种先后次序可能只取决于至亲的血统关系。波阿斯十分愿意对路得负起责任,但他知道在他的家族中,有一个较他与以利米勒的亲属关系更近的人。拿俄米可能也推测到这一点,因为当路得向她提及波阿斯时,她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二20编者注:英文直译后半句为:‘……,是至近属之一。’)。他是可能的一个但不是惟一的赎回者。从第四章的开头便出现了波阿斯对这位至近的亲属采取了手段。如果我们更清楚知道那法律,读这故事便会更有信心。(但我们应该提醒自己,好的故事常把重点放在法律的特殊方面,而不是正常的范围。)从本书前三章里,路得的安全一直成为主题──而这种安全感她将从新丈夫家中获得(一9)。波阿斯接受路得的午夜提议。但是,令大多数现代读者深感惊奇的,是他立刻对以利米勒逃亡国外那几年所丢荒的农地作公开讨论。他拣选了十人长老团,在商业区──靠近城门的宽敞地方,对那位没有道出名字的亲属说拿俄米有一块地出售。这位亲属表示愿意以较大家族的名义购下这块地,他显然不知道有一个寡妇路得。以利米勒丧失了田地与儿子,但他有一个

儿媳愿意为他怀孕生养。这位‘赎回者’面对这么一个‘聪明人’便宣布放弃赎地的权利了。如果以利米勒没有子嗣,这块田地便由‘赎回者’纳入较大的家族里去了。但是,如果把寡妇路得连这块地递交‘赎回者’,那么他的儿子自然就成为以利米勒的合法继承人。这样,等到路得的儿子长大接管他自己的田地之后,这位至亲与他家人在赎地上所花的金钱与努力,便丧失殆尽了。于是这个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四6)。

(三)

到底这不道姓名神秘人物的做法是负责任或不负责任呢?这一点,故事里没有任何线索可寻。他确实使波阿斯与路得感到开心的──他们婚事得以进行,他们的爱情也得以开花结果。但他的确与我们一次又一次所面对的处境一样。职务就摆在面前,但我们说不出那是一种机会或是一种责任。我们常以所承担的家庭责任作为推辞的借口。‘我不能……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

那些有意跟从福音传统生活的人,应该记得有几处的经文记载,对以家庭作最后否决根据提出警告。耶稣谈及那些为他和福音的缘故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或田地的人(可十29);他也指明‘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可三35)。

基督徒可能还未准备想到自己在救赎方面分担着责任。但是我们的任务是力求与兄弟及邻居协力一致──这兄弟不是我们家里的兄弟,而这邻居也不是与我们相距很近的邻居。

喜剧收场(四7-22)

在这讨人喜爱的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是胜利者,没有人是失败者。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都达到自己的心愿,即使那个不道姓名的亲属也庆幸自己没有赎回那块多余的田地,以免路得和那个不算是他的儿子与那块地连在一起来。故事充满了浪漫气氛,路得与波阿斯的结合遇到了障碍,但不是由于另一个情敌的竞争。如果说故事中出现了‘三角’关系,那第三者是拿俄米而不是潜在的‘赎回者’。

(一)故事的结尾处理得很详尽,有些意料不到的事更增加故事的吸引力。开始时我们已知道古代的风俗习惯,赎回包括了交换责任。那个未道姓名的人有责任先脱下他的鞋子交给波阿斯。申命记廿五章五至十节也记载有类似的法律,说明这风俗习惯的另一种情形,即当一个弟兄执意不为哥哥的遗孀履行应尽的本份时所受的对待:

‘……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

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

鞋之家。’

我们不能肯定此风俗习惯的内容,但有证据显示穿进鞋子的脚是性结合的标记。

(二)波阿斯公开的清楚表示(9节),他这样做是尊重以利米勒和他两个儿子的完整的继承权。第九及十节的文字结构,强调了上一段我们对赎回作一般性讨论中的要点──土地继承权与为家族留后裔的责任是不能分开的。波阿斯买下以利米勒的田地,他也要娶路得,他这样做是对以利米勒尽责任而不是为他自己。这一点,城里的十位长老可以作证。

十位受敬重的人在城门上不但为此事作见证,而且衷心的为波阿斯与路得祝福。他们甚至引证创世记的滋生繁多的传统向二人致敬。先选出全以色列所喜欢的人物,寄望路得能像建立以色列家的雅各的妻子──拉结与利亚一样;也希望波阿斯像雅各一样有十二个儿子。谈及法勒斯时,则更带着本地的犹大色彩──这孩子是他玛用计从他公公犹大所生。

(三)路得怀孕生了一个儿子。但这个儿子是谁呢?十三至十七节的结尾指出这孩子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这里依次的提出法勒斯至大卫的家谱。波阿斯以俄备得之父的身分出现。这一点从肉身上看是无可置疑的,但是,本故事所阐明的习惯法规定路得的长子应归于玛伦;而这不正是波阿斯所公开声明的吗(10节)?结尾五节(18-22)所谈的家谱很可能是以后有人附加在故事里的。

然而写作技巧精湛的记述者将我们带回拿俄米身边。邻居妇人对拿俄米之慷慨为怀,正如长老对波阿斯的作证一样。路得也获妇人们称赞,说有她比有七个儿子还好。有人会希望这称赞是当着路得与拿俄米面前说的。邻居妇人坚持说俄备得是拿俄米的儿子。拿俄米把他抱在怀里,十足表现是个自豪与关心的祖母,她的邻居都十分肯定这孩子会奉养她的老。不仅是土地需要有人耕种,老人也需要别人照顾的。

俄备得是这个男孩的正式名字,第十七节开头的另一翻译是邻舍的妇人以浑名‘拿俄米的儿子’称他。如果讲故事的人在孩子的身上下功夫的话,他也使我们再一次想起‘赎回者’一词,因为在第十四节它再次以较为严格的赞美形式出现──‘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可能妇人所指的只是波阿斯──他表现出至亲属的行为,负起‘赎回者’的责任。但他们肯定已提及俄备得将怎样奉养拿俄米的老年,成为拿俄米的‘赎回者’,正是十五节所指的‘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四)我们永远无法肯定路得记是否有它更广泛的政治目的;但它确实有用意,而且对于克服社会机械地对守寡和外族问题的偏见,有它感人的贡献。它使我们看见上对忠诚的人的祝福,并施恩给尊重以前的习惯的人。这样说就足够了。──《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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