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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荐代表人年薪、毕业院校爆光中国保荐代表人年薪、毕业院校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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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荐代表人年薪、毕业院校爆光

保荐代表人:平均年薪150万

多家券商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保荐代表人的收入由年薪、签字费和转会费三部分组成。其中,年薪一般在100万至150万之间,高者甚至接近200万;签字费是指在每一个保荐项目上署名的费用,一般是70万至80万;转会费是保荐代表人在“跳槽”到另一家保荐机构时,下家支付给他们的费用,通常都高达200万。

保荐代表人毕业院校(欢迎增补)

北京大学

王晓辉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吴华贵先生,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马云涛先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清华大学

毕伟伟先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熊顺祥先生,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孙树军先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万军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复旦大学

陈晔先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刘元高先生,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杨卫东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中国人民大学

张秀杰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马闪亮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唐彬先生,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邹颖女士,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杨志伟先生,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苏健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融资部,保荐代表人

南开大学

顾晶晶女士,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陈波持先生,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高伟程先生,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赵麟先生,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雷亦先生,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中山大学

张剑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仇智坚先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张骐先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朱永华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董欣欣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厦门大学

孙毅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张文奇先生,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上海财经大学

李星先生,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程杰先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王建阳先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韩志科先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周智辉先生,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朱明强先生,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贾佑龙先生,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张群伟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梁太福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牟海霞先生,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刘昊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先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吴卫钢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韩长风先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张海东先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国磊峰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袁盛奇先生,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王英娜女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刘海燕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肖兵先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保荐代表人

武飞先生,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吴卫钢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柳淑丽女士,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赵远军先生,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栾志刚先生,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董宇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张代伟先生,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同济大学

林旭斌先生,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上海铁道大学经济学硕士

艾可仁先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张贇先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南京大学

李伟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金亚平先生,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武汉大学

刘军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李小华先生,江南证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原投资银行事业部),保荐代表人

吴华贵先生,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张志国先生,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胡小娥女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严胜先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江西财经大学

覃辉先生,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熊丹女士,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浙江大学

陈敬涛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姚玉蓉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中国政法大学

齐勇燕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香港中文大学

牛岗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四川大学

程瑶女士,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湘潭大学

高瑾妮女士,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西安理工大学

袁权先生,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重庆大学

丁一先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浙江工商大学

曹玉江先生,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长沙大学

吴国平先生,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暨南大学

秦翠萍女士,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郑州大学

安薇女士,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河南大学

李维丰先生,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湖南大学

周兴国先生,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

重庆工业管理学院

龙荣先生,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兼并部,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名单(按保荐代表人数量排序)

序号

机构名称

姓名

备注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立波张剑军龙涌胡华勇廖家东吴卫钢郭晓光刘兴华林郁松赵德友李震张群伟郭永青徐伟徐浪张俊杰曾信董宇凌文昌徐峰国磊峰先卫国范信龙钮蓟京许刚孙建华许乃弟温俊峰王东晖杨建伟吴宏伟任兆成刘卫兵王小刚杨健吴安东陈克庆曾军灵钟玻胡剑飞龙飞虎李明克王颖张艳英刘东红彭朝晖王鸿远吉平季诚永赵勇陈睿范茂洋刘义刘会霞付小楠黄自军邵立忠王中东包世涛王初王英娜魏宏林马军郭晓彬刘建毅陈日甫欧煦王立武曾劲松石引泉杜向杰郭峰李鑫崔威郭熙敏吴强覃正宇孔海燕杜畅胡敏李勇李波陈亚东周服山王延翔周志林樊倩戴锋甘燕鲲罗春刘宸宇陈伟徐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剑孙毅温健马小龙李虎方浩刘珂滨陈淑绵葛小波姜颖陈恺朱洁邵向辉梅挽强刘凡徐沛张烔胡腾鹤钱伟琛余晖贾晓亮董莱张宁李永柱文富胜宋家俊李广超刘景泉高毅辉廖锦强姜颖宋永新邱小兵姚浩甘亮邱志千刘隆文董文丛龙辉林好常张锦胜黄立海万新平樊丽莉王超男孙长宇郁俊松王栋庞雪梅龚本新吴红日牛振松毛成杰庄玲峰李小岩于军骊杨峰王友安戴佳明王治鉴史建杰樊海东杨曦殷雄路明谢小弟唐亮王丹谢风华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宽华管汝平谭旭徐荔军朱项平崔海峰刘旭阳陈青吴广斌蔡铁征刘哲陈天喜赵瑞梅罗斌华安用兵陈宇杰陈家茂张立军裴运华周庭硕贺小社邵丰徐佑军伍建筑朱煜起计静波任强钟鸿鸣张晋阳胡军杨光姚军李梦江廉彦胡金泉李建勇杨晓王海清周伟张鹏李忠文周郑屹吴克卫周春晓杜涛敖小敏赫涛龚晓锋付竹詹先惠叶勇张每旭林文坛姚春潮徐子庆徐建武

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崔岭曾年生林辉周强王雯罗腾子秦洪波韩长风梁磊李鹏王锡谷张绍旭陈新军方向生杜振宇周凌云刘铮陈华邹丽刘凌雷王泽谢运杨海生赵锋丰赋汪家胜龚寒汀江成祺徐圣能王裕明潘志兵吴永平刘禹刘春玲周宇杨琴廖志旭王海滨张文生吴晓波栾培强朱军刘俊杰黄澎李红星陈拥军张浩淼谢吴涛齐政许春海郑周凌爱文朱文瑾吴光琳陈建

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谢崇远赵远军李俊旭黎海祥龚文荣张邈李迅冬李华忠张春旭雷文龙武健卢旭东刘灏钟丙祥滕建华广宏毅邓德兵杨林吴浩彭良松刘钢潘银郑守林王骥跃汪洋奈学雷郭长艾罗凌文甘小军欧阳刚陶欣赵明白岚田勇刘勇倪晋武杜卫民廖禹徐杰王刑天梁燕华陈桂平张东王伟陈光明牟晶朱振张琦樊长江査胜举金雷龙丽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剑峰章熙康顾峥胡宇熊旭敏宋立民周威姜诚君陈鸿杰周晓雷李保国林涌张均宇汪烽罗晓雷张建军许灿刘海燕相文燕肖磊刘晴黄山桑继春洪晓辉廖卫江于新华易辉平孙迎辰王新潘晨孔令海苏海燕汪晓东程从云幸强曾畅赵春奎冯明慧张刚韩龙黄洁卉胡连生王中华曾双静林剑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康剑雄王苏望吴喻慧杨梧林李丽芳谢继军郑华峰帅晖沈卫华江荣华朱权炼孙向阳刘芳张丽丽蒋欣孙莉胡晓和徐浙鸿刘胜民周凯徐中哲王黎祥张鹏孙坚郑勇李黎明周晋峰武保卫陈庆隆程洪波任强伟王炳全张晓斌刘奇杨建斌傅承马加暾张邦明伍前辉于国庆洪金永李秀敏万虎高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潘祖祖陈若愚马益平宇尔斌郑茂林李东茂王时中徐荣健陈正旭李泽业范道远聂晓春朱峰王永兴戴铭川严俊涛陈亚辉王国文孙茂峰汲秦立郭青岳赵冬冬李东旭范文明管建于睿姚小平曾文林郭明新李万军董炜李渊彬朱斌李辉沈晶玮满慧王铁铭张宜霖刘静芳乔岩

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段晓东杨旋旋王建阳赵沛霖涂艳辉王子龙梁荧张露方宝荣段爱民周家祺杜祎清徐康石芳袁建中王霄姚旭东刘国强任松涛化静徐磊吕洪斌孙雷陈宏柴奇志廖邦政陈泉泉金雷黄钦刘书林李晓岱蒋爱军夏雨扬幸科齐飞贺新陈洁唐伟林隆华王欣然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奇英魏贵云王苏华税昊峰程刚侯良智刘延辉杨小虎朱永平熊莹胡庆颖李国强薛江潘剑云竺勇范国祖张曙华牟海霞顾叙嘉于荟楠丁筱云唐绍刚余健胡亦非崔宝瑞文宏李洪志何声焘刘海涛张广新盖建飞成鑫王金明伍仁瓞

1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柴育文贾佑龙李光增徐疆王承军俞建杰赵诚陈宇涛郑佑长徐彤倪霆冒友华渠亮杨洁钟敏王韬葛绍政孔玉飞范翔辉冯洪全杨青松刘丽平李亮王军尤凌燕赵渊康翰震刘茜周扣山乔军文杨德学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魏惇叶可张斌金利成刘欣牛国锋张江曾大成水耀东唐伟傅涛万健时炜程张岩徐可任陈福民刘向前施继军陈于冰吴国梅胡耀飞郁韡君张建华赵波董建明孙小中袁华刚李宁饶康达顾晓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明余庆生隋英鹏张胜姚文良李学军刘昊拓韦建姜文国徐彩霞唐宏宋乐真陈伟刚陈黎卢学线巫海彤任东升李康林佟玉华罗洪峰蒋生元廖卫平杜晓希周敏庄海峻吴亚宏何劲松刘伟石刘润松李晓季

14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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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黄飞窦智都晨辉刘惠萍卞建光唐涛曹群宁敖姜健安雪梅胡旭王陆陈刚吕文邓建勇张雷纪平平长春石丽朱玉华余银华袁成栋王天红陶军刘平虞敏

16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陈友新林煊宋永祎王广学王东梅徐炯炜詹朝军刘乃生相晖徐涛赵明伍忠良刘连杰孙林张鸣溪潘锋林植董曦明彭波李波李旭东段斌贾新朱明强吕晓峰冷鲲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力陈波杨卫东周文昊谭轶铭胡刘斌孙晓青崔洪军沈伟俞军柯韦荣祥尹璐刘红段虎郑维雄李旭巍张正平王珩张鑫许劲肖兵魏浣忠洪华忠

18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强刘宏吴晶温泉安锐周洪刚赵文远肖兵申克非庞凌云李军杨薇占小平胡强周忠军刘侃巍韩志谦黄诚张炜王伟包建祥曾林彬江曾华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涛王大勇何斌辉卢于王红兵张卫东郑炜杨帆齐玉武李宁邹维刚黄钦亮乔晖徐光兵金崝秦慈彭强倪毓明周涛陈金荣柳治李伟李建壮

2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黄学圣张宏斌黄健刘祥生冯震宇金碧霞李杰峰杨璀袁樯吴薇崔勇叶强唐云蓝

海荣邱枫胡浩成缪晏周学群罗捷韩杨王素文

2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晨郝智明李庆文谢民姜济卿张涛田劲刘华艳周智辉江禹和岩彬俞露宗俊陈耀金晓荣莫斌陈为毛德一陈兴珠陈鹏

2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杨艳萍丁晓文李宏贵赵驹邹明春韩刚乔捷罗民刘文成王俊高轶文汤双定张瑾殷岩峰孙利军司宏鹏朱锋张浩范文伟

23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杨卫东匙芳周永发王学春王如鲲孙振张荣石梁江东李艳西刘小群张星岩马初进余华为任滨高立金张明举陆文昶肖继明

24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岚王勇陈作为马如华艾民王建辉冀强刘华徐雅珍张敏黄德华刘达宗过琥岗黄分平刘啸波徐峰姜杰

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晨万士清傅贤江陈肖汉贾梅于晓丹车达飞朱焱武王钢方书品罗欣焦毛胡司刚高震林斗志张同波

2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逄伟陈岗郑齐华曾丽萍叶欣黄俊张立张蕾蕾廖建华林新正徐敏张应彪钱伟高启洪冯响程建新

2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袁鸿飞张群生王振刚张嘉棋赵莉红王镇高梅杨光煜杜文翰陈玮何向东孔繁军吴智俊

28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杨伟申隆王振亚余焕汤迎旭胡玉杰杨淮王学军刘立乾苏北王茂华刘冬夏志强

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廷富石军周慧敏张洪刚刘秋芬曾令羽郑志强李杰刘兴邦顾连书赵新征袁盛奇余小群

3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凡崔学良巴永军毛传武崔胜朝王颖秦宣匡志伟刘萍史吉军周炜郭兆强韩正奎

3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孙玉龙吴代林施伟王珏周依黎罗浩任俊杰蒋庆华王世平黄力王茜程荣峰

3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游进康米和李瑞华程佳张国连史金鹏赵玉华郑益甫王晓莹施斌黄梅

3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梁辰周昕王晨宁严琦金涛毕杰毛红英花宇潘杨阳胡志明李亚峰

3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全泽郭喜明朱彤王保平马倬峻刘生瑶张城钢王融陈立浩李卫民叶泉

3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甄新中程正茂鲁元金汪刚友孟刚亓华峰唐卫华张见水向东杨德彬李中

3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克非徐海啸李文涛郑伟陈仕强李卓彦赵红卫梁森林酒正超邹玲徐存新

3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化军田树春王静波汪六七黄峥刘永陈晓荃王浩刘志勇牛旭东

38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吴环宇周宏章王旭李金海武飞马涛常青刘迎军刘皓黄楷波

39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燚江红安申燕斌岳远斌张川杨家麒瞿孝龙战肖华葛娟娟郭丽敏

40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赵轶青沈奕赵庆王成林周健李荆金李瑞瑜靳磊赵云峰庄斌

4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张杏超曹巍姜勇钱峰陈代千郭磊张昱何继兵冯春杰孔庆龙

42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殿坤张春辉郭天顺姚根发潘云松崔勇郑伟郜泽民李捷

4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绵飞王健洪毅恺方向东崔健民高亮肖晴筝韦玉刚沙俊涛

44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徐海鹿炳辉李星陈亿律耿立生赵留军王威张毅金铭

45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宋涛陈亮项骏卢宇林白树锋李鸿穆宝敏郑榕萍王晓东

4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陈强谢涛眭衍照武利华巴震魏奕杨德林叶海钢

47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海涛袁宗程敏敏何君光岑东培雷茂郝群敖云峰

4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唐劲松黄崇春冯海轩肖维平李修华徐奕张克锋

49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冯文敏王晖张静王育贵杨茂智魏庆泉王磊

5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沈春晖陈曙光王革文杨武斌舒兆云姚晨航鲁宾

5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武刘力军姜秀华李锋闫瑞生祝健王平

5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赖步连刘政赵丽峰贾广华曾小军陈建东宋剑峰

5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黎友强吴凌东栾志刚黄文强刘海荣张军

54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岚谭军成曦郁浩李丹李鹏

55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嵇志瑶凌江红王可冯浩葛文兵杨彦君

5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付巍司颖沈红许欣宋德清李祥俊

57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玮秦健彭娟娟富博段俊炜程天雄

58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沈坚吴斌郝红光高强周旭东孙报春

5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朱家凤王大勇刘凡胡欣梁亮

6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奔胡汉杰陈焱石志华沈志龙

61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陈永阳何忠伟马飞周春发袁宁

62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金余张睿范慧娟吴雪明肖爱东

63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雷杰宋大龙尹利才赵源郭宇辉

64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刘晓山刘玉星张红军施卫东马起华

65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赵自兵刘屿王建雄胡文晟顾振宇

6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李毅章文高名柱何黎辉朱文正

6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陆国存马乐杨志李民

6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孙盛良颜永军张庆升肖长清

69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程敏敏袁宗尹利才邹明春

7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岳远斌庞东杨虎进于竑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的制约因素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的制约因素 内容摘要: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约有8亿的人口是农民,充分认识村民自治制度,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制约因素,这对于解决矛盾,保障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村民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形式,是人民的选择,是历史实践的产物。本文就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内容、意义着手,浅层次的分析村民自治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并有针对性的对各个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发展途径。 关键词:村民自治、制约因素、发展途径

目录 一、绪论 (1) (一)、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1) (二)、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意义 (1) (三)、民主选举 (2) (四)、民主决策 (3) (五)、民主管理 (4) (六)、民主监督 (4) 二、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现状 (5) (一)、取得的成就 (5) (二)、存在的问题 (5) 三、制约因素 (6) (一)、经济欠发达 (6) (二)、基层政府的干预 (7) (三)、村民民主意识淡薄 (8) (四)、村干部的素质不高 (9) 四、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途径 (10) (一)、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10) (二)、减少基层政府干预 (11) (三)、提高农民素质,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 (12) (四)、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13) 结论 (14)

正文 一、绪论 (一)、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村民自治制度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政治,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 村民自治制度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80年代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普遍推行于20世纪90年代。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通过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村民自治制度得到蓬勃发展。 (二)、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意义 村民自治制度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找到的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推动力。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先富带动后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缩小贫富差距。

2019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试题及答案(卷一)

2020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0.5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 以下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上市公司收购,从收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 B.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从证监会核准重组之日起1个完整会计年度 C. 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持续督导期间应延长1年 D.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定持续督导期时间已满,但是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需要继续进行督导 【答案】 D 【解析】 A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71条规定,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B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7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个会计

年度。实施本办法第13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C项,沪深证券交易所都没有持续督导期间,实际控制人变化,应延长1年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第11条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延长持续督导时间:①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较大风险的;②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本所公开谴责的;③上市公司连续2年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为D的;④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持续督导时间应延长至相关违规行为已经得到纠正、重大风险已经消除时,且不少于上述情形发生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D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证公字[2009]75号)第13条第1款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①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 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换股、行权尚未完成;③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承诺事项未完全履行;④其他尚未完结的事项。 2. 原材料账面价12万元/套,市价为10万元/套。每套原材料加工成产品要花15万元,每件成品估计的销售税费为1.2万元,产品售价30元/套,期末该原材料应计提跌价准备()万元。 A. 0

新中国第一代领导排名 看看谁最大谁最小

新中国第一代领导排名看看谁最大谁最小(19) 本排名是按照新中国成立后职位地位排名,是政治与军事综合的排名,并非是按照七大和八大的委员排名。而且有几位大将和政治人物没有上榜,也有一些在解放前因为带病、请辞、出国等等原因无缘榜单。值得需要注意是党外人士也不在榜单,比如宋庆龄、傅作义、程潜、李济深等。第一名:毛主席(1893-1976);湖南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主席第二名:朱德

(1886-1976);四川人,书记处第四书 记;国家副主席;朱德解放军总司令;后任委员长;1955年授第一元帅。 第三名:刘少奇(1898-1969);湖南人,书记处第二书记;新中国第二 副主席;总政治部主任;后任国家主席。刘少奇第四名:周恩来(1898-1976);江苏人(原籍浙江);书记处第三书

记;周恩来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政协副主席。 第五名:任弼时(1904-1950);湖南人;书记处第五书记兼秘书长。 任弼时第六名:高岗(1905-1955);陕西人;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

高岗东北政府主席兼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政委兼司令员。 第七名:董必武(1886-1975);湖北人;政治局委员;国务院第一 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华北政府主席。 董必武第八名:陈云(1905-1995);江苏人;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候补书

记;陈云国务院第二副总理兼财经委员会主任兼重工业部长。 第九名:彭真(1902-1997);山西人;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候补书记兼中央组 织部长;北京市委书记;后任委员长彭

真第十名:彭德怀(1898-1974); 彭德怀湖南人;政治局委员;解放军副总司令;西北政府主席兼书记;1955年授第二元帅。 第十一名:林伯渠(1886-1960);湖南人;政治局委员;中央人民政府秘书 长。林伯渠第十二名:林彪(1907-1971);湖北人;中央委员;中南政府主席兼书记;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协办人签字管理办法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协办人签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有效、充分调动保荐代表人资源,培育项目协办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荐代表人确定原则 保荐项目保荐代表人人选依据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专业优先原则。根据公司投行发展战略,促进投行业务专业化发展,保荐代表人的选择优先考虑其是否具有被保荐代表人所属行业专业背景及实际操作经验。 2、责任均衡原则。为了保证保荐工作质量,避免责任集中于部分保荐代表人,根据保荐代表人承担保荐项目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的情况,优先选择保荐项目及工作量相对较少的保荐代表人。若保荐人承担的保荐项目等工作量相当,则根据保荐代表人进入公司先后顺序确定。 3、工作便利原则。为了便于及时有效沟通,可考虑选择距离被保荐项目所在地较近区域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4、统一管理原则。公司对保荐代表人签字进行统筹管理与配置,除考虑以上原则外,还应考虑保荐代表人正在培育的项目进展情况、质量以及曾保荐项目的保荐质量等因素。

第三条保荐代表人的确定程序 1、保荐项目立项时,所属业务部门应提出保荐代表人选择建议,经综合管理部提出协调会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 2、保荐项目立项时,至少应确定一名主保荐代表人,其他人选可视情况于项目进行过程中确定。 3、在项目进程中,由项目所在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另一名保荐代表人的选择建议,经综合管理部提出协调会签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 4、在项目保荐代表人确定后,相关保荐代表人须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签署保荐文件。 第四条保荐代表人参与项目的要求 1、为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客户关系,项目主保荐代表人应全程参与项目,参加项目重大协调会和问题讨论会,参与项目涉及解决方案的讨论制定。 2、在项目进程中确定的保荐代表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两周以上)对项目进行了解、核查以及现场调查。 第五条项目协办人人选 项目协办人经历是保荐代表人培养的必经途径,同时,项目协办人的能力、素质将直接影响承销项目的质量。项目协办人应是具有丰富投行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已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但尚未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的业务人员应优先安排为签字项目协办人。 第六条项目协办人的确定

论中国的保荐人制度

论中国的保荐制度 保荐人制度作为一种舶来品,引进我国仅仅只有九年多的时间,因而我国的保荐制度也有其特色。比如,在国外保荐制度最早产生于创业板市场,21世纪初才被引入主板市场,担仍主要适应于创业板市场;而我国的保荐制度主要针对主板市场,后来才引入创业板市场。这只是中外保荐制度众多区别的一个方面,下面,我们就来小议一下具有中国特色的保荐制度。 一中国保荐制度发展史 为规范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的发展,2004年2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标志着源于海外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被引入我国,正式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推行证券保荐制度。2004年4月经证监会审核,首批67家证券公司和609名考试成绩合格者被分别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我国新《证券法》律形式确定了发行上市阶段对保荐人的要求,标志着保荐人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 二中国保荐制度的主容 保荐制是指符合法定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并对所推荐的证券及发行人提供规定的持续督促、指导和担保的发行制度。保荐制度的推行,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运行效率、培养市场投资理念、完善市场诚信建设,从而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企业公开发行证券需要有保荐机构保荐,同时必须有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有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实行注册登记。个人申请成为保荐代表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取得执业证书且符合相关条件,通过所在任职的保荐机构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声明。中国证监会对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其次,规定了保荐人的应尽义务。《证券法》规定, 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过程中,保荐人的保荐义务表现为尽职督导和尽职核查。在发行上市期间, 保荐人需要对发行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同时确认发行人的资产营业务、经营业绩在上市后的一段时间内不会产生大幅波动, 募集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另外,保荐人对发行人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督导义务。保荐人需保证发行人董事在申报材料中签署的任何意见,均是经过认真研究后得出的, 其依据是公平合理的。同时, 保荐人需要确认发行人的所有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经验和足够的诚信, 能够忠实地履行上市公司义务,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保荐人对专业性中介机构完成的专家报告有尽职核查的义务。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保荐期内, 保荐人保荐义务包括:(1)跟踪发行人公开募集文件或其他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文件有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2)跟踪发行人管理层、实质控制人、主营业务等有无重大变化, 并对其合规性及对投资者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3)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督导发行人健全和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等内控制度;(5)持续关注发行人发生的重大行为并向投资者发表独立意见。 最后,确立了保荐人的责任。这里是指保荐人因不履行保荐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保荐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法律对保荐人的规范主要由《证券发行上市暂行办法》和《证券法》体现。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保荐人与被保荐人或者其他中介机保健制度构合谋将本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 即故意欺骗证券监管部门及投资者; 二是由于保荐人本身专业素质不

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目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 姓名王雷教育层次专科 学号101300XX X 分校保定电大专业行政管理教学点直属班指导教师X X X 日期2012.5

内容摘要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农民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的伟大成就,是中国农村管理模式在新时代的重大创造。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在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又一壮举,它既适应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体制又能与整个市场经济相耦合的农村公共权力新的治理模式,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创举, 它给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现实问题。因此,对于村民自治这一制度,我们需要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且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逐步完善,使这一制度真正成为农村管理的规范模式。 【关键词】村民自治现状问题解决策略

目录 一、村民自治制度概述 (1) 二、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一)村民自治制度成不平衡发展状态 (1) (二)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制度的认识不完善 (2) (三)关于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2) (四)村委会成员的素质应当得到全面提高 (2) (五)村民代表在村里的活动当中并没有充分体现 (2) 三、对于完善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议 (2) (一) 继续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政策普及力度 (2) (二)大力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打好基础 (2) (三)完善与村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 (3) 1.严格审查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多额参选资格 (3) 2.应竭力做好每一届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3) 3.要逐渐简化规范选举程序 (3) (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4) (五)处理好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上级政府、党支部的关系 (4) 1、处理好村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 (4) 2、处理好村委会和上级政府(乡政府)的关系 (4) 3、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党支部的关系 (4) 参考文献 (5)

保荐人,曾经的百万年薪(转帖)

保荐人,曾经的百万年薪(转帖) “降薪了!本来许诺给老婆买辆车的,领到1月的工资我都快傻了。”保荐代表人李峰一脸沮丧地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券商从今年开始降低了保荐代表人的薪水,“10万变5万,少了一半。” 自从去年国内IPO项目关闸以来,李峰们的收入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缩水,牛市中动辄数百万的高额年薪离他们渐行渐远。不过,与金融危机下其他行业饭碗不保、人人自危的迹象相比,他们依然生活在云端。 即便在行业内部,公认前景迷茫的是去年刚刚通过考试的准保荐代表人(以下简称“准保代”)。“那种只会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光通过一个考试,就乌鸡变凤凰了,这样的神话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少了。”南方一券商的投行负责人说。 “择木而栖”的好日子 一去不回 据李峰透露,目前保荐代表人的收入通常由三部分组成:保底年薪+签字费+转会费。保底年薪一般在100万至200万之间,签字费要项目做成了才有,每个项目45万左右,转会费则是跳槽的保荐代表人从新东家处获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以往的金额非常惊人,牛市中高达两三百万,“所以你以往听说的某券商花300万的高价挖保荐代表人的传闻都是真的,只不过,那都是过去的好时光,想跳就跳现在是不可能了。” “其实,投行的高薪也就是这几年的事儿。”一位工作多年的老投行回忆说,“2001年那会儿,一名金融硕士在国内普通投行累死累活月薪也才4000块左右,根本比不上银行或保险公司。”自2004年2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保荐人制度,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和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人推荐。券商投行要申请到保荐人资格,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以前是2名,08年12月后增加为至少4名)的保荐代表人,投行递交给证监会的保荐资料一般需要两个保荐代表人同时签字。“正是这项制度大大改善了保荐代表人的生活,从2004年开始,一些券商给获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员工在工资之外,额外追加发放20万元左右的奖金。后来,保荐代表人行情逐年见涨。”这位老投行告诉记者。 随之而来的牛市中,一些券商开始了疯狂的保荐代表人“储备战”,而有些小券商为了争取或保住保荐人资格,也不得不高薪四处挖人,开出了200万、250万的诱人转会费。火热的市场为保荐人“择木而栖”提供了基础,甚至有些保荐人把跳槽当成了生财的手段,几年下来什么项目都没有做,光赚转会费了。 “以前我一天都能接到3、4个猎头的电话,都是挖我去其他券商的,最近很少有这种电话了。”李峰向记者表示。上海的一位金融猎头证实了李峰的说法,“转会费降了不少,最高是税后100万左右,低的也就只有50万了。” 券商们对待保荐代表人的态度也在悄然变化,“以前在与保荐代表人的待遇谈判中,我们总是处于劣势,现在好多了,”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以前公司也曾花高价挖过保荐代表人,在牛市中公司还能应付自如,但一到熊市,成本压力就成了难以承受

论保荐制度

论保荐制度 论文关键词:保荐制保荐人 论文摘要:证监会引入保荐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快证券市场市场化的步伐,让发行市场上由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提高新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带动投行业务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文章的出发点主要在于对保荐制度进行相关的制度经济学分析,以期对保荐制 度进行深层透视。2003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酝酿已久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终于出台,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从此有了明确规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施行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也 从此建立。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中国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对证券发行上市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制度探索。 一、保荐制度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所谓保荐人(Sponsor)制度,是指一种企业上市制度。目前实行上市保荐制度的证券市场主要有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所属的二板市场(Alternativel nvesU nen tMarket ,简称为AIM),和香港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GrowthEnterpriseMarket, 简称为GEM)以及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orontoStockExchange ,TSX)所属的证券市场。保荐人作用类似于我国境内现有的上市推荐人,但与上市推荐人又有所不同。从职责来讲,保荐人应承担的职责远重于上市推荐人。保荐人要对企业进行上市前的实质性审查和上市后的持续辅导,使之符合目 标市场上市规则的要求,保荐人在这过程中承担着完全的保荐责任。 保荐人最早出现在香港关于内地H股在香港主板上市的规定中,1993年6月,香港证券 交易所对主板市场上市规则进行修改,开始允许中国大陆的企业发行H股并在香港主板市场 上市。由于发行H股的大陆企业的主要商业和管理业务都在中国大陆进行,其行为不受香港 地区的法律管辖,而H股发行人董事对于香港证券法规和上市规则,大多还不够熟悉,为了 接纳更多的H股公司上市,并保证H股上市公司的质量,香港证券交易所对H股实行上市保荐制度。 我国此次出台的《办法》设立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制度,明确了保荐 责任和保荐期限,建立了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施行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保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建立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办法》对企业发行上市提出 了“双保”要求,即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 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这样既明确了机构的责任,也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了个人。《办法》对可从事保荐工作的证券公司和个人提出了比目前的主承销商和一般证券从业人员更高的条件,中国证监会对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新中国历届领导人

新中国历届领导人 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2008年)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中国共产党历任最高领导人(历任总书记/党最高领导人)

陈独秀1921年7月中共一大1922年7月中共二大周佛海代理书记{1921.8--9} 中央执委会委员长 陈独秀1922年7月中共二大1925年1月中共四大中央执委会总书记 陈独秀1925年1月中共四大1927年7月1927.5 中共五大称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27.7陈独秀被撤换。 张国焘1927年7月1927年8月八七会议主持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工作 瞿秋白1927年8月八七会议1928年7月中共六大中央临时政治局负责人 向忠发1928年7月中共六大1931年6月1930.9 前实权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宣传部长李立三掌握。 陈绍禹1931年6月1931年9月头衔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秦邦宪1931年9月1935年1月遵义会议秦邦宪接替1931年9月赴苏联任中共驻第三国际代表团长的 陈绍禹,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张闻天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不久1943年3月张的头衔为负总责,毛泽东遵义会议上出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成为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 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1976年9月9日毛泽东于任内去世,是中国最后一位终身制最高领导人。 华国锋1976年10月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华国锋是在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上被追认为中共中央主席的。1981年6月去职。 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邓小平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成为中国共产党实际最高领导人,1989年辞去最后一项职务——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198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胡耀邦在1987年1月辞职。

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最新消息

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最新消息 各保荐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保荐代表人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 (一)考试科目 原有两个考试科目(证券知识综合考试和投资银行业务专业考试)调整为一个考试科目,名称为“投资银行业务考试”。 (二)报考条件 完成执业注册的在职证券从业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维持 个人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或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完成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的,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二、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 (一)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或保荐代表人变更保荐机构的,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保荐机构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提交变更执业证书类型申请后,由该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电子申请表,并提交保荐机构。

2、保荐机构对申请表进行实质审核,在确认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协会外网进行外部公示。 3、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的,协会正式受理其资格申请;接到投诉举报或保荐机构在审核期间变更申请材料的,协会中止受理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驳回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恢复审核,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4、协会对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或变更保荐机构的人员进行抽查面谈,并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通知被抽查人员所在机构的保荐事务联络人。 5、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申请,协会于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信息备案及材料保存要求 保荐机构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执业行为管理栏目对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及保荐项目等信息进行日常维护。 1、保荐机构应指定保荐事务联络人,登录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保荐机构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并与协会进行日常沟通。联络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更新资料。 2、保荐机构应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执业行为管理信息进行日常更新及维护,并保证所填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3、保荐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协会检查。 (三)违规事项处理 1、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协会不予审核;已取得证书的,协会注销其保荐代表

保荐人制度——券商你如何去面对

保荐人制度——券商你如何去面对 兴业证券研发中心陈宁 1.保荐人制度简介 保荐人(Sponsor)实质上类似于上市推荐人,香港通称保荐人,在联交所的主板上市规则中关于保荐人的规定也类似于上交所对于上市推荐人的规定,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尽管联交所建议发行人上市后至少一年内维持保荐人对他的服务,但保荐人的责任原则上随着股票上市而终止。香港推出创业板后,保荐人制度的内涵得到了拓展,保荐人的责任被法定延续到公司上市后的两年之内。 创业板的保荐人制度与主板相比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两方面: 1.申请成为保荐人必须在公司性质、业务经验、规模及人事(主管和助理主管的专业资格和从业经验)等方面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的相应规定,经联交所审批后方可列入保荐人名册。 2.保荐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新申请人的职责和对上市发行人的职责,其中对申请人的职责与主板的规定相似,对上市发行人的职责则属新增项目,这部分内容正是创业板保荐人责任加重的体现。其具体规定是:在新申请人上市当年的余下时间及其后的两个财政年度继续当任顾问,期间所负主要职责包括

1.作为联交所与上市发行人的主要沟通渠道并处理联交所提出的有关该上市发行人的一切事宜; 2.对照发行人的业务目标声明及盈利预测(如果有),与发行人定期回顾发行人的营运表现和财务状况,决定是否需要作任何公告; 3.对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刊发的所有公告、上市文件、通函以及发行人的年报、年度帐目、半年报告及季报在刊登之前进行复核; 4.确保发行人董事会所有新获委任者了解他们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所负责任的性质,以及他们对股东、发行人的债权人所负责任的一般性质。 二.保荐人制度对二板市场的必要性 1.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 众所周知,二板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它的高风险缘自二板市场本身有别于主板的功能定位、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二板市场主要支持创业投资和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成长,其中包括大量的高科技企业,由于上市门槛较主板低,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开发创新风险大,盈利前景的不确定性强,投资者为了可能获得的高收益将承担更大的风险,二板市场本身的波动也会比较大。因此,各国二板市场的监管者都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市场本身的制度安排等各个方面制定规范,加强对风险的控制,而

我国证券法中的保荐制度

我国证券法中的保荐制度 ——XXX学院XXX级XXX 学号:XXX

我国证券法中的保荐制度 【摘要:】2004 年我国证券市场保荐制度实施。保荐制从源头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时也存在一系列有待改进的缺陷。本文拟对保荐制度作一初步介绍并从中找到不足,提出完善的构想。 【关键词:】保荐制度保荐人暂行办法内容完善 1995 年,保荐制度在英国AIM 市场诞生。2004 年 2 月 1 日,我国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它是我国证监会深化发行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和完善对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一、保荐制度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保荐制度是由保荐人为证券发行人申请其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出具保荐意见,核实公司发行与上市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协助证券发行人建立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并且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并在公司上市以后的规定时间内继续协助发行人建立相应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敦促上市公司遵守相应的上市规定,履行招股计划书之中的承诺,并且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 所谓“保荐人是指为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承担推荐职责,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职责,而且为了配合好推荐和担保工作而履行包括辅导,监督以及调查,报告,咨询和保密等在内一系列职责的人。”简而言之,保荐人担当上市公司的推荐人,担保人

及监督人三大角色。1 中国证监会在2003 年末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在2004 年5 月公布了第一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表明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开始发生革命性变革,由此证券保荐制度正式在我国推行。紧接着2005 年10 月27 日颁布并且在2006 年1 月1 日实施的新《证券法》,更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证券发行上市阶段对保荐人的要求,并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保荐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保荐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2003 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我国保荐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我国证券保荐制度要求保荐人负责证券发行人的发行上市辅导及发行上市推荐,具体职责有核实公司发行文件及上市文件中所记录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公司上市后的法定期间内,保荐人还应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定,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承担连带责任。而依照新《证券法》,我国的证券保荐制度适用于发行人去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或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因此,新《证券法》对保荐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一定的扩张。 由此,按照我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等相关的规定,我国证券保荐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胡龙娇.保荐制度比较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中国第一代领导人排名

中国第一代领导人排名 本排名是按照新中国成立后职位地位排名,是政治与军事综合的排名,并非是按照七大和八大的委员排名。而且有几位大将和政治人物没有上榜,也有一些在解放前因为带病、请辞、出国等等原因无缘榜单。值得需要注意是党外人士也不在榜单,比如宋庆龄、傅作义、程潜、李济深等。 第一名: 毛泽东(1893-1976); 湖南人,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军事委员会主席。 第二名: 朱德(1886-1976); 四川人, 书记处第四书记; 国家副主席; 解放军总司令; 后任委员长; 1955年授第一元帅。

刘少奇(1898-1969);湖南人, 书记处第二书记; 新中国第二副主席; 总政治部主任; 后任国家主席。 第四名: 周恩来(1898-1976);江苏人(原籍浙江); 书记处第三书记; 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政协副主席。

任弼时(1904-1950); 湖南人; 书记处第五书记兼秘书长。第六名: 高岗(1905-1955); 陕西人; 政治局委员; 国家副主席; 东北政府主席兼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政委兼司令员。

董必武(1886-1975); 湖北人; 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 华北政府主席。 第八名: 陈云(1905-1995); 江苏人; 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候补书记; 国务院第二副总理 兼财经委员会主任兼重工业部长。

彭真(1902-1997); 山西人; 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候补书记兼中央组织部长; 北京市委书记; 后任委员长 第十名: 彭德怀(1898-1974); 湖南人; 政治局委员; 解放军副总司令; 西北政府主席兼书记; 1955年授第二元帅。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西门无恨 【内容提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它将把我国的基层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引入佳境;同时,村民自治也是一项无例可循的新生事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业已出现诸多需要完善的弊症,它不仅涉及九亿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事关我国发展改革的大局和民主法制前进步伐的稳健。因此,对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尤显重要。 村民自治,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其核心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而村民自治制度,则是以村民委员会组织为载体,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依法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整套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体系的确立和运作,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阔步发展,使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也使村民自治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村民民主自治参与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无须讳言,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制度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 一、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之一:村民自治配套法规欠缺,“四个民主”难落实。 村民自治制度在设置和可操作性上显得过于粗略和原则化,在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规范上显得空泛。如现行法律制度对村民的界定,村民对村务管理的参与途径和方式等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村党支部与村主任之间的关系和权限不明,往往造成乡镇一级或村党支部事实上取代村民自治组织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权。 问题之二:村民自治参与主体素质较低,自治流于形式。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界定了主席的职责与义务。主席的主要权力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批准或废除与外国缔约等。 按宪法,主席职务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的元首。如果主席同时任别的职务,其实际权力则来自其他职务,自杨尚昆开始,国家主席一般都兼任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如果国家主席出缺,由国家副主席继任;如果正副主席都出缺,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主席职位至新的国家正副主席人选产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设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此时只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一职;1954年国家主席的设立至1975年第二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撤消;自1975年国家主席在宪法上的缺位至1982

年第四部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臵专门的国家主席,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和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因此,在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臵国家主席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第一部宪法还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1954年至1965年,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基本上得到正常运转。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刘少奇两次当选为国家主席。在1954年至1965年期间,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村务公开问题与对策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村务公开问题与对策 李丹 内容摘要: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现了村民自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有了制度保障,村民自治的精神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还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向前迈进。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规范配套;加大对村民的民主意识的培养和强化;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党支部三者之间的关系;疏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推行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关键词:村民自治,完善制度,村务分开,民主管理 引言 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20多年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己充分展现了村民自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近一年来,我走访了绥德县四十多个村子,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家小院,走访了近百名普通村民和部分村干部,认识到绥德县村民自治发挥的作用既表现在物质制度又表现在思想精神层面。一是促进了绥德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二是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有了制度保障;三是村民自治的精神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它们严重地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及其深化,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向前迈进。 1、什么是村民自治 就目前来说,“村民自治”在学术界尚无一致定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司认为,“村民自治的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则认为“村民自治是指农村基层由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基层事务,它是我国解决基层直接民主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一项基层民主制度”。民政部的解释则认为“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在基层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使自治权,实现自己的事自我管理的一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学者韩永廷认为“实行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广大农民继家庭联户承包责任制之后,冲破旧体制的束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的又一伟大创造”。诸如此类的定义不胜枚举,多种概念解释本身就说明了现实村民自治实践内容及过程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众多的解释一致的概念取向是: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

备考2018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真题练习卷二20(乐考网)

备考2018年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 行业务》真题练习卷二 乐考网资深导师团队,潜心研究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每年出题形式和出题范围,剖 析考试的重点、难点;在此为您奉上备考2018年证券从业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 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真题练习系列。希望广大考生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更 多考试资料下载请登陆乐考网:https://www.sodocs.net/doc/324794153.html, 96[单选题]关于公司清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公司清算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Ⅱ.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Ⅲ.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Ⅳ.清算组可以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A.Ⅰ.Ⅱ.Ⅳ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清算组的职权及组成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97[单选题]以下关于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某股东在所持股份达到10%的当天便可提议召开 Ⅱ.持有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在股权登记日后,所持10%股份的股东将股份卖掉至低于10%,不影响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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