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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空调使用规范

办公室空调使用规范

办公室空调使用规范

第一条目的

1.加强对空调的启动、使用和责任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指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门市)等区域的空调设备。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划分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办公区域由行政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门市由店长负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避免能源浪费。

2.公司办公室硬件维护人员应对空调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办公室设备维护人员联系,确定无法解决的与空调售后服务联系。

第四条空调使用条件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前15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室在使用空调时根据气象台温度预报结果,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28度以上,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5度左右,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温度未达要求时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外气温低于8度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4度。

4.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预计半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开启空调。

5.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第五条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

2.空调需要按照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故障应即时向行政中心或产品售后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3.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第六条违规责任

1.凡违反上述“规定”开启空调或办公区域长时间无人空调仍开放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予当事人罚款30元/次。

2.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予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3.凡空调遥控器丢失或损坏的,当事人负责造价赔偿,无人承认的,由责任人负责。

4.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5.第七条附则

6.1.此制度与空调使用操作规范一同使用;

7.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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