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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应该以人为本还是以自然为本

基本概念

其次是“本”这个概念。“本”在哲学上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世界的“本原”,一种是事物的“根本”。以人为本的本,不是“本原”的本,是“根本”的本,它与“末”相对。以人为本,是哲学价值论概念,不是哲学本体论概念。提出以人为本,不是要回答什么是世界的本原,人、神、物之间,谁产生谁,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而是要回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什么最根本、什么最值得我们关注。以人为本,就是说,与神、与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舍本逐末。我们大家所熟悉的“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以及“学校教育,学生为本”,那么“制定国策则以人为本”,国策,要人性化等,都是从“根本”这个意义上理解和使用“本”这个概念的。

根本目的

以人为本,不仅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主张人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为了谁”和“依靠谁”是分不开的。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只讲根本目的,不讲根本动力,或者只讲根本动力,不讲根本目的,都不符合唯物史观。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同时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胡锦涛同志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胡锦涛同志所有关于以人为本的论述,都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所讲的以人为本,是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本,这里的人,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某个人、某些人。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这里讲的人和人民,是同一个意思。

以自然为本

设计界流行并存在争议的两个问题,即设计是否以人为本、绿色设计的指向两个问题进行了思考。笔者认为,设计“以人为本”是1个有关人与自然的悖论,“以自然为本”的设计理念在逻辑体系上能够更好、更全面地表达设计必须充分适应人的生物学特征即人类的自然属性;而绿色设计的实现,不应该停留在如何改造自然的思维层面上,而应改造“人”的思想观念,即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观念,借助于东方哲学的智慧,追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以自然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基础

在社会实践中提倡以人为本,首先要以自觉地遵循客观规律为基础,以自然为本作为以人为本的基础。

正确认识自然的价值。人性是构建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基于人性与自然价值的对应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分为内在价值关系、工具价值关系和人本生态价值关系。内在价值关系是人在其自然人性层次上与自然建立起来的一种平等价值关系。在此关系中,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存在者均为平等的价值主客体,人类不具有任何价值优先性,与其他自然物彼此依存、相互制约。工具价值关系是在人的社会属性层次上与自然建立起来的、以人为绝对价值主体、以自然为绝对价值客体的关系。人本生态价值关系乃是人类基于其发展需要,以自身为核心与自然建立起来的价值关系。在生态危机面前,人类认识到,环境危机,并不是自然本身的危机,而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危机,归根结底,是人类自身的危机。因

此,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须重视自然的生态价值,必须在发展人性的基础上,与自然建立起来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和谐共生的价值关系。

合理发挥人的主体性。不少人把环境、资源的破坏归罪于人的主体性,认为是人的主体性造成了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危机,因而主张放弃人的主体性,甚至放弃人对世界的改造和控制。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却认为,历史就是一个有规律的人的创造性实践的过程。一方面,历史的发展是主体满足自身的需要、利益,实现其价值选择的过程;另一方面,历史发展又是主体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的进程,而不是主体不受任何必然性的制约、任意选择价值的过程。这两方面即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有机统一,构成了社会历史的发展。因此,在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我们要合理发挥人的主体性,并且发挥的主体性应该是高层次的、全面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要求人类对外部自然界的规律有清楚的认识,对自身活动的有限性有明确的认识。这种主体性的确立是解决人类目前面临的生态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高于其他一切自然存在物的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

科学把握“取”与“予”的度。在人类社会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然是无法满足人类无限制需求的,因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如果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污染环境,就会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并会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有机联系中,人的行为应当受到“度”的规制,超过了“度”,事物的发展就会向对立面方向转化。因此,人类首先需要了解自然的极限,在遵循自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地发挥人的主体性,真正做到取之有节,用之有度。

论“以人为本”与“以自然为本”的关系

【摘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但是,以人为本不是没有界限,我们在社会问题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在自然问题上还是要坚持以自然规律为本。当前,“以人为本”的适用性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这不仅涉及到指导思想问题,也涉及到发展方式问题,更涉及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问题。

【关键词】以人为本局限性以自然为本

以人为本的提出,有助于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利于中国的稳定和发展。但另一方面,以人为本也并非没有界限。在理论层面,以人为本与以自然为本的关系如何处理?这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以人为本”涉及的几个问题

当前,我们在倡导“以人为本”的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以人为本”不是“人类中心主义”。有人认为,我们现在提出以人为本,强调人的重要性和价值,就是在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一种价值观,它强调人在生态系统中的主导、支配作用,把自然生态系统当作为人类提供物质的源泉,自然界成了人类征服和索取的对象,离开了人,一切自然物就无“价值”可言。在观念上,将“以人为本”等同于“人类中心主义”是错误的。国内外许多环境伦理学者都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全球环境危机的罪魁祸首。正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使人类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作为奋斗目标,而不顾自然界的内在目的性,无视生物圈稳定的客观规律。

“以人为本”不是享乐主义。西方的人本主义认为,人是世界的中心和尺度,人的价值和自由应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张扬。这种以人为中心、人统治自然的思想观念,不断催生出人类对自然界的贪欲和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也导致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价值观的盛行。当前,在物欲和享乐主义的导引下,人类已步入十分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人类在不断地消耗各种资源,地球支持生命的能力被严重透支了;而另一方面,金钱和物质享乐也并未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幸福。实际上,如果将追求和拥有物质财富作为人类的终极目的,人类就会失去了自我,

进而造成人性和人文精神的丧失。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它要求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因此,以人为本的内涵与人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

“以人为本”不是索取主义。有人认为,以人为本是最终导致当前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这种说法有些极端,但也不失为一种对人类破坏自然的警告。恩格斯有句名言:“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诚然,人类已经进入信息经济时代,可中国的现代化目标还远未完成。有时候,我们与自然的矛盾就会非常突出,这是一个不诤的事实。但是,它不能成为我们一味向向自然索取资源的借口。目前,我国的环保事业还面临很多困难,仅仅为了改变现状而进行环保治理,这不足以解决根本性的问题。此外,我们依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因此单纯讲保护生态环境是不可能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但是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我们不妨转换一下思维方式,“以自然为本”是一种最佳的选择。总之,以人为本就要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促进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关于“以人为本”,还是“以自然为本”的争论

诚然,“以人为本”的提出也为我们带来了一些困惑。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以人为本”也有其局限性?我们是否应对之进行不断创新与完善?以上所涉及到的问题全部都涉及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此也就引带出一个“以人为本,还是以自然为本”的疑问。

人与自然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一般来说,在两者之间,我们是无法做出一个孰轻孰重的判断,当然这样的判断也没有实在的意义。“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都是哲学价值论的概念,不是哲学本体论的概念。站在人类的立场上,人自身永远都不会是无足轻重的,因此,不管是“以人为本”,还是“以自然为本”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人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说“以自然为本”就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甚至可以牺牲人类的根本利益,那么,这样的“以自然为本”便不会得到多数人的赞同。难怪何祚庥院士会提出,所谓“以大自然为本”的理论,在科学内涵上是逻辑上不能自恰的理论,在价值观念上是属于伪善式或假冒为善的理论。说到底,人类提出的“以自然为本”最终是为了人类自身。

既然“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的发展,那么,探讨人和自然谁主谁次的问题就失去了意义。我们现在考虑的应是人与自然的匹配、共存的结构问题。人和自然原本是辩证统一的。从存在论的角度看,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演化的结果,人和其他动植物同为自然生态系统的普通一员,和其他生物共同构成了地球生态系统。马克思曾经指出,作为主体存在的人具有两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就其自然属性而言,“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恩格斯也曾经谈到:“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的,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②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类的实践活动不能忽视自然的先在性和独立性,人类的活动也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和控制,而不能随心所欲。人类实践证明,尊重自然,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关系,并不是指人类对自然界消极、被动的顺应,也不是自然界对人类的绝对服从,而是作为发展主体的人,在遵循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自然界的能动利用、掌握和改造。

基于此,“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并不存在直接的矛盾。“以人为本”侧重于人的主体地位,“以自然为本”则强调的是以自然为中心,要求人类认识并遵循客观规律。这样,“以人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关系就转换为人类主体地位与客观规律的关系。我们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简而言之,“以自然为本”

是“以人为本”的基础。

“以自然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基础

在社会实践中提倡以人为本,首先要以自觉地遵循客观规律为基础,以自然为本作为以人为本的基础。

正确认识自然的价值。人性是构建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基于人性与自然价值的对应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分为内在价值关系、工具价值关系和人本生态价值关系。内在价值关系是人在其自然人性层次上与自然建立起来的一种平等价值关系。在此关系中,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存在者均为平等的价值主客体,人类不具有任何价值优先性,与其他自然物彼此依存、相互制约。工具价值关系是在人的社会属性层次上与自然建立起来的、以人为绝对价值主体、以自然为绝对价值客体的关系。人本生态价值关系乃是人类基于其发展需要,以自身为核心与自然建立起来的价值关系。在生态危机面前,人类认识到,环境危机,并不是自然本身的危机,而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危机,归根结底,是人类自身的危机。因此,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须重视自然的生态价值,必须在发展人性的基础上,与自然建立起来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和谐共生的价值关系。

合理发挥人的主体性。不少人把环境、资源的破坏归罪于人的主体性,认为是人的主体性造成了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危机,因而主张放弃人的主体性,甚至放弃人对世界的改造和控制。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却认为,历史就是一个有规律的人的创造性实践的过程。一方面,历史的发展是主体满足自身的需要、利益,实现其价值选择的过程;另一方面,历史发展又是主体认识和遵循客观规律的进程,而不是主体不受任何必然性的制约、任意选择价值的过程。这两方面即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有机统一,构成了社会历史的发展。因此,在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我们要合理发挥人的主体性,并且发挥的主体性应该是高层次的、全面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要求人类对外部自然界的规律有清楚的认识,对自身活动的有限性有明确的认识。这种主体性的确立是解决人类目前面临的生态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高于其他一切自然存在物的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

科学把握“取”与“予”的度。在人类社会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然是无法满足人类无限制需求的,因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如果过度开发自然资源、污染环境,就会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并会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有机联系中,人的行为应当受到“度”的规制,超过了“度”,事物的发展就会向对立面方向转化。因此,人类首先需要了解自然的极限,在遵循自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地发挥人的主体性,真正做到取之有节,用之有度。

以人为本

我方立足点:

1、人要生存发展,必须具有三个特点:

1)消耗资源——人有趋利避害的特性,自然为本更具高效性,

2)适应环境——自然为本适存性,人有盲目性

3)长期稳定——自然为本预见性,以人为本阈限性。以自然为本更能认识到人类理性低于自然理性,可以更谨慎地探索求是,以实现更好地发展。

2、人具有趋利性,以自然为本更能克服趋利性。

3、“以人为本”是将自然客体化,被动化,以人为设定的标准衡量自然,导致自然异化。

4、以人为本是做不到的,并且一旦我们摒弃了以自然为本,那么以人为本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成为一些人靠破坏环境来获取暴力所打的高级幌子

对方观点:

人是主体,是环境保护的实施者

1、保护环境的行为是人发出的,但此行为是以“以自然为本”为指导思想的。

2、环境是被保护者,环境自身的规律是行为准则。

3、对方辩友今天告诉我们人去做就是以人为本,我就不知道对方辩友的本:人去做的定义从何而来。我们说发展经济以教育为本,难道不要人去做了要“教育”这个东西去做?要教育去发展经济?

4、今天对方对于本的解释是以什么为本就是什么去做显然是错误的呀!对方辩友连“本”都没有弄清,还怎么和我们谈今天的辩题呀?请对方辩友重新立论谢谢。

5、对方辩友要明确,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围绕自然来发挥

6、珠三角人为地去保护自然,结果反而造成了“绿色污染”。为什么有人去保护反而达到了相反的效果呢?

7、自然没有主观意识,所以保护环境由人来做,也只能由人来做。所以人的主体性不能作为以人为本的论据。

以人为本的错位——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一点看法

几个月前,印度洋发生的地震/海啸复合型灾难震动了世界,也震动了中国科学界。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在《环球》杂志2005年第一期发表文章,借地震海啸的灾难,谈人和自然的关系。其间涉及这样一个问题:人与自然,以谁为本。何文的观点是:“……我们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奉行的应该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环境为本,以生态为本?这是个深刻的哲学问题。我认为,应该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本身没有问题,并值得大力提倡,但它有一个运用语境的问题。在人与发展的问题语境中,无论科学,还是发展,抑或科学发展,皆应“以人为本”;而不是以科学为本,或以发展为本。因为,科学与发展都是缘于人并且为了人的。事实上,这里的“以人为本”是一种价值纠偏———当各级官员一味破坏生态搞发展,他可能为的是政绩,这样的发展肯定谈不上以人为本,而这样的状况又普遍存在,毕竟今天是一个十分功利的社会。这时,强调“以人为本”就带有正本清源的意味。

推而言之,“以人为本”的语境,大致范围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今天,我们谈文化、谈经济、谈法律、谈政治,谈很多很多的东西,都是也应当是以人为本。历史的教训应当记取,不可再出现以往那种把手段当目的的偏差。

如果以上对象构成了以人为本的语境,那么,我们今天谈自然,尤其是谈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能不能也像以上那样“以人为本”呢?不能。任何一个词都有它的使用语境,跨语境使用会出现不应有的错位。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不同,是谈不上以谁为本的。和“本”对应的概念是“从”,我们可以说人是本,发展是从,因而发展是为了人,而不是相反;但,我们怎么可以说人是本,自然是从,自然是为了人的呢。不要太僭妄!在自然面前声称以人为本,人又本自什么?人来自自然又复归自然,硬要说以谁为本,也只能是自然以为本。如果我们破坏以至丧失人赖以生存的自然,那才真的是丧其本矣。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倾向于人与自然不存在“本”的问题。作为一种自然伦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属性的灵长类和自然本身的关系,而这样的关系不分本从的。

不错,人是需要从自然中解决自己的生存,因而人要影响自然、取用自然,这无可非议。但,自然原不是为人而存在的,就像人也不是为自然而存在。你不能说,“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又说“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也是为了人”。什么都是为了人,那自然成了什么,

仅仅是人予取予夺的对象?这种对自然的赤裸裸的实利态度是人类唯我主义的反映,十分自私。而人与自然中的“以人为本”,就是在为这种自私张目。

在莎士比亚的笔下,人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当时此话不可避免地带有人类中心主义的味道,今天重提它,当赋予它新的内涵。那就是,作为自然的灵长,人对自然就多出了一种责任,它需要把自然当作自然,当作一个需要尊重的对象。而人类对自然的爱护、保护乃至呵护,不仅是为人,也是为自然本身,同时还是为自然中的万物。人类不仅要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创造一个“和谐社会”,也应当在人与自然及其万物的关系中创造一个和谐的自然,尽可能。

“敬畏自然”与“以人为本”

(怕对手会扭曲定义,引出模糊的含义)(解释:在我看来,“敬畏”不是一种“回避”,更不是“无为”,而是一种态度。因为相信人类利益受自然规律制约,所以不盲动、不高喊“人定胜天”就大干快上,而是对人类之外的事物都有一种关怀、一种思索。具体到行动上,就是涉及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决策过程的谨慎和民主化,一方面要反复、多方考察,一方面要尊重公众的智慧与意见。对自然的敬畏其实是为了更好地以人为本。)

最近读到汪永晨先生《“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一文,并研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先生的文章《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今又读到方舟子先生的文章《“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更是感慨良多。窃以为,汪先生对何先生的文章有不少误读之处。而何先生与方舟子先生对所谓“人要敬畏自然”一说也有误解。笔者案头上放着今年第一期《读书》杂志,里面的“编辑手记”中谈到,有一位外国朋友花了很长时间阅读中国知识分子之间的辩论、误解和攻击,对于互相争论中的文不对题、先自造敌手的虚拟形象再把它当作真敌手加以攻击,以及各种攻防之间的修辞法、煽情法有许多精确的观察。我想,辩论问题必须先弄清、弄准论敌的思想,否则就可能枉立靶子而放矢。这里,不揣谫陋,简单议论一下何祚庥、汪永晨、方舟子三位先生的看法,权作商榷。

何祚庥先生在《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中说,“印度洋大型地震海啸给人类最大的教训,就是折射出我们在对人和自然的关系上,认识需要深化。”他指出:“我要严厉批评一个口号,即所谓…人要敬畏大自然?——一种对人和自然的关系无所作为的观点。我认为,该防御要防御,该制止就制止。我们要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但并不意味着要敬,要畏。”方舟子先生则明确地断言:“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在方舟子先生看来,“所谓…敬畏大自然?,从字面意思上看,就是敬仰和害怕自然,要害在于…畏?,也就是怕。这种心态和原始人的泛灵论、中国古人的…天人感应?说一脉相承,都是把大自然当成有意识、有人格的神灵,担心冒犯了它就会遭到报复……这是一种非理性的、蒙昧的观念,与科学思想格格不入。因为现代科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认为物质世界是一个无意识的客观世界,自然规律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原始人献祭求神免灾,古人见到灾异上书言事要皇帝反省遭到天谴,今人把天灾当成人祸,教训人要敬畏大自然,就都是想用人道影响天道。更极端点的,要人们对大自然敬而远之,反对用科学方法认识大自然,反对应用科学原理利用和改造自然,那当然更是反科学了。”

显然,无论是何先生,还是方舟子先生,对学界中“敬畏自然”一说均做了偏颇的理解。

首先,“人要敬畏大自然”并不是“对人和自然的关系无所作为”。其次,对于“敬畏自然”,我是这么理解的,即:对自然,人类需常存崇尚之情,对天地仍需常抱敬畏之感——这当然是一种比喻意义上的思想表达,并非属于荒诞不经的神秘哲学。毕竟,在大自然面前,未被人类探察和认知的领域太多了。何祚庥先生文章中也谈到,到目前为止,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近代科学才400多年的历史,从伽利略开始到现在,科学水准的发展是极为迅速的。从历史的观点看,人类业已发现的“科学理论”也有一个不断被验证、修正、完善甚或被颠覆的问题。恩格斯曾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想,这样的思想是正确的。应当说,恩格斯在此用了“报复”字样,这其实已涉及“敬畏自然”的问题。当然,对“敬畏自然”这种提法要辨证认识,而不能作偏狭的甚或极端的理解。象方舟子先生所说的“原始人献祭求神免灾,古人见到灾异上书言事要皇帝反省遭到天谴”,就是对“自然”“敬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在我看来,汪先生对何先生的文章的反驳有失偏颇,犯了断章取义的忌讳。

例如,何祚庥先生在其文章中明确指出,“在这里,我要尖锐地提出一个理论问题:我们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时,奉行的应该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环境为本,以生态为本?这是个深刻的哲学问题。我认为,应该是以人为本。我绝不反对保护环境和保护生态,但需要弄清楚一个观念,保护环境和生态的目的是为了人。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生态,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但也是为了人。”“这个问题要搞清楚,因为它牵涉到实际工作。现在中国电力短缺,需要开发水能,需要修水库,这就不可避免要破坏一些环境和生态。这里有一个权衡得失的问题,如果过分强调保护环境和生态,那么水库就不能建设。我认为,遇到这样的情形,权衡轻重得失的标准就应该是以人为本。”“我觉得,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一个大的课题,我们的思维不能片面。回到人与自然的话题上,就是我们也要看到大自然和人类不相友好的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讲,如何进一步改造大自然,使大自然的改造后果符合人类发展的利益,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意义值得一些环境学家和生态学家深思。”而汪先生怎么理解呢?他对何先生文中“以人为本”作了牵强、附会的引申:“要按照何先生的话,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要为人类服务了。树我们可以砍,动物我们可以杀,江河我们可以想怎么截断就怎么截断。”特别是汪先生的如下驳斥更显得无的放失、匪夷所思了!汪先生说:“我们姑且不说修水库的愿望是为了防洪,为了发电,我们只说三门峡水库修了近半个世纪了,发电量和预期的设想差距有多大,就是这四十多年来它给渭河流域带来了多少灾难。1992年8月渭河洛河洪水入黄河不畅,漫堤决口,淹没了农田60多万亩,约5万返库移民受灾,近3万人无家可归。这样的修水库是以人为本吗?是不可避免地的破坏一些环境和生态吗?”我觉得,何祚庥先生不是这个意思,何先生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让生态、环境为人类服务。当然,究竟怎样利用自然和生态为人类服务则是大有讲究的,绝不能为所欲为。

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表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是提“以人为本”呢,还是提“以环境为本,以生态为本”,或者以其它什么为本呢?我们认为,人与自然是一对矛盾,而人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大自然归根结底是为人类利用和服务的。在我们看来,还是“以人为本”的表述更加科学和严密,“以人为本”本身即蕴涵着人要与环境、生态和谐相处的思想;不“和谐相处”,人这个“本”就要坍塌难保。方舟子先生很幽默,他在其文章中说,“汪永晨质问:…为

什么一有了我们人类,就要以我们人类为本??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们是人,所以人类的利益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有时牺牲目前的利益也是为了长远的利益。……举个更现实一点的例子。在地球历史上,曾经几次发生过小行星撞击地球破坏生态环境导致物种大灭绝的事件。假如未来有一天,又有一颗小行星迎着地球飞来,人类面临灭顶之灾,人类是应该采取一切手段(例如用核武器轰炸)去征服它,还是高喊…敬畏大自然?坐以待毙?那样的…敬畏大自然?岂止是反科学,简直是反人类。”(参见方舟子《“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1月13日《新京报》)必须看到,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和谐”只是相对的;出现不“和谐”状态并非意味着不合理,关键在于这种不“和谐”要严格掌控在人的手中,并及时通过科学技术等手段进行修复和调整,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向新的更深层次的“和谐”。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存在很多弊端的。正如有识之士所一再揭露的,有些发展美其名曰可持续发展,可实际上并没有做到以确保后代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为前提、以确保生态的可持续性和生存环境的逐渐改善为前提,而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为根本、为压倒一切的原则,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和资本的最大化,是迅速地消耗即将告罄的不可再生资源,是严重污染环境并使环境状况在总体上日趋恶化,而在治理环境、开发替代资源等方面的投入却少得可怜。这样一种发展由于有了“可持续”的美名做掩饰而更具有危害性,因为它能够轻易地使人们丧失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理性判断以及对生态系统和子孙后代的责任感。

在我们看来,在某种程度上说,生态危机其实就是心态危机,生态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的一种表现。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充分表明,那种建立在分配不公和权力异化基础上的奢靡、挥霍型的消费方式,往往以过度消耗、浪费整个社会的土地、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其消极社会影响,不可小觑,必须认真加以关注和应对。

以人为本

(二辩)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是这种理解是片面而不深刻的,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同样的道理人源于自然而高于自然啊!刚才我方一边用充分的理论知识阐述了我方观点,下面我将以鲜活的事实证明我方观点,即“环境保护应以人为本。首先,请对方搞清以人为本的定义,人是保护环境的主体和根本,是环境保护的实施者和最终受益者。从历史到现实,在我们人类历史的发展长河中,人时时刻刻都在扮演着环境保护的实施者的角色,进入90年代以来,在加紧开发绿色技术的同时,一些国家纷纷推出了一系列以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绿色计划”。1991年日本在推行其“防止地球变暖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又推出了“绿色行星计划”,l992年推出了“新地球2l”计划。1991年英国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开始执行“大地环境研究计划”,着重研究温室效应气体的产生、运动以及陆地与大气的相互作用。德国近年来在全球生态环境研究方面,每年投入的经费约为2.3亿马克,居欧洲首位。所谓受益者,则把目光投向国内,相关资料显示,以三北防护林工程为例土地沙漠化防治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工程,已经进行了整整23年,效果显著。三北地区的生态变化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就是:改善了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和人口承载力,拓宽了三北地区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目前,第一阶段的任务已经基本实现,并发挥出良好的生态效益。使之成为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新的经济增长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缓解了群众的用材和烧柴困难经济林的发展,解决了600多万户农民的烧柴问题。二:大大增加了农牧民收入。该地区防护林建成后年产干鲜果品1255万吨,产值达169.8亿元。如果没有人去开发和改善环境,恐怕三北地区早被沙土所淹没了吧。众多数据不正表明了

人们在保护我们可爱的地球么,人类保护了环境,并进行了有序的再利用,这铁的事实不是证明了环境保护以人为本才是“人间正道”吗?科学、合理、有规划有秩序地保护环境,离开了人,一切都将寸步难行!

其次,所谓以“人为本保护环境”充分说明人才具有强有力的保护环境的能力。

据估算,现代农业获得的农产品可供养50亿人口,而原始土地上光合作用产生的绿色植物及其供养的动物,只能供给一千万人的食物。所以人按照需要与可能选择和种植作物。虽然平衡系统对外界的干扰相当敏感,为了更加有利于自己的生存,人类完全可以建立新的平衡。我国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桑基池塘”,使桑、蚕、鱼的生产相互促进,是农业生态平衡的成功例子。此外,我国人民把北大荒改造成“北大仓”,也是一个重建高质量生态平衡的典型。通过这个事例,请问对方辩友又将把“自然为本“的概念立足于哪儿呢?

其实古往至今的人类都在保护环境啊,古人云;“物我同舟,天人共泰”,就是一种朴素的环境道德观。古人的意思就是,自然与人类本身就是“拴在一根稻草上的蚂蚱”,要同舟共济,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形成良性的互动。这就好比我们说:人的衣服要与人的气质和谐,和谐是为了人,而不是为了衣服。古代劳动认为尚且意识到这问题,难道生活在社会日益进步,环境日益改善的今天,以人为本保护环境还没有立足点么?

在此我要提醒对方辩友,不要固执的认为是人破坏环境,人要发展对于环境势必有一点影响,但有失有得的,我们要站在哲学的高度,看到主要矛盾,看到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发展的问题还是要用发展来解决。综上所述,请允许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环境保护应以人为本。

各位老师、同学、评委:大家好!

首先谢谢对方辩友精彩的表现。但是对方辩友搞错和混淆了几个问题:

1.认为人属于自然,以自然为本就是以人为本。然而人源于自然却高于自然。只有人才能保护环境,只有人才能使世界欣欣向荣,只有人才能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改造世界。而人类改造世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人类生存繁衍下去。

2.主次不分。对方认为自然为主,人为辅。其实不然,人是自然中的精华。就如一碗菜,自然只是那只碗,而人却是碗中菜。我们真正应该重视的是菜而非碗。

3.片面的认为人为主观,自然为客观,要用客观去改变主观,才符合唯物主义。可是人类的发展不正是不断地去克服客观困难的路程吗?故对方辩友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刚才的辩论,我方继续强调我方观点:环境保护应以人为本。

1.“本”在词典中的意思指“事物的根本、根源”。保护是指“使不受伤害”,引申为污染的治理。说明了以人为本的意义是要以人作为根本。然保护环境的实施者是人,人类要保护环境自然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人类是唯一能够保护环境的物种,如果仅靠大自然自己的自我调节能力,要使现在这样被污染的环境适合所有物种和谐生存,这力量是不够的。正如一个贫穷的孩子,他还是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在让父母吃饱之前他自己也应该吃饱了,否则父母吃饱了而他却饿死了,他父母饱了一顿,后面没了着落,依旧逃不脱饿死的结局。

2.从以上理论引出第二点:人类是保护和治理环境最有作用的一个力量。如果环境保护以人为本,那么人类就可以继续向更高的文明程度进发。更高的文明必然有更高的科技实力,这种科技正好可以用在保护环境上面,当然比我们现在一味地强求以自然为本地保护环境切实有效得多。以环境为本只是治标,以人为本才做到了治本。仅仅以自然为本作为保护环境的基准,不但不是一种有效的行为,甚至还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导致人类和自然的不协调发展,自然是弊大于利了。

3.第三:人类的发展是自然的必然规律,人类一切的环境保护行为,都是为了人类自己。

环境污染只是人类发展中必然经过的一个阶段,有发展必然有污染。如果我们人类为了以自然为本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而选择重新回到像猴子一样在树上生活,把大自然数百年来的辛苦努力都弃之不理,就像一本好书因有几个错别字而丢入垃圾筒一样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人类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没有遇到环境污染问题?如果环境的污染不会对人类造成任何影响,人类会想到去保护环境吗?答案是否定的。由此可以看出是因为环境的污染影响了人类,人类才想到去保护她,所以人类保护自然的行为,都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一切都是以人为本。自然只是环境保护的一个客体罢了。

刚才,我方一辩站在理论的高度,高屋建瓴,为我方指明了方向,我方二辩更一无以辩驳的事实证明我方观点,我刚才的逻辑推理想必对方辩友也是了然于胸了吧!是的,为了人类更美好的明天,为了自然的光明的未来,为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方再次强调:环境保护应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还是以自然为本?

*(跟辩论无关,可参考)

一些所谓的“环保主义者”老是教训别人要“敬畏自然”。反思印度洋海啸,他们的结论是要“敬畏自然”;反对怒江建设大坝,他们的理由是要“敬畏自然”。“敬畏自然”成了他们手中的一面大旗,每次披挂上阵都要高高擎起。

人类的生产活动导致环境恶化是不争的事实。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经济发展观必须得到纠正,治理污染,修复生态,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对那些为环境保护而奔走呼号的人,我充满敬意。问题是,“环保主义者”们用得着祭起这面“敬畏自然”的大旗吗?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理应带给人们更加舒心惬意的生活,否则进步、繁荣就失去其意义了;而环境破坏却直接或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危及人类的进一步发展甚至生存。正是从人的利益出发,正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考虑,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敬畏自然”是一种以自然为本的观念,我们无须以自然为本,神化自然,把自然当作上帝来“敬畏”。

自然主义发源于古希腊。我们从希腊传说中可以一窥古希腊人神化自然的倾向,太阳神阿波罗、海神波塞冬、地母该亚,都无非是自然的化身。古希腊的哲学家固然不至于把神话当真,然而正如W·耶格所言,希腊哲学意味着诸神的死亡,但它本身就是一种宗教。神话把大洋神俄刻阿诺斯视为世界的本源,泰勒斯把水称为万物的本源,两者其实所见略同。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形式”,甚至伊壁鸠鲁的“原子”,都无不具有神性。既然自然具有神性,那么人类就只能向自然俯首称臣,人类的技术就永远比不上自然的技艺,人类用技术来征服自然就被看作是对神圣的自然的侵犯,例如:利用杠杆原理来实现“四两拨千斤”,在古希腊被认为是欺骗大自然的巫术。古希腊作为西方文明的滥觞,一方面其理性精神为西方科学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其自然主义观念又束缚了科学尤其是实验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发展。基督教一统西欧意识形态后,人们只承认上帝具有神性,大自然像人一样也是上帝的作品,不再“高人一筹”;相反,人类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出来的,因此人类的地位反而比大自然高出一筹。上帝本身固然是经不起科学考验的,但基督教的世界观让人们不再“敬畏自然”,客观上为实验科学、应用科学的顺利成长创造了条件,16世纪起,物理学、化学突飞猛进,造就了今天的辉煌的物质文明。

人类曾因“敬畏自然”而作茧自缚,科技曾因“敬畏自然”而裹脚不前。今天,我们必须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自然,站在以人为本的立场来利用自然。“敬畏自然”的论调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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