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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镇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仁怀市中小学公用经

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班主任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5、加强食堂经营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实行承包制,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集中讨论、研究,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生活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学生生活费费收入、教职工生活费收入、代办生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捐资收入等。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生活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

按实结算。

3、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爱心营养餐”等拨款,学校食堂根据拨入“爱心营养餐”等专款的情况设立台帐,详细登记和记录学生的就餐情况,并按《标准菜谱》的配备标准和数量足额配制“爱心营养餐”。

4、收取生活费时由学校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花名册,以便核查。收取的生活费原则上必须及时存入镇中心银行账户。

5、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6、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生活原材料支出为依据,食堂工人工资、燃料、水电、设备添置维修等一律不得在学校生活账中列支。

7、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收货人共同签字后报校长签批,方可入账,严禁白条入账

8、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公示。

9、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上,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四、物资采购及管理

1、大宗食品集中统一配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统一化,《仁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XX年学生

资助管理工作计划》,各校所需大米、菜籽油,从20XX年

4月1日起由供应商统一配送到学校。各校须在每月20日

上报次月所需大米、菜油数量到中心校,由中心校汇总报供货商,确保学生生活原材料按时到位。

2、严格肉类、蔬菜及辅佐材料等的采购。要求各学校对肉类食品必须实施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商,从而保证食品质量,降低成本。严禁病肉类食品进入食堂;蔬菜及辅佐材料必须保证新鲜不变质,进行索票采购,严禁采购变质、腐烂食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料如发芽变质土豆等为学生制作食品,要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安全。

3、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进出库的监管,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管理,学校食堂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健全食品进出库台账,采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2、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学校成立采

购小组,采购小组须有多方代表参加。物资实行集体采购,必须实行2人或2人以上参与采购,且采购人员要做到定期轮换,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

4、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购进的物资要经验收或保管等相关人员的验收,验收或保管人员对采购的所有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认真清点和查验。查验合同供货方与票据出票人一致,同时查验合同供货方与供货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等相关材料单位名称的一致。

5、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时办理验收和领用登记,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等需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附《入库单》后登记入账。

五、健全管理岗位

1、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财务、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验收

必须对所有食堂采购物资进行验质、验量工作。

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认真登记,以便检查。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使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中小学会计制度》及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人员配备 1、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副校级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2、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3、学校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出纳由学校行政报账员兼任。食堂会计人员业务上接受学校会计的指导和监督。 4、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岗位职责 (一)会计. 1、会计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固定资产备查账”等账簿

进行核算。 2、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财务室、校长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损益表”。每学期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出纳 1、出纳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登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出纳员必须开具三联单并盖“现金收讫”章,如有错误要作废需三联齐全。收款收据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由伙食会计到学校财务室领取。开完的收据应全部送交财务室核实注销。对涂改、变更、毁坏和遗失收款收据等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付款时,出纳根据会计审核填制的凭证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4、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营业外收入,短款赔偿。(三)保管员 1、保管员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对购进货物开四联入库单,一联为存根联,一联为会计记账联,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吧!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㈠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㈢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㈤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㈠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

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㈡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㈢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㈣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㈤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 [<<][>>] 一、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编制食堂预算计划,专款专用,有计划地进行财务收支活动,做到合理、合法、有效,算帐、记帐、报帐及时准确,会记资料齐全、规范。 2、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一切收支纳入食堂财务,不准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不得白条入帐,对外收款使用统一银钱收据。 3、会计、出纳分设,分别由九州公司派驻,帐、钱分管,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4、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5、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和财产保管制度,设立专兼职财产保管员,定期清查,定期调帐,做到帐实相符。 二、银钱收据保管制度 1、收据购买证不转借。 2、购入、使用银钱收据均要办理登记手续,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3、借据应一式三联俱全,并加盖作废戳记。 4、用完的收据按顺序号分类保存,不得遗失,每册应注明实用份数和作废份数。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专项资金的提取必须按规定办理。 2、专项资金的拨入必须在帐面上记请来源及用途。 3、使用时必须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扩大和留用。 4、专项资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发挥效益。 四、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转帐支票要妥善保管,支票与印章分开保存。 2、建立支票借用簿,借用支票必须按借用簿的项目如实填清。 3、使用支票、事先由校长审批,同意后到会计室办理登记手续,不的超出限额,否则不与报销。 4、支票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天,最常不得超过两天,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支票遗失及时挂失,如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不外借、不转让支票。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不超出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2、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日请月结,做到帐款相符。 3、收入现金及时入帐,存入银行,支付现金不得座支。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 第十一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购菜清单(见附件6)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有效。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燃料必须附入库单(见附件3)后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见附件8),经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对库存物品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以先进先出法计算库存物资成本,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出纳管理 第十四条出纳管理是食堂财务管理的基础。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出具出纳结报单。 第十五条收入票据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伙食收费的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的台账登记,做到票款一致。实行预收伙食费制的学校食堂,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一人一票,不得并开,并把记账联装订成册放入会计凭证中统一管理。

学校后勤及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并保证学校一切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最大限度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计外费、择校费、学杂费和转校费等合理收费以及勤工俭学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财务帐统一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收,同时,开出的收费收据应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票据。 二、所有经费开支要做到合理合法,开支的票据要符合财务管理要求,能经受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检查。经手人要在单据上注明具体用途,证明人证明属实,经校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学校所有开支一律要由分管的校级领导审核,由主管财务的校级领导审批。单项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需经集体研究决定。 四、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要妥善保管好所有帐目资料,帐目要日清月结,要做到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用钱。 五、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校务领导要定期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分管财务的领导要定期向校务会通报财务收支状况,每学年要请学校财务清查小组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清查,学校财务定期公开。 六、严肃财经违纪,禁止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和自收自支等违纪现象。对于开支不合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查处。

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以及师生的学习,生活基本条件,特制定如下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务主任,政教主任与各管理员每学期必须签订管理责任书。 二、学生用课桌凳按各班人数分配到班,并连同各班门窗现状进行登记管理,管理员必须与班主任签订保管责任书。 三、人为损坏课桌凳及门窗者,按两倍赔偿;正常耗损报总务处及时修复。 四、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学生公寓楼内床铺及门窗的登记,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由楼管员负责。楼管理必须及时清查并报修,督促相关责任人赔偿人为损失的物品。 五、每学期开学之际,相应科目的实验管理员必须对各实验的物品情况进行登记,并报总务处备案。实验员应负责各实验的财产管理,对于自然损耗应及时报修或请购,人为损坏者,须加倍赔偿。 六、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堂内所有校产进行登记,不得随意流失或有人为破坏,并确保责任经营合同期满后的清查与收回。 七、各处室、年级组内的办公用品由总务处负责登记备案,各处室、年级组自行负责管理。 八、校园内其它位置的公物由总务处统一实行登记,划片管理。所有财物,须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得随意挪动或带出校园,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部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集团总部开办食堂是一项福利性事业,必须以服务职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职工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集团总部食堂结算户,由集团总部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集团总部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集团总部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食堂主管、采购部主管)采购,相关人员监督验收数量和质量。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集团总部食堂实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

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集团总部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年末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集团总部食堂收入管理 (一)集团总部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就餐收入,食堂收到的就餐人员的就餐收入按职工人数打入职工个人卡。职工吃饭刷卡结算,节余部分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其它食品。向职工和管理人员收取的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的办法。即:集团总部预收伙食费时,不作“食堂收入”,暂挂“应付帐款或预收款”,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职工一样结算。 (二)客饭收入,各来人单位在职工食堂就餐的按照实际成本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帐、日记账、明细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并接受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伙食费按成本确定收取标准。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或伙管会)集体研究制定。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

行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五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收据,并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六条实行刷卡服务的食堂,学校食堂财务人员要对开出的收据和充值微机输出的收费汇总表进行核对,核对清楚后凭收据和汇总表记收入帐。 第七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学校食堂在银行未开设专户的,收取的伙食费作为往来存入学校的基本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水电煤气、配料等。“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的临时工工资、餐具及设施的添置和折旧、食堂的小型修缮等。 第九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出售人签章或签字,经办人、值日厨师、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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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教育局计财科的指导下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区教育局设立校财局管服务中心,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设财务室,并配备报账员一至二名。街(镇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核算点,并配备主管会计、出纳和专职记账员,街(镇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点业务由主管会计全面负责;街(镇乡)核算点人员配备,一般规模的街(镇乡)配备

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 泉塘完小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就学生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学生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生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物资定点采购制度。如米、油、肉、面、燃料等大宗商品由食堂定点采购或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物品采购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食堂负责人提出的食物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校无误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学生食堂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生食堂收入管理 食堂收入全部来源于学生的就餐收入,每月末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四、学生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医院营养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粮食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菜金支出:医院营养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气等支出; 其他材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生食堂聘请职工的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如油应由勤办配货中心集中配送,(米暂有单位自行采购,因配货中心不再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浬中食堂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德江特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

“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收、管、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我镇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1.进一步加强学校票据管理。学校收费必须格按照《市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荣昌县政府的有关票据管理规定,使用财政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同时,票据实行专人管理,格“票款同行”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收取的杂费、代收费、幼儿经费及其他收入应按规定全额上交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专户,不准擅立账户,否则追究帐户人和决定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3.必须格执行的各项收费政策,禁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学校除按规定统一收取学生的费用外,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费用,如擅自收取,按私设“小金库”从处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学校收取各项费用必须开具正规票据,学校有违规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从处理。 二、支出管理 4.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必须格执行规定的开支围和标准,各项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等二人以上签字证明支出事项,校长才能签字报销。

5.奖金、津补贴支出。学校奖金、津补贴的发放,由各学校教代会讨论,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审批后执行。 6.办公费。学校应加强办公费的管理,本着工作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格按照办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制定学校办公的管理制度。 7.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按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开支规定》标准据实报销。 8.水电气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各校应加强水电气的管理,要求将办公用水、用电和教职工用水、用电、分户单独核算。 9.基本建设及修缮工程支出。各学校基建及修缮工程由后勤部门提出计划,报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5000元以上经费的支出发票必须附工程合同、工程项目预决算等相关资料。 10.设备、物品采购支出。纳入政府采购围的各项办公、教学设备等购置、维修、等各项支出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市学校设施设备及物品采购制度》及荣昌采购制度执行。 11.专项支出。各项专项支出必须格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禁挪着他用。 三、财产物资管理登记造册 12.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按需配备,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登记造册,落实到人,确保资产不流失。 13.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标准是: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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