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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及细则

评标办法及细则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2.澄清(若有必要);

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三)评标委员会须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6.投标人擅自修改综合取费费率构成的;

7.投标人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本单位没有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关系的;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8.投标书中无明确工期或工期不符合要求的;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0.工程质量目标不满足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目标(标准)要求的或投

标书中无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标准)的;

11.规费、税金未按规定填报的;

1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四、澄清

(一)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当出现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目标(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投标文件中当出现项目经理名称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填报的为准;

4.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五、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评审(详细评审)

(一)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即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三)评标标准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报价合理;

3.施工组织设计先进合理,进度计划及措施科学、可靠,质量保证措施得当,有能力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主要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历适应工程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完善;

4.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可行;

5.工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信誉业绩良好,有过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工程多次获得优良,经营作

风、服务态度好,企业的社会整体形象较佳。

(四)投标文件的评审

本办法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技术部分、综合部分和商务部分打分,各打分分数段不含上限值,打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40分):

1.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得2分,比较合理得1分,不合理得0分,满分2分)

2.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满足要求得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2分)

3.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满足要求得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2分):

4.材料投入计划(满足要求得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2分)

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员、施工员、专职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每缺少一项扣1分;满分5分)6.施工技术方案(合理得6分,比较合理得1-4分,不合理得0分;本项满分6分)

7.进度计划安排(满足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4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5分)

8.质量保证措施(满足要求得5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4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5分)

9.安全保证措施(满足要求得4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4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4分)

10.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足要求得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1-3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满分3分)。

11.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得3分,比较科学合理得1-3分,不科学不合理得0分,满分3分)。

12.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在应用过程中的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1分,否则得0分,满分1分)。

综合部分(15分)

1.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未通过得0分,每项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及获奖情况(每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且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得0.5分,最多得2分)

3.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每完成一项类似工程得1分,最多得2分;每获一项省级及以上奖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4分)

4.投标人财务状况(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本项满分5分)5.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承诺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满分1分)

商务部分(45分)

1、费率构成分析(费率构成合理、项目齐全得10分,每出现一项差错扣一分,最多扣5分)

2、综合费率占35分

投标人的总得分为以上三部分得分之和。

六、确定中标与定标

(一)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二)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三)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评标标准及评分标准细则 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技术、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三、评分因素所占权重: 1、项目方案(60分) 2、投标人的实力、业绩及经验(35分) 3、投标报价(5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 说明: (1)评标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则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其他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格。 (2)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是无效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的,将不计入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为零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分包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 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专家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招投标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公正、合理、经济、规范,结合木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一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由4人组成:招标人委派4名专家(规划及给排水),建筑3名,园林1名。 (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根据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质询。 第二条保密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三)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中标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三条评标 资格审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 3最近两年内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近五年(2007年至今)有过学校群体建筑设计规模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业绩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设计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 (5)同类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上述资料应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是缺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 初步评审: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人资质与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3、投标人对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4、未提供企业具备参与投标基本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的,且不能提供原件核对。 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 6、设计进度的保障措施不完善的; 7、设计服务措施不完善的; 8、其他卫视执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确认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90分,商务报价10分。 (一)技术标(方案)评审(满分90分). 在技术标评审之前,每个投标人在15分钟之内用多媒体(带语音)形式现场讲解其方案设计理念和思路,评标委员会现场提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按照技术标评审表相应条款对方案进行评审、打分,具体分值如下:

弱电项目评标办法

《弱电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项目》方案投标 评标办法 根据弱电系统需求分析,《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项目采购说明,依据“采购说明”提交投标方案及投标预算报价。特制定以下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委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项目的特点,全面充分地审阅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听取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意见,通过对投标人的资质、胜任程度、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以往业绩和对投标书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进行综合排序,从而确定出每一方案的优劣性和报价的合理性,推荐技术和报价均最优的为中标单位。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投标文件的评审活动,向招标人按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2、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在开标前组成。评标负责人由招标人指定。 3、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 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评标程序 本招标评标程序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与确定中标人。

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与打分阶段。 评标采用百分法。百分法评标内容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商务标部分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其它部分。 本次评标技术标为40分,商务标分为综合部分和投标报价,综合部分为20分,投标报价为40分,总分值为100分。 一、技术标评分(满分40分) 1)技术方案设计(30分) (1) 整体解决方案是否最优(10分): ①解决方案是否采用成熟、先进的国内主流技术和产品2分 ②总体架构的合理性2分 ③解决方案是否结合了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体现工程特色3分 ④解决方案是否体现了最佳的性能价格比3分 (2) 系统的性能指标(10分): 根据系统的整体性能指标和设备单体性能指标的综合分析评定,酌情给分。 (3) 系统维护(5分): 系统具有很好的自诊断、自保护等功能的,得2分;根据系统得维护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一)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选优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7家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意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1)设计方案

电子评标评分细则2014

电子评标评分细则2014 A: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标为合格制,得分不计入总分) (1) A: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标为打分制,得分计入总分) (2) B:商务标评分标准 (3) 注: (4) A: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标为合格制,得分不计入总分)土建3000万以下,市政500万以下。

A: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标为打分制,得分计入总分)土建3000万及以上,市政500万及以上。

B:商务标评分标准

注: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基准值的确定:当进入总价评审阶段的投标人为5家及以下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某一项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与浮动系数的乘积为该子项合价评标基准值; 当6至9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浮动系数的乘积为该子项合价评标基准值; 当10家及以上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浮动系数的乘积为该子项合价评标基准值。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近三年:业绩时间以本次开标时间上溯至所提供工程业绩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规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为单项合同额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的工程,市政工程为单项合同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工程;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评审及认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3.所有证件必须为原件,真实,有效,证书应明确颁发日期,合同应明确签订日期,否则不得分。 4.小数点后保留位均采用四舍五入法。 5.浮动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95%、95.5%、96%、9 6.5%、97%、9 7.5%、98%、9 8.5%、99%、9 9.5%、100%随机抽取一个。

评标办法和标准(1)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进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评委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中由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评委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 1.2 评标委员会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 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首要依据。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 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报价法评审评分法。 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2.5.1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条文除外; 2.5.2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 2.5.3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 2.5.4上述问题以外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

评标办法

招标公告附件: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中第一种和第五种方法进行评标。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办法作为本项目评标办法。取值范围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相应评标办法如下: 经济标投标总报价、措施性费用报价、主要材料报价在以下两种方法中,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基准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9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五: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9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总报价A1,主材报价A2,措施费报价A3分别一一对应),招标控制价为B(总报价B1、主材报价B2、措施费报价B3分别一一对应),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的取值范围为30%、40%、50%、60%、7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5%~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5%~100%,其他工程 88%~100%。Q1、K1 、K2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1)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1.1的方式。 1、1、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2、定量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1、3、定性+定量评审:是指在评标因素中可设置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作为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依据 1、4、其他方法 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包括经济、技术、商务资信等。 本项目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为:技术、商务 3、推荐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4.1定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4家-5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6家-9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10家及以上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家。 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4.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

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2)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价格竞争定标法、票决定标法、票决抽签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 2、定标因素:(1)方案。(2)商务比较: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负责人学历、职称及注册执业资格情况。 3、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定标候选人进行一轮排序投票,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汇总各定标委员会投票总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4、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为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并标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5、定标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6、特殊情况的考虑。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按照评标办法有关要求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7 人。由招标人开标前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设计类相应专业类别)随机抽取。 (2)初步评审 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项目,所有投标人均纳入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2.澄清(若有必要); 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福建省政府第68号令发布的《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标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根据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由招标人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标书的符合性、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总报价,报价合理性,企业资历、业绩、信誉、技术实力、业绩,主要生产条件,安装及检测装备能力,设备制造工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得分靠前的3家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确定,不保证低价中标。 三、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证实投标单位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单位应随其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关ISO国际认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三级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有关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2、响应性评审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废标界定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指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书等文件的正本,出现未按规定盖章、签字); ②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弱电项目工程招投标综合评标办法cz

前言:本办法经多年经验编制,适应弱电项目包设计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及定标 1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 评标原则与方法 2.1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专家和招标人、单位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2.2评标原则 评委会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不单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评委会将对投标书中每个响应进行评价,检查其对招标书要求的符合程度并给出评分。 对于标书制作水平、任务书的响应程度、产品方案的适用性、报价方案的合理性等综合评比。 2.3评分办法 2.3.1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合格性评审。技术标满分45分。评委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打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30 分, 为不合格投标,不能进入价格评审,不得标。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30分,为合格投标,进入价格评审。

商务技术标评审细则 2.3.2投标人的报价经勘误和缺项修正、偏差调价等因素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初审。 2.3.3通过技术标合格性评审和报价初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超过五个(包括五个),则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去掉最低和最高报价后取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7%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为四个,则去掉最高有效报价取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7%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为三个,则以有效投标报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

建设项目邀标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计分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商务标占有67分,其中:报价占60分、企业业绩2分、企业综合实力占2分、项目经理实力水平占3分。技术标占33分(其中施工方案占27分、施工及工期保证措施占6分)。 一、商务标部分(67分) (一)、报价(60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综合考虑本项目成本费用基础上确定的投标报价。 1、投标总报价60分,以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 标价(当投标人为5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取平均值)。与评标价相等的报价得50分,比评标价每低1%加1分,最高加至60分,比评标价每高1%减1分;最低减至30分。 (二)、企业业绩(2分) 2006年以来投标单位施工过的类似工程获得省级(含直辖市)的得1分,市级的得0.5分(以荣誉证书或主管部门文件原件为准),同一工程只按最高奖计分,每多创一个相应等级工程按50%累加。满分为2分。 (三)、企业综合实力(2分) 具体考核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以有关证明原件为准,在0-2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四)、项目部实力水平(3分) 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素质、能力、经验及2006年以来施工过的类似工程。本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安检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能否适应本工程技术要求。(本项在1-3分范围内评分) 二、技术标部分(33分) (一)、施工方案(27分) 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完整、科学,(在2-10分范围内评分) 2、施工方法是否先进合理,各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2-9分范围内评分) 3、主要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是否合理。(在2-8分范围内评分)(二)、质量及工期保证措施(6分) 1、工程质量目标明确,保证措施针对性强,有具体的实施措施,按措施得力与否、是否切合实际,在1-4分范围内进行评分。 2、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在1-2分内进行评分。 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出名次。宣布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和拟中标人,三天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本招标文件中需提供的各项证件及业绩材料,均以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为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答辩、奖项计分6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评审程序 (一)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二步经济商务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 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7人。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类专家独立评审,工程造价由经济类专家独立评审,其它共同评审。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72分,工期2分,质量2分,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2分,总分100分。 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72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标底价 评标标底价等于各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平均值下浮5%后的价格,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底价的为废标。 (3)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4)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 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67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5分) 基本分5分,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5分。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打分法)

唐山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户用热量表配套件集中战略采购 评标办法 招标编号:HZYB20140625 招标日期:2014年7月 5日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小组根据本评标办法对已接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1.资格审查 1.1评标小组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系统地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1.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初步评审 2.1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2.2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相符,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 2.3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的总和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可以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详细评审 3.1评标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3.3评标小组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3.4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评标办法(招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经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因素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级及以上资质。 组织机构代码证真实、有效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1~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现金流量表等)已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 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 近五年完成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规模项目业绩,并有相关 业绩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托管、冻结、破产 状态。 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并从事工程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含 10年)。在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单项投资总额人民币在XX 亿元以上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业绩相关资料。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5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评分综合实力60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评分项目管理大纲25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评分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评标原则 1、竞争择优; 2、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3、业绩好、信誉高、价格合理、项目管理大纲切实可行; 4、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审指标设置 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实行综合评分法,其评审内容分为投标报价、综合实力、技术部分(项目管理大纲)三大部分。具体指标及分值设置如下: (一)投标报价(30分)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的管理费和项目收益 投标人报价为万元时得基本分20分,每增加万元加2分,加分不超过10分。报价低于万元不得分。 (二)技术部分(70分) 1.类似工程业绩(20分) 投标人近五年开发过房屋建筑项目面积单项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1个得基准分15分。 以下只加一项分: 投标人近五年开发过房屋建筑项目面积单项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业绩得:1分。 投标人近五年开发过房屋建筑项目面积单项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业绩得:3分。 投标人近五年开发过房屋建筑项目面积单项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业绩得:5分。 2.项目负责人(20分)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主持过类似规模工程(万平方米)项目管理的,得基本分15分,每增加万平方米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打分法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打 分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yyy有限公司zz采购 招标编号:0035 业主名称:yyy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对已接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供评标排序结果,撰写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1.资格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系统地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1.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初步评审 2.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2.2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相符,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 2.3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分项报价的总和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评标委员会可以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3.3评标委员会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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