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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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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

推荐以下是从部分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告中摘录的其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超图软件:1、收入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公司在已将所销售的软GIS 表》每技术开发服务项目的收入。上述收入确认原则与IT 外包服务业务中常见的系统集成业务根据与用户约定的某一时点分阶段确认收入存在本质区别。系统集成项目中,合同金额的绝大部分是从第三方直接采购产品,如采购服务器、PC 机、磁盘阵列、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而公司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是为了满足用户定制个性化应用系统的需求,只

涉及少量的软硬件采购。在系统集成项目中,为使设备达到客户要求的可使用状态,系统集成商需要提供设备调试、网络布线、机房装修等服务,由于用户需要的是整套可使用的设备而非单独采购这些服务,因此这些服务的金额通常只占合同总金额很小的部分且无法与软硬件采购分离出来单独向用户提供。根据集成业务的上述特点,系统集成项目本质上属于销

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公司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系根据部分用户的具体要求,从软件供应商(如微软或甲骨文等公司)采购软件再销售给最终用户,或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代用户采购非发行人研发的其他类基础软

件、数据库产品,代理软件产品按照商品销售原则确认收入。公司在将自其他厂商采购的软件产品交付给用户后,即确认收入。2、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自行开发软件产品的研发费用未予资本化。销售时向用户提供的光盘和加密设备金额很小,公司在采购光盘和加密设备时一次计入损益,因此自行开发软件产

包。

40%

完工进度结转,成本结转比例与收入确认的完工进度比例一致;软硬件和地理数据采购成本因其金额很小,采购时一次结转成本。(3)代理软件产品销售成本确认具体方法代理软件产品的销售成本为公司自其他厂商采购软件产品时发生的实际支出,公司按采购的实际成本结转相应代理软件产品的销售成本。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收入、成本的确

认原则及收入、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定制软件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对用户的业务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定制软件业务实质上是提供劳务,公司按照劳务收入确认原则进行确认:①

则系统集成包括外购商品、软件产品的销售与安装。公司在已将外购商品、软件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已投入试运行或取得购货方的初验报告;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3)技术支持与服务收入确认原则技术支持与服务主要指根据合同规定向用户提供的有偿后续服务,包括系统维护、技术应用与支持、产品升级等。本公司根据与用户签订的相关合同签订的合同总额与服务期间,按提供服务的进度确认收入。(4)技术开发收入技术开发收入是指根据用户的需求,对自行研究开发的软件产品再次开发取得的收入。公司在劳务已经

3

见“

法一致。(2)系统集成收入该项收入是指根据用户需要将整个系统中的外购软件、硬件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集成,将整体方案提交给客户所获得的收入。此类业务一般分为项目立项、集成实施测试、上线运行验收、运维四个阶段,具体内容可参见“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三)主要产品生产和服务流程”。结合本业务的特点和主要合同

条款看,会计上将完成集成实施测试阶段(以下简称初验)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依据如下:①在初验完成后,公司已将所有外购的硬件和软件移交给客户并已全部安装完毕,投入试运行,同时试运行也已获得客户的初步确认,公司需要履行的主要合同责任和义务已经基本完成。结合公司情况看,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已经经过初验而最终客户不予认可导致交

定的,根据合同规定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其他服务合同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跨年度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

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具体地,本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1)系统集成项目收入1)一般系统集成项目为一次性确认收入,即服务已经提供,并经接受服务方验收合格,取得相关的收款依据时确认为收

,

制权,

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为: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系统集成收入、定制软件收入、系统维护收入。其中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系统集成收入合计数为上图中的软件及集成收入;定制软件收入、系统维护收入合计数为上图中的技术开发及服务收入。各项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①自行

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自行开发研制

的软件产品业务是指由本公司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其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按签订的软件销售合同进行核算。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

本公司系统维护业务是指本公司对出售的产品在一年免费服务期后

的技术服务、二次开发服务业务以及其他为客户(包括使用非本公司产品)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其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按签订的系统维护合同进行核算。在系统维护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神州泰岳再回头来说说上面的数据差异。一个很直观的感受是:两任会计师对

2006年和2007年收入确认有分歧,并进入导致两份报告对同一期间的成本/费用也产生差异,相应地资产负债表的部分科目自然也有差异。考察神州泰岳2006年~2007年的收入构成,我们可以发现,尽管以飞信为代表的技术服务收入在2007年已占到接近三分之一的份额,但在此两年期间,软硬件销售和系统集成仍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作为前任券商员工,本人亦

“系统

品的销售及安装。对于系统集成,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系统集成中的外购软硬件产品和公司软件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不再保留与之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系统已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安装调试、取得了买方的验收确认,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完工比例确认收入。公司签署该类业务的合同一般为约定验收条款的合同。对于约

定验收条款的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以及系统集成合同,公司具体按如下规则确认收入:①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质保金的,在确认收入时,先扣除质保金部分,然后按如下方法确认收入;质保期届满后,再将该质保金确认收入。②取得初验报告开始确认收入。公司的销售合同一般包括软硬件设备的配置、采购与到货验收、软件功能的开发、

80%

确认的比例后,将其余部分确认收入。”由上看出,郭的观点反映在了第二次申报中。由于收入确认原则发生了变化,自然两次申报的收入数会产生差异。进一步推论:证监会对神州泰岳两次申报时的会计数据差异是了解的,而且很可能收入确认问题是导致该公司首次上会被毙的原因之一。1998年11月,中国证监会认定上海国嘉实业股份有限在其1997年年度报

告中一笔销售收入的确认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国嘉实业处以罚款50万元,对国嘉实业董事长王英玲处以警告。

单位:元97年96年95年

1.主营业务收入490,703,951.0327,737,365.8312,901,77

2.53

2.

3.

4.

5.

6.

7.

年12月4

1; 2

证监会认定虚假确认的收入就是国软科技从事电子商务数据库开发与销

售所实现的营业收入9600万。该交易是国软科技向某化工品销售软件产品,将某化工品公司在1997年12月31日支付的9600万元计入当年收入,并向某化工品公司开具软件销售发票,同时,于1997年12月24日向美国IMS-NETCORP购买了供开发使用的软件、硬件计3189万元,与北京康

茂国际网络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人工费用包干协议,向其支付包干人工费用计311万元,两笔费用合计3500万元记入1997年度销售。

但截止1997年的12月31日,国软科技所销售的产品才开始开发。尽管1997年收入准则并没有发布,但仍可根据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认定国软科技是在尚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商品所有权没有转移的情况下提前确

例如公司受托开发某系统,并约定有1年免费维护期,

约定安装调试验收后付款90%,维护期满后再付10%

收入该如何确认?

是否应在预计总工作量时即考虑免费维护的工作量?

然后按每期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认收入?

谢谢!

1、销售通用软件一般采用销售商品模式确认收入。能否在验收合格后即确认100%收入,取决于企业能否在验收合格的时点对未来质保期满后能否收回该部分尾款的可能性的估计。要考虑公司在质保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质保条款(例如因产品在运行中暴露出质量缺陷导致买方拒付尾款)的

2

其实有点类似商品和劳务的混合销售,只是其中劳务的时间长达1年,且合同中对销售价款和劳务价款未予分开列明。

我看准则要求是混合销售未分列的,应全部作为销售处理。但这个实例中维护劳务尚未提供,一次全部确认是否不妥?

所以我想是按结算条款把剩下10%等劳务提供后再确认,还是先确认

100%,并预计将来要发生的劳务成本?

谢谢陈老师指导!

如果该10%尾款或者合同款项中的一部分所对应的是后续升级、维护等服务,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质量保证的,应当按照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确认后续的该等服务收入。理论上应当按照相对公允价值把合同价款总额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分录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分录 1、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的会计分录 (1)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归集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科目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等 贷:工程结算 (3)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4)确认收入和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完工进度的确认:

1,累计实际发生(不包括与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以及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完工量的比例 3,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 (5)合同预计损失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计提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合同预计损失=(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1-完工百分比) (6)工程完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未工程完工时,工程施工余额大于工程结算余额,其差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工程施工余额小于工程结算余额,其差额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项目反映。 2、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建造合同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再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

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实施与项目管理

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实施与项目管理 发表时间:2019-08-13T16:22:44.760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06期作者:王溪[导读] 阐述了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内涵、特点,分析了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希望对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提供借鉴。 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摘要:本文阐述了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内涵、特点,分析了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希望对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提供借鉴。 关键词: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实施分析引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得到了普及,在提升企业工作效率的同时,极大的冲击了传统产业,为他们的转型提供了机会。在计算机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概念,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但是鉴于计算机系统集成所固有的特点,令该管理体系尚欠缺完美,存在着一些尚待处理的问题,需要在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实施和项目管理方面不断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1]。 1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概述 1.1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内涵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的也得到了充分发展,智能化技术的出现和发展是其中影响力最大的,其的优势在很多行业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所谓的计算机系统集成,指的是在综合性的布线系统和网络技术的辅助下,将计算机系统结构化,并利用计算机技术将本来毫无关联的设备及功能等进行整合,使它们共处于一个系统当中,并且实现它们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的时候能够协调统一的状态。利用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使得整个系统资源都处于“和平共处”,相互协作、共享的状态之中,极大的提升了管理效率。各企业在整个运营过程中,适当的引用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使得企业的运营更稳健,管理效率更高,获得的经济效益更可观。 1.2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具备的特点分析 1. 2.1多学科的协作 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运用到的并不是单一学科的知识,它是综合运用了很多学科的知识,才令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功能得以实现[2]。也就是说,计算机系统集成实际上是一种多学科有效结合的复杂项目,在实际的运行当中会融合很多学科的知识,是多学科知识相互交融下形成的先进计算机技术。 1.2.2展现了创新的特性 不管是计算机技术,还是在它基础上形成的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都是一种创新技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的伟大创造。它们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们提供了便利,改变了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实际的运用中,针对不同的产业特点,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的运用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也明显体现了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的创造性和创新性。 1.2.3具有很多的不可控因素 虽然计算机技术自出现到现在已经经历了很长的发展时间,但是计算机技术并没有发展成熟,依然处于起步初级发展阶段。计算机技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运用的操作流程是比较规范和成熟的。现如今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的出现,打破了原本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管理方法和模式,给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这说明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中还不完善,受到很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3]。 1.2.4对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 计算系统集成项目属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过程比较复杂,对技术人员自身的能力有严格的要求[4]。技术能力的高低,心理素养的强弱和系统集成项目最终的实施质量有密切的关联。毫不夸张的说,多数情况下,项目团队总体的执行、合作以及管理能力决定了整个项目能否顺利地进行下去。 2分析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实施和项目管理 2.1、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阶段分析 2.1.1项目分析 对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实施前,企业应对该项目做好系统地论证分析,评估该项目是不是可以持续地开展下去。分析时,我们会发现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设计方案不够客观性; 项目实施尚无详细、深入的调查。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首先要思考的是在项目实施前认真地统计和盘查各项工作,运用合理的理念与方法支持项目的开展,并对计算机系统集成提出科学化、靠谱的实施方案[5]。 2.1.2实施阶段 所有项目的实施均需企业的科学领导。尤其是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需要由企业领导来开展调查,并分配好人力资源,创建团队。与此同时,客户、责任人必须创设和谐的沟通环境。好的沟通环境,决定了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能不能取得成功。不论团队沟通还是责任人、客户双方的沟通均很关键,防止和客户争吵。若有问题,需要找相关责任人去解决。实施阶段中,负责人应当对项目实施全程地检测,这项工作非常紧迫。实施阶段中,应当要时刻对项目完成对比。若是出现问题,需马上修正,减少实施成本,确保项目团队和各类人员的安全。 2.2进度方面的管理 在计算机系统集成的实施与项目管理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进度管理。所谓的进度管理,顾名思义,就是帮助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周期。要实现原有计划的有效落实,在“质量第一”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进度资源,使得资源与计划能够协调统一,促进企业项目能够实现尽可能多的经济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因为计算机系统具有的不可控因素较多,所以很可能给进度管理造成一定的难度。第二,进度管理不是静态的,而是具有很强的动态性,因此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要从整体利益出发,注重宏观上的把控。 2.3成本方面的管理

软件系统集成收入成本确认方法

转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 ?(2012-01-07 10:25:47) 转载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作者:平平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 推荐以下是从部分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告中摘录的其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超图软件: 1、收入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 (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 公司在已将所销售的软件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软件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销售的自行开发软件均为通用型的GIS 基础平台软件,按照与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向用户交付软件产品(产品的载体一般是光盘或密钥)时,即确认收入。 (2)技术开发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 公司从事的技术开发服务业务系向用户提供技术开发劳务,即为客户定制GIS应用系统。公司的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实质上属于提供劳务,适用收入准则中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确定的前提下,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公司为每一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建立《项目工程进度控制表》,按统计的实际工时/整个项目的预算工时,确定完工进度并据此确认每技术开发服务项目的收入。 上述收入确认原则与IT 外包服务业务中常见的系统集成业务根据与用户约定 的某一时点分阶段确认收入存在本质区别。系统集成项目中,合同金额的绝大部分是从第三方直接采购产品,如采购服务器、PC 机、磁盘阵列、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而公司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是为了满足用户定制个性化应用系统的需求,只涉及少量的软硬件采购。在系统集成项目中,为使设备达到客户要求的可使用状态,系统集成商需要提供设备调试、网络布线、机房装修等服务,由于用户需要的是整套可使用的设备而非单独采购这些服务,因此这些服务的金额通常只占合同总金额很小的部分且无法与软硬件采购分离出来单独向用户提供。根据集成业务的上述特点,系统集成项目本质上属于销售商品,附带的服务只是为了使销售的商品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而必须提供的简单劳务。系统集成业务适用收入准则中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系统集成企业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其收入确认涉及时点概念。根据系统集成业务的行业惯例,确认收入的时点通常以系统设备的初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即可以确认为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不同销售方式下,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办妥托收手续销售商品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例1】甲公司于XXXX年5月10日销售商品一批,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已办妥托收承付手续,该批产品成本为80万元。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库存商品80 假设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后得知,购货方资金周转十分困难,经与购货方交涉,确定此项收入本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决定不确认收入。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①将已发出商品成本转入“发出商品”科目 借:发出商品80 贷:库存商品80 ②将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如果在7月份甲公司得知购货方财务状况已经好转,并承诺付款,则甲公司可以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发出商品80 (2)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600000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8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0元;乙公司应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销售价格计算),剩余货款于2个月后支付。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收到60%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80×60%)480000 贷:预收账款480000 ②收到剩余货款及增值税税款时: 借:预收账款480000 银行存款45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0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确认

建筑施工企业按“潜规则”确认收入风险大 建筑施工企业如果不能准确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将面临较大的涉税风险。其中的工程施工环节,是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关键环节。本文从工程完工进度入手,谈一谈如何防范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提供劳务进度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确定收入的实现应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而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劳务收入。 当期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年度已确认的劳务成本。 可是在日常会计及涉税处理实务中,建筑施工企业更多的是以与发包方的结算金额来确认收入。这种“实际结算法”不符合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规定,但却得到了社会的默认而被大量采纳,成为会计核算中的“潜规则”,表面原因是施工企业工程款回收问题所致,实质上是社会诚信程度下降的体现。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款与实际结算的工程款往往不符,加之其他各种因素,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工程完工后发包方不及时结算或结算后又不付款等,结果是纳税人在按会计制度或税法的规定确认收入后却无力支付税款。“实际结算法”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将承担补税、罚款和滞纳金的后果。 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防范工程施工环节涉税风险呢? 首先,当建筑施工企业收到预收工程款时,要计提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其次,工程开工后,要登记发生的成本。再次,年底要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毛利。例如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于2010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3月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1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账,2010年合同约定发包方的付款日期分别是7月30日1500万元、11月30日1200万元。假设至2010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2010年财税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收到预收工程款: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范本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资质名称: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 ]。 2、集成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 ]信息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服务;[ ]其他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2)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和交付日期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有关软件的技术指标、功能、等级、版本、价格、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3、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为(大写:),币种为。 2、付款方式和期限: 。 关于合同价款构成及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件[ ]。 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组 (1)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双方项目组成员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 (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在本方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本方处理项目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本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视为本方法人行为。 (3)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还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项目组成立后,乙方应当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工作地点、工作环境提供等事项。项目实施计划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 2、信息与资料提供

关于软件开发企业收入确认问题研究

软件开发企业收入确认问题研究 [摘要]软件开发企业的收入确认首先需要确定是采用“销售商品模式”还是“建造合同模式”。本文对软件开发企业确定收入确认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进行了研究,给出了相应建议,并举例进行了说明。 [关键词]软件开发企业收入确认 软件开发企业的业务模式千差万别,其收入确认方式也是许多财务人员疑惑的,首先需要确定是采用“销售商品模式”还是“建造合同模式”。然后分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等相关规定确认收入,一般而言,如果以硬件为主或软件是通用型的一般不需要专门开发,则应考虑销售商品模式确认收入,如果以软件为主,且需要针对每个客户进行开发,可以考虑采用建造合同模式。实务中应从下面几个因素考虑: 1.合同中所约定的软件和硬件结合的紧密程度,例如软件是否为特定硬件和设备专门配套的嵌入式软件,还是可以在任何通用的硬件平台上运行;软硬件的集成和调试是否需要发生重大的工作量和成本;合同中对外购的通用设备和系统软件的报价是否与其单独采购时的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如果软件和硬件结合紧密,集成和调试不需要重大的工作量和成本,外购的通用设备主要是为了系统配套,采用销售商品模式更符合会计准则的。

2.合同履行结果中软件、硬件两部分的互相影响程度。例如,如果硬件部分已经先行交货,并且硬件平台搭建完成,但后续软件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则是否会影响到已确认的硬件收入,对方是否可能要求退货等。 如果软件、硬件两部分的互相影响程度互相影响程度比较高,才有建造合同方式比较合适。 3.硬件是否主要为通用设备;软件是否需在公司现有软件产品的基础上作出大量的定制修改(二次开发)以符合客户的具体要求。如果需要软件作出大量的定制修改(二次开发)才能符合客户的具体要求,应考虑采用建造合同。 4.合同总价中以下几部分的相对价值大小:①外购的硬件、通用设备和系统软件;②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专用设备和硬件;③公司自行研发的应用软件。另外,公司在整个项目中的主要利润来源(按照不同部分的合同定价与各该部分的成本测算确定)是否为公司自行研发的应用软件。 如果软件不是整个项目的主要利润来源,且硬件安装工作量不大,采用销售商品模式更为合适。 实务中应综合考虑上面几个因素,选取最适合的收入确认方式。为方便读者理解,举例说明如下: 1.甲公司从事系统集成业务,包括基于公司自主开发的软件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软件、硬件系统集成)的业务。如果公司自行开发的软件是此类业务的核心部分,并且需对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大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会计相关业务比较分析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会计相关业务比较分析 企业日常经济业务形成的收入或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企业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的重要内容。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所得税收入范围确认、收入的计量和收入确认的时刻等要素,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企业会计核算的角度,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使企业会计利润增加的业务,要紧包括收入会计准则涉及的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除此之外还包括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建筑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和收益;以及没有通过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利得。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的处理及收入相关的纳税申报表附表的填报,必须在分析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有关所得税收入的差不多规定,以及会计准则中涉及的收入、收益及利得业务差不多规定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与会计相关业务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收入业务所得税和会计的差异。 一、收入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和会计的一般关系 (一)企业所得税和会计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同 1.会计收入的确认会计人员能够遵循会计准则进行职业推

断 企业收入会计准则中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专门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收入会计准则对所规范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强调以下差不多要素:(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相关经济利益专门可能流入企业;(3)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同时强调:(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要紧风险和酬劳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接着治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操纵。除此之外,在其它会计准则中对会计形成收入和收益业务的确认要素做出了具体规 在上述会计准则的差不多规定基础上,对企业经济业务是否确认为收入或者收益,会计人员依据会计准则能够进行职业推断。 2.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体现了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2020注会会计-零基础第15讲_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专题5:收入 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二、收入核算设置的会计科目 三、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四、合同成本 收入概述 1.概念及特征: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提示】非日常活动举例: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或出售无形资产、中奖、接受捐赠等。 2.企业在确认和计量收入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2)通过收入确认和计量能进一步如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准确核算企业实现的损益。 【例题?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收入的是()。 A.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 B.接受捐赠取得的现金 C.处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益 D.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 【答案】A 【解析】选项B计入营业外收入;选项C计入资产处置损益;选项D计入投资收益。 考点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收入确认的原则 (二)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三)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步骤(五步法) (一)收入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解释】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取得商品控制权包括三个要素: ①客户必须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如果客户只能在未来的某一期间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益,则表明其尚未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 ②客户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即客户在其活动中有权使用该商品,或者能够允许或阻止其他方使用该商品。 ③客户能够获得商品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商品的经济利益是指商品的潜在现金流量,既包括现金流入的增加,也包括现金流出的减少。 【提示】 ①说明的是,本章所称的客户是指与企业订立合同以向该企业购买其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并支付对价的一方(买方);所称的商品包括商品和服务。 ②本章的收入不涉及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以及保费收入等。 (二)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确认收入和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建筑业如何确认收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和税金 一、收款及收入核算 (一)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1.预收款没有开具发票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方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 (2)预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 贷:银行存款 (3)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依据财税[2016]74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2.预收款开具发票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方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 (2)预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方式) 贷:银行存款 (3)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4)实际缴纳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对预交增值税时就地缴纳的和在机构所在地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进行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收到预收款产生纳税义务,但是否开具发票没有明确规定,建议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二)登记已开票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分项目) 贷:工程结算(分项目)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或应交税金--增值税/待转销项税】 (三)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分项目) 二、成本的核算 (一)登记日常发生的施工合同成本(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来归集所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成本或按规定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项目分明细费用设置)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依据购置原材料等的票据进项税记录】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分包成本/间接费用/银行存款等 (二)计算确认当期(可能当月、当季、当年末3个时点存在)工程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结转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为主营业务收入与主业业务成本的差额】

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项目名称: 目录

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 (4)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 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 (5) 第四条项目需求分析及技术文件编制 (7) 第五条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 (8) 第六条项目培训 (9)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 (9) 第八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0) 第九条违约责任 (11)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2)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3)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3)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资质名称: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集成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 ]。 2、集成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 ]信息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服务;[ ]其他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2)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和交付日期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有关软件的技术指标、功能、等级、版本、价格、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3、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为(大 写:),币种为。 2、付款方式和期限: 。 关于合同价款构成及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件[ ]。 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组 (1)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双方项目组成员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 (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在本方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本方处理项目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本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视为本方法人行为。 (3)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还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

精心整理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收入确认比较 推荐以下是从部分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告中摘录的其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超图软件:1、收入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公司在已将所销售的软GIS 表》每技术开发服务项目的收入。上述收入确认原则与IT 外包服务业务中常见的系统集成业务根据与用户约定的某一时点分阶段确认收入存在本质区别。系统集成项目中,合同金额的绝大部分是从第三方直接采购产品,如采购服务器、PC 机、磁盘阵列、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而公司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是为了满足用户定制个性化应用系统的需求,只

涉及少量的软硬件采购。在系统集成项目中,为使设备达到客户要求的可使用状态,系统集成商需要提供设备调试、网络布线、机房装修等服务,由于用户需要的是整套可使用的设备而非单独采购这些服务,因此这些服务的金额通常只占合同总金额很小的部分且无法与软硬件采购分离出来单独向用户提供。根据集成业务的上述特点,系统集成项目本质上属于销 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公司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系根据部分用户的具体要求,从软件供应商(如微软或甲骨文等公司)采购软件再销售给最终用户,或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代用户采购非发行人研发的其他类基础软

件、数据库产品,代理软件产品按照商品销售原则确认收入。公司在将自其他厂商采购的软件产品交付给用户后,即确认收入。2、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自行开发软件产品的研发费用未予资本化。销售时向用户提供的光盘和加密设备金额很小,公司在采购光盘和加密设备时一次计入损益,因此自行开发软件产 包。 40% 完工进度结转,成本结转比例与收入确认的完工进度比例一致;软硬件和地理数据采购成本因其金额很小,采购时一次结转成本。(3)代理软件产品销售成本确认具体方法代理软件产品的销售成本为公司自其他厂商采购软件产品时发生的实际支出,公司按采购的实际成本结转相应代理软件产品的销售成本。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收入、成本的确

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收入规定一览表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收入规定一览表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_收入的确认和计量(2)

会计(2019)考试辅导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收入 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步骤1 【例题】合同的持续评估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一项专利技术授权给乙公司使用,并按其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甲公司评估认为,该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满足合同确认收入的五个条件。该专利技术在合同开始日即授权给乙公司使用。 在合同开始日后的第1年内,乙公司每季度向甲公司提供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情况报告,并在约定的期间内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在合同开始日后的第2年内,乙公司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但是乙公司的财务状况下滑,融资能力下降,可用现金不足,因此,乙公司仅按合同支付了当年第一季度的特许权使用费,而后三个季度仅按象征性金额付款。 在合同开始日后的第3年内,乙公司继续使用甲公司的专利技术,但是,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完全丧失了融资能力,且流失了大部分客户,因此,乙公司的付款能力进一步恶化,信用风险显著升高。 本例中: 该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满足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因此,甲公司在乙公司使用该专利技术的行为发生时,按照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确认收入。 合同开始日后的第2年,由于乙公司的信用风险升高,甲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按照金融资产减值的要求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 合同开始日后的第3年,由于乙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信用风险显著升高,甲公司对该合同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这一条件不再满足,因此,甲公司不再确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同时对现有应收款项是否发生减值继续进行评估。 5.合同合并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例如,一份合同在不考虑另一份合同的对价的情况下将会发生亏损)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例如,一份合同如果发生违约,将会影响另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提示】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仍然需要区分该一份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判断合同合并的会计处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1页

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的会计确认与计量

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的会计确认与计量 【摘要】分期收款销售属于特殊销售事项,基于会计与税法目的不一致,使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和计量方法的相关规定方面存在差异。笔者分析了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并辅以案例探讨了不同方式下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确认和计量。 【关键词】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纳税调整 分期收款销售属于特殊销售事项,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后,修改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收入确认时点和计量方法,区分了不具有融资性质和具有融资性质两种情况。基于会计与税法目的不一致,使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分期收款销售收入时间和金额确认方面存在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只对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情况之一的“发出商品,并一次性收取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的会计核算加以完整地举例说明。所以,笔者对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确认与计量 企业分期收款发出的商品数额较小,收回的时间较短(通

常在三年以下),收取的货款不具有融资性质。这时,企业应当按照正常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应收款项,在发出商品时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认收入,同时应结转相关成本。 案例1:2009年12月5日,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合同价款200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价款及增值税134万,余款于2010年12月5日收回。该批商品成本130万。 2009年12月5日,会计处理为: 2009年12月会计确认收入200万元,结转成本130万元;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应确认收入100万元,扣除成本65 万元,当期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130-65)-(200-100)。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2009年12月31日确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5万元,形成8.75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10年企业不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而按照税法规定应确认收入100万元,扣除成本65万元,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 二、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确认与计量 从税法角度而言,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均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从会计准则角度而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按照税法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在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确认及结算方式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2e12800292.html,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确认及结算方式探讨 作者:袁榕梅 来源:《财讯》2018年第26期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关系到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关系到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行,也为领导做出决策提供经济依据。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由于存在施工工作周期较长和劳务工作跨年度等问题,就容易导致企业在收入确认中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选择合适的收入确认方法对加强企业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筑施工企业一揽子工程总承包 完工百分比法收入确认 工程总承包业务,是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承包企业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目标。 《建造合同》准则中工程收入的确认方法概述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通常情况下,建造施工期间较长,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由于利润不是平均分布在不同的施工区间,若收入、成本、利润的确认在时间上不可分割,利润核算只是简单地在合同完成时进行,则很难反映企业每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情况和潜在获利能力。这样,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收入和成本的条件及方法 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一般是固定造价合同,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的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的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公司参加项目招标时都要编制施工预算,如涉及合同变更,必须取得双方认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按照施工进度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确定。公司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確定完工百分比并相应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对于当期未完成的建造合同,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 一揽子工程总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

系统集成项目实施程序

1目的 规范系统集成过程,确保构成集成系统的代理产品、应用软件、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相关配置和数据资料等各组成部分能有机的集成在一起,保障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并最终按合同要求交付用户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集成系统活动,包括产品交付安装、集成测试、顾客培训以及验收等。 3定义、术语及说明 集成项目分为两类,根据合同或协议的要求,将软件、硬件、设施和数据构成集成系统,并安装、交付给顾客使用的过程定义为集成项目;在项目中包含开发内容时,执行《应用软件开发程序》和《硬件开发及设备研制程序》。 4职责 交钥匙类项目:应用开发项目和集成开发项目过程中的软件产品部分由研发部项目组负责安装验收;对于作为最终产品 一部分的自主开发的产品由工程服务部项目组负责安装及验 收;采购代理产品由工程服务部项目组或由原厂商负责安装 验收。 督导类项目:产品的安装有需方解决,由工程服务部项目组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督导,并负责最终验收。 5工作流程 5.1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系统集成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地规划,并做出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后需提交公司质量管理部评审,经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开始付诸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总体计划》; 人员配置及组织结构; 实施流程;

进度控制; 质量控制; 费用预算; 物料管理; 物流管理; 资料管理。 项目组成员按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方式实施系统集成的全过程。 5.2产品交付 由项目负责人指派产品工程师,全面负责产品交付工作。产品工程师根据合同要求编制《现场交付安装及验收计划》,对产品的交付的方式、时间、用户方应提供的支持条件等做出规定,并事先通知用户,征得其同意。 5.3勘测及设计 根据工程性质及特点的不同,决定勘测设计的执行时间。由现场工程师进行现场勘测并编制勘测设计报告。 勘测设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勘测纪录; 计划物料清单; 设计方案; 施工设计图; 单项工程实施计划。 勘测设计报告需提交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经签字确认后方付诸实施。 5.4系统安装准备 协助用户进行机房及通讯设施准备,确保环境满足安装要求。 5.5设备硬件安装 硬件设备指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或专用设备等。 现场工程师负责,根据设计方案组织安装和调测设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按照设计方案安装产品时,需由现场工程作设计方案变更通知,经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执行产品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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