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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前签订合同的效力与责任分析

公司成立前签订合同的效力与责任分析

公司在成立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在公司成立前,发起人有可能甚至有必要以“公司”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签订合同,如认缴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公司成立前合同)。与此有关的法律问题是:如果公司后来没有成立或成立后不履行合同,公司成立前合同是否有效?谁应当对其所引起的债务负责?

一、法律分析

对于公司成立前发起人签订的合同效力于责任承担的问题,《公司法》未给出十分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来解决以上问题。该规定中有以下两条: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首先,应认定合同有效。理由是:从发起人和公司角度说,商场如战场,必须抓住机遇,但公司设立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发起人往往需要以公司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签订合同,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从第三方角度说,他们往往更愿意甚至只能同公司而不是发起人进行交易并签订合同。因此,为了促进公司发展,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依法签订的上述合同有效。

其次,由于签订合同时公司尚未成立,一般来说,发起人应当对其所引起的债务负责。但在一定条件下,公司也有可能对合同债务负责。具体分析如下:

1.发起人的责任。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后来没有成立,或者成立后不履行合同,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发起人不对公司成立前合同所引起的债务负责,发起人就应当对合同债务负责。在公司成立后,如果发起人、公司和第三方达成协议,公司取代发起人成为合同当事人,那么,发起人就不应当对合同债务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发生了变更。

2.公司的责任。一般来说,公司不应当对公司成立前合同所引起的债务负责。在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采纳了上述合同,公司就应当与发起人对其所引起的债务负连带责任。自承诺之日起,公司成为合同当事人,当然应当履行义务。承诺可以是明确的,如董事会通过决议追认;也可以是隐含的,如公司在没有表示异议的情况下接受合同所带来的利益。

二、案例分析

2008年7月5日,原告朱某与被告刘某签订了一份《合作投资协议书》,约定被告刘某以现金1000万元投资,原告以专利权投资,作价1632万元,双方成立安徽加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632万元,原告占有公司62%的股份,被告占有公司38%的股份。因原告方尚未获得专利证书,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原《合作投资协议书》为:新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800万元,全部由被告以现金方式出资,双方股权比例不变(即原告占62%、被告占38%),使用原告方提供的技术进行生产,待原告依法取得专利权后,再将专利权转让给公司。双方

还约定:由于被告不愿“显富”,由被告之妻作为显名股东持有被告在公司的全部股份(占38%),原告之妻作为显名股东持有原告在公司的的部分股份(占22%),原告本人持有公司40%的股份,新公司的股东变更为被告之妻、原告及原告之妻,被告需在缴付每期出资资金时,按照原告方所需缴付的出资数额,将现金打到原告及原告之妻的账户。新公司成立后,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被告之妻以现金方式出资304万元,持股比例38%,原告、原告之妻以现金方式出资496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40%、22%。公司成立后,被告方共支付200万元作为三个股东的首期出资,后原告与被告因公司事务发生矛盾,被告不愿再向公司出资,原告依据《合作投资协议书》向法院提起公司设立协议纠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作投资协议书》与公司章程内容发生冲突,哪个应优先适用成为一个重要的辩论焦点。原告一方认为:《合作投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公司发起人协议或设立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章程只是为了履行公司设立的程序而制订的一个模式化的文件,应优先适用《合作投资协议书》;被告一方认为:设立协议的效力因公司的成立而终止,被章程取而代之,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的“宪法”,具有极高的权威性,理所当然应优先适用。

对本案进行分析,能得出结论:《合作投资协议书》及变更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及公司成立后的行为也表明是在履行《合作投资协议书》,而非公司章程。因此,解决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应优先适用《合作投资协议书》。原告有权请求法院依据双方变更之后的《合作投资协议书》之内容,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三、防范措施

首先,公司发起人签订的合同必须科学合理。各个条款的规定要清楚详细。此外,在合同目的条款、陈述和保证条款中如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预期,发生纠纷后处理起来就有了法律和事实依据。

其次,要充分考虑到所签订的合同对公司将来可能造成的影响,例如债权、清偿等问题。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精品文档 或称总公本公司是指一个公司法人的总机构,分公司是和本公司相对而言的法律概念。但公司集团不是法律概念。而分公司是本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司,集团公司一般为本公司,在事务操作中要注意区分概念。一、分公司和本公司之间的区别。、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 1 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但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之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2、内或母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可以自由处置本公司财产而不需另外授权。、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本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4 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本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5 这是分公司和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但主题仍然是母公司,且责任也有母公司承受。诉讼,区别。本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比如财务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科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当然也包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可以了,只要审查总公司对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 精品文档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三、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本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关系。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 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因此,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明白本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合同时,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 第六十六条规定: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视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由”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此可见,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合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 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该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有效。合同法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主要包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公司成立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成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为加快宁波保税区的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利益,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投资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三章合同公司 第二条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设在宁波保税区东区 第四条公司为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宁波保税区有关条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股东。 第四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七条公司以加快宁波保税区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为经营宗旨。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仓储;铂金、铂金镶嵌首饰和工艺品(除金*珠宝)的生产加工。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投资总额_______万美元。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美元。 各投资方出资情况如下: 甲方:_______万美元,占_______%,在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_______%,其余在两年内到位,以现金和设备到位。 乙方:_______万美元,占_______%,在注册之日起三个月内到_______%,其余在两年内到位,以美元现汇投入。 第十一条各投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由公司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二条经营期内,投资方不得提前抽回投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各投资方对新增注册资本额享受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各投资方转让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在同等备件下,其他投资方对转让投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各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分配的董事会名额委派董事参加董事会;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投资比例获取盈利; (四)优先购买其它投资方转让的股本; (五)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分公司可以签订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可以签订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相关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如得到总公司的许可这类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的当事人员按照我国的法律和公司的意图,进行相关合同的签订,保护彼此的合法性,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内的规定进行办理。 一、分公司可以签订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租赁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

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可见,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 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借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参照协议

借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协议 甲方:???????????? (公司名称), 甲方工商注册号:????????????????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 ? ,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借甲方“??????????? ”名义签定《?????????? 》合同,为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借用甲方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上记的?????????? 为名义上的乙方,基于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认定乙方为该合同的实际履行方和责任承担方。 第二条、为了降低甲方法律风险,乙方在实际履行该合同时,必须诚实、尽责,并且将合同履行过程中正在和可能发生的纠纷在三日内及时告知甲方。 第三条、乙方在实际履行该合同过程中及承担合同附随义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若乙方没有按规定和约定承担起自己作为该合同实际履行者和责任承担者的法律责任义务,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对外承担了乙方应负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

第五条、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指定甲方代表代乙方签订该合同,或甲方授予乙方权利,直接签订该合同,同时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无故终止或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所有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 ? 签订日期:2017 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17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合同通用版

公司成立合同通用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9244

公司成立合同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为加快宁波保税区的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利益,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投资各方: 甲方:____ 公司名称:____ 法定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____ 公司名称:_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第三章合同公司 第二条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设在宁波保税区东区 第四条公司为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宁波保税区有关条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股东。 第四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七条公司以加快宁波保税区开发建设,促进保税区经济繁荣,保证社会效益和投资各方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为经营宗旨。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仓储;铂金、铂金镶嵌首饰和工艺品(除金银珠宝)的生产加工。

公司内部部门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年,从201X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被聘为的项目部经理,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所领导的在甲方公司内采取行政统一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管理体系。 四、双方的合作内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充足的办公资源(包括:办公室、办公桌椅、会议室等),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甲方享有对公司的全面管理权,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乙方在公司管理方面应听从甲方安排。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用每人元/月,其中包含房租, 伙食费,办公器材费,水电费,杂费等。 4、乙方应遵从下列管理原则: (1)乙方在使用甲方公司名称和资质时,甲方收取总合同款得作为项目管理费。 (2)乙方在不使用甲方公司名称或资质时,甲方不收取项目管理

费,但项目情况需向甲方通报备案。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开具相应发票,乙方承担全部各项税金(营业税,所得税等) 5、甲乙双方合作开展项目时,遵从“一事一议”的合作方式,由 双方在合作前签订合作协议。 6、为避免在甲乙双方合作中出现纠纷,乙方应在入驻之日前三日, 交给甲方违约保证金共计万元整。如在入驻三日前未缴纳本款项,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入驻。 7、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名誉和利益的事情,如 有发生,甲方视情况保留起诉和追讨的权利,并没收全部违约金。 8、乙方所需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使用 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保险金等,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可于每年十二月份修订一次;次年按新规定执行。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协议,但必须在乙方完成全部使用甲公司名称签订的项目后三个月,方可返回违约保证金。违约保证金的返回时间不得超过全部项目完成后六个月。 七、如甲乙双方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由沈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一裁终局。

成立公司的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因业务合作需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为此,双方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确定各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拟设公司 甲、乙双方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暂定为兰州市万德商贸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兰州市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地为兰州市城关区。 第二条投资安排 2.1 拟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万元,由甲、乙双方以现金、实物出资。 2.2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15万元出资,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75%,为此,甲方应在兰州设立账户。 2.3 乙方对拟设公司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万元,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25%,由其以甲方认可的实物出资,该实物的价值以由甲、乙双方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超出5万元的部分计入拟设公司资本公积,不足5万元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补足。 第三条损益承担 甲、乙双方按照各自对拟设公司的出资份额享受拟设公司分配的利润;对于拟设公司出现的亏损,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以增资的方式解决;对于拟设公司

出现的对外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管理安排 4.1 拟设公司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2 拟设公司设一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4.3 拟设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 4.4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设公司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监事由乙方委派。 4.5 拟设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的职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拟设公司章程为准。 第五条公司设立事宜及费用 5.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具体办理拟设公司的设立事宜,公司设立费用由乙方垫付,待拟设公司成立后,计入拟设公司的设立费用,由拟设公司偿还乙方。 5.2 如拟设公司设立不成功,对于乙方垫付的设立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但该垫付的设立费用应经甲方首肯。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乙双方应尽快落实本协议的执行,选定评估结构对乙方用于出资的实物价值进行评估,将对拟设公司的出资尽快到位。 6.2 拟设公司设立过程中,乙方垫付的费用应得到甲方认可后方能由拟设公司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拟设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设立行为及支付的费用应接受甲方的监督。 6.3 甲、乙双方在拟设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以甲、以双方签署的拟设公司章程为准,公司章程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七条争议及解决 对于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对于拟设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基于股东地位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拟设公

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协议

设立分公司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甲方:深圳市千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管理培训。 5. 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 6. 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7. 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8.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办事处)相关工作。 9.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 2. 如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加入甲方总公司,须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4. 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5.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6. 乙方属甲方下属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7. 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8. 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0.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 12. 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_________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 14.乙方给甲方的付款方式:□⑴转账□⑵支票□⑶现金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 乙方分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 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产品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60%; 3. 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40%; 4. 乙方分公司运营所产生的利润甲方持有60%,运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分担60%; 5. 乙方分公司运营所产生的利润甲方持有40%,运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分担40%; 6.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 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中外合资公司签订合同完整版

中外合资公司签订合同完 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资公司签订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中外合资公司签订合同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2796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 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 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 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 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双方成立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一、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100万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1、启动资金:伍万元整(¥:50000元整) (1)甲方出资:25500元 ,占启动资金的51%. (2)乙方出资:24500元,占启动资金的49%.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公司业务收入及公司日常经营收支均以此银行账户进出账. (6)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乙双方指定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指定担任公司的监事。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经股东会议商讨决议,以全体股东投票为准,必须甲乙双方全体一致同意,方可实行。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一下午18:00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7、公司在招聘人员时必须经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录用。 四、资金及财务管理 1、因业务需要,资金需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现甲乙双方指定临时账户(户名: 账号:开户行:)此临时账户只能用作公司经营收支,如需要对外转账需甲乙双方签字。 2、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3、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在公司账(公司账户和临时账户)余额大于伍万元人民币以上,方可分红。

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公司合同签订流程 公司合同签订流程 为加强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合同承办人员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合同签订与执行程序(流程) 项目申请7考察论证7填写合同申请表7草拟合同文本7合同洽谈7合同签订7合同履行7合同验收7合同结算。二、办理签订合同申请,必须有签约依据。 三、坚持资质调查在先,谈判、签约在后的原则。合同承办部门应审查(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二) 特种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书(三)工程建设企业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四)依据合同性质、类别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五)审查对方当事人近三年来的经营业绩材料(六)审查对方有关生产规模、技术实力、施工或供货能力方面的相关资料,以确定其履约能力 四、合同条款不得随便约定预付款或定金。确属需要预付款或定金的。 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五、合同会审 合同承办人牵头,首先由项目经理、预算部(侧重经济审核)、业务部、 副总、财务部(监察审计)及法律顾问进行部门会签,然后交由总

经理审批后实行。 六、合同约定内容到货、竣工后三天内,合同承办部门应通知公司副总、 预算部、财务等相关部门对合同项下的工程或项目进行验收。 七、合同履行完毕,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和〈〈结算报告书》,如合 同履行期间有违约事件的,应写明违约情况及处理意见。最后送总经理审查并签署意见,交财务部门结算。 天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会签单 注:(如意见内容较多可另做附件说明) 篇二:公司签订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 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等价有偿的原则。

公司部门承包合同-公司承包合同

公司部门承包合同 篇一: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绿化工程承包人。在甲方和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职责: 1、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本工程投标、签约等工作。 2、接待业主组织的考察等活动,参加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参与的工作,相关活动开支由乙方承担。 3、扣除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的管理费外,对乙方工程款不拖延、截留、卡扣。 二、乙方职责: 1、维护甲方企业声誉,认真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不得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影响和经济损失。 2、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缴纳本工程管理费及质量安全保证金。提取工程进度款时提交相同金额的材料发票及劳务发票,以供甲方做账使用。 3、自行负责工程款催收。 4、需甲方配合参与的工作,提前两日通告甲方,并承

担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劳务费)。 5、经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接受检查,承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事故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一切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年限,具体日期按竣工日期起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不含税),该项目的税金由乙方负责缴纳,管理费按工程决算额同比收取2%。 2、支付方式:甲方在和乙方签订合同时把管理费缴清。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对违约方处罚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委员会仲裁。 五、其他: 1、如果与业主发生合同纠纷,裁定为承包方支付的一

(完整版)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 (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第四条新公司的所在地为,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第七条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 第八条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乙方:乙方以技术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出资。 第十条双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 第五章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或者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双方签订的《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分公司成立合同

成立分公司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合作成立分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广州倾城珠宝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并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为分公司)。 二、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新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四、分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五、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六、分公司成立后法人以及分公司经理由乙方担任,并隶属于临沂胜亲集团下设的临沂广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从总公司的管理。 七、费用结算 1、分公司由乙方独资运营,由乙方自负盈亏,分公司利润结算归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费万。 3、乙方向甲方按照每个月5号前支付管理费,逾期后将收取该月管理费5%滞纳金每月的管理费为月营业额总额的。 4、在合同签订日起三日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万。在合同到期终止后风险保证金由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八、权利与义务 1、乙方遵守并服从总公司的管理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须在分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分公司只能在注册地辖区内进行经营活动。 3、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可私自出借、转让、出售分公司的公章、证书及相关财物等。 4、合同到期后,相同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续签合同,若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甲方有权注销、转让分公司。 5、分公司雇用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保险等各项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均有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6、因乙方需要甲方外派人员支持或协助完成相关业务时,甲方所产生的费用(路费、食宿、出差补助)均有乙方承担。 7、当乙方出现违法违规、经营严重下滑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在乙方未出现违约及要求不过分的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可能为乙方提供最好的服务与支持。未经乙方同意不可随意注销分公司。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后,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另给对方3-10万的补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劳动合同签订书 甲方: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 乙方: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XXXXXX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种。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的以下部分节假日、每年清明、五一、国庆各带薪一天。每月两天带薪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及诉讼责任的承担 一、问题 1.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2.分公司能否作为诉讼主体参加民事诉讼? 3.诉讼责任的承担。 二、问题分析 1.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1)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对外签订的合同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因非法经营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无效。 (2)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对外签订的合同 有效。 首先,《合同法》上对于合同签订主体的规定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对于其他组织,《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可以参考《民事诉诉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显然,分公司包括在

“其他组织”当中。据此,分公司具备《合同法》上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其次,学界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分公司必须经过总公司授权并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该观点产生主要是基于民法上的代理理论,它认为分公司与本公司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可以视为有权代理,合同有效;分工未经授权签订合同属于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但是,实际上用代理理论解释分公司签订合同从逻辑、法理和结果导向上来说都是行不通的。理由如下: 第一,民法上代理的含义是以他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是,分公司经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签订合同所盖的章很多也是属于分公司而非总公司。因此,分公司签订合同不符合代理的基本原理,本身就缺乏代理的内核。概而言之,分公司与相对方签订合同是双方行为,不需要总公司确权以追认合同效力。 第二,代理理论并不能解决合同的效力问题。《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据此,即使引用代理理论,出现分公司(行为人)未经授权与相对方签订合同(无权代理)的情况,法律法规也只是明确了责任的承担问题,并不涉及合同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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