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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该如何制定最合理?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外籍教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一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学院外理部门

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

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

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总务处

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提供相应生活物品及设施,包括厨房、空调、彩电、电冰箱、微波炉、热水器、卧具、卫生间设备等。

第七条:人事处

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的核定工作。

第八条:财务处

负责外籍教师管理经费的核拨及其工资发放。

第九条:保卫处

负责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聘请的原则和要求

第十条聘请外籍教师要从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标准,贯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暂限于我院教学和科研部门。

第十二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应拟定聘请外籍教师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拟聘请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以及使用安排(如:合作教师、聘用期限、所授课程及课时等)。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半年报送学院外理部门初审,最后报院长审批。

第四章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来我院从事基础语言教学(口语、写作等课程)的应聘者应拥有学士学位,具有在中国高校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或拥有硕士学位,有讲授本国语或文学课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申请来我院从事科研工作,应聘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年科研或技术工作资历,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解决科研或技术难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年龄在25—60岁之间。

、身体健康。

、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提供的材料

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推荐信和健康证明等。

第五章基本要求第十五条:外籍教师行为规范

1、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和学院的内部管理。

、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在学生中宣传自己的宗教信仰。

、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授课时应当注意仪表,

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在课堂抽烟。

、外籍教师应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严禁与学生谈恋爱或发生亲密关系。

、外籍教师应接受学院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未经学院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兼做与教学无关的业务。

、对于纪律涣散或不尊敬外籍教师的学生,外籍教师应向有关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建议采取措施,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也不得以不上课作为惩罚手段。

、外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院没有要求的教材或资料。

第十六条授课、代课、调课、请假。

1、外籍教师应服从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除非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任课外籍教师不得拒绝接受。外籍教师应按期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工作的质量。

、外籍教师代课、调课、请假应该遵守以下审批程序:

⑴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⑵申请代课、调课提前三天向其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同时报外理部门备案。

⑶外籍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除征得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需得到外理部门批准。

⑷外籍教师因为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向教学主管部门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在一周内补报书面申请表并按照以上程序得到批准、备案。

、因以下情况,外籍教师申请代课、调课、请假不予批准:

⑴旅游;

⑵做兼职或者从事其他与学院教学无关的业务活动;

⑶教学主管部门、外理部门认为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况。

、外籍教师违反以上关于代课、调课或者请假的规定,学院外理部门在与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协商后,可以向该外籍教师发出书面警告,并根据外籍教师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扣除相应的课时费。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无故迟到、早退两项累计超过三次,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应向该外籍教师提出书面警告,并报外理部门、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住宿

1、外籍教师应在学院指定的公寓住宿。外籍教师入住时,外事部门应与外籍教师清点学院配置的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并签收清单,保证妥善使用这些物品。离校时,应通知外理部门办理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的清点和移交工作。

、学院提供的公寓,作为外籍教师在我院任教期间的宿舍,外籍教师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从事赌博、色情、聚众酗酒等活动。

、在学院住宿期间,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校园作息时间,早7时前和晚23时以后,不得在公寓内留宿外人,否则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外籍教师如有亲友来访,确实需要在外籍教师公寓过夜的,应提前告知其所在部系,并得到外理部门批准,同时报保卫处备案。

、外籍教师不得允许单个异性学生拜访其公寓。

第十九条外出

1、在教学期间,外籍教师原则上不得到外地旅游、参观。

、未经相关部系和外语教学部门请示外理部门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出差或到校外进行讲学或举办讲座。

、学院各部系需安排外籍教师到校外参加社会活动或坐客的,应事先征求外理部门的意见;若需在外留宿,部系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外理部门同意,同时部系要保证外籍教师的安全。

、未经任何部门同意,外籍教师私自外出,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家属来华探亲

聘期在一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外籍教师,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及子女的配偶均可在外籍教师休假期内来华探亲。外籍教师提前两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亲属的外文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外国住址、同本人关系、在华停留时间、申办签证地点、入境地点以及护照号码等。如学院同意其申请,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外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二为更好地推动我校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的步伐,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为外籍教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高端引领、需求导向的原则,加大引进高层次外籍教师力度。以开放、灵活、高效的政策,吸引更多符合我校战略发展需求、带动学科建设、促进师资队伍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高端、高层次外籍教师来我校工作。

第二条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通过申报国家、部委(地方)和学校各类人才

计划聘请外籍教师来校工作。优势特色学科应加大聘请外籍教师的力度,重点扩大专业外籍教师和长期外籍教师的比例,特别是高端、高层次外籍教师的比例。

第三条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管理和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人事处为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的牵头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为外籍教师服务工作的归口部门,二级单位为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和服务的主体部门,其它相关部门努力做好支持工作。各单位用好用足国家、地区、学校在引进外籍人才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好外籍教师岗位管理,为外籍教师在出入境、证件办理、居留等方面提供服务便利。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聘任条件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是指依托国家、部委(地方)、学校各类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国际合作项目聘任,与我校签订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聘期内具有明确的任务和考核目标,能够对我校相关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做出实质性贡献,每年来校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外籍人员。

第五条聘任条件

1.身体健康,对华友好,师德师风良好,学术、业务水平较高,符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对于部分国家特聘的高端外国专家,年龄限制可适当

放宽。

.专业类外籍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五年以上的教学和科研经历或满足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要求;语言教学类外籍教师,应当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长期语言外籍教师每周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14课时。

第三章聘请程序及合同管理

第六条拟通过国家、部委(地方)或学校人才计划(工程)等聘请的外籍教师,由相应人才计划(工程)的校内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荐申报。

第七条其他外籍教师的聘请,由二级单位负责遴选和推荐,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层面的审批。

第八条人事处负责协同国际处、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协议或合同的商谈、起草、审核与签订。

第四章薪酬待遇及福利

第九条外籍教师的薪酬,按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资助和学校资助两类。国家资助一般是国家(地方)部委设立的人才引进计划项目或科研项目;学校资助一般是学校批准设立的人才引进计划和学校专项外籍人员聘用计划项目。薪酬具体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在协商工作协议或合同时予以确定。

第十条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的外籍教师可参加基本社会保险。高层次外籍教师还可参加能获得上级部门资助的高端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在校工作期间,除国家及学校政策明确规定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与校内现有中国籍教师享有同等福利。学校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为外籍教师提供可租住公寓。

第五章日常管理及考核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纳入学校现有教师体系统一管理,入职时应履行报到手续。学校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要为外籍教师设立绿色服务通道,用人单位应为外籍教师配备工作助手,共同为外籍教师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入职后,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了解学校,督促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公众利益、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融入教学、科研工作中,悉心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在团队中起到表率和带动作用。

第十五条学校及二级单位应充分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不允许外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及政治活动。外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严格执行

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规的言论,不得从事传教活动。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外籍教师师德教育和监督。外籍教师不得违反教育部《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教师〔2014〕10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及学校有关师德学风要求。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在聘期内应参照遵守我校现有教师有关管理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应每月上报外籍教师的考勤结果,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外籍教师出国(境)执行公务,需按学校相关规定,年初上报出访计划。出访前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外籍教师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附境外邀请信、出访日程等,履行校内相关审批手续,报销时需提供审批表原件、所持证件相关信息复印件及有效票据等。如有特殊情况,未在年初上报出访计划但又确需出国访问,经审批后可以酌情处理。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依据与外籍教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对外籍教师进行考核。对外籍教师的考核可分为年度或中期考核、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申报北京

市人民政府“长城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等相关奖励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聘任期满前一个月,应对外籍教师进行聘期考核,学校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在自愿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续聘事宜。高层次外籍教师的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交流述职,确定考核结果;其他外籍教师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必要时可在自我总结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述职,其自我总结评价、单位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设立的各类引智项目和学校外专培育项目入选专家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引智项目申报与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2〕14号)和《北京交通大学外专引智培育专项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14〕26号)文件管理。

第二十二条外籍教师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提请劳动仲裁、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涉及为外籍教师办理出入境、证件、居留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十四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

和国际处负责解释。

外籍教师管理办法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籍教师(下称外教)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外教管理工作应围绕我校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方针,着力于重点专业、重点学科、热门学科和重点科研方向的建设和发展,不断优化我校外教的数量和质量,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提高学生外语水平,开拓学生国际化视野,营造国际化办学氛围为目标。

第三条外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

国法律、依法执教。

、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外教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所在教学系部、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人事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聘用

第六条聘用条件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专业类外教需具有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相关工作经验;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所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下学年外教名额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 聘请外教数额及业务水平要求(含资质、知识经验结构等要求);

(2) 外教的教学任务(教学课目、教学时数、教学对象等);

(3) 外教的教学目标及其业务管理(教学要求、合作教师配备等)

、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优先安排重点急需和高层次教学科研项目和“少而精”的原则,对各院系的聘请报告进行审议, 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就外教的资历确定其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并向主管校领导提交聘请外教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校领导签发后即报湖南省外国专家局审批。

、申请应聘外教需提供以下信息与资料:

(1)个人履历,含详细的个人信息(含教育和工作经历)、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

(2)护照复印件及2寸白底照片6张,如有家属随行,须提供随行家属的护照复印件及照片2张;

(3)学历或学位证及相关培训类证复印件;

(4)前任雇主的推荐信,说明雇主和应聘者的工作关系以及应聘者之前的工作内容和表现;雇主个人简介;对已在华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须提供原所在教学系部出具的盖有主管专家工作部门公章的推荐信;

(5)《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

(6)其他备选资料:我国对外使、领馆指定的医疗机构

出具的体检证明;经我国对外使、领馆鉴发的无犯罪证明;个人保险单复印件;教师证书或有关专业技术证明。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省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需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 到达郴州后24小时内到学校校区所属派出所办理外国人来华住宿登记手续。

(2)在一周内陪同外教到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受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

(3) 持外教的护照原件、正式合同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邀请外国人来湘申请表》及《健康证》向省外专局申领外国专家证。

(4)经郴州市公安局审核申办外国人居留许可,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外教的护照原件、工作签证及其复印件

②《外籍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申请表》

⑤正式合同及复印件

⑥照片2张(小2寸)

注: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需在一个月内办理《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否则逾期居留将被罚款,逾期一天500元,累计不超过5000元。专家证和居留许可一年一办。如需延期,延期应在原居留时间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前办理手续。

第四章薪酬待遇

第八条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教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16课时/周)、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教学系部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教自愿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薪金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薪发放。聘期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需在外教缴清各类费用之后发放,费用未缴清者,将从其该月工资扣除。

第十二条外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学校代扣。

第十三条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内的专项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每年可凭票向我校报销国际国内旅费。新聘的长期外教:聘期一学年,学校提供国际往返旅费;聘期一学期,学校提供单程国际旅费。延聘外教,延聘一学年,学校提供国际单程旅费和暑假工资。

第十五条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提供公费医疗(不含保健),如一次医疗费超过人民币400元,其超出部分由受聘方自行负担。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外教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拟定并代表学校与受聘外教签订,内容需包括聘期、业务职责、工资数、双方基本职责、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对不遵守合同的外教,要认真地分析情节和原因,多做工作,消除误解,或进行批评帮助。问题严重的,必要时可以解聘。凡中断合同,提出辞聘或解聘,应报请省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外教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

签,一旦签订合同,所在教学系部则应将其视为本单位职工予以管理,如发生违约应及时通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六章外教教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除了确定一位主管外事工作领导外,还必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作教师既是外教的助手,也是外教与学生、工作单位之间的联系人。所在教学系部应在开学前将外教的课程表报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一份。

第二十条对外国专家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法。所在教学系部应在外教上岗前负责向外教介绍本单位情况及明确具体业务要求,到岗后加强与外教本人的联系沟通,定期组织工作交流。所在教学系部有关领导和合作教师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1、于每学期开学前向外教介绍所教授课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明确所开设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目标、授课对象,提供教学大纲和计划范本、必要的参考教材和教学用品;

、及时通知外教校历安排、法定假日调休、课时安排、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生活区管理规定

生活区管理规定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 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 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 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一、施工区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职工宿舍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宿舍公共区域内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卫生,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教务处常规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

教务处常规工作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教研组长职责 1、教研组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骨干,应按校长学期工作意见,在教学处领导下,管教管研,发挥学科组的核心作用,引领与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 2、每学期制订工作计划,期末作好工作总结,计划与总结交教学处。 3、组织教师钻研课标,教材,让教师明确课标、教材的基本要求及逻辑体系;指导教师进行教改,闯出轻负担高质量的新路子。 4、调整各年级教学进度,并指定各年级有关老师拟定教学计划表。 5、参与教学处的工作检查和教学业务研讨。 6、主持教研活动,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组织集体备课、互相听课等活动。每月组内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主题教研活动。活动一要目的、内容明确;二要联系学校实际,既突出指导性,又要具有普遍性;三要强调效果。 7、团结本组教师,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共同搞好教研工作。 8、组织好本学科(月考、期中考试)阅卷工作,认真评分,统计,写好质量分析,协助学区期末阅卷等工作。 备课组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好同一内容的备课小组听课评教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3、组织组内成员学习课标,教科书,教参,不断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4、指导青年教师备好课、上好课,做好传、帮、带工作。 5、当好教研组长的助手,支持配合教研组长开展工作。 6、团结全组老师,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献计献策,资源共享,努力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成绩。 7、期末写好教学经验总结。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8、本岗位对教研组长负责。 教学质量分析制度 一、每次期末(期中)考试后,每位教师都要对所任学科进行教学质量分析,要求如下: 1、完成教学任务情况。 2、学生学习成绩,按项分别填好各种统计表。 3、分析试题,对试题做出一分为二的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 4、分析学生试卷,逐题分析,学生答的好的,有创造性的和不足之处要出实例说明。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提出努力措施。 5、用数据进行质量评价,及对策措施。 二、每次期末(期中)考试后,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要召开质量分析会,行政参加,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最后学校进行质量分析。 教研组长考核条例 1、教研组长要在教学、教研活动中以身作则,在组内起带头作用。 2、按时参加教研组长例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认真作好记录。 3、按时完成教研组工作计划及总结,按时完成期中、期末质量分析汇总表。 4、认真组织每次教研活动,做到教研活动要搞教研,一学期不少于六次,每次活动有中心内容,有书面记录。 5、认真组织组内学习教育思想,交流学习教学经验,交流汇报、分析教学情况,研究改进措施,一学期不少于二次。 6、抓好组内教学常规工作,帮助组内成员订好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检查督导集体备课情况。一学期检查教案及作业情况一次,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深入课堂听课,一学期听本组教师课不少于10至15节。

高等院校国际交流工作人员 管理制度

外事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际交流日益增多,根据学院的外语教学和外事活动的需要,为了加强我院外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外事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第一条 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法令,遵守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外事接待工作中的有关纪律和规定,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形象。 第二条 外事工作由学院国际交流处处统一管理,一切重大事项由学院董事会和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树立外事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创新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服务热情周到,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中,内外有别;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涉及国家机密的事情。 第四条 与外籍人员的交往中,不得谈论与学院党务、校务、财务等有关的不宜公开的事情。 第五条 不得向外籍人员发表对本校、部门和教职工的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 第六条 注重政治学习,保持清醒头脑,具有高度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感性。与外籍人员工作时,应注意东西文化的差异,求大同存小异,以工作为重,坚持原则,注意方法,互相尊重,取长补短。 第七条 将保密与自律视为我国每一个遵纪守法公民的义务和职责,对违反该制度的人或事;轻者,给予校内一定处置;重者,交国家公安、检察和法制部门制裁。 第八条 根据外籍教师使用要求,起草聘请计划,及时向教务处、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上报聘用外籍教师计划,并做好外籍教师的物色和聘请工作。 第九条 根据教学任务要求,在人事部门的协助下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并认真执行外籍教师工作方针政策和合同待遇规定。 第十条 全面掌握外籍教师情况,建立外籍教师档案,按时上报外籍教师情况统计表、聘用外籍教师成果报表及外籍教师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的教学、生活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要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增强教职工纪律观念。 下是为你整理的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 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 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 具体细则如下: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 签到时间:上午:7:30下午:12:50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20 下午:12:50----------16:30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 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

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 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 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

民工生活区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民工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1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民工生活区的安全文明管理,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藏高速改扩 ? ? ?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2、工人直系亲属需要在工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安全负责人请示同意并持身份证向项目部保安部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自己的亲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工人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体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损坏、偷盗。不准使用炒锅、电饭锅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否则给予没收,并通报批评罚款。? 5、生活区除室内照明外不准私自使用60W以上的灯泡,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器或烧明火,否则给予没收,并通报批评罚款。禁止私拉乱安照明电线,接灯头、插座,对违反者批评教育外没收电线、灯具并罚款。? ? 12、倡导勤俭节约,严禁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在现场发生。? 13、宿舍区内按照已有的床铺统一住宿,禁止随意拆改,禁止未经项目部同意私自搭设小包房,床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使用,不得随意拿施工用的夹板作床板或隔墙使用。?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大学城市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聘用外籍教师的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聘请外教的工作,要本着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为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提供支持与服务,营造国际化办学氛围。 二、聘用资格要求 聘请校任教的外教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无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或案件。 三、聘用程序 (一)申报需求 有聘请需求的部门应根据教学需求,提出学年外教聘请计划(人数、业务水平要求、教学课程描述),于每年4月20日前报送学院外事办。外事办汇总申报材料,由学校审定通过后,做出全年外教聘请计划,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资料审查 聘用外教实行“两审”制度,即由外事办对拟聘用的外教进行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等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传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外教资料进行复审,出具专业意见,书面上报外事办;外事办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外教聘用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外教到任后,双方应及时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由外事办负责办理外教的工作证。 四、外教工作量 (一)外教工作量 1.每学期基本工作量按照学院相关件要求执行,包括理论授课、学术科研、学生答疑、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学生社团等活动,超出部分课酬按照学院《xx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办法进行核算。 2.其他项目协议下聘请的外教,按相关协议规定执行。 (二)外教待遇根据外国专家局关于外教工资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外教报酬标准。 1.根据国家外专局规定,学校为聘请的外教购买包括大病保险和保险在内的专项医疗保险。 2.外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学校代扣。

学校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张歧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切实履行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张歧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一、学校实行签到制。按照作息时间表安排,每天早晨值班教师早读前10分钟到教学区检查学生出勤及纪律情况,组织学生早读,打扫环境卫生;其他教师在早操前到校,按时签到。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时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经批准并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1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学校教导处负责把好考勤关,作好查课、考勤记录,作为教师每月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每天按时在值班室门口签到,后勤每天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小孩、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尽量安排在法定假期,不要影响教学秩序,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 5、学校领导将对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按旷工处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值班领导要严格把关,门卫出作好记录,如出现疏漏,查实后将进行责任倒查。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内安排好自己的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

工人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工人住房一律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各宿舍必须住满8人后再行安排宿舍,各劳务必须向项目部提供各个宿舍入住工人花名册,未提供花名册或花名册不属实的宿舍一律不给予送电,项目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将处罚伍佰元/房间,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项目质量安全部提交申请并经过项目部同意后于项目安全部登记安排宿舍,每个宿舍按每位工人十度电送电,超出部分按项目部统一收取费用,从工程款扣除。 2、工人直系亲属需要在工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安全负责人请示同意并持身份证向项目部保安部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自己的亲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工人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体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损坏、偷盗。不准使用炒锅、电饭锅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否则给予没收,并通报批评罚款。 5、生活区除空调及室内照明外不准私自使用60W以上的灯泡,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器或烧明火,否则给予没收,并通报批评罚款。禁止私拉乱安照明电线,接灯头、插座,对违反者批评教育外没收电线、灯具并罚款。 6、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对违反者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为保障职工、民工的休息,宿舍区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使用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8、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或私自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学校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检查方案

学校教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检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龙山县教育局《关于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落实z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评价细则,督促教师完成常规教学任务,对教师的常规教学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源思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龙山县源思实验学校教师落实《教学常规》评价细则。 一、总则 1、检查内容及执行。学校依据《教学常规》中“教师教学”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百分制教师月常规检查量化细则。并按每月一检查、一量化、一评比、一奖惩、一总结执行。 2、量化等次设定。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公示、奖励与整改。学校检查结束后次月5日前将教师落实常规检查得分情况进行公布,并按得分高低排序,试行基本奖每人每月100元,发放计算方式为检查得分X1=教师月教学常规基本奖。对排名前20%的教师试行优秀奖,每人每月50元,对不合格或问题突出的教师提出批评,并限期跟踪整改。 4、年度考核评价。按照年度检查次数取教师平均得分,按平均分的60%计入年度考核,再乘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细则教学管理权重分的40%,为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常规量化总分。计算公式:年度内教师检查得分总分/年度内检查次数 X40%X40%=教师年度考核教学常规检查量化得分。 二、计划管理 1、任课教师学期初应根据教育教学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计划严禁雷同或者下载,教学计划至少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目标任务、教学措施、教学进度安排等内容。)。 2、任课教师期末有教育教学总结(总结严禁雷同或者下载)。

3、学期中教师应按照期初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按月督查教师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分忧、良、合格和不合格,按评价细则进行量化计分。 4、说明:学期初查计划制定,学期末查总结编写,学期中查落实情况。 三、备课管理 1、教案(导学案)规范完整。教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眉头)课题、计划X 课时、第X课时、时间、(备课本右上角)总课时xx节、(正文)课题、教学目标(三维)、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具与学具、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清晰、具体、并有指导学生预习环节体现)、板书设计、本课小结、作业布置等。导学案包括以下内容:教师用的导案、学生用的学案。强化“功在课前,利在课上”的意识,做到不备课,不上讲台,有一至三节超前教案。禁止照抄照搬他人教案或直接使用往年的教案教学,一经发现,视为教案编写不合格。以试卷作为复习内容的复习课,每张试卷算两课时,同时教师还必须配以相应的复习教案。以备课组完成的教学设计,备课组其他成员在上课后根据课堂教学实际应有个性化修改或建议。 2、按照教学进度、课表做到各种科目、课型堂堂有教案(导学案),各种教案(导学案)节数与每月授课天数、课表安排节数相吻合,不相吻合的视为无教案上课。 3、任课教师按照“一详多简”编写教案或导学案,小学部分语文、数学任课教师及信息技术、体育专任教师写详案,中学部教师分授课专业写详案,跨头任同一专业授课任务的教师,由教导处安排其中一个年级的写详案,一个年级的写简案。 4、任课教师每月至少撰写高质量的教学反思1篇。 5、理、化、生、科学教师要严格按照课标要求备好常规教案和实验课教案,组织好学生实验。信息技术要有常规教案和上机教案。 四、上课管理 1、教学行为规范。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调课代课;课堂上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玩手机、接打电话,不吸烟,不得坐着上课(不含批改课堂作业);着装得体,教态自然。

教育培训机构外教管理细则

外教管理 一、聘任 聘请外教必须通过合法的中介公司,邀请学历大专以上、具有教师明和相关经验的外国教师。在找到合适的人选后,还应严格按照外专局的要求,对外教资格进行审定,为他们办理相关的工作和居留手续,从而保证外教聘任的合法性,同时也依靠法定手续稳定外教队伍。 附注: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是中国管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各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和地方外国专家局是管理地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服务部门。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涉及的地方主管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教育厅(委、局)、公安厅(局)。 二、管理 (一)外教行为规 第一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政和培训机构的部管理。 第二条尊重中国的政策,不得在学生中宣传自己的信仰。 第三条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规。 第四条授课时应当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在课堂抽烟、吃零食。 第五条遵守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不得和学生谈恋爱或发生亲密关系。 第六条接受培训机构的工作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七条未经培训机构同意不得兼做与其在学校教学无关的业务。 第八条对于纪律涣散或不尊敬外教的学生,外教应向本培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建议采取措施,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也不得以不上课作为惩罚手段。 第九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培训机构没有要求的教材或材料。 (二)授课、代课、调课、请假、迟到、早退 第十条服从本培训机构分配的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除非本培训机构分配的教学任务超出该外教能够胜任的围,任课外教不得拒绝接受。外教应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教学工作的质与量; 第十一条外教代课、调课、请假应该遵守以下审批程序: 1)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2)提前三天向其教学主管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3)申请调课应将申请表复印件送交教学主管备案 4)外教因为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当向教学主管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在一周补上书面申请表并按照以上程序得到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外教违反以上关于代课、调课或者请假的规定,学校教学主管协,可以向该外教发出书面警告,并根据外教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扣除课时费。 第十三条外教无故迟到、早退两项累计超过三次,教学主管应当向该外教提出书面警告。(三)住宿 第十四条除非合同有明确规定,外教应当在学校指定的公寓住宿。 第十五条外教入住时,应当查实清点学校配置的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并签收清单,保证妥善保管这些物品;离校时,应通知教学主管办理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的清点和移交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提供的住房,作为外教在我校任教期间的宿舍,外教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

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限第二条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 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20天。 第四条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 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 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15-3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42天。 第五条哺乳假:符合《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学校工作岗位又能离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委)批准,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六条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第七条探亲假:凡工作满1年的教职工,与父亲、母亲和配偶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

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教职工配偶公派出国留学,且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以上并在国外学习期限已达一年以上,教职工可申请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小学教师请假条例制度2017-12-12 8:42 | #2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

生活区管理制度守则

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加强食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在生活区入住者由分包单位负责管理,工程部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分包单位应凭身份证登记造册,分发宿舍及床位卡。? 8.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9.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各分包现场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电褥子、小太阳等)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 1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14.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 15.食堂炊事员应做好自身健康检查后方可上岗,并应做好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讲卫生、“灭四害”,不准买卖变质、霉变食品,不乱倒剩饭剩菜。?

学校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学校日常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实施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事不对人,特制订如下规定: 1、每周星期一放学后为教师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遵守会议室纪律,认真听记。 2、行政人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要有大局观点,要自觉相互协调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不得推诿。 3、学校重大决策一律由行政人员和教师代表集体通过。否则无效,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学校所有开支由审核小组审议后,方可报帐。 5、学生在校就餐,伙食每餐三菜一汤,以经济、实惠、简便、省时为原则。 6、自觉维护学校安全和环境卫生,每天就餐后必须彻底清理厨房卫生,特别是锅台、窗台、厨柜、地面等台面,不留污垢,垃圾箱和垃圾桶由当天饭班及时清理,不积存,并且规定垃圾点倾倒,不准乱扔乱倒。 7、强化环保意识,珍惜他人劳动成果,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扔烟头,不随地吐痰,不随手往地面、走廊或窗外倒水,维护好办公室自己座位周围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不在办公室内存放穿过鞋袜,不在办公室脱鞋晾脚,不伸脚放在办公桌上,不坐在办公桌上。 8、爱护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公物自觉照价赔偿或购买同等品质同等物品抵偿。保护好自己所用办公桌椅,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刻,

桌面、座椅不得人为造成严重划痕或其他破损。学校任何公共物品一律不外借或租赁。 9、节约能源,各位老师应例行节约原则,人走关灯,断电。白天上课老师应关闭教室和办公室的电灯。 10、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格遵照中心校制定的考勤标准,坐班制,实事求是,不殉任何私情,任何人免开尊口。按时签到,不迟签,不漏签,迟签以签到时间为准视为迟到记入考勤,漏签视为旷职记入考勤,有事必须向行政值日员请假。 11、认真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外出,不迟到,不早退,对于迟到、早退离岗外出现象考勤如实记录。 12、教学班主任每天到校后和下班前必须与寄宿班主任及当天寄宿值日老师认真做好交接工作,教师正常上班期间从教师到校到教师下班为全体教师责任时间,承担学校的四防安全工作、学生在校安全教育管理和校园秩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日常工作制度》,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因工作失误和失职造成后果的要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13、班主任到校后第一时间进班,做好晨检、午检,及时了解学生出勤和健康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学生做好教室和公共区清扫工作,低年级班主任要亲自动手协助学生值日,对学生的家庭作业完成情况要认真检查指导。 14、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对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有教育、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应教育本班学生早上不过早到校,放学后不要在外面

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与请假 1.上班签到截至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学校作息时间)。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迟到的应由本人补签,并说明原因。 3.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分管领导请假。 4.需外出或提前离校,须在分管领导处说明情况,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若发现不在岗又未说明情况者,记作旷工。 5.假期回校,值班及休息日因学校需要上班的均视作上班。 6.请假书面手续统一在校长办公室办理。 二、奖励 1.设全勤奖每月30元,全校教师如全月无迟到、无早退,且无病事假、旷工的,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月全勤奖按月发放。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学期全勤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3.全学期坚持签到者,另奖30元。签到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4.教导处安排教职工代课,发代课金3元/节,代课金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5.教学岗位考核奖。根据服从学校安排、教学工作认真、出缺勤等方面进行考核。按每学期50元计算,完成任务全额计发,若未完成任务,则按情况酌情扣发。考核优秀者增加20%(即每学期60元)计发。(考核方案另定)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5元。误课者,每误一节课扣10元。

2.病假每天扣5元,事假每天扣10元。出现旷工现象,每次扣20元。 3.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两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 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评比一票否决。 4.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如确有正当合理原因需要调课的,要向教导处说明情况,否则每人各扣5元。 四、权限与说明 1.时间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向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三天的需向中心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需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再通知教导处。 2.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重病且生活不能自理住院(须正规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等需校长批准,并且办理请假手续,但不发全勤奖。 3.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附医院证明,医院病历,发票等材料,一般不包括自购药品证明,否则记作事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确保每天两次检查,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并于下班前在办公室记录当日出勤汇总。 3.全体教职工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

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合村并城祭城南安置区Ⅲ标段 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责任目标分解) 类别项目:生活区管理制度 资料整理人: 资料保管人: 施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目录 1、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2、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3、食堂管理制度 4、家属探亲制度 5、临时探亲访友检查制度 6、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7、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8、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9、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10、食堂防火制度 11、厕所管理制度 12、浴室管理制度 13、集体宿舍制度 14、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5、食堂餐具、用品消毒制度 16、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7、职工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记录表

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1.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 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 加强食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 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 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 在生活区入住者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8. 实行室长负责制,负责室内卫生,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9. 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 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 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电褥子小太阳等) 12. 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13.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14. 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高职、高专;职业院校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XX教育部等部门XX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行业、企业聘任的,与学校只签订聘任协议(不纳入学校编制),兼职担任专业课、讲座、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二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第三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第四条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对口专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第八条院部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标准》。 第九条兼职教师授课前需进行评议。每学期末由院部组成兼职教师评议组,根据《兼职教师聘任标准》对拟聘兼职教师及拟承担的课程进行评议。 第十条评议通过后,由院部通知拟聘兼职教师带相关证书到本部门,审核兼职教师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证、工作经历等材料,并填写《兼职教师聘任申请表》,于开课前上报教务处审核。对通过资格认定、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人员,经教务处批准,签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由院部根据教学需要制定兼职教师任务书,每学期期末前将下一学期兼职教师任务书上报教务处审核。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水平和管理经验,提高聘用外籍教师的工作效益,进一步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请外籍教师来院任教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外国语言和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及现代化管理知识;加强对薄弱专业和新专业、新课程的建设;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我院整体发展服务。 第三条我院聘请外籍教师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 第一章外籍教师聘用程序 第四条各系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教学需要,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人事处提交《xxx学院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申请表》,由人事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协同人事处根据系部要求选聘合适人选,经任教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代表学院与外教签订合同。 第六条外教到校前,外事办公室会同聘用系部及中外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外教来华后的接机、住宿、交通、教学计划、办公条件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外教到校后,外事办公室对外籍教师来华前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外教宣讲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及校纪校规。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负责为外教联系安排进行境内身体检查后,将外教转由聘用系部实行二级管理。 第九条外事办公室在外教入校后一周,为外教办理外专证、居留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行政管理 外事办公室是学院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 第十条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的落实。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外籍教师、聘用系部及职能部门召开外教工作联席会,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外教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协助聘用系部对外教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三条视经费情况组织外教参观、游览名胜古迹,以弘扬我国文化,加深他们对我国改革开放及国情的了解。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 聘用系部是外教教学管理的归口部门,教务处协同管理。 第十四条为外籍教师提供详细的校历、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要求等资料(中外文对译,中文存档、外文给外籍教师),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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