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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按时出诊应对方案

医务人员按时出诊应对方案

各临床科室:

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011年版)针对门诊有关要求: “有出诊医师管理措施,公开出诊信息”、“医务人员按时出诊,特

殊情况无法出诊应有替代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对照我院新门诊业务量不断增长、出诊信息滞后、不按时出诊、随意变更出诊医师、更改不能提前告知等实际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规范、管理出诊医师制度,奖惩分明,各临床科室医师门诊工作量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保证出诊次数,严格控制出诊更改率,违反管理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扣罚科室管理分;

2.专家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

任。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由在职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特需门诊由已离退休并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3.专家出诊时间及专科出诊时间由各科室统筹安排,保证相对固定,由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处、门诊部审核(特需门诊出诊时间由特需门诊报送),汇总制表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备案,备案后多渠道公开出诊信息,出诊时间不得随意变动。

4.出门诊医师要按时出诊,因故不能按时应诊者,必须于前一天(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到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书面停诊手续以便及时提前公示、告知;出诊当日不得停诊,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相应职称医师代为出诊,并报门诊部同意。

5.出门诊医师应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处理好病房和教学等事宜,不得以其为由延误开诊时间,特殊情况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

6.出门诊医师违规或违纪而引发投诉与医疗纠纷,经核实后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一个月累计违规两次者,取消出诊资格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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