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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流程图

标识流程图

《产品标识流程》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QG/ZHD09-7.5.3-2014 A版1.目的和范围 为在接收、生产、交付及安装的所有阶段对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适当标识,防止混用,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的目的,编制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铸件产品及其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和必要追溯。 2.引用文件 QG/ZHD09-4.2.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 本程序引用GB/T 1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中的有关术语。 4.职责 4.1 本程序由质量管理部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仓库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标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和管理。4.3 生产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施加和移植,质量管理部检验员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施加。 4.4 各生产车间和仓库保管员应保护好各类标识不受损。 4.5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标识和追溯性的全面监督和检查。 5 程序内容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和编号方法 5.1.1 产品标识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铸字、油漆书写、文件记录、挂标签或标牌等种类。 5.1.2 编号由类别号、年代号及顺序号组成 a)公司代号表示方法 泰州润骐防务科技有限公司代号:R 小圆筒 01 大圆盘 02 小圆盘 03 枣核1 04 枣核2 05 枣核3 06

大风帽 07 小风帽 08 …… 以此类推,特殊产品(如大圆筒)按照客户要求编制炉号。 5.2 采购物资标识方法 铸造熔炼用原辅材料的化学成份必须提供给炉前。 ·铸造用原辅材料(指铁合金、生铁、镍板等)购进公司后,按程序送检至质量管理部相关检验员、同时附送质保书; ·经检验合格后的原辅材料,相关检验员出具“物资质量验收入库单”(JL10-03),同时出具加盖本公司质量检验专用章的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仓库保管员; ·仓库保管员首次发放同成份同批次的材料时,必须同时将上述化学成份报告传递至领料人; ·领料人必须及时将化学成份报告交至电炉炉长手中; ·炉长根据成份报告进行配料,直到该种成份的材料用完为止。 5.2.2所有铸造用原辅材料必须采用挂标签或标牌的方法标明名称和规格。 5.3 生产过程产品标识 5.3.1 铸件标识 a)铸造车间根据生产安全部的铸件计划按顺序设定所生产铸件的冶炼炉号、铸件号,同时出具“铸造车间生产调度通知单”(JL08-01)交相关检验员,铸件号应直接铸制于本体上的图纸规定位置。 b)铸件合格后,相关检验员依据生产调度通知单上冶炼炉号、铸件号、零件图号、名称及材质、数量做好相关记录,并出具“产品入库单”(JL10-17)和质量保证书; c)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零件,生产安全部根据用户规定在铸件计划上注明零件编号,生产班组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用白漆在铸件上醒目部位加注零件编号,检验员做好记录; d)有机械性能要求的产品零件还需提供试棒毛坯,由生产班组在试棒毛坯上加注编号,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做好检验合格标识。 5.4 标识控制 5.4.1 标识应与生产原始凭证、质量记录相一致。 5.4.2 生产制造过程中零件标识被去除时,应由此道工序操作者用记号笔、油漆或钢字码将其移植,相关检验员监督其实施。 5.4.3 后续工序操作者应监督前道工序产品标识,当发现未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应返回 前道工序操作者,通过追查记录等补加正确标识,确难分辨时应重新标识。5.4.4 产品零件上的标识应该清晰、牢固、易于辨认,不因下雨、生锈等原因而被消除。 5.5 追溯办法 铸件的追溯通过图号名称及铸件号追查到“铸件最终检验记录”(JL10-19)“炉前冶炼(浇注)检验记录”(JL10-12)“铸件热处理检验记录”(JL10-13)等,最终追查到生产班组。 5.6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5.6.1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可分为四类: a)待检---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状态标识; b)合格---产品经检验和试验判定为合格的状态标识;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范本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 制程序范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产品形成过程进行标识的方法和追溯的适宜性流程。 制定本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包括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甚至每个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予以记录,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IS0/TS16949:2002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涉及到: 3.2.1.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3.2.2.生产过程的历史。 3.2.3.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非常实用的流程图符号及说明.doc

标准程序流程图的符号及使用约定 一,引言 程序流程图(Progran flowchart)作为一种算法表达工具,早已为工国计算机工作者和广大计算机用户十分熟悉和普通使用.然而它的一个明显缺点在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化符号表示和严格的使用规则.最近,国家标准局批准的国家标准(GB1525-89)<<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为我们推荐了一套标准化符号和使用约定.由于该标准是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的标准ISO5807--85 Information processing--Documentation symbols and comventions for data,program and system flowcharts,program network charts and system resources charts是一致的,这里将其中程序流程图部分摘录出来,并做了一些解释,供读者参考. 根据这一标准画出的程序流程图我们称为标准流程图. 二,符号 程序流程图表示了程序的操作顺序.它应包括: (1)指明实际处理操作的处理符号,包括根据逻辑条件确定要执行的路径的符号. (2)指明控制流的流线符号. (3)便于读写程序流程图的特殊符号. 以下给出标准流程图所用的符号及其简要说明,请参看图1. 图1 标准程序流程图符号 1.数据---- 平行四边形表示数据,其中可注明数据名,来源,用途或其它的文字说明.此符号并不限定数据的媒体. 2.处理---- 矩形表示各种处理功能.例如,执行一个或一组特定的操作,从而使信息的值,信息形世或所在位置发生变化,或是确定对某一流向的选择.矩形内可注明处理名或其简工功能. 3.特定处理---- 带有双纵边线的矩形表示已命名的特定处理.该处理为在另外地方已得到详细说明的一个操作或一组操作,便如子例行程序,模块.矩形内可注明特定处理名或其简要功能. 4.准备---- 六边形符号表示准备.它表示修改一条指令或一组指令以影响随后的活动.例如,设置开关,修改变址寄存器,初始化例行程序. 5.判断----- 菱形表示判断或开关.菱形内可注明判断的条件.它只有一个入口,但可以有若干个可供选择的出口,在对符号内定义折条件求值后,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出口被激活.求值结果可在表示出口路径的流线附近写出. 6.循环界限---- 循环界限为去上角矩形表示年界限和去下角矩形的下界限构成,分别表示循环的开始和循环的结束.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目的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引用文件 ISO 9001:2000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定义 无 5.职责 5.1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 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5.3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 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6.程序内容 6.1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 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 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 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 识。 6.4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 测量控制程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 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 放置产品标识。 6.6 产品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当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追溯时,由质检科依据标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可追溯系统手册 第一章、可追踪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可追溯性有利于鉴别产品、追溯其历史和产品来源,即能将原料和最终成品匹配起来,并能够此与加工历史纪录进行连结。有助于保障成品安全,并在发现产品不安全时有助于采取必要的行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主副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可追溯性的权利和责任 ?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鉴定和追溯接受的主料 ?主料的标识,应适当标示款号、缸号、批次、颜色、匹数、幅宽、接收日期?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红 箭头标签加以标识。 ?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2鉴定和追溯接受的副料 ?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3 鉴定和追溯半成品 建立半成品与所使用的原料批次/缸号等的关系 4.3.1 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 4.3.2 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红箭头标 签,合格在半成品、品则无须贴标签。 ?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栏 “ ”红箭头标签后,放于“不合格品”栏内。 ? 核对清楚后生产,工序完成后,凭包号数量上报产量,同时便于返工时查找返工人员 4.4 鉴定和追溯成品 ?成品检验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按摆放在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加以区分。 ?原材料每批进厂由 QA记录品质状况,当工序检验或成品检验发现由材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该批/缸原料的影响范围,能及时加以控制。 如果检验员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材料的领用记录以及产量结算表可以追查责任者,将质量问题影响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验证可追溯性的有效性 1.目的:建立一套程序来检验可追溯性系统的有效性,包含是否符合可追溯性设计、测试可追溯性及复审可追溯性系统 2.是否符合可追溯性测试 各负责单位可以按照预设的频率审计可追溯系统是否都到位且符合需要,所以可追溯性审计应具备如下特征: ?建立在持续进行的基础上 ?追踪发生不符合现象之处 ?在产品/工厂/人员发生异动时进行审计 ?能够应对投诉或其它系统失败的证据 3. 测试可追溯性系统 确保从原料到成品的发送都能可追溯,反之亦然。而且能够在确定的期限内对必要的纪录进行检索。可追溯性检测包含: ?对系统进行年度检验 ?按日期或客人别选择一个批/缸号 ?追溯与该产品批/缸号相关的所有记录 ?标注起始时间和找到所有相关纪录的时间 ?复审测试情况并采取必要行动来修正缺陷 4. 复审可追溯性系统 确保可追溯性系统能够持续更新,符合商业需求,现行可追溯性系统各组成部分的状况应符合制度要求、消费者需求、产品特征、加工操作以及实际生产状况。 第三章、可追溯性流程图/表格 图一、可追溯系统流程图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X/Q-18-2017 1.目的范围 建立并实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保持可追溯记录,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和如果发生不安全产品召回时能够进行及时进行处理。可追溯性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 2.职责 化验室负责规定所有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需要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各相关科室负责所属区域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对所有标识进行维护。 3.产品标识 ①原辅材料标识、包装材料标识: 原辅材料库、包装材料库应根据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名称、类别设置相应的“物料标识卡”。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入库记录台账上应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产品数量、生产单位家”等内容。 ②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 各生产车间应根据产品的生产状态设置不同的“物料标识卡”。如:“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待处理品”等不同的标识卡对产品状态予以标识。

③检验标识: 各检验区域应根据产品的检验要求设置不同的“物料标识卡”。如:“待检区、检验区、待检品、待处理区、待处理、合格品、不合格品”等产品状态标识。 ④成品标识 经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产品保质期、贮存方法等。 4.追溯性控制 ①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入库记录台账上应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产品数量、生产单位家”等内容。 ②生产记录上应标明食用原料的生产单位家、生产批号、生产用量等相关内容。 ③产品的销售记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批量等相关内容。 ④产品的销售记录中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销售数量、销售目的地址或销售单位及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⑤本单位产品的追溯路径为: 产品销售记录台账→检验报告单→生产记录单→进货台账记录单→原料的生产单位家。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分发号:__________ Distribution No. 审批过程 分发表 更改履历

1.0目的 Purpose 对产品及其状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防止从原材料进入公司至成品交付的全过程产品混淆和误用。通过适当的控制和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The purpose of this procedure is to prevent product mixups and wrong using in all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to product distribution, using appropriate method to identify the product and its status so as to achieve the traceability of product.. 2.0范围 Scope 本程序适用于从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过程到成品交付各阶段产品的标识控制和可追溯性控制。 This procedure is applicable for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control of all product realization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in process production, inspection and test until product distribution. 3.0责任 Responsibility 3.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起草修订。 QA is responsible for draft and revising of this procedure. 3.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程序实施。 The related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ts implementation. 4.0产品标识 Identification 4.1.产品标识的范围 The scope of product identification 4.1.1.原材料 Material 4.1.2.过程产品(包括半成品) Process product (include semi-finished product) 4.1.3.成品 Finished product

标识和可追溯性流程图

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流程
采购/质技 部其他部 门
采购下单
储运部
生产车间
质技部
相关标识
作 业 内 容
外来料(外协半成品/外加工成品)由储运部仓库 来料摆放 区域划分 管理员按批次、 品种分开放置于待检区, 以示标示。 储运部对于具有存储时效性要求的物料还需在外 包装上写上来料日期。 质检员检验 标识 领料生产 不合格证/让 步接收 质技部应对外来料(外协半成品)进行检验,并对 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识,并进行相 关处理(退货、返工、挑选使用) 。让步接收的物 料作“让步接收”标识,并写明让步接收的缺陷原 因,以便追溯。 质技部负责指定物料来料检验的标 识。 加工完成后的半成品由各生产车间在产品容器上放 半成品标识 产品标识卡 置相应的《产品标识卡》 ,在上面标明客户名称,产 品名称,物料编码,生产日期等 质技部应对检验合格的物料在《产品标识卡》加盖 半成品检验 状态标识 领料生产 产品标识卡/ 不合格证/让 步接收 检验章表示合格,对不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 识, 放置不合格证。 让步接收的物料作 “让步接收” 标识,并写明让步接收的缺陷原因,以便追溯。 对客户订做的产品,生产车间应按商务部门明示的 要求作业,不可擅自作其它标示。如本司产品有追 溯性的需要,须在包装上标示,必须征得商务部门 成品标识 / 同意,方可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标示。如国内订做 客户没有明示要求,且采用本司常规包装,则在外 包装上贴上订做客户名称的标签,其余按本司常规 要求运作。最终产品由各生产车间在产品或包装上 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数量等。 入库摆放 成品检验状 态 识 合格证/不 合格证 样品/样品确 新样品准备 认表 样品/样品确 认表 质技部应对检验合格的成品作 “合格”标识, 对不 合格的物料作 “不合格”标识。 新产品留样由质技部负责保存,并组织评审. 质技部组织各部门评审后,评审无问题后在新品封 样单上签字确认.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执行可追溯性要求:
质技部新样 品确认
新样品留样
可追溯性 实行
可追溯性 实行
可追溯性 实行
可追溯性 实行
公司相关部 门执行可追 溯性
紧急放行;让步接收; 客户要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包括客户投诉) ; 公司内部要求。通过查阅标示、生产记录、检验记 录等方式实现对产品的追溯。

标识和可追溯性

1 目的 为了正确识别产品、属性及它们的质量状态,防止发生混淆,使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必须对产品进行标识。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产品实现过程中的产品、工件及工艺用料的标识管理,非产品用的各类采购产品也应按本文件执行。 3 相关文件 Q/CD 424.01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Q/CD 830.0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CD 850.01 持续改进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主管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的标识和追溯性管理工作。 4.2 质管部负责产品检试状态标识的管理和有效性的控制。 4.3 生产部归口负责产品实现各过程的标识管理。 4.4 供应部负责外购外包产品的标识 4.5 销售部负责成品标识管理。 4.6 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产品的标识管理和不同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所有标识 的维护。 5 工作程序 5.1 产品标识 5.1.1 标识是识别产品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它包括产品实现和运作过程中 的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 5.1.2 技术部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相应技术文件中规定产品标识的内容、标识的方 法和标识的部位(或区域)。 5.1.3 生产部下达任务的同时需明确产品(批次)标识或可追溯性(产品编号)的要 求。 5.1.4 生产车间按技术文件要求上规定的标识内容、方法和部位(或区域)实施标识 工作。 5.1.5 产品标识可采用铭牌、质量流程卡、粉笔书写等其他适用的方法进行标 识,对不同的产品状态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标识: a) 库房内材料用库卡进行标识;

b) 加工过程中的产品用产品名称、工作号、图号进行标识(一般写在生产质 量流程卡上); c) 成品用铭牌标识。 5.2 产品状态标识 5.2.1 产品状态标识是公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为识别产品的质量状态,防止错用 和误用不合格品,应对产品质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进行标识。 5.2.2 产品状态标识分类 ––––测量状态 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 ––––加工状态 已加工;待加工 5.2.3 产品状态标识形式可用印章、质量流程卡、标签、标牌、颜色、箱(盒)、 容器、区域及粉笔书写的方式进行。 5.3 产品的可追溯性标识 5.3.1 当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应对产品进行可追溯性标识,可追溯性标识具有唯 一性。产品及零部件唯一性标识由技术中心负责确定。确定原则是: a) 成台产品包括成套配件应有可追溯性标识; b) 关键件、重要件应有可追溯性标识; c) 有工艺配对要求的零部件应有可追溯性配对标识; d) 其它有必要作唯一性标识的工件在设计、工艺文件上注明标识要求。 5.3.2 设计(或工艺)在图样(或工艺过程卡)上对标识的形式、位置、尺寸、方式、 工序进行规定。 5.3.3 唯一性标识的形式和使用范围 a) 产品序号––––用于成台产品或成套配件; b) 工作号加顺序号––––用于零部件(标识内容较长、工件较小无法作标 识时,允许在不会产生混淆的原则下适当简化,但要按图、卡或技术 处理单上规定); c) 生产月份加顺序号––––用于工艺配对的零部件。 5.3.4 可追溯性(唯一性)标识的方式 a) 铭牌; b) 钢印; c) 电蚀笔写字;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WORD格式可编辑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前言 本程序是按照《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TS22163:2017)要求基础上建立的,本程序规定了对管理体系中有关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且在工作流程图中得以体现。 本程序文件由质量课提出,归口生产课。 编制日期 会签 批准日期 专业知识整理分享

WORD格式可编辑 专业知识整理分享文件修订记录 修订序号生效 日期 版次更改内容修改人备注

WORD格式可编辑 1. 目的 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的混用,明确产品在各阶段的识别和状态,以便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的于公司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贮存、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标识与追溯管理。 3. 引用标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TS22163:2017 《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 定义 4.1 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4.2 可追溯性:通过有记录的标识,对某个物品或某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及所处的位置或阶段进行追溯的能力。 5. 职责权限 4.1 生产课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归口管理,负责产品在生产过程各阶段进行适当的 标识和维护,配合质量课对质量问题的追溯和分析。 4.2 采购课负责对库存物资进行适当的标识和维护。 4.3 质量课负责产品检验和试验的状态标识,主导追溯分析。 4.4 技术课负责确定产品标识/标记的形式(应使用设备可读的代码、印记或标签,当顾 客或法律法规有规定时则按其规定实施。),负责可追溯性产品及其追溯范围的界定。 专业知识整理分享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原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施工原材料使用正确,可追溯,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装、检维修及保运项目所用材料及施工过程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物资供应部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生产管理部(项目部)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的标识管理; 3、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基层公司和分包单位) 1)保管员负责库存材料标识管理 2)施工人员负责进场材料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记录施工过程及自检记录; 3)施工员负责施工中原材料标识的监督检查; 4)质检员负责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库存材料标识 1)材料员在领料时,要根据材料计划核对实物、质量证明文件,保证实物与计划相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原始标识准确、完整、清晰。

管材、板材、管件、法兰、阀门、螺栓、垫片、电缆等材料以及变压器、电抗器、断路器、成套开关柜等设备必须具备原始标识。 物资入库验收时,质检员和保管员核对确认材料和设备的原始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及实物状态,合格后入库保管。 保管员要及时登记《甲供材料入库、发放台账》,内容要齐全,材料来源明确。不同厂家以及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物资要分别记录。 2)物资在贮存时,保管员对保管物资进行挂牌标识,分区存放,便于查找领用,防止误用。 材料防腐后覆盖原始标识的,以及材料外包装上有标识而实物本身没有的,保管员要及时进行标识移植,标识移植内容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标识移植使用白色、黑色油漆笔或记号笔。特殊材质材料,保管员按照公司《色标管理规定》,刷涂色标。 3)物资在贮存、发放和回收过程中,保管员必须保证其标识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备追溯核查。 4)返库材料、剩余材料必须有标识,以防止下次使用时发生材料混用。质检员检查产品标识和标识移植。 2、材料发放 1)保管员依据施工员审批的施工任务单或领料单发料,施工任务单或发料前认真核对领料凭证和实物,避免发错料,发料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 文件分发号:__________ Distribution No. 审批过程 分发表 更改履历

1.0目的 2.0Purpose 对产品及其状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防止从原材料进入公司至成品交付的全过程产品混淆和误用。通过适当的控制和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The purpose of this procedure is to prevent product mixups and wrong using in all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to product distribution, using appropriate method to identify the product and its status so as to achieve the traceability of product.. 3.0… 4.0范围 Scope 本程序适用于从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过程到成品交付各阶段产品的标识控制和可追溯性控制。 This procedure is applicable for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control of all product realization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in process production, inspection and test until product distribution. 5.0责任 6.0Responsibility 3.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起草修订。 3.2QA is responsible for draft and revising of this procedure. 3.3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程序实施。 3.4The related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ts implementation. 7.0产品标识 8.0Identification 4.1.产品标识的范围 4.2.The scope of product identification 4.1.1.* 4.1.2.原材料 4.1.3.M aterial 4.1.4.过程产品(包括半成品) 4.1. 5.Process product (include semi-finished product) 4.1.6.成品 4.1.7.Finished product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包括从物资进货开始,到生产、安装、交付的各个阶段的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控制,以保证产品不混用、误用,以及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确保需要时实现产品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中各个阶段所用的物资和加工、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 3.1 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的领导工作。 3.2 技术质量部负责编制、修改和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的检查和指导。 3.3 预算合同部负责施工用原材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4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5 材料员、各专业施工员及质量员 负责本单位施工过程中进场物资的标识、材料库存物资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及施工/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检查和实施。 3.6 资料员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4控制程序 4.1 产品标识 4.1.1 对自行采购或顾客提供的物资、半成品、设备的产品标识,由材料员采用标牌、存放地点、进货验收单、进货台帐、保管台帐、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等进行标识。工程设备以设备铭牌及设备位号作为标识。 4.1.2 施工中形成的半成品、分部分项工程的标识,由施工员负责组织,采用任务单、技术交底记录、工序交接记录、各类检验记录、施工日志、施工进度、隐蔽工程记录、特殊过程确认记录等进行标识。 4.1.3 工程成品的标识,由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包括各种竣工验收资料、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各种检验报告、主管部门认可文件、竣工报告、交工验收证书等资料进行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模板)

1. 目的: 1.1藉由适切的产品识别和追溯管制作业,使产品在任何时间的生产状况和状态及相关信息均能 获得标识和追溯,以确保满足产品质量和后期追溯的需求。 1.2透过此程序的建立,明确规定有关产品状态和信息标示的规范,以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 验和测试(或特别放行)的产品才可发出、使用或出货。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物料、辅料及包材以及制程及成品和出货阶段的标识和追溯方法,当符合要求或发生异常时能追溯到相应的品质信息和状态。 3. 权责: 3.1仓管员/进料检验员:负责进厂物料、入库半成品及成品和产品出货的标识与维护。 3.2生产中心: 负责所有产品在制程及产品包装阶段的标识作业。 3.3质量部: 3.3.1监视和测量装置及仪器、设备的标识及编号,以为装置发生问题提供追溯的依据。 3.3.2各阶段(进货、制程和成品)物料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所有产品标识的验证。 3.4研发中心: 3.4.1新物料及新产品的编码厘定工作,以为物料和产品的识别追溯提供依据。 3.4.2样品承认文件的编码和识别,以为样品参照和问题追溯提供依据。 3.5设备工程部:生产工装和设备的标识及编号,以为设备问题的追溯提供依据。 3.6营销中心:在接单及合约评审和出货安排阶段采用标准的产品编码,以为客户服务和投诉反 馈提供识别和追溯的依据。 3.7各相关部门:在填写表单记录时需明确填写日期、客户、产品、工装设施或监视测量装置编 号、责任人、检验员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能为产品的识别和追溯提供完整的支持。 4. 定义: 4.1标识:能明确区分物品的记号、标签、标示牌或记录等。 4.2追溯: 通过标识追查到产品在各阶段质量或数量或批次等方面的过程信息。 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下页)

企业业务接单流程

菏泽亿林木业业务部接单流程试行 1.业务员根据客户提出的订货要求,做好相应的预订货(传真/电话录音)记录; 2.根据客户的预订货要求,首先给物控部门确认所需货物库存状况: 2.1 库存有量:通知客户可交货日期,约定客户汇款时间和汇款方式,签订“销售合同”; 2.2 库存不够或者暂无库存:首先联系物控部确定订单货物能否生产: 2.2.1可以生产,与物控部确定好可以完成日期,然后沟通客户:A客户同意生产交货日期, 预订单确立,约定客户汇款时间和汇款方式,签订“销售合同”;B无法接受生产交货日期,此订单意向结束。 2.2.2 如公司因为不可抗拒原因暂不能生产,此订单意向结束; 3.根据第“2”项的可执行结果,在与客户签订完“销售合同”,并确认订单汇款到账后,填写 正式的“销售订单”,交业务部经理签字生效备案。然后给物控部下达“生产命令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生效执行; 4.出货前客户订单内容变更: 4.1 有现量库存:业务员记录好客户的变更要求(传真/电话录音),回到流程第“2.1”项重 新开始执行; 4.2 无现量库存:业务员记录好客户的变更要求(传真/电话录音),并填写“生产计划变更单”, 第一时间与物控部召开生产变更研讨会: 4.2.1 物控部同意计划变更:同物控部确定好生产变更带来的交货日期变化,并第一时间与 客户沟通确认。A同意:物控部执行“生产计划变更”;B 不同意:订单变更计划终止; 4.2.2 物控部不同意计划变更:业务人员及时与客户沟通,详细说明无法变更的原因,订单 变更计划终止。 5.业务员须实时跟进订单的相关生产进度,在接到货物入库通知后,再次确认客户订单货款到 帐。然后联系客户确定最终发货日期,根据约定时间提前给物流部出具“货物出库单”,协助客户安排好货物的顺利发出,直至货物顺利到达客户目的地,此订单销售任务完成。

流程图的图例符号

流程图的图例符号 吴成

国内标准规范 GB/T2625-1981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Prccess detection and control flow chart--Symbols and letter codes SHB-Z02-95 仪表符号和标志Instrumentation symbols and identification (idt ISA S5.1-1984) SHB-Z04-95 分散控制/集中显示仪表、逻辑控制及计算机系统用流程图符号Graphic symbols for distributed control/shared display instrumentation, logic and computer systems (idt ISA S5.3-1983)

国外标准规范 ISA S5.1-1984 (R1992) Instrumentation Symbols and Identification ISA S5.3-1983Graphic Symbols for Distributed Control/Shared Display Instrumentation, Logic and Computer Systems DIN 19227-1-1993Control technology; graphical symbols and identifying letters for process control engineering; symbolic representation for functions

CAD工艺流程图用图形符号

CAD工艺流程图用图形符号。

3.3.7 常用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合宜符合表3.3.7的规定。 3.3.8 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宜符合表 3.3.8的规定。 3.3.9 常用检测、计量仪表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9的规定。

3.3.10 用户工程的常用设备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10的规定。

4 图样内容及画法 4.1 一般规定 4.1.1 燃气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 4.1.2 图面应突出重点、布置匀称,并应合理选用比例,凡能用图样和图形符号表达清楚的内容不宜采用文字说明。有关全项目的问题应在首页说明,局部问题应注写在对应图纸内。

4.1.3 图名的标注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一张图中仅有一个图样时,可在标题栏中标注图名; 2 当一张图中有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应分别标注各自的图名,且图名应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正中。 4.1.4 图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在下,正剖面图在上,侧剖面图、流程图、管路系统图或详图在右的原则绘制; 2 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平面图时,宜按工艺流程的顺序或下层平面图在下、上层平面图在上的原则绘制; 3 图样的说明应布置在图面右侧或下方。 4.1.5 在同一套工程设计图纸中,图样线宽、图例、术语、符号等绘制方法应一致。 4.1.6 设备材料表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备注等栏;管道材料表应包括序号(或编号)、材料名称、规格(或物理性能)、数量、单位、备注等栏。 4.1.7 图样的文字说明,宜以“注:”、“附注:”或“说明:”的形式书写,并用“1、2、3…”进行编号。 4.1.8 简化画法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两个及以上相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其中的一个,其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 2 两个及以上形状类似、尺寸不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其中的一个,其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但尺寸应标注清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1.目的 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管理,以防止不同产品之间混淆,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负责生产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负责产品批次管理工作,对产品实现过程实施批次管理。 3.2技术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工作,明确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 3.3质量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状态标识; 3.4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5生产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 4.1采购产品的标识 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构件等。采购产品进入工厂车间后,生产部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由生产部人员向质量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质量部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生产部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 原材料的标识4.1.1. 4.1.1.1存放于库房的产品用挂牌方式标识规格、型号,型材、钢板在醒目位置用油漆注明其型号、规格。 4.1.1.2所有采购产品应存放于固定货位,以区、排、架、格标识,生产部在库存卡上注明。 4.1.2外协件、外购件用标签标识名称、规格、型号。 4.1.2.1对外协、外购的关键件、重要件按4.4.2进行标识。 4.1.3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产品由质量部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生产部按 QG/LIFT 04-200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成品标识 4.2.1完工后的成品由综合部放置于待检区或放置待检牌,交质量部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应放置于合格区或放置合格牌,并在“生产卡”上由质量部检验员签章,综合部办理入成品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品由综合部操作人员放置于不合格区或放置不合格牌,生产部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成品标识方法如下: CXFG --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1目的: 产品标识包括唯一性产品标识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两类;必要时,公司对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个阶段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以防止产品混淆、误用而造成最终产品质量失控;当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时,要对每个或每批产品有唯一性的标识,并记录。 2.0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至成品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的管理。 3.0定义: 3.1标识:是在产品或包装上标记或悬挂标签。 3.2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3.3待处理品:已经检验或试验但尚待进一步判定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4.0职责 4.1库房:负责来料的标识; 4.2各生产单位:负责生产在制品的标识; 4.3质检部:负责产品检验与试验状态的标识。 5.0工作流程和内容: 5.1来料阶段的物料标识 5.1.1物料入库时,由仓管员对来料用“标识卡进行标识,注明产品的名

/规格、数量、接收日期、订单号、供应商名称、来料批次号等。5.1.2未经检验试验的来料放置于待验区",经质检员检验试验后依结果在相应物料的“标识卡”上加盖相应的检验状态标识。 5.1.3经检验试验合格的物料,仓管员将其移置于相应的合格品库位,并依照物料接收日期于相应的“标识卡标识,以便于物料的“先进先出管理。 5.1.4物料出库时,在“领料单”上需注明来料批次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订单号等,同时在物料上用“标识卡标识来料批次号、品名、规格、数量订单号等。 5.2制程中的产品标识 5.2.1生产部门使用来料加工时,应保持来料的标识卡。 5.2.2对加工完的产品应在“标识卡”上注明制造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时段、作业员,必要时要注明机台编号、模具编号等。 5.2.3经质检人员检验试验的产品,依照检验/试验的结果加盖相应的标识印章进行状态标识。 5.2.4生产单位依结果将产品贮存于适当的区域,如:合格品区、待处理区、不合格区等。 5.2.5生产现场中流转的产品应标识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并保持标识记录。 5.2.6生产过程中自检发现的单件不合格品必须放置于红色的不良品框内待处理,必要时必须按不合格项目进行分类标识。 5.2.7所有生产现场的产品/材料必须有明确的产品及状态标识,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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