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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原理习题一(附答案)

审计学原理习题一(附答案)
审计学原理习题一(附答案)

审计学原理习题一(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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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40*1)

1.我国政府审计起源于西周的宰夫一职,我国审计正式命名是在宋朝。

2.周朝出现了上计制度,由皇帝亲自参加听取和审核各级地方官吏的财政会计报告;秦汉时期设置御史大夫一职,专司监察全国的民政、财政及财物审计事项。

3.隋朝开创新制,设置比部,隶属于都官或刑部,掌管国家财计监督。

4.元代由户部兼管财务报告的审核,独立的审计机构宣告消亡。

5.详细审计只是根据查错揭弊的目的而对账簿进行逐笔审查,也称为英国式审计。

6.资产负债表审计以证明企业偿债能力为主要目的,也称为美国式审计/信用审计。

7.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一审计体制称为立法型审计。

8.地方审计机关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政府的双重领导。

9.审计产生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

10.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既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审计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11.审计的本质就是一种受托经济责任的检查手段或过程。

12.受托责任是依据法律授权、制度规定、规则约束等形成的由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提供记录和就职责履行情况给予说明的义务。

13.审计对象或审计监督的内容,一般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

14. 审计主体是按照法律授权或接受委托实施审计的机构和人员,审计主体执行审计作用的对象称为审计客体/审计对象。

15.我国国家审计的总体目标是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16.国家审计,也称为政府审计,是指由政府审计机关执行的审计。

17.我国已经形成了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

18. 审计规范是指审计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

19.审计的基本特性包括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和经济监督价值。

20.影响形式独立性的因素包括业务关系、经济利益、潜在诉讼、亲属关系、和非审计服务。

二、简答题(3*6)

1.审计与其他监督活动的区别?

一、审计对象或审计监督的内容,一般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资料。因此,审计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并不同于行政监督或司法监督。(2分)

二、审计监督是专设的部门所实行的监督,审计部门无任何经济管理职能,不参与被审计人及审计委托人任何管理活动,具有超脱性;审计监督内容取决于授权人或委托人的需要,具有广泛性;审计监督代表国家实施监督,被审计单位不得阻挠;审计监督不仅可以对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且还可以对其他经济监督部门以及它们监督过的内容进行再监督。(4分)

2.审计关系人有哪几个方面?

审计关系人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关系人,即审计主体(审计机构或人员),他们根据审计委托者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及有关人员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进行验证、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或证明书;(2分)第二关系人,即被审计单位,它们对审计委托者承担受托经济责任,须经过审计机构或人员验证后才能确定或解除;(2分)第三类关系人,即审计委托者,,它们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权责关系,被审计单位对它们承担某种受托经济责任。审计关系必须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三方面构成,缺少任何一方,独立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将不复存在。(2分)

3.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第一、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

第二、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审计的对象主要是经济活动。第四、两者的方法和程序不同,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判断意见,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第五、两者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

第六、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同。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即被审计单位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所应负的责任;审计责任是对审计主体而言的,即审计主体对审计对象的经济管理活动发表审计意见应负的责任。

注:每一小点1分,本题可出论述题

六、论述题(3*14)

1.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的权限有何不同?

第一、国家审计的权限由法律确立,而内部审计的权限由部门或单位决定。因此,国家审计的权限要比内部审计高,涉及范围也广。国家审计还可依法可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其取证过程需要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国家审计的权限中包括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审计机关工作,便于国家审计活动的展开。内部审计是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授权展开,其取证过程相对比较顺利,因此不是特别强调内部审计在取证过程中的各种权限。

第三、国家审计中存在诸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等法定审计内容,其权限中包括可以对被审计单位强制执行部分职权。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帮助所在部门或单位实现其组织目标,其核心在于增加价值和提高机构的运营效率,因此内部审计的权限设置注重其管理咨询功能的发挥。

第四、国家审计必须体现国家意志的需要,最终要满足公众对于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的信息需求,因此国家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内部审计其服务的内向性决定了审计结果只向部门或单位的管理层报告。

(视学生内容组织情况酌情给分)

2.内部审计是否应该有处理处罚权?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指出,“部门、单位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对于内部审计是否应该有处理处罚权,存在不同的观点:

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处理处罚权后会影响其独立性,而独立性则是审计的灵魂。如果将处罚权置于内部审计职能中,势必导致组织管理评价的公允性受到质疑。处罚权应该由管理层拥有,而不是业务部门。

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本来就很弱,独立性不是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领域。内部审计对一般问题的处罚权可提高问题解决的时效性,避免问题的拖延、积压、推委,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审工作的权威性

持折中观点的人认为:内部审计可以拥有建议处罚权,最终决定权放在管理层,或者在制度约束下只拥有对一般问题的处罚权,而重大问题则需上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开放性题目,不设标准答案,视学生思考情况酌情给分)

3.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差别在哪些方面?

(1)国家审计是代表政府所实施的审计,而社会审计是接受委托以独立的第三者的身份进行审计。这两种审计虽然都是代表所有权的审计,但是前者是所有者更为直接的代表,后者则是受托代表,前者的独立性要较后者为弱,但前者在保护所有者利益方面要较后者为强。(4分)

(2)两者在审计目标确定的方式上存在差异。国家审计的审计目标是法定的,是国家通过审计立法确立的,即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社会审计的审计目标是依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确立的,因此相对灵活。(3分)

(3)审计权限存在差别。国家审计机关在办理审计业务时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决定了它在审计过程中能够进行较为彻底的检查,而社会审计组织在调查取证中则可能受到限制。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还拥有处理处罚权,社会审计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也无权进行制止或处理处罚。(4分)

(4)所依据的审计准则不同。社会审计所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而国家审计所依据的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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