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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知识

无公害农产品知识
无公害农产品知识

无公害农产品

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是哪个机构负责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办理机构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农业部直属的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运作模式和市场定位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分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产地认定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产品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实施,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的产品方可申请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定位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政府行为,认证不收费。

目前我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业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经过哪些环节

1、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2、省级承办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承办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认证证书、核发认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何种产品才能冠以“无公害农产品”名称

在经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基础上,在该产地生产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按要求组织材料,经过省级承办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业分中心、中心的严格审查、评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同意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并许可加贴标志的农产品,才可以冠以“无公害农产品”称号。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作用及其意义

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识。印制在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

2、该标志的使用涉及政府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对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求所有获证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称谓进入市场流通,均需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标志。

3、标志除采用多种传统静态防伪技术外,还具有防伪数码查询功能的动态防伪技术。因此,使用该标志是无公害农产品高度防伪的重要措施。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种类、规格和尺寸有哪些

1、标志的种类按印制的质材分为纸质标志和塑质标志。

2、标志的种类、规格、尺寸(直径)见下表

区分普通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主要方法是看其在销售时是否加贴全国统一的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通过辨别标志的真伪,来判断该产品是否是无公害农产品。

揭开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产品或包装上留有16位防伪数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该产品是否为无公害农产品。

1、拨打全国统一电话或010—查询。

2、手机短信息查询,移动用户将16位防伪数码写短信发送到3315;联通用户将16位防伪数码写短信发送到93315。

3、通过互联网查询,登陆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查询。网址:通过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能了解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品牌等相关信息。

可以认为“不使用任何农药生产出的农产品就是无公害农产品”吗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都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不是指不使用农药,而是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在保证产量的同时,确保产地环境安全,产品安全。所以不使用任何农药生产出的农产品也不一定是无公害农产品。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有多少家有多少个产品

截至2004年4月7日,通过全国统一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单位有2838家,通过认证的产品有3959个,其中种植业产品3344个,渔业产品567个,畜牧业产品448个。

一、标志简介

(一)标志图案涵义

标志图案(见样标)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标志图案直观、简洁、易于识别,涵义通俗易懂。

(二)标志的种类、规格和尺寸

1.标志的种类按印制的质材分为纸质标志和塑质标志:1)纸质标志:即其使用的纸和其它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防水和环保的功能,可直接加贴在无公害农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的标志。

2)塑质标志:即其使用的塑质和其它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防水和环保的功能,可加贴在无公害农产品内包装上或产品外包装上的标志。

2.标志的种类、规格、尺寸(直径)及单价见下表:

种类纸质标志塑质标志

规格1号2号3号4号5号2号3号4号5号尺寸

101520306015203060 (mm)

注:产品须储存于潮湿、冷冻环境中或产品包装(硬塑料袋)容易产生挤压、搓揉的,最好使用塑质标志。

(三)标志的权威性

该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发放,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记。

该标志的使用涉及政府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对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标志的防伪及查询功能

标志除采用激光防伪、荧光防伪、微缩文字防伪、单色及凹版印刷技术等传统静态防伪外,还具有防伪数码查询功能的动态防伪技术。目前,标志防伪数码的查询功能已经开通,通过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所使用的标志,在标志的揭露层(即标志稳定粘贴在附着物上后,揭下标志面层,留下的底层)上有16位防伪数码,通过输入此防伪数码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能了解到使用该枚标志的单位、产品、品牌及认证部门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1.全国统一电话或0查询

拨通电话,按照电话语音提示,依次从左至右输入16位数码,按#号键结束。这时,将会听到以下三种不同内容的语音之一:

1)您所查询的是xx公司(企业)生产的XX牌XX产品,已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此种语音表示:正牌产品,首次查询。

2)您所查询的是假冒产品,如有疑问,请拨打防伪咨询电话0。

此种语音表示:

a)假冒产品(如果您核对输入的产品数码无误后,仍听到此语音)。

b)输入的数码有误,如果您已核对输入的数码有误后,请重新输入数码。

3)该数码第一次查询的时间是X年X月X日X时X分,该数码查询过X次,为防止假冒,防伪数码只能有效查询一次,如果您首次查询的时间与上述时间不符,则标识是假冒产品。如有疑问,请拨打防伪咨询电话0。

此种语音表示:

a)假冒产品(如您刚买到产品,第一次查询就听到此语)。

b)正牌产品再次查询(如果您曾经在电话语音所述的时间已进行过第一次查询)。

注:全国统一查询电话,网络覆盖全国近300个地区,只有西藏、澳门没有开通。可查询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征订标志的当月至第二年同月)。

2.手机短信息查询

移动用户:将16位防伪数码写成短信内容发送到3315。

联通用户:将16位防伪数码写成短信内容发送到93315。

以上短信息发出后,约3秒钟左右,发送的手机会收到回复信息,消费者打开短信息即可知道所查询产品的真假。可查询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征订标志的当月至第二年同月)。

3.通过互联网查询

登陆,在防伪标识查询框内输入产品数码,确认无误后按“鉴别”键,即可迅速得到鉴别结果。可查询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征订标志的当月至第二年同月)。

以上的相关查询方式,标志使用企业有义务在产品说明书、包装、广告及标签上做出说明,以便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护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品牌优势。

注:请在收到标志后按标志外包装上注明的内容抽样进行防伪数码查询测试,如查询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

二、标志的申领与发放

(一)凡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使用此标志,并填写《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征订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认证产品的生产规模、产品数量、包装规格核发标志,并登记备案。

(二)标志申领的数量要求:

1.“纸质标志”各规格数量要求

1) 1号标志数量22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22万枚的整

数倍;

2) 2号标志数量11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11万枚的整数倍;

3)3号标志数量7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7万枚的整数倍;

4)4号标志数量3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3万枚的整数倍;

5)5号标志数量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万枚的整数倍;

2、“塑质标志”各规格数量要求

1)2号标志数量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万枚的整数倍;

2)3号标志数量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万枚的整数倍;

3)4号标志数量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万枚的整数倍;

4)5号标志数量万枚起订,订量必须是万枚的整数倍;

三、标志的运输

我中心在综合考虑运价、运输时间、运输网点、覆盖范围等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中国邮政的包裹邮寄方式来进行标志的运输工作。我中心对标志的运输采取运费预付方式,即收货方随标志款提前预付全部运输费用,预付的运费的标准为标志货款总金额的3%,我中心不承担标志的运输费用。另外,为安全起见,邮寄的包裹均需投保,保费为标志货款的1%,标志如有丢失由承运方承担,我中心作为托运人可协助投保人(标志使用方)向承运方追偿。

标志自行提取的,不需支付运费和投保费。

四、标志的使用

(一)范围和期限

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认证证书规定的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加贴此标志,用以证明该产品符合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印制在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证明性标志使用。

使用此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超范围和逾期使用,不得买卖和转让。

(二)推荐使用的标志种类、规格和尺寸见下表

注:以上使用仅供参考,使用者可根据样标及自身产品形式合理选用各种类、规格、尺寸的标志。

(三)注意事项

1.标志粘贴稳定后,可达到设计的揭显效果。

2.标志忌揉搓,忌雨忌晒,应放在通风、干燥、室温环境中保管。

3.标志只能在标志外包装标签上注明的指定产品上使用,任何未按指定产品上使用标志的,造成查询错误由使用

者自行承担。

五、标志使用者的使用管理

标志使用者应当建立标志使用的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造册并存档,存期三年,以备后查。

六、标志的监督、检查、处罚和举报

(一)标志的使用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及标志使用权。

(二)任何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本标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任何违反使用规定的,有向国家有关部门(农业部、国家认监委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七、标志与证书的关系及证书管理规定

(一)证书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用以证明该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准予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二)证书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三)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的要求,重

新办理。

(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独立或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对获证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验和鉴定。

(五)获得证书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暂停其证书使用,并责令限期改正:

1、生产过程发生变化,产品达不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的;

2、经检查、检验、鉴定,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的。

(六)获得证书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撤销其证书使用:

1、擅自扩大标志使用范围的;

2、未按认证产品数量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

3、转让、买卖认证证书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

4、产地认定证书被撤销的;

5、被暂停产品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八、本说明及使用规定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征订表

征订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年月日

《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征订表》

填表说明

凡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

要求使用本标志的,均需填写本征订表(征订表可复印),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并加盖公章。

一、“征订单位情况”栏的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须准确填写。“产品名称”、“证书有效期”和“批准数量”要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一致。

二、“标志使用情况”栏中:

1、“粘贴附着物”栏:是指标志在确定直接粘贴于无公害农产品上或粘贴于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上后,在“产品”和/或“包装”对应栏划“√”。

2、“产品包装规格”栏:如标志确定粘贴于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上的,须注明其产品的包装规格。如:XX克/箱、XX 克/袋等。

3、“金额”栏:“单价”ד数量”得出此种规格尺寸标志的金额。

4、“标志款金额”栏:为各规格标志“金额”的总和。

5、“合计金额”栏:为“标志款金额”×,包含3%的邮寄费和1%的保价费。自行提取标志的征订人不需支付运费和投保费,合计金额即为标志款金额。

三、“收货方”栏须准确填写。收货方可与征订方不同名同址,其只作为我中心发货时的依据。

四、“运输方式“栏:标志使用方如有特殊要求可采取“其他”运输方式。特殊情况可在“运输说明”栏中注明,写不下可附页。

五、标志征订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填报《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征订表》,并电汇预付标志全款、邮寄费及保

价费。填报内容务必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并加盖公章;电汇时务必注明汇款用途:即“购买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款”。我中心接到《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征订表》和汇款后即印发标志。为避免延误时间,可将《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征订表》和电汇凭证及时传真至我中心。(严禁用邮政汇款给个人户名)

六、我中心的联系方法及汇款方式

单位名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404室

邮编:100081

联系人:张会员、张锋;

电话:010-传真:010-

E-mail

开户名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联行号:39841

银行帐号:0009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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