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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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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目录

1、新进人员(招聘)暂行规定

2、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规定

5、业务人员聘用办法

6、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7、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8、工资管理办法

9、绩效考核办法

10、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11、员工休假制度

12、员工请假制度

13、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办法

14、作息时间与值班规定

15、办公职场管理暂行规定

16、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17、奖励与惩罚办法

新进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保险经纪行业需要,保证公司新进人员的素质,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开拓能力强的员工队伍,根据《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从业资格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进人原则

第二条根据公司发展、业务开拓需要新进人员,要严格控制数量,从严掌握进人标准,保证质量。

第三章进人对象

第三条公司新进人员是指:

1、人才市场引进的应届大专(高等)院校毕业生;

2、从事保险或保险经纪行业的专业人才;

3、非保险专业特需人才。

第四章进人条件

第四条思想表现方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高,工作勤奋,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保险经纪行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第五条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和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学历及其他要求:

一、本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与公司业务相关专业;

2、精通一门外语,略懂第二外语;

3、学校内表现及成绩优秀者。

二、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2、从事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

3、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及市场开拓能力;

三、非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具备以下之一条件:

1、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五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公司特需专业;

2、具有管理及从事专业技术市场开拓经历八年以上者;

3、有大型外资企业从业经历五年以上或海外培训、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并相关专业者。

第五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书面请示: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人员的部门,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呈报书面请示,说明需新增加的人数、条件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室同意。

第八条公开招聘:根据总经理室同意招聘的人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并将拟录用人员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九条录用:经总经理室批准的新进人员,人事档案交由公

司人力资源部保管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第六章工资待遇

第十条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领导对试用、实习(见习)人员既要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又要关心爱护、指导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新进人员在试用、实习(见习)期间,要忠于职守、服从分配、团结同志、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三条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一)到六(三)个月,大专(高等)院校毕业生入司或入司前参加工作不满一年者,实习(见习)期为一年;

第十四条在试用、实习(见习)期间有以下行为者,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1、政治上、经济上犯有严重错误,或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2、严重违反保险经纪行业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1)、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的;

2)、不能适应或胜任本职工作,本部门又难以安排其工作的;

3)、团结合作精神差,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

第八章担保推荐规定

第十五条新进人员必须有担保信誉的担保人推荐并负一定的担保责任,如被担保人有重大经济及品质问题将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如无担保人担保,个人条件突出者,经公司组织考察也可录用。

第九章纪律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总经理室批准的人数严格把关,未经批准擅自接收或降低条件接收人员,结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录用人员过程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现规定如下: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为临时工的管理、招收、录用、考察、辞退的管理部门。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室对各部门的定员定编,对必须使用临时工的岗位,由部门提出使用临时工的书面报告,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招收及办理手续。

三、技术岗位的用工,使用部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推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并试用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可录用。

四、凡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安排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手续。

五、已录用的临时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岗前教育(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等),合格后持上岗通知单到部门报到,并凭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领取工作服、餐卡等。

六、临时工报酬以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原则上以岗位及技术等级由双方协议商定工资,每月10日发上月工资。

如中途辞退的,工资则以实际工作日连续计算,一次结清。

七、临时工因故不能上班的,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扣半天工资,其他违纪违规视情节而定。

事假、病假实行无薪制。

八、对工作成绩突出、有杰出贡献者,可由部门提出,公司进行表彰及奖励。

九、凡发现下列情形者,予以辞退;

1、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的;

2、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工作失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的;

6、有偷窃行为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

7、有其他错误行为的。

十、对必须辞退的临时工,由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交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若不办理离职手续,则由担保人和所在部门负一切责任。

附件:1、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临时工登记表

2、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员工推荐担保表

3、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七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八章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第九章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为本公司,能够依法支付工资、交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本办法所称劳动者为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及向各地派驻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办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包括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除第五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及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公司提供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方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九条员工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对员工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享受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形期间,可以中止履行:

(一)员工应征入伍;

(二)遭遇不可抗力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暂时不能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应当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一般1-3年。

首签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期限内。试用期限按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一)公司新进员工初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

(二)刚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实习一年的见习期,不约定试用期。

第十五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劳动合同未变更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或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加条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一)调整岗位;

(二)员工内部待岗的;

(三)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的;

(四)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形:

1、发现提供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健康证明等;

2、完不成公司规定的业绩考核标准(按试用期限,业务岗位每月业绩指标1万元,管理岗位对照职责考核);

3、达不到公司规定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形:

1、一年内迟到、早退、溜号累计20(含)次以上;

2、年内累计代打卡5(含)次以上;

3、无正当理由上下班不打卡,累计20(含)次以上;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经常旷工一年内累计15个工作日的,经教育不改的;

5、上班时间做或在电脑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如打牌、玩游戏、聊天等发现5次以上的;

6、索取、提供虚假证明;

7、消极怠工,导致应完成而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外派逾期不归的;

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恐吓威胁上级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社会秩序的;

10、挪用公款、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走私贩私等行为的;

11、为谋取高佣金,误导客户,减少保险责任、提高保险费率;

12、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13、唆使、引诱或串通客户,向保险人进行欺诈性索赔;

14、侵占、截留、滞留或挪用赔款或保险金;

15、在投标活动中,个人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向招标方变相支付费用或给予其他利益;在招标活动中,个人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向投标方变相索取费用或其他利益;

16、在其他公司兼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具体情形包括:

1、违反《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被保险监管部门查处或被吊销《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的;

2、不按公司业务流程操作业务的,给公司或客户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

3、侵害客户利益,引起公司与他人发生法律诉讼的;

4、泄露客户商业秘密或隐私,造成客户损失和投诉的;

5、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违规将公司业务转让给其他经纪公司或私自将客户直接介绍给保险公司获取利益的;

(四)因吸毒、斗殴等行为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1 个月的工资:

(一)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一次培训或者调整一次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因公司机构网点的撤并,无岗位调整产生冗员;

(四)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能依据第二十二条

解除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若员工不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司,按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低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员工应当在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1)工作移交2)物品移交3)款项移交) 。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交接,公司通过法律途径。

第二十七条公司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经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公司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业务发展与经营需要;

(二)完成个人业务指标或考评等级为良好以上;

(三)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续订合同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向员工提出续订意向,征求员工的意见。对从事涉及公司商业秘密、重点业务和重要管理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应于劳动合同期满60天前,征求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如员工不同意续签,应将其调离上述岗位,并进行离岗审计。

(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续订问题进行协商。

(三)双方当事人续订合同书。

第七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员工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工资分配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员工休息、休假、退休、患病或负伤、失业、生病、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劳动合同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必须按照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工会应依法参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员工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员工对劳动合同履行有任何异议,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人力资源部将给予积极解决和解释。

如对人力资源部解决和解释仍有异议,员工可向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协商解决。

第九章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员工或有关各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第三十七条对员工的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仅限于下列情形: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违反保守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

第三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培训费用包括:

(一)公司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公司引进员工所支付的考试考核费、体检费、交通费等。

(二)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是指员工在培训期间公司为其支付的工资、交通住宿费、师资费、学习资料费、学历教育费、考试费、培训考察费、出国培训费等费用。参加多次培训,各次培训费用累计计算。违约金具体计算办法是:

1、定服务期限的按服务期等分培训费用,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计算;

2、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培训费用,以员工已

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计算;

3、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九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设计方案,客户风险评估报告、营销渠道、产销策略、经营计划、业务状况、人员情况、客户资料、各类经营统计数据、规章制度、公司业务往来等经营文件、财务资料、程序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维护公司的权益。不得泄露公司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将公司受委托的业务介绍、转让给其他公司。

第四十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由总经理室确认。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竞业限制的员工在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保险公司、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工作,或者自己创办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员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

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排名主要是以业务收入为标准的,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可以让大家对于我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现状有个大致的了解。 1、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是全国最大、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最全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成绩突出,连续十年收入行业排名第一,是国内2300余家保险中介机构中第一家收入突破5亿元大关的企业2011年初,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改名为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司现有27家分公司和3家控股子公司,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 2、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0月,怡安集团与中国中粮集团合资设立了“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入世后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一流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及保险经纪服务提供商,也是首家获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再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咨询业务的中外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2010年中国保险业品牌竞争力高峰会上,中怡保险经纪公司被评为“保险业中介之星”,获得了多方关注。 3、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8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目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在全国拥有33家分公司、53家营业部,业绩在全国三百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中位列三甲,教育保险经纪业务名列前茅。 4、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6日,是我国第一家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它的诞生标志着中国保险经纪市场正式启动。江泰公司注册资本688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立了42家分公司,现有员工900多名,其中600多名风险管理和保险专业人才,可以为客户提供寿险、非寿险、再保险等保险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 5、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MMC集团(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的子公司。MMC集团是一个拥有超过50,000 名员工、年收入100 亿美元的全

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篇一:蒙牛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蒙牛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制度。一、制定原则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1、公平:是薪酬体系的宗旨,员工只有在认为薪酬系统公平的前提下,才可能产生认同感和高满意度,薪酬的激励作用才可充分体现。2、竞争:公司想要获得具有真正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必须要有一套具有吸引力并在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系统。3、激励:应通过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性。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过高过低都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二、管理机构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主任:总裁副主任:执行总裁成员:副总裁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事业部总经理运营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本方案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三、制定依据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后附《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评估办法》) 四、岗位层级划分1、集团公司的所有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技术类;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最新精编)(4个ppt12个doc)一类为除技术类的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其中技术岗位分为五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教授级;二层级(B):高级;三层级(C):中级;四层级(D):助理级;五层级(E):员级);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分为七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裁级;二层级(B):总监级;三层级(C):部门经理级;四层级(D):部门副经理级层;五层级(E):部门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七层级(G):员级); 2、每类岗位层级分别为六个级差(A1、A2、A6)。(具体见岗位各层级基本薪酬评估系数表1-2) 3、按照《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价值评估办法》,结合岗位说明书,采取自评、上级测评、薪酬管理委员会三方汇评的办法,确定各岗位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分数)排列放入岗位层级表中。4、

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年度报告

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年度报告 导语 2019 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42645.00 亿元,同比增长12.17%,相比2018 年3.93%的增速,有了明显提升。具体分项目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为13.76%,较2018 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1.87%有了大幅提升。 一、2019 年保费收入增速提升,资金运用中债券比例提升 2019 年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持续扩张,达20.56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18%,增速相比2018 年有所上升。净资产2.4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3.01%。从整个行业趋势看,从2017 年开始保险行业总资产扩张速度明显收缩,2019 年扩张速度稍有回升。具体来看,产险公司总资产22940.00 亿元,较年初缩减 2.32%;人身险公司总资产169575.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6.08%;再保险公司总资产4261.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6.75%;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641.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5.01%。

1.保费收入增速提高,健康险占比逐年提升 2019 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42645.00 亿元,同比增长12.17%,相比2018 年3.93%的增速,有了明显提升。具体分项目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为13.76%,较2018 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1.87%有了大幅提升。主要由于占比最大的寿险业务保费收入2019 年的增速达9.80%,相比2018 年全年 3.41%的降幅有了较大改善,但寿险保费在整个人身险保费中的占比至2019 年底为73.41%,占比持续下降。同时,健康险保费收入仍保持较高增速,2019 年增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简介和股东背景汇总数据更新月

2018年度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简介和股东背景汇总 (截止日期2018年10月) 本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整理,部分背景信息可能未及时更新。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6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1%和19%,管理资产超过820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08月22日于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慕尼黑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创立于1880年,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1997年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分别成立了代表处,2003年,慕尼黑再保险公司成为第一家获中国保监会核发全国性综合业务执照的国际再保险公司。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股东为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日,注册资本28亿元,股东为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过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盈德置地有限公司、深圳市厚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诚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总部位于深圳。股东由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构成。公司现注册资本117.52亿元,总资产已超2700亿元;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总部位于深圳,是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企业。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揭牌营业,注册资本金5.88亿人民币,目前管理资产规模已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国有控股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于2003年12月在纽约、香港两地成功上市,是第一家在境外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内地金融企业和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寿险公司,为当年全球最大IPO。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设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关于申请设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申请设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保险市场现状综述 一、快速成长的保险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保险业蓬勃发展,保险市场增长迅速,潜力巨大。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快速增长,保费收入实现第一个增长500亿元用了15年,第二个增长500亿元用了3年,而2001年保费1年实现增长500亿元,2002年比2001年增 长了近1000亿元。在2002年,保监会有关人士曾表示,到2005年,我国保费总规模 将力争达到3000亿元,而在2004我国保费收入就达到了4318.13亿元。 瑞士再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约翰·库博预测:未来十年,中国保险市场将保持年增长10%,其中中国寿险的年增长率将达到12%,而非寿险业务则在9.6%左右。 二、逐年递增的市场经营主体 截至2004年,中资保险公司数量达到77家,共有39家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开设70家营 业性机构,124家外国机构设立了188家代表处。在整个保险市场上,市场占有率由1985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变为2004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 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9.9%、46.5%;他们和平安、太平洋两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之 和在产险和寿险市场上分别占82.4%和74.2%。这说明多主体的市场格局虽已形成,但 仍属于寡头垄断型市场。 三、逐步壮大的保险中介市场 保险中介的价值在于深化了保险市场分工,通过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减少保险交易成本,提高保险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险公司借助中介拓展客户群,自身则集中精力创新产品,并研究如何通过投资理财确保保费增值,从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赔付率奠定基础;而保险中介可以促使保险公司不断推出新险种,为客户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服务,两者良性互动,将共同推动保险市场的繁荣。目前,通过代理人展业的保费收入占保费总收入50%多,其中,人身保险业务中通过保险代理人招揽的占60%多。而保险中介机构从2000年到2005年3月,短短 5年内,数量从15家激增到1348家,其中代理公司948家、经纪公司210家、公估公 司190家。这说明保险中介市场在中国保监会的培育下,正在逐步成长壮大。去年的9 月1日,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表示,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建立 起一个结构合理、功能互补、诚实信用、品质优良的专业化保险中介市场。

万科集团薪酬管理规定

万科集团薪酬管理规定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M H K G-R L-Z D-004)1.目的 为了适应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集团”)发展的需要,激发员工活力,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全体员工。 2.2.集团下属的项目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 细则或补充规定,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2.3.其它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办法后报集团人力 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是薪酬管理的决策组织,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财经部经理组成,总裁任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必要时可以增加有关部门经理参加。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是总裁领导下的非常设机构,其在薪酬管理上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4.1.1.负责《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和集团所属子公司薪 酬管理制度的审核; 4.1.2.负责年度薪酬预算的审核; 4.1.3.负责薪酬整体调整方案的审核。 4.2.集团总裁 4.2.1.负责集团各部门薪酬福利明细的审批; 4.2.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批。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 释;

4.3.2.负责集团各部门员工薪酬福利的具体发放; 4.3.3.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 4.3.4.负责能力素质测评与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工作;4.3. 5.负责各部门薪酬福利明细的复核、备案; 4.3.6.受理员工就薪酬问题有关的申诉。 4.4.财经部 4.4.1.财务部是公司薪酬的发放机构,负责审批后薪酬的按 时准确发放。 5.程序和内容 5.1.薪酬支付的要素 5.1.1.万科集团薪酬支付的要素是:岗位价值、员工的任职 资格和员工的绩效。 5.1.2.万科集团结合本地区同行业的市场薪酬状况,建立以 岗位价值为基础,以能力素质与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体系,并在薪酬体系中明确各个要素的作用。 5.2.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最新版】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 2020年12月1日,中国责任投资周暨第八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于北京东方君悦酒店隆重举行,主题为“ESG 融入主流——中国ESG投资的风险和机遇”。 本次活动由商道融绿(SynTao Green Finance)和新浪财经(Sina Finance)共同举办,邀请了国内外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学者、产业代表及各利益相关方,共同探索ESG 投资的发展路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先生出席并发表了开幕致辞。 以下为致辞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嘉宾,大家好! 首先感谢商道融绿的邀请,也很高兴出席中国责任投资论坛举办的“第八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这次论坛以“ESG融入主流—中国ESG投资的风险与机遇”为主题,在当前和未来我国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我谨代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对本次

年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当今世界,形势复杂多变,呈现出不稳定、不确定和不可测性的特征,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疾病流行、贫富差距等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全球治理和人类生存构成了严峻挑战。特别是历经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世界大流行,我们认识到在脆弱的生态系统中,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人们忽略的社会问题,会演化为动荡不安;打破的生态平衡,会导致资源枯竭;不完善的全球治理,会引起发展不均衡等,所有这一切,都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威胁。可以说,可持续发展并不仅仅在于今天世界能否继续发展,而是关乎未来人类如何生存下去的大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近些年来,国际国内就践行ESG理念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上已达成高度共识。2015年,由联合国193 个成员国正式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包括消除贫困、实现粮食安全、可持续经济增长等17 项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又称SDGs)。2019 年9 月,中国代表团出席第74 届联合国大会,并正式发布了《中国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2019)》。中国将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有机结合,在多个可持续发展目标

保险经纪公司实习总结

保险经纪公司实习总结 在我系主任,书记的努力争取下,大部分的同学都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宝贵的实习机会,纷纷穿上白领套装,踏上社会的轨迹,接受意志的磨练。一个月在********保险经纪公司实习的短暂的时间里面,通过接触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流程,参与办公操作,令我们受益匪浅,从中学习到和领悟到很多东西。回顾这一个月来的经历,可谓有一种先苦后甜的感觉。首先我们就有了早出晚归和挤公交车的苦与无奈;然而我们在公司前辈们的悉心教导下,我们用这苦涩的汗水在实实在在的实践中换回充实的社会经验和在课堂里面无法学习到的很多知识。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先做人后做事。这是我们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所学习到的第一门课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一句话,虽然是短短的六个简洁干练字,但是却蕴含着无穷的意义。从做人开始,不仅要求我们要诚信做人,注重团结,培养团队精神,更要实力良好的学习态度:不要期盼等待别人告诉你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或者该怎么去做。这样被动的学习或者工作的态度都是很不可取,是很失败的,这样搞垮自己,落得的结果将是一无所有。在这个不断发展的社会的大潮之中要生存下去甚至要比别人强,自己就得不断学习实践摸索,善于思考,发现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别人请教。只有学会先做人,有良好的习惯,才可以在学习和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生活下去,成为社会的佼佼者。

二、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实习中,我们有了在****精英的悉心教导之下,我们明白到保险经纪人这个职业的业务操作流程,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客户开发。客户是公司的衣食父母,一个项目的操作皆是由客户的需求开始的。而我们只要是通过社会关系或者预约、拜访等方式进行市场上的开拓。 2、确定委托关系。在这个环节必不可少的是和客户签订授权书以及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使日后工作的进行有法律依据。 3、收集项目资料。常言道: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工作上也是如此,只有熟知客户的风险情况,才能制定出更加周全的方案,更好地服务客户。这就要求我们将客户多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分类、整理,从而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项目资料。 4、风险评估。即是协助客户建立风险管理系统,这一个环节是整个业务操作的流程的重点也是难点。首先,要建立对客户产业和经营管理的深入了解,包括业务的性质和经营管理的特色、未来产品和服务的发展趋势,以及经营管理上的最大的疑虑(不仅要了解客户最大的风险承受能力,临界点,还要分析有什么情况和原因会让公司无法继续生存发展下去。)其次,要建立对客户的深入了解。一方面,我们要分析和评估客户可能会对资本、营运和现金流动造成的打击和伤害。以及出现后消息曝光可能会带来的消极的影响。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分析客户有哪些小的风险经过累积而造成相当大的风险。再次,协助客户建立前瞻性风险处理政策,其一,分析公司可以或者必须自

刘毅 -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年回首有感 集中交易室 刘毅 2013-5-13 2003到2013,人保资产成立已经整整十年;2003到2013,我在人保资产已经整整工作了十年。十年前的夏天,我刚刚踏出校门不久,一个偶然的巧合,获得到人保资产工作的机会。当时,人保资产刚刚挂牌成立不到一个月,还在北京金融街国企大厦的16层办公,只有几十名员工,管理着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足300亿元的资产;当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大多数人还不了解。当时的人保资产,如一艘刚刚起航的万吨的巨轮,正准备驶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未知海域。当时,我对人保资产的认识,也仅仅是一个工作机会而已。就像一个懵懂的旅客,拿着偶然获得的船票,匆忙间登上了一艘陌生的巨轮,却不清楚这艘巨轮的航向。 十年间,我作为这艘巨轮上的一员,见证人保资产一路走来,从北京金融街到上海陆家嘴,从人保财险单一的委托人,发展到覆盖保险、第三方、年金、公募的全方位资产管理业务,从一家国有金融企业,发展为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具有国际视野的大型现代金融企业,从单一投资国债、金融

债、基金,发展到投资领域覆盖股票、无担保债券、信托、衍生品等绝大多数金融品种,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一个部门,并逐步发展为拥有20多个部门、二百多名员工的大型资产管理机构。十年间,作为这艘巨轮上的一员,我既见证过人保资产在资本市场的狂风巨浪中小心翼翼的驶过风波诡谲的海峡,承受了一次次市场涨跌的洗礼;也见证过人保资产在风和景明的万里晴空下劈波斩浪,取得业界瞩目的投资业绩;既见证过人保资产在投资市场上为提高投资业绩寸土必争、艰苦卓绝的耕耘,也见证过在新的领域积极探索,不断取得业务创新的成功。 作为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我在见证公司成长的同时,也在与公司一同成长。十年前,我是一个初出校门、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对工作懵懂无知的职场新人;十年后,我已经是一个对保险资产管理工作有一定认识和了解、熟悉前台、中台、后台的多个工作岗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老员工。十年光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十年,对一家矢志于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投资理财公司而言,可能仅仅是打造百年老店的开始,是一艘远洋巨轮刚刚起航。但对个人而言,10年,个人职业生涯的三分之一已过。但我庆幸的是,我职业生涯的前三分之一,是在人保资产这个平台上度过的,10年前的偶然选择,成了我职业生涯最重要和最正确的选择之一。

保险经纪公司的性质与作用

保险经纪公司的性质与作用 保险经纪公司就是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在同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越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维护客户的利益,争取对客户的最大优惠。此外,保险经纪人还协助客户制定保险以外的全面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保险经纪公司是国内外保险市场所公认的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在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市场上,由保险经纪人承揽的业务占70%以上,委托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早已成为国际惯例。 一、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 (一)保险经纪公司的法律属性与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中明确:本规定保险经纪公司与投保人签定委托合同,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同时为强化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客户利益代表的法律责任,上述法律还规定:“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将保险经纪公司定位为:保险经纪人必须与投保或被保险人站在一起,代表其委托人的利益,承担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保险利益的法律责任。这与代理人(代理公司)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的展业代表,维护保险人利益的法律属性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二)保险经纪公司是客户利益的代表 保险经纪公司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基于企业对保险相关知识了解的有限和保险信息的缺乏,近而产生对保险中介服务的需求。而现阶段我国已有近百家中资、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推出名目繁多的各类保险产品,作为企业很难进行比较与选择。 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客户利益的代表,对客户和保险产品都有较多的了解,在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与保险公司洽谈中,能大量的降低委托人因不熟悉保险条款所带来风险与损失。 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在综合评价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保障水平,理赔时效,费率价格、服务水准、投资回报等基础上,为企业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周到,保障充分,价格合理,赔付及时的保险公司和相应险种,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三)保险经纪公司是企业保险顾问 国家保监委对保险经纪公司的要求:要办成专家型,服务型的中介机构。能不能向委托人提供专家顾问型服务,是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代理公司的重要区别。

医药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资理念 (目的) 第一条为了谋求集团可持续发展,并统一工资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工资结构) 第三条工资结构如下图所示。(参阅图1) 基本工资 津贴 工资结构奖金 职务工资 图1 集团工资结构图 (工资依据) 第四条工资确定的依据是职务,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业绩、贡献、才干与姿态。在工资确定依据上,不考虑员工的工龄、年龄与家庭负担。 (方针) 第五条集团的工资方针是,鼓励每个员工承担起职务工作的责任,按职业化的要求努力工作,使所担当的职务价值充分发挥起来。 (宗旨) 第六条集团将通过工资杠杆,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发人力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响应顾客需求的速度。 [注]作为过渡形式,由现在的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机构承担。

第二章基本规范 (计算期) 第七条工资的计算期间,一年为12个月,一月为22天,一天为8小时。在进行缺勤扣除时,原则上按工资计算期进行(参阅表1)。新员工若10前进企业,按全月计算职务等级工资;若10后进企业,按半月计算职务等级工资。 表1缺勤计算单位 缺勤时间符号扣除标准 缺勤小时t1扣1/176月职务等级工资 缺勤天t2扣1/22月职务等级工资 缺勤月t3扣全月职务等级工资 第八条凡在制度工作时间内不能出勤者,为缺勤,分类如下。(参阅图2) --因公缺勤 --因私缺勤 --矿工缺勤 缺勤类别—— --事假缺勤 --公伤缺勤 --病假缺勤 图2集团缺勤分类表 因公缺勤。凡本企业派出学习培训、法定产假,法定婚丧假与其他企业认定的非因私缺勤者,为因公缺勤。 因私缺勤。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与串岗者,为因私缺勤。 矿工缺勤。凡是先不请假而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为矿工缺勤。 事假缺勤。凡因私请假并获主管同意而缺勤,为事假缺勤。 公伤缺勤。凡因公负伤且住院治疗期间而缺勤,为公伤缺勤。 病假缺勤。凡非因公负伤,因公负伤康复期与疾病治疗期缺勤且有市级指定医院证明者,为病假缺勤。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修订情况及口径说明0628

附件三: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 业务分类与统计指标口径说明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新增受托业务统计,包括受托资金来源统计和受托保险资金运用统计;二是修订完善自有资金统计。本说明仅适用于受托业务的统计分类及指标。自有资金部分比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统计制度执行。 一、业务分类 1、受托资金来源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资金来源包括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和受托管理非保险资金。 1.1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包括系统内资金、第三方专户理财和本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公司产品。 1.2受托管理非保险资金 根据重要性原则,受托管理非保险资金仅指企业年金。 1.3本公司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品

本公司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品包含证券类产品和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计划。 1.4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计划 间接投资基础设施计划包括债权计划和股权计划。 1.5受托保险资金购买的本公司产品 对于单一公司,该分类指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所购买的本公司发行的产品(包括证券类产品和基础设施计划)。在报表取值上分别通过“资产管理公司产品-本公司产品”、“长期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计划-本公司计划”和“贷款-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计划-本公司计划”等明细科目来反映。 1.6受托保险资金购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品 对于行业汇总,该分类指全行业的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所购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所发行的产品(包括证券类产品和基础设施计划)。在报表取值上通过“资产管理公司产品”、“长期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计划”和“贷款-信托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计划”等明细科目来反映。 2、其他业务 指未归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资产的其他投资顾问、投行业务、投资研究咨询等业务。 2.1投资顾问 投资顾问包括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QFII和其他业务。 2.2投行业务 投行业务包括债券承销和其他业务。

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

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 发布日期:2013-03-21 11:06:09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排名主要是以业务收入为标准的,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可以让大家对于我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现状有个大致的了解。 1、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是全国最大、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最全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成绩突出,连续十年收入行业排名第一,是国内2300余家保险中介机构中第一家收入突破5亿元大关的企业2011年初,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改名为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司现有27家分公司和3家控股子公司,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 2、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0月,怡安集团与中国中粮集团合资设立了“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入世后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一流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及保险经纪服务提供商,也是首家获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再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咨询业务的中外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2010年中国保险业品牌竞争力高峰会上,中怡保险经纪公司被评为“保险业中介之星”,获得了多方关注。 3、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8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目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在全国拥有33家分公司、53家营业部,业绩在全国三百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中位列三甲,教育保险经纪业务名列前茅。 4、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6日,是我国第一家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它的诞生标志着中国保险经纪市场正式启动。江泰公司注册资本688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立了42家分公司,现有员工900多名,其中600多名风险管理和保险专业人才,可以为客户提供寿险、非寿险、再保险等保险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 5、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MMC集团(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的子公司。MMC集团是一个拥有超过 50,000 名员工、年收入 100 亿美元的全球性专业服务企业。中国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信中国)是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的保险经纪公司,其总部在北京,并在上海和广州建立了办事机构。达信公司具有世界领先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咨询经验,为企业、公共实体、协会以及专业服务组织提供全球风险管理、风险咨询、保险经纪、融资及保险方案管理服务。 6、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全球保险经纪公司排名第三的韦莱集团旗下公司,其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同时有20家分支机构覆盖到全国的主要城市,北至京津、沈阳,南至广州、深圳,西至成都、西安。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是中国首家由外资控股的保险经纪公司。2010年度,韦莱中国的收入超过人民币1.8亿元,韦莱中国向保险市场安排保费规模超越人民币19亿元。 7、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集团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3)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2.适合范围 (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计件制除外)。 (2)非公司所属的外联人员除外。 3.管理职责 (1)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 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3)财务部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二、薪资的构成

1.薪资划分 (1)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为五大系列:生产、营销、管理、技术、后勤服务。 (2)根据公司的性质,集团以岗位标准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3)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及各项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年终奖金。 (4)基于岗位价值设定的是岗位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于个人价值设定的是有补偿性工资(包括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和奖励工资(奖金)。 (5)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共六个项目构成月薪资总额: 2.岗位标准工资 (1)岗位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不同系列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不同。 3.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某一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考核评估确定的等级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

【参考借鉴】关于申请设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doc

申请设立RRRRRRR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保险市场现状综述 一、快速成长的保险市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保险业蓬勃发展,保险市场增长迅速,潜力巨大。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快速增长,保费收入实现第一个增长500亿元用了15年,第二个增长500亿元用了3年,而20RR年保费1年实现增长500亿元,20RR年比20RR年增长了近1000亿元。在20RR年,保监会有关人士曾表示,到20RR年,我国保费总规模将力争达到3000亿元,而在20RR我国保费收入就达到了4318.13亿元。 瑞士再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约翰·库博预测:未来十年,中国保险市场将保持年增长10%,其中中国寿险的年增长率将达到12%,而非寿险业务则在9.6%左右。 二、逐年递增的市场经营主体 截至20RR年,中资保险公司数量达到77家,共有39家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开设70家营业性机构,124家外国机构设立了188家代表处。在整个保险市场上,市场占有率由1985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变为20RR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9.9%、46.5%;他们和平安、太平洋两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之和在产险和寿险市场上分别占82.4%和 74.2%。这说明多主体的市场格局虽已形成,但仍属于寡头垄断型市场。 三、逐步壮大的保险中介市场 保险中介的价值在于深化了保险市场分工,通过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减少保险交易成本,提高保险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险公司借助中介拓展客户群,自身则集中精力创新产品,并研究如何通过投资理财确保保费增值,从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赔付率奠定基础;而保险中介可以促使保险公司不断推出新险种,为客户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服务,两者良性互动,将共同推动保险市场的繁荣。目前,通过代理人展业的保费收入占保费总收入50%多,其中,人身保险业务中通过保险代理人招揽的占60%多。而保险中介机构从20RR年到20RR年3月,短短5年内,数量从15家激增到1348家,其中代理公司948家、经纪公司210家、公估公司190家。这说明保险中介市场在中国保监会的培育下,正在逐步成长壮大。去年的9月1日,保监会副主席吴小平表示,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

集团薪酬管理办法.doc

XX集团薪酬管理办法1 汇仁集团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九略管理顾问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此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九略管理顾问公司书面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1.总则 1.1依据 本制度依据集团人事管理规章制订,旨在规范员工薪酬管理。 1.2定位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从事劳动或工作的物质利益回报,理想的报酬制度不仅有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而且能在合理控制人力成本的基础上激励职工取得良好的绩效,同时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效益。 1.3薪酬发放依据 汇仁集团薪酬支付的主要依据是职位评估与绩效考核,其它因素如工龄、年龄、学历等不作为薪酬支付的主要依据。 汇仁集团的职位评估体系主要从(职位所需的)知识经验、职位影响、监

督管理、工作责任、解决问题难度、人际交往、以及工作环境七个方面对各个岗位的价值进行评价,确定岗位的薪资等级。 汇仁集团的绩效考核体系见《汇仁集团绩效考核规程》。 1.4责任者 汇仁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和调整。人力资源部依据市场薪酬水平调研及对集团内各工作岗位研究的结果,制订和调整薪酬管理制度,报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由集团统一下发执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工资总额管理及职工工资、奖金的审核;审批、核算职工保险、福利及各项政策性补贴;核算、扣缴、申报和管理各项统筹基金;核转职工调动工资和各种统筹基金。 财务管理部负责执行薪酬的发放和部分部门薪酬的审核。 1.5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部门。 本制度适用于除一线生产工人和一线销售人员之外的所有员工(以下所指员工均为此含义)。 一线生产工人的工资,参见制造事业部相关规定执行。 一线销售人员的工资,参见OTC营销部和处方药营销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薪酬的结构 汇仁集团员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和股份期权几个部分构成。

保险公司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保证营运、业务资金的需求及资金运用,减少沉淀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使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责权分明,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金管理原则。公司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即:保费等收入与业务、管理费等支出实施分户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权限。 第二条总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公司所有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二)总公司投资资金的管理; (四)对各分公司保费的收取及上划工作的管理; (五)对各分公司费用申请和拨付工作的管理; (六)对各分公司业务支出申请和拨付工作的管理; (七)对各分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三条财务会计部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限额支取现金,严格控制现金支付量。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均应以支票形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的超过结算起点的款项,确需支付现金的,必须经授权审批人审批。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门应严格控制库存现金余额,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50000元。 第五条财务会计部门设专人进行现金的管理工作。现金管理员的职责是:遵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控制现金收付和库存量,定期盘点现金,按月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附表一)。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 第六条总公司新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财务会计部门填报“银行开户申请表”(附表二),经授权审批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户。 第七条总公司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根据管理需要开立一般账户和专用账户,公司银行账户一律开设在全国性商业银行和经授权审批的商业银行。 第八条银行账户按用途分为保费收入账户、费用支出账户、业务支出账户、专款账户、投资账户、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一般定期存款账户、大额协议存款账户。银行账户必须明确性质和用途,做到专户专用。 1.收入账户为一般账户,该账户用于接收各分公司上划的保费收入。

2011全球10大保险经纪公司排行

2011全球10大保险经纪公司排行:中怡股东怡安蝉联第 一 2011年12月22日16:33 来源:金融界网站【字体:大中小】网友评论 2011年全球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行榜 金融界网站讯全球著名专业杂志《商业保险》近日发布“2011年全球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行榜”,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Aon-cofco)的股东美国怡安集团(Aon Corporation)以106亿美元的营业收入蝉联全球第一,美国怡安保险(集团)公司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集风险管理服务、保险经纪和再保险经纪、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综合集团公司。怡安集团全球总部设在美国芝加哥。亚太行政总部设在香港,业务总部设在新加坡。怡安集团与中国中粮集团于2003年10月合资设立“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入世后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一流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及保险经纪服务提供商。也是首家获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再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咨询业务的中外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2010年中国保险业品牌竞争力高峰会上,中怡保险经纪公司被评为“保险业中介之星”。 推荐阅读

春节回家过年一路平安相伴 ?2011-2012年保险业发展报告 ?2011年保险业暗战“上映” ?2011年寿险营销十大评选 ?2012年保险业十大追问 ?2011年保险公司投诉排行榜 ?2012年保监会重拳出击违规行为 2011年全球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行榜显示,美国威达信集团(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公司以105亿美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二,Marsh(达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专家,通过确定、设计和提供创新的行业解决方案为客户的未来发展保驾护航。达信是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的子公司。威达信集团也是风险和再保险专家佳达的母公司。 韦莱集团排名第三,韦莱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凭借超过180年的资深从业经验,韦莱集团为全球各地的客户提供世界领先的保险经纪、再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韦莱集团的总部设在伦敦,韦莱中国的总部设在上海,同时有20家分支机构覆盖到全国的主要城市,北至京津、沈阳,南至广州、深圳,西至成都、西安。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是中国首家由外资控股的保险经纪公司。2010年度,韦莱中国的收入超过人民币1.8亿元,韦莱中国向保险市场安排保费规模超越人民币19亿元。

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MHKG-RL-ZD-004) 1.目的 为了适应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集团”)发展的需要,激发员工活力,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全体员工。 2.2.集团下属的项目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2.3.其它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办法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 施。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是薪酬管理的决策组织,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财经部经理组成,总裁任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必要时可以增加有关部门经理参加。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是总裁领导下的非常设机构,其在薪酬管理上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4.1.1.负责《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和集团所属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审核; 4.1.2.负责年度薪酬预算的审核; 4.1.3.负责薪酬整体调整方案的审核。 4.2.集团总裁 4.2.1.负责集团各部门薪酬福利明细的审批; 4.2.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批。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4.3.2.负责集团各部门员工薪酬福利的具体发放; 4.3.3.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 4.3.4.负责能力素质测评与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工作; 4.3. 5.负责各部门薪酬福利明细的复核、备案; 4.3.6.受理员工就薪酬问题有关的申诉。 4.4.财经部 4.4.1.财务部是公司薪酬的发放机构,负责审批后薪酬的按时准确发放。 5.程序和内容 5.1.薪酬支付的要素 5.1.1.万科集团薪酬支付的要素是:岗位价值、员工的任职资格和员工的绩效。 5.1.2.万科集团结合本地区同行业的市场薪酬状况,建立以岗位价值为基础, 以能力素质与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体系,并在薪酬体系中明确各个要素的作用。 5.2.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5.2.1.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 原则。 5.2.2.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结合同行业和本地区薪酬水平情 况,使集团的薪酬水平与外部市场接轨,薪酬福利强调“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是指集团的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总体水平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是指在公平性的基础上,不搞平均主义,强调效率,效益至上。 5.2.3.激励性原则:打破薪酬的刚性,增强薪酬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和能力 素质测评,将公司、部门的整体业绩、员工个人业绩、员工的能力素质与员工的薪酬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此外,设立无极变速薪酬体系,激励员工为取得工作业绩和提高能力素质而努力。 5.2.4.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估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 对各个岗位的价值进行评估,并通过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能力素质评价来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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