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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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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有效地召回已交付给顾客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产品,保护顾客及消费者利益,防止不安全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已经交付给顾客的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召回或撤柜。

3职责

3.1技术质检部

3.1.1负责收集召回或撤柜产品的信息,召回或撤柜产品的信息源包括:

?各个与质量有关的部门通过内部的控制程序,自己发现;

?顾客的信息反馈及投诉;

?本国或产品进口国的法律法规的变化;

?本国或产品进口国的官方公布。

各个部门收集到的有关的召回或撤柜产品的信息都要在第一时间传到技术质检部。

3.1.2负责制定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召回或撤柜计划,负责协助召回或撤

柜计划的实施,并负责产品召回或撤柜后的跟踪监督。

3.2总经理批准召回或撤柜计划的实施。

3.3国际业务部负责实施召回或撤柜计划。

3.4生产部负责对召回或撤柜的产品进行处理。

4 定义描述

4.1质量事故定义:能导致危及人体损伤或造成不安全状态的缺陷、产品的极重

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我们定为质量事故。

4.2产品召回:产品召回是一种公司自主进行或在协管部门要求下进行的召回产

品的行为,指从市场或各分销商手中召回大量不合格或冒牌产品(指未通过官方验证的)的有效措施。

4.3产品退回:指产品未触犯或小范围内触犯法律法规,根据现行政策未被官方扣

押的产品。

4.4现货寻回:指的是产品还没有离开生产商或初级分销商的控制范围。如果产品还在分销环节上,这种行动就称为现货寻回或市场召回。

4.5检验效果:根据监管机构的鉴定,以保证产品召回或撤回确实实现了,特别是证明该相活动实施的与相关客户的来信中。

4.6产品撤柜:公司职能部门发现已经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可能存在小的安全问题,及时的通知客户或分销商将产品撤柜。

5 程序

5.1 产品召回或撤柜的分类

当发现已经交付给顾客的产品存在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因素时,相关的部门实施产品召回,技术质检部首先按照对客户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

5.1.1 第一类为紧急召回:指在紧急情况下,由于产品的缺陷对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当前或长期的严重的威胁,如产品中含有肉毒毒素。这一类召回必须给予最紧急的考虑,应从所有的销售渠道撤消产品的销售。

5.1.2第二类为优先召回:即由于产品某些缺陷,对消费者造成一定不良后果,但经过医学上治疗是可以治愈的,如产品中含有沙门氏菌。此类召回也必须是从各个销售链中召回产品。

5.1.3第三类为常规召回或撤柜:即产品存在缺陷或者根本不存在,并且产品缺陷不牵涉对人身体的危害,如标签标示不当,这类召回只须在批发零售水平进行。

5.2 产品召回或撤柜计划的制定

5.2.1 公司首先成立召回行动小组,具体的名单及职责见《召回行动小组名单一览表》。

5.2.2 召回行动小组首先制定《产品召回计划》,必须包括:

?拟召回或撤柜产品的名称、批次、生产日期及代码;

?拟召回或撤柜产品的数量;

?产品召回或撤柜的原因;

?在表头标注召回或撤柜的等级;

?对召回或撤柜产品的处理方式;

?产品召回或撤柜的起始日期及预计产品召回或撤回的结束日期。

5.2.3 召回行动小组组长将《产品召回计划》提交总经理批准。

5.2.4总经理批准后,将《产品召回计划》立即转交国际业务部,并要求马上实

施。

5.3产品召回或撤柜计划的实施

5.3.1国际业务部接到《产品召回计划》后,立即通过已有的联络方式(如电话、

传真、E-mail等),通知所有相关的顾客,并告知关于产品召回或撤回的具体情况,并要求立即停止流通。

5.3.2 执行召回或撤柜计划时应确保:

?每一个有可能被同种危害影响的顾客都能得到产品召回的具体信息;

?从计划开始实施起,应在2日内尽力完成所有相关顾客的通知工作;

?产品召回或撤柜要彻底。

4.3.3国际业务部将召回计划执行的情况随时向总经理汇报,并通过《内部沟通

控制程序》使所有与召回产品有关的员工可以得到相关信息。

5.3.4 如果产品召回过程中发现不安全产品产生的问题重大,且影响严重,总经

理应确定是否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应通过媒体发出警示公告,并在《产品召回计划》表头注明“紧急召回”。

5.3.5产品召回计划执行完毕后,由技术质检部应将《产品召回计划》、《产品

召回记录》等相关资料存档。

5.4召回或撤柜产品的处理

5.4.1总经理负责做出召回或撤柜产品的处理决定,召回或撤柜产品应放在专库中

分别存放,标示清楚,专人负责管理.

5.4.2技术质检部负责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召回的产品及召回信息进行验证,并

分析产生不安全的原因,相关部门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防止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的再次发生。

5.4.3对于撤柜的产品国际业务部应通知客户对产品单独存放,并标示清楚,销售

商在未得到明确恢复上柜的信息前,不得擅自恢复销售。

5.4.4技术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撤柜的产品和撤柜信息进行分析验证,如

果存在不安全,则通知业务部执行召回,如果不存在安全隐患,则通知业务部通知销售商付柜销售。

5.4.5国际业务部根据技术质检部的有关信息及时与客户沟通,对撤柜的产品采取召回或付柜销售。

5.4.6对因产品召回或撤柜而引发的与顾客之间的相关问题,由总经理或国际业务部部与顾客协商处理。

6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召回行动小组名单》

《产品召回计划》

《产品召回记录》

《年度产品召回演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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