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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学生营养餐结算专户,由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进行成本核算,保持收支平衡。实行一日一结算,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账以及定期审计制度。并且每学期由膳管会进行一次清账,清理结果在学校公示。

2、学生营养餐就是要以较少的消耗,达到食品营养卫生、丰富可口、方便实惠、物美价廉,以满足学生的需要。在工作中,必须贯彻经济性、民主性、公益性的原则,严格财务纪律、严格成本核算,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3、建立物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学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应当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票据和资料必须加盖供方单位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的原件,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保障机制。

4、学生营养餐的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专管员)、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预算单位做到会计有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出纳按要求设置

“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实施学生营养餐学校总务主任(专管员)要有专账,出纳有现金日记账,保管员有实物账。

5、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会计(专管员)负责费用收支,票据整理及报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一般实行三人采购。验收人员至少两人,验收人员在货物验收后应当场在票据上签名,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一般一学期进行轮换,条件成熟后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供货。

6、会计(专管员)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专管员)有权不予接受,在向学校校长报告的同时,并向中心学校校长报告。

7、出纳必须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大宗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账支付。

8、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一般以一周的日常费用为限。

9、学校出纳向学校营养餐领导集体领取备用金,并负责保管、报销。学生营养餐台帐登记要规范,物品采购、验收、出库手续齐备,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真实准确。每日结算货款时,涉及资金支付的有关附件,及时索取,须备齐食品验收结算单,食品分发表,每日配餐方案等各类台账。所有发票必须经经办人和验收人员签字,总务主任签字票审后报校长签字,由会计(专管员)进行财务处理做账。经中心学校审核报账。

10、学校学生营养餐收入核算管理

①学生营养餐经费由中央财政每年按200天计算、每人每天午餐营养餐费3元标准全额投入。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由县财政拨入。

②设置“学生营养餐收入"科目.

11、学校学生营养餐支出核算管理

学生营养餐支出要以服务学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学生营养餐经费的使用效益。学生营养餐的支出成本核算: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运费及其他原材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学生营养餐无直接关系的支付。

设置支出科目:学生营养餐经费支出(粮食支出、蔬菜支出、荤菜支出、调料支出、食用油支出、餐点支出、奶制品

支出、蛋类支出、水果支出、粉面支出、汤类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大额采购款支出应采用转账支出办法,小额货款,可用现金直接支付。

12、会计报表的填制

学校要对学生营养餐按统一要求设立会计科目,认真、细致审核每张原始凭证,确保会计数据的合理、真实、准确、完整,每月按实际发生的收支数据,并编制有关报表(《学生营养餐资产负债表》、《学生营养餐收支明细表》)以及实物发放登记表,向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报告。

1 3、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会计(专管员)业务上接受中心学校报账员的指导和监督。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大药房财务管理制度(DOC)

财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及税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认真进行总分支机构核算,合理安排和处理分支分支机构的核算,满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要求,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总分支机构就地预 缴,年终由总机构进行汇算清缴 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税务和审计人员组成, 岗位职责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税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税管理具体要求 第五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i 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 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最新]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 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 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 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

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 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 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 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 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会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 内部管理制度 1、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团委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等),由主管财务副主席统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副主席统一调拨。 2、各部设立本部帐户,并由部长负责记帐、报帐,接受主席团的随时检查。 3、主管财务的副主席应每次活动结束后总结财务收支情况,交主席团会议审议。活动后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并由主席和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共同签字,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秘书处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财务预算制度 1、活动预算需与活动规划方案一并提交主席团预审,审核通过后再由负责部门与实践部一起制定寻求赞助策划书,策划书中的预算可按活动的最大效果所需费用计。 2、递交主席团审核的预算需详细分类列明所需费用及用途,本着详尽、务实、用到实处的原则,要有充分的市场依据。 3、寻求赞助的预算计划要本着简明、条理、有备无患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力求完善。 4、活动若需交纳押金或者大量现金,各部门须提前由秘书长签字通过后向院部提交申请并在预算中列出。 财务结算制度 1、活动结算必须在本次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递交主席团,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递交院部审批。 2、所有结算项目要本着与预算申报项目相吻合的原则,详实、条理的分门别类列出。 3、所有申报单据必须为中国税务局发行的国税或地税发票(校内流通单据除外)。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专项管理制度 ?总则 ?计算机管理制度 ?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请货管理制度 ?验收管理制度 ?存放检查管理制度 ?配售管理制度 ?配售操作流程 ?配售服务标准 ?收银及财务管理制度 ?冷藏药品管理制度 ?便捷式保温箱操作规程 ?冷藏药品应急处置预案 ?参保人员购药须知 一、总则 1.为保障对参加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员(以下称参保人 员)做好医疗保险24种药品配售服务,依据铁市人社发[转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 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铁市医保 发《铁岭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36种药品使用管理经办流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门店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国家、省、 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特别要认真宣传并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和高值药品用药服务 的各项规定,保障门店24各药品管理符合规范。 3.门店店长全面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医保日常工作。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药品 销售登记和指导合理用药工作。营业员负责医保的日常操作。全店人员共同努力为 参保人员提供24种药品的配药率和配售药服务,全部药品必须规范定价、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保证参保人员能及时购买到此类药品。

4.门店各级人员要积极配合医保监管部门日常监督和调查工作,包括提供药品处方、 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调剂记录、票据、与票据相对应的清单、处方、台帐、购(代 购)药登记等有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5.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药品管理法规、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药品专业知识,全 心全意为参保购药人员服好务。 二、计算机管理制度 1.门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与公司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联网,门店配备熟练的计算机兼职 操作人员及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安 全。 2.确保24种药品购销存实行电算化管理,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未经批准,门店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不准将电话等移动设备连接到计算机上 使用。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计算机桌面及系统各项设置必须符合总部要求。 4.门店质量负责人(质管员)、采购员、验收员经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由总部信息 主管部门授权。其变更,由门店提出,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总部信息主管部门授 权(门店无权自行授权)。 5.医保用计算机的安全管理 6.非经医保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医保用计算机。 7.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互联网(上外网)相连或打游戏。 8.不得接受外来的任何U盘或安装其他电脑软件。 9.必须定期进行杀毒,避免电脑病毒的侵袭。 10.如果市医保信息中心通知,需要进行网络维护、升级,则按其通知要求执行。 三、执业药师管理制度 1.配备执业药师,药师资质证明必须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明示。当执业药师变更时, 及时上报医保监管部门并及时维护药师信息。 2.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上岗服务时应佩戴标明其姓名、资格、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3.执业药师应履行的职责是: 4.审核购药参保人员的《铁岭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定药品使用审批表》、社会保障 卡、定点医院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三者缺一则不预配售。 5.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当所持社会保障卡与本人不符,必须仔细 询问缘由,如果确因本人不能前来购药,需认真办理代购手续,如代购者不能提供 相关证件,或有其它疑问时谢绝购药调配。 6.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购药处方,其处方医师需是该定点医院的责任医师,处方须有责 任医师的签名加签章,否则视为无效处方。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正当购药请求,对不 合格处方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责任医师修改后再给予 调剂。 7.做好购药登记,包括时间、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药品通用名、单位、数量、 用法、单价、金额、医保卡号、疾病及病史情况、要求购药人签名。如为代购,代 购人必须出示参保患者及本人的身份证并对代购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购药时间、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并要求代购人签名。 8.指导并检查本店医保24种药品管理情况,督促店长做好医保管理日常工作。 四、请货管理制度 1.全部药品必须由公司统一调入,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加强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应制定规范的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联合会财务管理,促进联合会健康发展,根据《联合会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合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三)建立和完善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四)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义工联合会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义工联合会应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资格证上岗,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四条,联合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联合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联合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联合会的全部经济业务收支活动承担责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六条,联合会的业务收入包括: (一)联合会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星城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配备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责任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所、增收节支方针,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本所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所按照单立帐户、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收自支、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财务及经费管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所由主任分管财务工作。 第六条本所年度决算报告以及重大的财务问题,都应经合伙人律师会议审核。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本所会计根据司法局规定的记帐方法记帐。 第八条本所以公历年为会计记帐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目。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 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经济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后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司法局规定的会计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帐。 第十四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送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本所应管好用好资金,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收列支。 第十六条本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本所的

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制度大全2018版

杭州金穗大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1、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2) 2、医保服务管理制度 (4) 3、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6) 4、药师职责管理制度 (7) 5、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9) 6、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1) 7、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3) 8、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4) 9、财务管理制度 (15) 10、医保刷卡管理制度 (18) 11、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20) 12、定点药店医保刷卡操作流程 (21) 1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表......................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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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 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 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 4. 1. 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4.1.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建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 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 3. 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 3. 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4.3.3.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学生会各项制度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考勤制度为加强院学生会考核力度,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培养学生会干部的时间观念,特制定本条例。内容如下: 一、开会及各项活动的考勤记录必须严格登记。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书面假条的收发和存档,作为考勤依据。 二、副部长级以上干部请假须向团委老师当面申请,经批准后告知办公室主任并上交假条,由办公室记录。 三、各部部员请假须由部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由本部存档记录。 四、院学生会所有成员每次请假扣一分,迟到早退两次扣一分,旷会一次扣三分,副部长级以上累计扣九分视为放弃任何评优资格(推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会论处,扣3分: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参加会议及大型活动的。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 (3)擅自离会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假的。 (4)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效证明经团委老师同意者例外)。 (5)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五、凡例会、值班及大型活动须遵照本条例执行请假程序。 六、本条例的制定及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会所有。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0年10月 学生会例会制度 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传达上级精神,反应基层生活工作情况的的主要方式,也是学生干部商讨,制定决策和各种方针的重要形式,它关系到学生会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例会时间 (1)院学生会例会:每双周周日晚七点。参加人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大一,大二班长须参与每月第二个双周的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各部例会:不得少于两周一次,时间由各部自己制定。 2.严格执行签到程序,考勤制度。 3.要求 (1)与会者,严禁在会场吸烟,接听手机,嬉戏打闹; (2)与会者有义务保持会场卫生,维持会场秩序; (3)与会者应穿着整洁、精神饱满; (4)与会者应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5)与会者应做好笔记; (6)会议期间不讨论与主题无关的话题。 4.院学生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档案;各部会议由各部做好记录并存入各部档案。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1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第 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2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生社团管理的根本目标,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保障广大学生社团会员享有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防止收费混乱、管理混乱、损害广大学生社团会员利益的现象的发生,保证各社团合理有效的运转,使我校学生社团沿着健康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南通大学各学生社团的一切财务管理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第四条校社联评议部对社团财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五条会费及额外费用收取原则: (一)收取会费及额外费用的社团,必须在收费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会费收取申请表》,收费必须合理,并附对各项收费标准的详细说明,经指导老师、挂靠学院同意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A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30元,B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20元,C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10元,未定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10元,且必须使用加盖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本,方可有效; (三)各学生社团在收取会费时需向会员提供会费收据; (四)收取会费及额外费用后,须向南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及额外费用收取情况,递交《额外费用报备表》和收据。 第六条若社团活动获得了社会资助(即赞助),资助款项原 则上只能用于被资助的社团活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若在保证社团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下,资助款项仍有结余的,须将其纳入该社团的日常经费,并接受本社团全体会员的监督。

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推进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最新制定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理财;坚持勤俭办学、绩效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求之间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教育事业资金;合理编制财务预算,严格按计划执行与控制预算实施,保证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立账、单独核算;学校应加强支出管理,不得虚列虚报,应当进行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优化资源配置,努力节约支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济责任,理顺工作流程,控制关键节点,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推进学校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由学校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 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领导下的分管校领导分工负责制和总会计师负责制,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主管校领导和总会计师统一负责、统一协调学校的日常财务工作,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会机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计划财务处在学校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校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要切实加强计划财务处对全校财务工作的管理职能。 第七条校内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经学校批准可设立二级财会机构;二级财会机构在遵守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细则,同时体现“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二级财会机构的管理: (一)经批准设立二级财会机构的单位必须有合格的财会人员,并已经建立各种必要的财务规章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学校二级财会单位必须如实按期向计划财务处提供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三)学校二级财会单位需设立单独账号,须经计划财务处同意并报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设立;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社团财务人员的日常行为,促进社团发展,需要 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为你带来了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 团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 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 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秩序,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各部门日常开销和活动经费支出进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是学生会各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学生会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学生会经费使用的有效 途径。 第二条经费的使用应以节约、高效为原则,避免超支,杜绝挥霍浪费。严禁将经费用于任何个人消费。对经费使用不当的情况, 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三条学生会各成员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厉行节俭、专款专用。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及财务室对财产管理和经费开支设立专门账簿,详实记录,并定期向主管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汇报财务 管理状况,并接受财务监督小组监督。 第五条活动的经费支出要有合理的程序。 第二章监督体系 为规范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落实好财务监督,用好、管好各项经费,保障校学生会健康发展,设立校财务监督小组,组成成员如下:组长:团委老师、学生会主席 成员:常委、部长代表、部员代表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活动经费报销制度 1、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预算——审批; 预支——花费——收集报销凭证——财务小组审核——报销。 2、活动筹备期间,相应部门须合理编制活动预算,提前申请。预支经费需填写《活动经费预支申请表》并附详细活动计划书上交秘书长,预算少于400元的,须经申请部门主管常委签名批准;超过400元的,须由秘书长审核批准。之后可填写《活动经费预支认领表》分两次领取经费,最多只预领活动所须经费数额的50%。 3、预支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作为使用依据。发票中需注明物品单价和数量,同时加盖有效印章并保持干净整洁。否则,发票视为无效。发票题头为“XX学校”,背面应用铅笔注明详细用途(活动名称)、金额、经手人姓名、所在部门及日期。后经证明人(即经手人的上一级)签名方可报销。 4、活动结束后,相应部门须将发票原件上交财务室,填写《活动经费结算表》,再由秘书长上交主管老师审核,留档。 5、活动经费若有剩余,活动后相应部门应将余款上交财务室;所购物品如有剩余,应交办公室清点入库并知会财务主任。 6、活动经费原则上严格按照预算表执行,不允许超支。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主任,说明超支原因及超支数额,由财务主

社会团体财务的管理制度

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XXXX协会财务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X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XXXX协会秘书处下设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以保证资金的合理支配,杜绝资金流失。 第三条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财务部分别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聘请为人正派,热心协会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第四条协会设立统一帐号,并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账册,组织会计核算,按协会本级和所属各专业委员会设立相应明细帐。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 (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部门委托协会完成某项时的拨款; (三)在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条协会收入只能用于围绕团体宗旨开展业务的活动费用,支付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开支、调研费、差旅费和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所有经费收入均由财务部统一帐号收取,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记入相应的明细帐内凭联单进帐。其中会费收入的管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财务预算 第八条协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应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按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出下年度协会本级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经费预算,并送财务部。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份编制出协会下年度的经费预算,并报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告知协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九条预算要做到量入而出,开源节流,收支平衡,并争取略有节余。 第十条协会及其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年度预算批准的各 项活动时,还应在年度预算经费额度范围内作出相应项目经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高级技工学校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全校学生社团财务,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扩大社团联合会会的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包括: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其挂靠单位下拨的专项经费,经费、赞助费.社员交纳的社费,校内外自筹的合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筹解决。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的招新时收取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 第三条各社团可以接受赞助或赠送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社团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各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详细帐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并且做到帐、款分离,专人管理。及时上报财务用度情况。 第五条学生社团经费支出要有合理的计划、详细的记载和原始的票据凭证。 ( 包括:日期,科目摘要,收入,支出,经手人、负

责人签字,余额。 ) . 第六条各社团秘书长每月月末向本社团内部理事会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收支表,经理事会审查属实理事长签字后,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七条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必须进行详细经费预算,并制定一份书面经费预算,由团长签字,经社团内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活动总结必须附带详细清楚地经费使用情况(日期、数额、用途、经手人)且由是团团长和理事长共同签字。 第八条社团支取(报销)日常费用或活动开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团主席签字秘书长给付,100元以下由社团内理事长签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须经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管常任理事签字,社团部备案。 支取(报销)同时要携带相应的发票,使证明材料齐全,经核实后方可支取(报销)。 第九条各社团的帐目必须定时、如实向各社团会员公布。并随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条各社团每学年支取的资金必须小于总会费的80%。 第十一条在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若财务状况与收支记载不符、社费无故缺失,由上届负责人填补.否则,上报校团委,给予严肃处理。 三、经费监督 第十一条共青团**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授权的学生社团财务监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大学学生会文件 〔2013〕1 号 ——————★—————— 关于下发学习青岛大学学生会 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健康、公开, 规范财务行为,明细财务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财务体制,加强对日常收支的统一管理,根据《青岛大学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订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需严格遵守。 附1: 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附2: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算表 附3: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结算表 附4: 青岛大学学生会现金预支审核表

附5: 青岛大学学生会物资申请单 附1 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立本条例目的】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健康、公开,规范财务行为,明细财务操作程序,为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财务体制,加强对日常收支的统一管理,根据《青岛大学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学生会各部门需严格遵守。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领导机构】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实施。第三条【财务管理的执行机构】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由学生委员会任命,其工作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接受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的监督。 细则 第四条【基本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实行资金统一监管的基本财务制度。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学校拨款、活动收入、赞助等)由团委老师监督办公室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各部活动举行之前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经分管副主席签字、办公室审核、团委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然后再统一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未经办公室同意预支或提前使用。 (二)办公室设立学生会总账目。记账制度,在记账中采用在企业间广泛通用的借贷复式记账法。使得账目更加明晰。所有账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主任保存,大额资金(包括现金)由团委老师监管, 分额限由办公室支取用以报销。办公室另设各部门明细账目,随时记录各部门收支状况等详情。 (三)分管财务副主席督办办公室负责财务报销工作。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应将学生会每学期财务支出情况作及时整理、总结,并存档在学期末汇总,上报团委备查。 四)学生会的一切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 物品使用要登记,报销需持正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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