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位员工:
严格执行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体现公司良好风气和员工良好职业素质的一项重要标志。为纠正目前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松懈,加强劳动考勤制度管理,根据目前公司生产情况,现对公司生产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作休息时间规定
1、办公室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上班时间每日上午7:45—12:00 下午14:30—18:00
2、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2.1接班后遇临时停产、检修和其它原因未进行生产,当班人员不能离开厂区。
2.2接班后遇临时停产、检修和其它原因未进行生产,部门安排休息或调休可离开厂区。
2.3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班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在保证不影响生产前提下可合理安排人员调休。
2.4超出正常调休受批准的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二、调休、事假、病假、加班规定
1、部门负责人有批准事假3天的权力,3天以上请假由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请假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
2、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部门,由现场值班人员或部门对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进行严格掌握统计填报加班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认可,报公司领导批准。
3、在考勤监督制前提下,各部门、班组应同时严格执行考勤表制度,考勤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弄虚做假。
三、劳动纪律管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人员:(未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半小时内到岗或下班前半小时以内离岗。)
根据时间考核当事人20—50元,严重违反劳动作息时间视其程度考核当事人50—100元,对多次以上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2、不按规定作息时间旷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2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四个小时,视为旷工一天。)考核当事人当日工资并罚款200元,对2日旷工者除考核外予以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3、对擅离职守、消极怠工、有意推诿、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者,考核当事人100—2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秩序者,予以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工作分配,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者考核100—200元,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秩序者,予以调岗、开除处理。
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公司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犯劳动纪律的现象。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滥用职权、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违反劳动纪律应该进行查处的员工予以包庇、纵容的,公司将给予严肃的处理。
2、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在四小时以内电话请假,事后补齐手续;考勤表空白则视为缺勤,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休假期满不能按时到岗,且未及时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遵守劳动纪律。
4、员工上班实行签到薄签到办法,不得代他人或找他人代签到。
5、员工无论因公或因私外出均需履行出门、请假手续,持有出门证、请假审批单方可外出,外出时未持有出门证、请假审批单按照早退或旷工处理。
运城中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 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7881公司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Provisions on strengthening the company's labor discipline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加强公司各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建设,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必然途径。近段时间,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劳动组织纪律涣散,为有效地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近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推动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制定补充规定如下: 1、全体公司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打卡,若有特殊公事的员工,单日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必须前一天申请,经本部门直接主管同意后,作好看板记录和告知总经办人事管理人员,作好考勤记录。若未请假未打卡的员工,一经查出,按事假处理。 2、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含大组长),必须以发短信
的形式提前告知董事长和范总,由范总通知总经办人事管理人员,作好考勤记录。若未提前请假或未请假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外出办事,经本部门主管同意后,由部门主管作好看板记录和告知总经办人事管理人员,作好考勤记录。 4、各级管理人员外出,工作内容地点和时间,由直接主管评估,超出评估的地点和时间范围,由直接主管处理,将处理的结果报总经办人事管理人员,作好考勤记录。若主管未处理,一经发现,由公司考核当事主管和当事人,每人每次各100元。 5、此补充管理规定若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此规定为准。 6、此补充管理规定从20xx年8月1号开始执行 EE电池有限公司 20XX年7月31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新编版)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总则 1.1为了保持良好的生产办公秩序,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根据《劳动法》及分公司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1.2由于本工程的性质和特点,本项目部原则上不实行每周双休,而是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调休、定休、轮休和年度探亲假。国家规定的每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劳动报酬均在岗薪奖金分配中得到体现,故本项目部制定的劳动作息时间应视为合法。 1.3项目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周边关系。 1.4本规定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全体人员。 2、作息时间 2.1本项目部工作时间原则上规定为每天起床:07:30;上午上班时间: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8:00;休息:22: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位员工: 严格执行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体现公司良好风气和员工良好职业素质的一项重要标志。为纠正目前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松懈,加强劳动考勤制度管理,根据目前公司生产情况,现对公司生产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作休息时间规定 1、办公室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上班时间每日上午7:45—12:00 下午14:30—18:00 2、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2.1接班后遇临时停产、检修和其它原因未进行生产,当班人员不能离开厂区。 2.2接班后遇临时停产、检修和其它原因未进行生产,部门安排休息或调休可离开厂区。 2.3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班组的工作运行情况,在保证不影响生产前提下可合理安排人员调休。 2.4超出正常调休受批准的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二、调休、事假、病假、加班规定 1、部门负责人有批准事假3天的权力,3天以上请假由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及主管请假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 2、特殊情况需安排加班的部门,由现场值班人员或部门对加班事由和加班时间,进行严格掌握统计填报加班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认可,报公司领导批准。 3、在考勤监督制前提下,各部门、班组应同时严格执行考勤表制度,考勤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弄虚做假。 三、劳动纪律管理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人员:(未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半小时内到岗或下班前半小时以内离岗。) 根据时间考核当事人20—50元,严重违反劳动作息时间视其程度考核当事人50—100元,对多次以上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2、不按规定作息时间旷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2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四个小时,视为旷工一天。)考核当事人当日工资并罚款200元,对2日旷工者除考核外予以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3、对擅离职守、消极怠工、有意推诿、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者,考核当事人100—20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秩序者,予以严重警告和停职停薪、调岗、开除处理。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工作分配,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者考核100—200元,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秩序者,予以调岗、开除处理。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
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考勤员应予每月1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劳资员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三条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第四条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企管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第六条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八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第九条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其相应的处罚不变,但可根据公司有关的奖励条款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有关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 (1) 迟到早退一次,扣除薪点数5点;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10点; (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6次,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做旷工一日。 (3) 擅自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5点;15-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 薪点10点;30-60分钟的,每次扣除20点。 (4) 旷工半日,扣除薪点数40点;旷工一日,扣除薪点数80点; (5) 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记警告处分一次。 (6) 当月旷工累计5日,全年旷工累计15日的,予以辞退。 (7)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企管部批 准,可记嘉奖一次 (8) 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薪点10点;当月超过4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9) 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0) 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请假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条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恒大地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 规范各类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 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为劳动纪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集团总部考勤业务的管理工作,并对属下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检查。地区公司、下属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须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条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五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六条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点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七条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八条所有员工一律使用指纹考勤,员工每天上午上班前须打卡一次,因当天请小时假或非全天出差、外出者须在返回时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九条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楼层考勤机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十条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综合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综合奖金。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个工作日者,作擅自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上一级领导审批后报备,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如班车晚点,须在班车到达后立即到人力资源中心考勤员处签到(签到时需备注乘车地点),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周到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请假、外出、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保持良好的生产办公秩序,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根据《劳动法》及分公司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1.2由于本工程的性质和特点,本项目部原则上不实行每周双休,而是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调休、定休、轮休和年度探亲假。国家规定的每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劳动报酬均在岗薪奖金分配中得到体现,故本项目部制定的劳动作息时间应视为合法。 1.3项目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周边关系。 1.4本规定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全体人员。 2、作息时间 2.1本项目部工作时间原则上规定为每天起床:07:30;上午上班时间: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8:00;休息:22:30。根据季节和气候以及工程施工情况可做临时性调整。 2.2施工一线可视施工进度和任务量安排二或三班轮班作业,非紧急情况不能安排连班作业。 2.3对劳动强度特别大或高危险性作业,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3、劳动纪律 3.1严格执行考勤制。
3.1.1项目部日常考勤,每月3日前各部室和班组考勤表由部室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后报人事。 3.1.2事假或公休,先在人事领取请假单填写申请,一天内由部室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同意,由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 3.1.3一天以上必须由项目部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并在人事办理请(休)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1.4技术干部请假必须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总工)同意。 3.2因公外出办事或参加有关会议、学习的人员,必须有传真、电话通知及部室领导签字同意,一天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3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禁止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人事部门不定期作专项检查,凡有迟到、早退行为者以及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元,屡教不改者,清退出项目部。 3.4全体员工要自觉服从项目部的调配和安排。工作中要团结合作,在确保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服从临时安排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行为者,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情节严重者予以严处。 3.5全体员工严禁酒后上岗,严禁酗酒闹事,严禁赌博和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上述行为者,对相关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3.6员工一律在工地住宿,凡未办理请假手续,发现不在项目部住宿的,每发生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奖金10%,一月内出现三次的,予以清退。职工外出办事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作息时间调整通知根据前阶段工作安排,全公司员工签订《员工上岗承诺书》的工作已基本完成,除极少数不愿签订承诺书自愿辞工的员工外,绝大部分员工都愿意珍惜当前的工作,都愿意对自已的工作负责,对公司负责、愿和公司齐心协力、共谋发展大计,为实现辉科公司的腾飞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为体现《员工上岗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更好的让员工实现自已的庄严承诺,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劳动纪律,以便更好的保障安全生产,特作以下补充规定: 1.从11月1日起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不定时的对早、中、晚班上岗员工在岗情况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将查到违纪的员工作好记录并公布。 2.规范员工用餐行为:凡是生产设备在当班时间内要安排运行的,员工不能回家吃饭;若生产设备在用餐时间不需要运转的员工,又不适应在食 堂用餐的可以回家用餐,但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3.严格控制开饭用餐时间,所有员工当班时间内用餐一律不得超过30分钟,设备正在运行的应轮流用餐,严禁出现设备在运行而无人看守的情况. 4.保安负责将员工每天非正常进出厂时间进行登记,如有隐瞒、漏记的被管理人员发现,将追究保安责任。 5.当天晚班值班人员应该不定时检查,发现有违纪的员工应及时记录并上报,如存在故意隐瞒,私下放松不管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追究值 班人员责任。 6.划好各车间各岗位的卫生责任区范围,重新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对卫生保持较好的岗位或个人给予30~50元/月·人的奖励,对卫生状况检查较差的 岗位或个人按30元/月·人进行处罚.
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从2011年11月3日起,作息时间作以下调整 1.生产一线三班倒岗位时间为: 早班: 8:00~16:00 中班: 16:00~24:00 晚班: 0:00~次日8:00 2.生料车间上班时间为: 早班: 12:00~19:00 晚班: 0:00~次日8:00 3.机修、电工、分析、物检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4.供餐时间为: 早餐:7:00~7:55 中餐:11:50~12:40 晚餐:17:20~18:00 不适应在食堂用餐的且当班时间内生产设备不需要运行的,可以回家用餐,但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不到公司的算迟到,提前10多分钟下班的算早退。 特此通知 生产办 2011年11月2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车间人员禁止抽烟(除了卫生间)违着扣罚一个月工资或当场辞退。 2、禁止员工上班喝酒,初犯警告一次,如果再犯,公司予以开除; 3、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对危害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公司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8、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9、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书面警告一次、罚款2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外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处理; 2、所有员工着装要得体,车间所有员工一律穿厂服,禁止穿拖鞋以及高跟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
昌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南通昌华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 2.2发布范围:南通昌华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4.1人事行政部职责 人事行政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制定部门并负责对员工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员工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要求。 5.管理制度 5.1岗位规范 5.1.1 遵守上班时间,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因故迟到和 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 5.1.2 上班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快速高效的进行。 5.1.3 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范,按照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生 产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1.4 工作中不扯闲话,不打闹,不擅自离岗、脱岗、睡岗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确 实有事需要离开时,应事先向上级领导请示。 5.1.5 严格遵守《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普通员工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厂区,禁止在生产 区内私打、接听电话,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工作岗位。 5.1.6 员工未取得上岗证、考试不合格禁止上岗。 5.1.7 保持安静,禁止在生产车间内大声喧哗。 5.1.8 下班时,文件、工具等归放原位,清理完现场卫生、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未完成交接离岗者视为早退罚款10元。 5.1.9 关好门窗,检查处理好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5.1.10 如实填写岗位操作原始记录,对发现可疑数据及时上报,确保产品质量。 5.2办公规范 5.2.1 文件不能随意摆放,应放入文件夹内,恰当分类,摆放整齐。 5.2.2 办公桌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2.3 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5.2.4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还原处。 5.2.5 未经同意不得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及其它物品。 5.2.6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5.2.7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5.3劳动纪律 5.3.1 上下班规定 5.3.1.1 员工严格遵守《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5.3.1.2 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当天工作安排,提前十五分钟上岗进行工作交接。 5.3.1.3 按规定作息时间就餐休息,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上下班请及时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单》,因工作无法正常就餐及时与人事行政部上报,非就餐时间公司将不予安排就餐。 5.3.1.4 员工山下班途中按秩序靠右侧行走,禁止占用机动车道,三人以上应成纵队。 5.3.1.5 员工上下班期间无条件接受公司保卫人员对出入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员工携带公司物品者给予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3.2 员工行为 5.3.2.1 公司员工自觉将车辆放置在公司规定位置,严谨乱放、自觉排成行违反规定员工给予10元罚款,禁止无证、无牌车辆入厂。 5.3.2.2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探亲需该员工到办公室登记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厂,同时外来人员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事情均有该公司员工负责。 5.3.2.3 倡导节约、杜绝浪费,员工在就餐过程中请自觉排队,禁止代打、多打,离开就餐桌时随手带走垃圾倒入垃圾桶内,提倡文明就餐。 5.3.2.4 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财物照价赔成,无法找到损坏财物责任人的由该部门负全部责任。 5.3.2.5 严禁在公司内酗酒、赌博等行为发生,违反规定员工罚款50元并作公司通报处理。 5.3.2.6 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禁止在公司内出现打架斗殴、恶意散播流言等行为,如有发生立即开除。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厂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现结合工厂实际对原《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下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管理职能 1.人力资源部是工厂考勤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发布、贯彻和考核,是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检查监督机构。 2.厂属各单位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贯彻和实施。 三、管理程序 1.考勤管理 1.1全厂在岗员工除运行员工实行上下班“两签”制度外,其余员工一律实行个人“四签”制度,即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前由员工本人按规定签到签退,上班号停止后不签到者视为迟到,下班不签退者视为早退。 1.2单位考勤员准确汇总月度考勤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月二十八日前向人力资源部填报本月出缺勤报表,并附各种假条。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旷工处理: 1.3.1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岗或虽已办理请假手续,但逾期不归,事后又无正当理由的; 1.3.2工作时间内溜号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活动的,每发现一次记四小时旷工; 1.3.3不服从单位领导分配,拒不到岗工作的或虽到岗但消极怠工的,按实际发生时间累计; 1.3.4调入员工,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又无特殊理由的。
2.事假规定 2.1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2事假审批权限为:一天及以内由单位领导批准;三天及以内由主管厂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厂长或党委书记批准。 2.3中层副职领导办理事假或因公外出由主管厂领导根据权限批准,时间在两天及以上由厂长审批;正职及以上领导办理事假或因公外出须由厂长批准并在行政保卫部登记。 2.4员工一次办理事假三天及以上的,除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外,还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核、备案。 2.5学徒工、技校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或见习期,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按规定权限批准事假,但事假累计天数应延长学徒和见习期。 2.6事假期间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日工资,但事假天数在一个月内累计超过十五天者扣除一个月工资。 3.病假规定 3.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三天及以内的,必须持有本厂医院医生签发的病休证明书或住院证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3.2员工需休病假三天以上且不满十五天的由职工医院院长签字,十五天及以上由工厂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批,单位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 3.3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就诊时间累计满八小时按病假一天处理。 3.4员工休假或出差期间因患病不能按时返厂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职工医院和人力资源部申报并由乡镇以上医院出具医生诊断证明书、药费清单和住院证明。治疗时间为:五四一系统内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十五天。厂外病假条须由本厂职工医院院长、单位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慢性病必须返厂治疗,否则按旷工处理。 3.5员工外出就诊管理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劳动纪律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职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是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和质量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遵守劳动纪律是对职工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职工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 第一条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严禁打盹、睡岗、串岗、脱岗。上白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饮酒,上班前应充分休息、上班前二小时内不应饮酒,保证工作时间内精力充沛。 第四条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五条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或有碍他人工作的事
情。 第六条上班时间岗位人员应在规定位置挂上岗证。 第七条上班时间不准到厂门口、厂单身楼、厂集体宿舍吸烟。第八条上班时间不准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 第九条应遵守各种假期请假制度和履行有关程序。 第十条病假应办齐有效的病假证明。 第十一条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不能带烟、火进厂,进厂前应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不得吵架、喧哗,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不得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不得听收音机。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等。 第十五条上白班人员中午不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 第十六条职工不得为他人提供违纪的场所(方便)。 第十七条职工进出厂门岗时,应主动示证,并服从门卫的检查。第十八条职工不得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职工在厂区内应佩带有效证件,并服从检查。 第二十条职工在装置区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二十一条职工应配合公司的劳动纪律检查,不得通风报信和包庇违纪职工。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草案) 2013-1-5
辽宁中兴实业发展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提成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技术津贴、奖金及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或权益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试用期和服务期限:试用期是指公司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尚未转正的应聘人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应聘人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服务期限是指从业员工在本公司的最低服务时限要求。本公司各岗位试用期一个月,服务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员工通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3.爱护公司财产,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4.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6.坚持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7.敬业乐业、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8.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9.顾大局、识大体、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一般岗位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实行六天工作制的岗位考勤时间为:早八点至下午五点,逢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黑白天倒班的非生产岗位无休息日,考勤时间为:白班早八点至晚五点,夜班晚五点到次日早八点。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作息时间不做规定。 第七条考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机)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 1.每天打卡二次,早上班时、晚下班时各一次。 2.无法通过打卡机管理的考勤由班组考核书面申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考勤员: 1.公司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管理指纹考勤机(打卡机); 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单等考勤资料; 填具考勤报表;
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完整版 1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草案) -1-5
辽宁中兴实业发展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提成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技术津贴、奖金及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或权益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试用期和服务期限:试用期是指公司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尚未转正的应聘人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应聘人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服务期限是指从业员工在本公司的最低服务时限要求。本公司各岗位试用期一个月,服务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员工通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3.爱护公司财产,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4.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6.坚持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7.敬业乐业、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8.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9.顾大局、识大致、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一般岗位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实行六天工作制的岗位考勤时间为:早八点至下午五点,逢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黑白天倒班的非生产岗位无休息日,考勤时间为:白班早八点至晚五点,夜班晚五点到次日早八点。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作息时间不做规定。 第七条考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机)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 1.每天打卡二次,早上班时、晚下班时各一次。 2.无法经过打卡机管理的考勤由班组考核书面申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考勤员: 1.公司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 管理指纹考勤机(打卡机); 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单等考勤资料;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辖属各单位(含合资控股公司)机关业务员以上管理人员。 第三条当月工资收入(技术津贴、工龄工资除外)与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挂钩。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实行20分制,按当月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计发工资,即每扣减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分1分就扣减工资收入的5%。 第四条考核程序。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按月对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打分,劳动纪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评,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审批,于次月8日前统一交由公司劳动人事处执行。
第五条出勤考核规定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上下班必须打卡考勤(按指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早退考勤,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考勤。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减1分;超过4次(含4次)的,每4次按旷工1天处理,每旷工1天扣减4分。 (二)出差或外出办事或下基层单位检查工作不能按时打卡的,必须填写出差或外出办事或下基层单位检查工作审批单,报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由分管公司领导或董事长审批,并于当天或回到单位次日上午将审批单送劳人处或劳资科备案。外出办事或检查工作必须有所到单位的签字(盖章),出现弄虚作假的,每发现1次扣减审批人员2分。工作期间应打卡而未打卡并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少打卡1次扣减1分;超过4次(含4次)不打卡的,每4次按旷工1天处理。
(三)全月累计扣减达到12分,按百色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全月工资。 (四)每天安排1名中层级以上领导负责值班考勤。 第六条请销假考核规定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个人因事请假,事前要填写请假审批单,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呈单位、部门领导、分管公司领导或董事长审批。个人因疾病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亲自呈送请假单审批的,可由同事或亲属代替。请假审批单要求三日内送到所在单位劳人处或劳资科备案,否则按未请假处理。未办请假手续或无请假审批单或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请霸王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婚假、年休假等假期,请假期间依照矿务局有关规定计发工资,不进行劳动纪律绩效考核。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的内容及管理 第三条组织纪律 (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自觉维护公司的生产、工作秩序。 (二)、必须忠于职守,勇于任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团结协作,认真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提高技术和业务素质。 (五)、爱护公司财产。 (六)、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生产纪律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操作和技术管理各项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规章,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办事。 (二)、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三)、要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和工作台帐,保证统计报表及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工作纪律 (一)、机关上班时间为:夏季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3:30至17:30;冬季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车间三班工作时间为:白班8点至16点,小夜班16点至24点,夜班0点至8点。接班人
员均应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位臵进行交接班。 (二)、公司全体员工均应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洗澡、吃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三)、工作时间内不能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不能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要坚守岗位,不睡岗、串岗、脱岗,不得私自换班、连班、替班,不得无故吵闹、打架斗殴或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 (五)、严禁酒后上岗。 (六)、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携带小孩或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八)、上班期间要按规定着装,进入生产现场要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九)、不得在工作时间或以其他理由做生意、牟取额外收入或进行非法活动。 (十)、睡岗、串岗、脱岗界定: 1、睡岗指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睡觉,不在作业状态。 2、串岗指工作时间内到工作区域其他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3、脱岗指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离开本职工作区域。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劳动纪律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员工考勤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一般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八条公司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 第九条考勤须按时统计,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凡迟报、错报、不报者将对考勤员实施30元以上之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明确工作纪律,保证公司、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工作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创造公正、公平、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劳动纪律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员工应在入职当月向公司提交社会保险个人全部相关资料,以确保公司能够依法履行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因员工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员工个人承担; 3、员工应服从公司或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并及时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 4、员工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公司安排的工作,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事务,不得自行经 营或为他人经营和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或其他企业; 5、不得有弄虚作假和欺诈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单据、未按规定提供票据报销、提供虚假证明 文件及相关信息等; 6、不得有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暴力、寻衅滋事、盗窃、欺诈、弄 虚作假、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性骚扰(包括但不限于行为、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等任何方式)、酗酒、吸毒、赌博; 7、不得有违反公司操作规程,损害或侵占公司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 8、员工结束在公司的工作时,应当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交接工作,交清公司的各类文件及财物; 9、员工不得损害公司的名誉和利益。 四、处罚措施 员工应当遵守本规定及公司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本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1、书面警告 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实后,可给予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将被存入员工档案: (1)一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三次; (2)累计旷工两次或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16个工作小时); (3)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对同事违纪行为隐瞒不报; (4)未经上级管理人员批准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外出; (5)在工作时间内妨碍其他员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