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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分析预测

重庆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分析预测
重庆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分析预测

重庆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分析预测

提要土地是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因素,特别是对于重庆市这样一个多山地、少平地的山城而言,建设用地更是城市发展的稀缺资源,但是城市化进程又不可停滞。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合理地规划和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以2003~2008年重庆市城市建设用地相关数据为基础,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灰色预测模型预测未来十年建设用地的需求变化情况,以便为相关部门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灰色预测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建设用地的旺盛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根据相关统计,1978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是17,245万人,占当时人口比重的17.92%,城镇建成区面积约为17,245平方公里。到2008年底,中国城镇人口为60,667万人,占同期人口总数的45%,城镇建成区面积为36,295平方公里。除城镇区域外交通、水利、矿山等建设用地外,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中仅城市化推进用地就达5,000多万亩。城市化的加快,一方面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使得城市居住用地需求剧增;另一方面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要求有更多的基础设施,如道路、园林、公共绿地等与之配套,使得城市公共建设用地需求量加大。但是,土地一直是城市发展中的稀缺资源,特别是在国家强调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下,使得城市建设土地资源愈发珍贵。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合理地规划和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就显得非常重要。如果规划不到位,就会出现道路拥挤、交通混乱、公共绿地不足等问题,尤其是土地的有效利用问题。没有规划的乱建可造成5%~10%的土地浪费,甚至会加剧我国耕地和建设用地的矛盾。而土地需求量预测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因此,对城市土地需求预测方法进行研究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重庆市为例,在大量搜集和整理相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运用灰色预测模型对重庆市未来几年城市土地需求量进行了预测分析,为正确制定重庆市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一、重庆建成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城市规划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城市规划设计谁说了算 在烟台市东部海滨,一个能容纳4万人的新体育中心初展新姿。这个重要的城市建筑设计方案就是由群众拍版的。 自1999年起,烟台市就开始试行“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及分区规划、风景区规划以及重要地段、新建居民小区、重要公共建筑和民众关心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或举办展览、设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示。 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实行两年来,共收到民众的建议和举报数百条。一些重要建筑项目甚至被民众否决。例如,烟台火车站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没有通过民众的评议,工程就搁浅了;而烟台市体育中心的3个设计方案,经过民众投票,有一个方案获得多数选票,于是市政府决定,就按照这个方案施工建设。 试析: 1、分析烟台市的“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怎样评价根据民众投票多少来 决定城市规划方案的做法? 2、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怎样做到既吸取民意,又符合城市发展和科学管理的要 求? 案例二:汉普顿市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定 在一般社区,政府专家制定城市规划,公民学会按照规划安排生活。专家们努力工作以使公民的反对最小化。虽然公众可以在听证会上攻击这些规划,但通常规划者只是寻求对自己要做的决策得到批准。如果反对之声越来越大,就会迫使对规划进行修改。但即便如此,专业规划者仍然处于主管者的位置;下一轮规划还是他们控制。 在90年代初期,弗吉尼亚州的汉普顿这个有着13万人口的城市开始卓尔不群。 琼·肯尼迪(Joan Kennedy)还记得,当时传统的城市规划程序再也行不通了。她是该市的城市规划主任。她回忆说,她的机构刚刚起草好城市整体规划。 我们刚刚经过一种常规的、传统的公民参与程序,即你在报纸上登出广告,告诉大家来参加会议。然后,把正在考虑要做的事情告诉大家。因此,我们声明,该计划将是整个社区未来发展的愿景。 接下来就是对规划委员会的公众听证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修订)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0]15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修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 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发〔2010〕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实体水平,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计取与有效投入,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技术

标准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对原《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06〕177号)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浅析重庆城市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城乡规划的建议1

浅析重庆城市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城乡规划的建议 摘要:城市建设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关系。新城的选址首先要进行地质条件、水源、地下水位、环境承载量的计算、交通的便利度等一系列的预先准备调查。无疑地形是限制城市选址最为重要的原因,特别是针对重庆这个以山地丘陵为主的直辖市,城市的建设受到很大的限制,人们扩建和新建都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很多不合理的建设与开发导致很多地质灾害,因此搞好城市建设和长期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化;重庆城乡规划;城市建设与环境的影响;一圈两翼 1.重庆市地形简介 重庆位于四川盆地东南丘陵山地区,地势起伏大,地貌类型多样,全市地貌类型分中山;低山;高、中、低、缓丘陵;台地;平坝等八大类,其中山地面积是62413.2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5.8%;丘陵面积近14985.76平方公里,占18.2%;平地2964.22平方公里,占3.6%;平坝面积1976.14平方公里,占2.4%。市域内喀斯特地貌广泛发育,主要集中分布在东部和东南部。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同时为其扩大带来一定的限制甚至是阻碍。 2. 重庆市城市建设现状(以主城区为例) 主城区:08年主城区现状建成区面积是443.6平方公里,比07年建成面积增加21.21平方公里,增长5.02%,但是从06年到08年来看,增加的量是在逐年下降的,如:06年较之05年,城市空间拓展了33.41平方公里,07年较之06年用的地拓展量增加了 25.38;这说明了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了顶峰了,但由于主城区的人口还在不断增加,所 以其城市建设可定不会停止,要想解决人地矛盾,就只有向周边欠发达的地区扩展了。 各个区县在城市化的统一推动下,也相应的扩大城市建设面积,发展工业,发展第三产业。在进行开发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环境问题。 3. 重庆主要地质灾害与城市建设关系 3.1重庆地质灾害

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案例与实施分析

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案例与实施分析 一、城市设计案例简析 古往今来,世界上优秀的城市设计实例为数不少。如按城市总体设计、中心广场设计、干道设计、绿化设计等去细分,更是不胜枚举。这里只能列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名城,加以分析。 城市设计资料图片 1.北京 北京是我国首都,又是著名的古都。北京的城市设计,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世界城市设计实例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北京的古城基本上是明代建成的,她的前身是元大都城,就是按《周礼·考工记》的理想都城模式设计的。明北京城在元大都的基础上吸取了明初中都和南京的布局和形制的特点,使这种“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格局更加突出,城市轴线也延伸到外城,形成了长达8公里的雄伟庄严的南北中轴线。北京作为封建都城,城市设计的主题就是要突出封建帝王至高无上、君临天下的气势与威严。北京城市的整体布局和城市设计,无论在功能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都充分满足了这一要求。譬如在功能上满足了皇家政治(前朝)、生活(后寝)、游憩(御苑)以及礼制(坛、庙)、防御(城墙城楼)等方面的需要;在意识形态上,全城以皇宫为中心,中轴线为脊柱,左右对称,轴线上一重重城门,极力烘托出皇帝的权威,即所谓“非壮丽无以重威”。北京城由于经过整体设计,全城空间布局井然有序,更可贵的是有六海园林水系与之相陪衬,使规整中见自然,严肃中有活泼,这是历代都城中少见的。198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重要批复中指出:“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规划和建设,要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国家首都的独特风貌。对珍贵的革命史迹、历史文物、古建筑和具有重要意义的古建筑遗址,要妥善保护。在其周围地区内,建筑物的体量、风格必须与之相协调”。我们应该很好地继承并发展北京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优秀传统。 2.华盛顿 华盛顿(Washington D.C.)是美国首都,也是世界名城,1791年由法国工程师朗方(L’anfant)规划。她的主题思想是体现美国在战胜英国殖民统治后,建成民主、自由、独立的新兴资产阶级国家这一国体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政体。城市设计巧妙地利用地形,以国会山高地为标志,设计了纵横两条轴线。主轴东西向,以国会为全市中心,南北轴线以总统府(白宫)为重点,两条轴线交叉点上建立华盛顿纪念碑(方尖塔),城市主轴以宽阔绿化为主。城市设计方案以后又经过补充完善,在主轴线两端建成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 一 条 为了推进重庆市都市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 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下简称《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 二 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 三 条 凡在本市都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 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 四 条 城市建设项目应按《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 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 五 条 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 (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 1.新开发区、旧城改造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内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面积),其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单位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和超过《条例》规定指标的,以单位总面积计算建设用地总面积;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低于《条例》规定指标的,按本款第1目规定计算。 3.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如该规划绿地参与计算容积率指标但不计算绿地率指标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 六 条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 (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 (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 (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

中国大陆城市城建规模排名TOP100

中国大陆城市城建规模排名 1、上海,简称“沪”或“申”,中国第一大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之一,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繁荣的国际大都市,是中国首个自贸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所在地。 上海是中国最著名的工商业城市和国际大都市,是全国最大的综合性工业城市,亦为中国的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贸易、会展和航运中心。GDP总量居中国城市之首。上海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是一个良好的滨江滨海国际性港口。上海正致力于在2020年建成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 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中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中国第二大城市。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在地。 北京是中国“四大古都”之一,拥有6项世界遗产,是世界上拥有文化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是一座有三千余年建城历史、八百六十余年建都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历史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 3、广州,简称穗,地处广东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中北缘,是中国的南大门,中国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大都市,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之一,世界著名的港口城市,国家的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会展中心,中国南方的政治、军事、文化、科教中心,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社会经济

文化辐射力直指东南亚。 广州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最悠久的对外通商口岸,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有“千年商都”之称。 广州是岭南文化的代表、广府文化的兴盛之地。作为中国对外贸易的窗口,广州外国人士众多,被称为“第三世界首都”,是全国华侨最多的大城市,与北京、上海并称“北上广”。 4、深圳,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省级城市之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全国文明城市,国际花园城市,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国际重要的空海枢纽和外贸口岸。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设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已发展为有相当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是中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和制造基地。深圳是中国南部美丽的滨海城市,有辽阔的海域连接南海和太平洋。 深圳毗邻香港,市域边界设有全国最多的出入境口岸。深圳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2012年经济总量居中国大陆第四位。 5、天津,简称津,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北方经济中心、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中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和生态城市、国际航运融资中心、中国中医药研发中心、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 天津自古因漕运而兴起,明永乐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正式筑城,是中国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五)《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六)《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七)《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32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 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文本中带有下划线和加黑字体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1--5节) 第二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八条区域发展目标 至2020年使江津成为“1小时经济圈”增长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物流基地和“1小时经济圈”辐射川南和黔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对外实现区域协调,对内实现城乡统筹,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人居环境优良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近期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健全和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重庆市城镇体系规划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之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年) 一、人口与城镇化?城镇化发展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发展道路:走土地集约、综合承载能力强的集约型城镇化发展之路。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序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人口城镇化。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二、区域协调发展 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 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三、城镇体系?城镇体系结构:市域城镇分为市域中心城市(都市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黔江)、次区域性中心城市(长寿等25个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城镇)、中心镇(规划95个)和一般镇(规划至2020年,400个左右)五个等级。规划至2020年,形成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左右小城镇的城镇体系。??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 村庄的发展模式分为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三类。

重庆城市建设档案

重庆城市建设档案 年鉴编辑委员会 顾问:余远牧 编委会主任:程志毅 编委会副主任:张玉帆 编委:彭建康张其悦丛钢张兴魁吴波 任和万林建孔其林 杨焕辰渝中区建委 蒲丽娟江北区建设委员会张继雄沙坪坝区建委 王岳九龙坡区建设委员会夏美宪南岸区建设委员会刘安东大渡口建设委员会陈平北部新区建管局 王曙光渝北区建设委员会赵琪北碚区建设委员会杨昆巴南区建设委员会范晋容江津区建设委员会成勇合川区建设委员会胡明莲永川区建设委员会刘祝玉长寿区档案室 曾斌万州区建委 周明国涪陵区建委 吴友长荣昌县建设委员会庞仪璧山县建设委员会张斌铜梁县建委 李馥君双桥区建设档案室严强大足县建设委员会郑其林黔江区建设委员会蒋进联潼南县建设委员会钱晓林万盛区建设委员会高仁平梁平县建设委员会王世强城口县建设委员会黄健丰都县建委 罗斗明垫江县建设委员会谢朝华武隆县建设委员会黄仕满忠县建设委员会姚光富开县建设委员会李甫云阳县建委 吴兴祥奉节县建委 张德清巫山县建设委员会郑达扬巫溪县建委 罗先进石柱县建设委员会

范中军秀山县建设委员会陈学军酉阳县建设委员会王中彭水县建设委员会袁永宏南川县建设委员会李自綦江县建设委员会 总编:王方贵 副总编:谭家发 责任主编:冯文禄 编辑部主任:黄中荣 编辑部副主任:郭强肖云霓 美术编辑:郭宏英方国华 编辑部人员:尹洪涂方群游红宇邓朝华刘洁廖建邦李恒 王亚明余沛周汉羽曾珠蔡红周荣远李琴 王佑国刘尧春汪克勤魏万秋蒲雪强黄振华马丽 徐娅陈瑶张谨牛剑李娜付勇春丁小菊 蒋海莲贾代勇甘齐泉蒋小江王静贤黄永平赵敏 任丹青田蜜向帮军黄仁荣王扉杨君 网络支持:重庆地产网制作·汇编:重庆中外房地产信息中心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1a4188178.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sodocs.net/doc/1a4188178.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11月30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交一公局重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5U483L8C 工商注册号:500383008446121组织机构代码:MA5U483L8 法定代表人:王殿会成立日期:2015-12-29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顺大道799号(永川区软件与信息服务服务外包产业园B区3号楼3层) 营业期限:2015-12-29 至 /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等级公路管理;公路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维护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公路建设相关科技产品开发;水泥、石灰、石膏、砂浆及商品混凝土销售;水泥制品、石膏制品、砼结构构件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制造、加工、销售;钢筋加工及配送(不含货物运输和快递);机械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销售交通机电、普通机械、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日用百货、矿产品、文体用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家具、橡胶制品;旅游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酒店管理;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筑施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交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13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条为了推进重庆市都市区山水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下简称《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是指城市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凡在本市都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的规划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城市建设项目应按《条例》的规定建设足额配套绿地。配套绿地建设应坚持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原则。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条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的计算 (一)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00% (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计算按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三)城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计算: 1.新开发区、旧城改造和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以计算容积率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内配套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面积),其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中确定的道路红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或以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闭合范围的总面积。 2.单位权属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和超过《条例》规定指标的,以单位总面积计算建设用地总面积;若单位绿化用地面积低于《条例》规定指标的,按本款第1目规定计算。 3.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涉及规划绿地,如该规划绿地参与计算容积率指标但不计算绿地率指标并负责实施的,以规划用地总面积减去规划绿地面积之差额计算该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同时要求规划绿地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第六条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指标计算规定 (一)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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