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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机构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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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大连市一二七中学于秀文

一、教材分析

本节课从两个方面学习了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讲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的性

质有点抽象,不太好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部分较为容易,可结合具体实例来掌握,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可以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来分析和理解。

二、学情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经常会遇到一些国家机关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如:我们身边有

很多法律,这些法律由谁制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机关部门如何产生,这些国家机关和部

门的职权有哪些等问题,他们会开始琢磨,我们为什么要与这些部门打交道?除了生活中

的常见部门,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基于以上学情,本课”国家权力机关“设计了“人

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两目。

三、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感受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权,体会国家权力机关在维护人民

当家作主中的作用。

能力目标:能够从具体的经济现象、政治现象中抽象概括出国家权力机关在维护人民当家

作主中的作用;能够把学习到的有关国家权力机关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理解、分析

相关的经济、政治现象,解决相关的经济、政治问题。

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权,特别是在整个国家机关

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职权,特别是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难点:理清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提问:1.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谁?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学生答略。

教师讲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呢?在

我国人民当家作主需要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来实现。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为实现国家

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称,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今天

我们就来学习国家机构中的国家权力机关。

设计意图:利用知识点回顾导入,让学生了解为了实现国家管理目标,我国设置了国家权力机关这样的国家机构,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二)指导学习:

活动一:探究与分享

1.讨论:分组讨论P77探究与分享内容,并回答这四位同学的说法都正确吗?谈谈个人的看法。

设计意图:本活动旨在引导学生了解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了解宪法规定但本课教材正文没有讲述的国家机关。

2.情景再现:幻灯片展现材料(见幻灯片),学生阅读并思考: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产生的?

设计意图:通过学生阅读并理解,让学生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组成以及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从而总结出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

3.图示讲解:观看幻灯片,教师根据图示讲解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设计意图:通过教师讲解图示,让学生了解到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并认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最高权力最大。

活动二:火眼金睛

1.大屏幕列举本课易混易错的知识点,让学生分析讨论下列观点是否正确,并加以改正。设计意图:通过列举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国权力机关的相关知识点,巩固强化重难点。

2.事例分析:幻灯片展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事例,并回答问题。

设计意图:通过事例进一步说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并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活动三:案例分析

1.大屏幕出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事例,并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设计意图:通过事例让学生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幻灯片展示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的含义,并例举典型事例分析。 设计意图:让学生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各个职权的含义。

(三)探究与实践:

活动四:例题展示

大屏幕展示例题,学生分析并得出结论。

设计意图:通过例题让学生进一步巩固本课知识点。

六、知识结构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我国的国家机构》教案全面版

《我国的国家机构》教案 关于《我国的国家机构》的教学目标 (一)知识和能力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 ⑴、识记国家机构的含义、国家机构的划分。 ⑵、理解国家职能和国家机构的关系,中央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2、能力目标: 通过社会走访、调查或探究性学习等形式,逐步培养学生以下能力: (1)理论联系实际,相关知识和实际的相互转换的能力。 (2)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及其关系的能力。 (3)在探究现实社会国家机构问题上的初步创新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1、过程目标: 通过涉及诸多社会调查、资料收集、典型事例分析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熟悉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在参与过程中培养各方面全方位的活动能力。 2、方法目标: 主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调查研究法,练习写作简单的调查研究报告,掌握基本的资料收集程序、途径和方法,学会辩证的、历史的、比较分析方法。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1、情感目标: ⑴、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增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情感; 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 2、态度目标: ⑴、使学生明确我国国家制度的具体组织形式与原则 ⑵、提高对我国国家机构及其组织原则的认识; 3、价值目标: 明确作为当代中国青年学生应具备国家观念和爱国的情感,应该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维护祖国利益的信念。特别是要树立正确对待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做一个奉献于社会的高素质公民。 教学建议 关于第一节我国的国家机构的教材分析 本节知识的逻辑结构及编写意图 第一节讲我国的国家机构。第一框介绍了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包括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统。在此基础上,引出第二框我国的国家机构概况,

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思路举措

三中全会考点: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思路举措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精准务实、优质高效完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 >> 为什么要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一、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党中央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党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要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优化党的部门、党委办事机构、党的派出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统筹设置党政机构,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可以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方案》贯彻以上要求,专门对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提出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等改革任务。实施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和工作高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二、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先后经历了七次比较集中的机构改革,为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提供了组织保障,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决定》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有关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强化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健全金融管理体系,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决定》还提出要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等要求。《方案》贯彻以上要求,对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实施这些改革措施,目的就是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统筹各类机构改革 这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必然要求。《决定》要求,完善党政机构布局,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系统谋划和确定党政机构改革事项,统筹调配资源;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案-5国家机构有哪些人教部编版

5 国家机构有哪些 教材分析 本课教学内容是公民意识教育,是本单元的起点。对于六年金的小学生来讲,他们公民意识薄弱,普遍缺乏公民身份认同和公民意识缺失等问题,因此,教师在教学时,与必要从公民身份和基本内涵这些基本的知识开始。通过本课的自主学习和引导性教学,唤起和强化学生对自己中国公民身份的认同感和责任感。重视公民意识的自我形成和公民素质的自我提高,深化国家观念,提高个人的公民道德水平和民主意识,养成关心家事、国事、天下事的良好习惯。 教学目标 1.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产生及其各自职权范围。 2.能够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能了解国家机关在维护人民当家做主中的作用。 3.提高对国家机关的认识,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教学重点 1.了解宪法是确定国家机构的最高法律依据;国家的正常运转需要通过国家机构实现;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国家机构的保障。 2.。 教学难点 1.通过学习,能辨别出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于国家机构。。 2.。 课时安排 2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案例分析,导入新课 1.说说我们学校有哪些职能部门,都担负着哪些职责。 学生同桌可以交流一下,再回答。对于学生交流的学校部门,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部门在学校中所担负的职责是什么。 负责学校事务领导及协调的部门(校长室)、负责教学的部门(教导处)、负责德育的部门(德育处)、负责学校后勤管理的部门(后勤处或总务处) 2.活动园:看看哪些单位属于国家机构。 3.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三单元的第一课《国家机构有哪些》。通过本课学习,同学们至少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①明确国家机构及其各自职权范围。②能够结合案例分析国家机构的职权。 4.“疑难问题”合作探究,分小组讨论展示。小组内合作,解决不了的问题,老师精讲点拨。 (1)我国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2)生活中经常与国家机关打交道的经历。 (3)我们的日常生活能否离得开国家机关? 二、身边的国家机构 1.案例导入 有一位同学,叫黄海洋,他在星期六的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办事,过了一个非常充实的一天,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模拟场景,引导学生将书本知识勾连到日常生活中,帮助学生理解。 初步的认识,让学生自己先判断哪些属于国家机构,在辨析中,不断明确认识,理清思路。 2.出示第42页的活动园。 交流:看看身边哪些单位属于国家机构。 过渡:各国家机构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让我们走近身边的国家机构,来进一步了解这些机构。(课件出示了解国家机构。) 3.出示第43页活动园。进一步了解所在地区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和职能

一、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1、设置的依据:国家职能。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国家性质的关系是: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国家机构是实施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 (附: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国家机构的关系) 国家机构 决定(性质)决定(设置) 体现、维护物质载体 决定 国家性质国家职能 反映 A、按类别: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 2、分类 B、按层级: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3、我国中央国家机关: (1)、组成: (2)、性质和职权: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特别提示:(详见专题一) ②国家主席 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全国代表大会,有全国人大选举产生。职权:A、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不能超越全国人大之上,也不能与之平行或对立。B、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C、有颁布法律权等。 特别提示:A、从表面上看,国家主席只是个人,但事实上它是一个国家机关,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所以个人担任国家主席,绝不意味着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国家主席可以个人独断专行。B、我国的元首制不同于其他实行个体元首制国家,它实行的是集体元首制,即国家主席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而是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行使职权。C、国家主席不参与国家的行政性工作,因此,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负行政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国务院。 ③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性质: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职权:负责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有关行政工作部分;经授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主要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统一领导直属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 ④最高人民法院 性质: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体系。 职能:依法办事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地方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 ⑤最高人民检察院 性质:最高国家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职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领导地方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工作。

政府机构体系

政府机构体系(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5)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关于我国的国家机构

关于我国的国家机构 关于我国的国家机构的教学目标 (一)知识和能力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 ⑴、识记国家机构的含义、国家机构的划分。 ⑵、理解国家职能和国家机构的关系,中央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2、能力目标: 通过社会走访、调查或探究性学习等形式,逐步培养学生以下能力: (1)理论联系实际,相关知识和实际的相互转换的能力。 (2)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及其关系的能力。 (3)在探究现实社会国家机构问题上的初步创新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1、过程目标: 通过涉及诸多社会调查、资料收集、典型事例分析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熟悉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在参与过程中培养各方面全方位的活动能力。 2、方法目标:

主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调查研究法,练习写作简单的调查研究报告,掌握基本的资料收集程序、途径和方法,学会辩证的、历史的、比较分析方法。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1、情感目标: ⑴、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增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情感; 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 2、态度目标: ⑴、使学生明确我国国家制度的具体组织形式与原则 ⑵、提高对我国国家机构及其组织原则的认识; 3、价值目标: 明确作为当代中国青年学生应具备国家观念和爱国的情感,应该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维护祖国利益的信念。特别是要树立正确对待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做一个奉献于社会的高素质公民。 教学建议 关于第一节我国的国家机构的教材分析 本节知识的逻辑结构及编写意图 第一节讲我国的国家机构。第一框介绍了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包括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国家机构的本质取决于国家的本质。国家机构实际上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组成 (1)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要设置国家元首这一国家机关以代表国家主持内外国家事务。国家元首的功能是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依据国际法处于国家最高领导地位,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充当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2)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 (3)行政,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含义。行政机关即负责拟订和执行法律、制订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对内对外事务的机关。 (4)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仅指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广义的司法机关除法院外还包括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 主要特点 (1)阶级性国家机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2)社会性国家机构一般以全社会正式代表身份,以全社会名义进行活动。 (3)整体性国家机构是统一的整体,是有机构成的政治组织体系。 (4)强制性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构的活动普遍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这样做一是依靠法律强制,一是依靠暴力强制。 组织原则 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它们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形成鼎立之势,而又相互制约和平衡。

中国政府体制复习指南

《中国政府体制》复习指南(参考要点) 第一章现代政府与中国政府体制 1.现代国家和政府的基本政治理念是什么?主权在民。 2.中国国家机构由哪些机关组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与批准权由哪个机关拥有?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2.请简要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 举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举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国家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参与全国人大的组织工作。 3.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什么?社会主义制度 4.我国的制宪和修宪机关是哪个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5.分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是哪个机关?人大常委会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位 一方面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来看(略)。另一方面,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上来看(略)。 7.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议案的有哪些机关或个人?委员长会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 8.根据法律,向全国人大提交的法案和议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的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9.某街道办事处向其所在的市辖区人大代表颁发“街道办事处工作作风监督员”聘书有无必要?为什么? 无必要,提示:因为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均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市辖区人大代表对行政机关工作自然具有监督权。 街道办事处向市辖区人大代表发“街道办事处工作作风监督员”聘书暗含着不发聘书就不能监督的意思,好像区人大代表的监督权是由街道办事处确认的。街道办事处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市辖区人大代表既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直接提出批评建议,也可以对其上级区政府提出批评建议,其监督权受法律保护。 10.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在什么机关担任职务?行政部门、司法部门。 第三章选举制度 1.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是哪个机构?村民选举委员会 2.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的国家机构

我国的国家机构 关于的教学目标 (一)知识和能力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机构 的基本知识。 ⑴、识记国家机构的含义、国家机构的划分。 ⑵、理解国家职能和国家机构的关系,中央国家机 构的相互关系,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2、能力目标: 通过社会走访、调查或探究性学习等形式,逐步培 养学生以下能力: (1)理论联系实际,相关知识和实际的相互转换的能力。 (2)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及其关系的能力。 (3)在探究现实社会国家机构问题上的初步创新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1、过程目标: 通过涉及诸多社会调查、资料收集、典型事例分析 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熟悉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在参与过程当中培养各方面全方位的活动能力。

2、方法目标: 主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调查研究法,练习写作简单的调查研究报告,掌握基本的资料收集程序、途径和方法,学会辩证的、历史的、比较分析方法。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1、情感目标: ⑴、帮助学生增强国家观念,增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情感; 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 2、态度目标: ⑴、使学生明确我国国家制度的具体组织形式与原则 ⑵、提高对我国国家机构及其组织原则的认识; 3、价值目标: 明确作为当代中国青年学生应具备国家观念和爱国的情感,应该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维护祖国利益的信念。特别是要树立正确对待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做一个奉献于社会的高素质公民。教学建议关于第一节的教材分析 本节知识的逻辑结构及编写意图 第一节讲。第一框介绍了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包括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机构的

国家机构职权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五、监督国家机关。 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另外,法律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一.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 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 二.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

中国国家机构及其职能、宪法

一、国家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有机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国家机构具有一些特点:(1)阶级性。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作为国家组成要素及其存在形式的国家机构,其本质取决于国家的本质。由于国家有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之别,因而与此相适应也就有剥削阶级国家机构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之分。在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里,国家权力掌握在剥削者手中,为它服务的国家机构则成为对劳动阶级进行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工具。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权力,他们通过自己的国家机构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和组织经济、文化建设。可见,国家机构实际上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2)历史性。国家机构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职能是不一样的,并随着国家的发展变迁而变化。(3)强制性。国家机构的某些组成部分本身即是暴力机关,如警察、监狱,有的国家机关则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坚强后盾。(4)组织性。国家机关的建立、活动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均依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不同层次的国家机关、同一层次的不同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的整体与组成部分形成严密的系统。 从组成来说,现代国家的国家机构十分复杂。如果以行使职权的性质为标准,则因各国宪法所确立的机关和赋予的职权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如西方国家一般根据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将国家机关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种;社会主义国家则按国家权力的统一原则将国家机关分为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如果以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为标准,则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两种。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从行使权力的属性来看,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元首、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央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国家机构则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特别行政区的各种地方国家机关。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民主集中制从民主的角度说,发扬民主的过程是由多数人决定问题的过程;从集中的角度说,实行集中的过程也是汇集多数人意见的过程。民主与集中的运用方式和程序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实质都是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因此,民主集中制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制,是社会主义民主制的一种独特运用方式。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3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下册第四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复习资料

第四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 第八课国家机构有哪些 一、填空 1、(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统称。(宪法)是确定国家机构的(最高法律)依据。 2、国家机构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前者在全国范围内行使职权,后者代表国家在所在区域内行使职权。 3、(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5、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它代表国家在经济、社会等领域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提供公共服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7、(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标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体现着法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法徽的图案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和(红旗)构成。 8、(检徽)既是(人民检察院)的标志,也是(检察官)的(身份)标志,体现着检察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检徽的图案由(盾牌)、(五颗五角星)、(天安门)、(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 9、任何社会都有争议存在。(司法)是解决社会争议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10、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每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不得(超过三千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在(第一季度)召开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人民政府正职和副职、地方监察委员会主任、地方人民法院院长和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13、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14、“一府一委两院”,其中“(一府)”是指(人民政府),“(一委)”是指(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中央)“府”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委”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地方),“府”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委”是指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两院”一般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中国国家统计体系简介()

中国国家统计体系简介(三) ——统计数据的收集 郑京平 (中国统计,2002年第4期) 目前,中国官方统计系统收集统计数据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定期(全面)报表。 即官方统计部门向列入调查范围的全部统计调查机构单位发放报表,这些机构单位定期(如每月、每季、每半年或一年) 填好报表后,向发放报表的政府统计部门报送。该方法的运用范围比较广泛,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1.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关于劳动统计的综合要求。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布置地、县统计局收集各项劳动统计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最后由各省级统计机构报送至国家统计局。省级数据综合范围为辖区内全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调查内容包括各单位从业人员数和劳动报酬。报告期分为年度和季度。 2.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关于农业统计的综合要求。省级数据综合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农业生产单位。调查内容为: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间消耗等。数据来源为多种渠道,有的取自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有的取自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有的利用相关资料推算。报告期分为年度、季度和季节。 3.工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工业、能源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年销售收入500 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企业,被调查企业总数约16 万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由各省级统计机构布置地、县统计局向企业搜集,并将分企业资料转报国家统计局。报告期分为年度、月度。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由各省级统计机构布置地、县统计局按年度向企业搜集,并将汇总数据报送国家统计局。 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按年度搜集报送。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各省级统计机构布置地、县统计局按月度向企业搜集,并将分企业资料转报国家统计局。 4.运输邮电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运输邮电业统计的综合要求。对各省级统计机构要求按年度报送辖区内全部民用车辆拥有量,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按年度报送公路、水上、港口、铁路、航空、管道运输、邮电的业务量、财务和能源消费数据;并按月度报送上述内容的主要数据。 5.建筑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综合统计机构关于建筑业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辖区内资质等级4 级和4 级以上的全部建筑业企业,约4.8 万家。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按年度进行的生产情况价值量和实物量、财务状况和建筑材料消耗;按半年进行的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 6.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级统计机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综合要求。综合范围为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主要表现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还表现在国家机关内部关系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体制,强调民主;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更强调集中,追求效率。 2、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 每个民族在全国人大中都有自己的代表,参与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凡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的人大中也要有该民族的代表。 全国人大设民族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民族事务方面立法或者作出决定;国务院设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管理全国民族事务的机关。 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在有一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还设立了民族乡。 《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

革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在诉讼过程中应尊重少数民族使用本民簇语言文字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3、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①国家机关的组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 ②国家机关的职权由法律规定。 ③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程序由法律规定。 4、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是指我国的每一个国家机关行使职权,都要承担责任。 责任制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的表现方式有两种: ①集体责任制或集体负责制。 ②个人负责制。 5、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①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一切立法和决策活动都要从最大多数人的最高利益出发,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②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③开辟各种途径,广泛地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④倾听人民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6、精简、效率和反腐倡廉原则: ①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

中国行政机构

中国各级官员的权力并不是指代其自己所拥有的权力,而是由其所在行政机关的权限所决定的,因此玲s先生你所要了解的各级官员的权力其实也就是各级政府机关的权限。各级政府机关的权限都是由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的,下面给你简单介绍一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官员的权限: 第一、中央行政机关及中央领导的权限 行政机关,即狭义的“政府机关”。 中国是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国家,行政机关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共同组成。中央行政机关及国务院,也称中央人民政府,是管理国务和政务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地方各省级行政机关,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国当前的地方行政建制,除少数落后地区实行省、县、乡三级行政体制外,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体制。 地方行政机关的两种属性从法律地位看,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两重属性。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后,依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特别行政区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不同于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一)国务院的法律地位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明确界定了国务院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即在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从属和被监督的地位;在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上,国务院处于国家行政系统的最高地位。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架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国务院担负着繁重的行政领导、组织和管理任务,其实际政治地位要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得多。国务院总理的职位也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职位更为重要。国务院总理是一个拥有重大实权的职务,它担负着繁重的行政决策工作。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则是一个具有荣誉性的职务。在中国当前的政治实践中,不仅国务院总理由中国共产党内重要人物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和各部、委负责人一般也都由中国共产党高层人士担任。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则有一部分是由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的。 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总之,国务院负责统一领导全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局、行、署、办等组成机关。它保证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统一和政令的畅通。 (二)国务院的机构设置 2003年的行政改革。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主要涉及七个方面:深化国有资

我国的国家机构

我国的国家机构 关于我国的国家机构的教学目标 (一)知识和能力目标1、知识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初 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⑴、识记国家机构的含义、国家机构的划分。⑵、理解国家职能和国家机构的 关系,中央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2、能力目标:通过社会走访、调查或探究性学习等形式,逐步培养学生以下能力:(1)理论联系实际,相关知识和实际的相互转换的能力。(2)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解释社会政治现象及其关系的能力。(3)在探究现实社会国家机构问题上的初步创新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1、过程目标:通过涉及诸多社会调查、 资料收集、典型事例分析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熟悉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在参与过程中培养各方面全方位的活动能力。 2、方法目标:主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调查研究法,练习写作简单的调查研究报告,掌握基本的资料收集程序、途径和方法,学会辩证的、历史的、比较分析方法。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1、情感目标:⑴、帮助学生 增强国家观念,增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情感; 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 2、态度目标:⑴、使学生明确我国国家制度的具体组织形式与原则⑵、提高对我国国家机构及其组织原则的认识; 3、价值目标:明确作为当代中国青年学生应具备国家观念和爱国的情感,应该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和维护祖国利益的信念。特别是要树立正确对待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做一个奉献于社会的高素质公民。 教学建议 关于第一节我国的国家机构的教材分析 本节知识的逻辑结构及编写意图第一节讲我国的国家机构。第一框介绍了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包括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

中国国家机构 发展和完善

中国国家机构发展和完善 「内容提要」回顾了新中国国家机构发展演变的过程。我国国家机构的框架是1954年宪法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后来受到十年“文革”的冲击,198年宪法恢复和健全了我国的国家机构,2004年新的宪法修正案使我国的国家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从国家机构五十多年来的发展变化中得出了五点启示,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的国家机构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宪法/国家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 我国国家机构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在不同层次上实现人民民主专政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称。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的划分宪法和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它是人民行使统一的国家权力的有力保证。半个多世纪以来,

新中国的国家机构随着客观形势的变迁,几经演变,不断发展,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值得回顾,并从中得到应有的启示。 一、1954年宪法确定我国国家机构的框架 目前我国国家机构体系是1954年宪法确定了的。50多年来,这个框架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动。而1954年宪法则是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根据建国五年来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发展而成。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12条规定:“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这就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当时还不能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际上,在1949——1954年期间,第一届政协全体会议选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直是国家的最高领导机关。

部编本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六上 5-国家机构有哪些 第二课时(国家机关的职权)-06-人教部编道法最新改版

【新】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六上 5.国家机构有哪些 第二课时(国家机关的职权)2019.06-2019人教部编道法最新改版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科目:道德与法治教学对象: 六年级上学生课时:1课时 教学资料范本

一、教学内容分析(简要说明课题、学习内容、这节课的价值以及学习内容的重要性) 本课是六年级上册法治专册中第三单元的第一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种的第二课时,主要学习内容为了解国家机关的职权。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从行使职权的性质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国家权力统一原则下的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从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本课引导学生了解国家机关的职权,知道生活中常见到或接触到的国家机关主要行使哪些权力,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帮助,这是本课需要学生掌握的内容。 二、教学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对该课题预计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做出一个整体描述) 知识与技能: 1.图文结合,初步了解不同机构的职权。 2.通过学习知道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初步了解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职能。 过程与方法: 1.运用观察、查阅资料等多种手段获取信息。 2.运用比较、分类、归纳、概括等方法对信息进行加工。 3.通过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学习方式,以小组式学习、交往式学习等形式引导学生学习探究,掌握所学知识。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学习,培养学生树立基本的法治观念,以乐观的生活态度、求实的科学态度等来面对生活。 2.通过学习,学生初步形成法治意识,养成基本公民观。 三、学习者特征分析(说明学习者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等三个方面的学习准备(学习起点),以及学生的学习风格。最好说明教师是以何种方式进行学习者特征分析,比如说是通过平时的观察、了解;或是通过预测题目的编制使用等) 通过对六年级学生的观察,与六年级老师的交流,了解到,六年级学生有了一定思辨能力,但能否理清层次脉络还有一定的困难。此时的六年级学生也正处于思想形成的初步时期。教学时,须紧扣社会热点,学生的兴趣点和生活的困惑点搭建思辨平台,在学生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层层点拨和引导,帮助学生从感性认识提炼为理性总结,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主动性帮助学生在学习中体验、感悟、构建并丰富学习经验,真正实现知、情、行的统一。 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初步认识主要国家机构,让学生养成基本公民义务观。学会了法律,对我们的生活是有帮助的,形成正确的维护权力的观念和能力。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说明本课题设计的基本理念、主要采用的教学与活动策略) 通过指导与合作学习相结合,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学习自主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创设情境,在情境中学习,更利于把抽象、枯燥的知识变为简单、易懂的知识,有助于学生的学习与吸收。 提供材料,让学生阅读后辨析、理解,真正做到知识内容于心,指导于行。把学习内容运用于学生的平时生活之中。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说明本课题的重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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