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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证据学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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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有哪些内容有?(论述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和判断)

答: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的内容有:(1)审查被害人陈述的来源及其形成的过程,以确定其证据力;(2)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情理,同案件事实有无关联性;(3)审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4)审查被害人的作证能力与品格;(5)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

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特点。

答: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他不仅是违法犯罪的行为直接受害者,而且在诉讼法律关系上,他要直接参加诉讼,或者委托授权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同时由于其身受其害,遭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也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这种证据,一般说来是比较客观真实的,而且具有直接、形象、具体、生动的特点,对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结果,揭露得比较深刻。C---运用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是什么?

答:运用传来证据的特殊规则是:(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少的材料;(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D--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

答: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体性;(3)法官扮演着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审不是必经程序。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什么?

答: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1)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2)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3)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4)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对证据保全的要求是什么?

答:.对证据保全的要求是:(1)要有健全的证据移交和证据报关手续,形成完整的证据保全程序;(2)对于已经保全起来的证据注意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损坏或使用,或调换、变卖;(3)严格执行保密规定;(4)证据的有关情况应在诉讼文书或案卷中写明,必要时应附上证据材料的照片。

F--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止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意义,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4)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法律推定的基本作用表现在哪几方面?法律上的推定有哪些作用。

答:法律推定的基本作用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法律推定导致了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2)法律推定使证明对象发生了变更;(3)法律推定降低了举证的难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证明力的确定。

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讯问要由法定的主体进行。(2)选择讯问地点。(3)讯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4)讯问应当个别进行。(5)出示证明文件。(6)先予告知申请回避权和聘请律师权。(7)讯问分三步进行。一是讯问自然情况;二是就其犯罪情况,即是否有罪、犯罪的事实经过进行陈述或辩解;三是就揭发、检举的问题提出问题,让其回答。(8)拘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9)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

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11)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明力的确定(1)严格遵守“重证据,重调查严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2)从口供材料的来源上,审查其讯问的程序是否合法。(3)要进行情理推断,审查其供述与辩解是否合情合理。(4)审查、判断几个共同被告人的口供时,要考虑到他们既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又要考虑到他们每个人在共同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而有矛盾。(5)审查被告人的品质。(6)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7)在确定口供的证明力时,如何对待和正确处理翻供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F--非法证据包括哪些范围?

答:证据规则包括的范围有:(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执法机关在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是制作或者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3)律师或者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者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4)非法证据包括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F---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是什么?

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是:(1)控制警察的非法取证行为;(2)有利于督促执法机关守法;(3)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4)有利于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5)能够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制观念的转变。

G---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询问方法和程序有哪些内容?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询问方法和程序有如下的内容:(1)询问要有法定的主体进行;(2)选择询问地点;(3)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二人;(4)询问应当个别进行;(5)出示证明文件;(6)先予告知申请回避权和聘请律师;(7)询问分三步进行;(8)拘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询问(9)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10)侦查中传唤询问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连续传唤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11)制作询问笔录。

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答:个别审查判断的标准是:(1)定案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具有客观性;(2)定案证据必须与本案相关,具有关联性;(3)定案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4)定案证据必须经当事人质辩,由法庭予以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哪些案件实行证明责任的倒置?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实行证明责任的倒置:(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者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有举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鉴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明确规定了证明责任的承担。

K---口供包含哪些内容?

答:口供包含的内容有:(1)犯罪嫌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2)犯罪嫌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3)犯罪嫌人、被告人揭发检举同案其他犯罪行为的陈述。

K--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的概念、意义。

答:勘验、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并由勘验、检查人员和现场见证人签名的一种书面文件。在刑事诉讼中,经常使用和勘验、检查笔录有:现场勘验笔录。对于客观准确地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证明犯罪案件和事实情节具有重要意义。2尸体检验笔录。有助于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死方法和手段。3物证检验笔录。对于查明物证的性质、特征,证实犯罪,查明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的意义。4人身检查笔录。有助于查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等。5侦查实验笔录。有助于查明在一定条件下某一事件或现象是否发生,以及后果如何。

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笔录的审查判断。

答:(1)审查认定勘验、检查即现场笔录在制作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审查现场的保护情况。 (3)审查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所记载的内容是否具有客观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审查勘验及现场笔录的制作人的业务水平与工作态度如何.

J---举证时限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1)举证期限可分协商举证期限和指定举证期限。(2)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满后新证据的提出。

鉴定的种类有哪些?

答:鉴定的种类有:(1)法医鉴定;(2)司法精神鉴定;(3)痕迹鉴定;(4)化学鉴定;(5)会计鉴定;(6)文件书法鉴定;(7)其他鉴定。

鉴定结论的特点。

答:鉴定结论是专家凭借专门知识和现代科技手段得出的判断性意见;是对鉴定对象的检测、分析结论,而不是就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

J--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的区别

答:鉴定结论是一种具有科学根据的意见,而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陈述,是对案件事实的如实反映,而不是对案件事实的评断。(2)鉴定人具有可替代性,因而鉴定结论也具有可替代性;而证人证言因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而具有不可替代性。(3)鉴定结论的内容是鉴定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所作的判断结论,而不是对有关事实作出法律评价,并且是在案件发生后形成的;而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

-J---鉴定结论证明力的特点和审查、判断。

答:鉴定结论证明力的特点:(1)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任借科学的设备和仪器,分析、检测、研究案内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因此在证明力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点。(2)有的鉴定结论,由于受到送验材料、技术能力、设备条件、客观干扰、主观条件、业务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其科学性、准确性受到了影响。因此,在证明力上也存在一定缺陷,甚至有虚假性,不能把鉴定结论作为惟一的定案根据。(3)鉴定结论是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其证明力具有解决事实问题的专门性,而不是对法律适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审查、判断鉴定结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进,鉴定的方法是否科学。(4)鉴定结论的依据是否科学。(5)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判断。

J--间接证据的特点是什么?(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答:间接证据的特点是:(1)间接证据的依赖性;(2)间接证据的关联性(3)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4)间接证据的排他性。

J--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答:.间接证据要证明某一主要事实,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应查证属实;每一个间接证据都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方面有客观的联系;各间接证据之间下存在矛盾;各间接证据证明得出的结论是肯定的,并且是唯一的,具有排他性。

J--间接证据的运用必须遵守哪些规则?

答:(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运用。(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4)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做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M---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答: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1)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2)民事争议发生过程的事实;(3)当事人主张的民事诉讼程序事实;(4)有关外国的法律法规的事实

M--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是如何规定的?

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提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机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M---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为什么?

答: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既不是绝对由原告承担,也不是绝对由被告承担,更不是双方平均分配,各承担一半,而是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由原被告分担的。可以说,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比较复杂。因为民事诉讼涉及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双方的纠纷,他们在诉讼过程中完全可能面临着同样的机遇和问题。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有的可能是原告承担证明责任,有的可能是被告承担证明责任,还有的可能是原被告都得承担证明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证明责任,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学者们都认为该条规定的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充其量只能算是提供证据的责任,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这种规定方式对于我

M---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1)证据交换的前提。(2)证据交换的时间。(3)证据交换的方式。(4)证据交换的主持人。(5)证据交换的次数。

Q---区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是什么?

答:区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是:(1)把证据划分为本证与反证,有利于调动当事人双方举证的积极性,增强诉讼的抗辩性;(2)有利于审判人员迅速了解双方的事实主张,尽快查明安家案的真实情况;(3)有利于审判人员审查证据。

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答: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客观真实的标准;(2)优势证据标准;(3)合理可能性标准。

R---如何对证人证言审查、判断?

答:(1)个别审查。(2)综合审查。(3)辩认。(4)对质。(5)技术鉴定。(6)侦查实验。(7)推理、判断的逻辑方法。

R--如何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如何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

答:(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反映在真与假的程度上,具有不确定性。办案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查、判断。)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应按照如下的方法进行:(1)按照证人证言形成的三个阶段,(感受、记忆、陈述),判断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2)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3)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4)审查认定证人的品格、操行对其证言是否产生影响;(5)审查判断证人的作证能力;(6)综合对比,实物验证。

R--如何理解与适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答:(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这是指作为定案根据的每一个证据都具有证据的本质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这是指司法机关所认定的对解决争议有意义的事实均有证据作根据,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得认定。(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办案中收集到的证据可能与其他证据工案件事实有矛盾,这时,必须进一步补充证据,有根据地排除矛盾,查明事实真相;否则,不得认定有关的事实。(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为是达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R--如何正确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要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出正确的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它进行全面的分析。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抛弃了法定证据制度中的封建特权,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担任的原则,使被告人获导了辩护权。自由心证制度还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能使法官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辩论,形成其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作出裁判。这是历史上构进步,对诉讼制度是一个重大的革新,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那些繁琐规则的束缚,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它推动了证据科学的发展和证据理论的进步,自由心证制度是确认有审判权者即有真理的原则,它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自由心证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自由心证证据制

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对法官依良心、理性“自由”地判断证据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18条规定:“证据的证明力由审判官自由判断。”但紧接着第319条又规定,当被告人的自白成为对他不利的唯一证据时,法官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根据。上述这些法律上或理论上对法官自由判断权的限制,都体现了一些有价值的实际经验,从而使自由心证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R--人民法院在采取司法认知时应遵守哪些程序规则?

答:(1)司法认知的启动。(2)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进行必要的调查。(3)采取司法认知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4)进行司法认知的时间。(5)指示或记载。(6)对司法认知的上诉。R--人类历史上存在过哪些诉讼证明制度?

答: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证明制度,是神示证明制度。欧洲历史进入中世纪之后,一种全新的证明制度出现了,即以证据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手段,它的最初表现形式就是法定证明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明制度。这种制度到资本主义社会,便为自由心证的证明制度取代。我国新中国成立后创设的证明制度被很多人称为实事求是证明制度。

S--什么是神誓法?其使用方式有几种?

答:神誓法就是当诉讼双方的陈述相互矛盾、发生冲突时,裁判这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灵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对神宣誓的使用有两种方式,一为不敢宣誓的一方败诉,二为如果双方都敢宣誓,则需要助誓人的帮助。

S--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

答: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

S---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答: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S--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答:书证证明力的特点是:(1)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3)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S---诉讼证明的特征和构成环节.

答:诉讼证明的特征有:(1)证明的主体是诉讼主体;(2)证明对象是诉讼客体或者案件事实;(3)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证明的构成环节有:(1)证明对象;(2)证明主体,(3)证明责任;

(4)证明标准;(5)证明方法;(6)证明程序.

S--诉讼证明的正当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诉讼证明的正当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证据要合法,也就是说证据要有证据能力或者可采性;(2)证明的程序必须正当、合法。

S---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答: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是:(1)表现形式及制作方法的多样性(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互相关联;(3)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是可以供人们认知和了解。

S---视听资料的种类有哪些?

答:视听资料的种类有:(1)录音资料;(2)录像资料;(3)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4)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

S----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

答:由于视听资料是通过高精技术手段制作的,它除了具有证据的共同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之外,作为高精技术证据,其证明力还是直接、形象、准确、科学和综合性的特点。所谓直接,是指视听资料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案件事实的直接反映,而且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据使用。直接性是视听资料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的相同之处,与书证和物证和区别所在。所谓形象,是指视听资料可以直观地、生动反映和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它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是以原声,原貌再现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案件事实,通过人们对其作出的直接的判断,所谓准确,是指视听资料对案件事实的记录和反映细致入微,比较客观和可靠。所谓科学,是指视听资料的制作和使用都是需要依赖现代科技设备遵守科学技术规程。由于视听资料的上述特征,它对案件事实证明的另一个特征是证明过程简单,一看就明白,一放就清楚,无须经过一个推理的过程,或者逻辑演绎的过程。

S----设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设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意义是(1)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2)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3)有助于实体解决;(4)有助于减少上诉率。

S---设立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设立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是:(1)有利于发现案件的客观事实,实现实体公正;(2)利于于实现控辩双方平等武装,实现程序公正;(3)有利于节省诉讼资源,实现诉讼效率。

S---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1)对证人的询问应由指定的办案人员进行。为了保证证言的客观性,询问证人时不能少于两名办案人员。(2)询问证人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拟订询问提纲,认真分析案件,尤其是对询问的重点要明确,还要对证人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的关系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3)询问证人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最好到证人所在的单位或在本人住所进行。询问时必须出示询问的证明文件;必要时,可通知证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4)询问证人必须个别进行,不许采用讨论会、座谈会的形式启发诱导进行询问。(5)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如实提供证据,实事求是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果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6)询问时,还要查明证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以及证人与本案的关系,不得启发、诱导、指名问证,要让其全面、客观地叙述他所了解的案件情况,然后,再根据询问提纲要解决的问题,向证人提问。(7)询问证人要制作询问笔录,并交给证人核对或向他宣读,允许补充、修正。在承认无误后,由证人在笔录上签名或捺手印。(8)询问未成年证人时,要有他父母或监护人在场,要选择他们习惯的场所。询问的方式也要适应未成年人的特点,尽量消除他们不必要的顾虑。询问聋、哑的证人,应当有懂得聋哑手势的翻译,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

S---收集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答: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包括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和固定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活动。特征:(1)时间受限。(2)条件受限。(3)权利有限。(4)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作为代理人,在案件起诉前,应积极收集证据,促使法院及时立案。(5)我国民事、行政证据制度规定了当事人

S---收集证据的意义是什么?

答:收集证据的意义是:(1)为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可靠的事实基础;(2)规范执法程序,制约和保障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3)收集证据是审查、判断证据的基础。

S----收集证据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答:收集证据的原则有如下内容:(1)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2)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3)司法人员收集证据和要求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相结合。

S--收集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答:收集证据的要求是:(1)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2)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3)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4)收集证据必须深入、细致;(5)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6)收集证据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7)收集证据要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并注意保密;(8)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重效率。

S---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有哪些?

答: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有:(1)责任的分配不同;(2)证据的种类有所不同;(3)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4)证明对象不同;(5)证明的程序规则不同。

S---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是什么?

答: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是:(1)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核心;(2)审查判断证据的重心在于找到和发现证据的本质属性;(3)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本质属性的关系:从证据的来源、内容、相互联系、收集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S---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答: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有:1)个别审查;(2)综合审查;(3)辨认;(4)对质;(5)技术鉴定;(6)侦查实验;(7)推论、判断的逻辑方法。

S---审查、判断证据的意义是什么?

答:第一,通过审查、判断证据,可以鉴别证据的真伪,去伪存真,以保证采用的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第二,通过审查、判断证据,有利于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定案,为正确适用法律奠定坚实基础,从而顺利地完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的任务。第三,通过审查、判断证据,可以确实证据的相关性及其证明力的大小,排除无关的证据,发挥与案情有关的证据的证明作用。

S---事实推定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答:事实推定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件:(1)必须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否,因而只能借助间接事实推断待证事实;(2)基础事实必须也已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这是事实推定的前提条件(3)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须有必然的联系;(4)许可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并以反证的成立与否确认推定的成立与否;(5)事实推定必须符合经验法则。

S---司法认知的概念和规则.

答: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特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规则:(1)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司法认知. (2)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井进行必要的调查. (3)采取司法认知之前应当为当事人提供反驳的机会. (4)司法认知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S---司法认知的作用有哪些内容?

答:司法认知的作用有以下内容:(1)司法认知是迅速结案的一套捷径,它有利于明确案件争议要点,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从而提高诉讼效率;(2)司法认知有利于诉讼证明的规范化;(3)司法认知影响证明责任的分配。

S----司法认知有哪些特征?

答:司法认知的主体限于法院;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事实;司法认知是一种简便的诉讼证明方式;司法认知影响证明责任的分配。

T---推定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推定的主要特征是:(1)是法律所直接认可或间接允许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特殊规则;(2)应许可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因而与证明责任紧密关联;(3)既可以依法律规定进行,又可按经验法则进行;(4)须有前提事实,又须有推断事实;因而推定是沟通二者关系的法律桥梁,倘若缺乏其一,则均不能构成推定。(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T---推定的作用有哪些?

答:推定的作用有:(1)能过依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2)解决疑案,适用推定有助于法院对某些事实加以认定;(3)提高效率,推定有利于迅速审理案件;(4)从司法实践上看,推定是满足法律运用需要的适当手段

T---推定有哪些分类?

答:(1)确定性的推定和可反驳的推定。(2)法律推定与事实推定。(3)结论性推定、说服性推定、证据性推定和临时性推定。另外,还有对实体事实的推定和对程序事实的推定、有事实基础的推定和无事实基础的推定等划分。

T----推定有哪些效用?

答:(1)推定能够依据公平原则,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2)解决疑案,适用推定有助于法院对某些事实加以认定。(3)提高效率,推定有利于迅速审理案件。(4)从司法实践上看,推定是满足法律运用需要的适当手段。

T----推定与证明责任有什么关系?

答:推定与证明责任的关联表现在:A.在特定情况下,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之所以是这样分配而不是那样分配,其原因主要在于推定的客观存在。B.推定能够改变证明责任的证明对象。当事人之所以可对此事实而不是彼事实负证明责任,关键的原因在于在此事实与彼事实之间有推定关系存在。C.推定决定证明责任的转移和变化。在诉讼过程中,证明责任之所以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转移,其原因就在于推定发挥了作用。

T----推定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答:推定设立的依据是:(1)价值选择是推定的取舍标准;(2)为疑难未决案件提供一个合法的解决办法是推定设定的实践依据;(3)逻辑证明关系是推定的设定依据之一。

W--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

答:现在司法机关方面,是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责分权;表现在审判机关内部,是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员、合议庭的职责分权;表现在诉讼活动上,是控诉、辩论、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分权。当然,这种分权是在统一目标下的分权。分权的另一面就是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

W---我国封建王朝的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封建王朝的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是:(1)坚持口供至上的原则,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审讯时可以依法刑讯;(3)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4)疑罪惟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5)重视勘验检查;(6)据众证定罪的制度;(7)继承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W----我国关于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立法规定?

答:刑事诉讼法第162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第7条还规定了当事人证明责任的综合平衡,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行政诉讼法第32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重申了被告的举证责任,即“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该规定第5条规定:“在行政赔偿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W----我国奴隶社会证据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奴隶制时期的证据制度民刑不分,具有以下特点:(1)法官认定案件,主要依据审判经验的总结。(2)神示证据制度消失的较早。(3)除注重采用当事人的证词以外,还重视其他证据的使用。

W----我国诉讼中对证明标准的规定有何特点?

答: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即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证明标准的最大特点,即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这与国外实行的不同诉讼有不同证明标准的多元化标准有鲜明区别。W----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有关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证据规则分别有哪些?

答:关于证明力方面的规则有:(1)关于证明力大小方面的证据规则。(2)关于补强规则。(3)关于完全证明力方面的证据侧。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有:(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原物原件优先原则。(3)意见证据规则。(4)其他排除规则。

W---我国应确定哪些事实为司法认知范围?

答:我国应确定以下的事实为司法认知范围:(1)众所周知的事实,即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为公众所普遍了解的事实;(2)裁判上显著的事实,专指法院现时已经知悉的事实;(3)职务上已知的事实,指法官因执行职务所已知的事实;(4)自然科学定律;(5)国家机关公报的实施;(6)生效裁判、公证文书和行政行为所确认的事实;(7)其他明显的、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争议的事实。

W---我国证明标准的适用。

答:一般认为,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作以下理解:(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

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这是指司法机关所认定的对解决争议有意义的事实均有证据作根据,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得认定。(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办案中收集到的证据可能与其他证据或案件事实有矛盾,这时,必须进一步补充证据,有根据地排除矛盾,查明事实真相,否则,不得认定有关的事实。(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认为是达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W---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是:(1)从三大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统一的,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我国证明标准的最大特点,即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这与国外实行的不同诉讼又不同证明标准的多元化标准有鲜明区别;(2)我国实行一元化的证明标准,说明对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的要求不但是一致的,而且都是很高、很严格的。

W----无罪推定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答:一是只有法院并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才能判定某人有罪,即定罪权归法院。二是证明犯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通常是由公安和检察机关承担,个人即贝卡里亚所说的“任何人”都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三是罪疑从无,证明有罪的证据必须达到充分的程度,即达到使法院确信某人有罪的程度,否则仍然不能使“任何人”成为罪犯,后来被归纳为罪疑从无的规则。四是被告人有沉默权。不能强迫任何人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

W----为了确定证据的本质属性,司法人员应从哪些方面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判断?

答:(1)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2)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3)阶段性证明标准。

为什么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

答:之所以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这是因为:(1)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也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2)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3)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4)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适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能力。可见,神示证据制度在当时是有其存在价值的。

W---为顺利达到审查判断证据的目的,司法人员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答:为顺利达到审查判断证据的目的,司法人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判断:(1)从证据的来源方面(2)从证据的内容方面;(3)从案内各种证据的相互联系方面;(4)从收集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方面。W----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答:物证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是:(1)审查认定无证的来源是否合法;(2)认真仔细的审查无证的外部特征,以确定其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3)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交付辨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

W---物证证明力的特点是什么?

答:物证同其他证据种类相比,更直观,更容易把握;同言词证据相比,它更客观、真实性更大。言词证据的运用一般要靠实物证据来检验,言词证据同实物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物证则可以不依赖于言词证据而存在。

物证的证明力按照物证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两种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凡有一定固定形状的证物,是以其外部特征,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的。所谓外部特征,是指本证物的外部形态、规

是以其所使用的物质材料的特殊属性同案件事实产生的关联性而发挥证明作用,例如:各种毒杀案件中所使用的毒品、毒气,就是通过技术鉴定所作的鉴定结论,而确定的属性的同一性,来认定案件事实。

W----外国立法中的证明标准有哪些特点?

答:(1)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上的表述是“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的表述是“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2)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对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一般都是用“盖然性的优势”。还规定对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适用第三种证明标准,即“清楚的、明确的和令人信服的标准”。

X---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1)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2)与犯罪行为轻重有关的各种量刑情节事实;(3)排除行为的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4)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X----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有关犯罪行为构成要件和量刑情节的事实;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民事纠纷产生和发展的事实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事实;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X----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如何承担?为什么?

答:首先,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是与无罪推定原则息息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者不得确定有罪。”其次,通过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谁是证明责任的主体。该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从本条规定可以发现,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由控诉方承担。这是刑事诉讼中关于证明责任分配和承担的核心原则。这是因为:一方面,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和当事人者可以向法庭提供证据,但是,当事人提供证据,显然不是证明责任,而是诉讼权利,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证据有疑问时,可以调查核实,但并非单独提供新的证据,因此,法院也不可能承担证明责任,所以,承担证明责任的,只可能是检察机关和自诉人。另一方面,如果证据不足时,法院要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种判决结果,与检察机关或自诉人的起诉主张联系起来,非常明确地说明,在公诉案件中,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应当注意,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种证明责任,主要涉及有关的程序法事实。另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下述两种情况下要承担证明责任:一种是如果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提出反诉,则他在反诉中便成为自诉人。因此,对反诉要承担证明责任,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反诉的主张和待证事实。另一种情况,就是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责任。对于有些程序法事实,被害人也可以提出请求,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也负有举证责任。

X---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答:(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2)公安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3)人民法院不负有证明责任;(4)自诉人负有证明责任;(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6)例外是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要负证明责任:自诉案件中提出反诉的情况和对于

X-----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应遵循什么原则?意义何在?

答: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1)设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有利于发现案件的客观事实,实现实体公正。(2)设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有利于实现控辩双方平等武装,实现程序公正。(3)设立刑事证据展示制度,有利于节省诉讼资源,实现诉讼效率。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原则:(1)法定性原则。(2)双方展示原则。(3)非对等展示原则。(4)公共利益豁免原则。(5)责任原则。

X---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答: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有:1)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关的事实;(2)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的事实;(3)行政诉讼程序事实。

X----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为什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实现了对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明责任主体为被告的这一提法的回归。首先,该规定第1条重申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即“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其次,该规定放弃了原告“负举证责任”的提法,仅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不再使用“举证责任”的提法。这意味着,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的举证行为不再被视为举证责任,而被理解为一种举证行为。第三,明确规定原告有举证的权利而非责任。即该规定第6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X----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的原因是什么?

答: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的原因是:(1)行政诉讼中所针对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该具体行政行为是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作出来的;(2)政机关有能力举证;(3)由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能够有效地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Y---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

答: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是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无罪证据:是指反驳控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以及减轻他们刑事责任的证据。

Y---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是什么?

答: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是:(1)在证据收集时,要坚持客观、全面的原则,克服先入为主,既要收集有罪证据,又要注意收集无罪证据;(2)在证明标准上,只有有罪证据达到了确实充分的程度,才能排斥无罪证据的存在(3)在证明过程中,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势均力敌,这时只有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无罪。

Y---原始证据和传不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

答: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和运用规则:首先,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

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不去主动收集,也不要未经查证而轻易舍充。第二,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同时还要遵守相应和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和;(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Y----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

答: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称为人证。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做广义上的物证。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包括对其收集、保全和证明力的确定。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最佳途径和方法是把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结合起来使用,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发挥各自的优势,避免各自的弱点。言词证据有动态证明优点,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要以成为直接证据,司法和执法人员据此可直接、迅速地认识案件的主要事实。但言词证据又容易出现虚假或失真,为避免在认定案件上出现差错,在运用言司证据时,就要把它与实物证据相互印证,运用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的优点,克服言词证据的弱点。在运用实物证据时,则要注意运用言词证据挖掘实物证据的证明力。实物证据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一旦其证明意义被提示出来,便成为证明力很强的证据。总之,在证据的运用中,一定要综合运用证据,充分发挥两种不同证据各自的优势,克服各自的弱点,从而取得最佳的证明效果。

Y---有人说:“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只能是间接证据”。你认为这句话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答:这句话是不正确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两种不同的证据分类。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回答“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亦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之间是交叉关系,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关系。不能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同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相混淆,不能认为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只能是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可以是原始证据,也可以是传来证据。Z—-证据保全的特征是什么?

答:证据保全的特征是:(1)是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前采取的,是一项保证证据完整和真实,不被破坏或灭失的保护性措施;(2)只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才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3)证据保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4)可以依职权实施或者应申请采取。

Z----证据保全的意义是什么?

答:第一,是保护证据的法律价值,即防止证据材料因保管手续不建全而推动法律效力;第二,是保护证据的证据价值,即防止证据材料变质或损坏;第三,是保护证据的特定价值,即防止证据材料遗失或被替换。Z---证据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答:从时间来看,证据保全可以分为诉讼前的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保全。诉讼前的保全包括行政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公正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和人民法院应申请采取的证据保全。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包括刑事自诉中的证据保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

Z---证据保全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一类的证据,应当采用笔录的方法固定,笔录必须如在实地记载陈述内容,并且应以陈述人、供述人仔细核对无误后由其本人签名或盖章。二是对物证保全,可以通过勘验并制作勘验笔录、绘图、拍照或录像的具体措施,当某些物证有可能被毁损时,

予以妥善保管。四是对音像制品的保全。

Z---证据裁判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答: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不断地发展与充实。在现代诉讼制度下,证据裁判原则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

Z---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有: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Z----证据裁判原则有哪些例外?(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答:证据裁判原则有例外有:(1)在刑事诉讼中,基于刑罚适用的慎重性,尽管对于证明对象的枝节性内容会存在毋庸证明的可能,证明对象的骨干性构成要件一般却必须由证据予以证明。强调实质真实的大陆法系国家如此,实行对抗制的英美法系国家亦是如此。在我国,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第4款规定也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例外性规定。(2)在民事诉讼中,不仅基于当事人的实体处分权而设置有自认的规定,而且,基于辩论原则,对于当事人没有明确争论的事实还实行拟制自认制度。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有效的自认直接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作出裁判。另外,民事证明中,还存在大量的推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因此,对于法律推定推定的事实,人民法院无须当事人举证,可以直接依据推定规则认定事实。又由于自认与推定在民事诉讼中较为常见,因而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他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

Z---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答:证据的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种类。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Z---证据的概念与特点。

答:.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就证据拘特征而言,有以下几点:证据有一定的存在形式;应该具有能够说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内容;证据的作用在于证明,该作用是否能得以实现,取决于证据本身是否客观真实并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

Z----证据的审查、判断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答:(1)证据的审查、判断的目的在于确定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2)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运用是司法人员为履行责任而运用职权进行的一项重要诉讼活动。(3)证据的审查、判断也是司法工作人员的一种思维活动,是司法人员通过科学的分析、鉴别和判断而完成的,要遵守认识论和程序公正的基本原理。(4)证据审查、判断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同时应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

Z----证据分类的意义

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分类在各门学科中都是普遍使用的方法,它是人们认识和研究客观事物的一种重要的逻辑思维方法。只有这种方法,才能把各种事物区别开来,才能深入揭开各种事物的共同点和差异点,这是人类从盲目走向自觉的一种科学方法。运用分类的方法对证据进行深入地研究,不仅把证据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更重要的是对指导公安,司法人员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有着直接的作用和意义,通过对证据的分类和掌握其规则,使办案人员少走弯路,自觉地按照规律办案,使办案人员及时排除假证。因此,它对保证案件的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掌握各类证据的运用规则和规律,可以使公安、司法人员办案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可以克服长期以来办案人员的传统观念和传统做法。深入研究证据的分类,可以克服缺点,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Z----证据规则的法律属性有哪些?

答:(1)具有明显的程序性。(2)具有明确的指导性。(3)具有强制的效力。

Z----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答:(1)确立证据规则,对于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具有重大作用。(2)确定证据规则,有助于审判方式改革的实现。(3)证据规则能够规范执行行为。(4)确立证据规则,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5)确立证据规则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Z----证据规则有那些?

答:(1)英美法系证据制度的证据规则和职权主义的证据规则。(2)证据能力规则和证明行为规则。(3)成文法证据规则、判例法证据规则和习惯法证据规则。(4)通用的证据规则和特殊的证据规则。(5)示范证据规则和法定证据规则。(6)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和定案规则。(7)证据本身的规则与运用证据的规则。

Z----证据规则有哪些功能?

答:证据规则的功能有:(1)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2)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3)兼有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4)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

Z----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答:诉讼是司法机关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关系,对各种纠纷和犯罪现象进行揭示、证实、处理(惩罚)的一种司法活动。诉讼法就是对这些诉讼活动的制度化、条文化和法律化。那么,什么是诉讼制度呢了法律对于诉讼活动的任务、原则、程序、原告、被告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规定,这种规定的总称就是诉讼制度,也就是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总和。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它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诉讼制度决定证据制度。当然证据制度并不是完全被动和消极的,它可以影响并反作用于诉讼制度。总之,二者密切联系,不能截然分开。

Z----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是什么?

答: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是:(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的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

Z----证据学理上的分类有哪些?

答: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根据诉讼证据是否能单独直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的作用,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否定有罪或罪轻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Z----证据学研究对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证据学研究对象和具体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能力。(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及证据理论。

Z----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答: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2)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3)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的基础;此外,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证据制度与传统文化、经济制度及诉讼制度的关系: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审判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到底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别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强烈的批判。(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评断标准,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基本规则): 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形式,根据证据的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第一,被告人的口供(自白) 第二,证人证言 1.有了完整的证明就必须做出判决,没有完整的证明就不能做出判决. 2,最好的完整证明是两个可靠的证人,其证言内容的统一是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结论性证明. 3,无论多么可靠,一个证人证言只能构成1/2的证明,而且其本身永远不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4,如果除证人证言外还有一个1/2的证明,那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5,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个人信誉有瑕疵的证人证言是1/4的证明,而受到对方有效质疑的证据的证明力减半. 6.任何两个1/2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明;任何两个1/4的证明或者四个1/8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半个证明. 第三,书证(三)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1.法定证据制度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法定证据制度与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 2,等级制度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社会原因. 3,崇拜权威的思潮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文化原因. (四)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作为司法证明的基本模式之一,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作为一种极端的法定证明模式,其缺点表现得尤为突出: 优点: (1)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得规范性(2)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因为诉讼中的规则是具体明确的,人们知晓的,所以人们能事前预见到结果. (3)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权威性 2.缺点: (1)这种证据制度在运用证据问题上过于死板,缺少灵活性. (2)这种证据制度容易导致刑讯逼供的泛滥

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中国古代证据制度:一、古代证据制度的发展状况这里所谓“古代”,是指自秦王朝至清王朝,跨越中华文明二千多年。这一时期,我国证据制度在本土领域内自生自发,未受外来文明影响。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证据制度的内容几乎没有什么重大变化,相对于西方世界,它处于一种相对停滞的状态。二、古代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1、口供至上在各王朝统治时期,法律均把嫌疑人的认罪口供作为定罪的证据的最好证据。法律规定,“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罪从供定,犯供最关紧要”。

讯不仅适用于刑事被告人,也适用控告人、证人和民事当事人。法律对于刑讯的条件、方法,使用的刑具、拷打部位、刑讯的次数和程度等均有详细规定。3、法官断案注重经验判断法官在判断证据的可靠性时,往往运用生活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要求。例如《唐律》中规定,“依狱官令,察狱之官,先备五听,以验诸证信。”所谓“五听”是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话语、神色、气息、精神和眼睛均作为断定陈述真伪的途径。4、疑罪从轻在诉讼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事实不清的“疑罪”案件,对此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定罪。例如《唐律》规定,“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中国近代证据制度这里的“近现代”,是指中华民国建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这一时期证据制度随着时代大变革而出现较大的转折。传统证据制度完全废弃,代之以西方国家的证据制度。自清朝末年之后,我国法制开始转向西方国家学习。证据制度,如其他法律规定,主要是以日本、德国为效仿对象。我国近代证据制度在清末、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时期具有连续性,证据制度是欧洲当时施行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翻版。但由于一系列的革命和战争以及本土文化的抵触,这种证据制度实践中很难落实。中国当代证据制度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当代证据制度发展大致经历二个阶段,以1979年改革开放为界,分为前、后的三十年。前三十年,由于一系列政治运动,证据制度,如同其他法律基本上处于虚无状态。近三十年,我国证据制度迅速发展。这种证据有传统的连续性,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体现民国时期的证据制度,也反映了现实政治影响下的一些自身特色。例如,对自由心证提法的抵触、对无罪推定原则的否定,主张“实事求是”。具体而言,我国现行证据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据认识论上强调客观性;第二,证据价值论上追求实体真实;第三,公、检、法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第四,书面笔录证据的普遍使用。Z-----证明对象有哪些特征?

答:证明对象的特征有:(1)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主张相联系的概念;(2)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密切联系;(3)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证明的要证事实;(4)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

Z----证明标准的意义有哪些?

答:证明标准的意义有(1)证明标准是当事人履行证明责任的灯塔,凭借证明标准的衡量,当事人知道何时应当举证;(2)证明标准是事实认定这决定具体实施能否认定的行为准则。按照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解释,盗窃罪的成立要件有下述四个: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三,犯罪主体适格;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刑事裁判是一个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过程,以本案而言,要确定被告是否构成盗窃罪,法院必须以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条款为大前提(以法律为大前提,否则裁判将失去法律依据);以要件事实为小前提(以实际上发生的相当于盗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的事实为小前提,否则,裁判将失去事实基础),法院通过对已知的小前提(要件事实的认定)进行评价,作出判决。只有在法院评价上述盗窃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的要件事实都存在时,被告才承担因犯盗窃罪而引起的刑事处罚(刑罚)。证明标准的确定方式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之分。主观标准,是指法官依据自我认识能力评价要件事实的真相;客观标准,是指独立于法官自我认识能力之外的评价要件事实真相的标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采用客观的证明标准,只是在具体适用对象的标准确定上有所不同。由于大陆法系采用职业法官集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为一身,因此在证明标准的设置上,出于说服当事人的需要,原则上适用刑民不分的“确信真实”标准;而英美法系因采用事实裁判和法律裁判分别由陪审团和法官负责的原则,以及考虑到证明标准与保护权利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刑事上要求达到“合理且无怀疑”,在民事上只要求达到“证据优越”或“合理且有说服力”。Z---证明有哪些分类?

可以进一步分为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等行为,这些行为表现为连续的证明过程。(2)根据证明对象所属领域不同,可将证明分为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

Z----证明有哪些特征?

答:证明的特征有:(1)证明的主体是诉讼主体;(2)证明对象是诉讼客体或者案件事实;(3)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

Z----证明由哪些环节构成?

答:(1)证明对象。(2)证明主体和证明责任。(3)证明标准。(4)证明方法。(5)证明程序。

Z----证人的资格条件有哪些?

答:证人的资格条件有:(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由于证人是以知道案件情况为特征的,具有不可代替性,因而绝额定了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5)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6)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Z----证人证言的特征。

答:证人证言是由知晓案件有关情况的人所陈述的内容;是证人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应当是证人就案件有关情况向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

Z---直接言词原则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直接言词原则应当包含的内容有:1)法庭审判应贯彻“在场原则”,即在刑事诉讼中,法庭审判必须有控辩审三方亲自在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法庭审判必须有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和裁判者亲自在场方可进行。(2)在法庭审理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被告人必须出庭作证.(3)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即案件的裁判者必须是同一案件的审理者,不允许出现“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4)法官采纳的证据,一般是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才能采用。(5)审判应当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中断。

Z----直接言词证据有什么意义?

答:直接言词语气有意义有:(1)符合了程序公正价值,体现了对案件事实认识的正当性要求;(2)吻合了实体公正的要求,体现了对案件事实认识的真理性要求。

Z----直接证据包括哪些内容?

答:直接证据包括的内容有:(1)当事人的陈述;(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音像证据。

Z----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有哪些?

答: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由于直接证据多数表现为言词证据,其真实性、可靠性、稳定性较差,因此,在运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孤证不能定案;(4)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1)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2)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3)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

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Z----自认的法律效力及其撤回。

答:自认的效力(1)对当事人的拘束力。首先,作出自认者的相对方对自认的事实不再承担举证责任;其次,自认者在自认后不得随意撤回自认,也不得在同一诉讼中再就自认的事实进行争执或主张与自认事实相反之事实。(2)对法院的拘束力。即一旦当事人之间对事实作出自认,法院必须视自认事实为真实,以其作为裁判依据,而不得再动用职权对自认制度的核心之所在,也是对当事人拘束力的保障和基础。自认的撤回在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撤回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2)自认人作出自认是因为被诈欺、胁迫或因他人对其实施刑事上应受惩罚的行为所致;(3)自认人能够证明自认不真实且因自认人发生重大误解所致。在行政诉讼中自认撤回的条件是自认在外力影响下作出的,在有充分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自认可以撤回。

Z----自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答:自认的构成要件有:(1)自认必须在诉讼中作出。当事人作出承认的时间,必须在诉讼程序的延续过程中。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或结束之后所作出的承认,均不能构成此处所讲的当事人的自认。(2)自认必须是向审理人员作出。当事人只有向审理该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出承认的,才构成自认,产生应有的法律效果。3)自认是就案件事实所做的承认。自认是对事实的承认,是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主张的承认,这是因为自认的法律效力是经自认的事实视为真实,而免除主张者的举证责任。

Z----制定证据规则的可行性是什么?

答:制定证据规则的可行性是:(1)符合诉讼证明的需要;(2)实行完全的自由心证违反了诉讼的基本目的;(3)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吸收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必然结果;(4)保证诉讼公正,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的需要;5)有利于排除可能不真实的证据。

Z-----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答: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的意义和作用有:(1)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2)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3)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Z----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答: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1)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其联系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2)证据的关联性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普遍联系的理论,关于世界的可知性原理,那种不可知论,以及在一个复杂疑难的案件面前无所作为的情绪和论调是站不住脚的;(3)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关联的形式、途径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4)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给常重要又极为复杂的问题,发现和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办案人员的基本功。

Z----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的侵权诉讼有哪些?

答:(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

2019年电大考试《统计学原理》考试题附答案

2019年电大考试《统计学原理》考试题附答案 简答题 1.简述品质标志与数量标志的区别并举例说明。 答: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区别:(1)概念不同:品质标志是说明单位属方面特征;数量标志说明单位数量方面特征。(2)标志表现不同:品质标志的标志表现只能为文字,不能直接汇总成指标,只能对其表现 相对应的单位进行总计而形成指标, 数量标志的标志表现为数字,也叫标志值,能直接汇总成指标。例如:当某班级是总体而每一个学员是总体单位时,学生“姓名”是品质标志,只能用文字表现,如二号学生姓名叫李琴;而学生“身高”是数量标志,用数字来表示,如:二号学生身高为170公分。 2. .时期数列和时点数列有哪些不同的特点? 答:时期数列的各指标值具有连续统计的特点,而时点数列的各指标值不具有连续统计的特点;时期数列各指标值具有可加性的特点,而时点数列的各指标值不能相加;具有连续统计的特点;时期数列各指标值的大小与所包括的时期长短有直接的关系,而时点数列各指标值的大小与时间间隔长短无直接关系。 3. 简述结构相对指标和比例相对指标的区别并举例说明。 答:结构相对指标和比例相对指标的区别: 1)子项与母项内容不同:结构相对指标同一总体中,各组总量与总体总量对比; 而比例相对指标则是同一总体中不同组成部分的指标数值对比的相对指标。 2)说明问题不同:结构相指标反映总体内部组成或结构情况;比例相对指标说明总体范围内各个分组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协调平衡状况例如:在全国总人总体中,“女性所占比例”是结构指标,而“男女性别比”是比例指标(例如,在全国工业企业总体中,“工业企业所占的比重”是结构指标,而“轻工业企业数和重工业企业数之比”是比例指 4. 简述强度相对指标与平均指标的区别? 答:(1)指标的含义不同,强度相对指标说明某一现象在另一现象中发展的强度,普度程度或密度,而平均指标说明的是现象发展的一般水平。(2)计算方法不同,强度相对指标与平均指标虽然都是两个有联系的总量指标之比,但强度相对指标的分子和分母的联系只表现为一种经济关系,而平均指标分子和分母的联系是一种内在的联系,那分子是分母所具有的标志,对比结果是对总体各单位某一标志值的平均。 5. 什么是同度量因素,在编制指数时如何确定同度量因素的所属时间? 答:统计指数编制中能使不同度量单位的现象总体转化为娄量上可以加总,并客观上体现它在实际经济现象或过程中的份额这一媒介因素,称为同度量因素。一般情况下,编制数量指标综合指数时,应以相应的基期的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而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时,应以相应的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6. 简述时点指标与时期指标的区别? 答:(1)时期指标的指标值具有连续性,而时点指标的指标值不具连续性。(2)时期指标的指标值可以累计相加,而时点指标的指标值不能累计相加,时期指标,指标值的大小与所包括的时期长短有直接的关系,而时点指标标值的大小与时间间隔长短无直接关系。 7. 比例相对指标和比较相对指标的区别。 答:比例相对指标和比较相对指标的区别是:⑴子项与母项的内容不同,比例相对指标是同一总体内,不同组成部分的指标数值的对比;比较相对指标是同一时间同类指标在空间上的对比。⑵说明问题不同,比例相对指标说明总体内部的比例关系;比较相对指标说明现象发展的不均衡程度。 8.简述抽样误差的概念及影响因素。 答:1).抽样误差指由于随机抽样的偶然因素使样本各单位的结构不足以代表总体各单位的结构,而引起抽样指标和全及指标之间的绝对离差;2)影响因素有:1.总体各单位标志值的差异程度;2.样本的单位数;3.抽样方法,4.抽样调查的组织形式。 9. 什么是参数和统计量?各有何特点? 答:参数指的就是某一个全及指标,它反映了全及总体某种数量特征,统计量即样本指标,它反映了样本总体的数量特征。其特点是:全及指标是总体变量的函数,但作为参数其指标值是确定的、唯一的,是由总体各单位的标志值或标志属性决定的;而统计量是样本变量的函数,是总体参数的估计值,其数值由样本各单位标志值或标志属性决定,统计量本身也是随机变量。 10、简述调查对象、调查单位与填报单位的关系、区别并举例说明。 答:调查对象、调查单位与填报单位的关系:1)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是总体和个体的关系:调查对象是调查目的所决定的是应搜集其资料的许多单位的总体。调查单位就是总体单位,调查单位是调查项目承担者,是调查对象所包含的具体单位,是调查对象组成要素。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的概念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调查目的的变化二者可以互相转化;2)调查对象与填报单位的关系:填报单位是负责向上提交调查资料的单位,也是调查对象组成要素。3)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关系: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都是调查对象的组成要素,调查单位和填报单位有时不一致的,有时是一致的。例如:在对某种工业企业设备使用情况调查中,调查对象是全部该种设备,调查单位是每一台设备,填报单位是每家工业企业,这时调查单位与填报单位不一致;而在对工业企业现况调查中,全部工业企业是调查对象,调查单位是每家工业企业,填报单位是每家工业企业,这时调查研究单位与填报单位一致 顺便推荐一本我近期看过的觉得不错的书《此时此刻相爱的能力》。集中谈论爱情的,却又不仅仅只涉及爱情,更能让人看透很多人际交往中的真相,明白一些生活的实质。书的作者是个男的,感觉他是个有趣的人,不毒舌,也不迎合,常摆出一副“你喜不喜欢我都很正常”的样子,我反而觉得他这种真实随性的个性很难得,三观也正。妈妈再也不担心我在恋爱里受苦了,对于曾经在恋爱中纠结的那些小情绪,那些揪着不放甚至导致不愉快分手的没必要的事情,我已经学会释然了。总而言之,看这本书有一种打通任通八脉的感觉,很实用,很值得学习。如今,对象夸我比以前懂事多了,但我才不会告诉他我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摆正心态、做出改变的,让我在感情和生活中少走了不少弯路,哈哈。(最后,感谢我的好闺蜜晶晶把这本好书分享给我。。所以我也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把好东西分享给更多人。分享主义万岁@!) 五、计算题 1.某单位40名职工业务考核成绩分别为: 68 89 88 84 86 87 75 73 72 68 75 82 97 58 81 54 79 76 95 76 71 60 90 65 76 72 76 85 89 92 64 57 83 81 78 77 72 61 70 81 单位规定: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70分为及格,70─80分为中,80─90 分为良,90─100分为优。 要求:

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考试证据学精选考题题库及答案

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题](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A.肯定 B.否定 C.继承 D.修正 第2题](单选题)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被称为()。 A.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B.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法定证据制度 D.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第3题](单选题)()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A.证据方法 B.证据力 C.证明力 D.证据原因 第4题](单选题)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A.客观真实 B.证据法定 C.自由心证 D.确定充分 [第5题](单选题)()具有证人资格。 A.法人 B.非法人团体 C.公民个人 D.企事业单位 [第6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据的基本属性的是( )。 A.客观性 B.关联性 C.排他性 D.合法性 [第7题](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第8题](单选题)下列有关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法官“内心确信”的程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相同 B.1808年《法兰西刑事诉讼法典》标志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正式确立

C.法官的心证受到许多证据规则的制约 D.以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内心确信为核心内容 [第9题](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 )。 A.十字形证明 B.刑讯逼供 C.决斗 D.司法认知 [第10题](单选题)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 A.法定证据制度 B.神判法 C.神誓法 D.神示证据制度 [第11题](多选题)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包括()。 A.口头的 B.书面的 C.复制的 D.实物的 [第12题](多选题)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 A.神誓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证据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证据学》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开卷)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D.本证和反证 2.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即可信性、可靠性、可采性被称为( )。B.证明力 3.甲、乙二人共同犯有盗窃罪,在审理的过程中,甲在供述了盗窃罪行后,又揭发了乙还曾独自实施过强奸犯罪。甲对乙强奸犯罪的揭发属于( )。D.证人证言 4.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据形式,统统称为()。A.证据材料 5.公安机关在侦查王某盗窃罪时,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有()。 D.王某承认盗窃的供述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直接确认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这被称之为( )。D.司法认知 7.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中,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特定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进行互相询问、反驳和辩论的方法称为( )。C.对质8.两大法系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表述是相同的,都使用( )。D.盖然性的优势 9.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证明制度是( )。A.神示证明制度 10.下列关于证人和证人证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作为证人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司法认知的范围的有()。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C.国家机关公报的事实 12.大陆法系国家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 B.高度的盖然性 C.盖然性的优势 13.下列关于书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书证的载体可以是纸张、金属、石块、竹木、布帛等 B.书证记载的方式可以是手书、印刷、打印、雕刻等 D.书证记载的内容是可供人们认知和了解的14.关于言词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有( )。A.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 B.与实物证据相对应 C.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15.根据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直接言词原则应当 具有如下内容( )。 A.法庭审判应贯彻“在场原则” B.在法庭审理中,所有提供言词证据的证人、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 C.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和采纳必须亲自进行 16.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 有( )。 A.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B.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C.公安机关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17.下列关于证据规则的法律属性,正确的是()。 C.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D.证据规则具有强制的效力 18.法院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 的借条原件确认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从而作出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借条属于()。A.直接证据C.原始证据 D.实物证据 19.某公安机关通过小区内的闭路监视系统破获一 盗窃团伙,收缴赃款10万元,缴获大量金戒指、金项链、空白光盘等赃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现金、金项链、金戒指等属于物证 B.空白光盘属于物证 C.小区内监视系统拍摄的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20.下列各项证据中,属于实物证据的有( )。 A.杀人凶器 B.诈骗犯罪所得的赃款 C.盗窃现场留下的撬压痕迹 D.将犯罪过程详细记录下来的录像带 21.王某对公安机关讲了他亲眼目睹被告人打伤被 害人的经过,王某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 A.直接证据C.原始证据 22.下列选项中,不能够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 据的有( )。 A.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B.被告人杨某的妻子胡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被告人杨某的证言 C.王某因重病住院未能出庭,而以书面形式向法庭提供的证言 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是该合同文本的原件已经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同关系 23.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证人的有( )。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非当事人 1

2019电大证据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证据学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直接言词制度: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 二、简答题 1、简述当事人主义的特点:(1)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程序公正。第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3)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的权力。(4)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2、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如防止法官专断也具有相当的合理意义。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 4、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规则。 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及例外:(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民事诉讼中具体证明对象的多数内容往往因存在其它证明方法而不具有以证据证明的必要性,从而削弱了证据裁判原则对事实认定的决定性作用。而这些恰恰体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例外。 4、简述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明规则:(1)相关性规则;(2)传闻证据规则;(3)任意性自白规则;(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最佳证据规则;(6)证人的特权规则;(7)交叉询问规则;(8)补强证据规则;(9)推定;(10)司法认知。 三、论述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审判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到底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别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强烈的批判。(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评断标准,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基本规则): 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形式,根据证据的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

电大证据学第四次作业答案

电大证据学第四次作业答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证据学第四次作业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承担证明责任的是()。C.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2、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在承担的主体上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不同,是由()承担。B.被告 3、下列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需承担一定证明责任的是()。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4、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 C.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 5、如县检察院查获白某受贿的证据,以受贿罪对白某进行起诉,承担证明责任的是()。A.检察院 6、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负证明责任的是()。D.用人单位 7、证明责任制度最早产生于()。B.古罗马法时代 8、下列诉讼中,被告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的是()。A.刑事公诉 9、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A.被告人某甲 10、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的是()。C.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 11、关于我国诉讼中的证明标准,下列陈述正确的是()。D.三大诉讼具有统一的证明标准 12、两大法系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都是()。D.盖然性的优势 13、关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英美法系的表述是()。A.排除合理怀疑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第1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C.盖然性的优势 15、我国行政诉讼法同民事诉讼法一样,对证明标准的规定也是采取了 ()。B.间接的方式 16、最早确定内心确信证明标准的国家是()。D.法国 17、( )主要是指甄别法,是审查鉴别的意思。A.个别审查 18、组织辨认可以公开辨认,也可以秘密辨认。下列各项中,应公开进行辨认的是()。C.尸体 19、司法人员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情理,具有成立的一般可能性的证明标准称为()。B.合理可能性标准 20、进行(),必须经县以上公安局长批准。B.侦查实验 21、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中,为了审查判断某一现象在一定的时间内或情况下能否发生,而将该现象发生的过程加以重演或再现的一种活动和方法是()。B.侦查实验 22、司法认知的主体是()。A.人民法院

宪法学试题及答案

《宪法学》试卷与答案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1.宪法的内容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社会的 A.阶级力量对比B.物质生活条件C.精神文明建设D.经济制度的改革 2.在宪法中体现分权、制衡原则的典型国家是 A.英国B.法国C.美国D.瑞士 3.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对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合宪性所进行的审查,叫作 A.事后审查B.预防性审查C.附带性审查 D.事先审查 4.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1689年的《权利法案》B.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C.1777年的《邦联条例》D.1787年的《美国宪法》 5.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 () A.到会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B.到会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全体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D.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6.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 A.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 B.工农联盟为基础 C.生产资料公有制 D.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7.现行宪法序言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A.即无产阶级专政B.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C.形式上接近无产阶级专政D.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 8.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A.全民所有制B.集体所有制 C.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D.国家所有制 9.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统一战线称为 A.爱国统一战线B.全体劳动者统一战线 C.人民民主统一战线D.社会主义统一战线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统计学原理》试题及答案

电大专科统计学原理计算题试题及答案 计算题 1.某单位40名职工业务考核成绩分别为: 68 89 88 84 86 87 75 73 72 68 75 82 97 58 81 54 79 76 95 76 71 60 90 65 76 72 76 85 89 92 64 57 83 81 78 77 72 61 70 81 单位规定: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70分为及格,70─80分为中,80─90 分为良,90─100分为优。 要求: (1)将参加考试的职工按考核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良、优五组并 编制一张考核成绩次数分配表; (2)指出分组标志及类型及采用的分组方法; (3)分析本单位职工业务考核情况。 解:(1) (2)分组标志为"成绩",其类型为"数量标志";分组方法为:变量分组中 的开放组距式分组,组限表示方法是重叠组限; (3)本单位的职工考核成绩的分布呈两头小, 中间大的" 正态分布"的形态, 说明大多数职工对业务知识的掌握达到了该单位的要求。 2.2004年某月份甲、乙两农贸市场农产品价格和成交量、成交额资料如下

试问哪一个市场农产品的平均价格较高?并说明原因。 解: 解:先分别计算两个市场的平均价格如下: 甲市场平均价格 ()375.145 .5/==∑∑=x m m X (元/斤) 乙市场平均价格 325.14 3 .5==∑∑= f xf X (元/斤) 说明:两个市场销售单价是相同的,销售总量也是相同的,影响到两个市场 平均价格高低不同的原因就在于各种价格的农产品在两个市场的成交量不同。 3.某车间有甲、乙两个生产组,甲组平均每个工人的日产量为36件, 标准差为9.6件;乙组工人日产量资料如下: 要求:⑴计算乙组平均每个工人的日产量和标准差; ⑵比较甲、乙两生产小组哪个组的日产量更有代表性? 解:(1)

中央电大网上形成性考核证据学参考答案资料

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 ),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A. 肯定 C.继承 D.修正 2题](单选题)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被称为( )。V B.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C. 法定证据制度 D. 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 3题](单选题)()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A. 证据方法 B. 证据力 D.证据原因 4题](单选题)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B.奴隶社会 B.否定 A.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 C.证明力 ) 。

A. 客观真实 B. 证据法 定 C. 自由心证 [第5题](单选题)()具有证人资格。 A. 法人 B. 非法人团体 C.公民个人 D.企事业单位 [第6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据的基本属性的是 A. 客观性 B. 关联性 C. 排他 D. 合法性 [第7题](单选题)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 原始社会 B. 奴隶社会 C. 封建社会 D. 资本主义社会 [第8题](单选题)下列有关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官内心确信”的程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相同 B. 1808年《法兰西刑事诉讼法典》标志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正式确立

C. 法官的心证受到许多证据规则的制约$ a D. 以法官的理性和良心、内心确信为核心内容 [第9题](单选题)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2 A. 十字形证明 B. 刑讯逼供 C袂斗 D.司法认知' [第10题](单选题)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证据制度是()。O A. 法定证据制度 B. 神判法 C. 神誓法 D. 神示证据制度 [第11题](多选题)证据是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包括( A. 口头的厂 B.书面的代 C.复制的 D.实物的 [第12题](多选题)在神示证据制度下,所采用的证明方式有()。0 A. 神誓Z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证据学》期末考试选择题题库(开卷)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证据学》期末考试 选择题题库(开卷) (2015年2月整理,已更新至14年7月试题) 单项选择题库 1.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 )。D.本证和反证 2.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即可信性、可靠性、可采性被称为( )。B.证明力 3.甲、乙二人共同犯有盗窃罪,在审理的过程中,甲在供述了盗窃罪行后,又揭发了乙还曾独自实施过强奸犯罪。甲对乙强奸犯罪的揭发属于( )。D.证人证言 4.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据形式,统统称为()。A.证据材料 5.公安机关在侦查王某盗窃罪时,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有()。 D.王某承认盗窃的供述 6.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直接确认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这被称之为( )。D.司法认知 7.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中,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特定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进行互相询问、反驳和辩论的方法称为( )。C.对质8.两大法系关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表述是相同的,都使用( )。D.盖然性的优势 9.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证明制度是( )。A.神示证明制度 10.下列关于证人和证人证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作为证人1.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力,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这称为( )。 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这一规定体现了()。B.证据裁判原则 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直接确认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这在证据学理论中被称之为( )。D.司法认知 4.甲在自家一楼阳台上装修,楼上二楼住户乙家阳台上的花盆突然坠下,将甲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后甲将乙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乙辩称花盆坠落是由于甲野蛮装修振动所致,自己对此没有责任。甲否认花盆坠落是由于其装修 振动所致。对“花盆坠落是由于甲野蛮装修振动所致”这一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的是()。B.乙 5.英美法系国家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表述是()。D.排除合理怀疑 6.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共同之处在于()。D.都是言词证据 7.甲乙二人商谈归还欠款时,甲偷录了乙承认欠甲一万元钱的谈话。该录音带在甲乙二人的借款诉讼中()。A.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8.下列关于证人和证人证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作为证人9.水审、火审主要存在于( )。D.神示证据制度10.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是()。 B.被告 1.下列书证中,法院一般应当确认其效力,而不必进一步审查、质证的是()。 D.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证 2.反证是指( )。 D.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3.下列各项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A.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4.“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B.证据裁判原则 5.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承担举证责任的是()。A.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6.在审查判断证据的各种方法中,辨认法是指()。 D.在某一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7.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C.刑事诉讼中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属于证明对象 8.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向原告和证人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D.刘律师经原告和证人同意可以向该原告或者证人收集证据 9.被告人张某被指控犯有杀人罪。被告人张某要求在开庭时传唤其妻子出庭作证,证明案件发生时他在家里睡觉。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B.张某的妻子可以充当证人 10.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 明所要达到的程度称为()。D.证明标准 1

2018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电大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 )。、 A.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B.它是一种宣言或声明 C.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D.它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2.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 D.国务院 3.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依据是(A )。 A.修改的程序不同 B.制定的主体不同 C.有无法典形式不同 D.与现实关系紧密程度不同4.宪法的主要功能是(A )。 A.保障公民权利 B.规范国家权力 C.维护国家统一 D.促进经济发展 5.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B )。 A.人民民主专政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多党合作制 6.下列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方能生效的是( C )。 A.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部门的行政规章C.自治区的自治条 D.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7.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中设立常委会的有(D )。 A.全国人大 B.各省级人大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 8.民族自治地方的( B )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A.人大常委会主任B.政府行政首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院检察长 9.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B )召集。 A.委员长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委员长会议 10.我国的哪一部宪法结构体系有严重缺陷,全部宪法仅有30个条文?( B )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1.下列原则中仅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有(B )。 A.主权在民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权力分立原则 D.法治原则 12.国家制度的核心是(A ) A.国体 B.政体 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 13.旧中国惟一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A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 14.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B )。 A.共同纲领 B.1954年宪法C.1975年宪法D.1982年宪法 15.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C )。

2020年电大统计学原理简答重要知识点

精选 四、简答题 1 怎样区分如下概念:统计标志和标志表现、品质标志与质量指标?品质标志可否汇总为质量指标? 参考答案:标志是总体中各单位所共同具有的某特征或属性,即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属性和特征的名称。标志表现是标志特征在各单位的具体表现,是标志的实际体现者。例如:学生的“成绩”是标志,而成绩为“90”分,则是标志表现。 品质标志表明总体单位属性方面的特征,其标志表现只能用文字来表现;质量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相对水平或工作质量的统计指标,它反映的是统计总体的综合数量特征,可用数值表示,具体表现为相对数和平均数。品质标志本身不能直接汇总为统计指标,只有对其标志表现所对应的单位进行总计时才形成统计指标,但不是质量指标,而是数量指标。 2.什么是普查?普查和全面统计报表都是全面调查,二者有何区别?说出你所知道的我国近十年来开展的普查的名称(不少于2种)。另外,某地区对占该地区工业增加值三分之二的10个企业进行调查,你认为这种调查方式是重点调查还是典型调查?为什么? 参考答案: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般用来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社会经济现象数量的全面调查。普查和全面统计报表虽然都是全面调查,但二者是有区别的。普查属于不连续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反映国情国力方面的基本统计资料。而全面统计报表属于连续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需要经常掌握的各种统计资料。全面统计报表需要经常填报,因此报表内容固定,调查项目较少,而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次性调查,在调查时可以包括更多的单位,分组更细、调查项目更多。因此,有些社会经济现象不可能也不需要进行经常调查,但又需要掌握比较全面、详细的资料,这就可以通过普查来解决。普查花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较多,不宜经常组织,因此取得经常性的统计资料还需靠全面统计报表。我国近十年进行的普查有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农业普查等。 3. 调查对象、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的关系如何? 参考答案:调查对象是应搜集其资料的许多单位的总体;调查单位是构成调查对象的每一个单位,它是进行登记的标志的承担者;报告单位也叫填报单位,它是提交调查资料的单位,一般是基层企事业组织。 调查对象与调查单位的关系是总体与个体的关系。调查对象是由调查目的决定的,是应搜集其资料的许多单位的总体;调查单位也就是总体单位,是调查对象下所包含的具体单位。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的概念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调查目的的不同二者可以互相变换。 报告单位也称填报单位,也是调查对象的组成要素。它是提交调查资料的单位,一般是基层企事业组织。 调查单位是调查资料的直接承担者,报告单位是调查资料的提交者,二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每一个工业企业既是调查单位,又是报告单位;工业企业职工收入状况调查,每一个职工是调查单位,每一个工业企业是报告单位。 -可编辑修改-

电大【证据学】网上作业01-05任务答案

下面答案只供参考,大家可以用CTRL+F进行查找对照 电大【证据学】第一次网上作业 一、作品题(共1道试题,共100分。) 1. 联系实际讨论学习【证据学】的意义和作用。 每位学生须提交讨论提纲,其内容应包括:个人的讨论提纲、联系实际的例子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教师根据每一位学生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的提纲进行评分。 电大【证据学】第二次网上作业 一、简答题(共2道试题,共100分。) 1.案情:2003年辽宁省商人张某某突然死亡,周围的群众反映可能是他的妻子刘某与其奸夫占某合谋害死的,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了以下证据材料:(1)刘某供认,为了同占某结婚,两人多次谋划杀死张某某,最终乘张某某熟睡的时候,占某用铁锄将其杀害。(2)占某向侦查机关做了与刘某一样的供述,承认杀了张某某。(3)刘某的公婆,即张某某的父母说,在张某某死的当天,他们不在家,听儿媳妇刘某说张某某是不小心摔倒死的。(4)邻居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证明,刘某与占某通奸已久,周围的人所共知,张某某的父母也有所耳闻,只是,他们一家老实,没有声张。(5)从占某家里搜出来的铁锄上的血迹,经鉴定与死者张某某的血相吻合,其外形与死者的伤口也吻合。 请问,根据你所学的证据法的知识,上述5种证据分别是有罪证据还是无罪证据?是间接证据还是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是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 【答案】(1)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就是有罪证据,凡是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就是无罪证据。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又称为第一手资料。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又称为第二手资料。根据诉讼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学界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是能直接证明主要案件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凡是不能直接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间接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30分)

2015年7月电大《证据学》期末真题

试卷代号:1017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5年春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证据学试题(开卷) 2015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书证中,法院一般应当确认其效力,而不必进一步审查、质证的是()。 A.某县民政局提供的书证 B.当事人提供的书证 C.公务员贾某提供的证言 D.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证 2.反证是指()。 A.能够证明当事人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B.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C.直接产生于案件事实发生过程中的证据 D.能够证明对方当事入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3.下列各项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 A.被告人认罪的供述 B.证人听到被害人喊救命的证言 C.赃物 D.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4.“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 A.直接言词原则B.证据裁判原则 C.自由心证原则D.非法证据排除原则 5.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B.证人 C.没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D.原告 6.在审查判断证据的各种方法中,辨认法是指()。 A.对证据逐一进行个别审查的方法 B.对两个以上的证据进行比较,寻找其差异和共同点的方法 C.将若干个证据所反映的事实联系起来考察,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协调一致的方法 D.在某一事物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组织曾与该事物接触过的有关人员加以指认与确定的活动 7.下列关于证明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程序法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 B.证据事实属于证明对象 C.刑事诉讼中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属于证明对象 D.证明对象与实体法规范无关 8.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向原告和证人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中正确的是()。 A.刘律师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刘律师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C.刘律师经被告授权后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刘律师经原告和证人同意可以向该原告或者证人收集证据

2020年春中央电大专科《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春中央电大专科《宪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106 课程代码:01628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A)。 A. 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 B.所有公民都享有选举权 C.全体人民均有选举权 D.一切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选举 2.我国采取(A)国家结构形式。 A.单一制 B.复合制 C.君主立宪制 D.共和制 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其组成人员提出对国务院各部、委质询案的条件是(B)。 A.5人以上联名B.10人以上联名 C.15人以上联名 D.20人以上联名 4.资产阶级学者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将宪法分为(D)。 A.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B.规范宪法与不规范宪法 C.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D.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C.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D.禁止搜查公民的身体 6.下列关于两党制的表述,错误的是(B)。 A.两党制产生于英国 B.两党制是指一个国家只存在两个政党 C.有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采用两党制 D.两党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的本质

7.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有(D)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D.五分之一 8.被马克思誉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A)。 A.《独立宣言》 B.《世界人权宣言》 C.《人权宣言》 D.《权利请愿书》 9.我国的政党制度是(D)。 A. 一党制 B.两党制 C.多党制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C)。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1.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是(ABC)。 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B.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C.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D.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2.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BCD)。 A.没收B.征收 C.征用 D.并给予补偿 13.我国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AB)。 A.县、自治县人民法院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法院 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法庭 D.省辖市的人民法院 14.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有权(ABCD)。 A.公布法律 B.任免国务院总理 C.任免国务院各部部长 D.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 15.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CD)。

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统计学原理》历年期末考试题汇总

《统计学原理》历年真题 期末试题及答案 统计学原理试题 注意事项 一、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 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 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 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选择一个正确的,将其顺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 小题2分,共12分) 1.五位学生的数学成绩分别为60、74、79、85、91,则“数学成绩”是( )。 A.品质标志 B.数量标志 C.标志值 D.数量指标 2.要调查某市国营企业职工的工种、工龄、文化程度等情况,则( )。 A.调查单位是每个职工 B.调查单位是每个企业 C.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都是每个企业 D.调查单位是每个职工,报告单位是每个企业 3.某企业对某所属车间的生产计划完成百分比采用如下分组,请指出哪项是正确 的( )。 A.80-89% B.80%以下 C.90%以下 D.85%以下 90-99% 80.1-90% 90-100% 85-95%

100-109% 90.1-100% 100-110% 95-105% 110%以上 100.1-110% 110%以上 ios-iis% 4.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可以分为( )。 A.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B.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 C.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 D.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5.在一定的抽样平均误差条件下( )。 A.扩大极限误差范围,可以提高推断的可靠程度 B.扩大极限误差范围,会降低推断的可靠程度 C.缩小极限误差范围,可以提高推断的可靠程度 D.缩小极限误差范围,不改变推断的可靠程度 6.在一般情况下,销售价格指数和产量指数的同度量因素分别为( )。 A.销售量、单位产品成本 B.销售量、产量 C.销售价格、产量 D.销售价格、单位产品成本 二、多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至少有两项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多选、少选或错选不得 分。每小题2分,本题共8分) 7.下列分组哪些是按品质标志分组?( ) A.职工按工龄分组 B.科技人员按职称分组 C.人口按民族分组 D.企业按经济类型分组 E.人口按地区分组 8.加权算术平均数的大小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 A.受各组频数和频率的影响 B.受各组标志值的影响 C.受各组标志值和权数的共同影响 D.只受各组标志值大小的影响 E.只受权数大小的影响 9.总体参数区间估计必须具备三个要素是( )。 A.样本单位数 B.样本指标。 C。全及指标 D.抽样误差范围 E.抽样估计的置信度 10.下列属于质量指标指数的是( )。 A.商品零售量指数 B.商品零售额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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