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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最新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精选最新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精选最新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篇一】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明确举证责任的意义在于:

1)使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慎重的态度参加诉讼,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因而有利于防止滥诉;

2)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法院集中精力运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3)确定举证责任的前提在于对双方当事人争议标的合法性与否的假定,作出何种假定取决于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保护的对象。举证责任的确定,说明已作出某种假定,因而有利于人民法院在难以确认事实、辩明是非的情况下,及时结案。

在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通常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来确定承担者,即哪一方当事人提出了诉讼主张,就由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能够成立,否则法院不予承认。《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确定有被告行政机关负担举证责任,也就意味着当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时即假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需要被告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从而*违法假定。当被告不能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则违法假定成立,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1)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不能举证,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

2)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能作出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判决。

【篇二】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

1.自主经营权。

这是指土地承包人有权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特点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决定如何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一旦发包给承包人经营,土地的所有权人就不得随意限制或干涉土地承包人的经营活动,承包人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仅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也可以对抗发包人。《物权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承包

人的经营活动超出了合法的范围,有可能造成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损害国家的利益时,发包人有权收回土地,有关的国家机关还可对承包人依法进行处罚。

2.收益权。

这是指土地承包人通过承包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在依法上缴国家税款和集体提留之后有权自己享有。收益权使经营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承包行为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它是土地承包经营人承包土地的根本目的所在。但是承包经营人享有收益的前提是必须依法上缴国家税款和集体提留后,方可享有剩余的收益。

3.转让或转包权。

《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人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则是指承包人将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条件发包给第三人,第三人对承包人履行合同,承包人应就第三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即承包人应与第三人共同承担承包风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转让、互换承包经营权时,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获得补偿权。

《物权法》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相应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为,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批准成立,并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第三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注册执业范围分为全省范围执业和所在市、县(市)范围执业,从业范围包括:(一)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 (二)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 (三)宗地界址测绘和土地勘测定界; (四)为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 (五)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六)查证土地产权; (七)提供土地登记及相关法律咨询; (八)办理与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具体从业内容,由机构从上述范围内分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确定,填入《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第四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的机构,应按本办法向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行业主管机构申请执业注册,领取《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其中,申请的从业内容中包含界址测绘的,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具有地籍测绘作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五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 (二)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3名。 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2名。 (三)具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具有从事土地调查登记代理业务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日常管理制度。 (五)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程序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集锦 1、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认定产品是否属于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参考 依据包括() A、外观设计分类表 B、产品名称、用途、功能 C、货架分类、消费者群体 D、以外观设计分类表为唯一依据 2、对于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 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B、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C、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D、使用者或销售者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通知作出答复,则() A.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不影响审理 B. 认为专利权人无反对意见放弃取得的专利权 C.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D.视为当事人已得知通知书中所涉及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4、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主张享有先用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做好实施专利技术的必要准备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实施或者准备实施专利技术的行为必须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进行

C、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自己独立研究开发的技术 D、.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是被控侵权人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技术 5、关于不视为侵权的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指使用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行为 B、它仅指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专门针对专利本身进行的科学研究与实验 C、非盈利性的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不视为侵权 D、任何单位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如果不是以研究、验证、改进专利为目的,都构成专利侵权 6、以下信息,在专利登记簿中有记载而在专利证书中没有记载的是() A、专利权的转让和继承 B、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C、专利权的终止或恢复 D、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7、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是() 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B、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C、辩论原则 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8、使用间接证据时必须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书面证言必须经过质证和有其它证据与其相互印证才能使用;A.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B.经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C.所用的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间接证据之间不得存在矛盾;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用性”考点真题汇总(2006-2015)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用性”考点的历年真题汇总 (2006-2015) 2006-26、下列各项发明主题中哪些不具有实用性? A、一种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 B、一种通过逐渐降低羊的体温以测量其耐寒程度的方法 C、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微型机器人 D、一种会使患者服用后食欲减退的治疗肺炎的药品 2006-29、以下关于权利要求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新颖性 B、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不具有新颖性 C、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不可能具有创造性 D、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实用性 2008-37、下列哪些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实用性要求? A、一种在真空条件下制作热敏电阻的方法 B、一种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熊身体上提取胆汁的方法 C、一种通过逐渐降低小白鼠的体温,来检测其对寒冷耐受程度的方法 D、一种将水轮倾斜地放置在游泳池中,通过水轮自身重力和水的浮力不断旋转以产生波浪的方法 2009-17、某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次性植入双眼皮用具,包括缝合线及其端部装置的缝合针。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植入双眼皮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缝合针为弧形。 3.用权利要求1所述一次性植入双眼皮用具植入双眼皮的方法,包括:用缝合针牵引缝合线从上眼睑用针。 4.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用针方向是从上眼睑内眼角向外眼角方向。” 上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发明创造哪些具有实用性? A、权利要求1 B、权利要求2 C、权利要求3 D、权利要求4 2009-63、刘某提出一件有关发电机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为由予以驳回。刘某不服,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违反了自然规律,不具备实用性。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专利复审委员会只能针对刘某的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进行审查,不能对刘某的申请是否具备实用性进行审查 B、刘某可以因需要实物演示以表明其发明具备实用性为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C、刘某应当在收到复审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书面答复 D、刘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复审通知书进行书面答复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撤回 2009-91、下列哪些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A、一种屠宰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牲畜施加1万伏特电压3~7秒 B、一种提取黑熊胆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活体黑熊体内植入联通胆囊的导管,定时提取

公务员考试知识点总结

一、适当试题标记 资料分析的一组材料,是由材料和5个试题组成,不像是其他部分那样,一个试题下面紧跟着4个选项,试题材料和题目的信息量并不是很大,我们只需要短暂的记忆试题即可,而资料分析由于材料的信息量很大,有些试题和材料相距比较远,所以我们在解答的时候,就要有意识的在材料中进行标记。 1、试题标记目的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由于资料分析的材料,尤其是文字材料,信息量很大,而且有的试题和材料距离比较远,那此时如果我们不进行标记,就容易忘记或者记忆混乱而造成找出错误的数据,最终得到错误的答案。 对于信息量比较大的表格材料来说,由于表格的行、列比较多,如果我们不进行标记,那么很容易找错行或者列,从而找出错误的数据。 对于图形材料来说,由于数据比较凌乱,所以我们在解答的时候,倘若不进行任何标记,那就有可能会将这些数据“张冠李戴”。 总而言之,我们进行标记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准数据,那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进行标记呢?且看下面的讲解。 2、如何进行标记 不论是文字材料,还是其他材料,我们在解题的时候,都是先看试题,然后根据试题的关键词来到材料中定位,找出关键句解答,所以在做标记的时候,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对于刚开始确定出来的关键词,我们就可进行标记,把关键词用圆圈圈住或者用直

线标出; (2)然后返回到材料中寻找关键句,我们可以根据比较明显的“指标”进行跳跃性的阅读,从而找出关键句,并用直线勾画出关键句。 二、结合选项分析 不论是资料分析,还是行测的其他部分,都是给出了4个选项,那这4个选项是凭空给出来的吗?当然不是,如果不是,那这几个选项在设置的时候,有什么特点,我们如何结合选项来解题呢?这就是本节将要讲解的内容。 1、选项特点分析 行测资料分析给出的4个选项,必然有一个正确的,其余的要么是用来迷惑你的,要么就是正确答案附近的,用来打酱油,对应资料分析而言,一般来说选项的设置也有以下几个原则(当然说的是一些计算性试题中): 一、正确选项,这个显然是必须有的; 二、最大迷惑选项,如要求2005年的值,在选项中给出2006年的值; 三、打酱油选项,这类选项一般都是和正确答案比较接近的选项,有时候会给我们的计算带来不小的麻烦。 2、根据选项选答案 这种方法一般应用在选项中的数据特点比较明显,如上个资料分析的例题,其次也可以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完整版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 格考试大纲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1 2016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 一、考试目的 考察应试人员运用土地登记代理工作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各种土地登记案例的实际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民法部分 1.掌握民法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2.熟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各种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了解不同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处理不同主体申请土地登记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 3.熟悉民事行为的分类,能区分土地登记代理事务中涉及到的各种民事法律行为,依据民法相关规定处理附条件、附期限、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相关问题。 4.区分各种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5.熟悉代理制度的基本法律要求,合理运用代理人、被代理人的各项权能。熟悉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必须遵循的各种法律规定,掌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特殊制度的法律要求。 6.掌握民法中关于时效和期限的有关规定,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正确运用时效制度保护相关主体的权益。

7.了解我国物权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掌握物权的基本分类,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正确运用物权法律规则。 8.了解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作用和各种具体物权种类的不同法律要求,处理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的各种相关案例。 9.熟悉物权法中与土地登记相关的各种具体制度规定,解决实践中相关的法律问题。例如不动产物权、不动产预告登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制度等。 10.掌握共有制度和相邻关系的基本法律要求及作用。 11.熟悉关于合同缔结、合同履行的各项法律规定,处理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合同法律问题。 12.熟悉合同责任、合同效力、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了解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等制度的法律要求,解决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相关的合同问题。 13.运用合同的各种担保手段,包括物权担保方式和定金、保证等非物权担保方式解决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涉及的合同担保问题。在实践中运用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等法律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行政法部分 1.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土地登记代理实践中的作用。 2.根据我国行政法对行政主体种类的界定及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判断各种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区分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经验

每年因为卷三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卷三实务科目至关重要。 第一,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功能上位化 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 第四,答复套路 一、卷三实务概述 (一)考试内容 卷三的考试内容千篇一律每年都是一样的,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必然有撰写权利要求,必然有答复意见,必然有回答专利代理工作中的一些规则。而且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都分为两种形式。 撰写权利要求分为:1、给一个技术交底书,写一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2、给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和无效宣告或者审查意见,将被请求无效或者被审查意见通知的权利要求书修改成一个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 答复意见分为:1、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2、对无效宣告做答复,包括修改权利要求书和陈述意见。 回答专利代理的规则,比如2007年问了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2009年涉及代理人不能代理自己所在的代理机构以前代理过的专利宣告无效。 第二,技术问题必然很简单,不需要特别的专业技术知识就能理解技术方案。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为一年一次的2006年开始,2006年是有横条的衣挂,2007年是撕开密封包的牵拉部件,2008年是真空离心油炸食品,2009年是防止打鼾装置。关键的技术特征都没超过五个,不需要耗费脑力理解技术问题,有技术背景的人士靠直觉就能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随着中国人民学历水平的提高,预计以后代理人考试技术内容也会越来越难,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光是技术难度就很大,看半天不知道是在讲什么,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将来很有可能。 (二)分数规律 考试内容肯定就是撰写题、答复题和简答题,没别的东西,所以考高分就是要看用怎样的技巧分别对付这三个部分。按照最近几年卷三考试的分数分布,应该可以知道答复题的分数总是最多的,撰写题其次,简答题分数最少,可以略而不谈。 2007和2008年的卷三,撰写题和答复题的的分数差不多,满分150之下基本上都是75对75或者70对80的样子,答复题分数稍多一些。2009年答复的分数可能有100分,撰写可能只有50分的样子。由此可以看出,撰写权利要求和答复意见这两种题目是必须都要掌握的,有一个分数太低,考试很可能失败了。所幸的是,卷三的合格成绩一般是在90分的,好好地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这个分数非常容易达到。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

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三篇 篇一:专利代理考试-实务考点-基本理论 各主要考点的基本理论 实务卷可能用到的无效理由包括: 实施细则65条 ①权利要求 专利类型的定义法2 保密审查法20.1 新颖性法22.2,创造性法22.3,实用性法22.4 外观设计,现有设计明显区别法23 外观设计,应当清楚显示法27.2 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保护范围不清楚法26.4 独权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细则20.2 ②说明书 说明不够清楚、完整,不能够实现法26.3 修改超原范围法33 分案超原范围细则43.1 ③权利冲突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法9 (法26.3)充分公开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情况: (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 (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 (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 (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法26.4)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

精选最新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篇一】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明确举证责任的意义在于: 1)使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慎重的态度参加诉讼,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因而有利于防止滥诉; 2)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法院集中精力运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3)确定举证责任的前提在于对双方当事人争议标的合法性与否的假定,作出何种假定取决于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保护的对象。举证责任的确定,说明已作出某种假定,因而有利于人民法院在难以确认事实、辩明是非的情况下,及时结案。 在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通常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来确定承担者,即哪一方当事人提出了诉讼主张,就由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能够成立,否则法院不予承认。《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确定有被告行政机关负担举证责任,也就意味着当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时即假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需要被告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从而*违法假定。当被告不能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则违法假定成立,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1)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不能举证,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 2)被告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可能作出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判决。 【篇二】20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法律知识点梳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 1.自主经营权。 这是指土地承包人有权根据土地的性质和特点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地决定如何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一旦发包给承包人经营,土地的所有权人就不得随意限制或干涉土地承包人的经营活动,承包人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仅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也可以对抗发包人。《物权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承包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审查意见答复套路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有X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X项。(由于不能主动增加权项了,因此这一句可以不要了。)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从而克服了“”缺陷。增加了技术特征“”、“”,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上述修改的依据来自说明书第[0000]段~[0000]段(或来自说明书第[0000]段和第[0000]段)、图*和图*。 2.删除了原独立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X公开了*******,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原权利要求4的全部技术特征,使其不具备新颖性,应当删除原权利要求4。 3.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技术术语“”和“”统一修改为“”。 4.申请人主动将原权利要求2中存在的错别字“”改正为“”,以克服该形式缺陷、加快审查程序。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同时,上述修改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或本申请存在的缺陷进行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不同意审查意见的说明(如:修改后的[如有修改]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理由如下: 说明书第[0000]段明确记载,本发明所述方法和设备用于*、*和*,说明书第[XXXX]段记载了******的技术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该技术效果同样适用于除***之外的其它***。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技术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的方法和设备适用于任何(需要油炸的食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三、关于新颖性 1.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N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主题名称),包括**、**、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主题名称)包括XX,和YY,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特征XX和YY。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包括*、*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包括XX、ZZ,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技术特征XX和ZZ。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 (3)权利要求2—N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N也具备新颖性。 2.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N+1-P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行测常识常考知识点

行测常识常考知识点 1.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2. 庐剧为安徽省著名地方剧种,它是以大别山和淮河一带的山歌、民歌、门歌、花鼓灯等民间歌舞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因其创作、演出活动中心在皖中一带,古属庐州管辖,故称“庐剧”,已有近200年历史。 3.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共有四类: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4.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5.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6.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7.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这是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所进行的分类。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社会团体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如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学术研究团体、文学艺术团体、宗教团体等。 8. 行政监察是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由专门监察机关实施的,对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廉政、勤政和执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职能活动。纪检委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9.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10. 恩格尔系数是反映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道-琼斯指数和纳斯达克指数都是股票价格指数 11.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数的实际数值只能介于0~1之间。经济学家们通常用基尼指数来表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这个指数在0和1之间,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反之亦然。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一般发达国家的基尼指数在0.24到0.36之间,美国偏高,为0.4。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基尼系数都超出0.4。 12. 恩格尔系数Engel's Coefficient: 是指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一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小,就说明这个家庭经济越富裕。反之,如果这个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越大,就说明这个家庭的经济越困难。 13. 我国古代绘画常用朱红色、青色,故称画为“丹青”。本题选C。“墨宝”指宝贵的字画,也用来尊称别人写的字或画。“金石”:金,指金属制的乐器;石,指石制的磬;“丝竹”:丝,指弦类乐器;竹,指管类乐器。泛指各种乐器,也形容各种声音。 14. 在建国初期的50年代,为了根治淮河水患,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在大别山区修建了佛子岭、梅山、响洪甸、磨子潭四大水库。 15. 南非加入BRIC(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成为BRICS,成为金砖五国 16. 2011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推动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一)答案

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一)答案 答案:A 解释:设定登记属于变更登记的范畴。 答案:D 解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答案:B 答案:B 答案:C 答案:BE 答案:ACDE 答案:ACDE 答案:ABCE 解释:D选项应该为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答案:ABCE 解释: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答案:CDE 答案:ACDE 答案:ABCD 答案:ABCE 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通过赠与方式取得。 答案:ABE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设定土地登记特点的是( )。 A.它属于初始登记范畴 B.它属于变更登记范畴 C.具有经常性 D.具有分散性 2.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受范围限制 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 C.城镇范围内的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D.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国家法律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3.有企业兼并其他或国有企业合并,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但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得超过( )年。 A.2 B.5 C.15 D.10 4.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是( )。 A.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前对一宗土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B.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对一宗土地上新确认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C.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前,对多宗土地上新产生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D.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对多宗土地上新产生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5.为进一步细化划拔用地范围,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以第9号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了《划拨用地目录》。该目录明确( )。 A.对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B.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C.对不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D.本目录实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 1.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土地登记的特点体现为( )。 A.设定登记属于初始登记的范畴 B.设定登记具有经常性 C.设定登记具有集中性 D.设定登记具有全域性 E.设定登记具有分散性 2.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 )。 A.国家机关用地 B.公寓大厦建设用地 C.军事用地 D.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E.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 3.国有企业改革时,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的是( )。 A.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 B.国有企业改组或者改造为公司制企业 C.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兼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 D.在国有企业兼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 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4.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B.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 C.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D.直接用于高科技产业的生产用地 E.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5.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 )。 A.土地使用者为公司 B.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D.未补交土地出让金 E.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6.下列关于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 A.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在接到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土地预登记 B.建设单位应当在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专利代理人考试试题案例汇总

三案例三① (一)申请案情况介绍 本案例涉及一件客户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为“光催化空气净化器”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2年2月25日。提出申请后未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过主动修改,审查员针对其原始申请文件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了三篇对比文件。要求考生完成两项工作: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陈述书撰写提供给客户的咨询意见,即参考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且给出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撰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意见陈述书。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发明专利申请 (43)申请公布日2013.7.25 (21) 申请号201210035678.9 (22) 申请日2012.2.25 (71) 申请人A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①本案例根据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有关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试题部分改编。 1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的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的多孔颗粒(11)组成。 4. 一种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使空气经过光催化剂板(7)进行过滤净化的步骤。 5. 一种治疗呼吸道类疾病的方法,该方法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 2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整合

撰写两件申请的原因: 客户A公司给出的交底材料中一共给出了三个实施方式,其中前两种实施方式所共有的且与现有技术相区别的特征是:“·····”; 第三种实施方式和现有技术想区别的特征是:“······”。 上述两个区别技术特征不是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第三种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和前两种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符合《专利法》第31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3条关于单一性的规定,不能够合案申请。所以应当分别撰写两项单独的申请。 说明书公开充分: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专利法审查指南2010》中规定,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取得预期的技术效果。 根据·····都可以明确的看出,现有技术中的····完全能够适用本发明,并使本发明在整体上得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采用现有技术中已有的···,足以实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能够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取得本发明预期的技术效果。 一、无效宣告请求书 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本申请人A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45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对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以下简称“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的专利号为ZL201202····,申请日为····,优先权日为···,授权公告日为····。 请求人体统的证据如下: 附件1:该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 附件2: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为····,申请日为·····,授权公告号····。 附件3:名称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为····,申请日为·····,授权公告号····。

公务员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考知识点汇总

公务员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基础知识点汇总 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一)物质观的发展 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的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6、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7、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8、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

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

最新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是无期限的租赁 B.根据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 C.短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5年 D.长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期限 2.下列( )不属于国有土地租赁权人的权利。 A.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 B.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有优先受让权 C.承租土地提前收回,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D.可以随意随时终止租约 3.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不适用于( )。 A.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 B.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 C.中外合资企业 D.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 4.国家作价出资(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 )。 A.原使用该土地的国有企业 B.国有股权持股单位 C.上级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D.改组后的新设企业 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中注册登记与核发证书的内容不包括( ) A.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 B.依据《土地登记卡》更新或重新建立《土地归户卡》 C.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有土地使用证》 D.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家持股证明书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体现在( )。 A.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B.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C.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 D.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租赁和抵押 E.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2.下列企业、行业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是( ) A.自然垄断的行业 B.商业房地产业 C.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 D.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 E.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 3.下列( )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A.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 B.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C.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D.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境外上市公司

专利代理考试-实务考点-基本理论-重要

各主要考点的基本理论 实务卷可能用到的无效理由包括: 实施细则65条 ①权利要求 专利类型的定义法2 保密审查法20.1 新颖性法22.2,创造性法22.3,实用性法22.4 外观设计,现有设计明显区别法23 外观设计,应当清楚显示法27.2 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保护范围不清楚法26.4 独权应当从整体上反映技术方案,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细则20.2 ②说明书 说明不够清楚、完整,不能够实现法26.3 修改超原范围法33 分案超原范围细则43.1 ③权利冲突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法9 (法26.3)充分公开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情况: (1)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 段; (2)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3)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4)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 实现;

(5)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 的新用途发明,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 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法26.4)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即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合理预测说明书给出的实施方式的所有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都具备相同的性能或用途,则应当允许申请人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概括至覆盖其所有的等同替代或明显变型的方式。 权利要求的概括应当不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用上位概念概括或用并列选择方式概括的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包含申请人推测的内容,而其效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应当认为这种概括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或并列概括所包含的一种或多种下位概念或选择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应当认为该权利要求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不恰当的功能限定的技术特征或权利要求: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才可能是允许的。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如果权利要求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的一种或几种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中不得采用覆盖了上述其他替代方式或者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方式的功能性限定。纯功能

公务员考试常识知识点集锦32

?头部爱出汗、患软骨病及不爱在户外活动的孩子,一般是缺乏()。维生素D ?意大利对情人一般称作()。小甜菜 ?指挥雁宿崖、黄土岭战斗,歼灭日军“名将之花”阿部规秀中将旅团长的是我军将领()。聂荣臻 ?牛奶中的铁、铜和卵磷脂能大大提高()的工作效率。大脑 ?哪种维生素能促进血液的凝固?维生素K ?满江红是一种什么植物?蕨类植物 ?一个未受精的鸡蛋由几个细胞组成?一个 ?哪个国家有“铜矿之国”的称誉?智利 ?非洲面积最大的是哪个国家?苏丹 ?黄金产量居拉美第一位的是哪个国家?哥伦比亚 ?鸭绿江注入我国哪一个海域?渤海 ?海面起飓风时,飓风中心是怎样的情况?风平浪静

?袁世凯做了几天的皇帝?83天 ?吉普赛人起源于哪个国家?印度 ?古代所说的“错喉”指的是?喷嚏 ?以下不属于敬称的是什么?臣 ?在我国南瓜有三大种类中国南瓜、美国南瓜、印度南瓜?日本把什么作为爱情忠贞的象征海绵 ?西红柿的原产地是?美洲 ?长颈鹿的脖子有几块骨头?七 ?"美人树"的学名是?白桦 ?苏铁也叫原生棕桐,它产于哪两个国家?中国和日本 ?银杏的叶子除了有黄绿的颜色之外,还有什么色?墨绿色?歌仔舞是我国哪个省的民间对曲?台湾省 ?鳟鱼是在哪个季节间产卵?秋季到来年春季间

?哪个国家国歌没有歌词?西班牙 ?龙涎香存在于抹香鲸哪里?身体内 ?厉兵秣马中的秣马指?喂饱马 ?中国第一枚冬奥会金牌获得者是谁?杨扬 ?中国从哪一年起参加冬奥会1992 ?第一届冬奥会于哪年举行即夏蒙尼冬奥会1924 ?梅花别名有哪三个?(多选)红绿梅干枝梅春梅 ?待天以困之,用人以诱之,往蹇来连是指三十六计中的哪一计?调虎离山 ?梅花原产于哪个国家?中国 ?“四君子”是指以下哪四种?梅花、菊、竹、兰 ?以高级牛仔布、提花高级帆布、小牛皮及鹿皮等不同面料制作的“马鞍包”极富个性,潮流女性对它爱不释手,你知道这款“马鞍包”是以下哪个品牌出品的吗?Christian Dior ?“八大三人”是指点哪位画家?朱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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