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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法学专业

学生:XX 指导教师:XX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低龄化,暴力化、残忍化等特点。未年年人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大部分是中小学在校学生,也有少部分是辍学待业或提前就业的。人们常用“花朵”来形容未成年人,他们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大事。未成年人犯罪就如一个毒瘤,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极易蔓延。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让他们成为“恶之花”,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认真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其中的原因,掌握其发生发展规律,无疑对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刑事责任年龄为14—18周岁。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未成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据日本20世纪70年代的统计表明,14—20岁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占全国青少年的1.36%,英国为3%,美国为5%,南朝鲜为2.2%。如此大的数字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据资料显示,我国1980—1989年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尚不考虑1992年起将立案标准上调的因素),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来的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65%左右。这中间,十五六岁未成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1998—2002年,全国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犯占全国刑事犯罪犯的比例由1998年的6.36%提高到2002年的7.13%。据南方某市教育局的老师估计,跨校、跨区的校园设施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设施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q####j、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正在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我国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事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珠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结合社会实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进一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低龄化

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在17岁左右,而现在未成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有的案犯甚至不到14岁。2002年安徽省查处的未成年刑事作案人员,16周岁以下的比2000年增长70%以上;吉林省公安机关抓获的13岁以下的刑事作案人员,2002年比1998年增加一倍以上,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的方面讲,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使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大大增强,未成年人的智力也有很大提高。由于未成年人成熟期提前,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出现了饿需要和满足之间的新矛盾。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使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并使犯罪年龄向低龄化发展。

近几年来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出现了上升的趋势。如2003年2月12日,在瑞丽市安泰酒店旁巷道内发生了一起恶性群体打架斗殴案件,该案性质十分恶劣,有十余人被砍伤、打伤,其中10人伤势严重。经过公安机关大量的侦查工作,次日将岩×等11名作案者抓获,这11人中除岩×年满18周岁外,其余均为15—17岁的未成年人。

在上海,14—16岁犯罪的占青少年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竞占了其中的15.1%。1991—1995年,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20世纪80年代提高了一倍多。如果算上违法犯罪情节轻微,或因年纪太小不以犯罪论处的,则犯罪的始发年龄更小,有的11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岁、14岁就进行犯罪活动,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据报道,目前我国黑社会犯罪团伙外围成员已出现中学生。另外,在校生犯罪有增多势头,有的学生逃学、辍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以盗窃、抢劫为生。

(二)成人化、智能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案,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这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利用迷魂药、高级轿车、汽艇、对讲机、手机、电脑、手枪甚至无声手枪进行犯罪活动已越来越普遍,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未成年人年少气盛,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不仅不计后果,且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其具体表现为:第一,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有的未成年人谋财害命、焚尸灭迹;有的报复杀人;有的因早恋矛盾杀(害)死对方;有的因邻里矛盾打架斗殴,严重伤害他人;甚至家庭矛盾上升为暴力犯罪。第二,暴力抢劫。近年来,未成年人抢劫犯罪由原来的随意性向特定性方向发展,犯罪手段由原来的拳脚施暴、口头威胁转向使用武器,如手持匕首、棍棒、屠刀、枪支等作案。第三,暴力q####j。这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手段恶劣,如中学生结伙拦截妇女的q####jL##J案件等。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例:某地一起q####j 案,三个被告均为未成年人,一个才15岁,但在对付舞厅小姐实施q####j时,显得非常“老练”。另据报道,2001年2月8日,北京海淀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本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案,该公司在交纳上网费时,发现在北京电报局的163上网帐号被人盗用,累计损失达40余万元。经公安部门认真排查,终于将本市第一个黑客——年轻的在校大学生卢某抓获。实际上,现在很多制造病毒的“高手”都是未成年人。

例:某法院受理的一起q####j案,四名被告人年龄中最大的只有16岁,另一名刚满13名,还有一名因不满14岁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犯罪的手段和主观恶性却非常之深,比如在张某q####j案中,被告人对年仅12岁的被害人王某实施q####j时,

先是利用自己与被害人是邻居而对其欺骗、引诱;在犯罪过程中则对被害人捂嘴、蒙头;犯罪结束后担心事发,又对被害人实施恐吓、威胁。再例:案惊中央的2003年“6.5”杨博盗窃高考试卷案。杨在犯罪前进行反复酝酿,精心准备,周密计划;犯罪时破坏线索,毁灭证据,制造假相;犯罪后,巧于伪装,稳坐“钓鱼台”,用胶水涂在手上,妄图脱逃打击。

(三)暴力化、残忍化

未成年人犯罪多实施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近几年来,瑞丽公安机关侦破的各类刑事案件都有未成年人作案。同时,随着其犯罪心理的日益成熟,在个别案件中,未成年人明显表现出“做了就做大做绝”的倾向。另外,由于未成年人本身自制力、判断力较弱,平时容易冲动,暴力倾向比较强烈,案件性质较为严重,且表现为明确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计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如瑞丽公安机关侦破的2001年10月8日勐卯镇桥头旁的凶杀案中,案犯杨××和王××仅因在案发前与被害人发生口角,事后对此耿耿于怀,并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10月8日,杨××邀约王××携带凶器,窜至瑞丽勐卯镇桥头旁,趁被害人不备将其杀害。在该案中两名案犯平均年龄为22岁,而受害人仅17岁。

暴力型犯罪突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未成年人情感极易冲动,有些人作起案来心毒手狠,其手段之残暴令人惊异。据统计,某地337件未成年人犯罪中,使用抢劫、q####j、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犯罪的就达201人,占41%。如14岁的在校中学生程某,在一商店赊帐70余元,被催其还款,就潜入其祖父的寝室,在床枕头下盗70余元,当其继续打撬抽屉时,被其祖父发现。趋其祖父不注意,用扁担反复打击其祖父头部,致其祖父昏迷倒地,程某怕其祖父没死,遂又拿一菜刀切割其祖父的颈部,致使其祖父颈部总动脉和静脉断裂大失血休克死亡。

据某市的统计数据表明,一年半中共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35件80人,而盗窃、抢劫、抢夺有29件5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83%,抢劫、聚众斗殴等暴力案件12件41人,占案件总数的51%。

(四)团伙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团伙犯罪。据统计资料显示,约40%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属团伙作案范畴。未成年人囿于自身的条件阅历,作案时,常纠集多人,或傍倚成年罪犯。他们相互利用,随机组合,规模不断扩大。这种犯罪与一般意义的犯罪集团不同,纠合在一起的多人中,多具有邻居、同学等关系。它的组合过程更简单,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上的临时纠合,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但有的已具有犯罪集团的雏形。如泸县破获的“新龙会”案件,该帮会有成员97人,大部分是学校在校生,且在16周岁以下居多,他们有头目、有分工,还有严格的帮规。为了有活动经费,还收取会费,且在案发前实施了几次盗窃行为。作为成立“新龙会”组织的目的比较单纯,就是对抗另一学生组织“飞鹰帮”。其帮规戒律、组织结构是效仿电视上香港匪帮会形式而形成,该会在萌芽状态即被侦破消灭。

未成年人犯罪由单独作案向集体性的共同作案转化。渴望友情、乐于合群,是未成年人的一种心理需求独立意识的外在表现。未成年人往往到了心理断乳期,就容易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群体,容易相互影响。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共同作案,形成共同犯罪。据统计,60—70%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2003年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案件占犯罪总数的一半以上。未成年人团

伙犯罪中,有些属于一般性结伙犯罪,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犯罪团伙向犯罪集团发展,并且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已经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犯罪集团。从近几年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发展趋势看,团伙作案惯做大案要案,一旦团伙加入了“两劳人员”或“惯犯”、“累犯”等成员时,团伙便很快从一般性结伙犯罪发展成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甚至成为一种带有黑社会色彩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当前许多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不仅有名称、有头目,而且有纪律,实施犯罪时有计划、有分工,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属于同性组成的团伙,但也有不少是男女未成年人组成的混合型团伙,有的犯罪团伙实施特定的单一类型的犯罪,但也有不少犯罪团伙实施多种类型的犯罪,犯罪团伙的精神纽带主要是“哥们义气”和性格志趣的一致性及犯罪意识,犯罪利益的相联性,他们凭借人多势众,称霸一方,横行多里,无恶不作,一般地说,大案要案均为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所为。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中互相纠合为团伙犯罪比较突出,系列作案特征明显,特别是偷盗、抢劫、抢夺、伤害等刑事犯罪中,团伙犯罪突出。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在心理上、生理上相似,易于结成较为稳定的生活圈与作案团伙,并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多,团伙成员犯罪心理进一步强化,团伙内部逐渐形成明确分工,作案手法也日益熟练。未成年人团伙作案,一方面可以壮大胆子,减少作案过程中的恐惧心理;另一方面作案分工明确,容易得逞,在意外情况下容易逃脱或低抗。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的形成多是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同村或附近村寨的同龄人和流动人口中的不法分子,由于臭气相投,互相纠合结伙犯罪,有的是未成年人在不良交往中结成的帮伙,经常纠合在一起进行违法犯罪。许多未成年人团伙组织比较严密,作案手段老练,屡屡得逞,给公安机关造成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如2002年1月,瑞丽公安机关破获的一个驾驶摩托车抢夺过路妇女的犯罪团伙中,该团伙8名成员两个月中在瑞丽团伙作案数十起。

由于未成年人生性喜欢结伴而行,团伙作案成为其主要犯罪形式,在某些省市已高达70%以上。有的些地方甚至出现带有“黑帮”、“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共同犯罪,团伙内部有“老大”、“老二”、“老三”等,有自己的纪律,有活动地点和活动习惯,作案有明确的分工。其中,校园黑帮在未成年人黑帮中占很大比例。在一些大、中学校出现了诸如“虎头帮”、“神鹰会”、“青龙帮”等黑帮。

再如:2000年以来,蓬安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案频繁,危害较为严重,应引起党、政及社会各界的关注,积极做好教育、预防工作,以减少犯罪,使其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1、任性放纵,缺乏良好养成。纵观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有85%的人都是因为不好好学习,法纪意识淡薄,不明白什么是违法犯罪,性情玩劣、缺乏自控、行为放纵所致。有的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却冒然不知;有的人叛逆骄横,无视学校的管理和父母的管教,对约束、限制其不良行为产生逆反心理,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不晓利害、不计后果;有的人缺乏理想报负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及价值取向,学习上不求进取,贪玩好耍、好吃懒做,自甘堕落,自暴自弃,追求刺激,结伙鬼混,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2、简单粗暴,教育方法不当。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正确的教育方式所起的消极作用不可低估。一是暴力教育。一些父母面对子女的不良行为,不是采取耐心细致的启迪教育,而是解气打骂,虽使其受到了一阵数落或皮肉之痛,但未能从根本上使其弄明白是与非,认识其危害;一些学校的老师对待表现差的学生不是谆谆诱导,而也采取打手板、罚站等粗暴方式,这些作法不同程度地给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催生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二是偏见教育。一些学校的老师偏爱

优生,冷漠差生,对其持不管不问、不关心帮助的态度,或采取责令停课、回家请家长等作法;个别家长见其子女调皮、成绩差,而恨铁不成钢、放任自流。这些做法使得这些孩子因失去父母、老师的关爱而心灰意冷,放松要求,破罐子破摔,当混世魔王,成为学校追求升学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牺牲品。三是片面教育。一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看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良好养成教育、心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致使一些学生心理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较低,一旦遇到不健康、不道德行为的诱惑或违非作歹之事,便不能进行正确处理。

3、家庭影响,生活环境较差。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50%至60%的案件与不良家庭的环境影响有关。有的家庭父母、兄长有违法犯罪经历、受过法律处罚,而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过去,并教育其子女吸取教训、划清界限,不为其所影响;有的父母、长辈对未成年人子女溺爱,纵容其物质欲望,一旦经济上满足不了需求时,其子女便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再婚后,对养子女缺乏亲情、关爱,甚至虐待,使其得不到父母之爱,感受不到应有的家庭温暖;有的父母望子成龙心切,期望过高,成天要求孩子手不离书、足出不户,使其成为“书呆子”,缺乏正确的灵魂。

父母的言行影响子女,父母善良、正直的品行会给子女形成良好的人格打下基础。反之,父母奸诈、粗狂、残暴的性格会使子女学习、效仿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关于父母亲的言行和犯罪行为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西方有的学者进行过专门研究,并得出肯定性的结论。娜德J威斯特指出:“绝大多数犯罪青少年的父母亲身都有犯罪行为。”大为P法林顿经过365名青少年犯进行了调查研究后,在其论著中记载:“父亲没犯过罪的孩子有犯罪史的仅占8.4%,而父亲犯过罪的孩子犯罪的比例高达37%,同时,母亲犯了罪,小孩犯罪的比例则更高……”可见,父母的言行是子女的楷模,父母的犯罪史,将对子女的言行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从而诱发其走上犯罪的歧途。

4、社会影响,心灵受到伤害。由于未成年人学历、经历、阅历都太浅,缺乏对社会、事物和行为的正确认识,加之社会上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丑恶现象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侵蚀着一些未成年人的心灵。盲目攀比,滋长了未成年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蔓延,诱导吸引一些未成年人崇高金钱,一切向钱看,以致为了钱,不择手段,挺而走险,误入歧途;一些音像制品、读物一味地宣传“性爱”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内容,如同精神鸦片,使得一些未成年人心理扭曲,失去理想信念而精神颓废,追求低级趣味,荒废学业,染上恶习,直到走上犯罪道路。

2003年,一部反映校园学生爱情电视剧《流星花园》就造成了很不好社会影响,最后不得不停播,所以,文化市场的混乱给未成年人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据对一些犯罪未成年人调查,他们就是在接触了一些反映黑社会、恶势力团伙罪过程及细节描述的影片后,产生了犯罪动机并学会了作案及反侦察手段。不良的社会环境影响还体现在不良的社会风气,尚未得到控制的腐败现象给未成年人起到了很不好的示范作用,尤其是一些平民家庭的孩子,看到腐败横行、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更容易对社会产生不满,在对种种不正常的社会现实无法正确看待时,容易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对策

1、提升家庭成员素质。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素质的高低与否,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家长。因此,提高其父母、长辈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行为养成素质,对构建好预防子女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尤为重要。父母应为人师表,注重自身修养及言语举止,用积极向上的思想文化和健康行为影响、带动子女,为子女树立一个良好的

榜样,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作为父母,不仅要关注其温饱,更重要的是当好子女的启蒙老师。关注其品格和人生追求的教育引导,使之不偏离正确的人生方向。

2、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好否既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又关系到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未成年人处在生理、心理都尚未成熟、可望性极强的年龄阶段,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理解较为单一,辨别事非的能力较差,缺乏抵御“疾病”的免疫力。尤其是对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往往带着好奇心去欣赏或模仿,甚至寻求感官刺激、进行具体实践,以致走上犯罪道路。因此,认真实施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强化监管与执法。当前要加大“扫黄”、“禁赌”和打击贩毒的力度,坚决打击精神产品主产领域的犯罪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清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进步的社会不良文化和封建迷信、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泛滥,防止其成为一大公害。大力纯洁文化市场。文化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书摊等公共场所和影视、音像出版的监督管理和整治,使其遵纪守法、讲求职业道德、注重社会效益,按章行事,生产健康的精神产品。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的管理教育,严禁其进入营业性网吧和歌舞厅等场所。建立完善优秀作品的运作机制,大力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和文艺事业,用优秀的精神产品占领文化市场,吸引未成年人。建立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正确引导其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以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与对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但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逐日递增,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如何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的焦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是指“主体属儿童向成年人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指14岁至18岁的青少年触犯刑事法律而受法律处罚的行为。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的现状 (一)、暴力程度增强,凶残程度增加社会危害性极大 未成年人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盗窃、绑架、故意杀人、伤害等故意暴力性犯罪。从犯罪手段来看,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暴力化的特点。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手段越来越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二)、犯罪团伙化,甚至还形成犯罪集团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团伙犯罪。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拉帮结伙进行团伙犯罪的情况明显加剧。据调查,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在所有的案件中占到一半以上。一些违法犯罪团伙甚至向黑社会组织演变转化,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 (三)、犯罪主体年龄日趋低龄化 从犯罪主体上看,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呈低龄化的特点,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在过去犯罪的高峰期一般是十五至二十四岁,而据近年来的有关统计情况看,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70%. (四)、具有报复性的犯罪心理和逆反性的犯罪心态,犯罪目的随意 未成年人身心还未成熟,心理状态极不稳定,控制力差,易躁动,遇到别人蓄意滋事容易产生仇视报复心理,从而做出故意伤害性的行为。再加上未成年人大多还是学生,承受着极大的学习压力,极意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这种心理、心态的形成,极易让未成年人受到某种因素刺激、诱发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实施了犯罪,犯罪目的随意性很强。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

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8.7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48.86%。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

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对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事情日趋严峻,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世界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同时浮现了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手段成人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具亟待解决的咨询题。怎么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好未成年人培养教育工作是关系到我们国家前途命运及民族兴衰的大事。解决那个咨询题,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中所表现的一些规律性、特点及进展趋势,有基本的、科学的估价,来探求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咨询题的对策。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进展以及社会结构从传统向现代的迅速转型,未成年人的成长也经受着巨变中社会环境变化的别断考验。社会日子中各种矛盾彼此相互作用,引发犯罪的因素日趋增多,社会治安形势严重,诸多社会消极现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和进展都将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妨碍。而且从犯罪的主体、类型、手段等诸方面看,差不多彻底超出了往常那种小偷小摸、小流氓式的打架斗殴,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值得注意的趋势迹象。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要紧有以下特点:(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向低龄化方向进展。由于发育年龄提早和频繁同意别良文化妨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早了2至3岁。近年来,别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峻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趋增多。(二)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要紧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结伙作案,共同犯罪的多,由于未成年人作案时具有严峻的恐怖心理,躯体状况也别及成年人,所以形成了团伙作案的特点,即可互相壮胆,又便于人多势众给被害人造成威胁。实施单个未成年人所别能完成的犯罪过程,此特点多以抢劫犯罪表现更为明显。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差不多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假如被别法人员掌握和操纵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三)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手段呈现暴力化、凶残化。未成年人犯罪,在过去可能仅是小偷小摸等,很少有严峻犯罪。但是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凶杀、抢劫、强奸、有意损害等暴力型犯罪案件别断增多,同时暴力程度别断加深,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别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泯灭证据而灭口。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要紧原因(一)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别够成熟,自控能力差是最要紧的原因。具体表如今: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如今的未成年人,不少是独生之女,他们长期日子在“大伙儿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脚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随心所欲、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觉,很少甚至别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别择手段。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如今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特别脆弱,稍遇别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假如别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不少未成年人向来日子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别良适应。日子上依靠性强,自理能力差。所以,一旦当他们赖以日子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脚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适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别良的家庭教育环境以及学校育人教育的力度别够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具重要方面。家庭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未成年人一辈子活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妨碍最为巨大。家庭教育功能失调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占半数以上。一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呈低龄化趋势的调研报告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个国家的系统工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解决的办法也只有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党全社会要形成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都来关心、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真正形成全党抓教育,全民齐参与的局面。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犯罪预防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犯罪对策系统工程 The Characteristic, Reason and Countermeasure of the Youths Crime ——The Memoir about the Rising of the Youths Crime Rate and the Young Tendency of the Youths Crime Abstract:The youths crime is an important work to the entire society. And it is a national systems engineering. To strengthen the education to the youths is the entire society's common responsibility. Whether the youths can grow up healthily,

relates to our party and nation whether are short of successors to carry on and relates to the great project of our country’s socialism’s modernization. The only solution is to govern the whole society systematically. The entire party and entire society must build a kind of good educational environment and all people care about the youths’ education and complete young people's education in their thought and the education about the law well, which lets the entire party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education and makes all people take part in it together. Key words:youths crime crime prevention crime characteristic crime reason crime countermeasure systems engineering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不断增多,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并呈现低龄化趋势进行调研,历时近三个月,走访了贵州省少管所,贵阳市政法委,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公、检、法、司机关,云岩区教育局及中小学、云岩区部分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单位,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等方式,展开调研。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并呈现低龄化趋势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拦路抢劫、入室盗窃、打架斗殴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危害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重要影响。为改善此种情况,文章以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儋州为例,对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字]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儋州市 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当前,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罪名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罪等四种,其中这四种罪名的案件数为195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的87.84%;人数36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人数的92.42%。另外还有强制猥亵妇女罪3件3人,寻衅滋事罪3件4人,抢夺罪3件5人,贩卖毒品罪9件9人,故意毁坏财物罪2件2人,强奸罪3件3人,故意杀人罪1件1人,妨害公务罪1件1人,体现涉案罪名不断增多的趋势。 从2010年至2012年度儋州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文化程度较低。2010年,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有21人,2011年提起公诉的不满16周岁的有44人,同比增长高达109.5%,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从文化程度来看,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小学、初中两个层次,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有213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8.1%;小学文化程度有114人,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31.1%;文盲、高中、中专、大专等文化程度共有39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8%。 2.无业未成年人日益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在2010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有44人,比例高达42.7%;2011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则有91人,比例达到51.1%;而在2012年度未成年犯罪总人数中,无业未成年人就有83人,比例更高达72.1%。大量的无业未成年人因失学或辍学流入社会,他们因无人监管或者无事可做而滑向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群体。 3.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据收集到的案卷材料看,当前儋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是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四类犯罪,其中,涉嫌抢劫罪88件184人,约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50.3%;涉嫌盗窃罪的有59件100人,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27.3%;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有34件61人,占未

论文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写作提纲)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犯罪组织团伙化 3、犯罪类型多样性 4、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 5、重新犯罪率较高 6、犯罪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方面的因素 1、对孩子过分溺爱 2、对孩子放任不管 3、对孩子管教过于简单粗暴 4、父母关系失和 5、父母自身行为不良 (二)学校方面的因素 1、学校重智轻德,教育错位 2、部分老师素质不高,教育方式不当 3、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 (三)社会因素 1、文化市场鱼龙混杂,管理缺位 2、网络市场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四)未成年人自身因素 1、未成年人自身心理因素 2、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因素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探索 (一)家庭方面 1、改善家庭环境,营造和睦家庭氛围 2、提高父母的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二)学校方面 1、加强改进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 2、提高教师素质,更好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三)社会方面 1、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为未成年人提供先进的精神食粮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未成年人自身方面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论文提要)

[摘要]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兴亡。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由于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未成熟,认知能力较差,受某些家庭、学校、社会等不良环境的影响,造成了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急剧上升,恶性案件持续增多,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等,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严得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何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策略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策略 (正文)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祖国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为了使未成年人得以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相继出台了《未成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和恶性案件,并由过去的简单暴力型向混合暴力型、个人作案向团伙作案发展,未成年人犯罪较之成人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已成为当今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研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手段与措施,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持社会长久稳定,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20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要比过去早2-3年,然而其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并不同步,这样就形成了心理断乳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独立意识大大增强,总想摆脱父母的管束,对事情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同时,他们又具有心理发育不成熟、辨别能力、自控力差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他们容易受外界的影响,此时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不能给他们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他们就极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犯罪组织团伙化 犯罪组织团伙化是我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方式,因为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使犯罪易于得逞。在生活中,未成年人喜欢以合群性来确定自身的形象,当一些贪图物质享受,或被社会、学校所排斥的未成年人聚到了一起,他们的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会逐渐加强。有些甚至模仿电影以及武侠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成立所谓帮会,成立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犯罪团伙甚至犯罪集团。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团伙后,传染性极强,他们大都正处于青春期,求知欲旺盛,模仿性极强,尤其是对坏事物的接受力强。加上现代社会信息传送方便,犯罪方式、作案手段等在他们之间传播速度非常快,犯罪就像病毒一样向周边蔓延,造成更恶劣的影响。 3、犯罪类型多样性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立法 作者 学籍批次学习中心层次专业指导教师 内容摘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给社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并且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现在,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作案人员的65%;进入21世纪,全国每年查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有15万人之多,其中中学生占一半。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立法进行调查,有着十分现实的重大意义。 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刑律,被追究或免予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既是个老问题又

是困扰社会发展的大问题。为此,法律实务部门、法律研究部门及社会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长期的研 究和探索。试图找准症结,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社会储备更多人格健全的人力资源。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未成年人犯 罪没有得到有效的预防,甚至在某些时间、某些地区有持续高发的现象。 通过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关注未成年人人格的健康发展,注重对未成年犯罪人利益的保护。建国以来,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在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而从长远的发展看,只有真正树立起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保护的观念,努力寻求对未成年犯罪人惩治与保护的最佳平衡点,并且在未成年人犯罪之刑事立法设计上体现出对未成年犯 罪人的保护,才能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朝着更为人道、科学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惩罚力度 目录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立法类型调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学生:XX 指导教师:XX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低龄化,暴力化、残忍化等特点。未年年人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大部分是中小学在校学生,也有少部分是辍学待业或提前就业的。人们常用“花朵”来形容未成年人,他们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大事。未成年人犯罪就如一个毒瘤,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极易蔓延。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让他们成为“恶之花”,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认真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其中的原因,掌握其发生发展规律,无疑对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刑事责任年龄为14—18周岁。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未成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据资料显示,1998—2002年,全国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犯占全国刑事犯罪犯的比例由1998年的6.36%提高到2002年的7.13%。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正在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我国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事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珠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结合社会实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进一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低龄化 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在17岁左右,而现在未成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有的案犯甚至不到14岁。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的方面讲,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使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大大增强,未成年人的智力也有很大提高。由于未成年人成熟期提前,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出现了饿需要和满足之间的新矛盾。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使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并使犯罪年龄向低龄化发展。近几年来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出现了上升的趋势。 (二)成人化、智能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案,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这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利用迷魂药、高级轿车、汽艇、对讲机、手机、电脑、手枪甚至无声手枪进行犯罪活动已越来越普遍,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三)暴力化、残忍化 未成年人犯罪多实施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同时,随着其犯罪心理的日益成熟,在个别案件中,未成年人明显表现出“做了就做大做绝”的倾向。另外,由于未成年人本身自制力、判断力较弱,平时容易冲动,暴力倾向比较强烈,案件性质较为严重,且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特点、原因及预防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百余年前维新派领袖梁启超曾一针见血的指出青少年与国家前途、命运的关系。而今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一起被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因此,预防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根据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下为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视为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上升势头,不仅危害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且极大的催残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千百万个家庭带来不幸。因此,正确的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原因,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犯罪类型也多种多样。 一、从近年来的调查情况看,未成人违法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类型和特点: 1、犯罪的形式,团伙性犯罪,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团伙犯罪(如: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等),未成年人犯罪以团伙作案为主要形式,单独作案较少。未成年人心理尚不成熟,他们往往喜欢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三五结伴成伙,结伙成帮、结帮成派,共同进行犯罪活动。相互间订立攻守同盟,诡言狡辩,“人小鬼大”,给侦破审理带来不小阻力。这些未成年人往往纠合成群,少者两三人,多者七八人,出于哥们义气,相互壮胆,共同作案,盗窃抢劫。手段凶狠,动辄持刀行凶、不计后果。犯罪残忍性上升,对社会破坏性增大。案例:2000年,年龄均在16至17岁的咸阳农村青少年豆成彬等4人,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翻窗、撬门入室盗窃5次,偷现金、实物总计人民币1468元;2002年11月下旬,宝鸡市凤翔县的7名15至17岁在校中学生联合杀死同学;去年5月初,汉中市城固县3名不满18岁的中学生共同伤害一女乞丐并致其死亡。还有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我国,人们历来十分关心未成年人是否健康成长,对预防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犯罪也是十分关注,而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少年,关系到我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大事上。青少年犯罪被视为当代三大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一些方面仍很突出。例如:犯罪低龄化、犯罪数量递增、犯罪手段智能化、成人化、团伙犯罪日趋增多、暴力性案件增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研究预防措施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刻不容缓的。从青少年犯罪原因上看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就成为我国人民当今尤为关注的话题。而现有的预防措施的根本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提升她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 一个人原因 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加上模仿能力极强,容易受同伴、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极易被引上邪路。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许多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支配其产生违法行为。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 现在的学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受到家庭的宠爱较多。而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如果把这种关爱变成溺爱,对孩子明知有缺点也不纠正,就会培养子女的任性、骄横等不健康的心理。有的家庭则采取打骂等不正确教育方法,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脱离家庭的监管,有的夜不归宿到处游荡,有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还有的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走向堕落。我区少管所调查统计该所全部在押犯家庭教育情况,其中管教不严型占46.45%,粗暴打 骂型占12..43%,溺爱娇惯型占 6.8%,不教不管型占17.7%。以上四种类型占总数的83.385%。 3.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老师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一)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思考 杨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心理学分析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常见问题的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常见问题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 罪现象比较明显。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 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 人犯罪的情况。因为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 特殊现象,相关部门应给予注重。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 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实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总数的15.44% 。 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 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第二次受到 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 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 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 罪现象明显。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 数的22.5%;6年至10年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 17.5%。 (三) 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犯 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 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由此能够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 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 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 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 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因为 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五) 从犯罪动机上看,再次犯罪的动机比较单一。犯罪嫌疑人在 初次犯罪时的动机比较多样:有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 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而 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绝大部分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 (六) 在校生初次犯罪后绝绝大部分流向社会,外来务工未成年人 原本就缺乏监督约束。在实践中,在校生一旦犯罪,就被打入另类: 或是被送往工读学校,或是被开除学籍推向社会(一般学校都有规定, 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要开除学籍,判处缓刑也不例外)。而不愿接受工 读学校严格的管理而拒绝入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等同于流向社会。 实质上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 一起。这部分未成年人更容易再次犯罪。而未成年外来京务工人员来 京后处于游荡状态,没有相对应监督机构,在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很多会再次犯罪,成为惯犯。 (七) 暴力型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多受过相似暴力侵害。犯罪学生所 在学校的周边,往往存有不良社会氛围:如高年级同学或退学同学的 拦路滋扰,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等,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尤为 严重。因为学校及相关部门没有有效措施,或是没有长效治理机制, 致使一些受害未成年人思想发生变化,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犯罪,反过 来拉帮结派,以暴治暴,从暴力受害人转为加害人。 (八) 犯罪主体的家庭教育多存有问题。不论是来自离异家庭还是 普通家庭,普遍存有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管理或是只知虚寒问暖、对 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的状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家长没 有给予充足的关心和准确的教育引导,没能即时将未成年人引向正途。 二、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深层原因分析

探析当前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_调研报告.doc

探析当前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 策_调研报告 《探析当前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经分析,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如下显著特点:一是犯罪类型集中于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涉案未成年人中,因盗窃犯罪案件达15件,所占比例高达60%。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的动机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二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未成年人犯罪中96%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68%人为小学文化或小学辍学。且社会闲散人员、结构不完整偏多。三是犯罪动机的心理特殊性明显。除具有贪财、报复、极端的嫉妒等与成年人犯罪共有的心理外,还与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有关,在许多案件中青少年还具有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沉迷网络游戏等特点,因缺乏正确指导或者引导从而成为犯罪动机。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敏感、自尊,又极易产生自卑心理,初次犯罪大多因为无知或是一时冲动、交友不慎,少不更事使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重返社会又使他们面临不可知的未来。因此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未成年人自身能力缺乏。大部门涉案未成年人文化水平较低,多数为小学或者中学未毕业即开始进入社会。有部分人属于在校期间初次犯罪,但被刑满释放后,大部分不再回到学校继续接受,且不具有一技之长,在社会上多从事一些低技术含量职业以及犯罪多发行

业。此外,因教育水平、法律意识、综合素质低下,导致其在社会上缺乏有效谋生手段,是导致未成年人再次犯罪主要因素。二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结构的不完整或家庭关系的不和谐,是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的“催化剂”。很多涉案未成年人来自于缺损或破裂家庭,回归后可能面临更不利的家庭环境,无人管教和约束,缺少关爱和温暖,受伤的心灵无法抚平。或是家长的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没有能够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正确的教育引导,动辄打骂,或者放弃管理,让其自生自灭。三是缺乏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刑满释放以后,重新回归社会,大多受到歧视,无学校愿意接管,无工厂愿意聘用,很难在社会立足,大多数人选择流浪社会。又受到不健康书刊、网络、影视等影响,催促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改变,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鉴于以上特点,综合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北关区法院为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不断探索审理未成年案件的新经验。现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大普法教育工作力度。通过电视、网络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同时,经常性开展道德教育,提升未成年人道德水平,帮助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其优良品德,使他们辨善恶、明是非。二是做好未成年人帮教转化工作。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要求法官干警对未成年犯罪人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家庭、生活、学习情况,采取有针对的帮扶措施,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群众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三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音像制品传播,严厉打击制黄、

浅议未成年人犯罪论文

浅议未成年人犯罪 钱青云 目录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构成和特性············· 二.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义············ 三.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不足········· 四. 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论文摘要: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趋势。本文根据自己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体会和对未成年人犯罪从事调查、帮教的工作实践,拟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内涵、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义并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并对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不足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内涵和构成要件???法律意义???特殊规定? 完善法律规定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未成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

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分析。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构成和特性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制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称是犯罪。犯罪现象、犯罪行为千变万化,犯罪是有四个要件组成:一是客观方面;二是客体;三是主体,四是主观方面。 1、客观方面。具体讲就是事实上实施了犯罪,已经给社会造成了危害,无论是侵犯财产,还是侵犯人身权利,事实上已经对财产和人身造成了损失,对财产上讲就是盗窃、损害公私财产、对财产的非法占有等现象,对人身权利讲就是杀人、把人打伤了,损害别的名誉了等,从客观方面讲就是造成了事实。 2、客体。客体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定保护的社会关系,法律所认定的一切合法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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