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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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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283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 通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 施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

叉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叉车事故案例汇编 事故的原因在事后听起来全都觉得确实是不应该的。不过,事故往往就在总觉得不会发生时、意想不到的场所、意想不到的时候发生。在此,通过事故举例,简单说明意外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同时从叉车构造以及人类心理侧面探讨事故发生的原理,并思考预测危险的方法。 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有问题”,这种侥幸心理正是事故的元凶。不怕麻烦,理所当然地做好应该做的事,可以预防很多事故。 事故举例一: 无驾驶资格驾驶员(无证操作)急转弯时翻倒,死亡 事故状况: 平时的驾驶员没来上班,空出1辆叉车,某无驾驶资格证人员根据自己的判断驾驶该车。装载着托盘行驶到90m左右的转弯处,在急转弯时叉车翻倒。当时,头部猛装到顶部护板的角钢上,又被甩到混凝土路面上,倒下后被压在叉车下面,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无驾驶资格驾驶叉车; 2、行驶速度过快,拐弯时急转弯; 3、钥匙没有拔下,管理疏忽。 事故对策: 1、叉车的小转弯机动性比轿车好,因此在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2、叉车必须只限于持有驾照(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人驾驶; 3、妥善管理叉车,务必注意不要忘记拔下钥匙。

事故举例二: 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事故状况 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3.39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叉车装载超过容许载重。 2.叉车作业人员站在座椅以外的部位。 事故对策 1.叉车上不能乘坐除驾驶员以外的人。 2.装载切勿超过容许载重。 3.不仅要对驾驶员,对相关工作人员也要进行安全教育 事故举例三: 被夹在倒退行驶的叉车和板之间。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厂内进出物资运输频繁,机动车辆多,可能存在厂内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叉车安全设施失灵、司机视野的死角或观察不够、重物移位或堆放不牢、以及人员退让不及等原因均可能造成叉车与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事故,叉杆、重物与周围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事故。 1.3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在一年四季。 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事故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等。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司机违章行驶、叉车信号灯故障却仍进行叉车作业、司机视线受阻等。1.5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有物体打击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发生厂内车辆伤害事故时,应急处置小组由现场经过应急培训的人员和公司的各个救援组组成,由总指挥担任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得到有效救援,确保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向本部门主管和行政单位主管报告事态进展。 成员职责:及时为受伤人员提供救助,执行组长的其他指示。 总指挥职责:领导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总指挥不在厂内时履行总指挥职责;总指挥在厂内时,在总指挥统一领导下全面协助和配合总指挥工作,负责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状态下各个应急小组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机械设备的调配及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加气站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加气站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事故特征(影响范围:站内) 存在的地点为运输道路、装卸场所,发生的部位均直接与车辆有关。站区内物料运输频繁,会使用大量的车辆周转物资,造成人员与车辆接触,导致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发生车辆伤害的主要原因有: 1)驾驶员无证驾驶或未取得危货运输安全资格证; 2)驾驶员酒后或疲劳驾驶; 3)驾驶员超速行驶; 4)驾驶员其它违章驾驶; 5)行人不按交通规则行走; 6)运行车辆有缺陷或已到报废期; 7)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8)外部条件恶劣,影响驾驶员和行人的判断。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总指挥:站经理 成员:相关管理人员及发生事故各车间人员 2.2工作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事故伤害伤亡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值班长的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4)现场工作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事故伤害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5)医护人员的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6)安管人员的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应急处置 3.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排险、控险应急处置措施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再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医疗救治。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1)车辆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 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怀来项目部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危害性分析 1.1定义: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企业厂内范围内行使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1.2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使在生产经营区的道理,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预防措施 2.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病按期进行审验。 2.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使,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2.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2.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3、现场处置 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 3.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救护组、保护组等人员到事故现场开展自救工作。 3.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3.5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边,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3.6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进行救治。 3.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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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a)事故类型:车辆伤害是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对人体直接撞击、坠落和物体倒塌、挤压伤亡事故。主要有车辆伤害受伤(轻伤、重伤)和车辆伤害死亡两种。 b)事故发生的区域:(1)厂区道路;(2)仓库装运平台;(3)车辆机械故障,带病运行;(4)运输车辆超载、超速;(5)上下班途中的道路。 c)车辆伤害事故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可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车辆带病作业,场地路况差,车速过快,刹车失灵等;驾驶员安全意识差,无证驾驶,违章载人,无信号起步,违章指挥,倒车时退出路面而导致倾翻坠落等。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小组及人员: 应急组织以现场作业的班组为单位,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组长,现场班组其他人员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2.2 应急小组及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达到前负责指挥和组织现场抢救;

(2)成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出事地点、受伤人员伤情等情况。同时启动预案,布置警戒线,安排对伤员进行初步抢救。 发生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时以布置警戒线保护现场为主。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当现场负责人员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3)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6)当有异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进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阅读提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江苏东海法院近日发布了十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逐案剖析权利主张和阐明法律责任。 案例一: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主体 案情概要:2012年 8 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另查明,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和肇事司机朱某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裁判要旨: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担。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担。 法官点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案例二:车辆借给没有驾驶照的人员驾驶,发生事故后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情概要:2012年4月4日,刘某将其二轮摩托车(无证、未投保险)借给朋友王某外出游玩,王某没有驾照。在某一路段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交警队没有进行责任认定。孙某伤好后将车主刘某、借车人(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通用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 防措施(通用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通 用版)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车辆伤害事故与时间有关,每天7时到15时半的事故最多,占全部事故的59%。其次,和驾驶员年龄有关,一般发生在,18~40岁的人中居多,其中18~25岁的占25%,25~40:岁的占32.5%。人的各个部位受伤情况下不同,头部受伤约占12.5%,手臂受伤占23.49%,躯体受伤占19%,腿、脚受伤占45.1%。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分类: 1.按车辆事故的事态分: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 2.按厂区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弯道、直行、坡道、铁路道口、狭窄路面、仓库、车间等行车事故。 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二、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涉及人(驾驶员、行人、装卸工)、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环境这三个综合因奉。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附件12.8.5 佛山市富雄铸造厂有限公司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目录 1 事故特征 (92) 1.1 危险性分析 (92)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92)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92)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93) 2.1 应急组织机构 (93) 2.2 工作职责 (93) 3 应急处理 (94)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4)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94) 4 注意事项 (95)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原料进厂、成品出厂主要靠汽车运输,车间内、仓库内的物料转移主要为叉车运输在下列情况下容易出现车辆伤害事故:(1)车辆、叉车进行运输作业时,运输道路路况不好,驾驶员视野不清,判断失误,特别是雨后路面泞泥,路滑。 (2)车辆状况差,刹车失灵。 (3)危险路段无限速、限距等警示标志,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 (4)装卸货物区域场地较小,多车辆同时装卸,人车混杂作业。 (5)驾驶人员精神不集中或酒后驾驶。 (6)车辆维修时,防护措施不足。 (7)厂内道路无人车分流,人员又避让不及,就有可能发生车辆对人员的碰撞,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车辆伤害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厂内道路、车间等有车辆运行的场所。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车辆伤害出现的预兆: (1)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2)场地存在缺陷,如路面滑等,厂内道路无限速标志牌等; (3)驾驶员不安全行为,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

等。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结合现场员工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2.2 工作职责 2.2.1 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车辆伤害,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 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 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温州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 “35”机械伤害事故 本文作者未知摘自 2006年3月5日上午,位于塘下镇赵宅工业区的温州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刘木成,男,湖北武汉人)。事故发生后,瑞安市安监局、总工会、公安局等部门派员组成“3·5”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创办于1996年,注册资金210万元,现有职工320多人,年产值6000多万元,主要从事机动车部件生产,厂址位于塘下镇赵宅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光华。? 二、事故经过? 2006年3月5日上午9时许,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工人刘木成在C6132A1车床上加工零件。当他将长条圆钢夹紧后,就开机工作。由于使用的原材料过长,车床转速过快(1200转/分),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引起钢条逐渐弯曲,车床振动,使车身移位倾斜。操作工刘木成在没有停车的情况下,直接去固定车床。当他到车床边上将垫片垫入车床后,起身时,钢条的弯曲程度已远远超过开始时的程度,刘木成被弯曲且高速运转的圆钢击中头部。边上的同事见状,立即关闭总电源,再把他抱出来,见其头骨裂开,出血严重,立刻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使用的原材料过长,车床转速过快(1200转/分),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引起钢条逐渐弯曲,车床振动,使车身移位倾斜;? 2、死者刘木成违规操作,在机器出现问题时,没有及时停机进行修理;? 3、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光华虽有对员工进行过安全生产教育,也制定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但没有及时督促员工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致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1、温州市通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光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由瑞安市安监局给予行政处罚;? 2、死者

生产企业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方案

生产企业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机动车辆运载物料进出厂区,若车况不良(尤其是信号系统或制动系统出现故障),驾驶员视野不清,判断失误,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人车避让不及,就有可能发生车辆对人员的碰撞,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出现的征兆:车辆出现故障(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场地路面湿滑,驾驶员不安全行为(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等),行人突然冲到车道上或人员意识涣散、精神不集中。 1.2应急组织与职责 (1)人员结构: 生产主管、员工。 (2)工作职责: 员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住当前局势,防止继续恶化;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生产主管:指挥成员有条不紊的采取处置措施,控制当前局势;同援助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处置好事故。 1.3应急处置 (1)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员; (2)受伤人员被货物压住时,先搬开货物,再抢救伤员 (3)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4)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5)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6)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应速送往医院诊治。 (7)当有异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时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会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抢救。 (8)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无法充填包扎时,使伤员卧向浮动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9)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位,对胸壁伤口应行严密封闭包扎。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 (10)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堵漏措施。 (11)若出现汽车漏油着火,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或导致爆炸,由应急小组组长指挥人员疏散和上报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2)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4注意事项 1)发生轻微的可立即处理的伤害,应协商立即解决,避免交通堵塞和停工现象的发生。 2)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人体热量散失。 3)受伤人员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立即拨打120求助。 4)车辆漏油进行堵漏时要注意严禁烟火。 5)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

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 厂内机动车辆是企业中常用的一种特种设备,种类很多,使用广泛,同时由于工作环境复杂,作业人员不规范操作,致使厂内机动车辆事故频频发生,在此对几起事故进行分析,吸取教训,希望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文就企业中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案例进行分析,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并提出预防措施。 标签: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案例;预防措施 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 1 2010年,我市一家企业的一辆叉车铲运货物时,在急转弯时紧急刹车,车辆侧翻将驾驶员的一条手臂压在车下,造成驾驶员一条手臂粉碎性骨折的安全事故。 经现场调查:该叉车行车制动器两边制动力不均,导致该叉车制动跑偏,驾驶员早知道该设备存在隐患,但一直没有引起重视,而且在厂内开车一直速度比较快,此次在急转弯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人,只能紧急刹车,由于叉车本身特点就是灵活性很好,但操作稳定性却较差,在叉车制动跑偏和急转弯的巨大离心力的同时作用下,车辆发生了侧翻伤人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1)特种设备“带病”作业,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不严格,维修保养不及时,未能消除使用中产生的安全隐患。(2)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员野蛮操作,责任感淡漠。(3)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不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案例 2 2011年,我市一家企业的叉车在铲运油桶时,操作失误,误将油门当作刹车,将一名辅助工人顶死的安全事故。 经现场调查,该叉车驾驶员没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只是一名汽车驾驶员,该企业没有专门的叉车驾驶员,工作时正好一名汽车驾驶员有空,他自以为汽车他都能开,叉车和汽车差不多,应该没有问题吧,就这样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弄清叉车结构原理的情况下就上去操作。而实际上此叉车和汽车是有区别的,此叉车为静压传动型车辆,只有油门踏板而没有刹车踏板,只要抬起油门就能自动刹车,此人平时开惯了汽车,驾驶习惯难以改变,遇到紧急情况要踩刹车,但却踩到了油门上,结果造成了惨祸。 事故主要原因:(1)违规操作,企业安全意识不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就操作特种设备。(2)操作人员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丫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 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

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西岗小学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张东升 副组长:李鹏程张建军 成员:李士祝范庆玉李荣华张桂芬曹广安 (2)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车辆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质量安全科负责主持、组织有关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按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劳动人事科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为避免发生车辆伤害事故,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等均应符合并达到《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中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检验等方面的内容要求。驾驶操作人员要保持状态良好,做到精力集中,操作熟练,遵守规范、规定。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汽车、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等。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预防车辆伤害事故发生,质量安全科成立义务小组,由质量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生产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相关人员,协助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由生产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 1 事故发生的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医院或上级有关部门打电话求救,报告出事地点、受伤人员及伤情,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可行的现场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 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 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 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3) 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 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 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近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2009年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一、专业运输车辆交通违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大型客车超员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1月6日8时20分许,王某驾驶天津牌照大型客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承德道交口时,遇张某骑自行车沿承德道由西向东行驶,王某因车上载人过多,造成制动失效,所驾驶大客汽车前部与张某骑的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2009年2月26日17时55分许,蓟县驾驶人林某超员驾驶大客车,沿蓟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营坊桥处发生侧翻,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李某受伤,朱某、郑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大客车超员行驶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载客超员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制动距离延长。同时超过车辆限定的载客人数后,乘车人员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乘客的危险系数增高,且此部分增设的座位不能纳入到乘客保险中,出事故后,乘客伤亡极易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乘车空间狭小使车厢内人员拥挤,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的损害也将加大。 交警提示: 客运公司、客车司机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交通安全,要时刻将自身、乘客与他人的交通安全摆在首位,一定要按照客车核定载客人数承载,不得超载,更不能为了超员行驶私自拆改座位、增设座位。乘车人为了自身安全和权益,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行驶的车辆,并有义务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超员运营的行为。

黄岛区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车辆伤害事 故调查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黄岛区“6·25”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6月25日,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的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行业,不含开采)在洗沙场地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滨海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以下简称“港上石料加工厂”),注册成立于2013年9月12日,注册经营者刘言胜,注册地址为原胶南市世纪大道南侧海西路西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后已到黄岛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营业执照、使用场地进行了备案。公司主要业务为加工及销售沙、石料,目前该单位有从业人员5人。 港上石料加工厂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洗砂机安全操作规程,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人刘言胜没有参加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落实现场检查排查等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4年6月25日下午15时15分许,在滨海街道办事处港上石料加工厂内,装载机驾驶员焦学栋在运送石料过程中看到沙筛旁生产经理郭子龙正在疏通下料口,无法继续往沙筛筛网倒料,遂把装载机停在上料仓西侧2-3米的距离,下车趴在上料仓西侧护板上查看情况,焦学栋下车时没有将装载机熄火,也未拉手刹,在其查看过程中,装载机发生溜车,将其顶在沙筛上料仓护板上。焦学栋随即叫喊,郭子龙听到后赶紧绕过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车辆在驭行时,往往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主要发生各种交通道路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车辆数量多、分布散,可能发生事故较多。在天气状况不佳、违章操作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可能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1.1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 组长:郭世情 副组长:郭正哲、谭德柱、陈颂新 2.1.2 自救组:谭德柱、毛立华、张杰、孟庆玉及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3 救护组:郭正哲、王斌、李成刚、孙玉峰、院国胜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4 调查组:陈颂新、安春宝、范亚峰、翟志光、伍小刚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5 疏导组:谭德柱、廖明文、翟志光、刘亚峰、李佳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6 保障组:陈颂新、刘本胜、范亚峰、葛林、伍小刚、陈良贞

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7 善后组:郭正哲、陈良贞、李成刚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见框图: 中铁十一局集团吉图珲客专项目部三工区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框图 应急岗位职责 2.2.1 组长的职责: A 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 B 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项目现场处置方案,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指挥项目应急行动。 2.2.2 副组长的职责: A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场(厂)内机动车最新事故案例及分析

场(厂)内机动车事故案例及分析 (初稿)

目录 一、叉车事故举例 (3) 叉车事故举例一 (3) 事故举例二 (4) 事故举例三 (5) 事故举例四 (6) 事故举例五 (8) 二、叉车事故相关案例 (10)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一 (10) 案例一叉车撞人事故之二 (10) 案例三造纸公司叉车左转弯碾人事故 (12) 案例三叉车侧翻事故之一 (15) 案例四叉车侧翻事故之二 (16) 案例七、奉贤仓库3.21叉车侧翻事故 (21) 案例八、奉贤5.11叉车事故。 (23) 案例九、5号库备货员工摔伤事故 (23) 案例十二广州公司“8.16”叉车撞人致死事故 (25)

案例十三叉车转弯引发的事故 (26) 案例十四叉车倒车时引发的事故 (29) 案例十五货车误启动造成叉车倾翻事故 (30) 案例十六叉车违规作业挤压操作人员事故 (32) 案例十七小青矿“1995.1.24”场内机动车事故 (34) 案例十八、载物高度遮挡视线引发的事故 (36) 案例十九叉车侧翻事故之三 (38) 案例二十观光车转弯处车厢侧翻事故 (40)

一、叉车事故举例 叉车事故举例一 驾驶前移式叉车在倒退行驶时,脚被夹在叉车和货架中间造成受伤。 图1.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受害人装载着货物倒退行驶时,只顾注意装载货物,结果撞到后方的货架上。 由于一只脚伸到了脚踏板外边,因此脚被夹在货架和前移式叉车中间。 事故原因 以不良驾驶姿势(单脚伸到脚踏板外边)驾驶前移式叉车。 事故对策 1.驾驶前移式叉车时,应把双脚放在脚踏板上,保持正确的驾驶 姿势。

2.驾驶员务必充分注意行驶方向。 事故举例二 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图2.1 叉车事故示意图 事故状况 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3.39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 1.叉车装载超过容许载重。 2.叉车作业人员站在座椅以外的部位。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最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 措施(最新版)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最新 版)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车辆伤害事故与时间有关,每天7时到15时半的事故最多,占全部事故的59%。其次,和驾驶员年龄有关,一般发生在,18~40岁的人中居多,其中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及预防措施 企业内机动车辆虽然只是在厂院内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以及管理不善,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给企业和职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此,本章着重对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常见事故形式与预防进行分析研究,以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一、企业内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统计表明,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是企业内运输事故,约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5%,其中,坠落事故占17.1%,物体坠落的事故占8.7%。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有着一定的规律性。首先,车辆伤害事故与时间有关,每天7时到15时半的事故最多,占全部事故的59%。其次,和驾驶员年龄有关,一般发生在,18~40岁的人中居多,其中18~25岁的占25%,25~40:岁的占32.5%。人的各个部位受伤情况下不同,头部受伤约占12.5%,手臂受伤占23.49%,躯体受伤占19%,腿、脚受伤占45.1%。 企业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分类: 1.按车辆事故的事态分: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出轨和搬运、装卸中的坠落及物体打击等。 2.按厂区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弯道、直行、坡道、铁路道口、狭窄路面、仓库、车间等行车事故。 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二、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涉及人(驾驶员、行人、装卸工)、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环境这三个综合因奉。在这三者中,人是最为重要的,据有关资料分析,千般情况下,驾驶员是造成事故的主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在装运作业时,若运输道路坡度过大、曲率半径过小、危险路段无警示标志、路面不平、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类型 车辆伤害事故。 1.3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和装置 可能事故区域:采场、运输道路。 1.4事故特征 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自救组织机构 组长:装运班组长 组员:全体装运班组成员 2.2 职责 1)组长职责: (1)组织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组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指挥应急行动。

(3)及时掌握现场事故灾害和险情; (4)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向应急指挥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组员职责: (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物资和搜救被困人员; (2)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决做好转运准备; (3)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保证事故现场井然; (4)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地带。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信息接受和通报程度 事故发现人员,第一时间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自救小组,应急自救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启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启动本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后,当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应急自救组长向应急指挥部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3.2应急措施

遇险人员要积极自救,同时要想方设法通知被救援人员自己所处的准确位置,以便得到及时救援,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相关救援设备、物资,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搜救,伤员救出后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3.3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和人员 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见附件《应急指挥部、应急专业小组和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3.4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1小时内向政府有关单位报告,可以先用电话报告,简要说明车辆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伤亡数量、车辆受损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待事故救援完毕后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4 注意事项 (1)遇险人员救出后转至安全地带,及时进行紧急处理。 (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3)救助人员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 (4)及时将抢救搜救进展情况报告应急自救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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