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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贾汪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贾汪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贾汪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一、服务承诺

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们承诺:

(一)文明礼貌,接待热情。实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办事人员(或接听询问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使用“您好、请讲、对不起、谢谢、不客气、再见”等规范服务用语。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事项,要主动介绍给相关工作人员或处室。具体承办业务人员对来委办事人员要礼貌接待,对所提出的问题、咨询或要求办理的事项给予周到热情的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除当场可以答复外,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二)服务周到,办事高效。认真履行职责,耐心指导来委办事人员填写有关表格,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办理的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到耐心地解释清楚;对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次性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予以认真办理完结。审批、审核事项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质量反馈制。

(三)坚持原则,廉洁从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有关事项,不故意刁难和拖延办理。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

(四)勤奋工作,争创一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机关服务品牌”。如发生违反政策规定,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失误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二、工作纪律

1.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在上班时间内不脱岗,不干私活,对许可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办理。

2.公开许可程序管理制度,公开许可事项,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及期限。

3.许可事项办理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办人情证,不办关系证。

4.实行“一门办公”“一个窗口”对外,推行首问制、限时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上级主管监督部门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没有公开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办事人员的职务及名称、工作范围、权限等。

2.没有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

3.没有公开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于公开的文件以及政府的重要工作。包括政府决定的资源分配、重大工程招标、公开采购等。

4.没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设定项目的公开情况。

5.没有公开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

6.没有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7.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承诺不兑现的;

8.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

9.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三)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贻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正常公务的;

2.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的;

3.不履行服务承诺的;

4.擅自提出额外的办事条件和要求的;

5.对手续不齐的办事当事人不做具体说明,态度生硬的;

(四)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责任人,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1.未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做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做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由主管领导和承办人承担责任;但承办人向主管领导说明了行为错误或提出了正确意见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3.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有主要领导和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承办人或班子其他成员向主要领导说明了行为错误或提出了正确意见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4.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5.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由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或本办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报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批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6.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调查取证后报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批准后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7.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贾汪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总则

一、为使区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以及区政府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以及区委的决定,贯彻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充分发挥区政府各部门的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开拓进取,讲究效率;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减少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区政府组成人员的职责

四、区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政府序列的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

五、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的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六、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区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区长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区政府进行外事等方面的活动。

八、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区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区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

九、区政府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会议制度

十、区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制度。

十一、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政府序列的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直属单位

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可邀请区人大、区政协一位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贾汪公安分局,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二)决定和部署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重大改革政策措施;

(三)通报全区经济形势及有关情况,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四)讨论通过由区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区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到三次。

十二、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组成,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及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重要任务的措施;讨论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请示、报告、意见;

(二)讨论通过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和其他议案;

(三)审议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事业等重大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等;

(四)讨论决定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请求解决或须区政府批准的重要事项;

(五)审议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规划、工作报告等;

(六)讨论决定区政府重大活动的工作安排以及必须由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

(七)讨论由区政府作出决定给予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或处分的重要事项。

区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两次,必要时可随时举行。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十三、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召集并主持,研究、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区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

开一次。

十四、副区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受区长委托或按照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区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

十五、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区长或常务副区长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签发。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区政府领导签发。

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作新闻报道,须经区长同意。

十六、尽量减少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区政府召开会议,一般只开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十七、区政府各部门要尽量减少会议,特别是全区性会议。必须开的全区性会议,要提前一周将会议方案(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批。

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按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办理。

十八、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一般不邀请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如确需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报区政府批准。

十九、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会议人员。

公文审批制度

二十、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府审批的公文,其内容、体例、格式等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一律退回报文单位。

二十一、公文审批按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领

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区长审批。

二十二、审批公文时,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二十三、区政府发布的决定,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意见,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员任免,由区长签署。

二十四、以区政府名义发文,一般工作由分管副区长签发;属于重大问题的,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后,报区长签发。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十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府审批的公文,由部门、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各部门、各单位的请示、报告、意见,一律报区政府,原则上不直接报送区政府领导同志个人。

二十六、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行政职责。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确有必要联合发文的,应明确主办部门。

二十七、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部门的负责同志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区政府;经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与协办部门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区政府,由分管副区长或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协调或裁定。

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二十八、区政府领导同志在区内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根据工作需要,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随行,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在区内检查工作也应照此原则办理。

二十九、为保证区政府领导同志集中精力研究处理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区政府领导同志一般

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以及所安排的颁奖、剪彩、揭幕等庆典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会议和组织活动,一般不要邀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和参加,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同志的分工及有关规定,从严掌握,提出意见报批。各部门、各单位不要直接向领导同志发邀请函或请柬。

三十、区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由区政府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要按经批准的方案进行宣传报道。

三十一、区长、副区长出访,按有关程序报批。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正职出国考察学习,经有关部门会审,分管副区长审核后,报区委书记、区长批准;上述部门的副职出国考察学习,经区有关部门会审,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后报区长批准。

三十二、区长、副区长会见外宾,由接待单位向区政府提出请示,由区政府办公室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区政府审定;会见港澳人士参照以上规定。会见台湾来访的人员及华侨、外籍华人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提出请示,经区台侨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出差请示报告制度

三十三、副区长、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正职出差(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离开本市),需本人书面或口头事前向区长报告。经同意后,将外出的时间、地点报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室。

贾汪区政府文明办公规定

一、工作人员应注意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要每天打扫办公室。桌面文件、材料摆放有序,桌卡摆放位置醒目,地板上不得有烟头、痰迹、纸屑等物。

二、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仪表形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要求着装整齐,男同志不得只穿背心、短裤;女同志不得穿无袖、超短裙上班;不得穿拖鞋上班。

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听和拨打电话要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拿起电话后,先说“您好”,然后通报单位、姓名;要求对方回答问题时要用“请”字,要认真倾听对方讲话和回答提问。态度热情,语气平和,传达准确,使用普通话。

四、上班时间,办公室房门不得紧闭。不得在办公室内串岗闲聊,大声喧哗;不得利用电脑设备进行娱乐活动和利用办公电话私下与朋友聊天。

五、接待来客来访,态度要谦和,做到微笑服务、礼貌周到、有问必答。

六、工作态度端正,办事认真,大胆负责,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有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政务公开制度汇编

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明确职责,依据省局关于推进系统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和《长白山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全局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局范围内第一个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一)办事人到本局办理事宜,在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向其解释清楚,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人员或者由本部门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相关责任人员或者被指定人员即按照前项规定办理。 (三)对不属于本部门的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办事人找何部门、何人联系,必要时应主动带办事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事项。

(四)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第五条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本局各机构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违反首问负责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一)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 有关责任人的; (二)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 (三)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事项的; (四)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第七条本局在适宜的地方设臵举报箱并公布举报投 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精)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 1、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1、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工作目标责任书; 3、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按规定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廉洁准则》、“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地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六)制度建设 1、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 (七)行政执法 1、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3、社会服务承诺; 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 5、财务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委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七、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由职能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并按规定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全局性重要公开事项和内容由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党组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 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政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政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或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中铁十五局云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云临高速公路二合同段总承包部 二〇一八年十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再控”,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项目部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和职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旁站、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部。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行为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 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3、对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 4、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的;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险,以致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

社区政务公开制度

福临社区政务公开制度 福临社区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增强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建立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社区书记为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分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终端落实。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政务公开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考核内容。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分析制度。社区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分析政务公开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社区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听取他们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政务公开宣传制度,提高居民对政策规定的知晓率。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社区工作者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政策规定和条令规章,公开办事程序。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宣传途径。一方面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大型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宣传。另一方面把相关政策规定制作成宣传板长年置于社区科普画廊、法制宣传教育专栏长期开展宣传。同时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社区在办事大厅设立政策规定公示板,储备各种宣传单。社区要在与居民的接触中面对面的宣传。

三、建立政务公开培训制度,加深对政策规定的理解。一是组织对社区工作者集中培训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辅导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对居民楼组长、骨干的培训。通过会议、支部活动向党员等骨干进行各项政策规定的宣传,通过他们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各项法律规章。 四、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一是妥善解决信件、电话来访。针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二是热情接待居民直接上访。对反映问题的居民要做好接待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加以解决。三是限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立即解决。需要协调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在1-3天内解决。需要协调区内部门的问题一周内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 五、建立政务公开督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影响较大的来信来访和上访事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工作思路和具体办法,切实保证群众利益。二是政务公开纪检督查。对涉及的违纪问题或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组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为统一“公开日”,对重要事项和临时事项,在办理后一周内公开。 四、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应当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实施公开。 五、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及时上报。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肥城市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如下: 一、公开原则 (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3、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 4、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 5、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6、门诊患者费用清单、住院患者一日清单和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

7、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8、各类便民措施等。 9、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10、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三)不予公开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依申请方式、公开程序及公开时限 (一)公开方式 1、在门诊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栏。 2、在门诊等部位设立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 3、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4、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 5、通过院报等宣传载体。 6、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二)依申请方式 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向医院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申请应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及用途等。 1、采用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 2、采用在医院网站或电子邮件等电文形式提出申请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3、采用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三)公开程序 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三)组织建设。 (四)作风建设。 (五)制度建设。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领导接待日、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印发便民手册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七、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八、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月,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九、有关事项公开前,先由党支部进行收集,再由党委研究确定,然后召开党员代表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最后确定公开形式。 十、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十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 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 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篇一:xx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Xx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县的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拓宽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机关和各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改进方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三条推行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的,以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通过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动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实行政务公开,应坚持公开的广泛性、实用性、彻底性原则。凡是企业、群众办事经常会碰到的制度,应全部向社会公开;

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制度都必须公开。并做到公开的制度具体实用、简便易行,具可操作性。 第五条实行政务公开,应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的 原则。公开的内容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真实、准确。 第六条实行政务公开,应坚持公开与保密、对内与对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事项外,一律都应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对涉及改革发展的政策和决策,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作为公开的重点;涉及单位内部的一般事务,可不对外公开宣传。 第七条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公开内容,应结合实际确定各自的公开重点和制定具体的公开方案和办法。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第八条政务公开的范围是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单位。 第九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对内公开内容 1、内部管理制度; 2、财务收支情况(含债权债务); 3、岗位职责; 4、单位领导活动情况。 (二)对外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青岛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请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职能处室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局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市政府计算机中心,同时送青岛畜牧兽医信息网。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或签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处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提出人或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处理结果。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安监工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的职能要求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为安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工作原则: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工作要求:有组织、有方案、有园地、有台帐。 三、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都应当公开。 (一)领导班子建设 1、局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 2、局领导工作分工情况; 3、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全局中心工作

1、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全局工作目标责任书; 3、全局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4、促进安监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规定; 5、局各处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 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2、局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 4、强化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 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 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 3、党组织选举情况; 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 1、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总局“九不准"的情况;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

[规章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二、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三、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 四、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没有实行政务公开; 2、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政务活动中搞“暗箱操作”,承诺不践诺; 3、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 4、不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 5、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不按要求整改的问题。 六、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正常公务; 2、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的批准; 3、不履行服务承诺; 4、拒绝,干扰,阻挠政务公开主管机关的检查与监督,或者编造假情况,隐瞒问题; 5、擅自提出额外的办事条件和要求; 6、对手续不齐的办事当事人不做具体说明,态度生、冷、硬; 7、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之行为。 七、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局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一)责任的区分 1、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直接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2、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由主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直接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二)责任的追究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将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 4、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被责任追究的个人,如对处理的结果有异议,可向局党委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也可按程序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诉。

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公开栏 1、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 2、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各项改革措施和方案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4、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5、各种涉农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6、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 7、乡镇(街道)所属部门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情况; 8、优抚、抚恤、救济、救灾等对象确定和款物拨付、发放情况; 9、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10、预算外资金和基金的征收政策、标准、依据等情况; 1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2、由乡镇(街道)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 13、建设规划、宅基地和生育指标的安排审批情况; 14、群众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制度上墙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3、民主生活会制度;

4、党员的权利; 5、党员的义务; 6、党组织议事规则; 7、党内重要事项公开程序流程图。 三、建立档案(文件盒) 每次公开事项必须存档,以备检查。 1、组织建设情况 包括:党支部组织机构、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2、党员管理情况 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流动党员跟踪管理情况;后备干部培养情况;开展“争先进位”活动的情况;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3、思想建设情况 包括:党支部学习计划及党课安排情况、党支部工作制度及党支部公开承诺;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包括:廉政文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情况;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村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先进表彰奖励情况。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12?16号)、?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蚌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蚌政公办[2012]7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为蚌山区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蚌办发…2012?16号文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区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1、政府办公室: 1)制定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对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2)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 3)6月上旬召开政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动员暨工作培训会。 4)6月中下旬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5)6月30日前开通政务微博。 6)7月20 日前将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情况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乡街: 1)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方案于5月31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伊春市中心医院

目录 一、伊春市中心医院政务公开预先审核制度¨¨¨¨¨¨3 二、伊春市中心医院保密审查制度¨¨¨¨¨¨¨¨¨¨4 三、伊春市中心医院重大决策公开制度¨¨¨¨¨¨¨¨8 四、伊春市中心医院主动公开制度¨¨¨¨¨¨¨¨¨¨10 五、伊春市中心医院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11 六、伊春市中心医院政务公开工作投诉处理制度¨¨¨¨13 七、伊春市中心医院社会监督制度¨¨¨¨¨¨¨¨¨¨16 八、伊春市中心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7 九、伊春市中心医院医院院务公开制度¨¨¨¨¨¨¨¨23 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25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27 十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9 十三、政务公开工作备案制度¨¨¨¨¨¨¨¨¨¨¨¨30 十四、政务公开工作联系制度¨¨¨¨¨¨¨¨¨¨¨¨31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32 十六、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34 十七、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报送制度¨¨¨¨¨¨¨¨¨36 十八、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38

政务公开预先审核制度 一、为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各科室政务公开方案须报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方能予以实施。 三、通过预先审核,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公开事项真实、有效。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 四、审核的具体程序 1、在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或其他报纸、杂志以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上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报请科主管领导审查,最后由院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2、在中心医院网站等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报请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3、在特殊场所设立的专栏、广告牌、招牌等构筑物上公开有关信息时,由相关科室报请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4、召开新闻发布会,须经院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有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由院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信息。 5、用其他形式公开政务信息,由有关科室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喀什地区农机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喀什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地区农机局工作职责 (一)会同地区财政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喀什地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年度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补贴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地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覆盖全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三)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指导、检查县(市)、乡镇农机部门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不少于2次,入户核查和电话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受益户。监督检查、抽查结果通报全地区农机系统并作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四)认真受理群众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认真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要及时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报自治区农机局;

(五)对各县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二、县市农机局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喀什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直补到户操作规程》。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操作办法、确认核实、投诉处理、风险防控、责任追究、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制度; (三)科学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以机具类型划分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且申请购买的农业机械在补贴范围内的农牧民,实行应补尽补;认真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争取地方财政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与机具需求调查,合理制定农机购置补贴中长期规划; (四)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明确要求,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五)推进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宣传。按要求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和专栏,并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和资金实施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布。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 一) 、配证上岗, 礼貌待人; 优质服务, 热情周到。 ( 二) 、忠于职守, 爱岗敬业; 规范办件, 接受监督。 ( 三) 、遵纪守法, 依法行政; 自尊自重, 清正廉洁。 ( 四) 、团结友爱, 相互配合; 尽职尽责, 服从安排。 ( 五) 、穿戴整齐, 讲究卫生; 防火防盗, 安全保密。 ( 六) 、努力学习, 提高素质; 开拓进取, 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 规范化管理, 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 努力减少办事程序, 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竭诚推行政务公开,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 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 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 一) 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 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详见: 《中心项

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 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 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 二) 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 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 三)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 四) 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它审批环节。 ( 五) 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仍由原渠道办理, 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 一) 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 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 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 详见: 《项目办件规则》) 。 ( 二) 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 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并负责办理完结。 ( 三) 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 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机制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情况由校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共同监督。 二、校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学教改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涉及收费许可证以外的收费,要征求家长的意见,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学生保险费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和有关招生的政策、及录取的学生名单等。公开形式采取张榜通知和黑板通知等形式进行。有的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的形式进行; 3、补助资金公开:包括每学期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的助学金、住校生的生活补助费等的评定发放,公开形式采

取张贴发放花名表等形式进行。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项目 1、财务公开:项目包括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园地承包、房屋租赁收入等。 2、工程项目公开:如果学校有自己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3、教职工奖惩公开 包括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4、干部人事工作公开 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职称评审办法等。 三、校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职工大会把校务、政务的情况在一定的范围进行通报; 2、建立党、政、工、团队联系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座谈会等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座谈会,通报校务、政务公开情况;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务、政务公开内容; 5、领导班子成员向教职工大会述职,并接受不少于三分之

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内容摘要】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制度,是和谐社会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种种问题,总体情况离民主、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本文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从加强宣传、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 【关键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监督管理责任追究 政务公开作为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预防、抑制腐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办事透明度,促进政府转变作风、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着重要作用。从近年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来看,政务公开虽然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广大民众对民主日益迫切的愿望产生矛盾。现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就如何加强政务公开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当前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公开不及时 按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

作在完成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涉及财务方面的事项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但是有些单位政务公开栏内的公开内容却长时间得不到更新。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政务公开重点不突出 把干部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公开出来,是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但有些部门的公开栏却“王顾左右而言他”,把公开栏设计得花里花俏,以“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行为规范”支撑门面,实际内容不但少,而且还是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却遮遮掩掩,轻描淡写,甚至有的公开栏只公开成绩不公开存在问题,成为有关部门的“政绩栏”。 (三)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 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在于让干部群众了解政务,提高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意识,对政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但有些公开内容却过度的简单化或过度的复杂化,群众看了一头雾水。如一些“财务收支”、“重点事项”等内容公开的数据太笼统,“简化”到只写总收入、总支出,其中的明细项目却只字不提,又如将一些内容“复杂”化,专业术语太多,只有专业人员才能看懂。 (四)政务公开存在虚假信息 内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无疑是政务公开的生命线,如果将虚假的内容进行公开,这样的政务公开不但会失去意义,而且还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从各地政务公开内容来看,似乎还没有敢将“三公”消费

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篇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殷村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依据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外,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应最大(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限度地向社会 和群众公开。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当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要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方式分项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应一年更换一次,定期公开的内容至少每季度一次,即时公开的内容应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

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1、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 子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党委上一年度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 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员干部考核、调动、任免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事关 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及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党 员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村党委班子成员廉政建设情况。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 案 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的权益,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从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出发,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管理监督机制,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服务。

政务公开要遵循合法、准确、及时和全面公开的原则。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事项、不涉及保密规定的内容和不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基本信息,在便利操作的前提下,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政务公开的目标:要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进程,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程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局面,不断提高木材生产,对俄森林采伐,林业公路管护,机械设备及机械行业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努力在狠抓源头、提高质量,、确保安全,在服务伊春经济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国家林业局,省森工总局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职能,公开下列内容: 1、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配置的基本情况,工作和值班电话。 2、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的各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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