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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WHNYLM/ZD-020-2015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各厂、部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监督、检查等内容。

(三)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四)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五)利民公司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六)利民公司焦化厂化产车间粗苯工段1#、2#粗苯储槽为三级重大危险源,500米范围内划分为重大危险源区域暨整个化产区域为重大危险源区域。

第二条组织与职责

(一)委托第三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安健环部负责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二)焦化厂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控。

(三)生产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工艺管理。

(四)机电动力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设备管理。

(五)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职权范围内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一)公司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二)公司每三年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三)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结果负责。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生产过程、危险物质的描述;

2.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最严重事故的情况、可能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安全组织管理和工程技术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

8.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安全评价报告》应做到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六)当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各厂、部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新的安全评价。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

(一)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0号令》进行登记备案。

(二)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安健环部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重大危险源档案更新后,应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申请核销重大危险源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场所消防设施及应急器材的配置和作业要求。

(一)焦化厂化产车间应严格执行消防有关规定和标准,在粗苯罐区配备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炮、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锹和消防桶等器材,在罐区入口处设置人体静电释放器,并保持有效状态。所有现场作业人员都应经过消防、安全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二)焦化厂化产车间粗苯岗位要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化学防护服、逃生自救器、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第八条监督与控制

(一)焦化厂应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综合预案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项预案每年不少于两次。

(三)制定演练计划,计划中必须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步骤等;

(四)组织演练前,应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五)配备必需的救护器材及防护器材。

(六)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八)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

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九)重大危险源配置的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检测报警装置,每年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其他设备、实施按照出厂说明书中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第十条监督与检查

(一)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每月对生产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检查表》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管控措施、管控情况及整改意见和被检查岗位签字等。

(二)安健环部对重大危险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受检单位名称、重大危险源名称、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要求、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检查人、检查部门和检查日期。

(三)安健环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焦化厂负责具体实施,安健环部对方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最终验收,方案内容包括:方案名称、主管部门、重大危险源名称、目标、费用、资源需求及配备、实施部门、方法和措施、启动日期、完成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和验收日期。

(四)焦化厂厂级管理人员每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

(五)化产车间管理人员每天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

(六)粗苯岗位人员每小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岗位重大危险源检查表》并有班长确认签字,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巡检情况、存在问题简要说明和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安健环部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二O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1.WHNYLM/ZD-020-JL01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2.WHNYLM/ZD-020-JL02岗位重大危险源检查表

3.WHNYLM/ZD-020-JL03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

4.WHNYLM/ZD-020-JL04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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