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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电动车上牌来历说明、(证明)

南昌市电动车上牌来历说明、(证明)

电动自行车来历说明(证明)

八年级上学期政治期中试题及答案

汉中市实验中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八年级政治期中考试卷 考试时间:90分钟命题及校对: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2015年10月9日,800多名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志愿者统一“小青果”着装,首次亮相青运会主会场海峡奥体中心。据悉,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在福州15所高校选拔了6600多名赛会志愿者,招募了1.2万名城市志愿者以及1.5万名社会志愿者。青运会期间,这些志愿者遍布青运会赛场和城市的大街小巷,服务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假如你作为青运会的志愿者,你应当()A.主动锻炼,多实践,不休息 B.讲究礼貌,懂礼仪,会沟通 C.不要参与,付代价,没回报 D.我行我素,有特长,展风采 2.友善宽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渗透到我们民族心理和思维方式之中。下列语句体现这一美德的有() ①已所不欲,勿施于人②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③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④天生我材必有用。 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③④ 3.互联网将你的手伸向世界,伸向未来。现代化的网络,会让人的生活更加丰富,更方便、更快捷起来。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互联网带给我们大量信息,也拓展了我们交往渠道,把交往的范围扩展到全世界 B.网络世界奇妙无穷,我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C.在没有国界的网络交往中,我们应该做友好往来的使者 D.在交往中真正让互联网发挥积极作用,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4.打工妹石芳丽在骑电动车时不慎将退休老教授韩健撞倒。她立即送老人就医,并辞去工作专心陪护老人。老人不仅放弃了追责和索赔,还让家人帮助石芳丽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这一案例启示我们要() ①勇担过错②善于赞美他人③宽容待人④珍爱生命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在互联网时代出现一种新名词“宅男宅女”。据调查很多青少年也成了“宅童”,这些人依赖网络,希望在网络里找到归属感,你怎么看这种行为:( ) A.这是信息时代必然的产物,可以理解 B.这些人都是心理不健康的 C.如果不及时走出网络虚拟空间,很可能会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

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

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电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管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城市道路时,应当划设非机动车道,保障非机动车的道路通行权;已建成的城市道路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划设。 划设非机动车道时,应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保障非机动车的停车秩序。 第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海口质监部门)负责电动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工商部门)负责电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

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 规划、交通、建设、价格、财政、城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 海口质监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交通、工商、环保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目录》。目录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60日内向社会公布,并及时予以更新。目录具体编制的程序、内容等另行制定。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对目录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口质监部门提出,海口质监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六条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七条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颁布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驾驶人在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通行标志和临时通行证后,凭摩托车驾驶证可以上道路行驶。 1人限办理1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临时通行许可。 临时通行许可的有效期为2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算。有效期限届满后,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

12省市电动车管理政策一览 看谁最严

12省市电动车管理政策一览看谁最严 电动车时代网讯,近期,很多经销商反映,电动车市场不好做,与新近实施的电动车管理政策有很大关系。据电动车时代网不完全统计,进入2014年,新执行的电动车管理政策共有12个,其中电动车市场受影响最深的分别是上海、中山、海口、湛江、福安等城市。 下面让我们看一下进入2014年都有哪些地区出台了电动车管理政策,和具体的政策执行内容。 政策出台地区:新疆 执行时间:2014年5月1日 主要执行内容:电动车上牌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2014年5月1日起,新疆电动自行车出行须挂牌带证。未满16周岁的人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也严禁酒后驾驶和载客营运。 政策出台地区:四川省 执行时间:2014年5月1日

延长执行时间:2014年12月31日 主要执行内容:超标车停止上牌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5月1日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号牌。2014年4月29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紧急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批准同意,四川省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时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政策出台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执行时间:2014年4月1日 主要执行内容:超标车上路行驶罚款1000元 2013年3月,中山市出台《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 如今已渡过缓冲期,按照《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的规定, 2014年4月1日起,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继续上路行驶的,依法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政策出台地区:福建省 发布时间:2014年5月4日 执行时间:2014年8月1日 主要执行内容:超标车上路罚款200元 福建省政府法制办5月4日发布《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非机动车实行登记管理,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各地市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车上路将罚款200元。《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政策出台地区:福建省莆田市 执行时间:2014年4月1日 主要执行内容:电动车免费上牌 3年淘汰超标车 4月1日起,福建莆田荔城区和城厢区率先试点电动车免费登记挂牌,7月31日前,合标车与超标车均可持身份证或暂住证、电动车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超标电动车,将暂时发放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黄牌),3年内逐步淘汰,在市区禁行。

旺客电动三轮车策划推广方案

xx 一、行业分析 1、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 电动三轮车行业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不存在核心技术,行业发展历史较短。导致许多企业纷纷加入,大量的电动两轮车企业也纷纷加入电动三轮车行业。目前全国电动三轮车主要生产分几个板块。 xx版块: 主要生产基地分布在,商丘、驻马店、新乡、鹤壁、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品牌有: 步步先、新鸽、双枪、丰收 xx版块: 主要生产基地分布在: 临沂、青州、昌乐,其中山东板块以临沂为主。 比较有代表性的品牌有比德文、海宝、珠峰、宏迪、缘分、旺客 xx版块: 主要集中在徐州的丰县、沛县、常州、,生产基地主要以江苏的丰县为主。代表性品牌有金鹏、百事利、绿源、宇丰 xxxx板块: 主要生产集中在,天津的杨柳青、任丘,主要代表品牌,大安、宝岛、大江、兴邦、恒胜、鑫龙、安华、荣业等等 2、品牌竞争渐成趋势 最初许多厂家的盲目介入电动三轮车行业,为了寻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惜采取降低成本的措施,使得市场上三轮电动车质量良莠不齐。在以后的几年中

一些品牌逐渐显露出来强势的品牌,如金鹏、淮海、宇峰、百事利、大安、宝岛等等。以上实例充分证明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生产自己的特色产品。 3、利润空间逐渐变小,资源整合是趋势 竞争的加剧使得电动车行业的利润空间逐渐缩水,但是相比两轮电动车行业来讲,电动三轮车的利润要比两轮电动车的利润高了许多。这也就促使两轮电动车的大品牌企业近两年将纷纷加入到三轮车的生产队伍中来,使三轮车的市场竞争更加趋于白热化。例如,绿源、宝岛。新日、比德文、海宝、新蕾、等等已经开始发力来抢占三轮车市场。2014年,三轮车在某些市场将有比较激烈白热化的竞争。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逐渐采取资源整合的手段,如异地生产,产品结构上向智能化、配套一体化方向延伸,车架、车斗、电泳、烤漆、后桥、等等共同整合,降低了生产成本,拉动了厂家市场营销的力度。 二竞争分析 1、目前与旺客电动三轮车生产产品规格类型相同的厂家有: xx、海宝、xx、xx、旺 客电动三轮车主要以全棚、半棚的大型客运、货运为主的生产行厂家。很多消费者购买全棚车的主要目的用于载客挣钱。由于电动全篷车在市里影响交通,以及非法运输载客等等,使得一些地方非常抵制客运电动三轮车。相应的一些地方交通政策开始抵制电动三轮车的行驶,这也使最初比较好的电动三轮全篷车的市场开始收到了政府的管制。很多地方政策开始限制客运电动车上路,使得电动三轮车的成熟市场昙花一现。 其中比较受影响的厂家最大的以旺客、珠峰、海宝、大江、兴邦、其产品在北方市场上在2014年出现了下滑。厂家开始寻找开辟新的市场,作为新的市场增长点。 2、各厂家对于市场操作及经销商,终端零售商使用的营销手段及模式比较陈旧。方式单一,还没有走向使用两轮电动车的市场营销模式。经销商处于自由发展阶段。

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doc

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如有修改,应当符合新的标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的停放管理。 规划、交通、建设、价格、财政、园林绿化、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 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和本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在道路上驾驶除合格电动自行车以外的电动或者电助动的二轮车辆(以下统称超标电动自行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本办法施行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对实行临时通行许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照有关电动自行车的

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维护约车人、乘客、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运营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网络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市场调节的原则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为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四条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市网约车管理实施业务指导,并负责具体实施主城区(江阳区、龙马潭区)网约车的行政许可。 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管理工作。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六条在我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当在我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安全生产、车辆技

海口市电动车摩托车科目一非机动车复习题

非机动车法律法规试题 1、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C、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2、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逆向行驶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3、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B、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C、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闯红灯 C、不准不按导向行驶 5、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3人 6、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接打电话 B、不准闯绿灯 C、不准疲劳驾驶 7、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B、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C、不准超限载物 8、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安装遮阳伞或 B、不准手持遮阳伞 C、不准安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伞 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B、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C、不准逆向行驶 1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B、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1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C、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12、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闯红灯 B、不准行驶时速超过10公里 C、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1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B、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C、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14、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接打电话 B、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C、不准不安装遮阳伞 15、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闯绿灯 B、不准超限载物 C、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16、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安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伞 B、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C、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17、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逆向行驶 B、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C、不准大声喧哗 18、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行驶时速超过10公里 B、不准闯红灯 C、不准逆向行驶 1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逆向行驶 B、不准行驶时速超过10公里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2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逆向行驶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2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B、不准逆向行驶 C、不准接打电话 22、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电动车开发流程

1.ID造型 一个完整产品的设计过程,是从ID造型开始的,收到客户的原始资料(可以是草图,也可以是文字说明),ID即开始外形的设计;ID绘制满足客户要求的外形图方案,交客户确认,逐步修改直至客户认同;也有的公司是ID绘制几种草案,由客户选定一种,ID再在此草案基础上绘制外形图;外形图的类型,可以是2D 的工程图,含必要的投影视图;也可以是JPG彩图;不管是哪一种,一般需注名整体尺寸,至于表面工艺的要求则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完整;外形图确定以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结构设计工程师(以下简称MD)的了; 顺便提一下,如果客户的创意比较完整,有的公司就不用ID直接用MD做外形图; 如果产品对内部结构有明确的要求,有的公司在ID绘制外形图同时MD就要参与进来协助外形的调整;MD开始启动,先是资料核对,ID给MD的资料可以是JPG彩图,MD将彩图导入PROE后描线;ID给MD的资料还可以是IGES线画图,MD将IGES线画图导入PROE后描线,这种方法精度较高;此外,如果是手机设计,还需要客户提供完整的电子方案,甚至实物; 2。建摸阶段 以我的工作方法为例,MD根据ID提供的资料,先绘制一个基本形状(我习惯用BASE作为文件名);BASE 就象大楼的基石,所有的表面元件都要以BASE的曲面作为参考依据; 所以MD做3D的BASE和ID做的有所不同,ID侧重造型,不必理会拔模角度,而MD不但要在BASE里做出拔模角度,还要清楚各个零件的装配关系,建议结构部的同事之间做一下小范围的沟通,交换一下意见,以免走弯路; 具体做法是先导入ID提供的文件,要尊重ID的设计意图,不能随意更改; 描线,PROE是参数化的设计工具,描线的目的在于方便测量和修改; 绘制曲面,曲面要和实体尽量一致,也是后续拆图的依据,可以的话尽量整合成封闭曲面局部不顺畅的曲面还可以用曲面造型来修补; BASE完成,请ID确认一下,这一步不要省略建摸阶段第二步,在BASE的基础上取面,拆画出各个零部

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

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 (2011年9月1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9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11年10月8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如有修改,应当符合新的标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的停放管理。 规划、交通、建设、价格、财政、园林绿化、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 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和本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在道路上驾驶除合格电动自行车以外的电动或者电助动的二轮车辆(以下统称超标电动自行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本办法施行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对实行临时通行许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照有关电动自行车的规定管理。国家、本省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学校、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等,应当加强驾驶电动自行车知识和通行规则的宣传教育,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生产、销售和登记管理 第八条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应当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市场的监管,建立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查处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对违法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质监部门、工商部门举报或者投诉,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颁布后60日内,质监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工商、环保部门,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编入《目录》,向社会公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产品种类、品牌、型号等。《目录》如有修改,应当重新公布。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理。 1.2 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 1.4项目期限:2015.9.21-2025.9.20 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市场价值:10000 元/台。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 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运送、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

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海口市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2018年1月11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和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电梯的设计、制造、经营等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电梯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对本市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住建、规划、工商、安监、公安、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电梯安全培训、宣传、咨询等服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六条质监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新闻媒体、学校、有关社会团体等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安全、文明乘用电梯。 第七条鼓励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修建电梯井道、机房等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并根据国家、本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电梯选型、配置。

电动车控制器生产流程图

控制器生产流程图 该工序中作业员一方面要区分各种元器件,以免混淆,另一方面要注意有极性元器件得极性,避免插错。现在大量得元器件都采用贴片机生产,只有少数需要直插,大大减少了插件作业人员得工作量。其次,在插线工位上需要作业员仔细参照插线图,观察线序,避免将

线插错。 一、自动流水线得工作流程 插件、插线得工作流程如下: 1、参照特制产品投产数量跟踪单,及材料单核对产品型号、数量、材料就是否正确; 2、插件; 3、插线; 4、喷助焊剂; 5、焊接; 6、切脚; 7、填写跟踪单,并做好记录。 二、插件、插线方法 1、按照工艺要求对各个工位进行得分工,相应作业员按照要求顺序将相应元器件插 在PCB板上相应得位置,插件时要求双手同时作业。 2、插线作业按照先插大线,而后插小线得原则,参照插线图,按照图示位置将相应颜色得线束插在PCB板上相应位置。 3、双手作业。 三、自动流水线注意事项 1、操作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元器件散落在地上,一经发现,应及时拾起,辨认后放入 相应得料盒内; 2、工作台上顶部禁止放置与工作无关得物品; 3、必须佩戴防静电腕带,防静电腕带必须接地。 第二节补焊 补焊就是衔接前后道工序得关键工位,补焊主要就是检验与修补焊接、切脚工序得质量缺陷,补焊得质量直接关系到检验得下线率以及检验得难易程度。 补焊所使用得工具主要就是电烙铁、偏口钳、铜刷、镊子以及焊锡丝等,下面主要介绍其中几种: 1、电烙铁 电烙铁就是补焊工序中得一个重要工具,常用得电烙铁分类按照其功率来分有60W,45W,40W,35W,30W等,我们常用得一般为40W得电烙铁。电烙铁得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条据书信 归属方式证明

归属方式证明 证明 兹有位于的公司,厂区内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的产权均属公司所有。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公司 xx年4月21日篇二:《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情况说明》 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情况说明 李琼在江夏武昌车辆厂宿舍区购买一套商品房,面积90平方,考虑多方面原因,购房名字暂办在李俊名下,双方对今后此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现作以下说明: 该房屋购买后,其使用权人为李琼。在以后条件成熟时,此房屋所有权李俊须无条件再过户给李琼指定名下,且李俊夫妻不能要求给付任何费用,因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李琼承担。同时此说明李俊妻子无任何异议。 参与方李俊及妻子李琼对以上房屋产权处理方式都无异议。此情况说明所有参与人签字生效。参与方签字: xx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情况说明 李显峰(湖北省农业厅干部)、石存娣(系李显峰妻子),双方有子女李俊、李琼。李显峰、石存娣现有湖北省农业厅大院内四栋一门301号房产一套,该房屋面积为130平方米,关于此房产所有权今后归属

情况,现作以下说明: 父母李显峰、石存娣健在时此房由父母居住,产权归属不予变更;在父母李显峰、石存娣去世之后此房所有权归李俊(哥)所有,到时李琼(妹)须配合李俊(哥)办理过户手续,但李俊(哥)应在本情况说明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给付李琼(妹)人民币伍万元整。参与方李显峰、石存娣、李俊、李琼对以上房屋产权处理方式都无异议。此情况说明所有参与人签字生效。参与方签字: xx年七月十八日篇三:《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 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篇四:《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 电动自行车归属(单位)证明篇五:《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归属方式证明}.{归属方式证明}. 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篇六:《浙大研究生学术规范网上考试答案2》1、[判断题]作为浙江大学的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可以无偿使用浙江大学的成果。(分值2.0)你的答案:正确标准答案:错误 2、[判断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精神,制定了《浙江大学工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分值2.0) 你的答案:正确 3、[判断题]对未经规定程序进行验证或者鉴定的研究成果,不得随意冠以“重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科技成果”等夸大性用于进行宣传。(分值2.0) 你的答案:正确

海口市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考精彩试题目

非机动车法律法规试题 1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C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2、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逆向行驶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3、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B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C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闯红灯 C不准不按导向行驶 5、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3人 6、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接打电话 B不准闯绿灯 C不准疲劳驾驶 7、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B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C不准超限载物 8、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安装遮阳伞或 B不准手持遮阳伞 C不准安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伞 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A、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B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C不准逆向行驶 1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A、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B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1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12、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A、不准闯红灯 B不准行驶时速超过10公里 C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1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B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C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14、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A、不准接打电话 B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C不准不安装遮阳伞 15、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A、不准闯绿灯 B不准超限载物 C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16、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安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伞 B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C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17、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A、不准逆向行驶 B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C不准大声喧哗 18、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行驶时速超过10公里 B不准闯红灯 C不准逆向行驶 1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A、不准逆向行驶 B不准行驶时速超过10公里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2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A、不准逆向行驶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2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A、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B不准逆向行驶 C不准接打电话 22、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接打电话 B不准逆向行驶 C不准左顾右盼 2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A、不准超限载物 B不准逆向行驶 C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24、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A、不准不安装遮阳伞或B不准安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伞 C不准逆向行驶 25、以下哪一项不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A、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交通事故学习笔记(提纲)

交通事故学习提纲 一、什么是交强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道交法名称)转变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险条例名称),赔偿对象限定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二、关于强制保险的赔付问题 1、保险公司能否单独作为侵权案件的被告? 道交法第76条确定了交强险承保公司对受害人的赔偿,(08年民事会议纪要确定作为共同被告),但保险公司能否单独作为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案件的被告,尤其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下落不明、且受害人损失均在交强险理赔范围的情况下,原告为了避免送达的困境欲申请撤回对被保险人的起诉。 2、交强险分项限额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

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包括车损和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 3、对于主、挂车均投保强险的情况——两个交强险的问题。 三、主体问题——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来确定(侵权责任法、最高法的批复、山东省解释)1、买卖未过户和连环购车未过户 原车主不承担责任。 2、挂靠经营问题 被挂靠单位与车辆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3、租赁、借用车辆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转让拼装、报废车——国家禁止拼装车和报废车买卖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5、盗窃、抢劫、抢夺车辆 盗窃、抢劫或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6、分期付款购车 虽然是保留了所有权,但因为车辆的营运和收益都归属于使用者,因此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关于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相撞主次、同等责任比例划分

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管理。 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如有修改,应当符合新的标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的停放管理。 规划、交通、建设、价格、财政、园林绿化、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

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 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和本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 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在道路上驾驶除合格电动自行车以外的电动或者电助动的二轮车辆(以下统称超标电动自行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本办法施行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对实行临时通行许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照有关电动自行车的规定管理。国家、本省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电动车挂牌 承诺书

车主姓名: 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 品牌: 整车编码: 本人合法购买该车,但《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 《电动自 行车车辆合格证》遗失。 本人承诺: 1、提供的电动自行车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 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2、如该自行车为偷盗车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自 愿接受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自愿 接受被追究的刑事责任。车主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

海口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海口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和停放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如有修改,应当符合新的标准。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海口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 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的停放管理。 规划、交通、建设、价格、财政、园林绿化、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目录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海口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上道路行驶。 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和本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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