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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的理解与翻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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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的理解与翻译原则

作者:王桂花

来源:《中国市场》2008年第09期

摘要: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加快,对外交往范围的扩大,对外法律文化交流的增多,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文献被译成外文。为了更好的参与到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活动,我国开始也加快了向国际发达国家学习的步伐,这其中就包括法律的学习和借鉴。法律术语的翻译只是法律翻译中的一个方面。但在翻译的过程中,由于语境的不同、理解的疏忽以及文化差异等因素,会产生一些困难和误译,因此,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关键词:法律翻译;法律术语翻译;翻译原则

与所有的翻译一样,法律翻译的译文要忠实原文的实质内容,还要尽量流畅通顺。每个国家或地区法律有其自身的术语和潜在的概念结构,本身的分类规则,法律渊源及社会经济原则,一个法系的法官所熟悉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方法对另一个法系的法官而言是完全陌生的。因此,法律翻译中术语的翻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术语翻译的好坏、准确与否常常关系到翻译质量的好坏,如果术语翻译得不准确或译错了,就可能造成误解,甚至酿成纠纷。本文通过实

例对法律术语的理解和翻译做一讨论。

一、一个词语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含义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可能只注意到术语其中的某个含义,忽略了其他含义,或是只注意到其常用含义,忽略了其在特殊语境中所具有的特殊含义,或者是由于选择用词时把握不准确而造成了失误。如:burglary,这个词最常见的译法就是“夜盗行为”,“夜盗罪”,遗憾的是这种

译法只反映了burglary的一面。在英美普通法中,burglary 指的是行为人以犯重罪或盗窃为目的破门窗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尽管当今的刑法对burglary的定义已有了很大的修订,如时间不局限于夜间,住宅也可以包括其它建筑物等,甚至对burglary的定义简单到“为犯重最或偷窃而非法进入某一建筑内”,也不管进入该建筑内是否使用了暴力,但不管怎样,它已不仅仅只是“夜盗行为”或“夜盗罪”。为了伤害、强奸甚至杀害某人而进入他人住宅或其它建筑物(不一定是使用暴力的强行闯入),同样也构成burglary。我国也有一个相似的罪名,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但我们不能用这个词来套译 burglary,因为根据我国刑法,所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未经主人同意,没有正当理由擅自闯入他人居住的场所,影响他人生活安宁,或者经住宅主人提出要求退出,但无理取闹拒不退出的行为,而且侵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如盗窃、杀人、抢劫、强奸等,因为如果是为犯其他罪,如盗窃、杀人、抢劫、强奸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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