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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一、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一)一般要求

1、设计文件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关于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的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选用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2、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总说明,各有关专业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3、设计文件应写明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编制单位,编制年月;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二)设计总说明

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的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批准的批文;

(3)工程设计依据;

(4)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工艺等资料。

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4、本工程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三)总平面

1、设计说明书

(1) 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四邻已有和规划的建筑物与构筑物情况、场地内保留建构筑物的情况;

(2) 说明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

(3)说明功能分区;

(4) 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

(5)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的确定;

(6)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及主要设计技术条件。

2、设计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四)建筑、结构

1、设计说明书

(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结构选型;

(2)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层数、层高和总高度;

(3)建筑物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

(4)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剧院、体育场馆、会堂、礼堂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6)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2、设计图纸

(1) 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五)电气

1、设计说明书

(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设计说明:消防电源供电负荷、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敷设要求;

(2)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的防火设计说明:配电线路的敷设要求、电器安装使用的要求;

(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设计说明: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说明:系统的组成、设备的选择、联动控制要求;

(5)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和要求。

2、设计图纸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六)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设计说明书

(1) 消防给水系统的说明:消防用水标准及用水量;

(2)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说明:各室外消防系统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和控制方式;

(3)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说明:各室外消防系统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和控制方式;

(4) 其他灭火系统的设计说明:其他灭火系统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和控制方式。

2、设计图纸

(1)给排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 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七)防烟、排烟和采暖、通风和空调

1、设计说明书

(1) 防烟系统的设计说明:防烟系统设置的部位、房间,以及系统设计依据、设计参数、设备选型和控制方式;

(2) 排烟系统的设计说明:排烟系统设置的部位、房间,以及系统设计依据、设计参数、设备选型和控制方式;

(3) 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防火设计的说明。

2、设计图纸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八)热能动力

1、设计说明书

(1) 燃料系统设计说明;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的设计、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的要求;

(2) 锅炉房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

(3) 其他动力站房: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的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二、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一)一般要求

1、设计文件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关于施工图文件应满足的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2、设计文件应包括改建、内装修工程设计所涉及专业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3、设计文件应写明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编制单位,编制年月;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4、如对原工程的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

5、原工程已设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用途变更后的适用情况,若不适用,

应重新设计,设计文件应达到审批要求深度。

(二)设计总说明

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的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批准的批文;

(3)工程设计依据;

2、工程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4)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3、本工程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三)装修专业

1、设计说明书

(1) 说明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

(2) 说明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

(3) 说明需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2、设计图纸

(1) 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 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第二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成立消防领导组织 第三条为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指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章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条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第七条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 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 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第九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四条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第十五条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 不烧”规定。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消防设计文件范本

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xxx建设工程 设计单位:北京xxx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17年11月29日

建设单位: xxx 设计单位:北京xxx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证书编号:甲级 xxx 单位出图章栏 建筑注册章栏

消防设计文件目录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三、总指标 四、总平面消防 五、建筑及结构消防 六、电气消防 七、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八、暖通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6-2001,2005年版) 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8)、广东省深圳市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xxx。本公司负责该工程的消防设计,包括总平面、平面布局、疏散设计、消防设施等内容,二次装修不属于本院此次设计范围。 三、总指标 xxx工程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226.00m2,建筑占地面积742m 2。本工程楼层3层,建筑高度为12m,属多层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四、总平面消防 1)消防车道

本工程四周设有环形消防车道,设2个消防车出入口。车道宽度≥6米,转弯半径为9米。 2)防火间距 建筑北面、西面为防火墙,两面均与多层住宅建筑相邻,防火间距为5m,符合规范要求;建筑东面与高层住宅相邻,防火间距大于9m;建筑南面与多层丙类厂房相邻,防火间距为9m, 厂房正对建筑的一面为防火墙,符合规范要求。周边建筑无易燃易爆场所和甲、乙类厂房,邻近建筑均为一、二级耐火等级。 五、建筑及结构消防 1)建筑结构 大楼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承重构件中,钢筋砼柱耐火极限大于3小时,梁大于2小时,楼板为钢筋砼现浇楼板,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防火墙采用240厚粉煤灰多孔砖,耐火极限大于3小时;其它隔墙采用200厚及120厚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 2)防火、防烟分区 a.防火分区 本工程建筑内均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地上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小于2000m2,每个防火分区至少有两个疏散口。 b.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且不跨越防火分区。

消防站建设设计规范

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三章镇、县城、工矿区消防站的设置 第四章消防站的选址 第五章消防站的规模和技术装备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消防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为了使消防站的设置适应迅速扑救火灾的需要,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着合理、经济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必须纳入城镇规划。消防站用地和建筑面积,按照(80)建发城字492号文《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和《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 第1.0.4条消防站应根据责任区类别和扑救火灾的需要,确定站级,配备消防车(艇)、通讯设备和其它技术装备。 第1.0.5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市、镇及县城、工矿区。各地应结合当地情况,贯彻实施。 第二章城市消防站布局 第2.0.1条城市消防站应从责任区的火灾危险性出发,根据重点单位、工商企业、人口密度、建筑状况以及交通道路、水源、地形等情况设置。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分类要求见表2.0.1。 第2.0.2条在市区范围内,受地形限制,被河流、铁路干线分隔,其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小于表2.0.1的要求。 第2.0.3条年平均风力在三级以上或相对湿度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城市,其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应按表2.0.1的规定适当缩小。 第2.0.4条物资集中,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设置水上消防站。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措施

编号:SM-ZD-46830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项目经理部组织以经理、生产副经理为主要领导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包括各专业工长。组织并定时训练工人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做好安全消防交底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开好交底会。 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的采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明确划分易燃可燃物堆放、仓库等禁火区。对于易燃物料、工程设备设专库管理,避免意外损失。 4.开工前应将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敷设准备好,如:消火栓、灭火器、水桶、砂箱、铁锹等,保证消防器材齐全、灵敏、有效;水桶、铁锹等不能挪做他用。 6.现场消防道路保证畅通无阻,场区夜间安排照明设施及值班巡逻。

消防设计说明范文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义乌市某厂厂房、综合楼 设计单位: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2010.10.26

设计文件目录

某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说明书工程名称:厂厂房、综合楼 设计单位: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2010.10.26

说明书目录 第一章: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所执行法规、规范 (1) 第二章:建筑设计规模和范围 (2) 第三章:建筑电气设计 (5) 第四章:建筑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 (7) 第五章:防烟排烟设计 (10) 第六章: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人员分布 (11)

第一章: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所执行法规、规范 一.有关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1.建设审批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请写项目通知书、 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文等具体文号或标题) 2.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对本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及红线图、建设用 地平面布置图;(请写规划许可证及编号,红线图或总平面的编号)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和生产工艺。(按实际工艺情况提 供,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 二.有关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9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部 分)2009版;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25-200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98 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J133-90 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国家其它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有关在本工程中用到的消防规范必须提供,且是现行执行的消防技术规范)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 (报批稿)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二月

前 言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 273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修订编制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选址、面积指标、装备配备、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与2011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比,此次重点补充了小型消防站建设要求,对小型消防站的设置原则,辖区面积,面积指标,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等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将原标准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述方式调整为容积率,并对其他类型消防站的相关器材装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公安部消防局 参 编 单 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 薛林 毕赢 王刚 何宁 王丽晶 刘激扬 沈纹 张磊 杨国宏 王治安 曹永强 熊伟 陈永胜 王士军 江平 施巍 常辉 郭利 阮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年××月××日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必须履行下列防火职责:(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工作; (二)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制度,确定岗位防火职责; (三)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和宣传,按工程进度落实相应的消防措施; (四)检查落实施工现场宿舍和临时办公房的防火措施; (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三条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选用国家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 第四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火灾扑救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章施工消防管理 第五条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 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木工房、各类库房、配电房、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域通道口、建筑物各楼层出入口等)应配备

消防设计说明范文样本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 义乌市某厂厂房、综合楼 设计单位: 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10.26

设计文件目录

某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说明书 工程名称: 厂厂房、综合楼 设计单位: 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10.26 说明书目录

第一章: 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所执行法规、规范 (1) 第二章: 建筑设计规模和范围 (2) 第三章: 建筑电气设计 (5) 第四章: 建筑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 (7) 第五章: 防烟排烟设计 (10) 第六章: 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人员分布 (11)

第一章: 工程设计依据及设计所执行法规、规范 一.有关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 1.建设审批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 请写项目通知 书、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文等具体文号或标题) 2.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对本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及红线图、建设 用地平面布置图; ( 请写规划许可证及编号, 红线图或总平面的编号)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和生产工艺。( 按实际工艺情况 提供, 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 二.有关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工程 部分) ;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2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 )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98 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J133-90 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国家其它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20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三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四章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暂行规定》配套的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本细则。 第五条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意见一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入联合验收。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二)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内容齐全、完整);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 第七条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二)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设计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 (三)设计文件目录。 (四)设计说明书,包括:

消防设计文件范本

消防设计文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日期: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盖章)技术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暖通专业负责人:××× (备注:此页需设计单位盖章。)

目录 1. 总设计说明 1.1 工程设计依据 1.2 建设规模与设计范围 1.3 总指标 1.4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1.5 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2、总平面设计说明 3、建筑设计说明 4、结构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说明 5.1 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 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 6、消防给排水设计说明 6.1 消防水源 6.2 消防水泵房 6.3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6.4 室内消火栓系统 6.5 灭火设施 7、暖通设计说明 7.1 防排烟系统 7.2 暖通空调系统 8、热能动力 9、设计图纸 (备注:此目录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 总设计说明 1.1 工程设计依据 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1.2 建设规模与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1.3 总指标 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1.4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1.5 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2、总平面设计说明 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3、建筑设计说明 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4、结构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说明 5.1 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 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 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一、概述 1 范围(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 术语和定义(略) 4 一般要求(略) 5 验收内容5.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 测试。5.2审查资料包括: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c)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d)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e)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更多规范关注图图规范微信公号f)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g)施工、工程监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h)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 防设计变更情况。 特别提醒,易犯错误:①广泛存在图纸不全、变更混乱的问题。 ②私自修改平面布局、高度等,缺少正式变更设计。 5.3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a)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 场抽样查看;b)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 度等可测量的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c)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更多 规范关注图图规范微信公号d)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e)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特别提醒,易犯错误:①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缺失。②盲目修改内装修面 层做法,导致面积或宽度等不符合设计要求。 二、验收评定标准 6.1一般原则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的程序 进行。 6.2子项评定6.2.1子项按其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分类标准如下:a)A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b)B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 “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c)C类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子 项的名称及对应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见附录A 6.2.2子项的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一项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b)B类项抽查中若发现1处不合格,应再抽查2处,不足2处的全部抽查;c)子项的检查内容涉及抽查消 防产品的,应对检查内容中至少一个品种的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 人证明文件。更多规范关注图图规范微信公号

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消防站分类: 消防站可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可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表1 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车位数 5~7 3~4 8~11 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二、规划布局与选址 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消防站一般不应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三、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普通消防站 2300~34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1600~2300m2,特勤消防站 3500~4900m2; 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2000~3200m2。 三、特勤消防站 4900~6300m2。 四、装备标准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表3 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车辆数 4~6 2~3 7~10 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4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表4

注: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②考虑到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表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9)24页word文档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 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58号,邮政编码:410004,邮箱:xfbz@cscec5b.com.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谭立新肖绪文倪照鹏陈富仲张磊杨建康金光耀刘激扬卞建峰 申立新马建民朱蕾肖曙光张强李宏文孟庆彬倪建国谭青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客观与公正,规范消防验收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内部装修等建筑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等单位予以配合。 第三条消防验收应当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并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见附件1,表中未涵盖的其他灭火设施,依据此表格式自行续表)。 第四条消防验收的资料审查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资料(包括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有关说明等); (三)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监理记录资料; (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五)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其它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五条消防验收的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应当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以下内容: (一)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查看; (二)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测量; (三)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四)通过现场检查和专业仪器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 第六条消防验收的评定,应当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的结果,按照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 消防验收的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七条子项是指依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重点抽查的项目,子项的名称、类别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 子项质量缺陷的确定,根据对建筑工程消防功能实现的影响及其整改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严重缺陷(A)、一般缺陷(B)、轻度缺陷(C)三类,已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中给出。 第八条子项的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当子项功能为建筑消防设施控制功能时,按照设施运行最复杂的情况抽查1次; (二)除第(一)款外,其它子项的抽样数量均不少于2处,当总数少于或等于2处时,全部检查;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建标152-201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国家建设部、发改委2011年10月批准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城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统一控制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并按规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六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 1 -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知识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知识 俗话说,水火无情。一根燃烧的火柴,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如果我们随处乱扔,那么将会后患无穷,更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消防工作需要大家共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只要大家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那么火灾就会远离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会得到有力保障。消防工作重在预防,大家应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常识,学会“如何防火”、“如何灭火”、“如何逃生”。防火工作做好了,火灾发生的机率就很小;火灾发生了,如果能够及时把它扑灭,火势就不会蔓延;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逃生常识,在火灾现场就能顺利逃生了。作为一个企业,在向市场要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要重视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实现利益和安全“双赢”。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5、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8、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10、不要在宿舍、加工区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11、建筑单位职工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

某教育培训中心消防设计文件范本

项目名称:mmmmmm教育培训中心 消防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mmmmm有限公司 2018年1 月16 日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技术总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总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装饰专业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机电专业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设计文件目录 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一、工程设计依据: 经业主批准的平面方案设计图、实地测量及业主向设计师传达的设计意向。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98) 《民用建筑电话通信管线设计标准》(GB213-08-9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GB50325-2001)(2006年版) 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mmmmm教育培训中心 2.工程地址:mmmm炬路18号 3.建筑面积:249.2平方米 4.建设单位:mmmm教育培训中心 5.设计单位:mmmmm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1.建筑规模:本工程所在区域建筑面积:249.2㎡。 2.设计范围:办公室内装修装饰改造、强弱电改造、空调改造等。 3.本次室内装修设计遵循原土建设计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人员疏散等各项防火措施。 四、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的基本情况: 济宁常青藤教育培训中心工程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18号,此次装修工程装修面积为249.2㎡,装修层数为第2层。主要项目有:吊顶矿棉板、墙面粉刷涂料、地面铺装、强弱电布线改造等。 五、工程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 筑材料等情况: 1.室内消火栓:装修区域内不含消火栓改造。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项目不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6月1日施行!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适用于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如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诺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建设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级消防组织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对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及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保证人员、措施、资金“三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整改; 三、严格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明确专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防火间距、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源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确保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为A级; 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确定防火巡查人员、检查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对易发生火灾事故部位实行24小时重点监控; 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常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证每名员工熟知掌握“三懂六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火灾逃生)及本岗位消防安全常识,职工消防培训教育率达到100%。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工地临时用房、

临时设施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六、保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在动火施工作业前,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八、我单位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暑期和“十八大”期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坚决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承诺单位及消防责任人: 年月日

消防设计文件范本(仅供参考)

南京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室内设计 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南京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室内设计设计单位:南京锐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3年6月

设计单位相关人员: 设计单位南京锐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 各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

设计文件目录: 一、设计说明书 (一)、工程设计依据 (二)、建筑规模和设计范围 (三)、总指标 (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五)、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六)、总平面 (七)、建筑、结构 (八)、建筑电气 (九)、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十)、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十一)、热能动力

二、设计图纸 1、设计说明书 (一)、工程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2、建设单位同意的初步设计方案。 3、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 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号2013-26)。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7、《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DGJ32/J92-2009)。 8、其他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二)、建筑规模和设计范围 本工程为南京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室内设计项目,建设地点在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内。本工程交通便利,基地环境优美,地理地段良好,自然植被良好。本院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总指标 南京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建筑地上主体一层,地上建筑面积1836平方米,建筑高度12.65米。本工程建筑性质为单层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建筑类别为三类。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本次装修为厂房内部装修,装修后建筑地上主体一层、内部局部二层,地上建筑面积2026平方米,建筑高度12.65米。一层建筑高度为3.400米,面积为1836平方米,二层建筑高度为3.500米,面积为19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建筑性质为单层厂房。建筑类别为三类。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本工程±0.00以上外墙采用200厚混凝土空心砌块,内墙采用240厚砖墙。 (五)、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无 (六)、总平面 本工程为南京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室内设计项目,建设地点在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内。建筑物、构筑物防火间距、建筑退让用地边线等均满足要求。地域宽广,交通便利,基地环境优美,地理地段良好,自然植被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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