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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办法

台州技师学院(筹)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学院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依据本办法获得奖学金。

第三条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优质生源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二章评定条件

第四条奖学金获奖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分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具体评定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详见《台州技师学院(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暂行)》。评定条件如下:

(一)一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3%分配名额,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0%,所学单科成绩合格以上,出勤率95%以上。

(二)二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6%分配名额,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20%,所学单科成绩合格以上,出勤率95%以上。

(三)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9%分配名额,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所学单科成绩合格以上,出勤率95%以上。

第六条优质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本年高考或单考单招成绩已超过省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在我校报名注册的优秀学生,分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按有录取通知书优先的原则,再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评定,单考单招考生排普通高考考生之后,大赛获奖按获奖级别和获奖等级来定级。

(一)一等优质生源奖学金:满足以下条件一项。高考成绩超过省定录取分数线,有录取通知书优先,排名在前20%;或获省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省二类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二)二等优质生源奖学金:高考成绩超过省定录取分数线,有录取通知书优先,排名在前20%~50%;或获省二类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市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三)三等优质生源奖学金:高考成绩超过省定录取分数线,有录取通知书优先,排名在前50%~100%。

第七条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成绩上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奖励在科技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奖励在某一学科成绩特别优异或学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评定比例为12%。

第三章奖额

第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一等奖学金:奖额人民币2500元。

(二)二等奖学金:奖额人民币1500元。

(三)三等奖学金:奖额人民币500元。

第九条优质生源奖学金

(一)一等优质生源奖学金:奖额人民币3000元。

(二)二等优质生源奖学金:奖额人民币1500元。

(三)三等优质生源奖学金:奖额人民币500元。

第十条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奖额人民币200元。

第四章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评定:

1. 每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生在每年5月份),班级在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评出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

2. 经各班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班级报学生处审核。

3. 经学生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 经全校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学院院务会议审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奖学金,并发文公布,学生获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可兼得,奖金按所获奖学金中的最高标准发放。

第十四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二)有专业课或综合实践课不及格者。

第十五条欠费学生获奖学金的,奖学金用于冲抵所欠费用,余额发放给学生。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台州技师学院(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暂行)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是全方位考核学生、评选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毕业生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根据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人文素质、身心素质、学生公寓表现测评成绩和技能竞赛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的各项权重如下:

总成绩=10%M1+60%M2+10%M3+10%M4+10%M5+技能竞赛成绩

M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成绩

M2:专业素质测评成绩

M3:实践能力与人文素质测评成绩

M4:身心素质测评成绩

M5:学生公寓表现测评成绩

M1、M2、M3、M4、M5的满分均为100分,对应等级为:

A级总成绩大于等于85分

B级总成绩大于等于75分

C级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

D级总成绩小于60分

各项成绩分值若超过100分应如实计入综合素质测评表格,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满分100分计算。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如实计算各项小分进行排名。

四、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1.思想道德素质,是指大学生在思想意识、政治态度、道德行为、法纪素养等方面具有的符合时代特色的基本品质,是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的综合体现。

2.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包括政治态度、品德修养与思想作风、集体观念与责任意识、遵纪守法、劳动态度与生活作风、学风表现、“两课”学习等七个方面。

3.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内容及分值(满分为100分,另设附加分、扣分):

4.附加成绩及扣分:

(1)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德,维护国家、集体、公民利益等方面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加1~5分,成绩特别突出者,根据表现加10~50分(需报学生处审核)。

(2)担任团委、学生会工作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且做出一定成绩的,可根据工作情况,按职务等级分制进行加分(工作不合格者不予加分):

一等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正、副主席,加9~12分。

二等校团委办公室正、副主任,正、副部长、助理,校学生会办公室正、副主任,正、副部长、助理,加6~8分。

三等校团委正副组长,校学生会正、副组长,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助理班主任满一年,加4~5分。

四等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固定成员(每组织限2人),班委会、团支部的固定成员,加3分。

其它学生组织如学生宿管会(含寝室长)、社团的负责人、主要干部及固定工作人员(每组织限2人)按等级参照2~4等进行加分。

凡身兼多职者,按其最高职务一项加分。

职务加分,学生处审核后方有效。

(3)有以下情况者,在思想政治素质测评成绩中给予扣分:

①政治理论学习、军事训练考核不合格者,扣20分。

②无故拒不担任社会工作,不接受组织交给的任务,或多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扣10~20分。

③有酗酒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尚不够通报以上处理者,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④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分别扣30分、20分。

⑤受到行政纪律处分者,按以下规定扣分:警告处分扣3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45分,记过处分扣55分,留校察看处分扣65分。受党、团记处分参照扣分。

⑥煽动策划学生闹事或因其他错误,受到治安处罚者扣65~80分。

五、专业素质测评

1.专业素质指学生对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课程与实习实践课程的学习、掌握程度。

2.专业素质测评成绩包括:全学年各门必修课(“两课”、体育课除外)平均成绩、附加成绩及扣分。

(五级记分与百分制换算: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按50分计算。课程成绩只分及格与不及格时,该门课程成绩不计入各科平均成绩。)

3.课程平均学分成绩=∑课程百分制成绩/ 课程门数

4.附加成绩及扣分:

(1)获得中级工证书加3分,高级工证书加6分,证书有效性由教务处认定的证书等级为准。

六、实践能力与人文素质测评

实践能力与人文素质是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讲座、校园文化活动等的情况以及在学习和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创造素质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班可以按下表的等级和相应分值赋分:

1.附加成绩及扣分

(1)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优秀论文,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加2分;被评为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成员,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分。同一年度不同等级均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等级计算,不累计加分。

(2)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优秀奖等奖项分别加10分、8分、7分、5分;省级分别加8分、7分、5分、3分;市级分别加7分、6分、4分、2分;校级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为国家、省、市及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每次加1分,其中被评为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加3分。(同一竞赛不同级别获奖的,按最高分项计算,不累计加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在正式刊物或者网站上发表文章、诗歌、新闻和照片的,每篇校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3分,省部级的加5分,国家级的加8分。(同一成果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在此列,在技能竞赛成绩项中加分,参考团队竞赛)(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给活动组织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扣10~20分。

七、身心素质测评

1.身心素质是指大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体育运动技能、体育训练和达标情况、社会适应性、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素养。

2.身心素质测评包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以及体育课考核等三个方面。

3.内容及分值(满分为100分,另设附加分)

4.附加成绩:

(1)被评为军训先进个人,加5分。

(2)在学习和生活中遭受沉重打击和挫折,仍能坚持正常学习生活且效果突出者,加5~10分。

(3)积极帮助处于心理困境中的同学调节情绪、摆脱烦恼、效果突出者,加5~10分。

(4)在校田径运动会上取得名次的(含团体项目),第1~8名分别加8、7、6、5、4、3、2、1分。省级及以上体育竞技比赛获奖的参照此标准翻倍加分。集体项目按参与人数平均分。

(5)在学院其他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获一、二、三等奖)者,校级加3分,集体项目按参与人数平均分。

八、学生公寓表现测评

直接打分,75分以下,不能参评奖学金。

1.由学生处牵头,会同公寓自管会等组织,根据一学年以来的各项检查情况进行细化评分。评定结果报学生处备案。外住学生M5成绩以班级M5项的平均分为准。

2.测评内容及分值

附加成绩及扣分:

(1)被评为“优秀寝室长”的人员加5分。

(2)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宿舍每个成员每次加3分。

(3)宿舍卫生差,在校级卫生检查中不合格者,每次扣值日生5分。

九、技能竞赛成绩

参加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习竞赛以及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一、二、三奖、优秀奖者,按以下标准加分:

个人参赛的,国家级分别加5分、3.5分、2.5分、1.5分,省部级分别加4分、2.5分、1.5分、1分,市级分别加3.5分、2分、1.5分、1分,校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团队参赛的,以个人参赛加分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2后,作为团队总的加分总数,按照团队成员贡献或排名顺序按比例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指导老师可以明确区分团队成员贡献比例的,按照指导老师提供的比例进行计分,总分值不超过团队总分;

(2)指导老师无明确说明的,按照《排名加权系数表》进行计分。

超过8人的项目,负责人排名加权系数为0.5,其他参与人员排名加权系数由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十、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办法

1.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分别建立测评小组和监督小组。测评小组由班长及其他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原则为5人。监督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为3至5。

2. 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进行核算、汇总及排名。学生处对各班的测评情况进行过程指导、结果审核,并受理学生的投诉。各班公示无误后,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等有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3. 学生的加分、扣分,凭相应的证明,经学生处审核后进行。

4.旷课计算:旷课按实际课时数计;实验、实习、运动会等,按每天6学时计。

5.测评中课程成绩根据学生成绩单核算。

6.测评各项目的成绩,凡由测评内容确定优良中及差等级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根据学生情况共同确定每项等级,并给出相应成绩。

7.本细则未曾明确的特殊情况需加、扣分时,由班主任收集提出的具体意见,经学生处核定后执行。

十一、附则

1.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北中医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定办法(讨论)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要求,特制定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发挥国家奖学金在培养中医药高层次、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品德高尚,知行合一,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人文关怀精神。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批评或处理;上一学年度课程成绩及德育考核不合格;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它不良诚信记录。 (二)其它条件

博士研究生: 综合量化排名位于前50%,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 1. 在服务社会、甘于奉献、见义勇为、自强不息等方面事迹典型且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2. 在学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学术创新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在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受邀报告;或有其它高水平创造性成果。 3. 获当年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硕士研究生: 综合量化排名位于前30%,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 1. 在服务社会、甘于奉献、见义勇为、自强不息方面事迹典型且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2. 在学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国家级核心期刊收录;或学术创新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校级课题;或在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受邀发言;或有其它高水平创造性成果。 3.在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 4.获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研究制定本学院评审方案,并负责初步评审工作。

奖学金单项奖申请书4篇

奖学金单项奖申请书4篇 奖学金单项奖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班学生,****。我不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学生,但希望领导老师能够给我一次机会――能够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来激励自己: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是我一直在努力进取! 思想方面: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永远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 就是如此,自己爱好公益事业,无偿献血三次,每次都是400毫升。作为一名大学生渴望自己能够为社会献出自己的余热,即使这很微不足道! 学习方面:我知道自己距优秀学生的距离还很远,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为了不影响学习,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集思广益?广开思路,

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较之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虽然没有达到拔尖的水平,但有些科目已达到了优秀。曾经获得过“二等奖学金”,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 生活方面:在生活中,本人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很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 在这一学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单项奖学金,我要特别感谢系领导的大力培养,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 奖学金单项奖申请书2 在工作上,我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在院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会工作。在这段时间内,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组织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并积极努力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尽力为同学们服务,获得了领导和同学们的支持和信任。在参与社会活动的同时,我并没有忘记学好本专业的知识,大一平均绩点3.49,现在特向学校申请本专业的二等奖学金,望领导审核批准。 在学习上,我积极要求上进,从未放松过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地巩固已学过的知识,做到温故而知新。因为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6年3月修订) 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 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 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 一、德育成绩测算: (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 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 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 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 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最新】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种类 (一)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 (二)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三)社会奖学金: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均可按条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研究生以及成人教育类、自学考试类学生的奖学金分别由研究生处、成

人职业教育学院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 第四条奖学金应该用于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需消费,不得用于挥霍或其他不当用途,一经发现,停止发放奖学金。 第二章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 第五条国家、省或地方政府设置的专项奖学金根据相应评选办法进行评定。 第三章学校设置的奖学金 第六条学校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 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 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5%; 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9%。

第七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元/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5%。 第八条获得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良。 第九条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有课程补考或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居于后1/3者(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在统计之列)。 第十条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组织领导 (一)学校奖学金每年九月份评定一次,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为

学生优秀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学生优秀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学生优秀奖学金申请书范文篇一尊敬的学院领导:您好!我是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食品102班的一名学生。XXX年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大学生活,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我个人认为自己在各方面的表现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我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评审的参考。 一、思想情况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大一第一学期参加学院党校第十三期党的基本知识普及教育以及教育培训班学习,并顺利拿到了结业证书。在日常生活中,我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有关党团活动,积极参加班级举行的每一次团日活动。平时也会看一些与时事相关的新闻,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二、工作情况 在工作中,我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努力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大一和大二学年,一直担任宿舍长一职,热心为宿舍里的每一个舍友服务,尽自己所能帮助宿舍里有困难的伙伴,与舍友们相处融洽,每次办事,舍友们都很信任我,

在他们眼里,我是一名认真负责的舍长。现在,我担任班级里团支书一职,热情为班级的每一位同学服务,学院里有什么重要通知,我定认真协助班级里的班干,把重要通知势必传达到每个同学口中,赢得了同学和老师对我工作的肯定。 三、学习情况 在学习方面,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学生始终要以学业为重,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在课堂上,我始终保持端正的学习态度,认真听讲每一堂课,不仅学到知识,从老师身上,也学到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在我的空余时间里,我总会去图书馆借阅一些与本专业相关的书籍以及其他的一些书籍回来阅读,为的是开阔自己的视野,了解更多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大学三年,我在班级的成绩一直是排名靠前,虽然我不是班级里学最优秀的学生,但是我会一直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本学年,我在班级中智育成绩的排名是第二,这是我认真努力所获得成绩。此外,我积极考取给类证书,目前已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以及高级检验工证书。 四、生活情况 在生活中,我朴素节俭﹑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班级同学相处融洽,待人热情大方,给同学们的印象是懂事乖巧,做事认真负责,为人善良真诚。在课余时间,我会去做一些兼职,不仅能够为自己赚钱一些生活费用,同时也能锻炼自己的能力,比如交际能力,处理事情的能力,都有所进步。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缓解在校生活困难而设立的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取得我校的本科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俭朴,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4.学习刻苦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 于80分,且学年内无重修、重考课程;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定资格: 1)无故经常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会 议、各项集体活动; 2)经常缺席早操、晚自习,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校外租房住宿; 4)不遵守作息规定,经常通宵上网; 5)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 6)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 7)有吸烟、酗酒和其他不良消费情况; 8)有其它违纪行为,受过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 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依据甘肃省 教育厅每年下拨人数具体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 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非常感谢领导和老师能给我这次申请奖学金的机会!这是我大学四年来第一次申请奖学金,也是最后一次申请奖学金的机会了吧。我非常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申请奖学金的机会。 在我大学生活中,我遇到困难,受过挫折,却不为眼前的困难所吓倒,相信未来一定很美好!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成长了许多。感谢老师以及我的同学一直以来对我在生活上的关心与照顾! 现将我的学习.生活状况以及取得的成绩汇报如下: 一、学习方面 上课认真听讲,除了按时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业余时间里定期到图书馆浏览各种书籍.报刊.杂志, 上网等方式查阅资料来充实自己,及时补充现有知识的缺陷。平时在做比赛与作业中,也积极与同学们交流学习。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力争优秀,不仅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分数,也为日后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生活方面 生活上,我乐观向上,大方开朗,热情务实;善与人交流,人际关系良好,待人诚恳;平时很善于深入同学中间进行交流,乐于帮助同学,了解同学的最新思想动态.努力用自己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影响周围的同学。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 三、成绩方面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在大二和大三学期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其中大二的专业课排名名列班级第二,大三的综合排名位于全班第三。本人在历年的全国广告专业比赛中也获得了喜人的成绩,其中在大二时获得了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优秀奖、广西入围及广西优秀奖,金犊奖优秀奖。 在这几年的大学时光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还需要自己认真面对,面对社会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我一定会不断地更新自己,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充分发挥自己的优点,正视和克服自己的缺点,争取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断取得进步和成功。只有把握住今天, “自强不息,奋斗不止”,才能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己,创造出新的辉煌。 如果能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是对我的一种鼓励,必将激励我今后更加努力。 以上即为本学生的基本情况, 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系领导: 我是。。。班的学生,我叫。。。在大学学习两年多来,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奖学金奖励标准与申报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 (五)本年度休学者。 第三章奖学金评审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

员,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制订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初步评审工作。 第四章奖学金评审原则与程序 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及其他学习成果进行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优秀研究生”奖同年度可兼评,但奖金不兼得。对本年度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下年度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其科研及其他学习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认定。 第十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各位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初审推荐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和审定,结果在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二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奖学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按要求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初步评审与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本年度所有荣誉参评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学院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学院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学院实施细则应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热门-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

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篇一) 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 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 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 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 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 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 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 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 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 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 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 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 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 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 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 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1) 特优奖:10人,奖金额 4000 元/人; (2) 优秀奖:30人,奖金额 2000 元/人。 二、奖学金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 1。1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成都工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获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 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工艺劳动和集体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异,至少获得两次奖学 金且操行成绩均为87分以上。 4、必须获得英语三级证书及计算机一级证书。 二、评定细则: 5、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采用累加积分制,具体细则如下: 6、获得一次甲等奖学金计5分,获得一次乙等奖学金计3分,获得一次丙等 奖学金计2分。 7、取得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计3分。 8、取得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证书计6分。 9、获系团体活动计1分。如星级寝室,电气系迎新杯篮球赛前三等。 10、获得一次系级个人奖励计2分。如“校运动会优秀组织/工作者”,“优 秀室长”,艺术风采大赛奖励,“优秀班辅”等,其中,也包括其他部分或院系联办面向全校同学的活动,如通讯系与宿管会联办的“寝室文化节注” 等 11、获得一次校级团体(前三),宿管会、志愿者、社团联活动奖励(必须有 荣誉证书)计2分。如:运动会30*400第二名,吉尼斯寝室文化节,志愿者演讲比赛,社团联合会艺术风采大赛等。 12、获得一次校级个人奖励计3分。如:“五四表彰”,“校学习之星”,“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党校优秀学员”,“运动会个人前三”等。 13、获得一次市级个人奖励计4分。如:“成都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14、获得一次省级个人奖励计6分,团体计3分。如:“省级大学生电子设计 竞赛“,”省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15、获得一次国家级个人奖励计8分,团体计5分。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 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将以上各项分数累加,由上向下,由高到低,择优评定。 注:1、以上各项奖励为大学所有取得的成绩和奖励。 2、其它等级证书不作为计分标准,如:普通话等级证书,会计证,驾驶证,教师证等。 3、申请以上各项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项奖状复印件及星级寝室的复印件。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的提高和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 (五)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学年中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专业技能优秀奖学金、英语学习优秀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和校园文明建设奖学金等8种,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的学生。各种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和金额、比例分别如下: 1.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智育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且没有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奖励金额为300元。 2.专业技能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中取得较好成绩,获得体现本专业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证书者。奖励金额为300元。 3.英语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非英语、翻译专业学生在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者。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或音、体、美等相关专业的本专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奖励金额为300元。 4.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各类技能比赛中获省级及其以上奖项的个人。奖励金额为300元。 5.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省级及其以上表彰者。奖励金额为300元。 6.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任寝室长及以上职务满一学期的学生干部。奖励比例为学生数的2%,奖励金额为300元。 7.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元。申请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在一、二级刊物上发表(排名在前两名的); (2)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3)其它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成绩者。 以上项目中的有关作品必须经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8.校园文明建设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奖励比例为学生数的2%,奖励金额为300元。 三、其它 (一)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者,允许兼获一个单项奖,其他同学可兼获两个单项奖。 (二)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2015奖学金评定详细介绍(新修订版)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奋发学习,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正常学制内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一次,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四类: 一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1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5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5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5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5万元/人; 二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0%、博士研究生人数的2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7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3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3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0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3万元/人; 三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各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3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2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6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2万元/人; 单项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为0.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1万元/人。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各学科点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

学生奖学金申请书

学生奖学金申请书 Excellent student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document

学生奖学金申请书 小泰温馨提示:申报是指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本文档根 据题材所需要的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 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尊敬的系领导: 您好!我是计算机系xx级网络与通信一班的学生。xx年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大学生活,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本人于200x年10月25日,被选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月 被定为发展对象。在校参加入党学习以来,我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永远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在不断鼓励、帮助身边想申 请入党的同学。积极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态度积极向上,成为支部和班级精神力量的聚集点,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大一期间,系学生会公开招聘学生干部,在众多选手中 我脱颖而出,最终当选系纪检部副部长,并且在班级里担当团支书一职。在工作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会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并参与组织本班的一次社会主题活动-“全班访问市福利儿童院”,得 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为班赢得了荣誉。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院团委评为“~-~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被系 党组织定为“发展对象”。 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没有使我满足,我知道自己距优 秀学生的距离还很远,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为了不影响学习,工作之余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集思广益﹑广开思路,

高职奖学金评定办法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方 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每学期文化考试成绩总排名占前三名。 (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占第一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占前三名。 第三章评审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条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

明材料报本系。学生提供材料包括:学习成绩材料(成绩表、占本年级本专业名次)、获奖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无违纪证明、综合测评材料(本班占的名次及本班人数)、班级学生支持率(由辅导员开据,包括本班总人数,支持人数,支持率)。 (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按兵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我院国家奖学金指标,测评我院获奖比例,根据各系二、三年级人数,确定各系的申报人数,各系依据要求确定本系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按规定时间报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三)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各系报送的相关材料,确定具备评审资格学生名单。具体获奖资格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织竞选答辩,听取申请国家奖学金者的公开答辩,按综合结果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初评名单。材料内容及答辩所占分数权重:学习成绩材料60分,其中本年级本专业占第一名60分,第二名50分,第三名45分。奖励材料10分,所获奖励以证书为准。依据奖励等级和获奖次数多适当给分。计分以院级奖励为标准,国家、省、市级奖励折合为院级奖励进行统计:一个市级奖励折合为三个院级奖励,一个省级奖励折合为五个院级奖励,一个国家级奖励折合为八个院级奖励。以折合后的院级奖励数进行排名,按名次计分为,第一名10分,第二名9.5分,第二名至第七名名次间递减0.3分,第七名至第十四名名次间递减0.2分。无违纪材料5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日常行为中发现有不文明,不规范行为者给予适当扣分。综合测评材料10分,其中本班级排名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等8分,第三名得6分。班级学生支持率材料5分,其中支持率90%以上得5分,

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1)

XXX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培养人才、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引导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奖励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学金种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例另附) 2、综合奖学金 3、寒梅奖学金 4、单项奖学金 5、专特长奖学金 6、计划外奖学金 二、评奖资格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大学生守则,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合作,履行责任,乐于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德育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本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学生,学习满一学年;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 本学年受违纪处分者; (2) 本学年行为不文明,影响极坏者; (3) 本学年任意一学期所选课程少于16学分者; (4) 本学年所选的必修课程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经一次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者;

(5) 本学年所选必修课程在期末考试中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4、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降级参与奖学金评定。 本学年所选必修课程在期末考试中有一门课程经一次补考后成绩及格者。 三、奖学金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情况详见《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条例》《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2、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学年初,进行上一学年奖学金评审和奖金发放。 评定方法:根据上一学年学生所选的所有必修课学习成绩和德育考核成绩,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得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为单位排序,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确定获奖名单。学生选课以学校每学期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编制的开课菜单(即《学期选课指南》)为参考。 综合奖学金等级划分和标准(中德工学院除外,其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另定): 贫困生(按学校档案记载及有关证明确定)获一等奖学金,给予增补至全额学杂费金额/人·学年;获二等奖学金给予增补至1/2学杂费金额/人·学年;获三等奖学金给予增补至1/4学杂费金额/人·学年。 本科生第四学年以获奖金额的75%发奖。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范文【三篇】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范文【三篇】 【篇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我保持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用心地规划并实践自己的大三生涯,很荣幸能够荣获校级三等奖学金。这也是有赖于我一直以来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科学文化素质,而且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使自己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 德,本人有着善良真诚、勤恳诚实的品质,并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大三期间,我始终紧跟社会和时代的步伐,关注社会热点时事,积极参加党课继续教育,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积极参与多项志愿活动,连续三年参加寒招志愿服务活动,还参加过罕见病摄影展志愿服务等;成功担任班团支书,工作认真负责,做事以身作则,一如既往地发挥作为一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智,我自当活到老,学到老,统、深入地学习专业理论课程以及实践课程,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大三平均绩点排列在全专业前5%。课余时间,我通过自学考取会计从业资格,具备扎实的会计技能。身处当下人才激烈竞争的时代,除了掌握理论知识之外,还要努力提高社会实践能力。所以,我通过参加创业比赛和调研比赛,锻炼了自己的组织策划能力和沟通交际能力,并收获了挑战杯省赛银奖的殊荣;空余期间,我积极参加实习和兼职工作,加深对学习课堂知识的理

解和应用,同时积累丰富的经验,学习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 体,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平时生活当中,我养成了良好的睡眠习惯,坚持早睡早起和每天练习跳舞,偶尔到操场跑步,注重培养自己的身体柔韧度和锻炼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 大三这一年,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已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专业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完善、适应能力强、富于协作精神的时代青年。在这即将挥手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刻,我整军待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此致 敬礼 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 【篇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院领导: 你们好!我叫***,**系08级**专业的学生。去年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大学生活,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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