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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保的道德风险及遏制诠释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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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道德风险及遏制诠释

摘要道德风险来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是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不利后果的人为风险。

道德风险在社会保险领域发生的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损失最大、防范难度也最高。

被保险人试图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在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做出损害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道德风险在社会保险的所有项目上都存在相应的表现及危害。

针对社会保险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应从完善社会保险立法、增强查处力度、设计约束与激励并重的机制、建立信息对称机制及诚信自律机制等方面遏制社会保险的道德风险。

关键词社会保险;道德风险;遏制策略一、社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内涵社会保险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道德风险在社会保险领域发生的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损失最大、也最难防范。

它是指在建立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关系后,被保险人试图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在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做出损害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经济学家阿罗就研究和首先提出了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他对道德风险这一术语的定义是保险单背离了它本身的激励方向,并因而改变了保险公司所依赖的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这样,一个保险金额超出保险价值的火灾保险单可能会诱致纵火案的发生或至少能导致管理疏忽。

从世界范围看,现代社会保险制度能否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就是各国能否有效应对社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可以说,从北欧福利国家竞争力的下降,到西欧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危机;从对英国社会福利制度是养懒汉制度的批评,到美国医疗保健制度运行的低效率,都与道德风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中国的情况看,在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和运用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是道德风险或相关问题,而且,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迄今为止还很不充分。

这种情形,使我们必须关注社会保险领域的道德风险。

二、社会保险中道德风险的表现及危害一中国社会保险领域道德风险的表现

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f5324170.html, 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 [导读]:深圳市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不缴交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也不享受相应的待遇。《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一、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能享受到什么待遇?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下列费用,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1.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并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 2.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

二、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三、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有哪些情形?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 1.除《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自购药品的; 2.因工伤、他人责任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5.自行到国外、港、澳、台就医的;

6.国家、广东省、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导读]:深圳市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不缴交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也不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也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吗? 是的。在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每人每月从住院医疗保险费中划出6元用于建立门诊医疗基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待遇、就诊程序、结算方式和服务管理等参照我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住院医疗待遇保持不变。 五、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哪些提高? 农民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执行;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支出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支出分析 (2011-02-22 18:03:58) 王延中龙玉其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社会保障财政投入与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不仅财政支出的总量不足,而且支出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不理想。为此,提出了一些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建议。 关键词:财政社会保障规模结构问题 作者简介:王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100732; 龙玉其,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100872。 文章来源:《财贸经济》2011年第1期。 一、引言 社会保障是缓解贫困、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也是现代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和公共支出的主体部分。由于发展阶段、发展模式的差异,不同国家社会保障支出的总量、结构、范围、重点及运行机制呈现出丰富多样性。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社会保障支出状况也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性。研究社会保障支出状况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政府对社会保障建设的重视程度,体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揭示或者深化对国家发展道路和模式的理解与认识。 世界各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差异很大。欧洲福利国家把社会保障统称为社会保护支出或者社会性支出,美国主要指政府财政直接负责的各类扶贫计划和保障性支出。中国把社会保障视为一个涵盖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在内的庞大概念,但往往又不把保障性住房、基本卫生服务和教育事业包括在内。本文将中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性支出分为三类,一类是指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社会福利与救济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即口径一,或者说狭义的社会保障财政支出),也是目前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统计所运用的口径;第二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支出,其资金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支出和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即口径二)。第三类即广义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政府用于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等方面的支出纳入进来(即口径三,或者说广义的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类似或接近于一些国家的社会性支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20世纪80年代主要立足于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进行了一些改革试点。但从总体上以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单位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主体。国家财政仅仅对严格界定的绝对贫困人口提供生存保障,对政策优惠对象提供有限的社会福利。1992年,中国社会抚恤、福利和救济支出为66.4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78%和GDP的0.25%。[①] 90年代至21世纪初期,中国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改革试点基础上逐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基本制度框架。尽管社会保险制度引入了个人缴费和多主体责任共担机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政策解读(2012)

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的目的意义: (一)为什么要将现行的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 答:为使我市少儿和在校生得到医疗保障,我市于2007年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 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2月,经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复,我市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目前我市除少儿及大学生以外的居民均已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可享受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待遇。则少儿医保待遇相比其他居民的医保待遇要低。由于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较低,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8%、2010年为374元(注:居民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最低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的8%、2010年为1495元),且财政补助200元、家庭或个人只承担174元,比原来少儿医保只增加100元。 所以我市将少儿医保统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可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是市政府提高少儿及大学生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作为参保的少儿,其个人需要缴纳多少钱?财政补助多少? 答: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之后,少儿的参保缴费标准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即每月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目前的缴费基数3894元来计,全年为374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即200元/年,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约174元。 (三)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对参保少儿及大学生有哪些好处? 答: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将会大大提高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方便了参保少儿及大学生的就医方式,主要体现在: 1、从待遇上看,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增加。主要有: (1)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 (2)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提高后约为28万元。此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 (3)住院起付线降低了200元。 (4)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 (5)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

关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产业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审计、人大对资金管理工作的整改要求,近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了《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广泛征求区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局法律顾问意见,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政策咨询座谈,深入研讨,三易其稿,经区司法局法制审查及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印发了《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修订目标 本《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之初,认真研究了审计、人大对产业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结合资金管理制度运行几年以来发现的需改进、完善之处,同时统筹考虑了上位法《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修订内容。本办法修订的目标是确保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一致性,更加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专项资金更好地用于促进宝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招大商优商好商等方向。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八个章节,共三十七个条款,比原办法增加两个章节,一是增加了“第三章专项资金政策体系”,专门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主要资助方向,以及资助政策、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二是增加了“第五章预算编制”,根据《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新要求,明确了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实行项目库管理,同时对收支计划的编制内容、制定和调整程序做详细规范。 具体修订内容解析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政策制定的目的、专项资金的定义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与原办法相比,《管理办法》将“资助政策的编制要求”和“专项资金对企业资助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等两个条款分别调整至“专项资金政策体系”和“资助对象”两个章节,使办法脉络更加清晰,编排更加合理。 (二)第二章为“管理机构职责”,规范了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的构成、职责和议事方式,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他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与原政策相比,在领导小组的构成上,一是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的分工表述,将小组组长由“分管产业工作的区领导”修改为“分管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区领导”。二是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删除了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局、职业训练局等部门,因为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不涉及上述部门执行的内容,且从过去实践来看,上述部门执行的资助事项,由人才发展专项资

浅谈中国社会保障支出

经 济 纵 横 28 INTELLIGENCE 浅谈中国社会保障支出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蒲亚茜 摘 要:通过分析当代中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现状发展态势以及社保支出的重要性,探究当前中国社保支出水平低和不适度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社会保障支出 国家财政 二元化 社会保障基金 法制化 一、社会保障支出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样也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社会保障支出是属于转移支出的,它通过国家财政的再分配活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社会保障指出的重要性我归纳为以下几点: 1、社会保障不仅有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且可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社会保障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缺陷,它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安全网”和“减震器”。 3、可以为国家筹集资金,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二、中国社会保障支出变化的总体态势及特点1、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支出是不断增长的 社会保障支出是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国民收入总量和经济增长的速度。2006年社会保障总支出是1992年的7.41倍;人均社会保障支出2006年是1992年的6.23倍。(不考虑物价上涨原因)而且1999~2006年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增长速度比同年GDP 增长的速度快。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也预示着这将是政府责任体现的一个重要板块。 2、社会保险支出占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将越来越大,中国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凸显 社会保险制度成为中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内容,这不仅是在坚持实事求是基本原则和立足国情的深切思考后作出的选择同样是中国社会发展,老龄化日趋严重,走市场调节经济之路的产物。 3、农村覆盖范围窄,二元机制明显 在我国,城市居民享受着很好的国家福利,社会保障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保障项目齐全,不仅有齐全的险种也有晚上的低保。而在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确是以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为主为主。社会保障支出的城乡分配上极其的不均衡。1998年,城市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农村的30倍;人均社会保障支出是农村的100倍,这是多么可怕的差异。 三、中国社会保障支出低水平和不适度的原因分析 由于社会保障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导致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不适度。我国有必要在保证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保的供求平衡、适度发展。 1、我国现处在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期,社会保障需求大。 中国正处在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不断完善的时期,要扩大社保覆盖面、完善并增加社保项目、提高保障水平必然要扩大社会保障的支出。 (1)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上的不稳定和激烈的现代社会的竞争给人们带来了很多风险。为了得到生活上的安定和经济上的保障这促使人们对保障的需求极大地增加,希望能够通过保障转移风险、分散风险。因此也就迫切的需要社会的“安全网”——社会保障来为人们排忧解难,也大大的扩大了社会保障的需求。 (2)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呈二元结构特征。城市社保覆盖率高,而农村社保覆盖率低,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保机制,扩大农村社保覆盖范围十分重要,这必然增大了对社保支出的需求。 2、人均国民收入低,社会保障供给有限。 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三方负担,即政府、企业、个人,这三方的供给水平是怎么样的呢? (1)国家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中国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是比较少的只有百分之十左右。而其中大部分又是将福利给了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因此,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靠国家和政府的大力财政支持。中国在这方面仍需努力。 (2)企业社会保障负担过重:在我国,企业在社会保障基金的贡献中一直担负着很重的责任负担着很重的社会保险缴费。这不仅影响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实现也打击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劳务成本。因此往往为了寻求利润最大化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拖费欠费。如果一直让企业承担较高的缴费比重是很难进行的。 四、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对策及建议 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体现着一个国家的实力。欧洲发达国家大多都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良好的国家福利政策。若社保体制漏洞百出也会使得人们减少消费扩大储蓄,不利于通过内需拉动国名经济持续发展。 对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完善社保体制建立,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扩大社保基金的来源明显的水保二元机制让中国大多数农民都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福利。因此,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大趋势应该是想农村地区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社保水平,将广大的农民都纳入我国社保体系,完善农村社保项目。 2、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国家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政府拨款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最主要来源。我国可以通过合理界定国有或国家控股垄断企业的利润分配,防止资产收益的“内部化”“企业化”,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努力扩大社保支出水平。我国也可以采取适当压缩行政管理成本还有其他建设方面的支出,这部分开只具有很大压缩空间可以为社保的支出腾出空间。 3、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加大社保基金筹资力度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支出的源泉。首先应该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其次社保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和考察。敦促他们按时足额缴纳费用,也要严厉打击拖费欠费的企业。同时,加大城镇居民缴费比例为社保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也可以大力宣传鼓励捐赠。 4、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把社会保障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社会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基金的安全关系到社保制度的落实。不能随便挪用社会保障基金。因此,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十分重要。我们不仅要落实相关社会保障立法,明确政府职责,保障社会保障的健康运行和资金的安全。同时我国还要改革基金投资制度,提高账户

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解读

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让合规更轻松,让维权更简单。

0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发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保费政策有关问题及解答》,对近期社会关注的10个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其中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的单位如何划型的回答,原文如下: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的单位如何划型的。 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问,他们如何享受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免征还是减半征收? 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各省份(除湖北外)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对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单位,如果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关划型和社会保险单位缴

费部分减免工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应执行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登记为其他类型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应划归为“其他参保单位”,对其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所以,这家律师事务所享受减征政策还是免征政策,取决于登记类型”。 由此可以看出,律师事务所属于特殊类型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对律师事务所社保政策的适用,是按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企业类型来确定政策享受。 如果律所登记为企业,则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的企业类型享受减免政策;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情见下表: 如果律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享受2-6月份的免征政策; 如果律所登记为其他类型,则划归为“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政策。

社保法全文解读

2011新施行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 2011年03月08日来源:人社部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称《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法》对各项社会保险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规范,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必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第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并必将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三,《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为推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制保障。《社会保险法》不仅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也将对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项目项目招标书.doc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 项目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名称: 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 调查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存有《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予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就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9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调查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运作的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标书获得方法 凡有意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期间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答疑事项 2019年4月10日18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电话咨询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需于2019年4月10日18时前送达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03办公室。

中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现状分析

中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现状分析 摘要:政府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作为收入再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保证社会公平和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我国在“十五”工作计划中提出将社会保障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20%的目标。 关键词:社会保障支出;财政支出;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支出作为政府财政支出中重要的一项和社会再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社会公平的重要方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而在快速增长的GDP背后,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相对规模却没有相应快速增长。社会保障支出与经济增长不相适应。 1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存问题 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不足 社会保障支出作为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一个主要途径,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政府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手段,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发展。然而,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一直相对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支出虽总量不断增加,但与GDP的相对增加量基本保持不变。自20XX年至20XX年,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从亿增长至亿,绝对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但由于GDP水平同时在快速增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比重保持在11%左右。这一数字相对较小。同时,若将社会保障支出与行政管理支出对比可发现,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远远不及行政管理费用高。并且,这之间的差距在不断地扩大。如果此种现象不断发展,必将导致政府财政支出的失衡,也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与建设廉洁政府的要求。 我国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不足这一事实还可通过与其它国家对比发现。我国自20XX年起,人均GDP超过了20XX美元,已达到了中等以上发达中国家的水平。然而,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却远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以1980年的中等以上发展中国家哥斯达黎加为例。1980年,哥斯达黎加的社会保障支出达到了在人均生产总值中占%的水平。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尚不如八十年代的中等以上发展中国家,更不用说是社会保障支出比例高达40的各发达国家了。可见我国

中国养老机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养老机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2014年5月25日,忆百孝心网携手深圳市罗湖义工协会走进了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在那里我们贴身体验了颐养院老人们的生活以及居住环境;感受了老人们的快乐与忧愁。作为忆百孝心网的主编,在与老人们的闲谈与相处中,有四个问题引起了我的深刻反思。一个是颐养院的生活设施不够完善,二是颐养院一床难求;三是老人们的精神需求无法达到满足;四是农村养老何去何从。 我们把中国的养老院一般被简单的划分为两种,公办的养老机构和民办的养老机构。这两种养老机构都存在各自的优点与不足之处。 民间出资的的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完善,服务全面,管理健全,但民办的养老机构瞄准的是养老市场这块蛋糕,在提供服务的目标群体上,将更多的目光关注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部分老人上,大多数收入水平比较的低的老人只能望而止步。普通民众无法享受该项待遇,无法符合社会的需求,并不是适合中国养老行业的现状。 公办办养老机构有着门槛低、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但因为中国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存在养老机构设施欠缺、一床难求、服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一、生活设施不够完善 中国大多数的养老机构占地面积十分有限,住进去的老人虽然生活上有保障,但是,一些生活设施和娱乐设施却不到位,国家示范的养老机构政策表示:房间入住率和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5%以上,生产用地人均面积不少于0.2亩,院区绿化不低于可绿化面积的50%。很多的养老机构连租地都是一种困难,更何况是这样的标准呢!国家示范的养老机构包括了“十六个一”的建设。:一片绿地、一片果林、一片菜地、一口鱼塘、一群鸡鸭、一圈肉猪、一间娱乐活动室、一间阅览室、一间理发室、一间医务室、一间室内洗衣房、一个小卖部、一座太阳能浴室、一个沼气池、一处室外活动场地、一项院办支柱经济项目。就上述标准而言,普通的公办养老机构是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标准的。除非是一些民办的高级养老机构,但这些高级养老机构入住的门槛却十分高。 另外,据忆百孝心网调查了解,养老机构内存在专业人员队伍严重缺乏的现象,特别是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康复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基本上是空白。现有养护员基本上是下岗职工或外来打工人员,没有工作技能,年龄偏大,虽然经过简单培训,但接受能力差,观念陈旧,与老人多元化需求相比差距很大。 目前解决所有养老机构生活设施不完善问题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中国老年人口庞大,并不是所有老人的需要如此完善的生活设施,我们可以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分成中、低、高档次以及三个档次都有的混合型服务的同时,还要考虑老人需要照顾的程度不同分为健康自理型、需要部分护理型和需要全面护理型的养老设施,使老人能有目的地选择。例如需要全面护理型的老人在营养、护理等方面的需求较大,而在娱乐设施方面的要求较小。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养老院的设施可以有偏重,这样既利于老年人的需求,又有利于资源的高度利用。

社保政策解读

社保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妥善解决我市经济发展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市工伤保险统筹以来政策未涉及到的中小微企业、部分破产企业以及复转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残疾军人等职工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采取缴纳一次性风险备用金等方式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制定本处理意见。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纳入人员范围 1、“中小微企业”部分工伤职工 解读:本市工伤保险统筹最早自2000年10月淄博市政府第12号令《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启动,当时确定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不含区县属以下(如:乡镇、现在所称中小微)企业,至2004年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将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范围,因此,原区县属以下企业2000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或者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就处于政策覆盖空隙,现通过本文件弥补了当时的政策短板。 2、部分破产企业工伤职工 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且完成资产清算的已破产企业,原与之存在劳动关系且在破产后首次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 解读:我市对正常企业和破产企业老工伤纳入,已制定了相关政策对老工伤职工待遇予以保障,但企业破产或者退休后确诊职业病未做规定。依据有关规定,在本市工伤保险统筹前已经破产的企业,在完成资产清算后,其原与之存在劳动关系且在破产后首次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待遇无政策保障,现通过本文件弥补了当时的政策短板。 3、部分残疾军人 因战、因公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7级至10级退役军人,复转到用人单位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后旧伤复发的人员。 解读:7至10级残疾军人复转到企业,若在职旧伤复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三)有规定按工伤认定程序处理,但退休后无法进入工伤认定程序,对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退休后旧伤复发,有关规定明确了1至6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费由原民政部门予以保障、“7至10级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因此,现通过本文件对7至10级残疾军人复转到企业且退休后出现旧伤复发的医疗保障予以补充。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名词解释(超全)

A、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B、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为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补充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周。 C、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抚恤:是指现役军人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由国家生活保障。 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D、贷学金制度:是指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通过向学生提供低息或者无息贷款的方式,为学生解决读书期间的生活和学习困难的一种教育福利制度。 F、复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不保留公职人员身份,回原籍或入伍地重新就业。 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关系:是指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动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成员或者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G、广义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 广义上的社会福利:是指由政府和社会举办和出资、旨在改善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一切措施。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个人争议:又称个别争议,是指发生在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会的参与权:工会有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工会的监督权: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主要手段是行使监督权。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也称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意外伤害。 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公平就业:就是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公共卫生:是以预防医学观念、理论和技能为基础,针对预防疾病、促进人群健康所采取的社会性实践的总称。 公共设施:是指为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而的有关交通、通讯、能源的、水务、绿地、文化、体育等公共性服务的设施。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公益就业服务。

(完整word版)社会保障案例14个

案例1 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公务员热 根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国有104万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最热门职位有超过4000人同时竞争。“将公务员考试称之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再形象不过。与考大学、考研、留学热相比,考公务员热更甚。” “在目前的社会中,公务员属于优势群体。”多种因素促成考公务员热,公务员岗位的吸引力是其中之一。目前,中国正进入高风险社会,人们对职业、生活都感到不稳定,最明显的就是下岗失业现象;而公务员工作、收入稳定,社会保障健全,公务员身份也得到社会认可。 “社会保障的差异性和不完善是导致人们向公共资源集中行业倾斜的内因所在”,就目前情况而言,政府机关和企业相比,纳入政府体系的公务员拥有更多社会保障,从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到住房公积金,还有生育保险、各类津贴,所有保障体系一起为公务员筑起了牢固屏风。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涌现的大小企业,无法给刚刚走出校园的学生们提供足够完善的社会保障。尽管中央及各级政府出台各种政策,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但仅仅依靠企业本身去实现这个目标,漫长而艰巨。 案例分析:请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当前公务员热现象。(要求结合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 案例2 事业单位下调养老金公平吗? (公务员社会保障改革单轨制合理吗) 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 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

社会保障支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社会保障支出对经济进展的影响 一、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构建该指标体系旨在将现如今我国社会保障的实际状态更为即时、准确、全面、客观地体现出来,并能够为各种决策的颁布以及政府的下一步工作等提供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包含多种模块:社会优抚统计、社会福利统计、社会救助统计、社会保险统计与人力资源统计。 (一)社会优抚统计社会优抚的对象包括从事政府部门工作,从事军队工作以及其他特别部门工作人员及家属,社会优抚的工作就是对社会优抚对象给以抚恤、优待和安置。这其中主要包括向残疾军人、烈士、复员军人、烈属、军属提供抚恤金、补助金工作;为退伍的荣誉军人提供生活保障;妥善安置退伍军人工作。所以社会优抚具有一种特别的社会保障,它能够安抚军心,实现军民团结,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状态。 (二)社会福利社会福利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的社会福利是指政府为社会大众保证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环境,并给予他们各种津贴,提供多种服务,建立利民的社会公共设施等,从而令国家的福利达到一个新的层次。而我们在构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统计体系时考虑更多的是狭义上的社会福利,它是指政府和社会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服务和协助,从而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自立水平。其实我国早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统计体系就大致建立起来,但统计主体为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统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保险统计等也逐渐归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统计体系之中,但保险福利统计逐渐被社会保险统计替代,政府社会保障支出统计也包含于其中,该阶段,我国新兴的统计体系雏形已初步形成,该体系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而来。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展,我国关于社会保障的统计体系将逐渐演变为独立的个体,而在该体系中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也将出

中国养老产业现状和模式

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标准是,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亿,占总人口13.7%,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有1.23亿,约占总人口的9.1%,规模超过欧洲老年人口总和。 截至2010年11月1日,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为1.19亿,占总人口的8.87%。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 中国将面临“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双重挑战。 近10年来,中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增加了近一倍,已经超过2000万。随着年轻人异地工作,父母与子女异地居住,空巢老人越来越多,2010年城乡空巢家庭约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达3300多万。 2014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2025年达到3亿,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中国可以称得上是‘跑步’进入老龄化。” 然而,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中国的老龄化社会不同于其他国家,报告将此称为“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社会”。除了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空巢和失能困难老人多以外,中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出先于工业化、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老年抚养比快速攀升等特点。 中国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但当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要承担4个甚至更多老人的养老责任时,无论在经济还是精力上,都给年轻人“难以承受之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表示,当社会变迁打破传统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基础时,养老观念和养老模式也必然发生变化。 不过,当中国人已经逐渐接受社会养老这一养老方式时,却又不得不面对日益突出的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根据报告,中国养老床1.位总数仅占老年人口的1.8%,低于发达国家5%至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至3%的水平。 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人均10000美元左右进入老龄社会,而中国是在人均840美元时就进入老龄社会,是典型的“未富先老”。 截至2010年11月,我国,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我国已有各类,拥有床位266.2

解读中国社会保障支出

解读中国社会保障支出 刘阳国际经济与贸易03班20100101 [摘要]解读中国社会保障支出的现状发展态势,了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发现社保制度现存的问题,从而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社会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制度财政支出应对措施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制度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样也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社会保障支出是属于转移支出的,是国家财政的在再分配活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社会保障支出与社会保障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 1、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保证。 2、政府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缺陷,它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安 全网”和“减震器”。 3、政府之所以必须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理由,就是私人保险由于存在种种 局限,不可能完全向人们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 4、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为国家筹集资金,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 我国曾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但时过境迁,我国现已进入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此方针已不再完全适用于今天的国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出现了国富与民生的失衡,应将公平与效率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实现公平,就需要依靠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 二、中国社会保障支出变化的总体态势 1、中国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是不断增长的 社会保障支出是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国民收入总量和经济增长速度。 从表1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财政支出体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点。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绝对值和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都比较低。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社会保障财政支出逐年增长。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更加注重民生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框架逐步形成和完善,社会保障支出规模进一步加快。由于这一时期国家经济和财政高速增长,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性的支出比例相对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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