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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常见问题

一、初始化设置

1.网络申报服务器地址的设臵

点击左侧菜单“系统管理”,依次选择:参数设臵-网络参数设臵-业务服务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在服务器地址处根据自己所在的网络运营商做如下设臵,或使用域名方式,服务器地址:

网通(http://125.32.16.114)

电信(http://222.168.5.98)

移动(铁通)(http://222.34.136.213)

域名(https://www.sodocs.net/doc/e618201662.html,)

服务器端口为默认的7888。

设臵完成后点击测试连接,测试连接成功后即可通过网络方式申报。

上述服务器地址若全部测试连接失败,请检查本地网络畅通稳定后再试。

2.设臵向导

初次使用系统的用户需要做初始化,点击左侧菜单“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提示检查本机系统时间后,弹出设臵向导,注册方式可以选择不注册,点击下一步

填写本单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获取税务局信息

如下图所示,有网络下载和介质导入两种方式,介质导入方式需到税务机关获取初始化文件保存到U盘中,然后通过U盘将信息导入到本系统中。

如果按上述步骤设臵了网络申报服务器地址,可以使用网络下载方式。

如出现上图的情况,请检查本地网络情况、检查网络申报服务器地址的设臵,测试连接成功后,重做初始化设臵。

单击[完成]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首页。

二、常见问题

1.系统时间的设臵

安装客户端软件时候必须把机器的系统时间设臵为当天日期,否则会影响以后的申报工作。

2.申报提示

请检查网络申报服务器地址-业务服务器的设臵,测试连接成功后,重新点击申报。

3.数据备份与恢复

为了系统的数据安全,用户应该定期备份数据,并妥善加以保存,以备万一数据被破坏或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选择“系统管理>>数据备份恢复”。

(一)数据备份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系统名称和数据库连接名

(2)选择备份到默认路径或者选择备份到选择路

(3)单击[备份]按钮就完成数据备份

注意:系统名称有两个分别为:系统管理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备份成功后为2个mdb后缀文件,大致格式为如下图

对于电脑中安装了多个程序的,需要逐个进行备份,并记录下每个备份文件对应的企业名称,方便数据恢复。

(二)数据恢复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恢复设臵

(2)选择系统名称和数据库连接名

(3)选择备份文件,点击选择

(4)选择完成后,单击[恢复]按钮就完成数据恢复

注意:系统名称有两个分别为:系统管理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需要分别恢复。

对于原来电脑中有多个程序的,需要逐个将备份的数据恢复到新的程序中。

4.软件卸载

(一)若电脑中只有默认安装在C盘下的一个程序,卸载步骤如下:

(1)开始-设臵-控制面板-增加或删除程序

(2)找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点击

(二)若在电脑不同路径下安装了多个程序,卸载步骤如下:

(1)点击我的电脑-搜索-所有文件和文件夹

(2)点击全部或部分文件名

(3)填写jdlssoft,epportal后点击搜索

可。

5.一台机器安装多个客户端软件

(1)双击安装程序,默认是安装在C:盘根目录下,即C:\JdlsSoft文件夹下,但是不要做初始化。

(2)把安装好的文件夹(名为JdlsSoft的文件夹)复制粘贴到任意盘符下,只要机器性能支持可以复制任意多户。比如复制到D盘下d:/JdlsSoft和E盘下e:/JdlsSoft,这样就可以进行三户扣缴义务人的申报工作了。以此类推复制几个文件夹就可以做几户扣缴义务人的申报。

(3)使用客户端软件时候,分别点击各个复制文件下的\JdlsSoft\EPPortalEPPortal.exe运行客户端程序,进

行初始化以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如果往月已经做了一户扣缴义务人的初始化操作,那么把正在使用的文件夹(名为JdlsSoft的文件夹)复制粘贴到其他地方,然后再按照1-3步的操作进行其他多客户端的安装。

6.初始化客户端失败问题

在客户端进行初始化时候,纳税人编码、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录入都正确,但是点击初始化时候提示“编码、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有错误,联系税务局”。出现这样的提示后,请检查填写信息是否正确,若核对后还出现此类提示。

(1)注意在扣缴义务人名称中如果包含括号,那么括号的输入问题:圆角或是半角,英文或是中文,必须和企业初始化信息的名称是完全相同的。

(2)联系主管税务的专管员,可能是由于专管员在<综合征管系统>的【税收管理】-->【认定管理】-->【个人所得税接口(BIMS)认定】模块里把认定的的扣缴义务人给作废认定了,重新点击下【认定】按钮就可以了。

(3)如出现网络连接异常提示,请检查本地网络情况、检查网络申报服务器地址的设臵,测试连接成功后,重做初始化设臵。

7.外籍人基础信息保存失败

外籍人资料全部输入后,点击保存没有反应。

请查看日期格式是否为:YYYY-MM-DD。(在“开始菜单>>设臵>>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臵。)

8.使用导入模块导入纳税人信息

在第一次使用导入模块时候,需要把各个项目下的“不导入”按钮选为例如:名称、性别等对应的项目。

可以多次导入纳税人基础信息,多次导入时对于当前已经存在的信息系统不进行处理,但会给出相应的提示信息,对于当前不存在的信息则会继续导入到系统中。

9.员工离职

如果发生员工离职,不能删除此员工信息。

需要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人信息】中,把此员工的状态改为“非正常”。

10.非雇员收入录入

例如杂志社有约稿作家,在纳税人信息录入时候把对应约稿作家的“纳税人类型”选择为非雇员、非股东/投资者,然后填写报表时是在“非工资薪金收入”中填写报酬信息。

11.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明细表

(1)本表填写时,要求先录入纳税人本月工资薪金数据。如果当月没有正常工资薪金而需要填写本表时,可先将本月正常工资薪金明细表中的所有项目都填写为零。

(2)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使用一次后,将不再支持再次操作。

12.申报重复问题

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的纳税人不能再使用综合征管系统进行个税纸质的汇总申报或者网上报税系统进行个税汇总申报,否则会造成申报重复,导致虚欠产生。

当月如果发现有上述重复申报情况,需要联系主管税务局或专管员作废使用综合征管系统的汇总申报或网上报税系统的重复申报记录,保留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的个税信息。

13.本月申报后发现申报有误问题

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点击“申报”按钮后,发现申报有错误,需要修正申报数据,但是提示本月已经申报过,不允许再进行数据修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操作:

(1)联系专管员或主管税务局,让专管员或主管税务局在综合征管系统中作废此次申报。

(2)税务人员在个税系统局端查询到此次申报的申报状态是“征管系统已经作废您本次申报,联系您的专管员重

新申报”,然后将申报反馈文件导出给扣缴义务人,过扣缴义务人通过网络反馈方式获取反馈信息。

(3)扣缴义务人导入反馈文件或获取反馈信息后,在客户端修改数据,然后重新进行申报。

14.纳税人姓名录入错误

(1)扣缴义务人已经正常申报成功,发现纳税人的姓名录入错误。出现这种情况,联系专管员,依据运维流程向省局提交报告单,省局运维人员在后台进行修正数据。

(2)省局修正数据完成后,反馈专管员,专管员再联系扣缴义务人在下个申报期之前,在本地的客户端【纳税人信息】中修改纳税人的姓名为正确的,下月正常申报即可。

15.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

(1)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申报,直接删除此纳税人,重新填写即可。

(2)如果申报后才发现问题,联系专管员,在税局端【申报管理】-->【日常操作】-->【纳税人更换身份证】模块,查询出此身份证号码,然后输入目标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如果没有重复记录,那么可以进行臵换。再把臵换记录的zip文件导出给扣缴义务人。

(3)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点击【纳税人信息】-【导入特殊身份证人员】,点击导入,提示成功后此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就会更正为臵换后的身份证号码,下月正常申报即可。

16.更新系统平均工资基数

每年(大约6、7月份)在省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工资后,省地税局会据此更新局端系统中的平均工资。纳税人需首先从税务局获取信息,才能正确计算公积金部分的税款,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1)对于网络申报的纳税人,首先点击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参数设臵”-“税务局信息获取”,在弹出的对话框中“信息来源”处选择“网络下载”,然后点击“下载”即可。

(2)对于介质申报的纳税人应先去主管税务局,由税务人员重新给纳税人导出初始化文件,纳税人用U盘拷回初始化文件后,点击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参数设臵”-“税务局信息获取”,在弹出的对话框中“信息来源”处选择“介质导入”,在“导入文件名称”处点击“选择”,选中U盘中的初始化文件,然后点击“导入”即可。

17.查看当前程序版本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关于按钮,可以查看当前程序版本号是否为最新。

三、补录数据操作说明

补录数据是指应补月份有申报记录,有额外数据进行补录申报。

相应模块操作:

点击补录数据,选择相应月份,确定后出现如下图自上而下依次顺序操作。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常见问题及解答 1、在个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bims)导不出扣缴义务人的初始化信息文件应该如何处理? 答:登陆tax2009征管软件—登记管理—查询统计—接口信息—个人所得税接口-扣缴义务人信息—微机编码—查询—连接网络—导出远程 如果点击查询时显示没有扣缴义务人信息,则需要修改该户税种鉴定—个人所得税—征收代理方式—代扣代缴 2、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进行设置向导到完成时提示“扣缴义务人编码或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填写有误,请返回修改。若您填写正确又无法通过检验,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字样,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答:1、单位名称中如果包含有括号等字符,在输入单位名称时,括号等字符必须与税务登记证打印内容一致,包括中、英文符号区分,全角、半角切换等,只要修改相应输入方式即可; 2、税务登记证号码中包含有“X”的企业中“X”的大小必须与税务登记证打印内容保持一致; 3、可能是税务局制作初始化文件信息有误,录入的信息中有不易察觉的非法字符,例如:空格等,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修改后重新制作、拷贝初始化文件即可。 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在导入或增加纳税人信息的时候,提示身份证号不正确或者不存在是什么原因? 答:1、首先核对该条记录的身份证号是否正确

2、带“X”的要在没有输入法的状态下改为大写的“X” 3、如果仍不行,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生成特殊身份证号,再通过导入特殊身份证号码纳税人进行导入。 具体操作:(管理员与扣缴义务人都需操作) 管理员操作:登陆bims系统—申报管理—特殊证件号处理—输入姓名及原始身份证号码---生成新证件号---输入扣缴义务人编码—导出文件交给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操作:登陆个税代扣代缴系统---个税代扣代缴—纳税人信息—高级—导入特殊身份证人员。 4、增加外籍人信息时,系统不给保存怎么办? 答:首先要更改电脑设置,点击开始—控制面板—区域或语言选项—选择自定义—选择日期—日期分隔符—选择“-”—应用—确定—应用—确定。然后根据纳税人实际信息录入个税软件。 5、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离职员工的纳税人信息如何处理? 答:已经申报过数据的纳税人不可以删除,可以到纳税人信息里修改该纳税人的状态(改为非正常)。 6、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在录入雇员信息时,股东同时是雇员,该如何录入信息?

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说明 校内各单位: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收入的逐步增长,国家已经把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主要税种,同时把高校教职工做为个人所得税的重点征收对象,加大了征收的力度。今年,安宁地税局对我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并要求严格执法。为了规范我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个人所得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现将具体做法说明如下: 1、工资、校内津贴、课时酬金、各类补助补贴、节假日加班费等收入要合并计税,适用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除工资、薪金以外的所得(如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等),也相应按照对应税率纳税。 2、鉴于工资、校内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该部分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按规定计算进行代扣。 3、各单位自主从其奖酬金中发放的计划外课时酬金、加班费及各类补助,要与工资、校内津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减去已经由财务处按其工资校内津贴标准代扣的税额,到财务处申报纳税。 4、为了方便计算个人所得税,各单位每月从其奖酬金中发放的课时酬金、加班费及其他各类补助应当一次办理完毕。 5、各学院和各附属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代缴工作,并从财务处取得本单位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的计税金额及扣税额。 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800元—其他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说明1、税率及速算扣除的计算方法(表一): 应纳税所得额为工资、薪金合计扣减有关项目后的余额。 2、举例说明 (1)工资及校内津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表二): 注:(9)=(1)+(2)-(3)-(4)-(5)-(6)-(7)-(8) (11)=(9)X对应级数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税收管理 1.个税客户端申报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时,提示无税种资格认定。 解决方式: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检查税种认定时,是否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认定为自行申报,应为代扣代缴。 2.新办的机关事业单位纯扣缴义务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 解决方式:分以下几步进行操作。1、登陆金三系统,“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纯扣缴义务人登记”,对扣缴义务人进行登记;2、“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扣缴税款登记”,对需要扣缴的税种进行登记;3、“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费)种认定”,进行扣缴的税种认定。完成上述三个步骤,即可进行申报。 3.本地的单位,财务人员在外地,需同时申报两个省份的个人所得税,如何避免出 错问题? 解决方式:登陆不同省份的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不同的客户端,分别进行申报(哪个省的企业,登陆哪个省的客户端操作,不要弄混)。 4.纳税人采用介质申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导入时提示征收品目不正确。 解决方式:由于纳税人无网络,则在第一次登录时未能下载基础设置,造成此错误。 解决办法是,纳税人到办税厅,请办税厅工作人员将自己企业的初始化文件导出到U盘,纳税人在个税客户端的“基础设置-信息获取-介质导入”功能里导入初始化文件,将已经 做好的报表先导出,并“清空数据”,再导入先前导出的申报表,或“清空数据”后重新制作申报表,然后进行申报缴款。 5.税务机关局操作人员如何对纳税人客户端重置密码? 解决方式:操作路径为“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扣代缴申报”-“个税代扣代 缴申报密码发放”。 6.申报个税工资薪金税费种认定有哪些要求? 解决方式: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费)种认定,需要检查的有以下几个:① 征收代理方式必须是“代扣代缴”,不能是“自行申报”或者“代收代缴”②征收项目为“个人所得税”③认定有效期起止为税款所属期,因此至少要比当前月份早一个月(提前 时间过长也不可行,会产生欠税记录)。比如当前月份为2015年11月,有效期起至少是2015

概述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既为扣缴义务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报税工具,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资料。 本系统主要包括:人员登记、报表填写、申报表报送、申报更正、查询统计等功能。

目录 使用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概述...............................................I 目录............................................. II 1运行环境 .. (1) 2系统初始化 (4) 2.1系统登录 (4) 2.2初始化 (5) 3基础信息 (8) 3.1扣缴义务人信息 (8) 3.2人员登记信息 (10) 4填写报表 (13) 4.1基本操作介绍 (14) 4.2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17) 4.3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20) 4.4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22) 4.5外籍人员数月奖金 (23) 4.6特殊行业全年工资薪金收入 (24) 4.7内退一次性补偿收入 (25) 4.8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 (27) 4.9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 (28) 4.10个人股票期权行权收入 (30) 4.11财政统发当月已缴税额 (31) 4.12其他报表 (32) 5申报表报送 (32)

6申报更正 (34) 6.1启动更正 (34) 6.1撤销更正 (35) 7查询统计 (36) 7.1申报明细查询 (36) 7.2申报情况查询 (37) 7.3个人收入统计 (38) 7.4分项目分税率统计 (41) 8设置中心 (42) 8.1系统管理 (42) 8.1.1 (43) 8.1.2 (44) 8.1.3 (45) 8.1.4安全设置 (48) 8.2单位管理 (49) 8.2.1单位信息 (49) 8.2.2操作员管理 (49) 8.3系统维护 (51)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操作说明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是个单机版软件,所有的网络功能都不可用。登陆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23456,所有操作都使用此用户名进行操作,不要建立或使用其他用户名登陆,否则容易出问题。 软件中涉及到三种zip文件,04010000开头的客户端初始化反馈文件、SB06开头的申报文件和FK06开头的客户端反馈文件,这些zip文件名都不要改名,否则会申报或反馈不通过。 申报所有相关操作的总体流程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次使用此系统时)1、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或解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未设置文件夹”。 (第一次使用此系统时)2、进行设置向导,填写扣缴义务人信息并以介质导入方式导入客户端初始化反馈文件。 3、补全系统管理中的单位信息,填写或修改纳税人信息表。 4、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收入等相关报表。 5、生成申报数据。 6、系统管理->数据备份恢复->备份。 7、申报及反馈——介质申报方式——申报——导出申报文件(文件名为SB06....zip)。 8、插入USB棒,进入网上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上传申报文件SB06....zip。 (如果有税款)9、上传申报文件后5-10分钟后,进入网上申报——地方税费缴纳——缴纳税款。 10、建议3天后进入网上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下载“客户端反馈文件”(文件名为FK06....zip)(当月月底前)。 11、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点击申报及反馈——介质申报方式——获取反馈——导入客户端反馈文件FK06 (i) 一、第一次使用时需进行的操作: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安装,第一次安装,执行安装程序,一直点击“下一步”,直到“完成”;如果是升级安装,请按照“升级说明.doc”操作。 2、进入网上申报界面,点击左栏“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再点击右栏出现的“明细申报”,会弹出一个新的有上传、下载、查询按钮的窗口,点击“下载”,在文件类型中选择“客户端初始化反馈文件”或者“全部”,然后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出的客户端初始化文件后面的下载,保存此客户端初始化文件(文件名为040100003400008_JBXX_开头)到你的电脑中。 3、打开桌面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出现登陆窗口,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23456点击登录,如图1;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操作说明 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的下载与安装 ●第一打开IE扫瞄器,在地址栏里输入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e618201662.html,,登陆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网站,点击 网页右侧的个所税专栏(如图1), (图1) ●在左侧的“全员全额申报专栏”内,点击下载专区(如图2), (图 ●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新版本)”(如图3)>>点击“20061225tax1.exe”,点击储存按钮,选

择储存路径,将安装文件下载到运算机硬盘上。例如:储存到桌面,点击储存即可。 双击安装文件“20061225tax1.exe”,点击下一步,点击“是”,建议不更换路径,点击下一步,点击完成,安装完成。另外,应及时在https://www.sodocs.net/doc/e618201662.html,网站上下载升级包(依照网页标注的日期判定是否应下载)并安装。 注意: (1)若一台机器同时为多个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现在可将c盘根名目下的JdlsSoft文件夹(尚未进行初始化的,即:未录任何信息的)复制到若干个其它路径下。一个文件夹只支持给一个企业报税。 (2)本系统软硬件运行环境请参见软件中的关心>>系统关心下的系统安装运行环境。 二、登录系统 ①安装完成后在桌面上会生成快捷方式图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双击该图标运行系统。 ②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默认操作员代码“001”,默认密码“123456”登录系统(如图4) 。 (图4) ③单击登陆按钮进入本系统主界面 (如图5),进行初始化设置。

(图5) 三、初始化设置 ●首次使用时会显现要求使用“设置向导”功能的提示框(如图6); (图6) ●点击确定后,在显现的“设置向导”界面(如图7)第一输入您的扣缴义务人编码(微机号)、扣缴义 务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注意必须填写准确); (图7) ●然后点击下一步,此处一样无需修改(为方便以后上网升级使用,那个地点能够进行测试连接)(如图 8);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税系统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 一、获取初始化文件失败 (一)情形:企业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后,根据向导进行软件初始化处理获取税务机关初始化信息时,软件提示获取信息失败。 (二)处理:可能是企业输入的单位信息错误,如微机编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单位名称等错误所致(重点检查企业名称是否有括号,括号区分半角全角,税务登记证号码是否有字母,字母区分大小写)。企业重新根据向导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二、身份证号码无法保存 (一)情形:企业在输入员工身份证号码时,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但无法保存,软件提示身份证信息错误。首先核对身份证,最好要求提供复印件,排除录入错误后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二)处理: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无法输入的身份证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在个人所得税税务端软件中处理。企业将税务机关导出的文件在个人所得税企业端软件中处理,点击“高级-----特殊身份证处理”(位置在软件上方),选择反馈文件

导入。注意:企业有时应退出个人所得税软件,重新进入后,补全纳税人信息。 三、申报数据无法修改 (一)情形1:扣缴义务人已生成数据,但发现申报数据错误,企业在软件中无法修改。 情形2:扣缴义务人已生成数据并已申报反馈,企业在软件中无法修改。 情形3:扣缴义务人已生成数据、已申报反馈并已到税务机关申报,但未缴纳,企业在软件中无法修改。 (二)处理:只要生成数据后,无论是否申报反馈、是否已到税务机关申报(包括网上申报),企业都无法在软件中修改数据。 具体操作: 1、企业完成税务申报:对未进行税务申报的企业,应完成税务申报; 2、税务机关取消申报,导出反馈文件,并将反馈文件传给企业;

个人所得税软件升级V1.2常见问题讲解 培训内容: “新个人所得税软件(V1.2版本)”升级及申报的重要知识点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具体详细操作请参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V1.2版升级及操作指南》。 纳税人以前用的个税软件是V1.1版的,现在升级安装的是V1.2版的。 个税系统V1.2版特点 1. 总局代扣代缴系统(易税门户) 2. 大连地税代扣代缴系统(纳税端平台) 3. 界面更加优化,功能更加完善。 4. 升级后的软件支持在线升级。 5. 与金税三期连接。 1、升级时间 2015年6月份申报期内,中山局纳税人可以使用新版个税V1.2进行报税,软件安装可以在这之前开始进行。 2、《升级操作指南》下载 《操作指南》下载位置在:“大连市地税局网站”->“专题专栏”下,有个“个税V1.2版升级专栏(高新园区除外)”,有操作指南下载。专栏图片是变化显示的,您可以手动切换得到“个税专栏”。

3、升级咨询电话 中山局咨询电话 在大连地税网站“个税升级专栏”,“操作指南”旁边有个“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上面有各税务所联系电话。 4、“纳税端办税平台”都能做什么? “纳税端办税平台”现在所有纳税人都在用,它可以: (1)开具网络发票; (2)打印缴款凭证,包括税费缴款凭证和社保费收据打印; (3)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4)报财务报表; (5)查询税种核定情况; (6)安装、使用个人所得税软件V1.2版。 这次的个税软件(V1.2)依托于“办税平台”,安装及日常使用都从纳税人端软件进入。 5、个税软件“单企业版”与“多企业版”的区别? 个税软件(V1.2)分单企业版和多企业版。 单企业版是只为一家企业进行报税,不为别的企业进行报税。只能报一户,不能报别的企业。 多企业版就是原来的“一机多户”,代理或兼职会计,用一台电脑申报多家企业。 一台电脑上只能装一个软件,也就只能一个版本,要么“单企业版”,要么“多企业版”。如果企业原来只报一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4-0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非常实用的几个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务技巧 1.个人取得生活补助,公司是否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我们公司每年都会对特殊困难员工(人数为总人员数的2%)进行补助,一般金额1000-3000元左右,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对于个人取得的生活补助,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职工取得的福利费是免个人所得税的。这个福利费免个税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即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对生活补助的解释: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对特殊困难员工的生活补助费,可以在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是员工集资出资设立的,现在要把这个员工持股的企业转让给我公司,那么员工把股权转让给我公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想让这个企业先分

配再转让,先把分配的股利计入”应付股利”,那么是在分配时代扣代缴个税,还是在支付时? 答: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判定观点不同,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权责发生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红利应判定为有所得,就应在作出分配个人名下的会计处理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按”收付实现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不能判定为”有所得”,自然就不发生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部分所得的扣缴义务,第八条规定: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这条规定中所说的支付,其表现形式可以为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或者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支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向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股东分配股息、红利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股息分配不会那么顺畅。比如,虽然股东大会已经作出了分配股息、红利的决定,但因公司资金紧张,暂时无力支付;另一种情况是,虽然有支付能力,但为了避免支付股息、红利所要代扣的巨额个人所得税,故意拖延不支付。从权责发生制的角度来说,公司应支付的股息、红利已经成为一种负债,股东已经有了所有权,因此,即使暂时没有实际支付,也应全额计算并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另一个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1997]656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

个税申报的常见问题Top10 2019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以及个人所得税APP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上线之后,各扣缴单位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全国咨询量已突破百万级别,为了各位更好的适应税改过渡期,现列出相关政策及软件操作最常见的10大问题,让各扣缴单位对新个税业务和软件有更清晰的认识,轻松应对税改背景下的个税申报相关工作: Top1:工资没超过5000元(没有税款)要不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不采集,等有税款的时候再填写就可以。 Top2:自然人扣缴系统2018年入口和2019年入口如何选择?如何切换? 本月申报12月的收入信息,直接点击2018进入,正常操作就可以了。申报完成后可以通过2019年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和1月收入的税款计算,2019年2月申报1月所得就可以使用新的入口了。系统右上角“版本切换”可切换版本。 Top3:专项附加扣除采集方式有哪些?多种方式采集数据是否能共享? 专项附加扣除的采集分为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扣缴系统报送和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 者web进行报送两种途径。 1)扣缴义务人报送:员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的电子表格,单位人事/会计收集点击表格,导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进行报送。 2)自然人远程报送:个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登陆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大厅注册码方式注册,登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填写、报送。 不管是通过扣缴义务人采集的还是自然人远程报送的,数据在两端都能查到,扣缴义务人可下载自然人远程端填写的脱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税前扣除,当两者发生不一致或重复采集时,以自然人自己采集为准。 Top4:为什么这个月自己手工算的个税跟自然人扣缴系统算出来的不一样? 请确认手工计算的公式是否正确,是否采用了最新的累计预扣法。2019年1月的工资薪金采用按月预扣预缴申报,需先计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 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实际工作中,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 (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不少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此外对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进行账务处理呢?下面笔者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以企业经常发生的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为例进行分析。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税款 1、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企业职工王力2008年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由职工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王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假设本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除费用标准2000元,下同): 根据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得: 王力应缴纳个税=(5500-2000)×15%-125=525-125=400(元) 2、账务处理 为了正确记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问: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 答: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投资人或业主的身份信息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WEB)端进行申报。也可由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代理申报。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WEB)】自行申报:业主或投资人可以通过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个性服务”,点击“个人所得税专区”,进入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WEB)端进行申报。登录成功后,点击顶部"申报管理"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可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B表)"、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C表)。 详见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进入方法及经营所得申报操作指引: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 台W EB端进入方法及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理申报:办税人员登录扣缴客户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按钮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缴款等操作。

2.问:申报工资薪金的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里面也有生产经营所得,也可以申报吧,就是申报后仍然显示未申报是怎么回事呀? 答:扣缴客户端可以申报生产经营所得(详见问题1)。如果扣缴客户端内显示未申报,请核实申报时是否进行了发送申报及获取反馈操作。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款方式调整的公告》第1项第2点、《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V1.6》第8项。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用户操 3.问:在网页端申报后,在线交了款后,为啥税务局办税大厅猜不到申报记录和缴款记录? 答: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是否申报缴款成功,若申报缴款成功,是可以查询到申报记录及缴款记录的。如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已成功申报缴款,但仍查询不到申报缴款记录,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申报属期、申报表种类等具体信息以定位分析问题。 4.问:请问2018年的个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 答:2018年个人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3月31日前进行申报。4月1日起该事项的所有网络申报途径均已关闭,如需申报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办理。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做账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另一种是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举例说明如下:一、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例:某企业为职工张某发放9月份工资3000元。税款(205元)由张某自己承担,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借:应付工资 3000贷:现金 2795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5二、企业为个人代付个人所得税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纳税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或者部分由企业负担。这种情况通常是双方自愿行为。另一种是因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赔缴(旧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可以由扣缴义务人赔缴。但是从2001年5月1日开始,新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款本应由个人负担。企业代纳税人负担的税款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与之相适应,企业代负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仍以上题为例:如果按照协议规定,张某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800-速算扣除数)÷(1-税率)=(3000-800-125)÷(1-15%)=2441.18(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441.18×15%-125=241.18

个人所得税系统常见问题-2 一.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的TIPS扣款问题 (1) 二.申报重复问题 (2) 三.申报后发现错误问题 (2) 四.填写纳税人信息有误问题 (3) 五.扣缴义务人的登记变更问题 (4) 六.重复身份证号问题 (5) 一.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的TIPS扣款问题 12月5日开始,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不需要在前台进行清缴,系统会自动在每天晚上进行tips扣款处理,请各单位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具体条件如下: 1.使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个税,无论 是介质申报还是网络申报都可以。 2.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存在有效的三方协议信息能够进行 tips实时扣缴。 3.此次申报没有进行纸质开票清缴税款。

二.申报重复问题 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的纳税人不能在使用综合征管系统进行个税纸质的汇总申报或者外网的网上报税系统进行个税汇总申报,会造成申报重复,导致虚欠产生。 当月如果发现有上述的重复申报,需要作废使用综合征管系统的汇总申报或网上报税系统的申报,保留使用个人所得税系统申报的个税信息。 往月如果发现上述的重复申报,如果两种申报的申报金额不一致,那么需提交问题报告单联系省局说明情况后后台进行处理。如果两种申报的申报金额一致,近期省局会批量修改此类的数据。 三.申报后发现错误问题 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点击“申报”按钮后,发现申报有错误,需要修正申报数据,但是提示本月已经申报过,不允许再进行数据修改。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操作: 1.如果此扣缴义务人是本月第一次使用个税系统软件,可 以不用来税局。在自己机器上卸载软件,删除C盘下默 认的“JdlsSoft”文件夹。然后重新进行安装软件,初 始化进行,录入申报数据等操作,重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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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标 签】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1995﹞65号 【发文日期】1995-04-06 【实施时间】1995-04-0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个人所得税 2016529 40 (通知略)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第三条 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否则,纳税人应缴纳

居民个人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这里的收入指“毛收入”,即为不减除任何费用、扣除、税款前的收入。对于工资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为应发工资;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为税前收入,非实际拿到手的钱。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2、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资金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不包括在“年收入”中。如果选择将全年一次性资金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包括在“年收入”中。

一、适用范围: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若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等原因而暂时离开中国,待这些原因消除后仍需回中国,仍为居民个人。 年初预计居住不足183天按非居民个人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但后来情形发生变化居住时间延长满足了居民个人条件,同样也是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纳税年度: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 31 日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

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比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19 年的12 月31 日,那么它就属于2019 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 年的1月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 七、汇算清缴准备材料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准备好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八、留存备查材料 汇算清缴结束后,需要将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资料留存备查。 以上的汇算资料需要留存五年。 九、不按期办理年度汇算将会被罚! 1、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 企业端操作指南 中卫市地税局万馨芳 一、概述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既为扣缴义务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报税工具,也为税务机关提供了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资料。 本系统主要包括:基础信息录入、填写报表、生成申报数据、申报及反馈、查询统计等功能。业务流程图如下: I

二、系统安装 初次使用时,需要安装对系统的一些固定参数进行设置。操作步骤:第一步启动计算机。 第二步打开软件安装包。单击“下一步”。 第三步进入下图界面,单击“浏览”,选择目标盘符和文件夹地址(提倡统一安装在D盘下,新建文件夹“个人所得税软件”),再单击“下一步”。 第四步如下图,提示安装成功后,单击“完成”。 第五步如下图,单击“我不需要迁移”,完成系统安装。桌面上自动建立本系统的快捷方式。 三、系统初始化 主要介绍系统登录,以及初次使用时怎样通过向导完成初始参数的设置。 1、系统登录 双击桌面上的系统快捷方式,启动系统。登录操作步骤: 第一步以系统内置的用户登录本系统。(用户代码:admin;初始密码:123456) 第二步在上图所示的登录窗口中单击“登录”。 2

2、系统初始化 本系统提供网络注册、电话注册、不注册三种方式,不同的注册方式在操作步骤上有所不同。我们以不注册方式进行介绍。操作步骤:第一步选择“不注册”,并单击“下一步”。 第二步准确录入企业编码、名称、税务登记证号信息,并单击“下一步”。 第三步获取税务局信息:主要包括主管税务机关、经济类型等配置信息和扣缴义务人信息两部分。如下图所示,在“网络下载”和“介质导入”两种方式下,选择“介质导入”,并在“选择”栏导入企业基础信息数据文件,并单击“下一步”。 第四步完成。单击“完成”, 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首页。 - 3 -

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集锦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已全面施行。个人所得税也已经申报了一个月,为了确保您能够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根据首月咨询的情况总结了以下常见问题供您参考 一、个税报表如何打印 若需要打印所有人员汇总的明细表,可以先在综合所得税款计算界面,点击导出,导出表格后打印就可以;若需按个人查询打印,可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到后导出打印就可以了。因19版报表改动较大,总局还在调试报表格式。目前“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暂时无法导出或打印的。 二、个税软件的申报流程 1、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稍后获取反馈,看下是否成功;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涉及到需要扣除的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采集),采集后同样需要报送并获取反馈; 3、报表填写,分为: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限售股所得申报四个目录,其中,综合所得申报中的工资薪金为必填项,其他所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4、税款计算(综合所得申报需要进行税款计算,其他所得是自动计算的); 5、申报表报送,点击右上角“发送申报”,并及时点“获取反馈”,提示“申报成功”才可以。 1、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稍后获取反馈,看下是否成功;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涉及到需要扣除的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采集),采集后同样需要报送并获取反馈; 3、报表填写,分为: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限售股所得申报四个目录,其中,综合所得申报中的工资薪金为必填项,其他所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4、税款计算(综合所得申报需要进行税款计算,其他所得是自动计算的); 5、申报表报送,点击右上角“发送申报”,并及时点“获取反馈”,提示“申报成功”才可以。 三、专项扣除的资料已经采集,导入工资后不显示专项扣除的金额 您填写或者导入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后,点击上方的“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勾选上“我确认需要进行自动预填”,预填人员范围选择“所有人员”,点击“确定”按钮会根据您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中填写的相关信息,自动提取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四、个税软件办税信息如何更新 点击软件左侧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办税信息更新→→下载就可以了。 五、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的税收处理 (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上述2条,既规定了企业对于向个人支付款项时负有代扣代缴法定义务,同时也明确了对于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同时还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但是,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处理这笔返还的手续费呢?很多人认为手续费属于从税务机关返还的款项应该不再涉税,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对于企业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可以由企业随意支配而不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呢? 答:对于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主要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 (1)营业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法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利息税,可按所扣税款时2%取得手续费。对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这里,对于储蓄机构所取得的返还手续费应征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是有着充分的政策依据的,但对于一般性企业所取得的返还个税手续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其应征营业税,但却也无法找到这部分收入应该不征或者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但如果根据营业税条例中规定,对于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严格意义来讲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进行缴纳营业税,只不过因为该笔收入是从税务机关取得因而模糊了征税概念。 对于这一点目前在实践工作中可能多数税务机关都未对此进行实际征收,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也有部分省市对此行为已经作出征税规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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