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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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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资料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

(完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XX6年版)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度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

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疫苗种类接种年(月)龄 名称缩写出生 时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8 月 9 月 18 月 2 岁 3 岁 4 岁 5 岁 6 岁 乙肝疫苗Hep B 1 2 3 卡介苗BCG 1 脊灰灭活疫苗IPV 1 脊灰减毒活疫 苗 OPV 1 2 3 百白破疫苗DTa P 1 2 3 4

白破疫苗DT 1 麻风疫苗MR 1 麻腮风疫苗MM R 1 乙脑减毒活疫苗 或乙脑灭活疫苗1JE-L 1 2 JE-I 1、 2 3 4 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 V-A 1 2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 V-A 1 2

发布日期:2017-02-13 15:23:12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C 甲肝减毒活疫苗 或甲肝灭活疫苗2 Hep A-L 1 Hep A-I 1 2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最新: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12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对于从事公共卫生及预防工作的基层医师们是必须了解的,内容是满满的干货,现将干货呈上来,大家阅读后一定不要忘记收藏哦!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国卫办疾控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点击大图查看)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 01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02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一类疫苗与二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注意事项.doc

一类疫苗免疫程序与接种须知 疫苗预防疾病免疫程序接种方法接种禁忌症常见预防接种反应及接种注意事项 出生后24 小时内接种第 1 肌内注射 发热,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患者,少数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中度发 乙肝疫苗乙型肝炎剂,1/6 月龄分别接种第2/3 10ug/ 热,可自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 对疫苗成分过分者 剂20ug/1ml 理 患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 接种后 2 周局部出现红肿浸润, 8-12 结核性脑膜炎、出生后尽快接种, 12 月龄内周后形成小溃疡,随后结痂,为正 卡介苗皮内注射,心脏病、湿疹或其他皮肤及免疫 粟粒性肺结核完成 1 剂常发应,如局部淋巴结肿大形成脓 缺陷者 肿应及时诊治 出生后2、3、4 月龄接初免,2 月龄肌内注射, 发热,急性严重疾病患者,免疫 服苗前、后半个小时内不应喂热开 脊髓灰质炎疫苗小儿麻痹症3、4 月龄, 4 周岁水或母乳,发热、恶心、腹泻无需 4 周岁加强共 4 剂缺陷病 口服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百白破疫苗百日咳、白喉、出生后3、4、5 月龄初免, 1 肌内注射发热及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 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硬结,破伤风岁半至 2 岁加强共 4 剂期),患者暂缓注射,有癫痫、神 可有低热、疲倦、头痛等无需特殊 经系统疾病,惊厥史及有过敏史 白破疫苗白喉、破伤风 6 周岁 1 剂肌内注射处理,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者 麻风疫苗(麻疹疫 麻疹、风疹8 月龄 1 剂皮下注射,一般无反应,少数可出现一过性发苗)发热、患严重疾病,急慢性感染, 热或皮疹,一般 2 天自行缓解,必麻腮风疫苗(麻腮疫麻疹、腮腺炎、免疫缺陷者,对新霉素过敏者 18-24 月龄 1 剂皮下注射,要时可对症处理 苗、麻疹疫苗)风疹 发热、急性传染病、心、肾、肝 可出现一过性发热,一般 2 天内自乙脑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8 月龄, 2 周共 2 剂皮下注射,疾病患者,有过敏史或癫痫史及 行缓解,必要时可对症处理 免疫缺陷者 A 群流脑疫苗A 群流行性脑 8-18 月龄共 2 剂(间隔三月)皮下注射, 发热、急性传染病、脑部疾病、可有短暂发热、局部压痛,可自行脊髓膜炎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下肺结核缓解,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2017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发布日期:2017-02-13 15:23:12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注:1.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

疫苗(二类)公示牌

二类疫苗公示牌 品种 适用对象 免疫程序 接种方法 预防疾病 禁忌症 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基础免疫 加强免疫 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① 3月龄~6周岁儿童 3针:3月龄开始,每针间隔4~6周,每次0.5ml 1.5~2周岁加强1针(0.5ml)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或臀部外上1/4处肌内注射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患有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及注射白喉类毒素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禁用. 注射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可消退.局部可能有硬结,1~2月即可吸收. ⑴白喉类毒素制剂均为乳白色混悬液,含有吸附剂氢氧化铝.放置后有沉淀产生,使用时要充分摇匀.⑵制品曾经冻结,有摇不散的凝块不可使用.⑶成人严禁使用儿童用的白喉类毒素制剂.⑷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月可吸收,如需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⑸应备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 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减毒活疫苗② ≥1周岁 1针(0.5ml) 基础免疫4年后加强1针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麻疹,腮腺炎,风疹 ⑴妊娠期的妇女.⑵对新霉素过敏和鸡蛋有过敏史或类过敏史者. ⑶伴有发热的呼吸道疾病,活动性结核,血液病,恶病质和恶性肿瘤等.⑷原发性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人或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⑸个人或家族有惊厥史和脑外伤史. 常见的接种反应是在注射部位出现短时间的灼烧感及刺痛,个别接种者可在接种疫苗5~12日出现发热(38.3℃或以上)或皮疹.罕见的包括一些轻度的局部反应,如红斑,硬结和触痛,喉痛及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极其罕见的有过敏反应,一过性的关节炎和关节痛 ⑴育龄期妇女在接种疫苗后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⑵疫苗为冻干制剂,使用前应用稀释液稀释,充分摇匀后方可使用.⑶M-M-RⅡ疫苗可于百白破疫苗混合制剂,脊髓灰质炎疫苗同时使用,但与百白破三联混合制剂同时接种时,应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和针头在不同的部位注射. 甲型肝炎

二类疫苗公示(2-2)

二类疫苗公示 疫苗种类接种对象接种剂次接种部位接种 途径 作用接种禁忌症可能发生的反应注意事项 价格 (元) 甲肝灭活疫苗12月龄以 上 2 上臂三角 肌附着处 肌内 注射 预防甲型 肝炎 1.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 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 经系统疾病者。 1.常见不良反应:疼痛,局部红 肿、一过性发热。 2.罕见不良反应:局部硬结、皮 疹。 3.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 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 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慎用。 2.注射前充分摇匀。 3.疫苗瓶底有裂隙、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 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5.严防冻结。 甲乙肝联合疫苗儿童型 1-15岁; 成人型 16岁以上 3 上臂三角 肌 肌内 注射 预防甲型 肝炎和乙 型肝炎 1.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 经系统疾病者。 4.妊娠期妇女 1.常见不良反应:疼痛、触痛。 2.罕见不良反应:一过性发热、局 部红肿、硬结。 3.极罕见不良反应:局部无菌性化 胀、过敏性皮疹、阿瑟反应、过 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 体质者、哺乳期妇女慎用。 2.注射第一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 第二针。 3.不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接种。 4.注射前充分摇匀,疫苗瓶底有裂隙、标签不清或失效者、 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5.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6.严防冻结。 乙脑灭活疫苗6月龄以 上 4 上臂三角 肌附着处 皮下 注射 预防乙脑 1.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2.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 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 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4.妊娠期妇女。 1.常见不良反应:一过性发热。 2.罕见不良反应:严重发热。 3.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 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 体质者慎用。 2.疫苗瓶底有裂隙、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 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4.严防冻结。 5.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 文案大全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版

精心整理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年版)的通知 说明( 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1 2 3 补种) 4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

常用第二类疫苗免疫程序推荐

派呼吸科经验丰富的医生及校医务室医生共同组成。实施 24h 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对值班时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缺漏、不推迟,有效快速处理。每日向上一级汇报诊疗情况,及时制定正确的诊疗方针,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并在学校各个公告栏上公布值班和咨询电话;针对疫情的特点规律,切实做到 快、稳、准、狠 ,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狠抓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应急机动保障到位,联合防控救治小组成员和专用车辆24h 待命,确保药品、物资充足、人员到位,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有效运行。 3.3 有症状者及时就诊 经医务室初筛,有流感症状的同学及时到发热门诊部就诊。发热就诊者应佩戴口罩,测体温,并登记详细资料。普通感冒转普通门诊,对于有甲型H 1N1流感症状者咽拭子采样,由专人专车送市定点医院化验,24h 内电话报告化验结果。阴性者转医务室门诊就诊,阳性者在隔离病区隔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予以治疗。隔离者不得随意外出,允许外出者需佩戴口罩,避免多人乘同一部电梯,尽量从楼梯通行。 3.4 治疗 对于轻症患者(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严重并发症),治疗应以休息为主,多饮水,每天测体温不少于2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加强隔离,外出时佩戴口罩,对高热病例可给予退热和抗病毒治疗,以及其他的对症和支持治疗,无需应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患者在流感样症状消失后24h 且体温正常48h 后可解除隔离治疗。 对于重症患者,病情出现下列情况:持续高热;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呼吸困难或胸痛,口唇紫绀,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惊厥等,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应由120立即转市内指定重症甲型H1N 1流感收治医院进一步治疗。及时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进行抗病毒治疗。开始给药时间应尽可能在发病48h 内(以36h 内为最佳)。对于高危人群,一旦出现流感样症状,不一定等待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即可开始抗病毒治疗。同时要积极采取下列治疗措施:!如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衰竭的情况,应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吸氧、无创机械通气或有创机械通气等。?出现脏器功能损害时,给予相应支持治疗。#病情严重者(如出现感染中毒性休克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 征),可考虑给予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合并细菌感染 时,给予相应抗菌药物治疗。4 个人防护 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睡眠充足、勤于锻炼、减少压力、足够营养,增强机体抵抗力。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和被病毒污染的物品亦可能引起感染。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流感高发季节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去公共场所尽量避免与人面对面,与人交流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与确诊病人有接触时至少保持1m 距离,照料病人时应戴口罩,与病人接触后都应用肥皂彻底洗净双手,注意监测体温的变化,有流感样症状及时门诊就医。节假日如在校外期间出现流感样症状,应立即当地就医,及时隔离,正确治疗,外出或与人接触时佩戴口罩,痊愈后返回校园。5 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是预防甲型H 1N1流感流行的有效手段之一[4]。H 1N1疫苗的主要功能是活跃人体内的白细胞,加强免疫系统功能,产生抗体抵制侵入身体内部的病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在大学内积极稳妥有序地对易感人群及时接种疫苗。 参考文献: [1]韩一芳,张宏伟,曹广.2009年新型甲型H 1N1流感流行特征及 防控措施[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09,30(6):611. [2]林磊,童贻刚,祝庆余.新甲型H 1N1流感病毒及疫情分析[J ].军 事医学科学院院刊,2009,33(3):201. [3]范新宇.加强学校防病工作意义重大[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2009,15(4):68. [4]吕正兵,李谦,黄宏杰,等.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现状及处理对 策的思考[J].药物生物技术,2009,16(3):287 290. 收稿日期:2009 12 11;修回日期:2010 03 10 (本文编辑:范新宇) 第一作者简介:蔡志坤(1976%),男,主管医师,主要从事免疫规划监测 与研究。 作者单位: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州350001。 文章编号:1007 2705(2010)03 0090 03 中图分类号:R 186 文献标识码:B &讲座? 常用第二类疫苗免疫程序推荐 蔡志坤,潘伟毅,周勇,林光灿 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有新的疫苗出现。该文在介绍常用第二类疫苗的基础上,增加了近年新生产或新进入国内市场并广泛使用的的疫苗如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A +C 群流脑结合疫苗、甲型H 1N1流感疫苗等的介绍, 对各种疫苗的种类、剂型、接种时间、接种间隔、接种部位及方法等进行了推荐。以便群众了解更多关于疫苗的常见知识,对接种何种类型的疫苗作出正确的选择。 关键词:第二类疫苗;免疫程序;预防接种 疫苗分为2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 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第二类疫苗种类多,有的疫苗不同生产厂家的免疫程序也不同;有的疫苗既是第二类疫苗又是第一类疫苗,仅接种人群不同,如麻腮风三联疫苗、5 g 重组酵母乙肝疫苗。现将福建省常用的第二类疫苗介绍如下,所推荐的第二类疫苗接种应以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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