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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湘西土家族哭嫁歌的艺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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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湘西土家族哭嫁歌的艺术特征

作者:吴姿霖

来源:《艺术科技》2013年第07期

摘要:哭嫁是土家族一种历史悠久的奇特风俗,土家族姑娘出嫁前都要唱“哭嫁歌”,是土家族姑娘出嫁前宣泄心中真实情感的一种表达方式。

关键词:土家族;哭嫁歌;艺术特征

土家族姑娘出嫁前要唱“哭嫁歌”,用“哭”和“唱”的方式来迎接出嫁结婚这一人生最大喜典。它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女性出嫁时宣泄心中真情实感的一种演唱形式,也是新娘为了表达离别之情,由新娘哭诉、亲人们劝慰开导的一种以哭伴歌的形式,它抒情性强,曲调低沉,十分悲戚,哀婉动人,催人泪下,被誉为“中国式的咏叹调”。我们可以从土家族哭嫁歌的起源,哭嫁歌的发展,哭嫁歌的艺术内涵等几个方面来论述。

1哭嫁歌的起源与发展

哭嫁作为土家族一种历史悠久的奇特婚俗,它的产生与发展,直接受到婚姻制度和婚俗的影响。土家族的婚姻在早期是自由婚姻,具有本民族独特的婚俗习惯和婚礼仪式,男女之间经过交往、对歌、赛歌、跳舞、吹木叶等方式接触,相爱之后,经过土司作证即可成亲,不索取任何财物。然而,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清雍正十三年(1735)实行“改土归流”制度之后,完全打破了“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古朴纯真的婚姻习俗、礼仪方式受到冲击和影响,自由婚姻也受到封建礼教的桎梏,染上“周公六礼”的痕迹,男婚女嫁需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求“门当户对”。民间也有“篾门对篾门,板门对板门”的俗语,在官宦、土司、士绅人家便成了不可逾越的清规戒律。“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似乎成为毋庸置疑的信条。所以,即使是平民百姓中的自由恋爱联姻,表面上的“媒妁之言”也是少不了的。昔日,土家人有这样几种婚俗:一是“凡姑氏之女,必嫁舅家之子”,叫做“接骨种”。“无论女之大小,竟有姑家女子年长十余岁,必待舅父之子成立婚配”。“兄亡收嫂,称为‘坐床’”。二是纯男性选择式。无论何家女子,只要男方看中,买一串鞭炮去她家门口放了即为定亲,女方任何人不得反对。若一女子被几个男子举行放炮定亲仪式,便惶惶然不知所措。男方则千方百计争取婚姻,甚至歼灭婚敌,因此而有殃及女宾安全的。三是抢亲,所谓“抢来的”。四是童养媳,所谓“引来的”。而哭嫁,正是源于这种妇女婚姻之不自由。过去,土家姑娘的命运是悲惨的。她们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罪恶的婚姻制度。

“哭嫁歌”始于何时,至今无确切史料证实。土家族在相当长时间内是女权至上的氏族社会,至高无上的“梯玛”是由女子来担任的,也曾经实行“男嫁”制度;后来,特别是汉族礼教的传入,男权不断上升,女权逐步丧失其统治地位,“男婚女嫁”成为新的习俗。由于这个转型历史并不太长,所以土家女子对这种新习俗还不习惯,还对于旧传统有所留恋,故产生了哭“嫁”这一了不起的社会现象和文化奇葩。经研究,它最早出现的文字根据,见于清代土家族诗人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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