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借鉴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借鉴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借鉴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借鉴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借鉴1

林剑乔1,2黄德春1,2

(1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 211100)

(2河海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江苏南京 211100)

摘 要:2010年7月21日,奥巴马正式签署《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标志美国政府对华尔街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进入实施阶段。而中国之前在金融危机中的出色变现使得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众多的投资机构纷纷涌入中国,中国的金融市场必然走入一个新的蓬勃发展时代,PE作为目前在中国投资领域最炙手可热的投资方式也将逐渐走向成熟。借鉴美国此次金融改革中对PE行业的新规制,本文对国内PE行业进行了深度分析,从私募股权运作的角度剖析了PE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最后对PE行业进行了前景分析并提出了发展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改革;私募股权;发展现状;前景分析;

Reflection on the Chinese PE based on the American Finance

Supervision Revolution

Lin Jianqiao1,2,Huang Dechuang1,2

(1Business school, Hohai University,Nanjing,211100)

(2Industrial 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 Hohai University,Nanjing,211100)

Abstract:Obama formally signed 2010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laws on 21th July in 2010 and it indicates that American government put the supervision measures into practice on the large scale financial institution. Before that, China make a good performance in the crisis and large numbers of investment institutions come from foreign countries surged in China finance market later. It means that it will be a fresh and flourish era for Chinese finance market and PE will also become mature as the most popular investment tool in China. Taking account of the new regulation and law conducted in the American Finance Revolution, the paper make a deep analysis on the PE industry and give a description of the state of PE industry from the view of the operation of the PE, besides, we also clarify the role that PE do and will do play 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ic. Finally ,we offer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E industry in the Post-crisis era.

Keywords: Finance Supervision Revolution; PE; Development State; Prospect Analysis;

一前言

在经历了一场金融危机的洗礼之后,各国政府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国家的金融系统,私募股权投资作为金融领域里的后起之秀,已经在金融舞台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从投资和融资的角度来看,私募股权无不

1本文由以下项目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

11BGL088);江苏省哲学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江苏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08EYA002)

可以说是在庞大的金融体系下独辟蹊径,既为高端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同时也开创了将权益投资和技术管理支撑相融合的发展期企业融资方式。正是这种史无前例的金融创新模式让私募股权投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为经济的重新崛起添砖加瓦。但金融危机的伤痛让各国政府痛定思痛,在小心翼翼的推动这种金融投资模式发展的同时,也开始出台各种政策,防风险于未然。2010年7月21日,奥巴马正

式签署《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又名《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该法

案标志着美国政府对华尔街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进入实施阶段。该法案中的“沃尔克法则”(Volcker Rule)因限制美国商业银行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行业,遭到金融业“过度监管”的质疑。该法案的实施不仅对美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该法案限制商业银行持有高风险资产、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等举措对PE(私募股权)行业造成了间接打击,同时也值得我们在金融业重新洗牌这样一

个历史时刻审视私募股权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因此,本文借鉴美国此次金融监管改革,认真分析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探索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如何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得到良性发展,并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发展对策和前景展望。

二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PE行业的影响分析

奥巴马此次颁布的《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强调对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从而限制商业银行持有高风险资产,这也是美国政府从次贷危机金融衍生品泛滥,商业银行高风险资产比例过高而引发金融市场多米若骨牌现象中汲取的教训。此外,该法案加强了对金融衍生品监管决策,从而对PE行业造成了

间接打击,尤其是对大型并购基金的影响尤为深远。该法案中,对私募股权投资有直接影响的有以下几条:(1)限止商业银行拥有或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其投资到基金业务中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银

行一级核心资本的3%。(2)限制银行投资自有基金的法案在签署后15个月至2年内生效,银行需要在

2年内执行,之后可申请3次为期1年的延期;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房地产基金等“低流动性”资产,还

可再申请5年的延期。(3)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大型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及其他投资顾问

机构,需在SEC登记、披露交易信息,并接受定期检查;如果此类机构具有特大规模或特别风险,将同时接受美联储的系统风险监管。(4)约束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投资经理的收入,对其获得的附带权益(Carried Interest)征收更高的的资本利得税,在现行15%的税率基础上,2011年增加到30%,2013年增加到33%。这几条金融改革法案来自于“沃克尔规则”,该规则是美国《1933年银行法》中分业经营监

管思路的延伸,本质目的是限制商业银行从事高风险的自营业务。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由于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大幅贬值,众多美国银行机构损失惨重,该法案意图通过限制银行杠杆率,减小其风险敞口,避免“大到不能倒”局面的产生。由此可见,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初衷并非直接针对美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但其限制商业银行持有高风险资产、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等举措对PE行业造成了间接打击。对于美国的

银行业而言,为保证3%的出资底线,只能选择缩减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和管理的规模,或对PE部门进行

分拆或剥离。由于此块业务相对衍生品交易和对冲基金的风险更小、收益更稳定,分拆剥离将是更好选择。而对于美国的PE机构,其将付出更高的合规成本,以满足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与此同时,由于大型银

行都使用自有资金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投资。此次金融监管改革的法案生效后,PE基金将无法通过此类

重要渠道进行筹资,之前已获得的资金也需要逐步清算。惯于进行杠杆收购的大型PE机构如TPG、黑石、KKR等,将受到较大影响。

然而,私募股权投资是初创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是沟通投资者和新兴企业的桥梁,在经济逐渐复苏的当下,美国政府同样没有忽视私募股权在金融舞台上的重要地位,所以在该法案中,也可以隐约看到美国政府对私募股权投资这种金融模式的让步,例如在生命周期为10-12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基

金管理机构(GP)往往按基金募集规模的3-5%进行出资,以保证与LP利益与风险的一致。然而,该法案在制定之初,原本准备完全禁止商业银行从事PE业务,但最终又依据行业惯例,给予其3%的宽限幅

度和最长12年的退出期限,由此可视为美国政府与私募股权机构之间的博弈结果。

从1994年以来,一些规模较大的国际银行机构投资了数十支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其中包括高盛、

花旗、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等著名的美国银行机构,他们均以LP身份进入中国PE领域。具体情况如表

1所示。

表1 美国商业银行机构投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情况

LP 投资基金成立时间基金规模(亿美元)

12.00

弘毅投资四期基金2008-08-12 13.98

厚朴美元基金2008-06-20 25.00

霸菱亚洲投资基金四期2008-05-13 15.15 高盛

德同中国成长基金2008-02-16 3.55

麦顿中国机会投资基金二期2007-04-28 3.10

弘毅投资三期基金

弘毅投资二期基金2004-09-01 0.87

花旗国际二期基金2007-02-01 35.00

花旗国际一期基金2005-07-11 17.00

花旗

CVC Capital Partners Asia Pacific ll 2005-04-18 19.75

弘毅投资四期基金2008-08-12 13.98

新天域资本2007-05-31 5.00

摩根大通

赛富亚洲投资基金二期2005-06-08 6.43

CCMP Asia Opportunity Fund 2000-08-23 11.00

智一基金2000-04-01 1.30 摩根士丹利华登中国投资基金1994-07-14 0.88

资料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e515885296.html,

前面分析过,由于存在最长12年的退出时限,且其作为LP投资的国内PE基金大都已募集成立人民币基金,并逐步将国内市场视为“募资-投资-退出”的主渠道,所以,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不会对国内PE行业带来实质性影响。但给中国PE行业带来的变化是非银行类LP将有机会获取美元基金的份额,从而分享优秀美元基金的投资回报,而日后国内PE机构在境外募集美元基金时,则难以再获得美国的银

行类LP提供的资金。

三私募股权基金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私募股权的相关概念

私募股权投资,即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或者是上市公司的非公开交易

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定向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信息披露不充分,故往往采取非公开募集的形式。从金融危机以来,出于对流动性,透明度和募集资金的考虑,上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数量有所增多,比较著名的有黑石集团,博时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是企业股权而非股票市场,它购买的是公司股权而非股票,PE的这个性质客观上决定了较长的投

资回报周期。PE的推出机制包括IPO,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2.私募股权基金的高收益运作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之所以能为投资者获取高额收益与它的运作机制有密切关系。首先,私募股权基金不仅仅提供狭义的货币形态资本,同时也提供企业家才能这个生产要素,换言之就是为处于发展期的公司提供技术和管理上的支持。所以,在进行该行业收益率的计算时,去除掉企业家才能,以货币形态资本做除数,得出的收益率就会很高。这也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介入公司的管理,而不仅仅是帮助被投资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PE在介入之后,利用自身专业化的企业运作和管理知识帮助被投资公

司稳健有序的发展,而这部分管理技能是很多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管理层所不具备的。私募股权基金能够获取高收益的第二个原因是成功地将资本与企业家才能这两项生产要素有机的结合起来了产生了

1+1>2的效果。另外,还有注入的股权激励,财务杠杆,董事会变革这些私募股权特有的运作机制都促成了其推出时高额收益的实现。

3.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中国出现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相对来说较晚,据业界观点来看,中国大陆第一起私募股权基金案例是2004年6月美国著名的新桥资本(New bridge Capital)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的17.89%的控股权。2004年美国华平投资机构联手收购哈药集团55%股权,2005年后私募基金在中国如雨后春笋,重大私募投资不断涌现。从PE开始在中国萌生发展到如今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的

私募股权基金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起步经过近数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一股重要的力量。根据国内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研究机构对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研究报告中的数据表明,中国已经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除了国外银行机构投资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以外,我国已有本土的弘毅,鼎辉,合资的中瑞,中比产业投资基金,包括近期成立的厚朴,上海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等等,国内的PE

机构和PE基金的规模都在不断壮大。 目前看来,中国的PE机构可以分成三类:(1)跨国公司品牌在

中国的延续(如华平、凯雷、红杉资本等);(2)国内强势的LP 扶持起来的PE 品牌(如联想投资、深创投、达晨创投、中信产业资本等);(3)独立的PE 品牌,信中利便是其中代表。从中国这几年来产业调整的格局来看,一些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产业升级和再造,以及互联网新兴企业的兴起都给PE 投资提供了巨大的业务机遇。 表2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私募股权基金的情况。

表2 中国商业银行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

商业银行

投资平台 投资基金 建银城投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建银国际医疗保健股权投机基金 建银国际金融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中国文化产业投注机基金 中国航空产业基金

建设银行 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投资基金 招商局中国基金 广东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浙商产业投资基金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Harmony China 房地产基金

工商银行 工银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基金

交通银行

交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国际中国基金 农业银行 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无

资料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e515885296.html,

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少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商业银行旗下的投资基金开始较早介入到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权分置改革等,与公开市场上的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表现出了更大的耐心、更为深入的参与,以及更高的利润水平。总之,金融危机过后,中国私募投资基金正在走入一个黄金发展时期,与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相并行,共同推动新型产业的发展。

四 私募股权投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

全球最大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基金之一KKR 的创始合伙人亨利·克拉维斯曾经说过,中国目前在全球经济中已经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国内的各行各业都处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根据私募股权投资的运营和盈利模式可以看出,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各种复苏势态为私募股权基金创造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与此同时,私募股权基金业将反向会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从而形成两相促进的格局。从推动国内经济法展的角度来看,私募股权基金有以下几点重要作用:

1. 提供初创企业融资高速通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从传统金融体系来看,拟创和初创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以下几条:(1)来自创业者自己的积累。虽然有了发展的初期资金,但企业后续的发展却会因为资金匮乏而捉襟见肘。(2)“天使投资(Angel Investor)”,此种渠道的融资规模通常较小,而且对企业所处行业要求较高,一般是高新且极具发展潜力的行业。(3)银行贷款。这是传统的间接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审批贷款的首要标准是借款人未来能否有充裕的现金流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通常商业银行通常不会过早进入,往往等企业拥有稳定现金流和大量固定资产后才会向其投资。所以,商业银行贷款只适合已经有一定基础或拥有一定规模优质资产的私人企业。(4)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公开上市通常有经营规模、资产质量、历史业绩和股东人数与结构等一系列标准。即使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也是有一定标准的,只不过标准低于主板市场而已。所以,初创企业一般也无法马上上市融资。

通过对传统初创企业融资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到中小企业要想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只有等完全成长起来,传统金融体系存在明显的缺陷,使得初创企业和一般中小企业常常遭遇“融资难”问题。而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小企业将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引擎,中小企业一方面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和增加税收,更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起到了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的作用,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型绿色产业等符合时代发展节奏的产业带来活力。PE正好切合了实体经济中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在为企业提供资本的同时还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对企业进行辅导和培育,帮助更多企业走出困境,与创业者一起创造价值,进而助动新兴产业高速发展。金融体系归根到底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必须满足实体经济中各类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的融资需求。此次,美国政府进行金融监管改革,虽然加大了对金融体系风险的监控,但同时也考虑到了PE行业在拉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较色,所以,从《多德-弗兰克法案》中就可以看到美国政府对PE的妥协。中国金融体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导,存在更多“金融抑制”,改革传统金融体系,推进“金融深化”,发展PE行业对民营企业、高新企业和服务产业为主体的初创企业的成长和中国经济整体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2.改善国内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国内公司运作效率

在“詹森假设(Jensen Hypothesis)”中,詹森教授曾经提出公众公司由于所有权和公司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了公司所有人和实际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倒置了公众公司的运作效率下降,詹森认为因为PE持有公司高额债务,外部投资人的高度监控以及管理层的高比例持股恰恰解决了公众公司中存在的所有人和实际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了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问题,从而提高了公司绩效。

PE之所以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运作效率,原因在于PE给上市公司造成了收购压力,迫使当前的公司管理层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运营效率,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公司因管理不善而被收购的命运。PE 行业的存在将使得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朝着更高的阶梯迈进,加速了中国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全球化趋势。

3.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私募基金因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将资本与企业家才能这两项生产要素有机的结合,这使得私募股权基金真正市场化了。投资者在深思熟虑之后将自己的资金投给了行业中最有发展潜力,最有效率的企业,不管这个企业当前处于什么样的规模,什么样的市场地位。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种以企业成长潜力和效率作为投资选择原则的投资方式对行业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洗牌,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前面分析了PE如何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结合PE对优化产业结构上的重要作用,最终将使得PE为中国二板市场培育优良的入市企业,大大推动我国创业板和中小板市场的发展,从而实现我国二级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五关于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建议及前景分析

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加大了对美国金融市场的整顿和风险管理,在自营交易方面,允许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该举措无疑将会对美国私募股权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但美国政府此举给我国金融监管也提供了很多借鉴。从前面的分析来看,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在我国的良性发展对于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优化经济金融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存在起步晚,底子薄,运作模式不明朗,监管措施不完备等现状,而且毕竟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高风险投资项目,需要投资者具备专业的投资知识和风险防范措施,如果大量的投资者盲目跟风,必然会带来资本市场的动荡。此外,据估计,在美国过去10年由PE 所造成的新债就高达一万亿美元,如企业得不到银行对这些债务的重组,在未来10年内会有一半由PE所拥有的公司倒闭。目前,美国PE所控股的公司很多,其雇用的员工数目庞大,仅KKR就雇有85万人,如果这些控股企业风险失控,会带来金融行业的大量失业,对经济造成的冲击也将不亚于刚发生的金融危机。由此可见,美国政府此次实施金融监管改革对PE行业既有妥协,同时也不敢放松是有理可依的。不管美国PE行业是否是中国PE发展的远景图,为了从起步阶段就将我国私募股权引入良性发展的道路,必须从长远考虑,借鉴美国此次金融改革措施,为私募股权行业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本文就目前中国私募股权行业发展现状和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措施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促进GP和LP之间的沟通

私募股权基金中存在两类合伙人:一类是投资人,即所谓的LP,另一类是作为基金管理者的合伙人,即所谓的GP。中国的私募基金正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尚且没有一个完善有效的私募市场让GP和LP进行全方位的相互了解。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各种非正式途径实现GP和LP的结合。这样就使得后期LP和

GP之间不能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此种情况,一方面GP作为基金管理人,必须定期向LP披露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和经营信息,增强合作之间的透明度,接受来自于LP的监督,建立与LP沟通的长效机制,及时了解LP的想法,避免相互的猜忌。

2.完善相关法律,规范私募市场

在新的《证券法》、《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基础上,尽快制定投资公司法,从法律上明确中国私募股权资本的地位和作用,用法律的手段规范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此外,政府还应该从税收等财务政策着手,加大政府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支持和财务的帮助,正确引导私募股权资本流向最需要资本支持的产业中去。就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市场来看,一部分是运作规范的私募基金,另外一部分是地下基金,前者目前还处于灰色地带,所以出台相关政策合法化运作规范的私募基金是极其必要的。对于后者,可以以民营资产管理公司的形式将其规范化,给其一定的发展空间和自由环境。

3.建立符合产业发展的多层次化市场,疏通私募基金的退出渠道

若要建立起一个良性的私募股权发展市场,就必须完善私募股权的退出渠道,这样也从另一个角度降低了私募股权市场的风险。通过建立健全的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使各类产权都能够找到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的流通市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以及一般产权交易将共同构筑中国的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使得不同质量、规模、风险度的创业企业都能以合适的方式实现产权流通,并为创业企业提供了一个升级或者降级的阶梯。目前,私募股权的退出模式主要有IPO,柜台转让,股份赎回,破产清算等模式。不断的增加和完善退出模式,建立多层次市场将提高了市场效率,完善了市场的定价功能和机制。

由于中国在金融危机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中国很快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成为了全球经济复苏的引擎。PE 在中国的历史不是很长,但PE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和推动确是毋庸置疑的。目前,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膨胀,大量的热钱将涌入中国,PE作为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外投资者争相追逐,PE在未来几年里必将在中国金融市场中扮演炙手可热的角色,然而,从美国此次监管改革来看,如果PE 行业不能得到合理的规范使其走入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具有高风险性的PE行业势必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波动,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发展。所以,对PE行业进行动态监管,不断出台合理的行业规范,引导PE行业尽快规范化,制度化是当务之急,而一个健康稳定的PE行业也必将是中国经济发展乃至是世界经济复苏的有力引擎。

六结论

本文以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对私募行业做出的新规定为视角,审视了中国PE行业,从中国PE行业目前的发展现状已经经营模式出发,分析了PE行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在中国经济体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国PE行业与欧美国家相比还处于发展阶段,但由于中国宏观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PE行业在中国成为了一种炙手可热的投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青睐,然而纵观PE这几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PE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文章最后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给中国PE行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并且对中国PE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预测。文章在后金融危机这样一个特殊的境界节点对中国PE行业进行了深度前瞻性的分析,为PE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借鉴。

参考文献:

[1]Amess,Kevin,and Mike Wright.2007. “The Wage and Employment Effects of Leveraged

Buyouts in the UK.”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he Economics of Business,14(2):

179-195.

[2] Alexander Peter Groh, Heinrich von Liechtenstein, Karsten Lieser.”The European Venture Capital and Private equity country attractiveness indices”.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V ol 16, Issue 2, April 2010, Pages 205-224 [3] Axelson, Ulf, Per Stromberg, Michael Weisbach.2009.”Why are Buyouts Leveraged? The Financial Structure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Forthcoming in Journal of Finance.

[4] Axelson, Ulf, Per Stromberg, and Michael Weisbach.2009.”Why Are Buyouts Leveraged? The Financial Structure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 forthcoming in Journal of Finance.

[5] Andrew Metrick, Ayako Yasuda.”The Economics of Private Equity Funds”. The 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 s. (2010) 23 (6): 2303-2341.

[6] Andy Lockett, Mike Wright.”The syndication of private equity: evidence from the UK”. Venture Capital. V ol 1, Issue 4 October 1999 , pp: 303 – 324.

[7] Brav, A., Gompers, P., 1997. “Myth or reality? The long-run underperformance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Evidence from venture-and nonventure-capital-backed companies”. Journal of Finance 52, 1791–1821

[8] Barry, C.B., Muscarella, C.J., Peavy III, J.W. and Vetsuypens, M.R., 1990. “The role of venture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public companie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7, pp. 447–471.

[9] Cumming Douglas, Donald Siegel, and Mike Wright,2007.”Private Equity ,Leveraged Buyouts and Governance.”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13(4):439-60.

[10] Fenn, G.W., Liang, N., Prowse, S., 1997. “The private equity market: An overview. Financial Markets,

Institutions, and Instruments” 6, July.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危机前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一)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概况 美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实行“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所谓的“双层”指的是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门,“多头”是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 具体来说,在金融危机以前,美国联邦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有: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美联储或FED)、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简称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州一级的监管机构包括各州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此外,美国还有跨部门的监管机制,主要是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minations Council,简称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简称PWG)。 (二)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联邦储备系统(FED) 1913年12月23日,美国威尔逊总统签署了《联邦储备法》,由此创立了承担中央银行职能的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备系统的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s),以及数千家会员银行。 其中,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货币政策,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率两大工具,影响市场资金成本与价格,促进经济、就业和物价等经济指标的稳定;实施金融监管,控制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管理美国支付清算体系。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经济形势,决定联邦基金利率水平,运用公开市场操作这一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买卖美国国债和政府机构债券,将联邦基金利率控制在目标水平,从而影响长短期利率、汇率走势,继而引导商品生产与价格、就业状况等经济指标,以此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此外, 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 联邦储备银行的主要职能包括:一是货币发行职能。各联储区行负责向所在区域银行系统发放和回收现金。二是货

美国次贷危机给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摘要:美国“次贷危机”从2007年春季爆发开始,已逐步发展成为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和国家的金融风暴。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提供了反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引起人们对我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对它进行深刻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依次分析讲述了引发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以及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和我国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subprime crisis)又称次级房贷危机,也译为次债危机。它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2007年8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美国因次贷问题而引发的华尔街金融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发生在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不仅重创了美国脆弱的经济,引起美国股市崩盘,也给出其它国家经济带来极大危害。中国会不会重蹈美国次贷危机之覆辙?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场金融危机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一、美国次贷危机形成的原因 (一)刺激经济的超宽松环境埋下了隐患 2007年4月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标志美国次贷危机大爆发。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源头是其前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新经济泡沫破裂和“9.11”事件后,为避免经济衰退,刺激经济发展,美国政府采取压低银行利率的措施鼓励投资和消费。从2000年到2004年,美联储连续降息,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一路降到1%,贷款买房又无需担保、无需首付,且房价一路盘升,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这也成就了格林斯潘时代晚期的经济繁荣。 (二)以房产作抵押是造成风险的关键 美国次贷的消费者以房产作抵押,房产的价格决定了抵押品的价值。如果房价一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论文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论文 摘要:引言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历程的发展脉络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在金融市场萌芽之初,以银行为主的金融市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各国几乎都选择了由货币当局直接统筹银行监管的职责。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态的出现催生了更多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启示,论文, 一、引言 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历程的发展脉络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在金融市场萌芽之初,以银行为主的金融市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各国几乎都选择了由货币当局直接统筹银行监管的职责。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态的出现催生了更多的监管需求,因而大部分国家单独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进行监管,并将银行监管职责也从央行中分离出来,形成货币当局与金融监管机构分立的格局。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之间业务领域交叉、跨领域的金融创新出现,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以及金融机构的危机救助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逐渐得到提高。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彻底暴露。为了更好的应对风险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多个发达经济体均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美国在“双重多头”监管的基础上成立单独的机构担负宏观审慎监管职责;英国从大一统的金融监

管转向宏观和微观的“分业”监管;而德国得益于其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及监管部门的灵活应变,维持了经济的相对稳定,但也在危机之后对其监管体系进行了调整。鉴于各国发展脉络的共通性,本文试图梳理美、英、德三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及其改革路径,从中寻求值得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历程 美国在近现代大致经历了三次较大规模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并以三个代表性的法律颁布为标志:一是1933年大萧条之后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初步确立“双重多头”的分业监管格局;二是1999年金融自由化浪潮之后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形成按照业务类型监管的伞形监管体制;三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简称《DF法案》),加强美联储监管职责,强化金融稳定体制框架。 1933年大萧条之前,美国金融业遵循1913年《联邦储备法》,由美联储统一负责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银行业、建立全国支付清算系统、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而大萧条之后,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分离,分业经营体制建立的同时也相应形成了分业监管的体制,此时“双重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20世纪80年代末,全球掀起金融自由化浪潮,美国也在此背景下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管制,逐渐扩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允许管理和资本状况良好的银行控股公司转化为金融控股公司,开展银行、证券、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在混业经营前提下,美国仍然采用分业监管模式,既没有合并各监管机构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当局,也没有设立专门针对混业经营的监管部门。在金融控股公司框架下,美国仍然采取机构监管的方式,集团下属的银行子公司仍然由原有的(联邦或州)主要银行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为了从总体上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督,《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规定,美联储是金融控股公司的“伞型监管者”,从整体上评估和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必要时对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拥有仲裁权。同时,该法案规定当各具体业务的监管机构认为美联储的监管措施不当时,可优先执行各监管机构自身的制度,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在协调性和兼容性方面,要求美联储、证券管理机构与保险管理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相互提供关于金融控股公司和各附属子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和经营信息。美联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一般不得直接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附属机构,而应尽可能采用其功能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以免形成重复监管 美国金融体系: 美国金融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商业银行系统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起中央银行作用。具有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及对私人银行进行管理监督职能,更为重要的是为美国政府制订和执行金融货币政策。联邦储备系统可以通过它所制订的政策直接影响货币的供应和信贷的增长,从而影响宏观经济的各个方面。现在的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包括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12家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以及数千家私营的会员银行。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是联邦储备银行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7名委员组成、负责决定全国货币政策,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各区域性分行、会员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活动及业务有广泛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用以执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机构,由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7名委员和5名区域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其中必须包括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余各分行轮流参加)。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美国商业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主要位置,1980年,美国共有商业银行15082家,总资产为21147亿美元,占金融界资产总额的30%左右。商业银行以存款和贷款为主,70年代以来各主要商业银行为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生存能力,积极开展存贷款以外的业务。由于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业务,也不能经营证券发行和买卖,故许多商业银行都设立信托部,参与证券经营活动。1986年4月1日,美国完全取消对储蓄存款利率的上限,这样各种银行完全可以自己决定对存款付多高的利息,这大大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金融监管是金融不断深化发展的结果,它保护了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但是金融创新往往会受到金融监管的制约,金融服务业为了逃避监管又不断地创新产品以逃避监管,金融业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矛盾中不断发展。但是作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方特别是普通投资者利益的金融监管部门却始终显得滞后和力不从心。本文将探究中美金融监管体制之间差异,为中国的金融监管提供一些可参考意见,或者是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金融监管监管体制 前言 金融业是经营货币与信用的特殊产业,对一国或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异或是抑制作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是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互通有无的金融平台。对金融业的合理监督与管理是整个金融业健康、高效和持续发展以及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业对经济的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英国金融业的发展为其成为世界强国奠下了坚实的基础,国民财富快速增长,而二战后美国的崛起就是我们更加生动的例子,美元成为了世界国币,为美国成为超级大国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破坏作用也是不可小觑的,从美国1929年的大萧条到2008年的次贷危机,每一次金融危机都对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总的来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超过了其负面影响。 金融业作为一种虚拟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扮演了特殊的角色。正是这个特殊性,使得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与其它行业有巨大的差别,不仅要维持整个行业的创新能力也要保护与金融业有关的组织和人员的利益。因此,金融监管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从分类上来说,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金融监管当局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所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就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及其在金融市场上的所有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的总和①。无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都必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监管就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合称。金融监督就是金融当局或管理机构为了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1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 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 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 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 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 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 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T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 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 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 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 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耍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 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 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 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 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

美国监管体系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金融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赵玉花 2016/6/12 美国金融监管具有双重多头的特点。双重是指政府和地方监管;多头是指多个部门监管。主要体现在功能性监管和机构性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赵玉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32013110146) 摘要: 美国金融监管具有双重多头的特点。双重是指政府和地方监管;多头是指多个部门监管。主要体现在功能性监管和机构监管。 关键字:金融监管,双重监管,机构性监管,功能性监管 0引言 基于美国是当今世界金融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故研究其金融监管体系的优点与缺点。以此作为研究本国金融监管的借鉴,更好地发展本国金融市场的监管。 1美国金融监管特征 双重多头:双重监管是指政府,地方监管;多头监管多个部门监管。其主要体现在机构性监管和功能性监管。 2机构性监管: 2.1美国金融机构 美国金融机构是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如图1所示 图1 2.1.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指美联储体系,全称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如图2所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由含有7名成员美国联邦储蓄理事会,12个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联邦储蓄银行,由12名成员组成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3000个会员银行,以及3个咨询委员会。其中,12个地区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银行的总裁由每个银行的理事会选择,理事会成员一般来自当地银行和企业界。联邦市场公开委员会是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成员七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该委员会设一名主席(通常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担任),一名副主席(通常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担任)另外,其它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都可以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讨论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美国联邦储蓄理事会负责制定货币政策,

次贷危机下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及其启示

次贷危机下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变革及其启示 张 波 (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银行部,广东深圳518040) 摘要:金融监管体制应当以市场为基准不断变革与完善。以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为标志的美国金融市场改革极大地推进了机构和产品的双重市场转型,但相应建立的功能性监管体制却产生了自觉性和自生性的监管滞后。次贷危机促使美国检讨现行监管体制,于2008年3月底出台《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计划通过三个阶段的变革最终建立基于目标的最优化监管架构。我国正处于综合化市场转型期,在当前主要是明确市场稳定性监管主体,并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关键词:金融监管;次贷危机;目标性监管;市场稳定性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2-0103-06 中图分类号:F 830.2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should be reformed and improved according to market change.America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products are boosted by its financial reform since Financial Service Act in 1999,but the lag of supervision is the result of this kind of functional supervision system.It is Sub -prime crisis that urges America to inspect its current supervision system so Treasury Blueprint of Modern Financial Supervision Framework was issued in March 2008,in which objectives-oriented optimal supervision framework was constructed by three steps.China should clarify institution body for Market stability supervision and strengthen coordination among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Key Words:Lag of Supervision ;Sub -prime Crisis ;Objectives -oriented Supervision ;Market Stability 收稿日期:2008-10 ),,,。 作为持续发展的全球金融中心,美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变革进程,具有典型的危机驱动特征。2007年初以来爆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就成为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诱因。 次贷危机的爆发显示了现代金融市场蕴含的巨大风险。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次贷危机对监管当局提出一个重大的命题:面对日益综合化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如何建立和完善对全面市场风险的管理机制。令人遗憾的是,美国监管当局没能表现出良好的应对能力,并且暴露出在风险管理上的制度性缺陷。经过长达数月的调查和研讨,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名为《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的改革计划,在各界激起强烈反 响,被视为自上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对美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都具有深远意义。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该蓝皮书是对1999年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监管体制对于金融市场的机构与产品双重转型趋势的回应。 一、监管滞后与次贷危机:1999年现代化法案以来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是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秩序、公平与发展的行政保障机制。为了有效履行职能,金融监管必须着眼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市场状态为基准来自我调整和完善。当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传导反馈的时差性,监管机制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总是存在一定的时滞,这种“自然性滞后”(natural lag )是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内容及对中国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内容及对中国启示 摘要: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作为法律正式生效,该法案的改革力度空前,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法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提炼概括,并就其影响以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和理论启示进行简要评述。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方案;美联储;消费者保护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的主要内容 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内容庞杂,条款众多,这里主要择其重点进行分析。 首先,防范系统性风险。历来各国金融监管法案对此均不曾涉及,美国作为法律第一次正式提出,并给出了很详尽的规定。 决定建立金融稳定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委员包括财政部长、美联储主席及七家金融监管机构的高级官员,主要职责是找出威胁金融体系稳定的因素和监管上的漏洞,向各监管机构提出调整建议。比如,当委员会认为一些金融企业太大或太复杂而有可能威胁金融稳定时,就会向美联储提出建议,对这些企业实施更严厉的监管;经委员会同意后,美联储可要求贷款机构提高资本金,限制金融企业的合并和收购等扩张活动,并有权拆分那些被视为对金融市场稳定存在威胁的企业。 实施“沃尔克规则”。总体来说“沃尔克规则”是对混业、分业经营的一种纠正。其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重新进行分离,同时要求银行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额不能超过基金总资产的3%以及银行自身核心资本的3%,以此限制银行利用自有资本进行自营交易;同时对银行规模也进行了限制,要求银行进行重组并购时,收购后的关联负债不得超过所有金融机构负债的10%。“沃尔克规则”目的是为了有效隔离银行与自营交易中的风险,对我国金融监管的风险防范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是也不无非议,因为沃尔克本人非常保守,他曾断言在所有金融创新中只有ATM机是有用的,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一规则过于谨慎。此法案中的相关条款可视为是对沃尔克的保守做法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妥协。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目录 [隐藏] ? 1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 3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 4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取向[1] ? 5 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应注意的事项[1] ? 6 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2] ?7 中德金融监管体系比较[3] ?8 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 ?9 参考文献 [编辑]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个整套机制和 组织机构的总和。它涉及到体系的参加者以及如何进行监管两个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就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金融监管机关的组织、构成、职权、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编辑]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1998年,我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 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模式是与当时的经济金融状况相适应的,确实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大和蔓延,抑制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良冲击, 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结束了银 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混业经营自此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在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特别 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竟争的巨大压力,我国所 谓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某些变化,各金融机构在业务,资金乃至组织结构上已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已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市场中间业 务;2000年7月,工商银行全面收购友联银行,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通过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家金融机构及申银万国证券已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1999 年底,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准通过投资基金进人证券市场。在金触监管当局还没明确宣布废止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敢于突破这种限制,其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已清楚认识到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我国金融业正逐步融合,分业经营的局面不会持续太久,分业监管将失去存在的基础,金融监管将面临严峻的挑战,致使统一监管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编辑]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的前提下,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体系势在必行。正 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目前,我 国的企触监管是分业监管,分业监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随着混业经营的潮流,分业监管又表现 出不相适应的方面,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障碍: 第一,降低了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我国的存款类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在资金融通,清算上都由人民银行管理,其外汇业务也由外汇管理局监管。在业务上有一定交叉容易产生因领域界限不清和责任不明确而谁都不管的情况,而且对金融机构的清偿力和资产组合的总体风险的 控制和评价往往被忽视,出现监管“真空”; 第二,金触监管难度加人.在分业监管模式下,由于不同的监管机关实施监管依据的法律口 径不一,要求不同,极有可能从实质上赋予金触机构选择何种监管法律的权力,这就有可能导致 监管的松懈并出现监管方面的漏洞;加之当前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 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控制和防范,这就要求更集中高效的协调监管体系 第三,不符合国际金融业发展和监管趋势。当前,许多国家为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对过去的分业监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如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际经验表明,实行统一监管能够规避实行分业监管所产生的一些风险,例如英国已经开始实行全能型

推荐-中国金融监管现状及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之借鉴 精品

中国金融监管现状及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之 借鉴 自20XX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无论是经济学领域还是法学领域,提及和研究最多的莫过于“金融监管”这个词语,当然这也是有其独特背景的。从正面来讲,《“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中小企业发展和壮大中对资金的需求等等;从反面来讲,一系列与融资有关的案件的爆发,中小企业担保链断裂等等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把金融监管问题提上研究的日程,这已经是实务界和理论界都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欲从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和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措施,提出一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中国金融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还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诞生是金融市场分业经营制度决定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金融国际化、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等给金融分业监管发起的巨大挑战。 (一)金融监管缺少协调机制 20XX年,我国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这是在当前分业监管下,三会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渠道。虽然,这种协调方法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下对于监管信息交流,重大监管事项磋商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工监管与混业经营之间的矛盾,即使人民银行具备一定的统一监管职能,但是,人民银行是不履

行具体的行业监管职责的,因此,它也不能掌握全部的金融监管信息。 (二)金融监管内容不全面,监管形式单一 但是,我国目前的监管状态是注重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经营上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经营中可能会出现的经营风险的监管不规范。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财务盈亏状况以及日常的业务运营缺乏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监管更是缺乏。而且,我国采用行政手段较多,这种方式能够迅速平息风险,从而保持市场暂时稳定,但这很难触及根本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风险。 (三)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不健全 内控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最为直接的保障,也是金融机构和行业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虽然,我国建立了一套金融机构基本的内控制度,行业自律是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它是一种自我管理方式,配合政府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实际的操作中,这套制度因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至于风险防范更是形同虚设。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在金融监管领域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美国监管制度的改革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20XX年7月15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即《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这是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取得的最为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加大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保护消费者是最为基本的价值原则。由于信

次贷危机后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

次贷危机后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 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中叶,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全面取代了英国当年的地位,成为新的世界经济中心,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而在经济如此发达,金融管理相对先进的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金融风暴,并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 次贷危机给美国乃至全球造成了如此深远的影响。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许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都在探究次贷危机爆发的真正原因,相当多数的专家学者都将目光聚焦在了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自次贷危机以来正经历着一系列的变革。美国政府在2007年之后前后出台了三套金融监管体现改革方案,包括2008年3月布什政府的《现代金融监管架构蓝图》,2009年3月奥巴马政府的《金融改革框架》,在同年6月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新的基础》,之后更名为《华尔街改革及消费者保护法案》。 本文试图从金融监管理论研究出发,对美国2008年至2010年来的金融监管变革进行阐述和探究,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特征、存在的缺陷以及改革的意义进行阐述与分析。双线多头和伞型监管是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显著特点。 美国联邦和州的复杂关系,决定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有金融监管权。同时,由于监管体系的建立是有其历史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因此难免会存在多个监管机构监管同一类业务的现象,即形成了“多头”监管,一个机构同时接受多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双线多头”的监管模式有其明显的短板。各家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把握的

尺度不尽相同,而银行又可自行选择是否在联邦注册、是否接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是否成为美联储会员等等,这就存在漏洞,使得金融机构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有可能性逃避监管或选择接受何种监管等,为金融稳定埋下隐患。 与此同时,1999年美国政府颁发《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后,金融混业经营的限制被彻底放开。该法案不仅促进了金融混业经营,同时也再次确立了美联储的监管地位,规定美联储为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总监管者即伞形监管者,其他监管机构为功能监管者,辅助美联储进行监管,美国的伞形金融监管架构已经清晰地呈现出来。 次贷危机的爆发反应出双线多头和伞型监管的监管体制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美国当今的经济、金融发展。美国金融监管机构过于庞大、权限互有重叠交错,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已经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围绕次贷和次债进行的各种金融衍生过程中,传统的监管显得乏力,使得美国的金融监管出现了盲点,并对金融整体风险的把控出现了严重的失控。由于这些原因,美国及时进行了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便有了上文列举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措施。 文章对美国这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进行了研究解读,归纳出了美国金融体制变革的发展方向,分析了未来的改进趋势,从中总结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值得借鉴和参考的实际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议。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本文从金融监管主体的角度出发,阐述了中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并将两者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在借鉴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基础上。中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首先是体制参与者,即由谁监管和对谁监管,核心是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职权的依法定位;其次是如何监管,即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体制的各种参与者按照一定方式有规律地相互作用,以完成特定的目的。可见,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到对金融监管机关组织构成、职权的分析、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作用机制的分析等。 根据监管主体的多少,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一元化监管体制与多元化监管体制。前者是独家监管型,即只有一家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后者是多家监管型,即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共同分工负责进行金融监管。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根据监管权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的不同,又可分为一线多元监管体制和双线多元监管体制。实行一线多元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金融健全权力集中于中央,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负责监管。这种体制实际上是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为主题开展工作。实行双线多元体制的国家主要是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代表。其基本框架如下: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Service8Actofl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美国金融监管也最终形成了现行的双线多元监管模式。这种新的监管体系顺应了金融服务业混合经营、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在制度上实现了金融监管的创新。由于美国处于世界头号金融强国的地位,因此。对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考察研究,将在构思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策略等方面提供诸多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复杂,联邦和各州都有权对银行发照注册并进行监督,即实行双轨银行制度。在联邦一级,有财政部通货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三大银行监管机关。在州一级,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规和银行监管机构。现分述如下: (一)通货监理局 通货监理局是美国资格最老的金融监管机构,它是根据(国民银行法)于1863年建立的。只有向该局注册的银行才能称为国民银行。通货监理局在技术上受财政部指挥。不过实际上它的活动与财政部没有正式联系_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通货监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国民银行的注册和分支行的设置,审核银行的合并,收集国民银行业务的统计数据,并进行与国民银行体系有关的各项经济调研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并组织贯彻执行;检查国民银行的资本营运、贷款结构和数量、存款安全程度和贷款利率水平等经营情况,对经营管理混乱或违反金融法规要求的,有权命令其停业,进行清理整顿,有权撤换国民银行的正副行长和高级负责人员。通货监理局每年需向国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成立的,该系统有以下3个机构: 1、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金融政策,此外还要规定金融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下属的联邦储备银行和会员银行的业务。监督货币的投入与回笼:执行有关管制银行控股公司活动的法令,并作为联邦政府的代理人。

英国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简介

英国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简介 City Credit Capital (英国)有限公司商业发展部杨凌 2006年12月21日 以下资料及数据的整理及翻译获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金融宣传监视小组,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中国驻英使馆商务处, 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 大伦敦政府办公室, 伦敦投资局大中华区办公室以及伦敦金融城地方政府对华业务办公室, 中国银行国际投资部,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等组织和个人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编写人力求全部内容准确无误, 但无法对任何错误、失实陈述或遗漏承担任何责任。为鼓励该资料的广泛传播,编写人不反对使用者分发或复制本文资料或部分资料,但必须注明资料出处,而且再分发或复制的资料只作非商业用途。任何对本文的建议或意见, 欢迎来信商榷。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历史演变 1986年10月27日,为提高本国在投资领域的国际竞争力,适应迅猛发展的新技术带来的金融服务手段的革新,英国政府启动金融大改革,取消延续数百年的固定佣金制度, 鼓励同业竞争,实施电子化交易平台,允许机构投资人直接进入市场, 放宽对混业经营的限制,被业界称为金融大爆炸(Big Bang)。随后的十多年里,银行、证券,保险和信贷等企业等在获准经营后,从业的公司及个人均根据不同的法律和规章以高度自律的原则服从不同的自我监督的行业组织(Self-Regulating Organisations, SROs)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由于国际金融行业的竞争加剧以及监管失察,陆续发生了霸菱银行(Barings)危机,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私人养老保险和日本住友商事(Sumitomo)越权交易期铜的金融丑闻,公众及金融市场参与者均对于有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和信心的整个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7年5月20日,重新执掌英国政府的工党宣布將逐步整合金融体系中各自为政的主要九大自我监管组织(九个组织分别为:SFA,PIA,IMRO,DTI, Bank of England, BSC, FSC, Lloyd’s和LSE)的职能,合并为单一的监管者(single statutory)。其中,成立于1694年的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对银行类企业的监管权以及成立于1773年的股票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LSE)对上市公司的审批权以及1688年创立的国际保险业的鼻祖——劳埃德社(Lloyd’s)对保险业从业人员准则的制定权以及原属于财政部的保险立法权均被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给了新成立的单一的监管者: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此外, 金融服务管理局还将负责过去不受监管的领域,如金融机构与客户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金融市场行业准则,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规范与监管。 2001年11月30日,英国议会批准通过的《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正式生效,该法案整合并取代了之前的《1979年信用协会法》(the Credit Unions Act 1979),《1982年保险公司法》(Insurance Companies Act 1982),《1986年金融服务法》(针对证券期货行业的Financial Services Act 1986), 《1986年建筑协会法》(the Building Societies Act 1986),《1987银行法》(Banking Act 1987)和《1992年友好协会法》(the Friendly Societies Act 1992)。《2000年金融与市场法》实际上是一部(在一定程度上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的金融监管法案。该法案共分30部分433款(32开纸共240页),详细规定了金融监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美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与金融监管相关的法案,历时近两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终于完成。根据美国金融监管相关体制改革的历史变迁,分析了美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的优缺点,并结合此次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和法案的内容,深入分析其特征,并得出对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若干启示。 标签: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启示 1引论 当前,美国金融危机被认为“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不仅席卷了美国市场,还传染到整个国际金融市场,并引发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美国政府及其金融监管机构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美国政府开始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反思,并于2008年3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蓝图》,2009年6月又公布了名为《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重建金融监管》的改革方案,期望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构筑安全防线。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亲手签署新的金融监管法,包括设立新机构,保障进行金融交易的客户利益,以及限制银行参与多项高风险的交易活动。美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非常特殊,其经济发展状况对世界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其出台的改革方案也必然会影响到国际金融的监管体系。我国正处于综合化市场转型期,在当前主要是明确市场稳定性监管主体,并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因此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2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2.1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历史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变革进程。回溯其发展史,自20世纪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 (1)20世纪30年代之前。 1913年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成立了联邦储备委员会,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初步形成。30年代之前,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总体而言比较松懈,银行、保险、证券等可以混业经营,各金融机构基本处于自由竞争的阶段。 (2)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 大危机爆发之后,美国政府开始对市场进行干预。同时,为了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美国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严厉的法律法规,其中以《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的影响最为广泛。金融监管在总体上得到了不断强化。由此,新

浅析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内?容简介: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业分?立监管体制,并建?立了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国务院?是金融监管的主体?,它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发挥?着核心作用。20?1X年10月,经?修订的《中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