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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位置: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岁至6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大大班,可有开办8——10个班的规模。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

幼儿园办园目标:

第六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拥有一颗童心,奉献一份爱心。

第八条:幼儿园的特色:以听读游戏识字、快乐英语、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教学为特色。

第二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幼儿园在潼南区教委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二名,教学主任一名,安稳办主任一名,后勤主任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室、副园长室(工会)、教研室、财务室、医务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幼儿园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其他法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育教育和教学法规文件,保证保教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教师培训进修提供方便。

(六)规范幼儿园管理。

(七)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搞好园舍、教学设备、设施,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带头实干。

第十四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五条:幼儿园的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共青团、工会等组织是幼儿园与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除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外,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加强幼儿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园内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幼儿园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教职工大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幼儿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幼儿园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

第十八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九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

第二十条: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具备的相应合格学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规章、政策,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工作量,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向教职工公布并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

第二十四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六不”(不讲教师忌语,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不擅自向幼儿收费)。

第二十五条:力争达到优秀幼儿教师职业素质基本要求。

第二十六条:教师的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

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节假日、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七条:教师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幼儿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意义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幼儿园教师必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第四章幼儿管理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的幼儿园保护责任。幼儿园关心爱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对幼儿进行生理、心理、安全和健康教育。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保教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幼儿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保育。

第三十条: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研究、调配和改善膳食、提高饮食、饮水质量。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每年6月份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多胞胎以及家中有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予以适当照顾。

第三十二条: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第三十三条:幼儿享有有关法律、法则规定的受教育的权益,受尊重的权益和人格保护的权益。

第三十四条:对幼儿身心发展定期观察评估,以有利于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建立特教班,对特殊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园内禁止吸烟。

第三十七条: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建议权,家长有权评议幼儿园工作和教职工工作。

第三十八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利用家园联系册,家教园地、预

约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家园联系,指导家长进行幼儿教育。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幼儿园半日活动,定期组织亲子园活动和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评选好家长予以表彰。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四十条:依据新课程、园务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调课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强化“科研兴园”的意识,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坚持每周保教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

第四十二条: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即备课、上课、游戏、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幼儿一日活动环节,做到环环紧扣,有张有弛,动静交替。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四十四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严肃招生

等纪律制度。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保育、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

第四十六条: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章安全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七条:全体师生努力创建美观、童趣、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八条: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各年龄班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四十九条: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五十条: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五十一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

第五十三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五十四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五十五条: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五十六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代量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五十七条: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五十八条: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七章财务后勤管理

第五十九条: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正确编报预、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幼儿园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或申请经费支持。

第六十条: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不擅自提高或减免费用。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

用。

第六十一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六十二条:后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六十三条:加强园舍、固定资产的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五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由园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位置: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岁至6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大大班,可有开办8——10个班的规模。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 幼儿园办园目标: 第六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拥有一颗童心,奉献一份爱心。 第八条:幼儿园的特色:以听读游戏识字、快乐英语、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教学为特色。

第二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幼儿园在潼南区教委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二名,教学主任一名,安稳办主任一名,后勤主任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室、副园长室(工会)、教研室、财务室、医务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幼儿园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其他法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射阳县红旗西路7号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园规模: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十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二百六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十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

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 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 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 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教师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位置:幼儿园位于建设街57-2 号。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 岁至6 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为托 班、小班、中班、大班,可有开办10 ——12 个班的规模。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社会。 幼儿园办园目标:让幼儿“学会生存、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认知”,培养走向世界的中国孩子。 第六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 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拥有一颗童心,奉献一份爱心。 第八条:幼儿园的特色:以蒙特梭利教学法、听读游戏识字、快乐英语、感觉统合训练、奥尔夫音乐教学为特色。 第二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教师幼儿园在朝阳区教育局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 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二名,园长助理一名,教学主任一名,后勤 主任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室、副园长室(工会)、助理办公室、教研室、财务室、医务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并 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幼儿园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

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

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园全称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本幼儿园、幼儿园或本园。隶属上安镇学校,是一所集体办幼儿园,幼儿园园长实行上安镇学校校长任命制,园长对本园安全和保育保教工作负责。 第2条为了持续、健康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为全县幼儿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加强本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3条本幼儿园是对3周岁左右至入小学前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我镇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前教育的基础阶段。 第4条本幼儿园的任务是: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第5条本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幼儿为3-6周岁,学制一般为三年。 本园地址:大邑县上安镇新安社区二组(原上安镇中心小学校内)。 第6条本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体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智促进幼儿智力,发展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求知欲,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三、德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美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7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的办园形式。入园幼儿中午可在本园午餐午睡。 第8条本幼儿园尊重、爱护每一个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二章幼儿入园及编班 第9条本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若有缺额,可随时补招。本园对烈士子女或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的子女和其他家庭非常困难的子女等入园,采取减、免保育费及管理费措施。 我园寒假、暑假期间,可根据家长需要,本园可办假期班。 第10条幼儿入园前,须按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乙肝等体检合格且按照儿童免疫接种要求,完全免疫接种者,方可持证入园,以确保无任何传染病进入校园流传。 第11条本园建成达大邑县二级幼儿园标准;每个班的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必要时可增加班数。 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详解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 程详解

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 第四条幼儿园性质:全日制幼儿园,学制三年,招收3-6周岁幼儿。 第五条办园规模:小、中、大、学前班各2个班。 第六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办园理念:以促进幼儿发展为根本,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和个性,让幼儿感到幸福和快乐。 办园目标: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一流的管理、创一流的理代名园。 幼儿园园风:团结、敬业、求实、创新。 第七条幼儿园培养目标是:培养幼儿健康体魄,养成幼儿良好习惯,发展幼儿个性特征,培养幼儿健全人格,建立幼儿广乏

兴趣,开启幼儿多元智能,培养幼儿创造能力,促进幼儿主动发展。 第八条幼儿园办园特色:不断优化教育教学环境,陶冶幼儿的性情有,培养幼儿的创新能力。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园长)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 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规定。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 ( 二) 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 三)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 四) 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知道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它工作人员的工作。 ( 五) 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 六) 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 七) 组织和知道家长工作,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幼儿园办园章程

群星双语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群星双语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王卫娟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寨村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

寨村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幼儿园学风: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2020年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最新

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办园章程文件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蒲城县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 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 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 岁至 5 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公办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 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上王镇上王街道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 (包括托、小班、 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 2-5 岁的健康幼儿。) 第十条招生对象上王附近适龄儿童;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托 7 个教学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幼 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精神,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争创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教学、一流的服务,把幼儿园办成老师尽心、孩子开心、家长放心的儿童乐园,争取在 22年跻身于同类示范幼儿园先进行列。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培养快乐、健康、关心、好学、自信的孩子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让读书成为习惯使学习变成快乐 幼儿园教风爱心、专心、耐心、细心 幼儿园学风积极、主动、快乐、健康 办园宗旨让孩子欢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 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 . 第十八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 在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 规划幼儿园的发展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二)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详解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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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地 址:。 第四条幼儿园性质:全日制幼儿园,学制三年,招收3-6周岁幼儿。 第五条办园规模:小、中、大、学前班各2个班。 第六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办园理念:以促进幼儿发展为根本,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和个性,让幼儿感到幸福和快乐。 办园目标: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一流的管理、创一流的理代名园。 幼儿园园风:团结、敬业、求实、创新。

第七条幼儿园培养目标是:培养幼儿健康体魄,养成幼儿良好习惯,发展幼儿个性特征,培养幼儿健全人格,建立幼儿广乏兴趣,开启幼儿多元智能,培养幼儿创造能力,促进幼儿主动发展。 第八条幼儿园办园特色:不断优化教育教学环境,陶冶幼儿的性情有,培养幼儿的创新能力。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园长)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 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规定。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 ( 二) 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 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知道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 五) 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 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 七)组织和知道家长工作,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民办幼儿园章程 ()

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 地址:北仑区新碶永丰村傅家。 第二条幼儿园的性质:个人出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举办学前教育。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60人。实行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五条幼儿园资产由举办者个人投入20万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幼儿园的业务范围:招收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的儿童,设立小,中,大班的全日制学前 教育,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首界董事长由举办者张珍飞担任。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董事长张珍飞、付董事长王承良、董事:赖如芳、张振维、陈亚裴。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度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园长; (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这些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 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 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的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动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人代表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张珍飞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 第十五条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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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童年时代应让宝宝享有更多的幸福与快乐”是我们的服务宗旨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8区中南花园内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魏金祥。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聘任、解聘园长。 (五)制定发展规划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 200 万元;出资者:魏金祥,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 (1)幼儿园占地面积1210平方米 (2)幼儿园建筑面积2475.74平方米 (3)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面积780平方米 (4)审批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为:5个班,150人。 (二)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本园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决定本园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幼儿园办园章程46608

亲亲宝贝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亲亲宝贝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元宝山区马林红庙矿区 幼儿园性质: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办园规模: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 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一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二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

(完整版)公办幼儿园章程

梧州市新地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本章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____________。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隶属于____________。本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五条办园特色: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____________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上王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蒲城县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岁至5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公办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上王镇上王街道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托、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5岁的健康幼儿。) 第十条招生对象:上王附近适龄儿童;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托7个教学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争创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教学、一流的服务,把幼儿园办成老师尽心、孩子开心、家长放心的儿童乐园,争取在2020年跻身于同类示范幼儿园先进行列。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培养快乐、健康、关心、好学、自信的孩子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让读书成为习惯使学习变成快乐幼儿园教风:爱心、专心、耐心、细心 幼儿园学风:积极、主动、快乐、健康 办园宗旨:让孩子欢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 第十八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使用财产设备。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 (1)范文

李摆海燕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海燕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村。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民权县民政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许静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万元。出资人许静,出资金额叁万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幼儿园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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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 第四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六条幼儿园自愿接受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平方米;(2)建筑面积 平方米;(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平方米;(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学制:三年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学校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片区龙头幼儿园,隶属于***教育局。本园于2015年3月经***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新教育生活,以“十新”为主要内涵和实施途径(建立新制度、打造新园长、建设新校园、培养新教师、研发新课程、构建新课堂、应用新技术、引领新父母、实施新评价、培育新幼儿)。办园宗旨是:用爱养育,用心保育,用情教育。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具有“优雅、感恩、真情、浪漫”特质的、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办园目标是:******。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

幼儿园办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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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西安市____________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西安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西安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西安市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____________。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_____万元。出资人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万,占全部出资额的_____%。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艺术培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_______个班共_____人。 (六) 招生区域:西安市。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为 5 人。

幼儿园章程 (2)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新民市东蛇山子镇中心幼儿园,英文表述为dongsheshanzi Central Kindergarten;园区地址为:新民市东蛇山子镇东蛇山子村,邮政编码:110301. 第三条本园由新民市教育局举办,隶属新民市东蛇山子学校管理,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园为公办全日制二星级幼儿园. 第四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 第五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以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本,建成新民市优质示范幼儿园. 1、以孩子成长规律为出发点,把握孩子的敏感期,创设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园内环境; 2、以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为教育理念为孩子创设有意义

的在园生活; 3、优化教育质量管理,提高优质教育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教师队伍. 4、发挥镇中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协助教育局和镇政府对辖区内的一些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一)幼儿培养目标 : 健康、快乐、文明、乐学、悦读 1.健康: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心理; 2.快乐:情绪愉快,有良好的情绪情感体验; 3.文明:文明卫生的生活态度、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4.乐学:对周围的事物感兴趣,好奇好问,乐于尝试和探究; 5.悦读:养成良好的的阅读习惯,乐于表达. (二)教师发展目标:敬业勤思好学 热爱孩子和本职岗位,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掌握幼儿保育知识,对幼儿发展水平和教育有专业判断,勤于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具有幼儿教育的专业能力. 第七条办园特色:健康、和谐 1. 健康: 让幼儿拥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理、良好的情商;让教师具有专业能力与专业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使幼儿园拥有富有生机活力的园所文化. 2.和谐:

幼儿园办园章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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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宝贝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亲亲宝贝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元宝山区马林红庙矿区 幼儿园性质: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办园规模: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 任的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 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一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二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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