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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立法及其发展(个人总结)概要

物权法立法及其发展(个人总结)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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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立法及其评价

第一部分:立法

一、背景

(一)物权法的雏形时期

物权法体系的最初形成以古罗马法为标志。罗马法是简单商品关系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与简单商品经济相适应,它将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定限物权两类,定限物权又分为役权、永佃权、地上权、质权、抵押权。罗马法的担保物权不发达,典权及留置权并未形成独立的制度。由于早期罗马法权利、物的概念尚不成熟,因而无明确的定义。罗马法的物权法是西方奴隶社会最完备的物权法体系。与其同时的日耳曼各国则在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经济基础上建立起别具一格的物权法。日耳曼法贯彻团体本位原则,形成了以对自然物的利用为核心的强调物权相对性及所有权质的分割的物权法制度,成为后来英美法系财产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二)物权法的发展、完善时期

物权法在罗马法时期初步形成后,随着古罗马帝国的衰亡而湮没达几个世纪,后由中世纪注释法学派在解释罗马法时明确提出,由于其能适应简单商品关系的需要,因而被欧洲大陆各国的民事立法所采用。物权法的完善则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它规定了较为完备的物权法体系,并在内容和编纂技术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除规定所有权外,亦规定了役权和担保物权。役权按罗马法分类为:人役权和地役权。用益物权也作为详尽的规定,并将使用权单独作为物权,但未将地役权作为单独物权,而将其列入土地租赁中。担保物权发达,但对不动产质权和抵押权未加以严格区分。《法国民法典》建立的物权法体系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最为完善的体系。

(三)物权法的发达时期

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它正式从立法上创立了物权的概念。物权法中除了《法国民法典》规定的之外,增加了诸物权的种类:规定了权利上的用益权,权利质权,第一次将权利作为物权的客体,并将一些债权如先买权、土地债权等,亦视为物权。担保物权中将抵押权和质权严格区分开来。其在民法理论中严格划分债权的行为(负担行为)与物权行为(处分行为),并发展为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理论。这一点形成了德国民法的一个突出的(也是有争议的)特色。这部物权法适应了自由资本主义走向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新的需要,具有从“个人

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过渡性质,它已形成逻辑严谨、周密的物权法体系,对瑞士、日本等国物权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四)我国物权法

我国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始于1993年。主要受《德国民法典》的影响比较大。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制定物权法高度重视,花了很大精力,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六次审议。为了把这部法律制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2005年7月将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共收到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1万多件,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几次论证会,还到一些地方进行专题调研,充分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专家学者、中央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在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物权法的中国特色,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吸收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经常委会多次审议,对草案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提交大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内容

(一)各国民法典物权法的结构及其异同

1. 法国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法国民法典第二卷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变更,分四编:第一编财产的分类,分不动产、动产、财产与其占有人的关系三章;第二编所有权,分关于物所产生之物的添附权、物的附加及归并的添附权两章;第三编用益权、使用权及居住权;第四编役权及地役权,分由场所的自然位置而产生的役权、由法律规定设立的役权、由人的行为设立的役权三章。

2. 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德国民法典第三编物权法,分九章:第一章占有;第二章土地权利通则,其内容包括依合意和登记而取得土地物权、登记权利推定、登记即时取得、登记时效取得等,从司法角度讲构成了较为完善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第三章所有权,分三节:第一节所有权的内容,主要规定相邻关系;第二节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第三节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分六目:第一目转让(其中规定了动产的即时取得) ,第二目取得时效,以下四目规定动产所有权的其他取得方式;第四章地上权;第五章役权,分地役权、用益权、限制人役权三节;第六章先买权;第七章土地负担;第八章抵押权、土地债务和定期土地债务;第九章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3. 日本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日本民法典第二编物权,分十章:第一章总则,其内容为对物权法定主义和物权变动的原则

规定(总共只有5 条) ;第二章占有权,分占有权的取得、占有权的效力(其中包括了对即时取得的规定) 、占有权的消灭、准占有四节;第三章所有权,分所有权的界限、所有权的取得、共有三节。其中“, 所有权的界限”一节,除用两个条文规定所有权的内容和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外,其余31 个条文都是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所有权的取得”一节所规定的所有权取得方式既不包括时效取得,也不包括即时取得。在日本民法典中,时效取得是作为一种时效制度与消灭时效一起规定在总则编的,而即时取得则是作为占有的一种效力规定在物权编占有权一章中的;第四章地上权;第五章永佃权;第六章地役权;第七章留置权;第八章先取特权;第九章质权;第十章抵押权。

4. 瑞士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瑞士民法典第四编物权法,由所有权、限制物权、占有及不动产登记簿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所有权,分通则、土地所有权、动产所有权三章。“土地所有权”一章分三节:第一节土地所有权的标的物、取得及丧失,其中规定了取得时效;第二节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及限制,主要为有关相邻权的规定;第三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动产所有权”一章的主要内容为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的规定,其中包括了对占有时效的规定。第二部分限制物权,分役权及土地负担、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三章。第三部分占有及不动产登记簿,分占有、不动产登记簿两章。在“占有”一章中规定了占有的概念、占有的方式、占有的移转、占有的保护、权利推定、即时取得等,同时也有占有时效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一章主要规定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等问题,但同时也规定了登记的效力,包括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5. 意大利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意大利民法典第三编所有权,分九章:第一章财产,设一般规定(其内容为关于动产、不动产、孳息的规定) 与国家财产、公共团体财产、宗教团体财产两节;第二章所有权,设一般规定、土地所有权、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其中没有规定即时取得和时效取得) 、保护所有权的诉讼四节;第三章地上权;第四章永佃权;第五章用益权、使用权和居住权;第六章地役权;第七章共有;第八章占有,设一般规定、占有的效力(其中规定了即时取得、时效取得和占有物返还等问题) 、占有保护之诉三节,构成了十分完善的占有制度;第九章新施工警告。

6. 俄罗斯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俄罗斯民法典第三编所有权和其他物权,设一般规定、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终止、共有、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住房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经营权和业务管理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保护等八章。其中“一般规定”一章包括了对国家所有权、自治地方所有权、公民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规定。

7. 我国台湾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三编物权,分三章:第一章通则,概括规定物权法定原则和物权的变

动(仅有8个条文) ;第二章所有权,分四节:第一节通则,规定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物上请求权和取得时效;第二节不动产所有权,除用一个条文规定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外,其余条文都是关于

相邻关系的规定;第三节动产所有权,为动产所有权各种取得方式的规定;第四节共有;第三章地上权;第四章永佃权;第五章地役权;第六章抵押权;第七章质权;第八章典权;第九章留置权;第十章占有,其中包括了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

8. 我国澳门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第三卷物权,分五编:第一编占有,设一般规定、占有之性质、占有的取得及丧失、占有之效力、占有之保护、取得时效六章;第二编所有权,设所有权通则、所有权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共有、分层所有权五章;第三编用益权、使用权及居住权;第四编地上权;第五编地役权,设一般规定、地役权之设定、法定地役权、地役权之行使、地役权之消灭五章。

分析比较以上八部民法典物权法的体系结构,我们会发现它们既有一致的地方又有差异。

它们一致的地方是,它们都规定了所有权和各种用益物权,且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在物权法中的体系位置都是一致的。

它们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的担保,有纳入物权法中规定的,也有未纳入物权法中规定; (2) 大多数民法典将以法定方式调整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法律规范视为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性规范规定于所有权制度之中,而将以约定方式调整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法律规范则作为一项用益物权制度规定于其他用益物权制度之后,唯法国民法典将其整合,统一规定于地役权制度中;(3) 即时取得(又称善意取得) 与时效取得(又称取得时效) 的体系位置很不一致。对时效取得,有未在物权法中规定的,有规定于物权法所有权制度中的,

有规定于物权法占有制度中的,也有分别规定于物权法占有制度(占有时效取得) 与物权登记制度中的(登记时效取得) 。对即时取得,有在所有权制度中规定的,有在占有制度中规定的,也有在所有权制度中为提示性规定、在占有制度中为制度性规定的,或者倒过来,在占有制度中为提示性规定、在所有权制度中为制度性规定的。

上述不一致表明,各国物权法体系结构的逻辑选择还不一致。物权法的体系结构问题,实际上就是物权法内部各制度间的逻辑联系问题。各国物权法内部逻辑结构的不一致,也就为构筑我国物权法的体系结构提供了逻辑选择的空间。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比较不同结构的不同逻辑联系,从中选择对实现法律体系价值最优的逻辑联系来构筑我国物权法的体系。

(二)我国物权法体系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动产交付

第三节其他规定

第三章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所有权

第四章一般规定

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相邻关系

第八章共有

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用益物权

第十章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地役权

第四编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抵押权

第一节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七章质权

第一节动产质权

第二节权利质权

第十八章留置权

第五编占有

第十九章占有

附则

三、争议

1.《物权法》是否违宪以及《物权法》对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究竟做了什么样的回答

北京大学法理学巩献田教授于2005年8月12日,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综观巩献田的公开信,大量笔墨列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贫富分化、私有化等问题。他忧心物权法草案违背苏俄民法典传统,将使我国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认为草案第7条、25条、55条、56条、58条、72条即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违宪,是在鼓吹私有化。在国企改革步入困境,国有资产不慎流失为私人资本的今天,制定这样一部捍卫“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物权法》,是否会鼓舞某些不法分子愈加疯狂地对公共利益巧取豪夺?是否会造成一种“漂白”效用,将原本不合法的收入转化为合法所得?我们不能全然否认这种情形的出现,但同时需要指出,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是国企改革的决策和操作不力所导致,而非《物权法》立法的结果。

2.对于《物权法》第一章“基本原则”规定的反思

《物权法》在一些章节内容的安排上逻辑较为混乱。这在《物权法》第一编表现得尤为突出。第一章的章名是“基本原则”,但具体内容的规定却名不副实。除第五、第六条涉及“物权法定、物权公示”这两个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外,其他条文都是在规定物权法的立法目的、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和物权的定义、物权的种类、基本经济制度的宪法内容、以及财产平等保护和物权不得滥用的一般条款,而作为物权法基本原则的“一物一权、物权公信”反而被遗漏了。[3]学者的这一批评可谓中肯,笔者也认为,《物权法》除了第5条和第6条与“基本原则”沾边以外,其他规定几乎都与“基本原则”无缘。

3.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变动规范模式解读

在我国《物权法》制定之前,对于我国物权变动规范模式存在诸多争议,既有解释论上的争议,也有立法论上的争议。解释论上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60条以及《合同法》第133条等规定是否承认独立的物权合意。对此,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分歧。持肯定说的学者主要有孙宪忠、李永军、谢怀式等人,持否定说的学者较多,如梁慧星、崔建远等人。

第二部分:评价

一、优势

由于认识上的禁区与误区,“物权”这一法律术语是我国法学界长期所忌讳并予回避的。今

天随着认识上模糊观念的澄清,物权概念才得以恢复其本来面目,逐渐在法学研究及司法实践中使用。《民法通则》颁布前,我国财产法领域(也即单一的所有权制度)主要靠国家政策及风俗习惯加以调整,物权立法可以说是处于空白、虚无状态。《民法通则》的颁布,是我国民事立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以《民法通则》为主导,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我国确立了初步的物权法体系。

我国现阶段的物权立法继受了许多传统概念,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的一些新成果)。具体来讲,现阶段的物权立法有两个特点:一、为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领导地位,在法律上确立了国家所有权的优势主导地位,并在物权理论问题上继受前苏联多数学者的主张,认为对社会主义公有制所赖以依存的国家财产所有权实行特殊原则。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创造性地设定了一些新的物权,如一直存在争议的国有企业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他物权形态。

二、不足

我国现阶段的物权法体系与当时实行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基本上是协调一致的,但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其弊端日益显露出来,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我国现阶段物权法体系主要缺陷有:

(1)物权法体系中国家所有权的核心地位的确立,给其打上了鲜明的计划经济的烙印,这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是分不开的。在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财产的绝大部分为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个人财产仅限于维持日常生活的消费资料,这反映在物权法上便是单一的所有权制度。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确认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也承认了其他多种经济成份的法律地位,反映在物权上便有所松动,规定了私有财产权等法律制度。由于深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物权理论还停留在国家所有权为核心的传统物权理论上,所有权制度也大大滞后。这主要表现在:其一,注重国家所有权,而忽视公民私人所有权,两者在法律地位上不平等;其二,在国家所有权与相关他物权的关系上,重归属,轻利用,重视维护实物的安全,只作财产的消极保护者,而不做财产价值的积极创造者,从而使国有资产流通阻滞、混乱,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效益低下,大量可得而且应该得到的动态利益白白地丧失了。

(2)物权法过于简单,无法规范、指引复杂的经济生活。虽然《民法通则》规定了财产法的基本制度,但由于其条文十分原则,“有法好似无法”,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未能给人们以良好的指向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也未能给法官审理财产纠纷案件提供翔实的立法根据和参照资料,许多案件的审理往往是凭具有弹性的法律上的原则、地方政策、风俗习惯来进行。同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新出现的财产关系和财产问题的立法也未能予以规定,只好通过司法解释或

其他途径来予以补救,这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物权法的滞后性。

(3)物权法非常杂乱,没有一个逻辑严谨、周密完善的体系。主要体现在:一是概念很不准确。《民法通则》为回避“物权”的概念,而使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的表述,结果漏洞很多,大有歧义。二是物权法体系结构不合理,担保物权在《民法通则》中被割裂出去,置于债权篇幅中,以至于他物权与整个物权法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被破坏。三是《民法通则》中将抵押权与质权合二为一,显属失当。抵押权与质权虽同为担保物权,然而其适用对象、成立条件及权利的行使方式均不相同,二者混同必然会造成日常理解及适用上的混乱。(现在,抵押权与质权在《担保法》中已区分开来。)四是现代法将相邻权并入他物权亦不甚合理,相邻权作为所有权的延伸扩展或必要限制,自罗马法创设时起,均将其纳入所有权体系,《民法通则》中将相邻权认作他物权显然混淆了自物权与他物权的界限等等。

总之,我国现行的物权法体系比较杂乱、简单,立法时间较晚,还不完善、发达,而需要在现代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中予以逐渐充实、修正、丰富和完善。现今,市场经济制度在我国逐步确立,为完善我国的物权制度创造了成熟的条件。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发展和完善物权制度也已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

三、完善

物权法体系的完善是一项创造性的活动。立法即把现实经济关系翻译成法律语言。

我国物权法体系的完善应立足于我国现实的经济生活条件。本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在确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已大大突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所有制的框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同时也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仍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物权法对商品生产社会的一些本质的法律关系所作的无比明确的规定,已成为商品经济十分精巧的调整工具。总之,我国现阶段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并存,财产动态实现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为适应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要求,都要求我国现存的物权法体系有较大的变革。完善我国物权法体系应该遵循的指导思想是:(1)立足于我国国情,着眼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既要继承我国立法传统,又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这将对完善我国物权法体系具有重要而便捷的意义。(2)首先明晰产权,即界定财产的法律归属,从而使经济运行稳定安全、正常有序,故而在物权立法时应采物权法定主义、一物一权主义,物权变动采登记(交付)要件主义。(3)着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所起的基础性作用,从而保证高速、高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财产和资源为人类创造更多的财富。

(一)关于我国所有权的完善

所有权制度是物权法体系的核心内容。根据不同的标准,所有权可以作不同角度的划分:

1 .从客体角度分,所有权可分为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的所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6条的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我国现行制度,基于管理体制上的原因,系将土地与建设物分别作为不同的不动产,这与法国、日本的立法相同,采用分别主义立法模式。在此前提下,使建筑物所有权与基地使用权相互联系,即基地使用权移转时,建筑物所有权随之转移,建筑物所有权移转时,基地使用权亦随之移转。并设立统一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和建筑物权属登记的登记机关,有利于方便当事人,建立法律秩序。动产所有权,法律也应设定一般规则,此不赘述。

2 .依主体角度分,包括国家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毫无疑问,在我国必须确立公有制的主导地位,但同时也须确立其他经济成份,如法人所有权、个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并给予同等程度的一体保护,而不应厚此薄彼。

关于国有企业的财产权性质问题,经济学界、法学界争论良久,也未能达成共识。1 986年颁行的《民法通则》第8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此后很多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的财产权属于经营权。但是,经营权赋予国有企业后,却未能真正解决所有权与利用权的问题,并且很难解释实践中的很多情事,故而部分学者持反对意见。1 993年的《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在这里,“法人财产权”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不过,笔者认为“法人财产权”应该是包括法人所有权在内的综合性的财产权利。作为社会资源的国有资产,对于国家来说最重要的是使其在最大程度上保值增值,所有权的法律性质在于对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财产利益的享有和保护,因而对国家所有财产的保护不应再像以往那样,只注重实物的安全,而应转而保护财产的动态利益,明确保证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价值形态的财产利益,也就确保了根本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

(二)关于我国他物权制度的完善

他物权制度的完善主要是对用益物权制度和担保物权制度的完善

(1)传统的地役权,中外立法均比较完善,理论上也很成熟,可遵循传统立法模式,而无须大的修改。在我国,关于地役权的最大问题,是将地役权与相邻权相混淆,只规定相邻权,以相邻权取代地役权。《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即是如此。地役权与相邻权是两种不同的物权制度,自古以来就有明确界限。地役权是具体的他物权,而相邻权则是对不动产相毗邻处行使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除此之外,相邻权是法定权利,地役权一般是约定权利;

相邻权既适用于土地相邻,也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相邻,而地役权只发生在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亦不受土地是否毗邻的限制;地役权的内容只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相邻权则包括流水、滴水、道路、通行、采光、通风、噪音等方面内容。因此,应当严格区分地役权与相邻权的界限。

(2)农用权(即包括经营权),系指农用权人(承包人)以耕作、牧畜或经营其他农业商品项目为目的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之权。在立法中,要特别注意农用权的特定性,这事关国计民生、不可忽视。我国也有学者认为原承包经营权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用语,应以“永佃权”代替之,不过学者中赞同的甚寥。

(3)基地使用权。为使国有土地的所有和国有土地的使用的分离获得最有利的法律形式,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维护,宜以物权关系固定国有土地使用关系,应由物权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作为用益物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当于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民法上的地上权,但考虑到我国大陆习惯,拟称为基地使用权,以区别于农地使用权。

(4)典权。典权是指承典人支付典价,占有、使用他人不动产并进行收益的权利,出典人可在一定期间内返还典价以赎回典物。典权我国古已有之,但在我国立法上却始终没有确认。由于现实生活中典权关系的大量存在,只好通过诸多司法解释来承认其效力。我国应在立法中明确典权的法律地位。部分学者认为应动“废除习惯法上的典权”,这并不可取。法律对现实存在的经济关系应予保护,典权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出典不动产而融通资金,在现实生活中意义重大,法律应予明文规定。至于未来典权之存废,则有待于实践证明。

(5)采矿权、渔业权、狩猎权等乃是基于法定而产生的他物权,这里不复多述。

另外,《担保法》颁布以前,由于立法上不甚明了,担保物权在我国争议颇大。1 995年《担保法》基本上使旷日持久之争有了结论。担保物权应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三)关于类物权制度的完善

我国物权法应建立占有制度,占有制度乃是民法中依外观上的事实而对占有予以一定保护的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他物权有效地行使,从而促进财产的动态利用。占有以占有事实为基础,占有权与物权的基础不同,故被称为类物权。为促进财产的合理流载及高效利用,保护现实占有权,我国应在法律上确立占有制度的合法地位,并规定相应的司法救济程序。

2020年个人管理月工作总结收获与成长范文,个人总结

个人管理月工作总结收获与成长范文,个人总结 个人管理月工作总结收获与成长 一、工作概述 主要是根据上级部门或主管的指令对物流组装进行组织、安排、管理,以达到按时、按点的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 二、本月工作内容 的组装、发货任务. 三、本月存在的问题 由于所辖的工作区域广阔并不具备独立性导致‘5s’管理困难.非本岗位职责的问题比较头疼:smc各种板材的生产供应问题、smc 模具保管生产问题、仓库物资供应问题、smc框架设计问题等等搞得我管也不是,说也不是,真是左右为难. 四、本月工作心得 管理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要戒急戒燥,学会忍耐,不要得罪他人,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学会眼不见心不烦,嘴不多,脚不闲,保持跟同事和睦相处.学会等待,时间不是我一个人的,是整个生产流程中各管理人员的客户服务意识决定的.整个生产流程缺少信息整合和统筹安排,导致生产协调和生产环节严重脱离定单型的管理目标.求数量而没有真正的控制生产环节的控制点,生产物流的控制也仅仅是盲目的流入最后的组装工序——问题的沉积、返工、推迟发货等.现场管

理也仅仅体现于电话,组织的分工脱离于减少运输的总次数和总距离以及工序的时间间隔性.生产制造企业的生产产品的多样性和单一性,分散性等决定现场管理计划的变动性.管理人员的决断性和果断性, 做人就不要做事,做事就不要做人.老板花钱清理来不是让你来制造 问题的而是来解决问题的.也不是整天将老板作为自己的当箭 牌:“有什么意见就去找老总,这是老总下的指令.”结果上道工序的生产问题都没有解决,而要下道工序完成生产任务,而且用“老总” 来实现自己无能的“雄心”.没有调查,就不要下指令.有本事将自己的生产和计划搞好,不要让我们做一些返工的工作. 五、本月建议 1、计划的实施控制必须加强,生产产品与所需物料必须核实.生产管理和协调者加强对定单所需物料的正确认识,提高协调的针对性和可靠性. 2、注意减少不必要的加班和组织浪费. 3、生产协调不是看生产者表面的现象而是看生产工作的实际内容和效果,分清重要紧急,重要不紧急,次要紧急,不重要紧急、不重要不紧急的生产先后顺序,成套性生产和生产计划的灵活性以及现场管理的核实性. 4、熟悉工序管理的基本原则:生产的配套性和时间性,物资供应配送的时间性.

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归纳

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归纳 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归纳 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思想、知识和理论,通过反思与实践,在教师专业化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我,开展自我,为实现专家型教师的目的而努力奋斗。下面我就自己的专业成长,说一下完成情况. 一、强化职业道德素养 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体现在对待事业、对待学生、对待集体和对待自己这四个方面。对待事业要爱岗敬业,对待学生要热爱学生,对待集体要团结协作,对待自己要为人师表。这四个方面是从事教师职业最起码的要求。一直以来我都严格围绕这四点要求自己,平凡,我要不为工作所累,无怨无悔,兢兢业业地当一只红烛;伟大,是我从事的工作自己是教书育人,我要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一份力量。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有保障。 二、加强学习、实践,促进专业成长 从听课、备课到上课让深刻地领会到了学习、实践对我成长的巨大作用,我深深知道,作为一名新时代教师,必须有深沉的教育理论基础。为此,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一年来,阅读了《爱的教育》《陶行知教育文集》、《课程与教学论》等近十本教育理论著作,并积极撰写感悟领会。我有意识地从批判的视角去阅读,学会与书本对话,养成阅读习惯。经常与同事展开教育思想讨论,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努

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逐步认识到课堂教学是一门深不可测的艺术,要上好每节课不下功夫是不行的。所以我从听课入手,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回来和有经验的教师反复讨论交流,从中找出优缺点,自己备课时选择性地加以利用吸收。我知道自己经验不足,水平有限,但我喜欢学习不怕别人来听课,学校每次组织的公开课我都积极参加,认真准备,让信息技术合理地为课堂教学服务。课后我认真听取各位教师建议和意见,并做好总结归纳。 三、反思让我不断成长 教学反思的价值在于诉诸教育实践,对教育实践进行改造和提高,所谓“和改变世界联络起来。”教学反思不仅需要将结果反应于教学实践,对教育实践产生作用,而且,也需要通过教育实践来检验,为进一步反思提供条件和准备。 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深入,教师越来越需要随时更新自己的观念,以适应新事物、新变化。因为“变化总是在发生,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要尽快跟上新课改的步伐,加快自己成长的速度,我们应该善于反思,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我时时注意反思,不断发现自己的不足,随时更新自己的观念,对于自己的每一次实践进行深入的反思,通过不断总结归纳形成良好的思维习惯,从而在解决矛盾中促进开展。我坚持写教学后记,适时总结归纳经验教训、找出教学中的成功与不足,力争提升自己的思维品质。

教师个人成长总结

教师个人成长总结 时间总是来去匆匆,这一年即将结束,本人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刻苦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努力延伸相关专业深度,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教学,因材施教。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为了下一学年的教育工作做的更好,本人特将本学期教学心得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深刻体会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做了大量的政治笔记与理论笔记。新的教育形式不允许我们在课堂上重复讲书,我们必须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才能适应教育的发展。所以我不但注重集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注意从书本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新形势下怎样做一名好教师。 二、在师德方面: 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在某种年龄阶段,教师的形象之高大甚至超过他们的父母。所以,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和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品德发展。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我觉得教师的职业道德,集中体现在教育责任感,关爱学生和工作效率上。教育事业关系着下一代的身心发展,关系着祖国建设的明天,是中国建设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应该是极其强烈的,只有强烈的责任感才能带动起工作的热情和动力,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职业的重要性而投入全部的精力。教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并留意学生的反应和变化,为学生树立好的榜样,改正不良的习惯都是教师的基本责任。 光有责任感还是不够的,教师不应只成为学生的导师和帮手,更应该是学生的朋友。所以关心、爱护学生是一个好教师最起码的道德,是强烈责任感的体现和升华。关爱学生首先应当是对学生人格的尊重,以公平客观的眼光去看待和评价每一个学生,不能以偏见、片面的态度对待他们。除了关心他们的学习以外,还应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引导他们向着积极、乐观、上进的方向发展。除了关心他们在校的行为,还应了解他们课堂以外的生活,以便及时、适当、全面地帮助和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三、教研方面。 教研活动不够,所以我非常注意去听一些其他学科老师的课。我认为听课是提高自身教学能力的一个好方法,,只有多听课才能够逐渐积累经验,所以对我校每一次听课的机会我都十分珍惜,在听课中找出自己差距和不足。 四、教育教学方面: 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 1、课前准备:备好课。

学习物权法心得体会

学习物权法心得体会 篇一:物权法学习心得 参加xx举办的《物权法》培训班,受益匪浅。培训结束,顺路去书店买了相关的书籍,进行了自习,这次培训真是督促我自习的及时雨呀! 对于张雅律师的讲课印象比较深刻,不仅因为他讲了一些物权法中比较重点的问题,还因为透露了一些物权法出台背景、立法者的思想,让我们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理解物权法。 首先物权法是民商事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保护财产以及调整各种财产法律关系的基本民事法律,涉及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是关系到国有资产保护、各种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物权法》的制订与颁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 其次,它解决了人们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私有财产日益增多,特别是其中的房产。房产是一种不动产,价值比较大,许多家庭因此而倾其所有,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关系很大。可是,住宅建设地使用权在70年后将如何处理,我国的法律则没有规定,因此大家都很关心这一问题。这次通过的物权法,对这一人们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了明文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个问题总算得到了最终和合理的解决,顺从了~,也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最后,它合理调整了一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还有一些与财产相联的关系,其中的相邻关系比较突出,物权法本着公平合理、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有利生产等精神,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比如,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弃置固体废物,施放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因为,这会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又如,物权法还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的,应当给予赔偿。 总之,《物权法》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第一,物是谁的。第二,物的所有者对这个物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他相关人负什么样的义务。第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物权法的作用一是定分止争,通过确认物的归属,加强对物权的保护,达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由于它与社会公众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被称为“公民财产权利保障书”。二是促进物尽其用,通过规范物权人的权利义务,为物权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扩展物业。总之,《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篇二: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从XX年7月版本《物权法》(草案)到XX年3月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个人发展工作总结

个人发展工作总结 个人发展工作总结 个人发展工作总结 武丽霞 为了让自己明确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理念,更新教育观念,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意义、和目标,改进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增强实施课程改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掌握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具备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特将本学期的个人发展工作总结如下: 新时期的教师应该是:具备崇高的师德、广博的知识、精湛的教艺,健康的心理,强健的体魄。新时期的教育也不再是一种单纯的书本训练,而是一种综合的文化学习,以学生个体发展为本,重视培养发展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感知力、想象力、表现力等方面的能力,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新课程是把学过的知识应用到教学中去,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教学,使教学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培养学生运用尝到的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养学生的的创新能力,所以我在上课时总是以交谈的方式从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来论证扬教学科的观点和原理,布置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实践活动,了解当前社会的现实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的教学的确使学生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起了促进作用,学生对此很满意,对课堂教学颇感兴趣。互相听课,多想多写,写好听课记录和反思。 这一学期我能够在同课异构的形式,互相取经,加快促进。认真向先进教师学习好的教学管理经验,做好详细的学习笔记,做到心中有数。

针对先进教师找出自己不足的地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课余时间多学习有益的课外书,提高知识水平,特别的要向先进教师取经,结合自己的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 多听有特色的教学课程,学习他们先进的教学手法,及时的写出心得,作为自己教学的后盾。 扩展阅读:教师个人发展工作总结文档 教师个人发展工作总结 教师:王芬英 本学期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不仅圆满地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任务,还在业务水平上有了逐步的提高。一学期的工作是忙碌的;是充满艰辛的;但这也是收获喜悦的一学期,具体总结如下: 一、热爱并忠诚于人民的教学事业,教学态度认真,教风扎实,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认真备课,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制作各种利于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有趣教具,课后及时写好教学反思。 三、在课堂教学中,坚持启发式教学,坚持向40分钟要质量。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教学过程重视知识与技能,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的精神。

教师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

教师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 教师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 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思想、知识和理论,通过反思与实践,在教师专业化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为实现专家型教师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下面我就自己的专业成长,说一下完成情况。 一、强化职业道德素养 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体现在对待事业、对待学生、对待集体和对待自己这四个方面。对待事业要爱岗敬业,对待学生要

热爱学生,对待集体要团结协作,对待自己要为人师表。这四个方面是从事教师职业最起码的要求。一直以来我都严格围绕这四点要求自己,平凡,我要不为工作所累,无怨无悔,脚踏实地地当一只红烛;伟大,是我从事的工作本身是教书育人,我要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有保障。 二、加强学习、实践,促进专业成长 从听课、备课到上课让深刻地体会到了学习、实践对我成长的巨大作用,我深深知道,作为一名新时代教师,必须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为此,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一年来,阅读了《爱的教育》《陶行知教育文集》、《课程与教学论》等近十本教育理论著作,并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我有意识地从批判的视角去阅读,学会与书本对话,养成阅读习惯。经常

与同事展开教育思想讨论,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逐步认识到课堂教学是一门深不可测的艺术,要上好每节课不下功夫是不行的。所以我从听课入手,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回来和有经验的老师反复讨论交流,从中找出优缺点,自己备课时选择性地加以利用吸收。我知道自己经验不足,水平有限,但我喜欢学习不怕别人来听课,学校每次组织的公开课我都积极参加,认真准备,让信息技术合理地为课堂教学服务。课后我认真听取各位老师建议和意见,并做好总结。 三、反思让我不断成长

(完整版)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从XX年7月版本《物权法》(草案)到XX年3月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分别简称“草案”和《物权法》)之间的审议演变过程中,许多条款有了很大的变动。经过观看、研判这些变动痕迹,能够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宗旨和原意。特别值得我们学习、分析、研究。 经过观看“草案”和《物权法》中第六章内容之变动,发觉了许多值得关注之处。在此提出来谈谈个人的认识和体味,供大伙儿参考。 1.“草案”中使用了“业主会议”和《物权法》中使用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名词,二者对同一具“主体”所使用的名称别相同。《物权法》使用后者更贴近实践。 2.“草案”中第八十七条“能够以业主会议的名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内容,被《物权法》删除了。《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保留了“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法》的这一修改,取消了“草案”中“业主会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维权的诉讼主体资格。这种维权的诉讼主体资格只保留给了业主。 3.《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八条中增加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能够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一新的内容。这表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能够作为被侵权业主维权诉讼的被告当事人。增加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4.《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八十三条中增加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第八十三条中所列举的“伤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负责“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惊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在这之前,上述职责是由物业治理公司承担的。将来这一职责将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承担。其重担别轻。 5.《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四条中修正了“草案”中第七十六条的某些规定,明确“建造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经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为将来解决这一类争吵,提供了法律依据。 6.XX年3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同意记者采访,在解读物权法时称: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咨询题,物权法是别溯及既往的。 所以《物权法》别具有“溯及力”(法律的溯及力,算是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也算是说,《物权法》施行之前的类似咨询题,应当按照当时的规定或者约定处理。 《物权法》施行时,尽管还需要“实施细则”、“司法解释”等配套法规的配合,但是《物权法》作为国家的大法,其立法精神,立法原意都特别明确了。为将来配套法规的出台,提供了大法的依据。 综上所述,《物权法》施行后,“业主委员会”少了以往的权力,多了实实在在的义务和责任。将来其开展工作试图“有权无责”别受制约的状况将会有所改善。那些被“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侵权的业主有了能够获得法律支持的诉讼道路可走。那些疑惑天高地厚的“委员”们,将来做事可得掂量掂量了。假如站在法庭被告席上,再来辩解“三颗伪造印章”和“运动员兼裁判员”等咨询题,就别可能像糊弄业主们那么方便了

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工作总结

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工作总结 第一篇: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工作总结 一个学期即将过去,又到了总结的时间,反思在这一学期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做体育老师的艰辛和快乐,我把自己的青春倾注于我所钟爱的教育事业上,倾注于每一个学生身上;一个学期的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收获不少,下面我对本学期的工作做一下总结,并为新学期的工作确立新的目标 一、思想认识 作为一名年轻老师,我在思想上严格律己,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力争思想上和工作上在同事、学生的心目中都树立起榜样的作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一学年来,我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在党组织的关怀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新的学期即将来临,我将更加努力工作,勤学苦练,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经受得起任何考验的好同志。 二、教学工作 在教学过程中,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的安排,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实行多次重复练习,使学习内容在学生头脑中留下较深刻的印象,有利于学生对技术动作的掌握和运动表象的形成。运动负荷由小到大,满足了不同类型学生的要求,学生上课积极性高,能在老师的要求下积极锻炼,对学生本身增强体质,矫正和补偿身心缺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对八年级的学生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的教学,使他们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课堂常规。 通过体育课的锻炼,使那些有行动障碍的学生消除了自卑心理,感受到了学校、班级和老师的温暖,有利子学生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树立良好的自尊心,促进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幼儿教师个人发展情况总结

幼儿教师个人发展情况总结 时间是一只永远飞翔的鸟,转眼间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将圆满结束.伴随着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伴随着新年的钟声,预示着新的一年又将 来临.在这忙碌的2012年中,我们放飞的是希望,收获的是充实,回顾 一年的工作,现将这一年的个人发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我热爱集体,全心全意为幼儿和家长服务, 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平日里,做孩 子们的朋友老师,细心周到地照顾每一位幼儿,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工 作中,努力求真、求实、求新,以积极热情的心态去完成领导安排的 各项工作.爱岗敬业,做到耐心、爱心、公平、尊重的对待每一个孩子. 二、保育工作 我会配合班里老师认真做好班上的保育卫生工作.特别是冬天,室内室外温差大,在玩游戏时,热了能及时为幼儿脱掉衣服,并为容易出 汗的幼儿换上毛巾,冷了就提醒幼儿穿上衣服,一日中做到让幼儿尽 量多喝开水,以防各种感冒与疾病的发生.在午餐时,幼儿基本都能吃 完碗里的一份饭菜,使大部分幼儿都学会了吃饭不掉饭粒的现象,还 养成了不挑食、不偏食的好习惯,可见趣味午餐的课题实施,有了显 著的成效. 三、班级工作方面 这一学期,我和俞老师、陆老师一起,带领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着.虽然俞老师是一位新手老师,但俞老师的开朗性格,使我们更善 于沟通、交流,我们一有空就会坐下来说一说,聊一聊.使我们的班级 常规有了明显的提升,她的灵动与认真,令我倍感欣慰.大家相互学习、相互探讨,使我们在班级管理上做到序而不乱.

9月初,我们班来了几位插班生,对了让幼儿开心、家长放心,我都会利用平时晨间与放学时间,都会跟家长做进一步的交流,使家长对我们有更多的信任,从而,使我们的家园工作得以顺利进行.11月份我们开展了家长开放半日活动,活动结束后,不仅得到了家长们的热烈掌声,还有一件令我出乎意料的事情,班里的彬彬小朋友居然跟我说:“张老师,什么时候我们再开家长开放日?”虽然是简短的一句话,但看得出孩子有多开心,活动也举办得非常顺利.我们班还制定了每周的班级特色----创意、童趣折纸画,由于我班的幼儿动手能力还有待加强,因此,重点以折纸的方式,来提升动手能力,最后,孩子们的一张张漂亮的画以kt版形式展示在大家面前,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四、教育教学 在教学上,特别是语言课中,为了给幼儿更多展示的机会,我让幼儿养成一个“多动脑、多动嘴、多表演”的机会,通过让幼儿多说,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平时,午餐后,都会让幼儿上来讲述自己喜欢的故事,这样,不仅培养了幼儿认真倾听的习惯,同时,丰富了更多的故事内容. 在个人业务上,努力让自己在“多思考、多动笔、多尝试”的目标上靠拢,做好自己份内的事,认真备好教学活动与游戏课,并且做好及时的反思.写好每周周计划表及每个主题的家园共育,并张贴在家园栏中.认真写好每月故事及每周保教反思,并上传博客.平时,多看幼教类的书籍,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在平时工作中,不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如在制定教研计划或者在排进度中碰到的些许事情,有时真的不知所措,我也会经常向有经验的领导、老师们学习、探讨,争取做得更加完美. 五、架起家园沟通的桥梁 老师和家长通过交流,可以了解幼儿在家和幼儿园的情况,所以,家长和老师的交流显得尚为重要,每天放学后,我都及时向家长反映该幼儿当天的纪律与学习的情况,做好的给予及时的鼓励和表扬,做得不够的请家长配合,助幼儿纠正.如发现缺席的幼儿,我及时打电话与家长问候幼儿的身体健康状况,切实做好家园同步工作.

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工作总结

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工作总结 小编整理:在教师专业技术发展学习中,本人严格按照学校的专业发展计划,制定了本人自己的专业发展目标,真心对待这一学习,一步步扎扎实实在发展自我,使自己在学习中专业水平得到提升,历经艰辛之后收获着成功的喜悦。现将本人近年来的学习情况及思想观念和教育行为上的变化总结如下。 一、换位思考,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 新课改是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基本理念,力求使学生在责任感、自主学习与生活能力、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等方面有卓越的表现,努力追求创造相对宽

松的发展环境,构建开放的基础教育体系,倡导学生在选择中学习选择,在尝试中学会负责,在参与中发展自我,强调教育教学与生活及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学生更主动、更自觉、更活泼、更多样地学习,把课堂与社会,把课堂与家庭结合起来,在更大更广的天地中获得发展,全面尝试新的学习方式。那么,在教学中我就本着导学、导教的原则,站在学生学习的角度进行教学设计,把教学过程变成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过程。教师要精心设计学生的学习活动,让学生在多种多样的学习活动中,获取知识发展能力。在这个过程中,老师要放手让学生自我思考、自由表达、要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的不同见解、鼓励学生大胆发言,巧设问题,让学生在课堂上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二、注重课后反思,积累经验和材料 在指导学生学习的学习过程中,我

及时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给予及时评价和反思,不断地记录和积累教学工作中的体会、经验和资料,有利于教学工作的深入进行,有利于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每教完一节课后,我都要找不足之处,想应做之法,留下瞬间感悟,不断积累成功的经验。善于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实现自我价值,我要为实现追求的目标而加倍努力,希望能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 三、教研活动的开展磨砺了我 学校的发展靠教师,教师的素质决定着学校的命运。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我积极的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在教研活动中,我不畏艰难,主动发言,不断的体验与感悟,推敲与揣摩中我的教学技艺越来越提高。学校还经常组织我们在多媒体教室进行新课程教改的理论的远程培训,进而帮助我们解决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物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在社会生活中,小到几颗纽扣、一块手表、一部电话,大到一幢房屋、一片绿地、一座矿山,皆有物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确定权利的归属,划定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受侵害时如何保护,这就需要一部专门法律来规范、调整和保障。这部专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为了制定好这部关系国家建设发展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从起草至今,历时13年,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八次审议,终于在XX年3月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物权法》内容博大,共分五编十九章及附则,涵盖的内容:物权法的调整范围;物权法的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登记制度;物权的保护。 《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是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典。 《物权法》是根据宪法规定,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而制定的。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服务于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物权的归属、范围和内容,都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密切相关。如果不反映、不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因此,物权法必须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以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根本目的。所以,本条明确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之一。物权法主要是从民事角度通过明确物的归属,权利人有何权利,他人负有什么义务,侵害物权的法律责任等,来体现和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而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就是民法。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通过明确物权归属和利用的基本规则,规范市场主体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保持市场主体的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国市场经济服务。

语文教师个人专业成长工作总结

语文教师个人专业成长工作总结本学期,我担任一年级级语文教学工作,非常幸运,我成为XX名师工作室的一名成员。短短的一个学期时间,在大家的帮助和相互学习中,我渐渐适应了一年级的教学工作,汉之星教学平台已能熟练应用,新教育实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本期工作作以下总结。 一、勤于学习,丰厚自我 三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本期利用课余时间,我阅读了薛瑞萍的《心平气和的一年级》《我们二年级啦》《书声朗朗三年级》,雷夫的《第56号教室的奇迹》、朴圣淑的《德国教师的魔力课堂》、刘称莲的《陪孩子走过小学六年》,教学杂志两份《教师博览》《小学语文教师》。在阅读中学习,在阅读中沉淀,在阅读中宁静,在阅读中感受教育的无穷魅力。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我主动要求向工作室的教师请教学习,探讨一年级的教学方法及管理方法,积极听课,用心反思,将学习收获应用于自己的课堂教学。 二、汉之星,让生字教学绽放光彩 工作室高斐、陈云、乔丹教师的汉之星示范课,让我收获颇丰,熟练的操作技能,恰到好处的解疑,令语文课堂的生字教学耳目一新,学生生字学习趣味盎然。在大家的带动下,我认真阅读汉之星教学资料,探讨汉之星教学方法,遇到疑难问题,向有经验的教师请教,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中大胆摸

索,大胆使用,在不断的交流学习应用过程中,我的语文课堂也越来越精彩。 三、新教育,让阅读净化孩子心灵 开学伊始,《新新的课本》这样一首儿童诗便带着孩子们走进阅读的殿堂。本期利用晨诵时间,与孩子一起诵读儿歌八十余首,背诵古诗二十四首,背诵三字经弟子规四百六十八个字;利用午读时间共读儿童读物三本:《笨狼的故事》《格林童话》《木偶奇遇记》;利用阅读时间共同分享绘本若干本;并充分发动家长与孩子开展亲子阅读,借助拼音自主阅读。通过评选阅读明星、讲故事比赛、课本剧表演等形式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通过一个学期的努力,孩子们的识字量大幅度提高,绝大部分孩子已经可以流畅地独立阅读带注音的儿童读物。 在“XXX”名师工作室这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里,在李梅校长的带领下,我们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相信我们这株嫩绿的芽儿,必将开出娇艳的花儿,结出丰硕的果儿。

《物权法》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物权法》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在社会生活中,小到几颗纽扣、一块手表、一部电话,大到一幢房屋、一片绿地、一座矿山,皆有物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确定权利的归属,划定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受侵害时如何保护,这就需要一部专门法律来规范、调整和保障。这部专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 ___物权法》。 为了制定好这部关系国家建设发展和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从起草至今,历时13年,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八次审议,终于在XX年3月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物权法》内容博大,共分五编十九章及附则,涵盖的内容:物权法的调整范围;物权法的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登记制度;物权的保护。 《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是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典。 《物权法》是根据宪法规定,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而制定的。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服务于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物权的归属、范围和内容,都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密切相关。如果不反映、不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就不可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 ___的物权法。因此,物权法必须体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以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根本目的。所以,本条明确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作为立法目的之一。物权法主要是从民事角度通过明确物的归属,权利人有何权利,他人负有什么义务,侵害物权的法律责任等,来体现和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而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就是民法。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通过明确物权归属和利用的基本规则,规范市场主体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保持市场主体的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国市场经济服务。 《物权法》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第一,物是谁的。第二,物的所有者对这个物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他相关人负什么样的义务。第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物权法的作用一是定分止争,通过确认物的归属,加强对物权的保护,达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由于它与社会公众的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被称为“公民财产权利保障书”。

个人工作成长总结

个人工作成长总结1 一、主要工作情况 2、加强业务学习,进步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 3、勤奋干事,积极进取。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平常事务性工作,做到腿勤、口勤,使票据及时报销,账目清楚,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使各项管理日益正规化、规范化。完成办公平常用品购置、来人接待、上下沟通、内外联系、资料报刊定阅等大量的平常事务,各类事项安排公道有序,为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展开提供了有效保证。 4、成绩斐然,争取长足进步。 几年来,坚持工作踏实,任劳任怨,务实高效,不断自我鼓励,自我鞭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办公室形象,高效、美满、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纰漏,获得了一定成绩。 二、存在不足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虽有一定的进步,但还没有深度和广度。二是事务性工作纷纷复杂,减少了调研机会,从而没法进一步进步自己的工作能力。三是工作中不够大胆,总是在不断学习的进程中改变工作方法,而不能在创新中往实践,往推广。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不断加强个人修养,自觉加强学习,努力进步工作水平,适应新情势下本职工作的需要,取长补短,奋发工作,克难攻坚,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建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在局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在全体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我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学习锻炼,认真履行职责,全方面提高完善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虽然工作上经历过困难,但对我来说每一次都是很好的锻炼,感觉到自己逐渐成熟了。现将本年度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 二、日常工作

办公室是我局的服务中心和运转中心,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各种文件的印发、信息的报送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中我牢固树立了“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五个一”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即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个来办事的人,完成好每一件交办任务,作好每一个记录,处理好每一份文件,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只有这样,在相对繁琐的工作中才能端正工作态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做好各类会务工作。全力做好各项会议和活动的准备、布置和接待。对每一次会议和集中活动,无论其规模大小、规模高低、会务简繁,都做到了会前准备充分,会中精心组织,会后认真总结,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做好后勤工作。各种办公用品的维修和耗材的购买等,确保办公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后勤保障。 五是认真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对各种文件及时收发、登记、归档,保证上传下达;把我局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书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做到资料齐全、目录清楚、装订规范、保管有序。 六是努力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以上这些是今年我在办公室工作的体会和收获,但由于我自身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很多工作做的不够理想,比如:对办公室工作了解还不够全面,有些工作思想上存在应付现象;工作主动性不够;办事效率有待提高,事情多的话还存在顾此失彼现象,某些工作在细节上还有待加强等等。也许,没有做到让领导和同事们真正满意,但我坚信只要努力做到“勤奋”二字,遇到事情尽心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 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作为办公室的负责人,自己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是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的综合管理机构,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

个人年度发展工作总结【三篇】

个人年度发展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 岁月荏苒,时光如梭,忙碌的20XX年即将过去,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忙碌的工作中不觉得到了年末,回首自己这 个年来的工作,看到了成绩也发现了不足,现自己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XX年是生产任务繁重繁忙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我积极投身到工作中,服从领导上级的安排和要求,虚心向同事学习业务技能;增 强与地面人员配合与语言交流,熟悉各工序流程对操作要求的区别, 准时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对于我们分厂行车司机来说,工作任务繁重枯燥,而且所担负的 责任重大,安全生产就是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安全是家庭、个人 幸福的基础。过去的一年里,我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 行上岗前的安全检查;在使用行车前,先实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 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使用前排除,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 行车吊物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提示。操作时精神饱满精力集中。工作中做到“十不吊”在行车保养方面,认真实行保养清洁,使 行车性能保持状态,积极参加安全学习。确保了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 今年分厂实行了团支部改选,我有幸担任支部宣传委员,在分厂 领导的大力支持领导下,支部书记带领下,我们支部委员和广大青年 团员团结一心,积极努力对于团支部存有的各种问题,实行了深入的 了解、分析找出问题实行解决。对于宣传方面,我认真完成上级交予 的各种宣传任务,并积极主动采集各种新闻人物素材,实行宣传写作,使自己的文采有了一定提升。

二、存有的不足 即使经过学习努力,我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水平较以往提升了很多,但还存有一些不足。 1、在工作中还是存有对工序生产的不熟悉,工作技能也有待增强。 2、对于自己身学习修养方面有待提升,对于学习不够积极主动。 3、在支部的工作中,对于工作不熟悉,工作中不够灵活主动。 三、来年工作计划 20XX年,伴随着东电三年发展规划的深入推动和建设国际竞争力的发电设备企业步伐的加快,东电将迎来生产经营新的高峰,分厂的 生产任务也将更加繁重。现将对于明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1、增强本职工作,技能学习使自己本职工作水平得进一步提升 于增强。 2、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增强自身文化素质学习,持续提升自 身素质。 3、工作中做到积极主动,团结同事,结合不同的工作环境及个 人脾气、性格做好一线工作配合,使各种人际关系更加融洽和谐。 4、在支部宣传工作中,努力熟悉学习宣传特点、写作技巧、方 法等,提升自己文笔水平,为明年支部宣传工作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来年中,我将增强自主管 理的意识,勇于开拓创新,增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持续提升业务技术 水平。也将会遇到很多困难,我相信,在领导关心培养下、同事的协 助下、自己的努力下,我将持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水平和个人文化 素质,为企业建设作应有的贡献。 篇二

教师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

教师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 以下是关于教师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教师专业成长个人工作总结 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思想、知识和理论,通过反思与实践,在教师专业化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为实现专家型教师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下面我就自己的专业成长,说一下完成情况。 一、强化职业道德素养 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体现在对待事业、对待学生、对待集体和对待自己这四个方面。对待事业要爱岗敬业,对待学生要热爱学生,对待集体要团结协作,对待自己要为人师表。这四个方面是从事教师职业最起码的要求。一直以来我都严格围绕这四点要求自己,平凡,我要不为工作所累,无怨无悔,脚踏实地地当一只红烛;伟大,是我从事的工作本身是教书育人,我要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有保障。 二、加强学习、实践,促进专业成长 从听课、备课到上课让深刻地体会到了学习、实践对我成长的巨大作用,我深深知道,作为一名新时代教师,必须有深 ·

厚的教育理论基础。为此,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一年来,阅读了《爱的教育》《陶行知教育文集》、《课程与教学论》等近十本教育理论著作,并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我有意识地从批判的视角去阅读,学会与书本对话,养成阅读习惯。经常与同事展开教育思想讨论,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逐步认识到课堂教学是一门深不可测的艺术,要上好每节课不下功夫是不行的。所以我从听课入手,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回来和有经验的老师反复讨论交流,从中找出优缺点,自己备课时选择性地加以利用吸收。我知道自己经验不足,水平有限,但我喜欢学习不怕别人来听课,学校每次组织的公开课我都积极参加,认真准备,让信息技术合理地为课堂教学服务。课后我认真听取各位老师建议和意见,并做好总结。 三、反思让我不断成长 教学反思的价值在于诉诸教育实践,对教育实践进行改造和提高,所谓"和改变世界联系起来。"教学反思不仅需要将结果反馈于教学实践,对教育实践产生作用,而且,也需要通过教育实践来检验,为进一步反思提供条件和准备。 随着新课改的逐步深入,教师越来越需要随时更新自己的观念,以适应新事物、新变化。因为"变化总是在发生,他们 ·

物权法心得体会

学习《物权法》的心得体会 一、《物权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第2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005年,李某注册了一家公司,自任月球大使馆馆长,出售月球土地,颁发所有权证,很快就被工商部门取缔。月球土地是李某无法直接支配和排他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物,不受法律保护。 起草背景:在物权法通过之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对物权作了不少规定。但我国始终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一些问题上无法可依,拆迁、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十分突出。 意义: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与《合同法》共同构筑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财产权分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三种。 物权法的作用:“定分止争”、“物尽其用” 关于“定分止争”。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其中所谓“名分”,就是“权利归属”。名分已定,解决纠纷就有了依据,社会才有正常的秩序。 关于物尽其用。通过明确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力和对物的保护,发挥物的作用,有利于鼓励人民创造财富,实现民富国强。孟德斯鸠认为:“政治法使人类获得自由;民法使人类获得财产。” 二、物权法的主要内容 物权法共五编一个附则,共19章247条。从内容上分析,物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自物权,就是所有权,另一部分是他物权。前者是物的归属法律关系问题,后一部分是物的利用法律关系问题,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总则——概括起来,有两个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什么是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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