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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提要

1.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

1.1.2 项目性质:新建

1.1.3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

1.1.4 建设地点、规模、期限及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小地窝堡康复路269号院内

(2)面积:3636 平方米,总投资:860万元

(3)建设期限:一年.2010-2011

(4)建设内容: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农村家庭寄养培训综合服务楼。含院落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电力、通讯、水、气管网等配套项目的建设。

1.1.5 项目申报单位: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

1.1.6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为860万元,其中:“关爱工程”项目拨款688万元;申请本级财政拨款172万元。

1.2 项目承建单位概况

新疆乌鲁木齐市儿童福利院是一所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为一体的专门收养孤残儿童的福利机构,位于乌鲁木齐市西郊21公里处的小地窝堡乡境内,乌-昌公路右侧800米处,东靠乌鲁木齐市国际机场,西毗昌吉市,南邻火车西站,北接五一

农场。本院始建于1947年,是首府唯一一所收养孤儿、弃婴的社会福利机构,该院下设:南湖儿童福利中心、残疾青年公寓、特殊教育部、康复训练部、家庭寄养部、业务部、生活部、医务部、办公室、总务后勤等部门,开设了家庭寄养、家庭托养、家庭助养、涉外送养等多个服务项目,形成了全方位为孤残儿童服务的体系。

本院占地面积50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7636平方米。现有员工90人。收养了维、回、汉、哈、蒙5个民族的孤残儿童400余名(现有床位仅100张),残疾率达88.5%。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怀下,我们不断改革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全院职工团结奋进、开拓务实,自加压力,争创一流。形成了“爱岗敬业、爱院如家、爱孤如子”的良好氛围,在全疆儿童福利事业中起到了辐射和龙头作用。

近年来先后荣获了“自治区一级福利院”、“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授予“残疾人之家”殊荣,2008年8月又被国家民政局授予“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示范基地。

我院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服务宗旨,以“让躺着的孩子坐起来、坐着的孩子站起来、站着的孩子走起来”为工作目标。根据孩子的残疾程度及特点进行不同的护理和教育,努力为孤残儿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目前已形成了一套因人施教、因材施教的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针,2000年全面开展了家庭寄养工作。目前已有200多名孩子走入了家庭,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呵护。我院配备专业人员在做好康复训练的同时培训寄养家长,减轻了人手不足的压力,使康复训练从

“一对多”转变为“多对一”式的训练格局。同时我院还不断加大对家长的培训力度,对家庭进行跟踪走访、监督考核。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不仅弥补了孩子的亲情缺失,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提高了康复训练的效果。

随着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我院的工作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由对孤儿、弃婴进行养、治、教的单一功能向儿童情、能、智的转变。家庭寄养的规模也由小到大不断发展。2003年民政部在调研全国家庭寄养工作中,对我院的跟踪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与研究范围

1.3.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2)《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4)行业标准《残疾人建筑设计规范》

(5)建设部、计委批准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6)国家计委批准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研究指南》

(7)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两级康复机构设置规划

(8)《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12月)

(9)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书

(10)其他相关文件法规等

1.3.2 可行性研究范围

本报告拟对项目提出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条件,项目建设的市场需求分析,项目的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拟建的建筑与设备的内容与

规模、实施方案、环境与保护、项目组织管理与进度安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分析与预测、风险与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研究与评价,从而得出结论。

1.4 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助于更好的开展孤残儿童救助、养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程序。同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孤残儿童弱势群体的关注,提高国办救残、助残机构的信誉程度,提升政府形象。有利于孤残儿童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的持续稳定开展,缓解其功能退化,减轻社会负担,进一步改善孤残儿童康复训练和生活的条件和水平,使孤残儿童得到更好的救助和关爱,其社会效益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可行的。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人道主义事业。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健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体系,设立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建立全国统一的残疾人组织,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强、自立,广泛开展残疾人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这一切,都促使我国残疾人事业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不断发展壮大。

30年来,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关爱孤残儿童,由救济为主的社会福利工作,发展成为以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孤残儿童的政治、经济、社会、公民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增多、范围扩大、能力增强。儿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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