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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浅谈国际毒品犯罪

_浅谈国际毒品犯罪

2010年4月(总第236期)

法制与经济

FAZHIYUJINGJI

NO.4,2010

(Cumulatively,NO.236)

[摘要]近年来国际社会在遏制毒品蔓延、打击毒品走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毒品问题仍是当今世界的头等公害,禁毒斗争已成为全世界的共同任务。本文在分析现存禁毒体系的不足之后,提出应对国际贩毒的相关措施,以便更好地打击国际毒品犯罪。

[关键词]国际毒品犯罪;国际合作;洗钱

一、国际毒品犯罪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范围内的人、财、物实现大流动。作为全球性犯罪之一的毒品犯罪快速蔓延,对各国国内秩序及国际秩序形成了很大的冲击,毒品犯罪遍及全球且已成为当今国际世界中最严重的犯罪之一。国际贩毒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现存的禁毒体系存在很多缺陷,主要表现为:

(一)国际社会尚未达成有效共识

由于各国在禁毒指导思想上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他们对待毒品活动的态度也各不相同。各国谈判人员过于注重禁毒规则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广泛性、综合性,在禁毒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中争论不休,这正是毒品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尚未被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贩毒收益被合法化

贩毒者的犯罪收益,通过洗钱合法化,伪装后的贩毒收益不仅使贩毒分子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更使得贩毒活动愈演愈烈。在经济困难时期,各大银行纷纷倒闭,银行间借贷枯竭,防止利用金融机构清洗犯罪资金的建议多数被置若罔闻。洗钱活动猖獗起来,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三)各国禁毒立法滞后

从各国现有的禁毒法律来看,存在着大量的不足和漏洞。强制性规定的缺乏不仅使贩毒分子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还使法律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四)各国执法不力

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同,导致了在执法活动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同。一些国家的禁毒执法机构由于得不到必要的财政支持,武器、设备老化,作战能力极差。加上各国禁毒机构和部门在组织上的错综复杂性,使其在协调合作方面暴露出更多致命的弱点。

二、应对国际贩毒的措施

(一)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

联合国应发挥其在国际禁毒中的主要作用,制定相应的国际禁毒法规和行之有效的综合性的措施,调整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刑事司法合作方面的法律规范、原则和制度,使国际禁毒事业发展趋于平衡,步调趋于统一。

在全球存在专门从事毒品种植和生产活动地区,所属国对此类地区都不能实行有效地管辖,而由军事化的毒品犯罪组织形成的割据势力对该地区行使管辖,这类犯罪组织即为全球的毒品之源,而所属国的国家主权又成为国际社会对该地区的犯罪组织实施直接打击的法律障碍,从而使得此类地区成为毒品种植和生产的保护地。当一国无法对国内某些地区有效行使管辖权,致使该地区为毒品犯罪组织实际控制,并由此成为世界性的毒品生产基地,如果该国不履行国际社会请求打击的义务,联合国可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摧毁毒品犯罪组织及其种植、生产毒品的基地。

(二)加强国际之间的合作

只有进行国际反毒协作,才能有效地铲除毒害。各国应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巴黎进程等区域性多边合作和联合国框架下的禁毒合作,只有对毒品犯罪形成联合夹攻之势,才能有效地从根本上遏止和预防毒品犯罪。

(三)遏制国际洗钱犯罪

贩毒者贩毒的最终目的是金钱,没收犯罪收益对国际贩毒来说是最有效的预防和惩治手段。没收犯罪受益与跨国洗钱的法律控制密切相关,由于犯罪者通过跨国洗钱体制将贩毒所得加以隐瞒并使之合法化,洗钱活动已构成维持贩毒活动的“生命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收益进入复杂的国际洗钱网络,并且能够确定、追查、冻结、扣押已进入国际洗钱网络的犯罪收益,通过没收犯罪收益来达到遏制国际贩毒的目的。

(四)明确各国政府的国际义务

目前大多数有关制裁毒品犯罪的国际公约,对于缔约国不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应当负何种责任基本上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国际社会尚未严肃对待相关的国际义务,这无疑使国际公约的法律强制力的有效性受到了损害。只有使不履行国际义务的国家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国际制裁,相关的国际公约的法律强制性才能真正得到体现。

(五)建立相应的侦查措施和方式

国际毒品犯罪最突出特征就在于其行为的国际性。要想真正彻底地查清一个案件,各国警方间的密切合作是不可缺少的。对于毒品犯罪各国警方之间有合作的义务、有定期交换情报与信息的义务、有协助采取行动的义务。为了应付毒品犯罪反侦查能力日益强化的趋势,采用特殊的侦查措施是必要的。区域性组织通过协议建立先进的通讯网络,以便快速、准确传递信息,增进打击毒品犯罪的区域性国际合作。

(六)拒毒、戒毒、禁毒多管齐下

各国应广泛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国民的禁毒意识,让防毒拒毒的观念深入人心。此外,还应普及戒毒治疗,通过医疗帮助恢复吸毒者的身体健康,减少毒品的需求量,来达到遏制毒品犯罪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赵永琛.跨国犯罪对策[M].辽宁: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9.

2.张纪寒.毒品犯罪的国际刑法规制[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04,(2).

3.俞文.略论当前国际社会毒品犯罪问题禁而不止的根源[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4).

[作者简介]王晓莉(1985—),女,甘肃皋兰人,新疆大学法学院2009级国际法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刑法。

浅谈国际毒品犯罪

王晓莉

(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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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七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七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6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禁毒工作情况,并公布7起涉毒典型案例。据统计,2015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2484件,同比增长61.2%,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87人,同比增加29.9%,重刑率为16.5%。 一、贩卖毒品数量大 2013年8月5日,被告人李瑞为向他人贩卖毒品,以16万元的价格向前往广东购买毒品的被告人路亚峰购买甲基苯丙胺3991克。同年8月6日晚,李瑞租车到许昌高速路口,接到路亚峰指使他人送来的毒品后以22万元的价格贩卖给曹建(另案处理),曹建在携带毒品返回开封时被公安民警发现。经开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公安机关从曹建车内查获的疑似毒品内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本案由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路亚峰、李瑞贩卖毒品一案进行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亚峰、李瑞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人贩卖毒品3991克,数量大,均系主犯,且路亚峰系累犯,应予严惩。据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路亚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被告人路亚峰的死刑,罪犯路亚峰已被执行死刑。 二、共同犯罪人数较多 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间,被告人高胜利伙同苗许真、蒋国晓等人长期从事毒品犯罪活动,高胜利负责联系购买毒品,蒋国晓、苗许真二人招聘了运输毒品人员潘金树、刘小军、林建明。高胜利指使苗许真、蒋国晓、鄂国兵等将毒资汇入贩卖毒品上线指定的账户,随后由鄂国兵、陈大伟、潘金树、刘小军、张明、林建明等采取前车探路、后车运毒的方式躲避警方的检查,多次将高胜利、苗许真、蒋国晓等出资购买的毒品从云南保山、楚雄等地运回河南省驻马店市,蒋国晓、苗许真、蒋豪等人在驻马店市接到毒品后,再将毒品运至漯河等地,高胜利、苗许真、蒋国晓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毒品并将毒品分多次销售给李志恩、张会昌、杜干伟等,在销售毒品过程中高胜利指使高涛、陈大伟、鄂国兵将毒品送给购买毒品的下线;卢春生、曹许生等人以销售为目的向杜干伟、张会昌、李志恩购买大量毒品。其中,被告人高胜利贩卖、运输海洛因约17 150克,被告人苗许真、蒋国晓贩卖、运输海洛因约16 450克,被告人卢春生贩卖、运输海洛因约2 450克,被告人杜干伟贩卖、运输海洛因约2 100克,被告人张会昌、李志恩贩卖海洛因约1 500克,被告人曹许生贩卖海洛因约660克,被告人鄂国兵、潘金树、刘小军运输海洛因约16 450克,被告人陈大伟、张明运输海洛因约12 250克,被告人林建明运输海洛因约8 400克,被告人蒋豪运输海洛因约8 050克,被告人高涛运输海洛因约3500克。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高胜利、苗许真、蒋国晓、卢春生、杜干伟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进行贩卖、运输毒品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张会昌、李志恩、曹许生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进行贩卖毒品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鄂国兵、潘金树、刘小军、陈大伟、张明、林建明、蒋豪、高涛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进行运输毒品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在贩卖、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高胜利、苗许真、蒋国晓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在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张会昌、李志恩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在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鄂国兵、潘金树、刘小军、陈大伟、张明、林建明、杜干伟、卢春生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蒋豪、高涛均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均应依法从轻处罚。卢春生、林建明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蒋国晓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鄂国兵、潘金树、刘小军、林建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杜干伟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卢春生,对其行为应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依法减轻处罚。

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分析及应对思考

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分析及应对思考 毒品犯罪是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的犯罪。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诱发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并且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威胁。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笔者以湘阴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为例,结合几起典型案例,对毒品犯罪案件情况进行粗浅的分析,并从中部基层法院的角度,就如何应对当前毒品犯罪的形势进行了一些思考,以期对毒品犯罪的控制和禁毒宣传起到积极作用。 【现状】: 湘阴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南滨洞庭湖,全县辖19 个乡镇,418个行政村,总面积1581.5 平方公里,人口73万人,是个中部地区典型的农业县。2010年湘阴法院审理、执行各类案件3016件,其中刑事案件190案,306人。2008年至2010年共审理涉毒案件24案34人,均为贩卖毒品案。其中,2008年2案2人,2009年6案7人,2010年16案25人。总的来说,毒品犯罪案件的件数和涉案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实例一:贩毒团伙祸及未成年人 家住湘阴南湖洲镇农村的李某今年24岁,两年前在广东打工时不慎染上毒瘾,为了达到以贩养吸的目的,2010年1月至3月,李某多次和丰某、周某、黄某等人纠集在一起,贩卖毒品。其中,李某贩卖毒品冰毒19.5克、麻古63粒;被告人丰某贩卖毒品冰毒7.2克;被告人周某和黄某贩卖毒品冰毒1克,且周某和黄某两次将毒品贩卖给未成年吸毒人员戴某,每次送一包冰毒(价值300元)。

2010年4月6日晚,警方接群众举报将正在湘阴旭东路某酒店贩毒的被告人李某、丰某、周某、黄某及同案人甘某、李政某(因患严重疾病被另案处理)一举抓获。 今年5月21日,李某、丰某、周某、黄某等四被告人被湘阴法院依法判处七年到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相应罚金。 实例二:自恃高明茶叶袋中藏冰毒 为了维持平日吸毒的巨额开支,2010年上半年,刘某通过“毒友”介绍,联系到了成都的贩毒人员魏某(已逮捕)。当年9月11日,刘某从长沙乘飞机来到成都,在成都市凯宾酒店某房间内以每克270元的价格从魏某手中购得98克冰毒。为掩人耳目,刘某将毒品装在茶叶袋中,并且在回程时选择了先从成都乘火车到邵阳,再乘汽车从邵阳途径长沙辗转回到湘阴。次日上午,刘某刚到家就将运回的毒品以37000的价格转手贩卖给湘阴的钟某。当年9月18日,刘某故技重施,将毒品运回湘阴后,即联系钟某到其租住屋中,商议将98克冰毒以37000元的价格贩卖给钟某,并约定货先带走,改日付款。 正当刘某为再次得手而沾沾自喜时,布控的公安干警破门而入,将手铐戴在了他手上。警方当场从钟某身上搜获可疑毒品2大包,在刘某租住屋中搜获可疑毒品3小包和麻古疑似物1粒。经鉴定,可疑毒品5包,净重99.2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 4月12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涉及冰毒196克的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实例三:吸毒鸳鸯双双贩毒齐获刑

毒品社会危害性的现状与趋势研究

毒品社会危害性的现状与趋势研究 摘要:近代以来,毒品问题一直困扰中国,毒品在极大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稳定。近年来,以冰毒、摇头丸、K粉等苯丙胺类的新型毒品犯罪愈演愈烈,毒品种类不断推陈出新,犯罪手段趋于智能化、隐蔽化和武装化,犯罪区域也由东部沿海、西南边境扩大到整个内陆地区,社会危害性也越来越大。本文试图分析毒品犯罪的现状和趋势,为将来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提供对策和借鉴。 关键词:毒品、社会危害、趋势 一、毒品的概念 “毒品”在国外则被称之为药物滥用。在我国,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一规定一方面列举了6种常见的毒品。并指出了毒品的范围包括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而另一方面也从内涵上指出了毒品的本质特征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 目前在传统毒品久禁不绝的同时,有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所谓的新型毒品,即相对于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而言,由人工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直接作用

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品。因其人工合成的属性和易于隐藏在娱乐场所等特点,新型毒品也被称作“实验室毒品”、“俱乐部毒品”。 无论是传统毒品还是新型毒品,都引发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多种疾病的扩散传播,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更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因此,深入分析毒品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大致预测其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趋势。对采取防范与打击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毒品的危害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吸毒贩毒现象又死灰复燃。对此,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贩毒活动,制止吸毒活动蔓延。但是,毒品滥用的势头没有明显减弱,境外毒源有增无减,国内吸毒人数不断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4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258万人,①据时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介绍,在这些吸毒人员中,阿片类138万人,占53%;合成毒品117万人,占45%;其他3万人,占2%。特别是合成毒品,因其兴奋、致幻等特殊功效越来越受到吸毒者的青睐和追捧,滥用人数年均增长36%。其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5%。这还仅仅是统计出来的数据,实际情况还远不止于此。因此,我们面临的禁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一)毒品是严重的人类公害。当今的西方世界,吸毒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提高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质量,依法、公正、规范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案件质量。 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领导和监督指导,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侦查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检察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核实证据,审判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采信证据。 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第四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必要时应通过同案犯、家属、村委会、社区(街道)或者其所在单位人员辨认等方式加以确认。 第五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毒品再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累犯、毒品再犯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前罪的生效裁判文书、释放证明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提供。 如果前科犯罪涉及剥夺政治权利,而释放证明中未注明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变动的,必要时侦查机关应调取刑罚执行机关相关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减免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对于经审查没有前科犯罪的,应当将《前科犯罪情况查询表》等相关材料附卷,并加盖办案单位的印章,由办案人员签名,不能仅以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依据。

跨国毒品犯罪案例

跨国毒品犯罪案例 2001年9月,美国司法部缉毒署派驻美国驻华使馆的缉毒联络官向中国公安部禁毒局通报,其驻纽约、香港、仰光办事处正在侦空一个以王坚章(因体重达125公斤,外号“125”)为首的贩毒团伙。据称,该贩毒团伙曾多次将“金三角”地区毒品贩往美国。公安部禁毒局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立案侦查,专案代号“125”。 经侦查,贩毒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坚章,又名YEUNGPAK(杨派克),绰号“佰贰伍”,也叫“125”,男,现年56岁,1947年8月15日出生。主要活动在福州,经营华美桑拿城。持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1989年因贩毒在纽约服刑四年,刑满释放后回到香港。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在本案中系贩毒团伙的指挥者。 1997年,王坚章开始在福建省福州市纠集同伙进行跨国贩毒活动,团伙成员多达20余人。长期在我国境内的对象有:张见宝,男,现年47岁,1956年8月25日出生,是王坚章主要合伙人。

陈荣华,1950年12月24日出生。长年穿梭于美国、香港和泰国进行洗钱活动。是王坚章的主要助手之一。 郑美秋(绰号“依秋”),男,现年43岁,1960年9月11日出生。是王坚章的主要助手之一,主要负责指挥该团伙在美国的马仔“阿敏”贩毒行动。 一年多来,中美双方经过缜密侦查,逐步摸清了该团伙在中国、美国、缅甸等国家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贩毒网络及活动规律。 初步掌握了“125”贩毒集团的毒品供货渠道:“125”贩毒集团的毒品来源:一是缅甸毒枭吴氏家族,向“125”贩毒集团提供来自缅甸、泰国的海洛因;二是缅甸毒枭杨氏家族,向“125”贩毒集团提供来自缅甸的海洛因。这两条供货渠道曾分别通过陆路和海上贩运的办法和“125”集团做过毒品买卖,陆路有由供货方送或由“125”贩毒集团派人去接这两种方式,海上是由缅甸经公海到福州。 2002年10月以来,“125”贩毒集团

跨国并购案例分析:中石化收购瑞士Addax石油公司

跨国并购案例分析:中石化收购瑞士Addax 石油公司 一、引言 2009 年8 月中国石化集团敲定迄今为止中国公司海外油气资产收购的 最大笔交易。2009年8 月18 日中石化宣布以82.7 亿加元(约合人民币511 亿元)成功收购瑞士Addax 石油公司。 此次并购的过程如何、其中存在什么样的阻碍及对于中石化公司将有什么样的意义?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的分析。 二、相关背景介绍 (一)公司背景 Addax 石油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独立石油公司,在多伦多和伦敦上市。其普通股股数为1.576亿股,现有员工860多人。其主要资产位于非洲和中东地区。除了在伊拉克有2 个区块总计为138200 英亩的石油资源之外,该公司大部分资产集中在尼日利亚、加蓬和喀麦隆,其中在尼日利亚有独资和合资项目共计11 个,在尼日利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合作开发区(下称”JDZ”)就有4 个合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公司在JDZ 的合资项目中有一个面积为24500 英亩的石油区块,是与中国石化直接合作的,Addax 持股14.33%,中国石化负责项目运营。Addax 石油公司油气资产集中在尼日利亚、加蓬和伊拉克库尔德地区,拥有25个勘探开发区块,其中勘探区块15 个,开发区块10 个;17个位于海上,其余8个在陆上。Addax 石油公司拥有权益2P石油可采储量5.37亿桶,权益3P石油可采储量7.38亿桶。另外,尚有111 个待钻圈闭,具有较大的勘探潜力。2009 年二季度的数据显示,Addax石油公司平均原油日产量为14.3万桶,约合每年700万吨。其中尼日利亚产量占72.2%,加蓬占19.5%,库尔德占8.3%。根据初步开发方案设计,近期产量将达每年1000万吨以上。2008 年Addax 的总收入为37.62 亿美元,净利润7.84 亿美元,目前负债总额为28.65 亿美元。由于石油价格一季度下跌,因此公司第一季度净利润率只有1.01%,而去年全年净利润率高达20.84%。去年年底该公司曾决定今年继续投入16 亿美元用于提高产量,公司现有产量为682 万吨/年,相比2007 年增加8.4%。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这家公司陷入资金紧张的境地,因此给予其他企业收购的机会。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 )在《财富》2008 年度全球500 强企业中排名第16 位,是1998 年7 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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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大数据时代,我们享受着巨量信息带来的便利,却也在这些信息的压迫下感到怅然若失,仓惶无措。每年6·26都会披露一大波毒品犯罪的相关数据。作为法律人,特别是一线的公检法及律师同行对这些数据都具备一定的敏感度,如何从这些数据中汲取有用的信息呢?下面让我们切入正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大幅增长,五年一番,三年两番;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中跃居第二位

图一 图二:2014年刑事一审收案排前15位的罪名从图一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总量变化并不大,但毒品犯罪案件却持续大幅增长。2008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947件,在同年的768130件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为5%;2014年新收毒品案件增长为10.7万左右,在同年的104万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近一层。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

品犯罪案件69754件,比2006年的34350件增长了1.03倍,五年翻了一番。到2014年,这个数据增长至10700件,比2011年增长近2倍,三年翻了两番。再看这两个时期的的刑事一审案件排名情况,毒品犯罪的排名迅速上升,目前已排名第二位。短短几年时间,毒品犯罪案件增长速度令人咋舌。 另外,据中国法院网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0677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88%;年均增长率达15.88%,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增长率8.85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审结106803件,比2010年增长80.31%。2015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共新收毒品案件59616件,审结50123件,同比分别上升36.23%和32.70%。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 关于青少年吸毒法律的回答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吸毒属于背法行动,但其实不是犯法行动。所谓背法,是指违背1切法律法规,其外延极为广泛。下面是第1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青少年吸毒犯法案例 4月1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小美(化名)。今年才满18周岁的小美,头发金黄色,穿着时兴,左手段部有纹身。她来自青墩农村,是家中独生女。因容留他人吸毒,小美被盐都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听人说这个没有瘾,还能减肥。我就‘溜’了几次。”“溜冰”是许多年轻人对吸食冰毒的通俗叫法。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小美前后3次购买冰毒吸食。第1次吸食时,小美忐忑不安。那次吸过,她两天没吃饭,“感觉到饿,就是没有食欲。口干,不想睡觉,就通宵上网。第2天上班时没精神。” 初中毕业后,小美帮人家卖过餐具、鞋子、化装品等,做过咖啡店营业员,都因工资低,频频换工作。后来,她在市区1家KTV 做服务员,在那里她认识了提供冰毒的阿娟(另案处理)。在小美的租住处,小美和阿娟前后3次吸食,每次花费在300元左右。 直到被民警抓获,小美才感到惧怕。在法院审理阶段,小美从法官那里了解到了冰毒的危害,“听得我冷汗直冒。早知道这些,打死我都不会碰的。” 从小受父母娇惯的小美,事发后1直是母亲帮她处理有关事情。“至今没敢告知爸爸,怕他受不了。”现在,小美在学习化装,她想自己开1个小店,“这辈子都不会再碰那东西了。”

青少年吸毒犯法案例为寻求新潮和酷感,3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约请了3个男孩1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流露,经该院提起公诉,这3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20岁的小丽,和同龄的小馨,和21岁的小红,是很要好的朋友,3人都没有正式职业。去年10月24日是小丽的生日。为了能让这个生日过得刺激、够酷,小丽和姐妹们竟有了1起吸毒庆祝的想法。因而,小丽将自己的身份证和100元钱交给小馨和小红,拜托两人帮自己到长寿区某宾馆开1间房。她还神秘地暗示姐妹们“晚上有好节目”。 小馨和小红来到宾馆后,用小丽的身份证和两人各自的身份证1起开了1间房,并交了100元房费,小红还帮忙垫付了100元押金。当天下午,小丽和两个姐妹邀约另外3个90后男孩,1起来到宾馆房间为小丽庆贺生日。期间,6个人1起吸食了冰毒。第2天清晨,小丽被公安机关捉获,小馨和小红也很快落网。 据小丽交代,吸食冰毒是她们早就计划好的庆贺生日的方式。几人之前也偶尔吸食毒品,这次过生日,“分享”毒品更是不可或缺的1种“交换方式”,也是1种“酷”的表现。 小红表示,在90后的朋友圈里,大多数人的父母都忙于工作,乃至终年在外打工,很少有时间管她们。平时她们在家无所事事,感觉特别无聊。大家混在1起,常常想些新奇的办法,寻求新潮和“酷”感,寻求“给力”的生活方式。吸毒是她们这类年轻人认为很“拽”的1种行动,感觉和吸烟区分不大。“那末多人吸烟也没有啥啊,吸毒更有‘个性’。”小红语出惊人。

联想集团跨国并购案例分析

联想集团跨国并购案例分析 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 有一批中国知名企业已经成长到一定规模,在日本、韩国企业之后,他们都相继开始了国际化扩张和兼并收购的行动,向着自己国际化的目标靠近,比较著名的企业如TCL、联想、海尔、华为等。但中国企业在以跨国并购的方式走出国门的过程中,都分别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 本文以著名科技公司联想集团的两个跨国并购案例为切入点,阐述其跨国并购和整合的过程,运用分析、比较、归纳的方法,找出联想集团在跨国并购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其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并从案例中抽取一些普适性的经验教训,推而广之,为其他中国企业所借鉴,促进其跨国并购的成功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两个案例是本文论述的主要事实依据。 关键词: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国际化战略

Abstract Under the tend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over 30 years development after reforming and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famous enterprises growing into a certain scale .Following after Japan and South Korea, they have started expansion and mergers all around the world to approach to their international target. Some of them typically are Lenovo , TCL ,Haier ,Huawei ect. However, during the process of going out of the country in a M&A way, the Chinese enterprises have come across a variety of challenges and difficulities. This essay from Lenovo Group, the world-famous technology company, with its two M&A case studies, penetrated deeply into the topic, expatiated the process of M&A, by means of analysis, comparison and induction, so as to find out the issues they faced alone the way of M&A and the elements of success and failure, as well as the universally applicable experiences. Through spreading the mentions above, other Chinese enterprises can draw a lesson from it, so as to improve the way of M&A, as well as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se two cases are the main basis of this essay. Key Words:Chinese enterprises,Mergers and Acquisitions,International strategy 目录 一、绪论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文献综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案例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联想集团企业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案例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

毒品犯罪形势与遏制对策

第26卷第1期江苏警官学院学报Vol.26 No.1 2011年1月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OFFICER COLLEGE Jan.2011·社会治安研究· 毒品犯罪形势与遏制对策 许惠宏 摘要:毒品犯罪在我国持续蔓延发展,除取决于其所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及国外毒情变化发 展的影响外,还与我们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和抑控机制的强弱有密切关系。面对当前的毒品犯罪态势, 我们不仅要“亡羊补牢”更应该“未雨绸缪”超前积极应对,提升禁毒工作地位,确立禁毒工作 的目标,履行禁毒工作责任,把毒品犯罪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关键词:毒情毒品犯罪禁毒工作 中图分类号:D669.8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2-1020(2011)01-0125-06 毒品犯罪是全球性的社会公害,在当今的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开它的浩劫。20世纪80年代初,在国际毒品消费市场特别是欧美毒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刺激下,世界范围内的毒品犯罪出 现了新的高峰。毒潮步步渗透,撞开了中国的国门。自毒品从我国的西南边陲云南、广西涌入,随后 四川、广东出现了毒品泛滥,接着,毒潮不断向全国渗透蔓延。一部《中华之剑》电视剧,一场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全国禁毒展览,惨烈的毒情,使全国感到震撼。“一个景颇族居住的村庄,竟然在毒品的劫掠下,到了10年多没有一户人家结婚,田地荒芜,老人死了连抬棺材的人都没有的地步。”“我们面临的已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毒品和艾滋严重蔓延的问题,而是新时期执政党和整个国家面 ① 临民族生死存亡的严重问题。” 2004年,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亲自深入德宏、保山毒情最严重的地区调研,呈现在面前的触目惊 心的惨状,令他心情十分沉重,他严肃指出:云南的毒品危害,是关系到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使云南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成为一句空话!他将写成的一份长达16页的重量级调研报告直呈胡锦涛总书记。云南地区的严重毒情,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5年,在全国 范围内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战火终于点燃。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 收稿日期:2010-11-09 作者简介:许惠宏(1953-)男,浙江宁波人,汉族,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巡视员,南京,210006。 ①施晓娟:《第三代毒啸突袭》云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7页。 - 125 -

法学案例分析(毒品犯罪)

案例分析 【问题提示】 行为人购入毒品准备出售,尚未交付即被抓获,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法院可否超越起诉书的指控范围定罪? 【案情】 公诉机关: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A、B 被告人A(浙江开化人)与被告人B(黑龙江集贤人)系无业游民,在浙江杭州同租一屋居住,有共同吸毒史。案发前,被告人A的表哥C(浙江开化人)也曾在两被告人住处吸食过毒品。C回开化后,电话要求被告人A为其购买冰毒10克,约定价格为350元/克。被告人A应承后,即由被告人B从杭州的一个叫“阿风”的人购得冰毒9克,分别装在9个塑料袋中,交易价格为每袋300元。2013年6月3日凌晨,被告人A、B携带9袋冰毒乘坐D(另案处理)驾驶的小轿车赶往开化。早晨6时50分许入住开化开阳饭店8512房间。当日7时40分许,被告人A、B在房内用自制的吸毒工具从9袋冰毒中挑出少许用于共同吸食和日后吸食,其中A装了5个小袋、B装了3个小袋,剩余部分则分装成10个小袋。被告人A将这10小袋装在一个大的塑料袋中,藏匿在房间的垃圾桶内。按事先被告人A与C的约定,准备将这10小包的冰毒以每包350元的价格卖给C。被告人B应D之邀离开住房外出。当日下午17时许,在C到达开阳饭店交易前,被告人A在住房内被开化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当场搜缴出毒品。后被告人A 羁押于开化县看守所时,从其裤袋内搜缴出一小袋毒品,上述毒品共计8.229克。经鉴定,上述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被告人A被查获时供认出同伙B 及毒品买受人C,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B和D。 【审判】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人A、B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运输和贩卖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贩卖毒品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归案后被告人A、B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

跨国并购案例解析分析

浙江民营企业跨国并购案例分析 案例一 并购方:浙江龙盛 被并购方:德国德司达公司 并购年份:2010年 双方企业介绍: 浙江龙盛 公司简介 浙江龙盛成立于1970年,目前已成为化工、钢铁汽配、房地产、金融投资四轮驱动的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龙盛现在已是国内染料行业的龙头企业。龙盛创始于1970年,前身是浬海公社微生物农药厂。1979年,由农药厂转型开始生产纺织助剂。1993年,又由助剂生产转向染料和染料中间体的生产,企业由此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97年,龙盛组建了正式的股份制公司。1998年,龙盛分散染料的产销量已经做到了世界第一,并逐渐开始构筑集活性、酸性等多种染料品种和染料中间体为一体的大染料格局。2003年8月1日,龙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内染料领域第一家上市公司。如今,龙盛已成为横跨化工、钢铁、房产、金融股权投资四大产业,总资产超过150亿元、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所属控股子公司50多家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2010年,龙盛通过启动债转股控股德司达全球公司,开始掌控染料行业的话语权。在全球的主要染料市场,浙江龙盛拥有超过30个销售实体,服务于7,000家客户,约占全球近21%的市场份额,在所有的关键市场都有着销售和技术的支持,在50个国家设有代理机

构,拥有在12个国家的18家工厂,龙盛世界客户群包括知名国际品牌如NIKE、ADIDAS、SWAL-MART、LEVIS等。 现在的情况补上 德国德司达 德国德司达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染料供应商,约占全球近21%的市场份额,可以提供全方位的染色解决方案、高性能化学品和定制生产特殊染料、颜料,它在全球12个国家拥有18家工厂,服务于7000家客户,2008年销售收入约8亿欧元。德司达是由3家昔日染料制造业巨头的染料部门合并而成的。1995年,有近百年染料生产史的德国拜耳公司和赫斯特公司的染料部门合并建立了德司达公司。1999年11月,德国巴斯夫公司的纺织用染料和颜料部门也加入了进来,组成新的德司达公司,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2004年8月,美国白金公司从德司达原先3家大股东拜耳、赫斯特和巴斯夫手中全面收购了德司达的股份。 并购过程 这样一家由世界顶级染料企业组成的公司,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德司达近破产,中国企业浙江龙盛把握了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德司达陷入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困境。2009年9月,德司达德国公司向法兰克福法院申请破产保护,2010年2月,印度吉里(KIRI)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吉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支付4000万欧元收购了德司达除美国以外的全球业务。接着,龙盛在2010年初出资2200万欧元认购了新加坡吉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约定在5年之内随时可以转成股份。债转股后,龙盛将持有新加坡吉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62.4%的股份。也就是说,龙盛和印度吉里公司是德司达重组后的两大股东,而

中国毒品现状及防治措施

中国毒品现状及防治措施 内容摘要: 现阶段,毒品犯罪在整个国内仍然呈上升趋势,成为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新型威胁,成为中国经济建设的一大毒瘤,也成为当代我国政府首当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研究中国毒品问题的现状和防治措施,对于中国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我国现阶段毒品的一系列现状,并针对其现状阐述了其防治措施。 关键词: 毒品现状贩毒发展吸毒因素禁毒措施 正文: 当前吸毒者已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900多个县(市)。曾以"无毒国"享誉世界的中国,已很难找到一片无毒物污染的净土。在某些城市吸毒人数亦在几年内呈几十倍的增长态势,有暴发流浪行的迹象。不难看出这样庞大的吸毒者队伍,必然需要消费大量的毒品,因此,从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已逐渐形成一个毒品的消费市场。国内毒品消费市场的存在和不断扩大以及国际贩毒集团的大量输毒、制毒,使中国的禁毒面临着严峻而复杂的形势。 冰毒、摇头丸等兴奋剂类毒品问题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迅速发展蔓延。尤其是近几年来,此类犯罪活动愈演愈烈。目前,吸毒人员仍以吸食海洛因为主,但滥用冰毒、摇头丸的人员越来越多,全国各省都发现了吸食冰毒、摇头丸问题,许多城市的娱乐场所吸食摇头丸问题十分严重。 专家研究表明:“中国的贩毒集团目前有几个发展趋向: 第一,中国的吸毒群体通过黄、堵、毒三者连在一起来支撑他们的毒品消费。另外,贩毒集团为了巩固贩毒渠道,发展吸毒群体已经把触角伸向了警方、政府等部门。贩毒集团跟当地政府包括跟警察合作。目前的案例显示这种合作是存在的,而且这种合作还是比较普遍的。 第二,犯罪集团国际化倾向比较普遍。中国是国际贩毒市场很重要的通道,出现了中国警方所称的一条龙的贩毒形式,跟国际毒品贩子连在一起; 第三,以暴养毒。毒贩往往装备好了先进的军事设备,有案例显示,广西云南的一些地方贩枪非常利害的地方,而往往贩枪和贩毒都是同时进行的。据报导,中国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门把收缴的毒品再通过毒贩线人抛售出去;也有的戒毒所干警把缴获的毒品再卖给戒毒所里面的人。 第四,中国毒品问题跟艾滋病,跟黄、赌、毒紧紧的搅和在一起,毒品是威胁人类很大的恶魔,而艾滋病是威胁人类的另外一个恶魔。而目前中国社会还没有以一个开放的心态,以理性的,民主的心态来讨论毒品和艾滋病的问题。 某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中国吸毒人群的构成如下:吸毒者以青年人主,90%的吸毒者年龄在30岁以下,平均年龄为23-25岁,男性为女性的4-5倍(但近年来女性吸毒人员比例有上升趋势);个体户及无业者占多数(70%-85%);文化程度低(90%以上);滥用的毒品主要是海洛因,其次为鸦片;吸毒的起因占首位的是好奇;滥用的方式以吸入占首位,但注射方式在毒品滥用流行地区有增加趋势。在吸毒者中发现多种药物滥用现象。 吸毒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那毒品在我国存在并持上升趋势的因素我归纳了一下几点:

毒品案例实录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避免恶习教学活动案例 潍坊中学王海宁 Ⅰ教学设计 一、活动背景: 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据1998年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有2100万人遭受可卡因和海洛因之害,有3000万人因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而受害。 中国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过境贩毒引发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吸毒人数持续上升,毒品案件不断增多,危害日益严重,禁毒形势严峻。 1999年,全国共查获毒品犯罪案件6.5万起,缴获海洛因5.364吨、鸦片1.193吨、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6.059吨,以及部分可卡因、摇头丸(MDMA)、大麻等,破案数和缴获毒品总量分别比1998年增加2.4%和33.6%。中国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1991年为14.8万,1995年为52万,1999年为68.1万。现有吸毒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0.54?,吸毒人数中,吸食海洛因的占71.5%,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79.2%。截至199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的17316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因静脉注射毒品感染的占72.4%。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 二、案例描述: 活动目标 1、认识常见的毒品及其种类 2、了解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 3、增强禁毒意识,主动宣传和配合各种禁毒工作 4、提高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 活动准备 在进行活动前,学生要多方面阅读有关毒品的书刊杂志,收集有关毒品的知识资料。用电脑制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宣传画,搜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危害的典型事例 注意事项:教学课件的制作要全面突出重点 Ⅱ教学实录 一、课堂引入 师:展示幻灯片中的视频:历史片《林则徐》详细描述国人因鸦片而昏昏欲睡和摇摇欲坠的过程给学生提问,看到这种场面你想的了什么? 生:(发言)这是鸦片给人民带来的危害。 师:(点评)同学们说的很好,清朝末期,中华民族饱受毒品的侵害。虽然林则徐虎门销烟过去了170年,在当今社会,毒品还是屡禁不绝,不仅毁灭自己,还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师:据调查资料显示毒品已经使世界1000万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因为吸毒,每年有10万人死去。毒品已成为当今世界与恐怖主义、艾滋病并列的人类三大公害之一。它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青少年更是最大的受害者。1987年6月12—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国际禁毒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通过了《政治宣言》,宣布世界各国在毒品问题上负有“集体责任”。会议还确定今后每年的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这节课我们就来认识一下毒品以及它的危害性。 师:请学生举例毒品的危害。

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论文

关于甘肃省东乡县毒品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 【论文摘要】毒品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难题,世界各国都对其作了艰苦而持久的斗争,而毒品犯罪并未就此消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结合东乡县近年来缉毒资料,结合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及毒品犯罪发展的规律,以犯罪学为基础,对该县毒品犯罪的现状、成因和特点进行了研究,深入分析了东乡县毒品犯罪高发的个体社会历史等原因,并对国家禁毒政策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防治该县毒品犯罪活动高发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毒品;毒品犯罪;原因;防治 About Gansu province Dongxiang County drug crime case investigation report Abstract:Drug crime has become a global problem, every country in the world to make a hard and enduring struggle, and drug-related crime did not die out, but there is a growing trend. In this paper, combining with Dongxiang County in recent years, drug information, combined with the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economy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rule of drug crime in criminology, based on the county, drug crime present situation, caus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udy,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Dongxiang County drug crime is a problem of individual social and historical reasons, and the national drug policy on the basis of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and proposed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county drug crimes in a few countermeasure. Keywords:Drug; Drug crime; Cau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2011年10月,我前往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期两个月的实践学习,在实习期间,我深入到该县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特别是深入到当地群众当中,对该县毒品犯罪高发的原因进行专项调查。受国际毒潮的冲击和国内涉毒的影响,近年来,东乡县毒品案件数量始终居于高位,已经成为甘肃省境内毒品案件最为频发的市县之一。白色瘟疫的蔓延,不但直接影响本地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诱发各种犯罪及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之一。笔者在这里着重对该县毒品犯罪高发的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以提高人们对毒品问题的充分认识,利用社会的力量,对毒品犯罪行为加以控制,以达到降低之目的。 一、东乡县毒品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东乡县毒品犯罪现状 东乡县地处甘肃省中部,面积1510平方公里,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08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6月26日新闻发布会材料二 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的严重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1、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 2、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3、俞彬、孙弘贩卖、运输毒品案 4、石超故意杀人案 5、宁钢抢劫案 案例1 孙子尔火等运输毒品案 ——纠集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子尔火,男,彝族,1974年5月20日出生,无业。 2011年1月15日凌晨,被告人孙子尔火邀约比么日惹、刘付荣、初布色聪(均系同案被告人),从云南省勐海县西定乡携带毒品分乘两辆摩托车前往云南省景洪市。当日2时25分,孙子尔火一行四人行驶至西定乡旧过村委会勐安查缉点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海洛因6287克、“麻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91克。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子尔火运输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孙子尔火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孙子尔火提起犯意并纠集他人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孙子尔火判处并核准死刑。另对同案被告人比么日惹、刘付荣、初布色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

罪犯孙子尔火已于2013年6月2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例2 黄红中、王玉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黄红中系累犯,王玉在涉嫌贩卖毒品被采取强制措 施期间继续贩卖毒品,均罪行极其严重(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红中,男,汉族,1970年9月21日出生,农民。1998年7月13日因犯抢劫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06年9月3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王玉,男,汉族,1980年8月4日出生,无业。 2010年5月26日,被告人黄红中在广东省东莞市雇请车辆,指使王桂军(已另案判刑)乘车将所获毒品带至辽宁省大连市,自己另乘飞机返回大连市。王桂军将毒品运至大连市后据为己有,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62克。同月31日,王桂军准备再次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从王桂军的房间搜出甲基苯丙胺克、“麻古”(含甲基苯丙胺成分)克。同年8月9日,黄红中在大连市一饭店门前向他人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克、“麻古”克、海洛因克。 被告人王玉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09年12月被抓获,2010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同年6月10日被监视居住。2010年上半年,王玉在大连市先后2次从被告人黄红中处购买共计370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他人。后王玉通过吴小利(同案被告人)结识了王辉明、廖友全(均系同案被告人)。同年7月,王玉、吴小利与廖友全、王辉明商议合作买卖甲基苯丙胺,由王玉出资,王辉明被留在大连市作人质,廖友全到四川省购买甲基苯丙胺运至大连市卖给王玉。同月28日,廖友全携带甲基苯丙胺乘车到达大连市与王玉交接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廖友全处搜出甲基苯丙胺克,从王玉处搜出“麻古”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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