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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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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又有新规定!

外国人来华工作又有新规定!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新规定就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2017年3月28日,国家外专局、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已经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由原申办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改为统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2017年4月1日起,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一、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对来华工作外国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较《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在材料方面有何区别?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减少了申请函、许可原件或存根、中英文简历、推荐信等7份材料,增加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认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2份材料。 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有何亮点? 新制度为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享有更多便利措施。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亮点一:化繁为简 外国人在线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持有效护照或证件即可至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取消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申办环节。其中,外国高端人才将享受“绿色通道”,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办理签证入境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则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亮点二:采用承诺制 对外国高端人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其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也实行承诺制。 亮点三:办理期间短,许可期限长 工作许可申办、延期、注销等,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工作许可期限最长可达5年。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xx常见问题问答 1、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xx? 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外国人来华工作xx的依据是什么? 答: 《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对象和申请条件?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⑴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⑵xx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外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外国人在境外: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 ⑵外国人已入境: 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申请境内直接办理许可证: 申请xx证—工作类居留xx(出入境) 或者: 申请许可通知—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申请许可证 5、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内部流程是什么? 答: ⑴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网上提交后直接到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用人单位与专门服务机构经办同志一并至现场进行实名制登记。 ⑵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11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就业许可 第五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看完不再迷茫:外国人在国内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看完不再迷茫: 外国人在国内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处理2018-04-05盈科一站式服务中心 案例回顾 王小东(美国国籍)于2014年3月17日开始在志健医药公司处工作,担任研发副总职务,月工资为40000元,其中20000元以发工资方式转账到王小东银行卡上,另外20000元以现金存款方式直接发予王小东。2016年7月开始,志健医药公司欠发工资3个月,2016年9月27日王小东提出离职,2016年9月30日办理了离职手续。之后,经王小东多次催要,志健医药公司只给王小东支付了一部分工资,剩下的一部分工资和通讯补贴及午餐补助迟迟没有支付。 因王小东是美国国籍,在中国办理就业必须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及相应的工作签证,王小东自2016年9月30日办理离职手续后,多次催促被告出具离职证明并尽快办理在志健医药公司处《外国人就业证》的注销手续,但是志健医药公司未予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注销手续,使得王小东无法找新工作并办理新的所在单位的《外国人就业证》,王小东在中国的工作签证及《住宿登记表》都无法办理延期。王小东在志健医药公司的《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17日,王小东迫于无奈只好在2017年3月17日即护照上工作签证日期到期日之前离境一次,从境外大使馆办理探亲入境签证,产生额外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办理签证费用,后王小东多次与志健医药公司沟通未果,起诉至法院。

志健医药公司辩称,公司不存在欠发工资的情形,原告王小东不属于公司员工,王小东的工资为20000元/月,另外20000元是法定代表人念其辛苦,以个人名义发放的科研费用作为奖励,公司已为原告王小东开具离职证明,原告王小东未将原件上交导致公司无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注销手续。故公司不应该承担因就业证未及时注销时而产生的费用。 法律解释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四章第二十条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 律师说法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杨太平律师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有两个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29号)

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公安厅(局)、外事办公室、外经贸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局及有关部门,各驻外使、领馆、处: 为了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范与此相关的就业和聘用行为,依法保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予颁布实施。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须在每年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劳动部。 目前已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凡不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人员,又未领取就业证的,应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就业证申领手续。劳动部门应为符合条件者办理就业证,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就业。逾期不办的,按非法就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

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申报流程

外国人参保申报流程 1.外国人就业证 申办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初次就业申请 1、用人单位通过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外国人就业信息,申请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深圳市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开通需备资料: 1)面谈情况表(深圳市社保局官网下载) 2)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4)上交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5)涉外就业服务大厅地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楼业务咨询电话:25942934 6号窗口办理 2、网上申报事项预审通过后,备齐以下材料递交涉外就业办事窗口: (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提供中文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聘用意向书(可从网上下载,原件1份,双方签名盖章),或出资方、公司总部签发的委派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派书适用于用人单位章程规定可以由出资方派遣的人员,或被公司总部派遣到深圳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任职工作的人员。委派书应当载明委派事由、担任的职务、委派期限等内容); (3)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原因报告(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内容要求详见网上政策问答); (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指相关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对高技能人才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若能提供证明本人从事相关工作能力的材料,如曾经服务过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函等亦可。以上证明除推荐函需为原件外,其余均需复印件和中文翻译件各1份,验原件); (5)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1份); (6)用人单位属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用人单位需提供登记证,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需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分支机构)的免提供(1)、(2)、(3)、(4)项的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免提供(1)、(2)、(4)项的材料,但需另提供相关的任职证明。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 3、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证》)。 (1)已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 问题问答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常见问题问答 1、什么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对象和申请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⑴用人单位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⑵申请人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外部流程是什么 答:⑴外国人在境外:

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延期、焕发、补发指南

1.2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1.2.1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临时) 一、申请对象 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 二、申请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 (三)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四)在京聘用单位依法登记证明,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可提交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住代表机构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明等。聘用单位为政府机构、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公立大中小院校的,免交依法登记证明。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外国专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海外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等允许工作的证明。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提交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相关函件及名单。 (六)非持Z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 (七)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八)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总队)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限 可以申请与所持《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海外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等工作证明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90天。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以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聘用单位代为申请,凡代申请的,需聘用单位出具委托书,说明办理事项、委托人情况,以及

外国人就业证申请报告(样式)

关于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的报告 (样式)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单位名称)属(单位性质)单位,主要从事等生产经营(教学、培训)活动,因工作需要和岗位的特殊要求,需要聘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先生(女士、国籍:,护照号:)到我单位工作。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向贵厅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现将有关材料随文上报(附后),请予以办理外国人就业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附件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和《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2.外国人的履历证明; 3.聘用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聘用意向书或聘用协议;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游证件(复印件一 份); 5.健康检查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6.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复印件一 份); 7.企业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单位名称(盖章) 二×××年×月×日

关于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的报告 (样式) 自治区劳动和保障厅: 我单位属(性质)的单位,主要从事等生产经营(教学、培训)活动,因现在岗位工作的先生(女士)的就业证(编号:)即将到期,而且目前我单位还无法在国内找到该工作岗位的合适人选,所以,决定继续聘用先生(女士)。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材料随文上报(附后),请给予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手续。 附件1.《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 2.《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一份); 3.《外国人居留签证》(复印件一份); 4.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复 印件一份); 5.健康检查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6.聘用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 一份); 7.企业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培训机构办学许 可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单位名称(盖章) 二×××年×月×日

1-外国人在苏州就业证件申报材料

1-外国人在苏州就业证件申报材料

目录 一、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流程 (2) 二、外国人在苏州就业证件申报材料 (一)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 (二)外国人在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担任代表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 (三)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4) (四)外国人在苏州常驻代表机构担任代表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5) (五)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两证合办 5 (六)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6) (七)外国人更换就业单位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7) (八)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变更职务 (8) (九)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单位名称变更 (8) (十)申办《外国人就业证》护照号码变更 (9) (十一)申办《外国人就业证》住址变更 (9) (十二)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国籍变更 (9) (十三)申办《外国人就业证》遗失补办 (9) (十四)申办《外国人就业证》迁出/注销 (9) (十五)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年检 (10)

外国人在苏州就业证件申报材料Documents Needed For Foreigners Work Registration In Suzhou 办证资料全部两份 (一)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a.《外国人在苏州就业申请表》; b.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 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c. 单位申请书; d. 单位聘用意向书(说明拟聘岗位和拟聘期限);若其劳动合同与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一年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需派遣方出具《派遣函》,明确工作地点、时间、岗位和报酬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或派遣函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e. 拟聘外国人个人简历(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 作经历);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江苏苏州地区完整版)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居留证一般步骤 一、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1、《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以及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证明)。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有外国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聘用单位证明)。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或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国外的正规医院或国内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均可)。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外国派遣机构或聘用单位提供证明)。 8、拟聘用外国人的护照复印件。 9、企业须提供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 二、至外经贸局办理职业签证邀请函 1. 就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 2. 护照复印件1份 3.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 外国人入境申请审批表 5份 至苏州外经贸局办理邀请函(苏州市西环路1638号)

三、至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韩国大使馆) 8.上述以外应聘来华工作人员需提供: 1)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中国劳动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9.申请在华停留期超过6个月的工作签证人员还须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体检须在下列大使馆指定医院(见“指定医院”项)检查; 2)未满18周岁者及第6项所涉临时赴华演出人员无需提供。 10.所有申请人须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并同时提供申请人护照。签证申请表内须写明申请人的住址、联系电话及在华任职单位名称。护照有效期限一般应长于4个月,并有可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四、入境后十五天内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5、经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或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 8、申请办理外国人在昆山就业许可证预审表(在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 费用:收费标准: 50元/月、10元/本 五、入境后三十天内至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1. 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申请表; 2.;(附样本)

外国人来华就业居留流程中英文对照

第一步:办理就业许可证书(15个工作日):Step 1, Alien Employment License(15 working days) 本人提供(可快递到青岛公司):Provide by self( delivery to Qingdao) 1、护照:原件,复印件(含签发日期、有效日期、有效签证页) 1. Valid Passport, Original and copy(Issue date, Valid date, valid pages of visa) 2、健康证明(中英文):中国驻外使馆或国外政府指定医院 2. Health Check(Chinese and English) Hospital designated by Chinese Embassies or Foreign government 3、外国人履历证明:最终学历、完整的工作经历 3. Foreigner resume record: Final degree, Complete working experience. 4、经本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4. Top original certificates notarized by local notary organization.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5. Certificate of no criminal conviction: Authorized by Chinese Embassies 青岛公司提供:Provided by Qingdao 1、申请报告(青岛提供) 1. Application (provide by Qingdao) 2、营业执照副本 2. Business license 3、组织机构代码证 3. Company code 4、批准证书 4. Approval certificate 5、外国人履历证明:中文版,盖章 5. Chinese resume (company sealed) 6、学历证书复印件:盖章 6. University degree copy (company sealed) 7、无犯罪记录证明:翻译件(青岛市国际商务翻译事务所) 7. Certificate of no criminal conviction: translations (Qingdao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lation firm) 第二步:办理Z签证Step 2 apply for Z Visa 1、就业许可证书(本人提供) 1. Alien Employment License (provide by self) 2、邀请函(青岛公司提供) 2. Invitation Letter (provide by Qingdao) 第三步:办理就业证书所需材料(入境15日之内办理,5个工作日) Step 3 Documents for Employment permit license (Apply in 15 days after entry, 5 working days) 本人提供:provide by Self 1、就业许可证书正本 1. Alien Employment license (original) 2、健康证明 2. Health Check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Passport (original and copy) 4、2寸照片3张 4. 3 pictures passport size 青岛公司协助办理:Qingdao Assist in 换健康证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Transfer Health Check: Shandong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International Travel Health Care Center 第四步:居留许可(入境30日内办理,15个工作日)

01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过渡期办事指引

精品文档 011- 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 过渡期办事指引 (延期、变更、补办、注销) 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已经停办,《外国人就业证》已取消年检,但现行有效期内的证件继续有效。持我市颁发的仍处于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且工作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外籍人士,按照本指引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注销原证件。 一、办理程序 (一)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需办理延期、变更、补办事项,或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新证的,按照以下程序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提出申请(办理延期的,首页左侧目录树选择“原就业证和专家证延期模块;办理变更和补办的,首页左侧目录树选择“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模块,右侧选择“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模块;办理换证的,首页左侧目录树选择“原专家证或就业证换领外国人工作许可 证”模块,右侧根据符合的情形选择)。 2、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预

审。 3、受理。通过预审的,用人单位需到受理机构提交纸质材料(按所需材料要求,提交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纸质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受理机构当场受理并出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全流程在线办理。 4、审查。决定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符合A类高端人才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5、决定。决定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制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系统显示“证件信息已查验”即可到受理机构领取)。 提示:1)申请人凭《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及经办人身份证(如非系统登记的经办人,需出具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到受理机构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领证后可到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2)申办延期的,用人单位需在原岗位继续聘用申请人的,应当在申请人的原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3)申请补办的,申请人应当自证件遗失之日或发现遗失之日起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登载遗失声明,并向受理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二)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需办理注销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提出申请。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填写《注销申请表》,并到受理 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及决定。受理机构现场核验材料,核验无误后,出具《注销证明》,并将原工作证件剪角退回。 提示: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经申请可由决定机构出具许可注销证明(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即办)。

外国人居留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外国人居留证》办理流程及材料一、新办 (1)提供下记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派出所确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1.《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提交其资料页、有效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 3、邀请单位证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作证明(无格式要求)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2)提供下记资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公安分局确认《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1、《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2份) 2、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提交其资料页、有效签证页、最近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各2份) 3、工作证明 4、邀请单位证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 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3)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相应位置贴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 (3)申请人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主页复印件1份,护照有效期限不小于3个月); (4)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1份,翻译件原件1份。须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均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直接按相关要求到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4)办理通知函电及就业(Z)签证 1、到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外事局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通知函电。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直接按相关要求到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 2、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 申请人持通知函电及其它相关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5)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持就业(Z)签证入境后15个工作日内,应到用人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建立劳动关系,再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相关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相关规定: 总原则 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来中国投资,鼓励中国劳动力市场短缺的、具有高级管理和技术的外国人来中国就业。为规范外国人中国就业行为,保障合法就业的外国人权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1月22日联合颁布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使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第一,引进外国人来中国就业,要以有利于促进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维护我国公民的就业权利、保证社会稳定为出发点;第二,统筹考虑国内劳动力市场供求和就业状况,积极鼓励外国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来中国就业,严格控制一般劳务人员来中国就业;第三,对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实行就业许可制度,制定具体标准和范围,作为合法就业的依据;第四,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出入境管理,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界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要求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的岗位,其含义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本行业系统内部没有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二是在劳动力市场上招不到合适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经文化部批准并持文化部签发的《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除外。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的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上述第一项年满18周岁,指在中国就业外国的最低年限;身体健康,指拟被聘用的外国人应有本国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 的步骤如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手续总的步骤如下: 1、外国当地劳动部门批外国人就业许可 2、外国当地商务局批来华工作邀请函 3、持以上资料到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4、进入中国后先到所属派出所办临时住宿证明 5、体检 6、再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就业证 7、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事科办理居留许可 每一步的具体操作和需要材料如下: 如果本人不在中国,且没有工作签证,就需要自己在外国(不能在中国)先行办理就业许可,和邀请函,然后去中国驻外国使馆申请工作签证 第一步:就业许可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为公司为合资公司,还需要提供公司社保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和批准证书 2.聘用外国人的书面报告申请(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企业聘用外国人的聘用意向(副总以上职务董事会决议及2/3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签字并由公司盖章,同时提供公司章程的复印件)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 5.外国人的中、英文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翻译件(四年正规本科以上学历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首页复印件 7.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证明,需要前单位盖章,外文需要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 8.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境外中国大使馆制定的体检机构出具) 9.外国人的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 10.二寸照片一张 11.委托书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第二步:申请工作邀请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外商来访报告表盖章 3.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4.就业许可复印件(需要对方提供拟定来华的时间,申请地点,入境地点) 5.如果有家属陪同一起申请工签,需要提供家属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 持第一、第二步办理的就业许可证和工作邀请函去外国当地的中国领事馆办理工作签证。 进入中国后 第三步:临时住宿证明

外国人就业证办理流程(居住证)

外国人就业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外国人来湘就业行政许可证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行政许可窗口) 需准备材料: 1、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报告(包括:聘用单位情况、被聘用外国人情况、何种原因聘用、聘用至单位担任何种职务或从事何种工作) 2、聘用意向书(劳动合同); 3、外国人有效证件(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4、外国人工作简历及受教育情况(中文版、学历证明) 5、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6、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由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地点砂子塘路161号,保健中心电话:84780166 ,84721924) 7、用人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批准证书等) 8、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外国人国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如为英文版请翻译成中文) 9、用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10、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信息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材料交接表》 11、用人单位材料证明 12、其他 13、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外文材料必须有中文翻译件。---2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二、办理外国人邀请函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邀请外国人来湘申请表》(电脑上填写,并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州外侨办审核把关,签字盖章)。 2、邀请外国人来湘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邀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被邀请人职务及单位名称、邀请来华理由等。以邀请单位函头纸行文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3、邀请单位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邀请单位从事经营等活动的文件(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合同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发票、报关单、贸易往来函件等)。 5、被邀请人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如被邀请人有来华记录,请提供来华签证页复印件。 6、保证书(法人担保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确保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并按时出入境,并由法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7、邀请外国人来湘就业须同时提供《外国人来华就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流程:备齐以上材料后到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处盖章审核后----到市侨办(市政府大楼,88665509)涉外管理处盖章、审核需要(2-4个工作日)----省侨办(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2号(湘汇大厦0707室))找谢处长办理邀请函(当天可拿,谢处审核完签字后,到三楼盖章)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办理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办理手续 (一)从1996年5月起,除《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号)明确免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人员外,其他均须按《规定》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市、各县市及其以下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向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省劳动厅外国人就业管理处审批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中央部属驻苏州市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向苏州市劳动保障局外国人就业管理处申报。 (二)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经苏州市劳动保障局盖印的《申请外国人入境就业审批表》到外交部批准的被授权单位拟聘用的外国人发通知签证函,由用人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寄出签证通知函(原件)及就业许可证书(原件)。由来华就业的外国人持许可证书和签证通知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职业签证。 (三)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应持许可证书(免办许可证书的除外)、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苏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内市劳动保障局服务窗口外国人就业管理处办理《就业证》,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吴江市用人单位可就地办理)。 (四)来中国投资的外籍投资者,凡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视为在中国就业,不持职业签证。凡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的,按《规定》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五)未持职业签证入境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及就业证。 未持职业签证入境,需在华常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外方高级管理人员(指外籍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和副厂长),凭企业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及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 (六)凡与我国互免签证国家人员来中国就业,原则上应持普通护照,凭签证通知函电及许可证书办理职业签证和就业、居留手续。对持用属免签证范围的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来华就业者,凭许可证书办理就业证。 (七)已在中国某地就业的外籍人员,被派往本单位在异地的工作单位任职,其外国人就业期限未满的,应到原发证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就业证交回),然后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变更证明,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证(不需办理许可证书);就业证期限已满的,应到原发证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终止就业手续,并按《规定》到新任职地重新办理就业手续。 (八)外国旅游部门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入境就业,应按照《规定》办理在中国的就业与居留手续。其中,由该国旅游部门委派的本国工作人员,凭中国国家旅游局的签证通知函电及代表资格确认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凭代表证和职业签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 (九)外国商会聘请外籍工作人员,凭聘用意向书、商会章程和国家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外经贸部、民政部对拟聘用该外籍工作人员的审批文件,到劳动保障部门为拟被聘请的外籍人员申领许可证书,该外籍人员可持许可证书和通知签证函电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入境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于1999年1月1日启用新证件,原证件废止。新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号。 申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应提供的资料 1、拟聘用的外国人员履历证明; 2、聘用意向书(聘书); 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单位申请); 4、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证明; 5、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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