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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和政办发[2013]69号

【发布部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2

【实施日期】2013.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13]69号)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

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7月22日

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8月1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

法》施行一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努力营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应急意识和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县开展《实施办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 年 8 月 1 日前后,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围绕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典型案例及公众应急避险知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当前维稳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建设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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