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和政办发[2013]69号
【发布部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2
【实施日期】2013.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13]69号)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现将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
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7月22日
自治县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8月1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
法》施行一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努力营造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应急意识和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县开展《实施办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 年 8 月 1 日前后,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围绕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典型案例及公众应急避险知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紧密结合当前维稳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建设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