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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重庆省城市规划师规划原理资料:现代城市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模拟试题

2015年上半年重庆省城市规划师规划原理资料:现代城市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模拟试题
2015年上半年重庆省城市规划师规划原理资料:现代城市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模拟试题

2015年上半年重庆省城市规划师规划原理资料:现代城市

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城市道路交通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南北不通,东西不畅

B: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不能满足交通增长的需求

C:重要节点交通拥堵

D:交通混杂,交通效率低下

E:综合治理

2、下列城镇化的基本阶段中,是指面对城市中由于大量人口和产业外迁导致的经济衰退、人口贫困、社会萧条等问题,许多城市开始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科技产业和第三产业、积极开发市中心衰落区、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功能,来吸引一部分特定人口从郊区回流到中心城市。

A:再城镇化阶段

B:逆城镇化阶段

C:郊区化阶段

D:集聚城镇化阶段

E:综合治理

3、城市道路网中,最常见的类型为。

A:自由式

B:方格网式

C:混合式

D:环形放射式

E:综合治理

4、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规定,道路平曲线半径为60~100 m时,对小型汽车应在平曲线内侧加宽m。

A:0.35

B:0.50

C:0.70

D:0.95

E:经济政策

5、在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内容构成中,划分为总体规划的是。

A:城镇体系规划

B:城市规划

C:行政规划

D: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E:综合治理

6、在城市发展条件综合评价的方法中,定性方法一般适用的条件不包括。

A:研究对象较少的城市

B:定量指标数据难以获得的地区的城市

C:城市之间发展条件影响因素相对简单的城市

D:研究对象较多的城市

E:经济政策

7、城市自然资源条件中,决定城市的地域结构和空间形态的是。

A:开发经营的集约性

B:矿产资源的开采

C:土地使用功能的固定性

D:丰富的水资源

E:综合治理

8、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是城市轨道交通中最难定义的系统之一。

A:地铁系统

B:轻轨系统

C:单轨系统

D:磁浮系统

E:经济政策

9、某工业厂房,一般道路运输系统要符合单车最小转弯半径为的技术要求。A:15 m

B:12 m

C:10 m

D:9 m

E:经济政策

10、下列关于互联网络和CAD、GIS、遥感相结合的说法,有误的是。

A:Internet和CAD相结合,将使远程协同设计得到发展

B:Internet和GIS相结合,使空间信息的查询以及简单的分析远程化

C:Internet和遥感相结合,使遥感图像的共享程度提高,应用更加广泛

D:GIS和遥感相结合,大大促进空间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E:经济政策

11、下列著作中,提出了户外空间规划设计的有效途径。

A:《俄勒冈实验》

B:《交往与空间》

C:《城市设计新理论》

D:《形式合成的纲要》

E:综合治理

12、消防能力与建筑层数和高度的关系中,防火云梯高度多在m之间。

A:20~30

B:30~50

C:40~60

D:50~100

E:经济政策

13、形态的城市是多位于地形比较平坦,而对外交通便利的平原地区。

A:放射型

B:星座型

C:组团型

D:散点型

E:综合治理

14、不同人群对于城市规划的关注点不同,世界城市内部人对就业格局主要关注的是。

A:劳动力短缺

B:就业机会

C:教育和培训

D:经济极化

E:综合治理

15、城镇规划草案需公告日以上,并组织编制单位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A:30

B:15

C:60

D:45

E:综合治理

16、要使近期建设规划真正能够发挥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功能,下列选项中起不到作用的是。

A:将规划成果转化为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的政府文件

B:研究规划实施的条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C: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机制

D: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年度计划或规划年度报告

E:综合治理

17、城市供热管网的敷设中,半通行地沟的断面尺寸是依据运行人员能弯腰走路,能进行一般的维修工作的要求定出的。一般半通行地沟的通道宽为。

A:0.3~0.5 m

B:0.5~0.7 m

C:0.6~0.9 m

D:0.7~1.0 m

E:经济政策

18、当建筑物设进车道时,地面排水坡度为0.4%~3%,机动车通行最大坡度为。

A:4%

B:6%

C:8%

D:10%

E:经济政策

19、能够刺激呼吸器官、导致气管炎、量大时引起中毒性肺水肿的污染物是。A:飞尘

B:二氧化氮

C:一氧化碳

D:氯气

E:经济政策

20、城市自然资源条件中,的开发、潜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A:水资源

B:土地资源

C:矿产资源

D:森林资源

E:综合治理

2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

A:对城市中某一地区、街区等局部范围中的未来发展建设,从土地使用、房屋建筑、道路交通、绿化与开敞空间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出统一的安排

B: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及与权威性相容的灵活性,使规划管理人员在规划实施管理中有章可循、有理可争、有法可依,以“法治”取代“人治”

C:在对用地进行细分的基础上,规定用地的性质、建筑量及有关环境、交通、绿化、空间、建筑形体等的控制要求,通过立法实现对用地建设的规划控制,并为土地有偿使用提供了依据

D: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控制和要求,以城市中准备实施开发建设的待建地区为对象,对其中的各项物质要素,如建筑物、各级道路、广场、绿化以及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的空间布局

E:综合治理

22、在新城市社会学的代表性理论中,属于马克思主义城市社会学派的是。

A:哈维

B:卡斯泰尔

C:雷克斯

D:帕尔

E:经济政策

23、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结合我国的规划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类型的是。

A:总体纲要

B:修建性详细规划

C:总体规划

D:控制性详细规划

E:综合治理

24、城市中应设置公共厕所的范围不包括。

A: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B: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C: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

D:城市区域內所有胡同

E:经济政策

25、影响城市形成和发展的根本要素是。

A:城市发展自身的具体条件和社会生产方式

B: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生产方式

C:城市发展自身的具体条件和城市发展的区域经济基础

D: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城市发展的区域经济基础

E:经济政策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

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1、我国市制由多层次的建制构成,从行政等级上划分,包括了四个等级。

A:直辖市

B:省级市

C:副省级市

D:地级市

E:县级市

2、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

A.煤气厂厂址应靠近生产关系密切的工厂

B.液化气储配站的选址应尽量靠近负荷区

C.液化气储配站应尽量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D.液化气混气站不能与气源厂联合设置

E.液化气瓶装供应站应选址在供应区域的中心

3、”老年型人口”的正确概念是__。

A.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以上

B.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

C.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以上

D.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

E.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8%以上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基本特征的是。

A:风景名胜区应当具有区别于其他区域的能够反映独特的自然风貌或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特色的比较集中的景观

B: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C:在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利用

D:风景名胜区应当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是这些价值和功能的综合体E: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建筑群体的布置方式可以选择。

A:集中式

B:联立式

C:混合式

D:分散式

E:集中分散结合式

6、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市场的运行进行干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财政方面的手段包括。

A:货币投放量

B:政府投资

C:税收

D:财政采购

E:行政命令

7、依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风景名胜区分级条件是:__ A.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

B.人文景物应当非常集中

C.环境质量

D.规模大小

E.游览条件

8、城市供热工程总体规划阶段中的主要任务有。

A:预测城市热负荷

B:确定热源的种类、供热能力、供热参数

C:布局城市集中供热干线管网

D:计算城市供热干管的管径

E:计算规划范围内热负荷

9、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包括。

A: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B: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C: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D: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人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E: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10、现代城市规划形成的历史背景有__。

A.近代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

B.英国关于城市卫生和工人住房的立法

C.巴黎的改建使其成为资本主义城市的典范

D.文艺复兴后的建筑学和园艺学传统的城市美化

E.以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为标志,出现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框架11、在《测绘法》的测绘系统中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

A:大地坐标系统

B:平面坐标系统

C:深度测量系统

D:高程系统

E:重力测量系统

12、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作用包括。

A:指导总体规划的编制,发挥上下衔接的功能

B: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C:综合评价区域发展基础,发挥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筹功能

D:随着城镇体系规划实践的发展,在一些地区也出现了衍生型的城镇体系规划类型,例如都市圈规划、城镇群规划等

E:协调区域城市间的发展,促进城市之间形成有序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13、场地竖向设计时,设计标高确定的主要因素包括。

A:自然地形的坡度大小

B:考虑地下水位、地质条件影响

C: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D:用地不被水淹,雨水能顺利排出

E:考虑交通联系的可能性

14、下列属于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行政法规的是。

A: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B: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C:城市绿化条例

D:城市供水条例

E: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5、某地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退回不符合标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这体现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

A:行政的方法

B:法制的方法

C:科学技术的方法

D:社会监督的方法

E:经济的方法

16、建筑外墙上采用高反射系数的色彩可以增加环境的亮度,对于建筑外墙涂色,下列颜色适宜选择的是。

A:黄色

B:黑色

C:白色

D:紫色

E:红色

17、城市规划的实施体系的目的就是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法定规划付诸实施,其基本内容包括__。

A.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

B.城市规划行政组织

C.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D.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建立

E.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18、城市道路交叉15交通组织的方式有。

A:采用渠化交通

B:无交通管制

C:实施交通指挥

D:设置立体交叉

E:设置平面交叉

19、城市交通政策是由交通技术政策、经濟政策和管理政策组成的多方面相关政策体系。其中三大城市交通政策是。

A:城市交通方式引导政策

B:城市交通地域差别化发展政策

C: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政策

D:城市交通设施投资政策

E:城市交通综合协调与管理政策

20、城市规划的实施就是为了使城市的功能与物质性设施及空间组织之间不断地协调,这种协调主要体现在。

A: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在空间和时序上有序安排城市各项物质性设施的建设,使城市的功能、各项物质性设施的建设在满足各自要求的基础上相互之间能够协调、相辅相成,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

B: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

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C:处理好城市物质性设施建设与保障城市安全、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等的关系,全面改善城市和乡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D:适应城市社会的变迁,在满足不同人群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取得相互之间的平衡,同时又不损害到城市的公共利益

E:根据城市的公共利益,适时建设满足各类城市活动所需的公共设施,推进城市各项功能的不断优化

2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基本内容的是。

A:风景资源评价

B: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C:对风景名胜区资源实施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充分发挥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D: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E:突出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22、在土地管理方面,强化村庄集镇建设和用地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

A: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B: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

C: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监管

D:规范建设用地和项目审批程度

E: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村镇基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3、社会行为的方式有__。

A.暗示

B.模仿

C.竞争

D.合作

E.冲突

24、影响到城市的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决定城市的选址、城市性质和规模、城市空间结构及城市特色,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是。

A:土地资源

B:水资源

C:森林资源

D:矿产资源

E:海洋资源

25、基于工程建设特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舒缓措施包括。

A:管理措施

B:替代方案

C:补偿措施

D:环境保护工程措施

E:生产技术改革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 (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 (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518938992.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sodocs.net/doc/c518938992.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围为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围与都市区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2年6月11日渝府令[2002]第132号文发布 根据2006年2月27日 渝府令第193号文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建设用地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 地块控制 第六条 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条 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 建筑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必须闭合,其面积计算精确到平方米。 第十一条 建筑容积率指地上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  S1 FAR=------ S2 其中:FAR——建筑容积率 S1——地上建筑面积 S2——建设用地面积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2018.03.01

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9) 第四章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空间形态 (18) 第六章公共空间 (23)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 第八章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附则 (48) 附录1名词解释 (50)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 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 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 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 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 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 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 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 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 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 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 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

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 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 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 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318 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 2018 年1 月23 日 ― 1 ―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修订版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6年11月24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9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6年11月24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本市城乡规划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规划区,实现全域规划管控。 市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市域范围,区县(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区县域范围。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主城区范围。 第五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布局区域的人口、产业、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耕地、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 第六条本市应当建立统一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空间管控协调机制。 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及乡规划、村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互衔接。 第七条本市设立市规划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对重要的城乡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专业规划方案及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论证、协调和审议。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重庆城市规划

重庆城市规划 摘要:没有雅典宪章的诞生,就没有现代城市功能的四大定位———居住、工作、游憩、交通,也没有对有历史文化意义建筑的保护;没有城市规划理念的创新,城市规划就缺乏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的理论指导,也没有“水上之都”威尼斯、“时装之都”巴黎等世界品牌城市的诞生。对重庆而言,我们不仅要利用好自然山水资源,而且要通过遵循自然地理条件呈现出来的多中心组团式特点,培植森林城市,保护好主城区的天际线、水际线、街景线,突出鳞次栉比的靓丽风景线。 关键词:居住工作休闲交通 1.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模式 重庆何为城市,根据雅典宪章里面的解释,其必须具备基本的功能,即能为生活在这里的人提供“居住,工作,休闲,交通”。重庆山高坡度,在主城很多地方很难找到一块天然的台地,因此重庆不能想平原城市那样修建很多很宽的道路,重庆主城的交通不便很大程度是由于特殊地形的原因所致。从另外一层面,重庆主城被长江和嘉陵江总体上分割为3大块,这同时为重庆城市空间结构总体规划为“自由多中心组团式”提供了优势,一个单核心的城市,随着其规模的扩大,经济人口的增长,到了一定的程度,各方面的能源就会供应不足,其主要就是交通,如果核心的交通不畅,就好比人体心脏部位的血液得不到供应,会导致整个人体失去血液循环功能,生命就会受到重大威胁,城市也是一样,所以现在规划专家也开始讨论城市的生与死,因此,重庆在以“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是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多中心即为多核心,每个核心都能解决人的需要,比如居住,工作,上学和购物等,使人出行的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提高出行效率,因此,从这一层面讲,重庆空间布局总体是合理的。 2.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谈了城市的空间布局,城市交通路网布局与之相适应,协调发展,目前,重庆主城区的“5617”的快速路网的格局已逐步实施,基本已经形成一半,同时干路与支路系统根据地块的开发也在大片大片的修建之中,但考虑到城市交通不能靠单纯的修路修桥能解决的,路修宽了,桥也修多了,交通问题依然还在,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和物的出行需求会更多,更复杂,主要因为有几点,一是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城市人口会越来越多,其出行需求总量会增加;二是城市规模扩大了,一部分人出行的距离也会增长,其表现在出行的“人.公里,物.公里”的量也会增大;其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出行目的也会多元化,以前可能是一个普通人一天只需要满足上班和回家的2次出行,现在有可能还需要比如购物,娱乐等,很可能发生3-4次出行。从这三点可以充分表明出行需求增加了,其增涨速度和量远大于投资修路修桥的速度,进而要求我们进行合理的交通管理,首先需要进行交通需求管理,交通的本质是满足人和物的有效转移,抓住这点问题就很好理解了,现在个大中城市都极力提倡公交优先,并且把提倡公交的观念已逐步到了立法阶段,公交的出行效率大是不言而喻的,现在北京采取了一些让市民比较实惠的手段,公交全面降价,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其次,除了常规的地面公交之外,现在个大城市也在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发展这种大运量而且跟地面交通不发生干扰的交通工具。这是目前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一些常见的大方法,归结起来,两点,一点是继续修路修桥,完善路网结构;二是大力发展公交,包括轨道设施的建设。 3.其他解决交通问题的措施 我要谈的是第三步骤,是对以上两点的补充,即通过细节的优化来改善交通,提高现有交通资源的使用效率,达到提高交通的服务水平,从而改善交通,我们可以称为智能交通系统的手段。可以从两点进行说明,其一是技术上,细节决定品质的高低,细心的可以观察到,导致道路发生交通堵塞往往是一些节点,我们称之为交通瓶颈,这些节点往往表现为交叉口,收费站,事故发生点,道路改造施工点,车流变道交织点等,我们采取一些措施,把这些节点集中根治,消除瓶颈,能够使道路网系统更加通畅,使交通流量运行更加平衡,从而提高

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

渝文备[2007]45号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设计 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渝规发〔2007〕109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规划局,各处室、分局,各设计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现将《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更换文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原 渝规发〔2005〕127号文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 2007年7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总体城市设计 (1) 3 片区城市设计 (3) 4 地段城市设计 (6) 5 附则 (8) 附录A: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附录B:本导则用词说明 附录C:城市设计常用要素参考图例 附录D:电子数据技术标准 条文说明

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为统一重庆市城市设计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使城市设计编制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2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1.3在重庆市城市规划区内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本技术导则。 1.4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和地段城市设计。 1.5城市设计编制应针对不同的项目制定相应的技术大纲,有针对性地提出城市设计的任务、目标、原则和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1.6城市设计编制应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众参与,提高城市设计的质量。

2 总体城市设计 2.1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 从宏观上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提出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和空间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构建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与人文活动场所的总体框架。 2.2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 2.2.1制定城市设计目标与总体思路 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潜力,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2.2.2研究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的分析,对城市基本风貌和地域特色进行发掘和提炼,制定城市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目标、策略和措施,进行城市风貌特色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城市设计指引。 2.2.3确定城市空间景观结构框架 1)结合城市自然环境、历史脉络、文化习俗和城市功能发展需要,确定城市的总体形态与空间景观结构,彰显城市格局的自然和人文特色。 2)确定城市竖向轮廓的总体形象与特征,确定城市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及建筑高度分区。 3)组织城市眺望系统,确定城市重要视廊及控制要求。 4)对现状建筑景观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城市色彩、夜景、建筑风格等建筑景观方面的整体设计构思。 5)分析城市重要自然和人工地标的现状,确定城市重要地标的布局,明确其性质、特征和形象主题,制定城市设计的相关导则。 2.2.4组织城市开敞空间系统 分析研究城市山体、水域、绿地、湿地、广场空间、街道空间以及其他开敞空间的环境特征,从增强开敞空间的生态服务功能(如改善热环境、风环境)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设控制的目标、原则与思路。 1)制定城市自然山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滨水环境建设的总体设计方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作者:时间:2005-5-27 点击次数:74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相容性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地块控制 第六条(允许最小地块)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小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大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专业用地控制原则)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条(建设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建设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必须闭合,其面积计算精确到平方米。 第十一条(建筑容积率的确定)建筑容积率指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容积率计算公式:S1 FAR=——— S2 其中:FAR——建筑容积率;S1——总建筑面积;S2——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的计算:除净高2.2米及2.2米以下的设备层、结构转换层外,其余均计入总建筑面积。 第十二条(建筑密度的确定)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投影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S3 D=———×100% S2 其中:D——建筑密度;S2——建设用地面积;S3——建筑投影总面积。建筑投影总面积的计算:除雨篷、挑檐、构架之外的建筑物各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均计入建筑投影总面积。 第十三条(提供公共绿地的优惠)位于城市绿地保护禁建区边缘,或城市道路一侧的地块,在其拆迁范围或征地范围内为公园、绿化隔离带等公共绿地提供了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其贡献大小和可能,在编制详细规划或核发设计条件时,对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予以相应调整。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五章 都市圈用地布局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九章 环境卫生 第十一章 城市交通 第十三章 城市能源 第十五章 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第十七章 市场建设 第十九章 城市防灾 第二十一章 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四章 城镇体系 第六章 主城及社区建设 第八章 环境保护 第十章 园林绿地与风景旅游 第十二章 对外交通 第十四章 城市水源、供水和排水 第十六章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第十八章 蔬菜、副食品基地 第二十章 主城近期建设与中期安排第二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指导重庆在本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1996---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 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 (一)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重点控制城市中心地区的人口规模。协调城市群的发展,实现市域范围内大、中、小城镇的有机结合; (二)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努力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 (三)坚持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环境污染,增加城市绿地,注重城市景观,建立与城市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传统街区,弘扬优秀的城市文化传统,充分体现山城和江城的特色。 第三条 1983年编制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和1990年的调整规划,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它所确定的城市结构形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及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对重庆市十多年由改革开放带动的城市高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但原规划实施中尚存在着旧城开发强度过大,新区建设力度不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居民的需求不相适应,城市污染较重,绿地面积不足,山城风貌特色减弱,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性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城市规划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要求,如何适应设立重庆直辖市后的新形势等问题。 第四条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完善城镇体系,开拓新有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建设适应山城特点的交通运输体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历史文化和山城、江城的历史环境风貌;加强以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作好城市的防洪、消防、人防、防治危岩滑坡等城市防灾部署。 第五条 修编的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期限为1996年-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期限至2000年,中期安排期限至2010年。远景展望到下世纪中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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