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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模特表演(中、高职组)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1.赛项名称

艺术专业技能(模特表演)

2.赛项归属产业类型

文化艺术类

3.赛项归属产业大类

文化艺术类——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

二、竞赛内容简介

本届大赛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制定大赛规程、实施方案与规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行业人才选拔标准,设定比赛环节。中职学生模特表演赛项分成模特服装表演和平面模特展示两个分赛项,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每个分赛项各选派2名选手参赛(男、女各2名),选手根据比赛规程自备相关服装并进行相应的化妆造型设计。其中模特表演赛项共设泳装展示、生活装展示、礼服展示三个环节;平面模特展示赛项共设泳装展示、生活装产品展示及镜前造型展示三个环节。通过考察基本身体姿态、服装展示表演技巧、产品展示能力、镜前造型展示水平等项目,对模特人才的综合职业素养进行评判。根据竞赛平台成熟赛项设计原则,比赛内容及形式设计紧密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教学标准,检验课程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模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三、竞赛方式

中职学生模特表演赛项是个人赛,由各地、州、市、各计划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经过选拔组成代表队。每个分赛项每支代表队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男、女各2名),每代表队须派领队1人。每名选手只能上报1名指导教师,每名教师可以指导多名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代表队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四、竞赛试题

项目一:中、高职学生模特服装表演

时间:90分钟

比赛内容与要求:

参赛选手需穿着比基尼泳装参加评委面试,并按时参加赛前带装连排,遵守比赛规则、了解比赛环节、熟悉表演路线及要求等。

比赛共分为三个环节

1.泳装表演

参赛选手穿着比基尼泳装,着高跟鞋在T台上的现场表演。

参赛选手根据所穿泳装的风格,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基本技巧,充分展示个人身体的协调性、动作的舒展度和自身的表现力。

2.时尚生活装表演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搭配的时尚生活装进行T台上的现场表演。

参赛选手需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基本技巧进行展示;

身体各部位动作协调,造型合理;对音乐节奏控制准确,配合得当;服装风格及特点演绎自然准确;具有良好的舞台表现力。

3.晚礼服表演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的晚礼服进行T台上的现场表演。

参赛选手需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技巧表现晚礼服的整体形态及款式特点;身体各部位动作协调、造型合理,表情生动;对音乐节奏韵律控制准确,配合得当;能准确把握晚礼服穿着者的神态气质,能充分表现晚礼服的服饰特征,具有创造力。

项目二:中、高职学生平面模特展示

时间:120分钟

比赛内容与要求:

参赛选手需穿着泳装参加评委面试,并参加赛前带装连排,遵守比赛规则、了解比赛环节、熟悉表演路线及要求等。

比赛共分为三个环节

1.个性泳装展示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搭配的泳装进行T台上的现场表演。(选手可自备道具辅助表演效果)

参赛选手需根据所选泳装特点,充分展示身体的协调性和动作的舒展程度;表演过程中动、静态造型得当;能够灵活、准确地使用表演技巧展现选手的表现力,神态健康自然,道具运用合理,能够有效提升表演效果。

2、生活装产品展示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搭配的生活装,手持一种产品进行T台上的现场表演。产品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参赛选手需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基本技巧对所选产品进行展示;身体各部位动作协调,造型合理,表情生动;对音乐节奏控制准确,配合得当;演绎服装风格及特点自然准确;产品道具展示方法得当,能够有效地突显产品的性能特点;具有丰富的舞台表现力。

3、镜前造型展示

参赛选手穿着黑色紧身吊带上衣及黑色合体长裤,在大赛现场设置的拍摄区域内,以道具为支点面对特定摄像机分别在指定区域进行通过肢体造型、手势动作、神态表情等完成30秒钟拍摄造型展示。每位选手的造型将由摄像机投射到LED大屏幕上。

要求造型清晰,动作协调、表情生动、具有时尚美感,能够充分体现选手的镜头前表现能力。

五、评分标准制定原则、评分方法、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比赛评分标准制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服装模特中级国家职业标准,参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服装模特表演备赛指导中的历届大赛评分细则,同时也参考了行业权威大赛的相关人才选拔标准。

(二)评分方法:

1.比赛评审组由评委组成。

2.比赛评分采取分项目计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3.比赛设计的每项任务均采用不同比例和权重设定分值分

别计分,比赛总分按照百分制计算。

4.采分将在所有评委给出成绩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

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为最终选手成绩。

5.评分实行满分10分制,最高不超过10分,最低不低于6分(含6分)。

6.比赛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最终奖项。

7.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选手干扰评审等不文明参赛行为,裁判长有权予以扣减该项目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继续参赛的资格。

(三)评分细则

六、奖项设置

本赛项奖项设个人奖。竞赛个人奖的设定为: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不再另设其他奖项。

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七、技术规范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有礼貌,保持赛场整洁。各队之间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的发生。召开赛前动员大会并组织各校领队参观设备场地。参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入场,入场时须出示与报名表相符的身份证,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入场。比赛过程中,如果使用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比赛中断,须服从执委会的统一安排和指挥。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他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本届大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作详细说明。

八、安全保障

本次技能大赛工作的安全工作从人身安全、防火等诸多方面加强管理,确保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1.灯光及音响设施应保证良好和安全。

2.参赛学生应守时、守纪、守规,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3.参赛学生不要随意触动专业设备及设施。

4.自带的贵重物品需本人保管好。

5.参赛学生需严格遵守比赛场地管理规章制度。

6.比赛期间需严格服从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九、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预赛(选拔赛)

各地、州、市预赛形式和内容由各职业院校自行决定。预赛和组队工作于2018年3月31日以前结束,并按照教育厅安排,于3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否则视为弃权。

(二)决赛

1、决赛定于2018年4月14-15日举行

2、决赛地点:新疆艺术学院(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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